《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实施方案(最新).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实施方案(最新).pdf(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实施方案为了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在促进就业、助力脱贫中的积极作用,近年来,县人社局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要求,在县、镇、村、组四级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五大类,极大地提升了我县就业扶贫成效。但随着岗位的逐年增加和从业人员结构的日趋复杂,在公益性岗位管理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推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有序、健康发展,根据X 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X 人社发 X 13X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X 年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岗位开发设置公益性岗位是以实现公共利益为核心、以扩大就业困难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为目的,由政府设置的非
2、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全县公益性岗位开发主要包括城镇公益性岗位(正常公益性岗位)、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信息员公益性岗位、村民小组公益性岗位、公益专岗等5 类。(一)城镇公益性岗位。1、开发范围:县直相关部门(单位)、各镇(办)机关大院及由各镇(办)建设的集中安置移民小区,主要从事保洁、X 等工勤保障和公共服务岗位。2、安置对象:就业困难人员;贫困劳动力,对用未到期的贫困劳动力优先续聘。X 年度在岗聘3、岗位设置:各单位据实开发,实行总量控制。县直相关部门不超过 3 个;镇(办)机关院内不超过5 个,镇(办)移民小区岗位按各小区入住总人口的1设置,每个移民小区最多不超过
3、5 个。(二)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1、开发范围:脱贫攻坚期间,在全县69 个贫困村(社区)特设的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农村孤寡老人及留守儿童看护、治安联防协管、绿化保洁、农村互助幸福院和驻村工作队后勤保障服务等公共服务工作。2、安置对象:主要为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三无”贫困劳动力。3、岗位设置:贫困村不超过2 个,贫困社区不超过3 个,贫困村(社区)以 X 年政策出台时界定的为准。(三)就业扶贫信息员。1、开发范围:在全县121 个行政村(农村社区)设立的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就业扶贫、转移就业、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劳动监察等人社业务。2、安置对象:贫困劳动力;除村(社区)支书
4、、主任以外的村(社区)三委会成员。3、岗位设置:每个村(社区)1 个。(四)村民小组公益性岗位。1、开发范围:脱贫攻坚期间,在全县121 个行政村(农村社区)各村民小组开发的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主要从事本组村庄、河道、道路卫生保洁等环境整治工作。2、安置对象:聘用对象为本组(村)未脱贫“三无”贫困劳动力,对 X 年底已脱贫仍在岗人员,可继续聘用;对 X 年新聘用人员必须为 X 年底未脱贫贫困劳动力。3、岗位设置:每个村民小组1 个,如果本组聘用不到符合条件人员,可空岗。(五)公益专岗。1、开发范围:在脱贫攻坚期间,全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财政拨款的社会组织开发的编制外新增或腾退的服务性、辅助性
5、岗位。2、安置对象:贫困劳动力,工资由用人单位负担。3、岗位设置:根据当年省市县公益专岗任务计划下达。二、规范岗位指标申报公益性岗位开发实行申报制度,各镇(办)、各单位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人、按需定员、满负荷工作”的原则,根据城镇公益性岗位、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信息员、村民小组公益性岗位、公益专岗5 类岗位的开发要求,结合本地(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公益性岗位计划,向县人社局提出公益性岗位设立申请,其中,各镇(办)移民小区申请设立城镇公益性岗位的,需附移民小区入住人口数量及相关佐证资料。各用人单位务于 12 月 30 日前,将 X 年拟开发利用的公益性岗位计划(X 县X 年度公益性
6、岗位开发计划表附件)报县人社局(联系人:就业股段玲,联系电话:637X),县人社局依据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审定后,下达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逾期不申报的,取消 X 年公益性岗位指标计划。三、加强考核管理1、人员聘用上岗。各镇(办)、各单位根据县人社局审核确定的岗位开发计划,发布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积极推荐和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到用人单位报名,用人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招聘,拟聘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聘用人员,签定书面聘用合同(一式四份),报县就业管理局(县就业扶贫办)备案并组织人员上岗。2、严格空岗补员。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公益性岗
7、位出现空缺后,各用人单位应在5 个工作日内将空岗情况书面上报县就业管理局,县就业管理局及时停发岗位补贴。空缺岗位按岗位条件和招聘程序予以补充,经县就业管理局审核、县人社局审定后,于每季度末前确定聘用人员,聘用人员从下一季度初第一个月 1 日起上岗。3、及时拨付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仍按原标准执行,实行按季度申报、拨付,各用人单位务必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 号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X 民小组公益岗位补贴申报表必须有村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将上季度岗位补贴名单及相关材料以正式文件报县就业管理局审核,经县人社局研究后拨付补贴资金。对于公益性岗位人员未工作满一个季度的,不予兑现岗位补贴。各用人单位在补
8、贴资金到账后,务必于7 个工作日内通过一卡通将补贴发放到人,并及时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告知公益性岗位人员。4、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人单位是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用人主体,负责安排岗位人员具体工作,在做好日常考勤的基础上,建立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在岗情况及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各用人单位要通过设立监督举报电话、责任公示牌等方法,接受群众监督。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按照 X 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X财办社 X 5X 号)文件执行;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就业扶贫信息员公益性岗位管理按照 X 县特设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X 人社发 X2X 号)文
9、件执行;村民小组公益性岗位管理按照X 县村民小组就业扶贫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X人社发 X 1X 号)文件执行;公益专岗管理按照 X 省就业扶贫公益专岗管理暂行办法(X 脱贫发 XX 号)文件执行。5、加强监督检查。县人社局、县就业管理局(县就业扶贫办),采取电话抽查、明查暗访、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定期、不定期抽查检查,加强对用人单位岗位使用、待遇落实等情况的检查监督。四、几点要求1、强化组织领导。各用人单位要切实高度重视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各类公益性岗位申报审核、日常监管、业务培训、岗位补贴兑现,要通过管理和培训,引导从业人员珍惜岗位,充分调
10、动从业人员的积极性,严禁各镇(办)、各村(社区)随意更换公益岗位人员,确保公益性岗位人员队伍稳定。2、加强资金管理。公益性岗位补贴是就业专项资金,各用人单位要加强资金管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自觉接受人社、财政、审计和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3、严格奖惩措施。将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与年度评优评先、目标责任考核、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分配相挂钩。实施责任追究,坚决杜绝“优亲厚友”和“人情安置”等问题,对在公益性岗位招聘上岗工作出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上岗资格等情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经查实,取消上岗资格和岗位指标,追回全部违规所得资金;情节严重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移交纪委监委处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及所在单位的责任。4、以往出台的公益性岗位政策文件继续有效,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