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4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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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本为Word版本,下载可任意编辑2023年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4人】 2023年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发布。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39号)、江苏省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2023-2023年)(苏卫基层20234号)等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决定为宿豫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宿迁高新区人民医院-宿迁市老年病专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4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岗位

2、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出生(如年龄放宽的,计算方法相同),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副高级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正高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户籍不限。 3.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条件、注

3、册执业范围与报考岗位相符。“从事该岗位工作年限”是以所在单位工资发放和养老保险缴纳记录等为依据,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至2023年9月30日。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江苏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 (3)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4)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3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

4、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未满3年的在编(在册)人员。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6)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7)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8)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9)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或2023年、2023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10)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

5、的,以及被列入拒服兵役人员名单、实施全市社会失信联合惩戒的(具体可参阅苏政办发2023100号、苏政办发2023114号、宿公通202328号、宿人社发2023190号、宿建发2023193号等文件规定,或咨询、查询市公共信用信息中心052784338767)。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岗位简介表中代码F01-F08无笔试环节,资格初审通过后直接进入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备案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网址:宿迁市宿豫

6、区人民政府网()。 (二)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相关时间安排和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日9:0010月8日16:00(节假日正常进行) 资格初审:2023年10月1日9:0010月9日16:00 陈述申辩:2023年10月2日9:0010月9日16:00 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3年10月10日9:0016: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邮箱报名,提交材料、资格初审等均通过邮箱sqgxqrmyy12345进行。 (1)考生下载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按要求如实填写,同时在表格中插入报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jpg格式)。 (2)将填写完整的

7、报名登记表电子表格,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执业医师资格证(包括职称证)、注册证、学历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原件进行扫描后打包压缩,修改文件名标题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码”,例如“03+张某某+13900009999”,并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邮箱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联系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27-84465606。 3.笔试准考证领取 (1)通过资格初审需笔试的报考人员规定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10月13日至14日9:00-18:00,地点:宿迁高新区人民医院一楼综合办公室。

8、(2)考试形式如下:F1-F8岗位采取直接面试形式,F9-F10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方式。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相应岗位进行报考,并与所要求的专业及相关要求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本次招聘岗位、人数、开考比例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

9、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录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考生报名后,应保持报名登记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号码错误、改号、关机、停机等)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笔试由宿豫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3年10月15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范围,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合格线。笔试采取闭卷,总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达50分为合格线。否则,

10、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前,宿豫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豫区政府网站人事信息栏( 2.递补规则。经审核,认为面试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简章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考生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宿豫区卫生健康局提出陈述申辩,接到陈述申辩后宿豫区卫生健康局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逾期视为无异议。宿豫区卫生健康局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

11、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完成后,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豫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4.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面试由宿豫区人社局宿豫区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专业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技能和岗位匹配能力。 (2)面试合格线。面试采用百分制,总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50分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如直接进入面试程序的,以面试成绩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3)总成绩合成。规则如下: 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

12、0%。 直接面试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及考察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取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时间先后)。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豫区政府网站上公布。体检工作按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同时要符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和

13、聘用审批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豫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需满5年(含试用期),如参加规培的,规陪时间不计入服务期,签订聘用合同时另行约定;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办理人事档案转(借)等,未满服务期的离职人员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

14、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并对我区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按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组织实施,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

15、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责任分工 宿豫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证明材料等各类政策的解释,按照本简章的规定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各个相关环节的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搭建统一的集中公开招聘平台,依法依规履行指导、监督、查纠职能,建立公开招聘工作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纠偏机制,受理举报投诉,按规定程序组织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八、本简章由宿豫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1.政策咨询电话: 宿豫区卫生健康局:052784465606; 2.监督举报电话: 宿豫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2784465599。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2784465736。 附件: 1.宿迁高新区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人员岗位简介 2.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xls 原文标题:2023年江苏宿迁宿豫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4人简章 文章来源:第 11 页 共 1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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