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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格式一)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年 月口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作如下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年 月 日鉴证人:(签字盖章)鉴证机关:(盖章)年 月 日注:变更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鉴证机关各一份。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格式二)同志(先生、女士):年 月日与甲方签订的年期限的劳动合同,现因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由于 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有关规定,符合(或者不符合)发给经济补偿,发给相当于本人 月工资 元 人民币整。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年 月 日注:变更劳动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失业职工管理机构
2、各一份。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说明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变动,双方按变更后条款执行。劳 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是指发生法定事由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的事由以后,劳动合同不再 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和 解除要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变更、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问 题有:第一,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 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
3、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 通知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 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 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 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三,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 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 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
4、人员,在6个月内录用人 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第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 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 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五,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如果用人单位违反 法律、法规或者劳动合同,工会有权要求重新处理;劳动者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工 会应当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第六,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在试用 期内的,或者发生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5、,以及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等情况时,劳动者可以随时 提出解除合同。第七,终止和解除合同后,时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用人单位 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 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第八,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 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 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6、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 济补偿金。第九,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 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 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缸患绝 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 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
7、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第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 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 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第十一,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 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 时间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第卜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 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
8、金。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 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附:一、民法典关于合同生效条件的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 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 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第一百四十五条规
9、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 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 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 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 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
10、出。二、民法典关于无效合同的相关规定民法典也规定了 5种无效的合同(或民事法律行为)情形,具体为:1、无民事行为能 力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144条);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通谋虚伪意 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146条第1款):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153条第1款):4、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153条第 2款);5、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154条)。 三、合同已经生效了还能撤销吗合同己经生效了还能撤销。无论生效与否的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可撤销的情形都是可 以撤销的。己生效的合同
11、,在签订的过程中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及举证证明一方存在欺诈、 胁迫以及乘人之危的情形的话,都可以申请法院或者仲裁申请机构撤销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 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 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 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 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 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 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 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 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