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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镇海区2021年度有机肥、配方肥推广补贴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有机肥、配方肥推广应用和补贴政策实施工 作,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实现化肥减量增效,促进农业绿色 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施用有机肥、配方肥的家庭农场、专业大户、 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规模化生产主体,并按示范带 动效果择优选定。重点支持列入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 园区和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区的实施区域。“千万亩”标准农 田质量提升工程在建项目、补划标准农田质量提升项目、水 产养殖和苗木草坪绿化区域不纳入本项补贴范围。二、补贴标准商品有机肥补贴标准为200元/吨;配方肥补贴标准为 500元/吨。三、实施要求和程序
2、(一)商品有机肥补贴推广1 .补贴推广有机肥包括纯有机肥和有机无机复混肥。纯 有机肥执行NY525-2012标准,有机无机复混肥执行 GB18877-2009标准。所有补贴推广商品有机肥产品外观均为 颗粒状。2 .补贴推广商品有机肥项目实行补贴供肥企业入围资 格认定制。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和2021年公布的入围企业 作为本区域补贴推广有机肥供应企业。根据就近运输和消除 本地畜禽粪便的原则,优先选择属地有机肥企业,价格按照市局公布的中标价格。(二)配方肥补贴推广1 .宁波市主推作物施肥配方由宁波市农业技术推广总 站组织专家研定,并于每年初向社会公布。2 .补贴配方肥须是基于宁波市主推作物施肥配
3、方,经浙 江省肥料登记许可,以氮磷钾等化肥为主要原料,通过复混 (合)或掺混而成的肥料。3 .供肥企业及产品质量要求专用配方肥产品质量要符合掺混肥料(BB肥)国家标准 (GB21633-2008)、复混肥料(复合肥料)国家标准(GB 15063-2009)规定要求。供应价格原则上参照市局招投标并 公布确定的相同配方肥价格。(三)补贴程序及要求1、各镇(街道)根据区定的有机肥、专用配方肥推广 任务做好宣传工作。2021年9月底前对有机肥和专用配方肥 使用单位和农户的使用数量、面积等进行登记造册(附件1), 并上报至区农技总站。2、各镇(街道)严格做好对推广面积和数量的核实和 登记造册工作,并对有
4、机肥、配方肥的补贴对象、补贴数量、 补贴金额和相应的作物和面积进行公示。各供肥企业建好有 机肥、专用配方肥的生产和销售台账,并如实填写农户购肥 信息登记(附件2) o区农技总站对企业供肥、农户购肥情 况进行不定期抽查。3、区农技总站根据各镇(街道)上报的2021年镇海区 有机肥、专用配方肥补贴推广使用情况登记表做好推广面积 和数量的核实汇总工作,并上报市种植业管理总站。市财政 补贴资金到位后,由区农技总站根据核实的面积、数量及供 应商供货凭证等(见附件4、5),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农户, 并做好宣传培训、推广指导、供需对接和实施建档等工作。 要及时了解补贴对象意见,跟踪调查补贴肥料推广应用效 果。
5、积极开展配方校正试验等相关技术研究和示范,为供肥 企业和基层肥料经销网点提供施肥技术方案。4、严禁变相提高有机肥、配方肥供应价格,严禁买卖 补贴指标和变相套购享受补贴肥料等。对弄虚作假和挪用、 截留、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供肥企业今后三年内不得 入围补贴肥料供应或招投标,补贴对象今后三年内不再享受 有机肥、配方肥补贴政策。2021年镇海区各镇(街道)有机肥、专用配方肥补贴推广使用情况登记表镇(街道)(盖章)年月0使用单位(农 户)所在 村负责人 联系电 话专用配方肥或有机肥施用 数量(吨)补贴金额 阮)农户身份证 号码开户账 号施用作 物面积(亩)供应厂 家合计镇(街道)负责人(签字):附件
6、22021年农户购肥信息登记表使用单位 (农户)所在村负责人 联系电话专用配方肥 或有机肥购肥数量(吨)施用作物面积(亩)农户身份证号码购方签字供肥企业(盖章)年月0镇海区配方肥订购合同甲方(供货方):乙方(订货方):甲乙双方经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作为镇海区2021年度 配方肥补贴专用。甲乙双方均悉知2021年度镇海区有机肥、 配方肥补贴推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诚信为本,如有虚假 情况则自愿放弃补贴资格。一、商品信息、单价:1、商品名称:()配方肥2、订购数量:()3、规格型号:总养分240%,N-P205-K20 (),50公斤包装。4、价格:单价每吨 元。5、请农户务必根据作物实际生长情况、各
7、自田块肥力 状况施用。二、质量要求:以2021年度宁波市补贴配方肥供应单 位项目采购结果(采购编号:NBRL-21005-1)为准。符合掺 混肥国家标准(GB21633-2008)的规定要求。附生产许可证、 肥料登记证、产品合格证。三、交货地点:送到农户家里。四、运输方式及费用约定:由甲方负责送货到上述地点,并承担运输费及卸车费。五、货款结算期限至本年 月 日前付清。六、本合同一式肆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单位名称(甲方):单位名称(乙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配方肥补贴须备齐以下几项资料:1、水稻种植
8、面积证明,村及镇街道盖章。2、2021年镇海区各镇(街道)专用配方肥补贴推广使 用情况登记表(附件1)3、2021年农户购肥信息登记表(附件2)4、使用单位(农户)与供肥企业签订的水稻专用配方 肥订货合同(附件3)5、使用单位(农户)购买水稻专用配方肥开具的增值 税发票6、购货个人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注:资料1、3、4、5、6由供货企业收齐交与镇(街道)农 办核实并上交区农技总站,资料2由镇(街道)提供并上交 区农技总站。商品有机肥补贴须备齐以下几项资料:1、2021年镇海区各镇(街道)有机肥补贴推广使用情况登记表(附件1)2、2021年农户购肥信息登记表(附件2)3、商品有机肥销售增值税发票或复印件(注有原发票 核实无误及负责人签字、盖章)4、商品有机肥出货单5、购货个人及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6、单位购买证明注:资料2、3、4、5、6由有机肥供货企业收齐交与镇(街 道)农办核实并上交区农技总站,资料1由镇(街道)提供 并上交区农技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