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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 贫精准脱贫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 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确保2023年我县如期实现 整体脱贫目标,根据关于印发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实 施方案的通知和关于设立农村公益性岗位的指导意见 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 指示精神为指导,确保2023年如期实现整县脱贫为目标, 把加强精准脱贫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管理与环境卫生综合 整治、安全维稳、生态环保、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 拓宽农村贫困家庭就业渠道,实现贫困人口稳定增收。二、岗位范围和聘用对
2、象条件在全县213个行政村设立精准脱贫公益性岗位2500个。 主要是乡村道路养护管理员、村级就业社会保障协管员、孤 寡老人留守儿童看护员、生态护林员、村级公益设施管理员、 环境卫生保洁员、治安协管员、地质灾害预警员。公益性岗 位人员由行政村统一管理,分工不分家,相互配合协调做好 农村公益性工作,每个公益性岗位人员要在做好本职岗位职 责的同时,由行政村负责组织搞好环境卫生、行道树管理、 河道管理、公共设施管理、水电管理等相关工作。全县精准 脱贫公益性岗位人员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批后上岗。精准脱贫公益性岗位对象为2022年底的未脱贫户、“三 无”(无法外出、无业可创、无力脱贫)家庭人员、有返贫
3、因素的已脱贫户和因重大变故而可能致贫的非贫困户,对享 受一、二类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原则上不参与农村公益 性岗位就业。要求被选聘人员正直,能承担相应工作,原则 上年龄要求18岁至60岁,身体健康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每 个建档立卡户只能聘用1人,实行本村就业。三、公益性岗位设置原则和数量设置原则:在保证213个村全覆盖的基础上突出重点, 重点向环境卫生治理方面倾斜,主要向316线、刻麻路、支 伏路、江武路、徽虞路、永柳路、徽大路、永宁河沿线、嘉 陵江沿线、伏家镇河(洛河)沿线、西河沿线、乡政府镇区 所在村等沿线村增加环境卫生保洁员。对照市上下达我县2500名农村公益性岗位的限额,经 县政府研究决
4、定:设立乡村道路养护员426名,村级就业社 会保障协管员213名,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看护员213名,村 级公益设施管理员213名,环境卫生保洁员740名,生态护 林员280名,治安联防协管员213名,自然灾害预警员202 名。四、聘用程序办法各乡镇根据精准脱贫公益性岗位职数指标,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村公示栏显著位置张贴聘用信息, 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应聘工作。各行政村对应聘人员进行初 审后,提出建议人选,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研究确定聘用对象, 并在乡镇及拟聘人员所在行政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 异议后,由乡镇将报告文件、公益性岗位审批表、汇总表、 户口本及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5、、公示公告照片复 印件及结果、村级公益性岗位工作台账等材料由县交通局、 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审核 确认,涉及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县 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核准,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研究同意后,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社局联合 批复。五、日常监督管理1 .县政府负责全县农村精准脱贫公益性岗位的领导管 理工作。林业、住建、交通、公安、国土等部门要根据各自 的工作职责,制定本部门涉及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办法,做好 公益性岗位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配合各乡镇做好日常管 理和年度考核工作。2 .由各乡镇人民政府作为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建立劳 动关系
6、,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期限,期满经考核后 续签。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村委员会负责做好各自辖区内农 村精准脱贫公益性岗位的日常管理,负责聘用人员的学习、 工作考勤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明确聘用人员的职责范围、 工作标准、工作时间等;从业人员必须由本人承担岗位工作 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另派他人顶替;各乡镇、县直相 关部门要根据聘用人员需求及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实 用技术培训I,做好公共服务,想办法增强贫困劳动力就业能 力,提高技能水平,促进稳定就业。3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精准脱贫公益性岗位人员日 常工作考勤和年度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各行政村对精准脱贫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日常管理机制,并
7、实行动态调整,建立 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退出机制。精准脱贫公益性岗位聘用人 员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岗位要求在工作 中发生重大失误的,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补贴。4 .各乡镇要建立精准脱贫公益性岗位台账,做到就业人 员与聘用人员一致,与就业岗位一致,岗位需求与就业人数 一致。精准脱贫公益性岗位人员由于自然减员或者其他原因 出现空岗时,所在乡镇应在10日内将空岗情况逐级上报, 按程序予以补充。未经申报自行补充岗位人员或选聘不符合 条件人员的,停止发放岗位补贴。5 .财政部门筹集农村精准脱贫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 实行按季度拨付发放,从2022年6月起薪。各乡镇要按季 度向县扶贫办
8、提供由乡镇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 工资发放花名册等资料,将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拨付到乡镇 特设专用存款账户,由各乡镇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公益性岗位 聘用人员一折统。同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公益性 岗位聘用人员工资发放台账,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社 会监督。乡财政所要积极履行资金监管职责,对资金管理方 面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书面上报县财政局。六、岗位类别及职责(一)乡村道路养护员:负责公路畅通、修整路肩,保 持排水设施畅通,做好公路两旁行道树的绿化管护、除草、 修剪和栽植,及时清理塌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情 况。(二)村级就业社会保障协管员:宣传贯彻相关政策及 法律法规,开展相关政策咨
9、询服务,掌握辖区内劳动力资源 基本情况,积极开展就业服务工作,认真组织富余劳动力转 移就业,积极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做好社会保障政策 宣传工作,加强用工信息的收集和发布。(三)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看护员:宣传有关老人、儿童 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动态 服务管理台帐,为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提供日常生活起居 的看护,为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家庭提供代理代办代购或 日常联系服务,组织本村老人、儿童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关 注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的居住环境和健康现状。(四)村级公益设施管理员:对村内公益设施做到定期 检查和管护,保持清洁,保证设施完好正常运行,保证公益 设施运行安全。
10、及时了解掌握村内公益设施受损情况,报告 村委会进行维修。(五)环境卫生保洁员:负责收集和清运垃圾,清扫保 洁村主要路段、地段,宣传引导村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加强对清洁工具的保管和保养,避免丢失和人为损坏工具。(六)生态护林员:对管护区森林资源进行巡护,掌握 辖区基本情况,依法制止、及时上报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资 源及管护设施的行为;及时上报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 火灾,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七)治安联防协管员:协助村两委做好本村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和平安创建工作,排查和报告本村群众 矛盾纠纷,协助村委组织村民进行治安巡逻,开展群防群治 工作,配合做好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协助做好流
11、动人口、刑 释解教人员、社会闲散青少年、邪教痴迷者的教育、管理和 服务工作。(八)自然灾害预警员:负责开展自然灾害危害性及避 让常识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以电 话、广播等方式及时向村民传达县、乡发布的灾害性气候信 息,指导协助村民提前落实防灾减灾措施;在灾情发生的第 一时间以电话、广播、鸣锣等方式发出信号,组织群众及时 撤离,协助村委会统计上报灾情。七、岗位管理(一)签订劳动合同。由各乡镇政府与聘用人员建立劳 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合同期期满后,根据 政策及实际情况经考核合格后再续签合同。(二)加强岗位管理。由县财政、人社部门负责,县扶 贫办等部门配合,按各自职
12、能,严格农村公益性岗位职数设 置和指标控制,做好农村公益性岗位的审核管理;各相关部 门根据工作职责,做好公益性岗位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配合做好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三)完善考核机制。各乡镇、村民委员会对照相关文 件,制定公益性岗位考核机制,做好各自辖区内农村公益性 岗位的日常管理,加强聘用人员的学习、工作考勤考核等日 常管理工作;明确聘用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工作时 间等;根据“三无”人员需求及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 实用技术培训,想办法增强“三无”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 提高技能水平,促进稳定就业。从业人员必须由本人承担岗 位工作职责,做好公共服务,不得另派他人顶替。(四)实行动
13、态管理。农村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实行年 度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符合岗位要求,工作中发生重 大失误的,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补贴。各乡镇政 府负责建立精准脱贫公益性岗位人员日常工作考勤,指导并 督促各行政村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管理机制,并实行 动态调整,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执行退出机制。(五)建立岗位台账。建立公益性岗位台账,一式叁份, 县扶贫办、乡镇、行政村各一份。就业人员必须与建档立卡 贫困户一致,与就业岗位一致,岗位需求与就业人数一致, 杜绝超范围安排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出现自然减员或者 其他原因出现空岗时,聘用单位应在10日内将空岗情况逐 级上报,按程序予以补充,未经申报
14、不得自行安排补充公益 性岗位人员或安置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八、工作要求L加强监督检查。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在农村精准脱 贫公益性岗位相关工作中要主动接受县纪委监委、财政、审 计、人社等部门的监督,确保公益性岗位招聘做到“公平、 公正、公开”。同时,要设立农村精准脱贫公益性岗位监督 举报电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接受 社会各界的监督。各乡镇要对农村精准脱贫公益性岗位使用 及选聘就业人员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空岗、挂岗、虚 报冒领、冒名顶替、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停止其担任公 益性岗位人员资格,追回套取的补贴资金,并移交监察委或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2.加强分工协作。县直交通、住建、公安、林业、国土 等相关部门要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部 署,根据本部门的职责分工,加大资金争取力度。人社局要 会同财政局积极争取省级就业岗位补贴资金,要加强相互沟 通衔接,确保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