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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方通讯地址被许可方通讯地址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年月日有效期限至年月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监制2022年12月.支付账号被许可方应当按照上述支付方式将许可费支付至许可方账号或以现金 方式支付给许可方。许可方开户银行、开户名称和账号如下: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3 .涉及多个专利权人共有许可专利的许可费用的分配方案,应按照以下 第 种方式确定(单选):(1)专利权人 分配比例为%,即 元;专利权人 分配比例为%,即 元;专利权人 分配比例为%,即 元。(2)共有许可专利的专利权人通过自行协商方式,另行约定许可专利 许可费用的分配方案。(3) 第四条技术资料的交付与验收(选填)1 .技术
2、资料的确定许可方应当根据本合同约定向被许可方提供技术资料(“技术资料”),本合同项下的技术资料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单选):(1)技术资料指截止至签署日许可方所持有的全部与许可专利相关 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技术规格、制造规范和标准以及其他许可产品的制造 组装、现场安装、调试、操作和维护文件;10.拟采购的组件和材料的清单、采购标准和采购所需的必要信 息;及.许可产品及其主要组件的技术性能的详细说明。(2)技术资料以双方在附件五中确认的清单为准。(3) 2.技术资料的交付许可方应当根据以下第项的约定交付技术资料(单选):(1)许可方应在 日前:在 以 方式,向被许可方交付全部技术资料
3、。(2)技术资料的交付安排以双方在附件五中确认的流程为准。(3) .技术资料的验收被许可方应在收到交付的技术资料后的 日内 (自行/ 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技术资料进行验收,许可方应当 予以积极配合。双方同意,技术资料的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根据以下第一项的 约定确定(单选):(1) 技术资料应当确保被许可方可以实施许可专利以及使用许可技 术秘密(如涉及)。(2) 技术资料应当符合附件五中约定的标准。(3) 1!经验收符合验收标准的,被许可方应向许可方提供验收合格的书面凭 证;被许可方验收发现技术资料全部或部分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应按 照以下第 项约定处理(单选):(1)被许可方应及
4、时通知许可方验收不合格及相关原因,许可方应在 收到验收不合格的通知之日起 日内对该等验收不合格进行补救。一旦完成该等补救行动,许可方应将补救技术资料提交被 许可方再次验收,直至验收合格为止。(2)被许可方应及时通知许可方验收不合格及相关原因,许可方应在 收到验收不合格的通知之日起 日内对该等验收不合格进行补救。一旦完成该等补救行动,许可方应将补救技术资料提交被 许可方再次验收,如第 次验收仍然不合格的,被许可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许可方返还被许可方已支付的许可费并赔偿被 许可方部分损失。(3)被许可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许可方返还被许可方已支付的许 可费并赔偿被许可方部分损失。(4) .与验收
5、相关的所有费用由(许可方单独/被许可方单独/双方共同/)承担。第五条技术服务与培训(选填)1.技术服务许可方应根据本合同向被许可方提供第 项所示的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单选):(1)技术服务的内容以及提供方式以附件六为准。(2) .培训I许可方应根据本合同向被许可方提供第 项所示的培训(“培训”)(单选):(1)许可方在合同生效后日内负责向被许可方传授许可技术秘密, 并解答被许可方提出的有关实施许可技术秘密的问题。(2) .许可方完成技术服务或培训后,双方验收合格共同签署验收证明文件。第六条保密条款1.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信息(“保密信息”)以以下第一种方式确定(单 选):(1)保密信息是指一
6、方(以下简称“披露方”)以口头、书面或其他方 式直接或间接向另一方(以下简称“接收方”)披露的所有信息; 该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各条款的具体内容、本协议的签署 及履行情况(不包括经双方协商同意后通过专利许可行政备案等 方式所公开的信息)以及披露方所披露的技术资料和其它与财务、 商业、业务、运营或技术相关的非公开信息。保密信息不包括:(1)非因接收方的披露而为或成为公众所知的 信息;(2)在披露方披露以前,已为接收方正当知晓的信息;(3) 接收方从第三方处合法获取的信息,且不违反任何保密限制或保 密义务;以及由接收方或代接收方独立开发而未使用任何保 密信息或者违反接受在本协议项下任何义务的信
7、息。(2) 132 .除非获得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或本合同另有约定,(1)接收方应严守披 露方的保密信息,并采取一切必要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予以保护;(2) 接收方不得以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外的任何目的使用保密信息;(3)不得 向任何接收方之外的第三方披露或泄露本合同下的保密信息、。3 .接收方只能为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义务或行使本合同规定的其权利而 使用任何该等保密信息。4 .接收方只能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义务和行使本合同规定的其权利的 必要范围内,向(关联方/雇员/董事/代理/承包商/咨询人/顾问/)仅在需要知道的范围内披内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上述人员必 须与接收方签订保密协议并遵守与本条规定相符的保
8、密和不使用义务。5 .本合同执行完毕或因故终止、变更的,接收方应立即将披露方的所有 保密信息归还披露方或销毁,同时,接收方应向披露方提供由接收方 授权代表签署的关于返还或销毁的书面证明。第七条后续改进成果的提供与分享双方有权在许可专利以及许可技术秘密的基础上进行后续改进,由此 产生的技术成果在本协议中称为“改进成果”。双方对形成的改进成 果按以下 的约定处理(可多选):(1) 一方对所完成的改进成果,应在成果完成后内通知另一方。(2)对于一方单独完成的改进,包括申请专利的权利在内的所有权益 由该方单独享有。(3)对于一方单独完成的改进,另一方具有同等条件下(4) L优先获得许可/优先购买/免费
9、使用/)的权利。(5)对于双方共同完成的改进,包括申请专利的权利在内的所有权益 由双方共同享有。(6)对于双方各自完成的改进,双方互相提供就各自改进向另一方的 交叉许可。(7) 2.改进成果还未申请专利时,另一方若知晓该改进成果的,对该改进成 果承担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许可或转让该改进成果。第八条陈述与保证.许可方特此作出以下第所示的陈述与保证(可多选):(1)截至本合同签署日,许可方拥有许可和披露许可专利或许可技术 秘密的完整权利。(2)许可专利或许可技术秘密不附带将会影响或限制本合同项下的 许可方许可的任何权利负担,且不存在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 将影响或限制其在本合同项下的
10、许可。(3)被许可方根据本合同对许可专利或许可技术秘密的实施不侵犯 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利。(4)许可方并未收到有关任何主张、起诉、诉讼或法律程序的任何通 知或威胁,并未知晓或有理由知晓任何信息,将会:(a)导致 任何被许可专利的任何权利要求无效或不可执行;或(b)导致 被许可专利中包括的任何专利申请的任何权利要求未能被授予 或与其目前申请的范围相比受到严重限制或局限。(5)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许可方应按照被许可方所在国专利局的有关 规定对许可专利按时缴纳专利维持费,以保持许可专利的有效性。(6) 151 .被许可方特此作出以下第 所示的陈述与保证(可多选):(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许可方应当
11、根据本合同约定积极实施许可 专利或许可技术秘密。(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许可方应当积极配合许可方完成本合同的 备案。(3) 第九条技术进出口管制(选填)双方均已就本合同项下的许可专利以及许可技术秘密的进出口管制情 形尽到审慎调查义务,同意本合同项适用以下第 种情形并履行相应义务(单选):(1)本合同项下的许可专利以及许可技术秘密不属于进出口国禁止 进出口的技术,也不存在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关国家法 律关于技术进出口管制规定的情形。(2)本合同项下的许可专利以及许可技术秘密属于进出口国限制进 出口的技术,双方应秉承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相关行政部门的要 求互相配合,及时依法办理相关进出口审
12、批等手续。(3)本合同项下的许可专利以及许可技术秘密属于进出口国自由进 出口的技术,双方应当按照相关行政部门的要求互相配合,及时 依法办理合同登记管理等手续。(4) 第十条知识产权侵权应对及共同维权161.如果有第三方针对许可专利或许可技术秘密的实施提出任何侵权控诉 的,首先得到通知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_条的约定处理(单选):(1)许可方应当协助被许可方参与应诉和协助抗辩以尽量帮助被许 可方根据本合同获得的许可技术以及许可技术秘密实施不受影 响,但被许可方违背本合同约定方式实施导致的侵权除外。许可 方接到通知后 日内不做应诉表示或放弃应诉的,视为将应诉权利转移给被许可
13、方。(2)由许可方参与应诉和抗辩并承担可能的侵权责任,同时赔偿被许 可方因此遭受的损失。(3) 上述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许可方单独/被许可一方单独/双方共同/)承担。2.如果一方得知第三方涉嫌或可能侵犯任何许可专利或许可技术秘密, 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条的约定处理(单选):(1)由许可方与侵权方进行交涉,或负责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 请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许可方应当予以协助。(2)由许可方在其合理确定的期限内,与侵权方进行交涉,或负责向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述期限 届满,被许可方有权在许可方合理确定的适当范围内,与侵权方 进行交涉,或负责向
14、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或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3)被许可方有权首先在许可方合理确定的适当范围内,与侵权方进 行交涉,或负责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或向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而许可方有权由许可方所选定的律师代理其参与该等程 序。如果被许可方以书面形式通知许可方其不会提起该等程序, 则许可方有权在与被许可方协商后,在其合理确定的适当范围内,17与侵权方进行交涉,或负责向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提出请求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 维权所得收益由(许可方单独/被许可方单独/双方共同/)享有, 所发生的费用由(许可方单独/被许可方单独/双方共同/)承担。第十一条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处理.在许可期限内
15、,许可方的专利权被生效无效决定宣告全部无效时,双 方同意按照以下第一项所示规定处理(可多选):(1)如无明显违反公平原则,且许可方无恶意给被许可方造成损失, 则许可方无需向被许可方返还许可费。(2)如因许可方原因给被许可方造成损失,或明显违反公平原则,许 可方应返还全部许可费,本合同终止。(3)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 .本合同任何一方均无需因超出其合理预见、控制、克服或避免的原因 导致其违反或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而承担责任,这些原因 可能包括禁运、战争、战争行为(无论是否宣战)、恐怖主义行为、 叛乱、骚乱、内乱、罢工、停工、流行性疫病或其他劳资纠纷、火灾、 洪水、地震、或者其它自然事件,
16、或任何政府当局或另一方的作为、 不作为或延误(“不可抗力事件”)。182 .当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一项所示规定处理(可多 选):(1)任一方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后应立即向另一方发出通知,该等通 知包含不可抗力的细节、程度、影响以及 等。(2)任一方在得知不可抗力事件后应及时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努力 采取适当措施减轻损失。(3)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任一方无法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向另一方提供关于合同不能履行 的书面证明,且该证明需要明确表明该一方确实不适合履行本合 同。双方应友好协商在另行确认的时间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之内 容。(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
17、违反或无法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 持续一日以上,则任何一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对于不可抗力事 件造成本合同的终止,任何一方均不向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5) 第十三条违约与损害赔偿1.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义务,则违约方应对守约方因此 遭受的任何和所有损害和经济损失承担相应责任。许可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的,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被可方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的,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第十四条税费19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一年一月日(签署日)在(“签署地”)签订:许可方:(“许可方”)通讯地址:由M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邮箱:被许可方:(“被许可方”)通讯地址
18、: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邮箱:许可方、被许可方单独称“一方”,合称“双方”。鉴于:(1)许可方为许可专利(定义见第一条)的(权利人/权 利人的委托人/分许可人)。(2)被许可方希望获得许可而实施许可专利。(3)许可方同意向被许可方授予所请求的许可。经过平等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双方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各自独立承担法律对其所规定的各项纳税 义务。第十五条 争议解决.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 项确定本合同所适用法律(单选):(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属于涉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双方同意适用 国/地 区(合同履行地、合同签署地、某个中立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双 方
19、所在地法律)法律。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 不成的,任何一方可采取以下第种方式处理(单选):(1)提请 进行调解处理;(2)向(许可方所在地/被许可方所在地/本合同 签署地/本合同履行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第十六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一份,双方各持一份, 另有一份用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一份用于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 .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或变更必须由双方书面签署同意。2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 书面通知
20、违约方要求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如 果违约方在收到书面通知日内仍未履行相关义务,那么守约方有权书 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203 .各方确认,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中提及的任何文件组成了双方之间就本 合同项下合作事项而达成的完整的合同,且本合同取代了双方在之前 就该事项所达成的或存在于双方之间的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安排、合同、 草案、保证、陈述或谅解。第十七条其他(本页以下无正文,下接本合同附件及签署页)21(本页无正文,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签署页)许可方签章被许可方签章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被许可方法人代表签章2222许可方名称(或姓名)(签章)法人代表(签章)委托代理
21、人(签章)联系人(签章)住所 (通讯地址)电话电挂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被许可方名称(或姓名)(签章)法人代表(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人(签章)住所 (通讯地址)电话电挂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中介方单位名称(公章)年 月 日法人代表(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联系人(签章)住所 (通讯地址)电话电挂开户银行帐号邮政编码23附件一补充名词和术语24附件二许可专利/技术秘密清单专利名称专利申请号申请日授权日权利人专利类型当前法 律状态许可技术秘密名称具体内容25附件三里程碑付款条件里程碑事件(付款条件)付款金额26附件四许可产品清单/确认方式27附件五技术资料清单技术资料交付流程验收标准28附件六
22、技术服务清单技术服务内容提供形式验收标准29第一条名词和术语(定义条款)在本合同中,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以下术语应具有如下含义:1. “本合同”“签署日”“签署地”“许可方”“被许可方”“一方” 以及“双方”应具有前言所规定的含义。2. “许可专利”“许可期限”“许可区域”“许可技术领域”“许可实 施行为”“许可技术秘密”应具有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含义。3. “普通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在约定许可实施许可专利的范围内许可 他人实施该许可专利,并且可以自行实施该许可专利。4. “排他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在约定许可实施许可专利的范围内,将 该许可专利仅许可一个被许可方实施,但许可方依约定可以自行实
23、施 该许可专利。5. “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在约定许可实施许可专利的范围内,将 该许可专利仅许可一个被许可方实施,许可方依约定不得实施该许可 专利。6. “分许可”是指被许可方经许可方同意将本合同涉及的许可专利许可 给包括关联方在内的第三方。7. “许可费”“许可产品”应具有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含义。8. “技术资料” “验收标准”应具有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含义。9. “技术服务” “培训”应具有本合同第五条所规定的含义。10. “保密信息”应具有本合同第六条所规定的含义。11. “不可抗力事件”应具有本合同第十一条所规定的含义。本合同项下的其他术语及其含义以附件一为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
24、订指引国家知识产权局2022年12月30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签订指引合同封面合同需要列明合同双方必要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和地址;需要填写 合同本身的相关信息,包括签订地点、签订日期、有效期限等;若只涉及 一件专利,需要明确许可专利的相关信息,包括发明创造名称以及专利号/ 专利申请号,以便将合同的标的予以固定。前言(鉴于条款)鉴于条款需要简单介绍合同双方的合作背景,包括许可方与被许可方 基于何种目的希望就本项目达成合作意愿。在模板基础上,当事人可以根 据实际需要进一步进行补充,可考虑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许可专利的形成 背景、许可专利的实施前景等。第一条名词和术语(定义条款)定义条款需要对合同中出现的专
25、有名词或术语进行定义,目的就是对 这些术语的具体含义进行清楚界定,以避免合同双方在签订及后续履行合 同的过程中出现理解上的分歧。通常而言,可能涉及定义的名词或术语包 括“许可专利,”许可技术秘密”、“许可产品”、“技术资料”、“技术服务” 等。第二条 许可的授予许可条款需要对许可专利、许可的方式与范围、许可实施行为、是否 允许分许可等加以明确。在一些技术许可项目中,除许可专利本身外,还 需要许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一定的技术秘密方可实现合同目的,在此情况 下,还需要对许可技术秘密进行相关约定。1 .许可专利许可专利条款的目的是为了将合同标的予以明确。一项发明创造的名 称、申请号、公开(公告)号等信
26、息可以帮助明确地定位合同标的;在存 在多项合同标的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使用附件二所示表格予以列明, 若上述方式尚不足以描述合同标的的范围,当事人可以考虑自行予以31约定。鉴于专利具有地域性,同一个技术方案在不同国家/地区是否取 得专利保护的情况有可能有所不同,因此,若合同涉及被许可方在多 国实施相关专利技术,当事人应当考虑是否合同标的中是否包括相关 专利的同族专利。2 .许可的方式与范围专利实施许可分为普通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和独占实施许可。普 通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 技术领域内实施该许可专利的同时,许可方保留实施该许可专利的权 利,并可以继续许可被许可方
27、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许可专利。 排他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 技术领域内实施该许可专利的同时,许可方保留实施该许可专利的权 利,但不得再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实施该许可专利。 独占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地区、 技术领域内实施该许可专利,许可方和任何被许可方以外的单位或个 人都不得实施该许可专利。许可期限许可期限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但应当在许可专利的保护期范围内。 若当事人双方希望就许可专利达成长期许可,则可考虑将许可期限约 定为该专利权保护期,当涉及多件专利时,以最后一件专利的到期日 为准。双方也可以出于各方面的考
28、量,约定在特定的时间范围内享有 独占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或者普通实施许可,从而可以最大化地 实现其专利价值。3 2) 许可区域许可合同应当明确约定许可的区域名称,例如中国某省(直辖市、自 治区),或特定国家或地区。作为许可方应当避免在许可合同中使用 含义模糊且在许可期限内可能产生变化的区域名称,如“欧盟”等。为 免疑义,有必要在许可合同的定义部分对相关术语进行明确。32就被许可方而言,其固然想要获得更大的许可区域,但许可范围的最 终确定需要结合被许可方的研发能力和综合实力,以及许可方的实际 需求。合作之初,许可方无法全面了解被许可方在全球各个区域内的 科研能力,因此通常只会给予被许可方一个相
29、对较小的许可区域,此 时被许可方可以争取一些附条件的扩大许可区域内的权利。例如对于 药品专利许可而言,被许可方可以约定:如果被许可方在较短期限内 获得了许可产品研发的里程碑审批,则被许可方有权进一步扩大许可 区域。这种情况下,为了最小化未来的合作风险,许可方应当对获得 扩大许可区域的被许可方在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阶段的权利义务 进行限制。(3)许可技术领域对于一些专利而言,其权利要求可以覆盖多个技术领域,出于许可方 自身的商业考量,可能仅允许被许可方在某个或某些技术领域实施专 利技术。在上述情形下,许可合同应当明确约定许可的技术领域,被 许可方对许可专利的实施行为需受限于该技术领域。4 .许
30、可实施行为许可方可以根据自己的许可策略以及被许可方的许可需求、业务经营 范围等情况,在许可合同中就被许可方的许可活动进行明确约定,如 研发、改进、生产、委托生产、销售或委托销售、要约销售、进口、 出口等。从司法实践来看,许可方在授予某一项权能的时候,可能也 同时将其他权能也一并授予了出去。例如,如无特别约定,授予被许 可方享有“销售权”,可能会暗含被许可方同时享有“许诺销售权”和“使 用权”;对于方法发明专利权而言,授予被许可方享有“使用权”,可能 会暗含被许可方同时享有“制造权因此,许可方在对被许可方授权 特定的权能的时候,需要对可能存在的默示许可情况有一定的预见能 力。对于高校科研机构作为
31、许可方,还可以在许可合同中约定,该许 可不应影响许可方将许可专利或许可技术秘密用于不在任何方面涉及 商业化的学术和研窕。5 .分许可33许可合同需要就被许可方是否享有分许可的权利做出明确约定。在大 部分的许可合同中都会规定,在未经许可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被许 可方不得将其许可再次转许可给其他第三方或者在合同中直接约定被 许可方不享有分许可的权利。但考虑到不同产品生产和销售的特点,双方也可以约定被许可方可以 将许可产品分许可给被许可方的关联方和第三方以满足生产、销售和 推广的要求。如果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享有分许可的权利,那么许可 合同中就需要明确: 被许可方可行使分许可的具体范围,包括分许可权能
32、、分许可地域 范围、分许可时间、分许可渠道等; 被许可方在签订分许可合同前,是否需要获得许可方的确认;对于被许可方通过分许可而收取的许可收益,许可方是否有权进行 分享,如何进行分享; 许可方与被许可方之间的许可合同终止、解除或者到期后,分许可 合同的效力应该如何认定。5.许可技术秘密如上文所述,在一些技术许可项目中,除许可专利本身外,还需要许 可方向被许可方提供一定的技术秘密方可实现合同目的,在此情况下, 还需要对许可技术秘密进行相关约定。总体而言,对于许可技术秘密 的约定可以考虑两种思路:一种是与许可专利基本保持一致,适用于 相同或相近的许可期限、许可区域、许可技术领域、分许可等;另一 种则
33、是基于技术秘密的特别情况予以特别约定。需要进一步提示的是, 由于专利具有法定的保护期限,因而其许可期限具有理论上的最大值, 但技术秘密本身并不受上述保护期限的限制,因此理论上可以具有相 比许可专利而言更长的许可期限。第三条许可费及支付方式根据双方之间的商业安排以及许可专利和范围的不同,导致许可费及 支付方式会各有不同。许可费的支付方式一般分为如下几种:341 .固定费用固定费用根据其支付方式又可以细分为一次性付款和分期付款。(1) 一次性付款。一次性付款需要被许可方能够一次性地将许可费结 清,这对被许可方的资金支付能力要求比较高。(2)分期付款。分期付款可以将许可方与被许可方的利益和风险密切
34、结合在一起,有利于促进许可方更关心和更愿意协调被许可方尽 快掌握专利技术并投产,有利于减轻被许可方的财务负担,同时 若许可方出现违约或许可专利以及许可技术秘密达不到预期技 术指标时,被许可方可以调整许可费甚至停止支付,对被许可方 提供较大的保护。固定费用支付方式对被许可方有利的一面在于被许可方无需定期对其 生产或销售情况向许可方进行报告,同时,也减少了因提交专利使用 情况报告而带来的额外开支以及因许可方入场进行生产或销售情况审 计而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所带来的不利影响。2 .里程碑费用对于部分专利许可(例如药品专利许可)而言,由于许可产品的研发 是一项长期工作,被许可方利用许可专利进行专利产品的开
35、发期间可 能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进度与结果亦存在不确定性,因此被许 可方通常会要求以某些特定事项的达成(例如完成某期临床实验、提 交指定药品注册申请、公司成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等)来支付里程 碑费用。约定里程碑费用主要是可以减轻被许可方的前期资金压力, 同时还可以减少技术开发失败带来的风险。3 .提成费用(1)入门费。入门费一般会约定为固定的金额,在合同签署之日后的 一定时间内支付,并且一般不会设置其他付款前提。根据许可专35利的价值和许可范围,入门费的金额也会有区别O(2)销售额提成。销售额提成是指定当许可产品在许可区域上市销售 后,由被许可方从其每月/半年/年净销售额中按照双方约定的一
36、 定比例向许可方支付不可退还的销售额提成。由于销售提成的计算与净销售额紧密相关,在允许分许可、出现 多个被许可方同时实施许可的情况下,许可方收取许可费用就更 加困难,因此许可方通常会要求对被许可方的销售、库存等财务 数据进行审计和查账。作为被许可方,其拥有该许可产品的销售 数据,有义务向许可方提供该销售数据,以及合理的支持材料, 如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报告。在许可方认为被许可方提供的销 售数据存在疑问时,其有权利要求被许可方对其进行解释或提供 更进一步的说明材料。有时,许可方也可自行委派第三方财务审 计机构对该销售数据进行核实。如果审计结果与被许可方出具的 报告不符合,许可方还可以约定在审计不
37、符合标准的情况下的处 理方式。相应地,对产生的额外的审计费用,双方也应当在许可 合同中明确约定。(3)利润额提成费用与由被许可方从其净销售额中按照双方约定的一定比例向许可 方支付许可费不同,利润额提成费用的计算基数为被许可方许可 产品的净利润额。对被许可方来说,其通常希望将所有与许可产 品相关的成本从实际销售价格中扣除,从而降低销售提成的计算 基数,因此在许可合同中,许可方一定要明确销售提成的计算方 式,明确计算基数是净销售额还是非净利润额。4 .国际结算方式若该合同为跨境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则须采用国际结算方式,常见有 国际汇付、国际托收、国际信用证、国际保理等。国际汇付是由被许 可方主动将价
38、款汇给许可方的结算方式,包括订货付现、见单付款、 交单付现。国际托收是由许可方对被许可方开立汇票,委托银行向被36许可方收取价款的结算方式。国际信用证是由开证银行根据开证人请 求或自身需要,开给第三人(受益人)的一种在一定条件下保证付款 的凭证。国际保理是指许可方根据应收账款发票和装运单据转让给保 理商即可收取价款,由保理商承担被许可方不付款或逾期付款责任的 结算方式,包括有追索权的保理和无追索权的保理。国际汇付和国际托收下银行不对价款给予任何担保,是否支付完全取 决于买方信用,适用于双方合作关系良好的情形,较为便利;而国际 信用证、国际保理下由银行或保理商承担买方违约的风险,更利于许 可方。
39、第四条技术资料的交付与验收(选填)许可合同双方应当在许可合同中明确约定许可资料的交付与验收标准, 将验收标准也通过清单的形式列明并作为附件。通常而言,在许可专利为 发明或实用新型时,需考虑配方、工艺、图纸或相关技术秘密是否应当被 列入技术资料中,外观设计则通常不涉及技术秘密相关内容。双方在约定交付条件时,应当明确技术资料的交付时间、地点、方式。 如采用邮递形式交付,则交付时间通常为邮戳日,如当面交付,则交付时 间为被许可方的签收日。上述交付条件之所以需明确约定,在于一旦技术 资料按照合同约定实现了交付,则对技术资料的保管责任也会从许可方转 移至被许可方。对于技术资料的验收,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
40、附件所列的验收标准执 行。被许可方可以自行验收也可以委托独立第三方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不 合格的情况,双方应约定此种情况下双方的权利义务,例如允许补救的次 数、是否允许终止合同、验收费用的承担、验收报告的签署等。第五条 技术服务与培训(选填)在很多情况下,被许可方获得许可方的专利及技术资料后,并不能立 即独立实施该等技术,而仍然需要依靠许可方提供一定的人员培训和技术 指导。因此,在专利许可合同中,被许可方通常会对许可方提供技术协助 的义务做出约定(通常而言,在许可专利为发明或实用新型时,需要技术 服务或培训的可能性相对较高,在许可专利为外观设计时,相关需求相对37 较低)。许可方还可就相关技术资
41、料的转移与被许可方约定一定的费用, 但是倘若双方在许可费中已经将技术资料的转移涵盖其中,也就无需另设 该种付款安排。此外,被许可方可能会要求许可方承担对技术协助结果的责任,例如 约定许可方应当对被许可方成功制造出许可产品或达到特定生产效率和质 量做出承诺或保证。此种情况下,许可方应当尤其注意条款的措辞表述, 在已充分合理履行己方义务的前提下尽量避免承担过多的责任。第六条 保密条款在专利许可中,一方面,许可谈判历时长、参与人员众多(例如双方的 关联方、雇员、董事、代理、承包商、咨询人和顾问等)、交流信息广泛, 这些均使得在专利许可谈判过程中而披露的双方当事人的商业信息容易被 泄露;另一方面,在专
42、利许可实施的过程中,双方也会披露各类信息,如 未公布的专利申请、技术资料和其它财务、商业、业务、运营或技术性质 的信息和数据等,而这些信息一经泄露将会对信息持有人产生致命影响。 因此,在许可合同中,双方应当就在许可谈判过程中和实施过程中所披露 的何种信息为保密信息进行定义并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第七条后续改进成果的提供与分享许可合同签订后,许可方与被许可方都有可能对许可的专利作出改进, 从而形成新的改进技术。对于何为改进,技术改进一方可能倾向于用比较 宽泛的标准来定义改进,而另一方则可能正好相反,因此,在许可合同中 需首先明确的是双方是否有权对许可专利进行改进,并在允许改进的前提 下,就后续的改
43、进技术进行明确定义。同时,在签订许可合同时,还需要 对基于许可专利形成的改进的权利归属进行约定。此外,如果该改进技术 是由许可方做出的,那么针对该改进技术,被许可方是否可依许可合同自 动获得许可并无需支付额外的许可费。如果该改进技术是由被许可方做出 的,那么许可方是否有必要通过许可合同提前获得该后续改进技术的所有 权或者使用权,从而可以将该改进技术补充到其专利包中,进而增加其专 利包的价值。第八条 陈述与保证在许可合同中设置完备的陈述与保证条款,有利于双方之间明确风险38界定和责任分担。在陈述与保证条款中,一种可能出现的情况是被许可方 还会要求许可方保证被许可方实施许可专利将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
44、的权利, 否则许可方应赔偿被许可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对于此类陈述保证,当事 双方应当结合专利的法律特性予以慎重考虑。不同于产品的质量瑕疵通常 可以通过出售方的自我努力予以克服或管控,专利的权利人往往很难或需 要花费大量的额外成本进行专利检索比对分析方可在一定限度上对专利是 否侵犯他人权利得出一定结论,尤其对于高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而言, 上述工作并非其本职科研任务的要求,其自身可能也缺乏开展上述工作的 条件,结合实践中的相关情况而言,在具有“不侵权保证”的专利许可项 目中,许可费往往也会相应较高。第九条 技术进出口管制(选填)就技术进出口管制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 二条将专
45、利实施许可纳入到规制范围,分为禁止进出口、限制进出口和自 由进出口三类,应当注意区分不同类别的管理要求,防止因忽略行政强制 性规定而出现合同无法履行等违约情形。在专利许可涉及技术在中国与其他国家/地区之间进行交流的情形中, 除中国法律法规所设置的技术进出口管制规则外,还有可能涉及境外法律 法规的技术进出口管制要求。双方应当结合许可项目的商业目的,对相应 的权利义务(主要为确认、警示相对方技术进出口合规风险以及办理技术 进出口行政手续义务)予以安排。第十条知识产权侵权应对及共同维权针对第三方针对许可专利以及许可技术秘密可能提出的侵权诉讼,许 可合同应该就应对第三方专利诉讼的主体、诉讼费用承担、败
46、诉时侵权损 害赔偿责任的承担等做出明确规定。若存在未经许可方授权的第三方擅自实施许可方专利,由于这种情形 对许可方和被许可方的利益都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需要在许可合同中 就双方在针对该第三方的专利诉讼中的权利义务进行明确约定。从方便维 权的角度来看,约定许可方或被许可方中的任一方在获知许可专利正在遭 受第三方的侵犯时,均有义务在一定期限内书面告知另一方是一种较为常 见的做法。关于在此种情况下被许可方是否拥有针对该第三方的起诉权的39第二条 许可的授予1.许可专利本合同项下的许可专利(“许可专利”)以以下第一种方式确定(单 选):(1)本合同项下的许可专利是指名称为的发明创造,其专利申请号为,公开(公告)号为 O许可专利的专利类型为(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许可专利的申 请日为 年月日。截止至本合同签署日,许可专利的状态为(已取得授权/尚在申请中)。(2)本合同项下的许可专利是指本合同附件二所列明的发明创造,本 合同项下的许可专利合计 件。3 3) .许可的方式与范围在符合本合同的前提下,针对许可专利,许可方特此授予被许可方一 项以(普通实施许可/排他实施许可/独占实施许可) 方式作出的专利实施许可,该许可受限于以下条件:(1)被许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