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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旅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保障学院师生与社会各界依法获取学院信息, 促进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方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 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所称学院信息,是指旅游职业学院在教 育教学、科学研究以及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制作 或者获取的,涉及学院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其他主体的合 法权益或者公共利益,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第三条学院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 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书记、院长任组长, 副院级领导和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
2、下设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负责处理信息公开 日常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人为主任,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财务审计处、国际交流中心、计算机网络中心联络人为成员。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为:(一)贯彻落实国家、XX省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信息 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推进、协调、监督学校信息公开工 作;(二)审定信息公开工作规划和有关制度,研究决定信附件2旅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年第 号注:为提高办理效率,请您在申请公开信息时,每次只申请一条信息。申 请 人 信 息公民姓名工作单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联系 电子电子 电子邮箱邮政编码 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组织机构 代码法定代表 人联系人 姓名联系人 E-m
3、ail 申请时间年月日需息况 所信情所需信 息的内 容描述所需信息 的用途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口邮寄口电子邮件 口自行领取备注附件3旅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为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开展和完善信息公 开制度,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强化民主 管理和民主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方法 和教育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法有关要求,编制本 指南。旅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采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 予公开三种方式。一、主动公开(一)公开内容。旅游职业学院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具体参见旅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管理方法(试行)。(二)公开形式。旅游职业学院主要通过学校网站、办 公自
4、动化平台及校报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电视等校外 媒体,文件、简报、年鉴、会议纪要,新闻发布会和其他相 关会议,信息公告栏、电子显示屏以及其他便于公众及时准 确获得信息的形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进行公开。(三)查询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登录旅游职 业学院网站对相关信息进行查询。二、依申请公开学院师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学习、科 研、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可以向旅游职业学院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一)受理机构旅游职业学院的受理机构为旅游职业学院办公室(信息 公开工作办公室),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二)申请步骤1 .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旅游
5、职业学院依申请公开信 息申请表(申请表可以从旅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下载, 也可以到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领取)。申请表应填写完 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人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为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 对所需信息描述详尽、明确;假设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 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2 .递交申请。申请人可以当场递交,也可通过信函、电 报、 、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需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 申请”字样;通过 方式提出申请的,需在 左上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 方式提出申请的,
6、需在邮件主题中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 样。广大师生以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采用书面形 式(包括数据电文形式)向学校申请获取信息;采用书面形 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 信息公开申请。3 .申请处理。收到申请表后,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内容不明确或 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需补充或更正后才 能提交。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且理 由正当的申请将正式登记受理。根据申请的内容,学院自收 到申请(指可以正式受理的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 答复。如需XX答复期限,学院告知申请人,XX答复的期限最长
7、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学 校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学院按照省级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检索、复制、邮寄等本钱费用。三、监督方式广大师生员工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校不依法 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认为学校在信息公开工作 中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问题;(三)确定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程序等,审议信息 公开工程、内容;(四)组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学习,提升 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具体职责为:(一)具
8、体承办学院信息公开事宜;(二)维护和更新学院公开的信息;(三)组织编制学院的信息公开指南、学院信息公开目 录和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四)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五)与学院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责。第四条 学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的第一责任人,组织本部门人员按要求和分工公开相关信息, 对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等负责,各部门应指 定专人担任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 的组织实施。第五条学院信息公开应当遵循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所确定的原那么,且不得危及国家 平安、公共平安、经济平安、科技平安、社会稳定与学院稳 定。第二章公开的内
9、容与范围第六条学院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 开三种属性。各部门应在产生信息时即明确信息的公开属性, 难以确定公开属性的,应报请领导小组审定。第七条信息公开的内容:(一)学院基本信息;(二)招生考试信息;(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四)人事师资信息;(五)教学质量信息;(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七)学风建设信息;(A)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十)领导小组决定公开的其他信息。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组织编制旅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 清单(以下简称信息公开清单),细化本条规定的信 息的范围,并根据需要及时建议更新。各有关部门负责涉及 本部门事项的信息公
10、开。第八条 学院师生和社会公众(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 根据自身教学、科研、生产、生活等特殊需要,向学院申请 获取相关信息。第九条学院对以下信息不予公开:(一)涉及国家秘密的;(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三)正在调查、讨论、审议、处理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信息;(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其他信息;(五)领导小组认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其中第(二)项、第(三)项所列的信息,经权利人同 意公开或者学院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 的,可以予以公开。第十条 学院公开信息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 公开的学院信息进行审查。不能确定是否可以
11、公开时,应当 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确定。第三章公开的方式第十一条 学院通过学院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 学院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及其他主体知晓的方式公开学院 信息。并可根据需要,在学院固定场所设置信息公告栏、资 料索取点、公共查阅点等场所、设施,公开学院信息。在学校校园网主页设置信息公开专栏。按规定应予公开 的事项,原那么上应在此专栏公开。已经在其他栏目公开的, 必须在信息公开专栏提供相应链接。学院重大事项的信息公开,经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力 组审议决定后,可通过召集新闻发布会的方式予以公开。第十二条属于学院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信息形成 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12、。第十三条 除本试行方法中学院主动公开的信息外,教 职员工、在校学生和其他主体还可以根据自身科研、学习等 需要,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申请获取相关学院信息。第十四条 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将于每年10月31日之前, 公布上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包括以下内容:(一)学院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二)学院依申请公开信息和不予公开信息情况;(三)因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诉讼的情况;(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各部门应在每年9月底前将本部门上学年度信息公开的 有关情况和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按要求报学院信息公 开工作办公室。第四章监督与保障第十
13、五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我院违反本方法 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 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五章附那么第十六条本方法由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附件1.旅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旅游职业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序号类别公开事项负责部门1基本信息(1)办学规模、校级领导班子简介及分工办公室(2)学院机构设置、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数量组织人事处(3)学科情况、专业情况教务处(4)学校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办公室(5)教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制度、工作
14、报告工会(6)学术委员会相关制度、年度报告教学研究室(7)学校开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安排办公室(8)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办公室2招生考试 信息(9)招生章程及特殊类型招生方法,分批次、分科 类招生计划学生工作处(10)保送、自主选拔录取、高水平运发动和艺术特 长生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及测试结果学生工作处(11)考生个人录取信息查询渠道和方法,分批次、 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学生工作处(12)招生咨询及考生申诉渠道,新生复查期间有关 举报、调查及处理结果学生工作处3财务、资产 及收费信 息(13)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处(14)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财务审计处(15)
15、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 息财务审计处(16)图书采购信息图书馆(17)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信息校区建设办公 室(18)仪器设备、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信息总务处(19)收支预算总表、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财 政拨款支出预算表财务审计处(20)收支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 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务审计处(21)收费工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及投诉方式财务审计处4人事师资 信息(22)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组织人事处(23)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组织人事处(24)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方法组织人事处(25)校内中层干部任免、人员招聘信息组织人事处(26)教职工争议解决方
16、法组织人事处5教学质量 信息(27)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停招专业名单教务处(28)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 比例、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比例教务处(29)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学生工作处(30)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学生工作处(31)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学生工作处(32)艺术教育开展年度报告教务处(33)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教务处6学生管理 服务信息(34)学籍管理方法学生工作处(35)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 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工作处(36)学生奖励处分方法学生工作处(37)学生申诉方法学生工作处7学风建设 信息(38)学风建设机构教学研究室(39)学术规范制度教学研究室(40)学术不良行为查处机制教学研究室8对外交流 与合作信 息(41)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国际交流中心(42)来华留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国际交流中心9其他(43)巡视组反应意见,落实反应意见整改情况组织人事处(44)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 息和处置情况,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 况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