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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Standard for Land Consolidation EngineeringConstruction in Tianjin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o一一年十月刖 百为加强天津市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申报和工程管理,建立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规范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及资金管理,确保土地开发 整理工程质量和效益,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的有关问题的 通知”(国土资厅发2007 137号)要求,参照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和技术 规范以及天津市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经验,编制天津市
2、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 准)。本标准共8章和3个附录,主要包括以下技术内容:总那么建设目标 建设条件 工程类型区与工程布局 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本标准主持机构: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本标准解释单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本标准主编单位:天津市开垦征地事务中心天津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中夫张志强俞晓群孟广文刘丽萍崔嘉昕马振兴 李玉娥毕芳英王利香刘伟张辉赵敬媛4取土与当地的塘堰清淤、河流清障等水利兴修、道路修建、鱼池开挖等相结合;5回填土应留有相当于填土厚度20%左右的虚高;6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施有机肥,提
3、高土壤质量。5. 3. 3保护表土土地平整工程一般必须进行表土(耕作层)的剥离与回填。旱作地区挖方部位保存表土厚度以 2030cm为宜;填方部位在填厚超过50cm左右时,应当保存2030cm的熟土层。6灌溉与排水工程6.1 一般规定6.1.1 灌溉排水工程级别及组合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中的灌溉与排水工程是指工程区内的田间配套工程,属于小型水利工 程以下的等外工程。根据因地制宜的原那么,天津市灌溉排水工程组合类型区特征见表6.L1-1。表6. 1. 17 灌溉排水工程组合类型区特征津西洪积 冲积平原 综合治理 工程类型 区水源工程以坑塘蓄水为主,应充分利用中水和局部微咸水,控制机井数量,机井规划
4、应优先开采浅层地 下水,严格控制开采深层地下水。输水工程应以低压管道输水为主,续灌渠道设计为宜;干管走向应尽量与灌区走向一致,支管走向应尽 量与农作物植行一致。喷微灌工程喷灌用户系统的灌溉设计方式为轮灌,田块分干管的铺设应尽量与作物的种植方向一致。轮灌 周期一般为510天;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可选择滴灌。排水工程排水工程以明渠为主,同时按照治渍和防盐渍化标准为依据进行设计;排水沟的开挖深度要适 宜机械化操作,开挖和填方排水渠道应考虑最小边坡系数。泵站及输配 电工程泵站等级以小二型为主,泵站建筑物等级以V级为主;堤身式泵站,其建筑物防洪标准不应低 于堤坝现有防洪标准;泵站宜采用专用直配输电线路供电
5、。渠系建筑物 工程与已建成的道路交叉布置的渠系建筑物,其级别应不低于相交道路的级别;水闸距离已建铁路、 公路或其附属桥梁等建筑物不宜太近;渠道跨越渠沟、道路时,可选用倒虹吸管。津东海积 冲积平原 盐碱地治 理工程类 型区水源工程水源可利用深渠河网、中型水库、坑塘。以小型坑塘蓄水为主,应充分利用地下水、中水和部 分微咸水,限制机井的开采数量和规模。输水工程灌区斗渠和农渠的设计一般按轮灌方式设计;以低压管道输水为主续灌渠道的最小流量不宜小 于设计流量40机干管走向应尽量与灌区走向一致,支管走向应尽量与农作物植行一致。喷微灌工程田块分干管的铺设应尽量与作物的种植方向一致;喷灌用户系统的灌溉设计方式为
6、轮灌,轮灌 周期一般为510天;经济作物和设施农业可选择滴灌。排水工程灌排渠道应分开设计,排水工程以防盐渍化标准为依据进行设计;以明沟排水为主,排水沟的 开挖深度要适宜机械化操作,开挖和填方排水渠道应考虑最小边坡系数。泵站及输配 电工程泵站等级以小二型为主,泵站建筑物等级以V级为主;堤身式泵站,其建筑物防洪标准不应低 于堤坝现有防洪标准;泵站宜采用专用直配输电线路供电。渠系建筑物 工程与已建成的道路交叉布置的渠系建筑物,其级别应不低于相交道路的级别;水闸距离己建铁路、 公路或其附属桥梁等建筑物不宜太近;渠道跨越渠沟、道路时,可选用倒虹吸管。蓟北侵蚀 低山丘陵 生态保护 工程类型 区水源工程小型
7、蓄水池水窖为主;兼有地下水;一般采用深井、蓄水池和塘坝输水工程位置不宜在地质构 造活动区和地质灾害活动区附近进行建设。应避开土质疏松区。蓄水池的进口应设堵水设施、 且应设置泄水通道。输水工程明渠输水。一般干渠和支渠沿等高线布置,而斗渠和农渠与等高线交叉布置。喷微灌工程大型工程总干管、干管和分干管3级系统,小型工程可为干管和分干管2级系统;管网设计多 为树状管网。田块分干管的铺设应尽量沿等高线铺设。北部山区果类作物可开展喷灌,其喷灌 强度应在20-75亳米/天;南部山间盆地经济作物可开展滴灌,其滴灌强度应在3-7毫米/天。排水工程可以利用山区自排,直接排入河、海,或利用山区小水库蓄水。工程设施应
8、以明沟排水为主, 以防涝标准为依据进行设计;应沿低洼积水线布设并尽量利用天然河沟。各级排水明沟应根据 治理区的地形条件按照高水高排、低水低排、就近排泄、力争自流的原那么选择线路设计。 此区宜选用以蓄代排方法。泵站及输配 电工程泵站等级以小二型为主,泵站建筑物等级以V级为主;泵站建筑物标准应高于当地防洪标准; 泵站站址宜选择在地形开阔、岸坡适宜、有利于工程布置的地点;泵站宜采用专用直配输电线 路供电。渠系建筑物 工程渠系建筑物的设计防洪标准,应高于或等于其所在渠道的设计防洪标准;渠道上的水闸设计应 设沉淀池和过滤设施;倒虹吸管宜设在坡度较缓、沟底地形较平坦处,应防止通过可能产生滑 坡、崩塌及其它
9、地质条件不良的地段。6.1.2 农田灌溉工程保证率标准1津西洪积冲积平原综合治理工程类型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一般不小于75%;2津东海积冲积平原盐碱地治理工程类型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一般不低于75%;3蓟北侵蚀低山丘陵生态保护工程类型区,灌溉设计保证率一般不小于50%;4当灌溉设计保证率达不到要求时,可建设雨水集蓄工程和实施节水灌溉技术,使灌溉设计 保证率到达标准要求。6.1.3 作物灌溉制度应根据当地水文地质条件、土壤类型、年降雨量、作物种类、作物用水量等 因素确定。6.1.4 灌溉水利用系数符合以下标准1自然渠道水利用系数应不低于0. 75;防渗渠道水利用系数不低于0.85,管道水利用系数 不
10、应低于0. 90o2水稻灌区田间水利用系数应不低于0. 95,旱作物灌区田间水利用系数不应低于0. 90。3喷、微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不应低于0.85,滴灌区不应低于0. 90。6.1.5 灌溉水质符合以下标准1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接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 的农田灌溉用水,其水质均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限 值的要求;2用微咸水作为灌溉水源时,采用微咸水、淡水混灌或轮灌;3井渠结合灌区的灌溉水利用系数可根据井、渠用水量加权平均计算确定。6.1.6 排涝标准的设计暴雨重现期根据排水区的自然条件、涝灾的严重程度及影响大小等因素, 一般可采
11、用5年10年。6.1.7 津西洪积冲积平原综合治理工程类型区及津东海积冲积平原盐碱地治理工程类型区,其排 涝标准除执行本节上述各条规定外,还要在返盐季节前将地下水控制在临界深度以下。地下水临 界深度根据各地区试验、调查资料确定。无试验和调查资料时,参照下表6.L7-1确定。表6. 1.77 盐碱地区地下水临界深度单位:m土质地下水矿化度(g/L) 10沙壤土、轻壤土1.8-2. 12. 1-2. 32. 32. 62. 62. 8中壤土1.5-1. 71.7-1. 91. 9-2.02. 02. 2重壤土、粘土1.0-1. 21. 1-1.31.2-1. 41.31.56. 2水源工程6. 2
12、.1津西洪积冲积平原综合治理工程类型区及津东海积冲积平原盐碱地治理工程类型 区以水池蓄水为主,蓟北侵蚀低山丘陵生态保护工程类型区蓄水工程以塘堰和水池蓄水为 主。6. 2. 2塘堰1塘堰主要通过在低洼处修筑拦水坝到达蓄水目的,塘坝的容积一般在10x10%?以 下。蓄水池指一般通过开挖而建筑的小型蓄水建筑物,其主要作用在于对丘陵山区喷灌、 微灌等灌溉系统的水量、水压进行调节;2塘堰工程位置不易在地质构造活动区和地质灾害活动区附近进行建设,避开土质疏松区。6. 2. 3 蓄水池蓄水池的进口设堵水设施、且应设置泄水通道,蓄水池内做防渗处理。6. 2. 4水窖1集雨水窖根据用途及地形等条件进行整体规划,
13、以灌溉为主的要根据地形条件,选择比较 灌地块高程高8m10m的地方建窖;2水窖的进水渠上设节制闸,并在适当位置布置排水道和沉淀过滤设施;3水窖必须进行防渗处理,窖壁和窖底可采用水泥砂浆或粘土防渗;4水窖工程的结构和尺寸根据地形地质状况和用途确定,以灌溉为主的窖(池)最大直径不 宜超过3.5m,单个水窖容积一般为20m350m3。蓄水工程建设充分考虑设计保证率,平原地区的设计保证率一般不小于75%,山 地丘陵的设计保证一般不小于50%o表6. 2. 57蓄水工程的等级划分工程等别I11IIIIVV规 模大(1)型大(2)型中型小(1)型小(2)型蓄水容积(10m3)101 - 100.1-10.
14、01-0. 12005020010-502102075微灌1微灌系统布置与规划1)微灌系统宜用于灌溉瓜果、蔬菜、花卉等经济作物,干旱缺水地区的大田灌溉也 可采用该系统;平原地区微灌面积不小于lOOhn?,山区微灌面积不小于50hm2;微灌系统 分规划和设计两个阶段先后进行,面积小的可合一进行;2)微灌工程的规划包括水源工程、首部枢纽和管网规划布置;规划的成果绘制在 1/5000的地形图上,并进行工程预算;3)微灌工程根据水源方式进行水量、水位和水质的分析;以江、河、湖和库为水源的必须进 行水质分析和年内水位分析;以塘坝、蓄水池以及井、泉为水源的必须进行水量、水位和水质分 析;4)微灌水质必须符
15、合相关标准的规定,还要满足:A 进入微灌管网的水经过净化处理,不应含有泥沙、杂草、鱼卵、藻类等物质;B 微灌水质的pH值一般在5.58.0范围内;C 微灌水的总含盐量不大于2000ppm;D微灌水的含铁量不大于0.4ppm;E微灌水的总硫化物含量不大于0.2ppm。5)微灌工程中的管网一般可分为干管、支管和毛管三级系统,面积大的可考虑增设 总干管,面积小的可减设为支管和毛管两级系统。2微灌系统布置要求1)微灌工程中的首部枢纽应将加压、过滤、施肥、安全保护及量测设备等集中安装, 首部枢纽房屋符合安装机电设备的要求。2)支管以上的各级管道首端安装控制阀,地埋管道处的阀门处设阀门井;管道起伏 的高处
16、,顺坡管道上端阀门的下游,逆止阀的上游均应设进排气阀;在干、支管的末端应 设冲洗排水阀。3)在直径大于50mm的管道末端、变坡、转弯、分岔和阀门处设固定墩。当地面坡 度大于20%或管径大于65mm时,宜每隔一定距离增设固定墩;固定式塑料管道相邻固定 端之间和每隔3060m间距宜设伸缩节;移动式管道应根据作物种植方向、机耕等要求铺 设,防止横穿道路。4)管道埋深根据土壤冻层深度、地面荷载和机耕要求深埋管道,干、支管埋深不小于50cm, 毛管埋深不小于30cmo5)管与管件的选择必须使其公称压力符合微灌系统设计要求,并不透光、抗老化、施工方便、 连接牢固可靠;直径50mm以上的各级管和管件可选用聚
17、氯乙烯产品;直径50mm以下的选用聚 乙烯产品;严禁使用由废旧塑料制造的管和管件。6)微灌小区之间按轮灌方式进行设计。同一微灌小区的灌水器的平均流量与各灌水器的设计 流量基本一致;微灌均匀系数大于0.80。7)微灌工程的设计保证率不低于85%o8)微灌工程的设计灌溉量应充分考虑不同作物的土壤设计湿润比;干旱地区的土壤设计湿润 比取高值。表6. 4. 57 微灌设计土壤湿润比单位:%作物滴灌微喷灌作物滴灌微喷灌果树25404060蔬菜609070-100葡萄、瓜类305040-70粮、棉、油60901009)微灌工程的设计耗水强度应充分考虑不同作物用水需求;干旱地区的设计耗水强度取高 值,微灌满
18、足均匀度的要求,不得产生地表径流为宜。表设计耗水强度单位:mm/d注:干旱地区宜取上限值。作物滴灌微灌作物滴灌微灌果树3546蔬菜(露地)4758葡萄、瓜类3647粮、棉、油等作物4658蔬菜(大棚)23-5排水工程1.1.1 排涝标准确实定1排涝标准主要考虑暴雨重现期、暴雨历时和排除时间,以及农作物的耐淹水深和耐淹历时 等;2暴雨重现期根据排水区的自然条件、涝灾的严重程度及影响大小等因素,经技术经济论证 确定,一般可采用510a;3暴雨历时和排除时间根据排涝面积、地面坡度、植被条件、暴雨特性和暴雨量、河网和湖 泊的调蓄情况,以及农作物耐淹水深和耐淹历时等条件经论证确定;旱作区一般可采用13d
19、, 暴雨时采用从作物受淹起13d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稻区一般可采用13d,暴雨时采用35d 排至耐淹水深;4农作物的耐淹水深和耐淹历时充分考虑农作物类型和农作物的生长期;5排涝模数主要与设计暴雨、排涝面积的大小和形状、地形坡度、地面覆盖和作物组成、土 壤性质、地下水埋深、排水沟网的密度和比降以及湖塘调蓄能力等诸多因素有关。1.1.2 排渍标准确实定1排渍深度、耐渍深度、耐渍时间和水稻田适宜日渗漏量,根据当地邻近地区农作物试验或 种植经验、调查资料分析确定,无试验资料或调查资料时,旱田设计排渍深度可取0.81.3m; 水稻田设计排渍深度可取0.40.6m;旱作物耐渍深度可取0.40.6m,耐渍时间
20、34d;水稻田 适宜日渗漏量可取28mm/d (粘性土取较小值,沙性土取较大值)。2有渍害的旱作区,农作物生长期地下水位以设计排渍深度作为控制标准,但在设计暴雨形成的地面水排除后,在旱作物耐渍时间内将地下水位降至耐渍深度;水稻区应能在晒田期内将地 下水位降至设计排渍深度;土壤渗漏量过小的水稻田采取地下水排水措施,使其淹水期的渗漏量 到达适宜标准。3农业机械作业对排水要求的排渍深度,一般控制在0.60.8m,排渍时间可根据各地的耕 作要求确定。1.1.3 防治盐渍化1改良盐碱土或防治土壤次生盐渍化的地区,其排水标准除执行排涝和除渍标准各条规定 外,还要在返盐季节前将地下水控制在临界深度以下,地下
21、水临界深度应根据各地区试验或调查 资料确定。2防治盐渍化的排水时间一般可采用815d内将地下水位降到临界深度,并到达以下要求: 在预防盐渍化地区,保证农作物各生育期的根层土壤含盐量不超过其耐盐能力; 在冲洗改良盐碱土地区,应满足设计土层深度内到达脱盐要求。1.1.4 明沟排水1以排淋洗盐为目的沟渠以明沟为主;明沟一般为土渠。2明沟排水系统布置1)排水明沟结合灌溉渠系和田间道路进行布置;2)排水沟布置考虑地形特征,平坦区宜采用双向排水形式,山前洪积平原地区宜采用单向排 水形式;3)排水沟布置考虑土质特征;4)排水沟布置要考虑土地权属的影响;5)各级排水明沟原那么上应沿低洼积水线布设并尽量利用天然
22、河沟;6)明沟排水沟一般要固定设置。3明沟排水系统技术:1)支沟与干沟,干沟与天然河流之间宜成锐角相连接,支斗农沟宜相互垂直连接;2)山前洪积平原,末级固定沟宜大体上沿地形等高线布设;3)末级固定排水沟的深度和间距,充分考虑土质;表6, 5. 4-1末级固定排水沟深度和间距末级固定排水沟深度排水沟间距重壤土、粘土中壤土沙壤土、轻壤土0.81.31530305050701.31.53050507070-1001.51.8507070100100-1501.8-2. 370100100-150单位:m4)排水沟的设计流量按其主要功能分别确定沟深和沟间距;排涝、排渍两用排水沟,可按排 渍要求确定沟深
23、和间距,;兼有防治土壤盐渍化作用的排水沟,有冲洗要求时,还按冲洗排水流量 进行断面校核;5)排水沟最高水位宜低于地面(或堤顶)不少于0.2m;下一级沟道的最高水位宜低于上一 级沟道0.10.2m;本标准主要参与起草人:汤津岑刘铭吕晋津柳海岩秦楠辛悦张媛媛朱苹目 录1总那么错误!未定义书签。2建设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2.1 总体建设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2.2 具体建设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3建设条件错误!未定义书签。3.1 工程合法性错误!未定义书签。3.2 自然条件错误!未定义书签。3.3 社会经济条件错误!未定义书签。3.4 基础设施条件错误!未定义书签。4工程类型区和工程布局错误!未定
24、义书签。4.1 工程类型区错误!未定义书签。4.2 工程布局错误!未定义书签。4.3 工程体系错误!未定义书签。5 土地平整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5.1 一般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5.2 耕作田块修筑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5.3 耕作层地力保持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6灌溉与排水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6.1 一般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6.2 水源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6.3 输水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6.4 喷微灌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6.5 排水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6.6 渠系建筑物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6.7 泵站及输配电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7田间道路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7.1 一般规
25、定错误!未定义书签。7.2 田间道错误!未定义书签。7.3 生产路错误!未定义书签。8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8.1 一般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8.2 农田防护林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8.3 沟道治理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8.4 坡面防护工程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A标准用词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附录B天津市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类型区特征表错误!未定义书签。6) 土质排水沟宜采用梯形或复式断面,石质排水沟可采用矩形断面;7)排水沟沟底比降与沟道沿线地面坡度坡度一致,沟道间水位衔接保证流畅;8) 土质排水沟边坡系数根据开挖深度、沟槽土质及地下水情况等经稳定分析计算后确定;9)道路两
26、侧列布排水沟时,堤顶距路宽度不小于2.0m,堤顶兼作交通道路时,其宽度满足 车辆通行的要求;.10)排水沟边坡防塌处理,可用稳固坡脚或生物护坡等措施;11)排水承泄区保证排水系统的出流条件具有稳定的河槽或湖床、安全的堤防和足够的承泄 能力,且不产生环境危害。表排水沟最小边坡系数确定土质排水沟开挖深度(m)01. 51.5-33.0 4.04. 05. 0粘土、重壤土1.01. 31. 51.5 2.02.0中壤土1.52. 02.52. 5-3.03.0轻壤土、沙壤土2.02. 5-3. 03.0-4. 04.0沙土2. 54. 0-5. 05.0暗管排水1暗管排水系统布置1)暗管排水工程一般
27、包含吸水管、集水沟(管)、附属建筑物及承泄区;2)地形平坦的平原区,吸水管宜布置在集水沟(管)两侧呈正交的形式;平斜坡地的吸水管 宜布置在集水沟(管)一侧呈正交或斜交的形式;平原区的吸水管采用等间距布设,其间距按以 下确定;表6. 5. 5-1不同埋深吸水管间距布设吸水管深度吸水管间距粘土、重壤土中壤土轻壤土、沙壤土0.8 1.310 2020 3030 501.3 1.520 3030 5050 701.5 1.830 5050 7070 1001.8-2. 350 7070-100100150单位:m3)低山丘陵区吸水管宜大体上沿地形等高线等间距布设,其间距自上游向下游递增,平均间 距可参
28、照平原区;集水沟视地形条件可在农田中部或环田布设。2暗管排水系统技术1)梯田吸水管的条数及其间距,视受渍宽度和程度及吸水管的作用范围而定;2)集水沟(管)必须穿越道路和渠沟时,在其两侧设置检查井;3)管道较长时每隔200300m也应设置一个检查井;4)检查井直径宜大于80mm;井内吸水管底高于集水管顶10cm;井底留有3050cm深的沉沙段;5)明式检查井加盖保护,暗式检查井的覆土厚度大于50cm;6)排水暗管比降设计与管径有关,内径小于或等于100mm时可采用1/3001/600;大于 100mm 时可采用 1/600-1/1500;7)在地形平坦地区吸水管首、末端的埋深差值不宜大于0.4m
29、;8)暗管的排水出口为明沟时,接口处对坡面进行防冲蚀处理;9)水田吸水管单田铺设,旱田吸水管可考虑串田铺设。10)管材要经济适用、形状规整、壁厚均匀、管体平直和满足安全荷载的强度要求,使用年 限不得小于20年;11)吸水管应外包,外包滤料经济、耐腐;12)吸水管铺设应考虑用沙砾材料底垫。6.6渠系建筑物工程6. 6.1 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渠系建筑物主要指在以灌溉或排水为主要目的的渠道系统上,为控制水 流、合理分配水量、保证渠道安全运用以及帮助渠道通过天然或人工障碍必须兴建的建筑物。6. 6.2渠系建筑物的级别和防洪标准1渠系建筑物的级别,不低于其所在渠道的设计级别,或根据其过水设计流量;2与已建
30、成的道路交叉布置的渠系建筑物,其级别应与有关部门规定或者宜不低于相交道路 的级别;3在防洪堤或挡潮堤上修建的渠系建筑物,其级别不得低于相关堤防的工程级别;4对多用途或其他建筑物结合修建的渠系建筑物,根据不同用途的重要程度,以重要程度或 级别最高者确定其级别;5渠系建筑物的设计防洪标准,高于或等于其所在渠道的设计防洪标准,或根据表6.6.2-1 确定;其校核防洪标准视建筑物具体情况和需要研究决定;表6. 6. 2-1渠系建筑物设计防洪标准建筑物级别12345设计防洪标准 (重现期a)10050503030202010106潮汐河口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的设计防洪标准,根据表6. 6. 2-2确定;
31、其校核防洪标准 视建筑物具体情况和需要研究决定;表4 6. 2-2潮汐河口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防洪标准建筑物级别12345设计防洪标准 (重现期a)21001005050202010107跨越较大河流、沟槽的渡槽、倒虹吸管和渠堤检修桥梁在确定防洪标准时,充分调查和类 比位于统一河流或沟道断面上同级别公路、铁路桥梁的防洪标准及实际使用情况。6. 6. 3水闸1水闸布置1)水闸宜优先选择地形条件适宜、岸坡稳定、地下水位较低的地点以及地质条件良好的天然 挖方地基上,尽量防止采用人工处理地基;2)距离已建铁路、公路或其附属桥梁等建筑物不宜太近;3)分水闸宜选择在渠线顺直段或渠道弯道凹岸顶点稍偏下游处;节制闸宜选择在渠线顺直、 水流平稳、渠床稳定的缓坡渠段上;泄水闸、退水闸、排水闸尽可能布置在地面低洼、靠近溪沟、 河流或承泄区处,必要时闸后设陡坡、跌水等联接建筑物和消能防冲设施;4)节制闸、分水闸尽量与规划在附近的农桥等渠系建筑物联合布置。2水闸技术1)节制闸宜采用开敞式,其中心线应与所在渠道的中心线重合,闸孔和渠道过水面积应大致 相等,不得过分压缩或加大渠道宽度,闸孔数目(小于8孔)时宜为奇数;2)分水闸与渠道的中心线夹角宜为锐角;闸室进口不凸入上级渠道;泄水闸设在渠道一侧, 其与渠道的中心线夹角宜取6090。;排水闸、退水闸中心线宜与渠道中心线重合;3)渠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