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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门式起重机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字波市特种设备检睑研究院编制2015年9月第三章起重机械吊索具安全使用制度3.1吊索具的购置1、购置吊具与索具时,必须购买合格产品。合格的吊具与索具,产品出厂单位应在其适当位置作 出不易磨损的标记,并签发合格证。标记内容至少应包括:额定起重量(极限工作载荷)、检验标志、 生产编号、制造日期、制造单位;合格证内容应包括主要技术性能参数;产品售出时,应附有安全使用、 维护保养说明书等资料。2设备档案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本单位的吊具与索具建立设备档案,设备档案内容至少包括:(1)吊具与索具出厂技术文件如图纸、质量证明书、安装和使用说明书;(2)安装后开始使用时间;(3)日常
2、使用、保养、维修、变更、检查和试验等记录。3. 2常用吊索具的安全技术要求和报废标准3. 2.1吊带1.安全技术要求(1)使用吊带前,要注意吊带的额定载荷标识,并参照吊装安全系数正确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 使用,不允许采用栓结方法进行环绕。(2)吊装时,将吊装带直接挂入吊钩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挂在吊钩钩尖部位;不要交叉、扭转吊 带,不要让吊带打结、打拧,以防影响拉力,损伤吊带。(3)吊装有锋利、尖角、快口的物件,必须加护套、护角等来保护吊带,以免割伤吊带。(4)吊带两头吊扣与挂钩接触处,应经常检查,确保吊带挂在双钩对中心位置,发现缝合线磨断、 断股时,严禁使用。(5)吊带环眼张开角度不应大于20。
3、,避免吊装过程中环眼开裂,移动吊带时不要在地面或在粗 糙表面拖拉,防止磨伤吊带。(6)吊带使用温度范围:-40100,切勿高温使用。同时不宜吊装酸、碱性较强的物料,以防 伤害吊带。(7)不应将物品压在吊带上,会造成吊带损坏;不应试图将吊带从下面抽出来,造成危险,应将 物体垫起,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吊装带顺利拿出来。(8)使用时挂好吊扣,放置好吊带的接触面,防止滑落、脱钩。成套吊具使用时,应确保受力均 匀,严禁单根受力。2、吊带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报废:(1)圆环型吊装带承载芯线或带有红色警戒线吊装带的警戒线裸露。(2)吊带的两边多处局部破损,其严重处破损、缺损达到本吊带宽度的10%o(3)吊装
4、带有割口或被尖锐物体划伤,当吊带被快口利器割断达到其截面积5虬(4)吊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严重擦伤、带股松散、局部破裂。(5)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6)合成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发黄、表面粗糙、合成纤维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7)吊带出现死结。(8)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3. 2. 2钢丝绳1、安全技术要求(1)新钢丝绳在开卷时必须按正确方法进行,应使卷绳轮转动放出钢丝绳;钢丝绳切断时,应有 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2)钢丝绳和各种规格的绳扣,在使用前由生产操作人员细致检查断丝、磨损、拧劲、烧损等情 况,发现达到报废标准的应立即更换。
5、(3)吊、捆用的钢丝绳,端部必须有打结的钢绳环,其打结扣不得少于钢绳直径的15倍,以免脱 扣。(4)用钢丝绳吊物时,棱角处要加包垫,不准直接接触,捆绑时如多点或多圈受力一定要均匀。(5)传动钢丝绳在使用中必须绕槽正确,不准有挤压、打结、拧劲等情况,不准急剧改变升降速 度,如突然制动等,以减小钢丝绳在使用中受到的冲击载荷。(6)钢丝绳索具使用时,将索具直接挂入吊钩的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挂在钩尖部位;两根钢丝绳 索具在使用时,将两根索具直接挂入双钩内,四根钢丝绳索具在使用时,每两根索具直接挂入双钩内, 注意沟内两根钢丝绳索具不能产生重叠相互挤压,四根钢丝绳索具要对称于吊钩受力中心。(7)钢丝绳在使用
6、过程中,应注意防止以下几种情况出现:a.钢丝绳与电焊线接触,b.钢丝绳与金属尖锐棱角经常摩,c.钢丝绳从已经破损的滑轮上穿,d. 吊装角度超过60 o(8)在高温物件上使用的钢丝绳,必须采取隔热措施,以防降低钢丝绳强度和使用寿命。(9)钢丝绳应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2.钢丝绳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报废:(1)断丝起重机械中钢丝绳可见断丝数如达到相应标准规定;当吊运熔化或赤热金属、酸溶液、爆炸物,易 燃物及有毒物品时,附表中的断丝数应相应减少一半。(2)磨损若由于外部的磨损使钢丝绳实际直径比其公称直径减少7%或更多。(3)变形图3-2或扭曲的钢丝绳应报废;图3-4在出现波浪形的情况下,如果绕过滑轮
7、或卷筒的钢丝绳在任何载荷状态下不弯曲的直线部分满足 dl4d/3,或如果绕过滑轮或卷筒的钢丝绳的弯曲部分满足(如图3-1)。图3-1出现笼状畸变(如图3-2)的钢丝绳应报废; 有绳芯或绳股挤出(隆起)(如图3-3、图3-4)图3-3有钢丝挤出(如图A-5)的钢丝绳应报废;图3-5图3-5图3-6绳径局部增大(如图A-6)而使钢丝绳实际直径增加5%以上,钢丝绳应报废;有扭结(图A-7、图A-8)的钢丝绳应报废;图3-7图3-7图3-8由于绳芯的损坏,引起阻旋转钢丝绳实测直径比钢丝绳公称直径减小3%,或其他类型的钢丝绳 较小10%,应报废。(4)钢丝绳因异常的热影响作用在外表出现可识别的颜色变化时
8、,应报废。3. 2. 3吊链1、安全技术要求(1)吊链使用前,先全面检查,确认各功能正常、完好时,再投入使用;准备提升时,链条松弛 部分应小心收紧,链条应伸直,不得扭曲,打结或者弯折。(2)吊链端部配件,如环眼吊钩,应按相应的要求使用。(3)用多肢吊链通过吊耳链接时,一般分肢间夹角不应超过60 (与铅垂线夹角30。)。严禁使用 已断裂或变形的吊链,严禁链条拉长后继续使用。(4)吊装时吊链严禁承受振动荷载,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人体从工件下面穿过。严禁把长环链 (p3dn)、提升链用作吊链。(5)根据使用的频度、工况条件恶劣程度,对吊链链环焊接等进行定期检查,检查周期不应低于 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
9、,并作检查记录。2、吊链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更换部件或报废:(1)裂纹或高拉应力区的深凹痕、锐利横向凹痕。(2)链环之间以及链环与端部配件连接接触部位磨损减少到原公称直径的80%,其它部位磨损减 少到原公称直径的90%o(3)链环发生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5%时。(4)链环修复后、未能平滑过渡,或直径减少大于原公称直径的10%o(5)扭曲、严重锈蚀以及积垢,不能加以排除。(6)端部配件的危险断面磨损减少达原尺寸的10%。(7)有开口度的端部配件,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8)卸扣不能闭锁。(9)肉眼或其它设备检查链环焊缝开裂或其它有害缺陷的链条。(10)链环之间不灵活时。4. 2. 4吊钩5
10、. 安全技术要求:(1)严禁超负荷使用,吊钩在使用前,应检查吊钩上标注的额定起重量,不得小于实际起重量, 如没有标注或起重量标记模糊不清,应重新计算和通过符合试验来确定其额定起重量。(2)作业前应对吊钩进行检查,当确认完好,功能正常时方可投入使用。(3)吊钩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吊钩的表面情况,保持光滑、无裂纹、无刻痕。(4)使用时,吊钩的吊点应与吊重重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5)挂吊索时要将吊索挂至吊钩底部,如需将吊钩直接钩挂在构件的吊环中,不能辨别,以免使 钩身受侧向力,产生扭曲变形。(6)对于经常使用的吊钩,每年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7)吊钩在使用过程中严禁碰撞。
11、(8)吊钩上的裂纹或磨损不能焊补。2、吊钩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报废;(1)表面有裂纹。(2)危险断面磨损或腐蚀达原尺寸的10%。(3)钩柄产生塑性变形。(4)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5)钩身的扭转角超过10。(6)当板钩产生吊挂盛钢桶不灵活的侧向变形时,应进行检修;当钩片侧向弯曲变形半径小于板 厚10倍,应报废钩片。(7)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时,应报废衬套。(8)板钩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时,应报废心轴。a.板钩钾钉松弛或损坏,使板间间隙明显增大,应更换钾钉。b.板钩防磨板磨损达原厚度的50%时,应报废防磨板。3. 2. 5吊环1 .安全技术要求:(1)使用吊环前,应检查螺丝根部
12、是否有弯曲变形现象,丝扣规格是否符合要求,丝牙有无损伤 等。(2)吊环螺纹在旋紧时必须拧紧,最好用扳手或圆钢用力扳紧,防止由于拧得太松而在吊索受力 时打转使物件脱落,造成事故。(3)吊环使用中若发现螺纹太长,须加垫片,拧紧后方可使用。避免将螺丝杆露在外面,以免螺 丝杆受力后,产生弯曲而断裂。(4)吊环使用时必须注意其受力方向,垂直受力为最佳,严禁横向受力。当重物有两个以上吊点 使用吊环时,钢丝绳间夹角一般应在60以内,以防吊环受到过大的横向力而造成弯曲变形,甚至断 裂。如遇到特殊情况,可以在两吊绳之间加横吊梁来减少吊环所受的横向力。(5)吊环上的裂纹或磨损不能焊补。2 .吊环出现以下情况时,应
13、及时报废:(1)从吊环不弯曲的平面算起,扭曲超过10。(2)椭圆环内长L (圆形环内径D)变形率达5%以上。(3)吊环直径磨损和锈蚀超过名义尺寸10%。(4)吊环上出现裂纹,裂痕或凹槽。3 . 2. 6卸扣1、安全技术要求:(1)卸扣要正确支撑载荷,即作用力要沿着卸扣的中心线的轴线上,避免弯曲,不可以过载不稳 定的载荷。(2)卸扣使用时,严禁超负荷使用。(3)严禁使用螺栓或者金属棒代替销轴。(4)卸扣使用时,销轴在承吊孔中应转动灵活,不允许有卡阻现象。(5)卸扣本体不得承受横向弯矩作用即承载力应在本体平面内;在本体平面内承载力存在不同角 度时,卸扣的最大工作载荷要有所调整。(6)吊装时,卸扣承
14、载的两腿索具件的最大夹角不得大于120。(7)卸扣使用时,应避免卸扣的偏心载荷,如发现卸扣有裂纹、磨损严重或横销弯曲等现象时, 应停止使用。(8)在与钢丝绳索具配套作为捆绑索具使用时,卸扣的横销部分应与钢丝绳索具的锁眼进行连接, 以免索具在提升时,钢丝绳与卸扣发生摩擦,造成横销转动,导致横销与扣体脱离;(9)卸扣在高温使用时,应当减小载荷运行。(10)起重作业完成后,严禁在高空中将拆下的卸扣往下抛掷,以防卸扣变形及内部产生不易发觉 的裂纹损伤。(11)不用卸扣时,应在其横销的螺纹部分涂以润滑油,存放在干燥处,以防生锈。2、卸扣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报废;(1)卸扣扣体扭曲超过10。时、弯曲、拉
15、长、破损。(2)锈蚀和磨损超过名义尺寸10%o(3)卸扣扣体和销轴经探伤有裂纹。(4)卸扣扣体和销轴发生明显变形。(5)肉眼看出有裂纹和裂痕时,应更换部件或报废。(6)销轴无法牢固与本体连接。(7)螺纹严重损坏。(8)有焊接痕迹。3. 2. 8钢板钳1、安全技术要求(1)使用前先要检查咬头、垫片、齿间堵塞、磨损状态及其它异常现象,检查后再使用。(2)吊装时,钢板钳必须在容许荷重范围内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3)在起吊作业时,将夹钳口打开,稳固的夹持在所要作业的重物上,然后起吊;拆开时,应将 重物着地后,无负荷的情况下,取下吊钳。钢板在吊运时要水平。(4)除竖吊钢板起重钳外,不得单边起吊钢板,钢
16、板厚度应在钢板钳吊装厚度范围内。(5)竖吊钢板钳一次只能夹持1块钢板。(6)竖吊钢板钳只适用于钢板的竖直吊运,严禁用于钢板的水平吊运,在钢板起吊后如有严重倾 斜,应重新安装竖吊钳。(7)吊装时严禁碰触、敲打或冲击钢板及钢板钳,严禁吊装时急剧移动或急剧停止吊物。(8)钢板钳不适用于不锈钢板的吊装,钢板的被吊装部位不允许有油污。2.钢板钳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报废;(1)横吊钢板钳:吊钳的钳牙磨损量达到原高度的1/3,钳轴的磨损量达原尺寸的2. 5%。吊钳的钳牙有崩齿,有一个齿全崩或两个以上部分崩齿。任何部位发现变形,变形量超过原尺寸的2%o(2)竖吊钢板钳:钳牙的磨损高度达原高度的10%o钳牙的
17、两个齿崩刃,或一个齿全齿崩刃。钳轴或其它轴磨损量达原直径的2. 5%o钳轴或钳体的变形量达原尺寸的1. 5%o吊钳整体活动不灵活,各滑动部件经润滑油仍不灵活。吊钳受热,致使变形变色。(3)翻转钢板钳:钳口变形量达到原开口度的2. 5%o钳轴的磨损量或变形量达到原直径的2. 5%o钳轴孔的磨损量达原尺寸的5%o有牙的零件,有一牙严重崩齿或有两个崩齿。牙的磨损使牙顶宽达1. 2 mm以上。3 . 2. 8永磁铁4 .安全技术要求;(1)吊装时,先将被起吊工件表面清理干净,如有锈皮和凸刺应清理,起重器的中心线最好与工 件重心线重合,然后进行起吊。(2)工件吊起时,严禁超负荷运行,严禁人体从工件下面穿
18、过,被吊工件温度和环境温度不大于 80,无剧烈振动及冲击。(3)吊装圆柱形工件时,应保持V形槽与工件接角为两条直线接触,所以它的起重力仅为额定起 重力的30%-50%o(4)完成吊装后,向内按动手柄按钮,使手柄上的保安健与保安销脱离,使起重器处于关闭状态, 工件与起重器脱离。(5)吊装结束后,将磁力吊放置于钢板上。5 .永磁铁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及时报废:(1)永磁铁吊环销轴的磨损量超过名义直径的1/3。(2)永磁铁转动臂灵活,磨损达到转动臂横截面的1/4。(3)两棘爪与两棘轮配合松动,起吊时不同步。(4)各部分螺纹连接出现松动。(5)吸力面不平整。(6)当起重永磁铁的拉脱力是额定载荷2 5倍时
19、,需降级使用;当起重永磁铁的拉脱力是额定载 荷2倍时,需更换磁场或报废处理。6 .3吊具索安全使用与维护3. 3.1安全作业一般要求1 .吊具与索具应与吊重种类、吊运具体要求以及环境条件相适应。2 .作业前应对吊具(含控制、制动系统和安全装置)与索具进行检查,当确认完好,功能正常时 方可投入使用。3 .拴挂前,应确认吊重上设置的起重栓挂连接点是否牢固,提升前应确认连接是否可靠。4 .吊具承载时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吊索(含各分肢)不得超过安全工作载荷(含高低温、腐蚀 等特殊工况)。5 .作业时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6 .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力求与吊重重
20、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否则提 升前应做试吊试验,直到使吊重获得平衡为止,防止提升时产生滑动或滚动.3. 3.2夹持吊具类1 .钳壁开闭动作,应在无载荷状态下进行。2 .作业时,应防止钳爪意外钩抓到其它物品或吊重上。3 .夹持物品时,在夹紧面或夹持点上不得粘有油脂等异物。3 . 3.3吊索类4 .通用要求(1)应防止吊重在吊运中产生倾覆或滑动,当吊重重心在吊索拴挂点之上时,吊索分肢与水平线 的夹角应大于吊重重心与拴挂点边线和水平线相交形成的夹角,否则应将吊索分肢拴挂点移至吊重重心 上方。(2)为防止吊重在吊运中产生摇摆或转动,宜采用一根牵引索在地面加以控制。(3)吊索应宽松
21、地稳挂于起重机吊钩上,且应有防止滑出措施,绝对不能挂在钩尖上或插入吊钩 的开口处。(4)与环眼吊钩连接的吊耳、柱销等应能挂入钩底。(5)重物不宜在吊索上摩擦滚动,当吊索在吊重下面受阻不能直接取出时,除特殊情况,一般不 得硬性拉拽。(6)不得利用物体捆带作为吊点提升物体,但专为提升用设计的捆带除外。(7)吊索挠性部件不得打结,索眼绳端固定连接部位不得做拴挂连接点。(8)当用二根以上单肢吊索提升同一个物体时,各根吊索的材质、结构尺寸、索眼端部固定连接、 端部配件等性能应相同。(9)吊索提升吊重时,应力求各分肢受力均匀,肢间夹角一般应不超过90 ,最大时不得超过 120 o(10)吊索卸载后,空载重
22、新提升或承载多肢吊索有未使用的自由分肢,一般应将下端部反钩到(如 果可行时)起重机吊钩上或上端部配件上,防止随起重机运行时因摆动意外伤人或钩挂到其它物件上。(11)钢丝绳、纤维绳吊索不得用插接、打结或绳卡固定连接方法缩短或加长。(12)当吊索未达到报废标准,而在个别部位出现异常时,宜在该处做出明显标记,作为继续检查 的重点。(13)不得将吊索不必要地暴露于腐蚀性介质中。5 .吊链(1)选用吊链尺寸与等级,由M级到S级再到T级依次升高。可使用逐渐变小链环名义直径以取 得相同强度的吊链。(2)吊链在高(低)温环境里作业时,单肢链极限工作载荷应符合要求。注:吊链在表中提供温度范围内使用后,当恢复到常
23、温再使用时,并不意味着吊链极限工作载荷 有任何永久性的减少。当吊链在30以下低温环境使用时,应与制造厂家协商。(3) S (6)、T (8)级吊链不应在酸性溶液、酸性蒸汽中使用;M (4)级吊链在酸性介质中使用时, 应采用下列保护措施:a.此时该吊链的极限工作载荷应不大于原极限工作载荷的50%;b.吊链使用后,应立刻用清水彻底冲洗;c.吊链每天使用之前,应进行全面检查。吊链在其它腐蚀性环境里使用时、应与制造厂协商。(4)准备提升时,链条松驰部分应小心地收紧,链条应伸直,不得扭曲、打结或弯折。(5)当用多肢吊链通过载荷吊耳、环孔连接时,一般肢间夹角应不超过60。(与铅垂线夹角30。)。(6)使用
24、吊链提升物品时,应禁止出现下列情况:a.长环链(p3dn)、提升链用作吊链;b.链条拉长后继续使用;c.使用比链条等级更低的上、下端配件;d.使用已断裂或变形的吊链;e.用螺栓或金属丝连接链条的链环(参看图13. a);f.将承载链条挂在起重机吊钩的钩尖上(参看图13. b);g.链条围绕起重吊钩重复缠绕(参看图13.c);h.链环之间连接不灵活。6 .钢丝绳吊索(1)使用铝合金压制接头吊索时,金属套管不应受径向力或弯矩作用。(2)提升物品时穿入软索眼的金属销轴等物体,应有足够的连接强度,且直径不得小于吊索钢丝 绳公称直径的2倍。(3)钢丝绳吊索不得在地面上拖拽;且不得在使用说明书规定以外的温
25、度环境条件中使用。(4)提升吊重时,应符合下列要求:a.吊索分肢无任何结扣的可能性;b.终端连接方法正确可靠;c.吊索弯折曲率半径在于钢丝绳公称直径的2倍;d.吊索使用中本身自然形成的扭结角不得受挤压,但终端索眼、套管或插接连接及其配件应安全可 罪;e.多肢吊索不得绞缠。4.纤维吊索和吊带(1)应防止纤维受到机械损伤,避免与吊重的锐边,粗糙表面接触或摩擦生热。(2)在使用中,纤维绳吊索软索眼两绳间夹角不得超过30 ,吊带软索眼连接处夹角不得超过 20 o(3)纤维吊索、吊带不得在地面拖拽摩擦,其表面不得沾污泥砂等锐利颗粒杂物。(4)吊索或吊带受腐蚀性介质污染后,应及时用清水冲洗;潮湿后不得加热
26、烘干,只能在自然循 环空气中晾干。(5)当使用潮湿聚酰胺纤维绳吊索、吊带时,其极限工作载荷应减少15%。(6)各类纤维吊索、吊带应与使用环境相适应。防止受到环境腐蚀作用,天然纤维不得接触酸、 碱等腐蚀介质;人造纤维一般不得接触有机溶剂;聚酰胺纤维不得接触酸性溶液或气体;聚酯纤维不得 接触碱性溶液;以及使用说明书中所规定的不可接触的物质。(7)当纤维绳穿过滑轮使用时,轮槽宽应不小于绳径,且滑轮直径(从槽底测得)与绳径比应不 小于5: lo(8)纤维吊索、吊带不得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所规定温度以外环境中使用,且不得在有热源、焊接 作业场所使用。3. 3. 4索具、吊具的常用端部配件作为吊索端部配件按规
27、定安全系数不应小于4,验证力(试验载荷)应等于额定起重量的2倍。端配 件选择:端部配件=实际起重量义4(式中实际起重量应是吊索的额定起重量)1.卸扣卸扣分D型和弓型两种(见下图3 9、图3 10),可作为端部配件直接吊装物品或构成挠性索 具连接件。卸扣产品规格较多,根据实际使用状况,按产品额定载荷直接选取。- - E 图39 I)型卸扣2.端部吊钩端部吊钩种类很多(如图311、 同用途的吊具、吊索。图3 10弓型卸扣图 312、图 3-13),选择不同形式的端部吊钩可以组成不图3 12鼻型钩图313羊角滑钩3 .吊环吊环一般是作为吊索、吊具钩挂起升至吊钩的端部件(见图314)。根据吊索的分肢数
28、的多少,还 可分为主环和中间主环。图3 14 吊环.索具套环钢丝绳索扣(索眼)与端部配件连接时,为防止钢丝绳扣弯曲半径过小而造成钢丝绳弯折损坏,应镶嵌相应规格的索具套环(图3 15)。图315索具套环4 .钢丝绳绳卡钢丝绳绳卡是制作索扣的快捷工具,连接强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破断拉力的85%。其正确布置方向 如图316所示,为减小主受力端钢丝绳的夹持损坏,夹座应扣在钢丝绳的工作段上,U型螺栓扣在钢 丝绳尾段上,绳卡的间距A等于67倍钢丝绳直径。钢丝绳的紧固强度取决于绳径和绳卡匹配,以及 一次紧固后的二次调整紧固。绳卡在实际使用中,受载一次后应作检查,离套环最远处的绳卡不得首先 单独紧固,离套环最近处
29、的绳卡应尽可能地靠紧套环,但不得损坏外层钢丝。钢丝绳绳卡所用的数量与 绳径相关,按表3 1选取。表3-1钢丝绳绳卡数量的选用图3 16钢丝绳绳卡正确布置方向钢丝绳公称直径(mm)77-16192728-3738-45钢丝绳绳卡最少数量(组)334563. 3. 5贮存与维修1 .贮存吊具与索具闲置时,应有相应的保护贮存措施,不得受锈蚀、腐蚀或潮湿、高温等有害影响。保护批准页第一章岗位安全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1. 2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职责3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职责1. 4起重机械司机职责1.5起重指挥人员职责第二章桥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第三章起重机械吊索具安全使用制度3.1吊索具的购置3
30、. 2常用吊索具的安全技术要求和报废标准3.3吊具索安全使用与维护第四章起重机械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制度检查及维护保养分类及要求4. 2基本要求4.3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安全注意事项第五章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和定期报检制度第六章人员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第七章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建档要求7. 2管理要求第八章起重机械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事故分类8. 2事故上报第九章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演习制度故应急救援预案9. 2意外事件和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附件:附件1:桥门式起重机日常使用(检查)记录附件2: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定期自行检查记录附件3:桥门式起重机定期定期自行检查记录附件4:电动单梁、悬挂起重
31、机年度自检报告附件5:桥门式起重机年度自检报告附件6:事故记录表附件7:起重机械应急救援演习情况记录表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1)易锈蚀的机械部件,如活塞杆外露部分,应涂上黄甘油再用碎布等物品包好;(2)回转、摇动部位的轴承、销轴应注满润滑脂;(3)吊链、钢丝绳吊索应清洗、干燥后再擦上油脂;(4)纤维制品吊索应存放在远离热源、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化学物品场所;(5)重物不得压在吊具与索具上;(6)不得受横向载荷作用的吊具,当直接着地放置会产生横向载荷或变形时,应放置在专用吊具 框架上;(7)抓斗应呈开口状态,爪子或刃口与地面接触处应垫上橡胶板或方木料。2维修(1)维修工作应由专业人员承担。(2)维
32、修更换的零部件须保持原零部件的技术性能。(3)吊具处于工作状态时,不应进行保养、维修或人工润滑,。(4)维修时,一般应将吊具从起重机械上卸下,因条件限制不能卸下时,应采取下列保护措施:a.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或设置监护人员;b.将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c.切断主电源,并挂有(不得送电)明显标牌或设专人守护。3. 3. 6检查1 .初始检查使用单位,对新购置、自制或修复的吊具、索具在使用前,应由专职人员按相应要求进行检查,确 定能否投入使用。2 .经常性检查由日常使用人员对吊具、索具进行经常性(含使用前、使用间歇时间)目视检查,当发现有影响安 全使用性能的缺陷时,应停止使用,并按定期检查要求进行
33、检查。3 .定期检查由使用单位根据吊具与索具使用频度、工况条件恶劣程度或吊具与索具经验使用寿命时间确定合理 的定期检查周期,并指定专职人员,按吊具与索具安全技术要求,且检测仪器进行全面检查,对其做出 安全评价。定期检查周期一般不低于半年,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且检验记录应作为继续检查、维修 或报废的依据。检查前,清洗表面上的油污、尘垢时,不得使用损坏母体金属,引起氢化脆裂、过热、金属脱落或 滑移等出现缺陷的方法。4 .经常性检查与定期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1)标记有无丢失、损坏或因污损使其内容辨认鉴别不清;(2)螺栓、螺母等紧固件有无松动;(3)金属结构主要受力构件磨损、腐蚀、裂纹(含焊缝)、
34、塑性变形等异常情况;(4)主要零部件,如吊钩(含直柄吊钩螺母防松装置)、吊耳(耳轴)、钢丝绳及绳端固定连接、 滑轮、夹持吊具钳臂(含爪、吊牙)磨损、腐蚀、塑性变形、裂纹等异常情况;(5)回转、摇动、滑动部件动作是否灵活以及润滑状况;轴、轴套、轴承、销轴、连杆、滑槽的 磨损、裂纹、损坏等异常情况;(6)吊索(含吊具)的链环、钢丝绳(含纤维、吊带及索眼端部固定连接)及端部配件的磨损、 腐蚀、塑性变形、裂纹、断丝、烧熔、纤维制品的烧焦、老化等。(7)定期检查时,需要用磁粉、渗透等方法探伤检查裂纹的主要零部件:a.吊钩(含直柄吊钩尾部的退刀槽);b.吊液态金属吊钩横梁的吊耳、板钩心轴;c.盛钢(铁)桶
35、耳轴(含焊缝);d.集装箱吊具转锁,搭钩;e.根据使用寿命,需要探伤检查判断是否已产生裂纹的零部件。第四章 起重机械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制度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等行政法规、规章、 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 面检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认真填写日常运行及交接班记录,并对起重机械运行故障及事故等记录存 入安全技术档案。为了持续保持起重机械的正常状态。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全面检查应当按照起 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和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执行。4.1 检查及维护保养分类及要求1 .日常使用检
36、查日常使用检查由每位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在每日(或每班)操作起重机械前对该起重机械的基本安全 状况进行确认,在操作过程中及时发现起重机械运行相关的故障及隐患,作业结束后应认真填写起重机 械使用状况(日常检查)记录,并与下班作业人员做好交接班事项;其目的是在检查中能及时发现异常 情况,并及时处理,避免起重机械带故障运行;并真正落实作业人员的应尽职责。桥门式起重机日常使用检查的主要项目及基本要求如表4-1表41 桥门式起重机日常使用(检查)项目及要求序号主要项目基本要求1金属结构及连 接主梁、端梁、支腿等金属结构无明显变形、腐蚀,工字钢轨道无明显磨损、 反边;螺栓联接可靠,焊缝无脱焊。2吊钩及吊具吊钩
37、磨损及变形量不超过相应要求,防脱钩装置有效,其他吊具功能符合 设计要求。3钢丝绳无断股、弯折、绳芯外露现象,润滑良好,断丝数及绳径量符合相关要求。4传动零部件减速器、传动轴、联轴器、滑轮、卷筒、制动器等零部件工作正常,无明 显噪声和磨损,联接可靠,无松动。5操纵盒(器)各按钮功能正常,操纵灵活可靠,方向与实际一致,无破损、绝缘良好6安全保护装置升降和大小车运行限位、超载保护、各机构缓冲及止挡、电动葫芦导绳器 等装置功能正常有效。7输电装置滑线、集电器、随行电缆等运行可靠,无破损、弯折和接触不良等现象。8各机构运行状 况升降和大小车运行机构运行可靠、平稳,制动无过松、单侧或失效现象。注:上述使用
38、检查项目及要求包含电动葫芦轻小型起重设备和旋臂起重机。2.日常维护保养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重点对主要受力结构件、安全保护装置、工作机构、操纵机构、电气(液 压、气动)控制系统等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易损件和失效的零部件。其具体日常维护保 养的内容及频率可根据该起重机械的使用维护设计文件,并根据起重机械实际使用情况,环境因素及易 磨损、易失效部件的出现概率综合考虑;其目的通过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起重机械整机及零部件的正常 工作状态,保证其设计功能,从而延长其使用寿命。3.定期自行检查起重机械的定期自行检查是在日常使用检查的基础上较全面地对起重机械的主要结构、零部件、电 气设备、安全装
39、置及运行情况等进行综合断定,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检查:a.整机工作性能;b.安全保护、防护装置;C.电气(液压、气动)等控制系统的有关部件;e.液压(气动)等系统的润滑、冷却系统;f.制动装置;g.吊钩及其闭锁装置、吊钩螺母及其放松装置;h联轴器;i.钢丝绳磨损和绳端的固定;j.链条和吊辅具的损伤。桥门式起重机定期自行的具体检查项目及基本要求如表42表4-2 桥门式起重机定期自行检查项目及要求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基本要求1主梁、端 梁等主要 受力构件检查起重机主梁、端梁、小车架等金属结构状况,如出现整体失稳、严重锈蚀、塑 性变形和裂纹现象,应进行修理或直接报废2连接部件检查受力构件、电机、减速箱、制
40、动器、联轴器等连接部分的螺栓应无缺损,并做 好紧固;用力矩扳手检查和调整高强度螺栓的预紧力,并使其满足相应要求3吊具检查吊钩应无裂纹和严重变形、磨损,转动应灵“舌无卡阻检查抓斗销轴是否有松动、脱出,抓斗是否开闭自如,必要时更换检查电磁吸盘悬挂可靠,电气连接无松动4制动器检查制动器的零部件是否有裂纹、过度磨损、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制动片磨损 达原厚度的50%或者露出钾钉时报废),液压制动器无漏油现象。制动器调整适宜,制动平稳可靠,通过吊重实验检查起升机构制动器的制动性能。制动器打开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无摩擦现象,制动器闭合时制动轮与摩擦片接触均 匀,无影响制动性能的缺陷和油污。5钢丝绳吊钩升至上极
41、限时检查滚筒上钢丝绳可见部位不应有断丝超标、磨损过量及严重腐 蚀等现象;卷筒上钢丝绳编排整齐,不应有跳槽、压绳等现象吊钩降至下极限时检查可见部分钢丝绳不应有折弯、压扁等变形检查钢丝绳端部固定情况,应满足相应要求,并保证有足够的安全圈6卷筒检查卷筒是否有裂纹、过度或异常磨损7滑轮及滑 轮组检查滑轮是否出现裂纹、轮缘破损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或过度磨损;滑轮应转动灵 活;滑轮防脱绳装置应有效;外罩两侧止退螺帽无松动8减速器工作正常无异常声响、振动、漏油9联轴器零件无缺损,联接无窜动,运转时无异声10电机检查滑环无烧痕,炭刷磨损及压力适当11大车轨道调整并紧固,确保轨道接头间隙、轨道高低差符合相应要求;
42、如轨道出现裂纹、严 重磨损等现象进行更换。12司机室司机室悬挂部分无脱焊、裂纹,无螺栓缺少松动现象13音响、指 示信号警铃工作正常,响度适合;指示信号清晰注:上述使用检查项目及要求包含电动葫芦轻小型起重设备和旋臂起重机。14操纵装置各个机构操纵灵活、无卡阻,零位手感明确,操纵杆下部绝缘保护无破损,紧急停 止按钮不可自动复位15安全装置各个运动方向的极限位置限制器灵活可靠通道口电气联锁装置有效,不应有拆除、短接、绑扎等现象起重量限制器、超速保护装置齐全有效、工作可靠大、小车运行机构的轨道端部缓冲器或者端部止挡装置应完好,固定牢靠,两侧距 离适合。防风防滑装置及其电气联锁装置正常可靠。对于大跨度(
43、大于或者等于40m)的门式起重机桥,偏斜显示或者限制装置应齐全 有效。各个旋转部位设置防护罩及防雨罩,且稳固、齐全、无破损。紧急断电开关应能够切断起重机械动力电源,紧急断电开关应是不能自动复位。16馈电装置带电指K装置齐全有效;电缆收放装置齐全灵活;集电器接触可靠。17控制柜(台)及电 气设施控制柜门开关灵活且门锁可靠控制柜内电器线路及元器件无烧焦、发热、融化痕迹;元器件无外表破损;罩壳无 掉落;固定螺栓无缺少、松动电气连接应可靠,接线不老化、破损各段线路线标清晰,线路无发热,无绝缘破损各接线柱、接触器、继电器接触良好,灭弧装置齐全短路、失压、零位、过流、断错相等电气保护正常可靠。18照明装置
44、检查照明装置,如有缺损,进行修理;确保照度及供电电压符合相应要求19运行通电,各安全装置试验合格后,进行空载起升、运行试验,各控制运行功能工作正 常控制灵活;运行平稳,、各机构运彳亍无异常声响20其他起重机各部位应保持清洁无积尘、积油起重机上及通道、走梯、平台无堆物,无易燃物走台、通道栏杆完好且牢固4.全面检查起重机械的全面检查是在起重机械定期自行检查的基础上,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a.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以及其焊缝、钾钉,、螺栓等连接;b.主要零部件的变形、裂纹、磨损;c.指示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d.电气和控制系统的可靠性。必要时还需要进行相关的载荷试验。桥门式起重机全面检查的具体检查
45、项目及基本要求如表4-3表4 3 桥门式起重机全面检查项目及要求序号检查项 目检查基 本要求1作业环 境和外 观检查起重上的铭牌、明显部位的额定起重量标志、危险部位的红色、黄黑相间的安全色应清 晰、醒目、完整、正确。起重机上运动部分与建筑物、设施、输电线的安全距离应符合GB6067等相关标准。防爆起重机上的安全保护装置、电气元件、照明器材等需要采用符合防爆要求的,不低 于整机防爆级别和温度组别。2金属结 构检查起重机主梁、端梁、支腿等金属结构状况,如出现整体失稳、严重锈蚀、塑性变形 和裂纹现象,应进行修理或直接报废金属结构的连接焊缝无明显可见的焊接缺陷。螺栓或钏钉联接不得松动,不应有缺件、 损
46、坏等缺陷。高强度螺栓连接应有足够的预紧力矩。主梁下挠不能影响起重小车的正常运行(包括不能出现爬坡困难和自行溜车等现象); 额定载荷下主梁跨中下挠值不应超过水平线下S/700 (S为起重机跨度)。3司机室司机室的固定连接牢固,无明显缺陷,在露天工作时其防风、防雨、防晒等防护装置应 有效。司机室内灭火器、绝缘地板和锁定装置齐全;各操作装置标志完好、醒目。4轨道大车、小车轨道应无明显松动,无裂纹、严重磨损等现象,轨道接头间隙、轨道高低差 符合要求;工字梁钢轨道下翼板无明显反边现象。5吊具吊钩不应有裂纹、剥裂等缺陷,存在缺陷不得焊补;吊钩的几何尺寸(危险断面磨损量、 开口度增加量和扭转变形)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要求。电磁吸盘、抓斗、吊具横梁等吊具悬挂牢固可靠,电气连接无松动。抓斗销轴应无松动、脱出,抓斗应开闭自如。6钢丝 绳钢丝绳应润滑良好,绳端固定应牢固、可靠。电动葫芦上的绳端楔套不应有裂纹,楔块 不应松动。除固定钢丝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