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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考资料参考资料-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第五条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实行分类监督管理。按照企业能源消耗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实行分类监督管理。按照企业能源消耗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将中央企业划分为三类及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将中央企业划分为三类(附件附件 1)1)。(一一)重点类企业。主业处于石油石化、钢铁、有色金属、电力、化工、煤重点类企业。主业处于石油石化、钢铁、有色金属、电力、化工、煤炭、建材、交通运输、机械行业,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炭、建材、交通运输、机械行业,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1.1.年耗能超过年耗能超过 200200
2、 万吨标准煤;万吨标准煤;2.2.年二氧化硫排放量超过年二氧化硫排放量超过 5000050000 吨;吨;3.3.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超过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超过 50005000 吨。吨。(二二)关注类企业。重点类企业之外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关注类企业。重点类企业之外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1.1.年耗能在年耗能在 1010 万吨标准煤以上;万吨标准煤以上;2.2.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在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在 10001000 吨以上;吨以上;3.3.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在 200200 吨以上。吨以上。(三三)一般类企业。前两项以外的中央企业为一般类企业。一般类企业。前两项以外的
3、中央企业为一般类企业。国资委对前款规定的三类企业分类实行动态监管。根据中央企业所处行业、国资委对前款规定的三类企业分类实行动态监管。根据中央企业所处行业、企业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的变化进行适时调整并对外公布。企业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的变化进行适时调整并对外公布。第六条第六条 中央企业应当制订节能减排工作专项规划并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中央企业应当制订节能减排工作专项规划并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健全节能减排规章制度,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年度计划,健全节能减排规章制度,落实节能减排责任。第二章第二章 节能减排工作基本要求节能减排工作基本要求第七条第七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组织管理体系。中央企
4、业应当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组织管理体系。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节能减排领导机构,负责本企业节能减排总体工作,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节能减排领导机构,负责本企业节能减排总体工作,研究决定节能减排重大事项,建立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研究决定节能减排重大事项,建立工作制度和例会制度。中央企业根据分类管理的要求建立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节能减排协调、监中央企业根据分类管理的要求建立与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节能减排协调、监督管理机构。督管理机构。(一一)重点类企业应当设置负责节能减排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或者重点类企业应当设置负责节能减排协调、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或者在有关职能部门中设置专职负责协调、监督管理工作的内部
5、机构,负责节能减在有关职能部门中设置专职负责协调、监督管理工作的内部机构,负责节能减排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排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二二)关注类企业应当在有关职能部门中设置负责协调、监督管理工作的内关注类企业应当在有关职能部门中设置负责协调、监督管理工作的内部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部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三三)一般类企业应当设立节能减排管理岗位,配备节能减排管理人员,负一般类企业应当设立节能减排管理岗位,配备节能减排管理人员,负责节能减排工作的计量、统计、分析和监督检查。责节能减排工作的计量、统计、分析和监督检查。第八条第八条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企业分管企业
6、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节能减排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企业分管节能减排工作的负责人统筹组织各项节能减排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对节能减排节能减排工作的负责人统筹组织各项节能减排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对节能减排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第九条第九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节能减排考核奖惩体系,层层分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节能减排考核奖惩体系,层层分解落实节能减排责任。考核结果应当作为相关领导和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解落实节能减排责任。考核结果应当作为相关领导和人员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内容。第十条第十条 中央企业应当加强节能减排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教育中央企业应当加强节能
7、减排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节能减排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对企业负责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人员、节能减排重点岗位人培训制度,落实对企业负责人、节能减排监督管理人员、节能减排重点岗位人员的培训。员的培训。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中央企业应当把节能减排与企业发展战略、结构调整紧密结合,中央企业应当把节能减排与企业发展战略、结构调整紧密结合,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淘汰高污染、优化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优化生产工艺和流程,淘汰高污染、高耗能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材料、新工高耗能落后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推广应用节能减排新技术、新材料、新工
8、艺、新产品。艺、新产品。中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科学有序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中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科学有序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开发与利用,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中央企业应当认真编制节能减排年度经费预算,多方筹集资金,中央企业应当认真编制节能减排年度经费预算,多方筹集资金,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加快技术改造,在节能减排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加快技术改造,在节能减排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新型高效节能环保产品。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新型高效节能
9、环保产品。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中央企业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中央企业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标准,依照有关政策,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标准,依照有关政策,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和节能评估审查制度。第三章第三章 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与报告制度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与报告制度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对生产过程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节能减排统计监测体系,加强对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统计监测,提升节能减排信息化水平。中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统计监测,提升节能减排信息化水平。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中央企业应当加强节能减
10、排计量、定额、统计等基础管理工作,中央企业应当加强节能减排计量、定额、统计等基础管理工作,建立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统计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口径、范围、折算建立能源消耗及污染物排放统计台账,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口径、范围、折算标准和方法对能源消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进行定期收集、汇总和分析。标准和方法对能源消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进行定期收集、汇总和分析。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中央企业应当确保节能减排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通过企中央企业应当确保节能减排统计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通过企业自我检查、第三方检测、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多种形式对节能减排效果进业自我检查、第三方检测、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
11、多种形式对节能减排效果进行评估和核定。行评估和核定。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报告制度。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报告制度。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内部节能减排工作逐级汇总报告制度,并定期将本企业中央企业应当建立内部节能减排工作逐级汇总报告制度,并定期将本企业节能减排汇总报表和总结分析报告报送国资委。节能减排汇总报表和总结分析报告报送国资委。重点类、关注类和一般类企业分别按季度、半年度和年度上报汇总报表和重点类、关注类和一般类企业分别按季度、半年度和年度上报汇总报表和总结分析报告。年度汇总报表和总结分析报告应当于次年总结分析报告。年度汇总报表和总结分析报告应当于次年 2
12、2 月月 2828 日前报送;日前报送;季度报表、半年报表和总结分析报告应当于报告期满之次月季度报表、半年报表和总结分析报告应当于报告期满之次月 2020 日前报送。日前报送。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总结分析报告应当包括本企业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状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总结分析报告应当包括本企业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变化、节能减排管理情况、节能减排措施、节能减排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况及变化、节能减排管理情况、节能减排措施、节能减排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重点类和关注类企业应当开展与同行业节能减排技术指标的改进措施等内容。重点类和关注类企业应当开展与同行业节能减排技术指标的对标和分析。对标和分析。
13、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中央企业应当将本企业节能减排重要科研成果、重大违规和环保中央企业应当将本企业节能减排重要科研成果、重大违规和环保事故、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对本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年度考核情况等重要事项及时事故、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对本企业及其所属企业年度考核情况等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国资委。报告国资委。第四章第四章 节能减排考核节能减排考核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国资委将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国资委将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作为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内容。考核体系,作为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内容。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实行
14、分类考核。重点类和关注类企业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实行分类考核。重点类和关注类企业考核反映企业行业特点的综合性能耗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一般类企业考核反映企业行业特点的综合性能耗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一般类企业根据行业特点确定定量或定性考核指标。根据行业特点确定定量或定性考核指标。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中央企业应当根据国家节能减排有关政策、企业所处行业特点中央企业应当根据国家节能减排有关政策、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和节能减排水平,对照同行业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提出科学合理的节能减排考和节能减排水平,对照同行业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提出科学合理的节能减排考核目标。核目标。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国资
15、委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考核目标进行审核,并在中央企业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考核目标进行审核,并在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中明确。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中明确。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考核目标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国资委对中央企业节能减排考核目标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监控。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考核:中央企业节能减排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考核:(一一)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期末,中央企业对任期节能减排考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期末,中央企业对任期节能减排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查和总结分析,对本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
16、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查和总结分析,对本企业及其所属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签订的节能减排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将审查结果和分析报告报签订的节能减排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并将审查结果和分析报告报送国资委。送国资委。(二二)国资委对企业报送的节能减排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对于经过国资委对企业报送的节能减排考核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对于经过国家节能减排主管部门考核和监测的企业,国资委依据节能减排主管部门审查国家节能减排主管部门考核和监测的企业,国资委依据节能减排主管部门审查的相关数据进行核实;对于其他企业,国资委通过审核企业节能减排总结分析的相关数据进行核实;对于其他企业,国资委通过
17、审核企业节能减排总结分析报告、现场核查、委托中介机构专项审计等方式,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报告、现场核查、委托中介机构专项审计等方式,对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核确认。行审核确认。(三三)国资委将中央企业节能减排考核情况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国资委将中央企业节能减排考核情况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一并对外公布。一并对外公布。第五章第五章 节能减排奖惩节能减排奖惩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中央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中央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予以降级处理:核结果予以降级处理:(一一)节能减排数据严重不实,弄虚作假的;节能减排数
18、据严重不实,弄虚作假的;(二二)发生重大发生重大(含重大含重大)以上环境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以上环境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三三)发生节能减排重大违法违规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生节能减排重大违法违规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中央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中央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给予扣分处理:核结果给予扣分处理:(一一)未完成任期节能减排考核目标的;未完成任期节能减排考核目标的;(二二)发生较大和一般环境责任事故的;发生较大和一般环境责任事故的;(三三)被国家节能减排主管部门通报,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
19、。被国家节能减排主管部门通报,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对节能减排成效突出的中央企业,国资委授予对节能减排成效突出的中央企业,国资委授予“节能减排优秀节能减排优秀企业奖企业奖”,并给予适当奖励。,并给予适当奖励。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授予授予“节能减排优秀企业奖节能减排优秀企业奖”的中央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央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一)完成与国资委签订的任期节能减排考核目标和与政府主管部门签订的完成与国资委签订的任期节能减排考核目标和与政府主管部门签订的节能减排考核目标;节能减排考核目标;(二二)建立较为完善的节能减排组织管理、统计监测和考核奖惩体系;建立较为完善的节能
20、减排组织管理、统计监测和考核奖惩体系;(三三)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 C C 级及以上。级及以上。(四四)除符合以上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除符合以上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 1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期末,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污染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期末,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最好水平,接近或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物排放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最好水平,接近或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2 2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期内,能源利用效率、单位综合能耗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
21、经营业绩考核期内,能源利用效率、单位综合能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率在中央企业居于前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率在中央企业居于前列;3 3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期内,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期内,在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方面取得在节能减排技术创新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在推动全行业、全社会节能减排方面作出突出贡献。重大突破,在推动全行业、全社会节能减排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国资委对节能减排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国资委对节能减排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和个人予以表彰。第六章第六章 附则附则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本办法所指环境责任事故,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22、预案本办法所指环境责任事故,依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确定。确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资委负责解释。本办法由国资委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附件附件 1 1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分类表中央企业节能减排监督管理分类表重点类企业(重点类企业(3232 户)户)1 12 23 34 45 56 67 78 89 91010111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
23、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鞍山钢铁集团公司1212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1313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1414中国铝业公司中国铝业公司1515攀钢集团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有限公司1616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新兴铸管集团有限公司1717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818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1919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2020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材集团有限
24、公司2121中国化工集团公司中国化工集团公司2222中国五矿集团公司中国五矿集团公司2323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2424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2525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中国航空集团公司2626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2727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2828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2929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3030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3131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3232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关注类企业(关注类企业(5151 户)户)1 1中国核工
25、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2 2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3 3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4 4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5 5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6 6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7 7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8 8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9 9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1010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111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中国黄金集团公司1212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1313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1414
26、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515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1616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1717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1818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1919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2020东风汽车公司东风汽车公司2121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中国第一重型机械集团公司2222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2323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2424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2525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26
27、26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2727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中国中钢集团公司2828中国盐业总公司中国盐业总公司2929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3030中国节能投资公司中国节能投资公司3131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3232彩虹集团公司彩虹集团公司3333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3434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国煤炭地质总局3535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3636华侨城集团公司华侨城集团公司3737中国西电集团公司中国西电集团公司3838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3939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8、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4040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4141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4242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4343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4444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545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4646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4747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限公司4848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4949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5050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中国农业发
29、展集团总公司5151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一般类企业(一般类企业(4545 户)户)1 1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2 2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3 3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4 4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5 5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6 6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中国冶金地质总局7 7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8 8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9 9中国中纺集团公司中国中纺集团公司1010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1111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
30、1212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1313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1414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1515机械科学研究总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1616南光(集团)有限公司南光(集团)有限公司1717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1818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1919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2020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贝尔股份有限公司2121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2222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2323中国林业集团公司中国林业集团公司2424中国电力工程顾问
31、集团公司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公司2525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2626中国印刷集团公司中国印刷集团公司1.1.按考核指标个数分摊按考核指标个数分摊2 2 分分值,根据未完成指标个数和未完成程度分分值,根据未完成指标个数和未完成程度扣减相应分值。未完成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值与目标值相比,每相差扣减相应分值。未完成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值与目标值相比,每相差10%10%扣减扣减 0.10.1 分,最多扣减该指标分摊的相应分值。分,最多扣减该指标分摊的相应分值。2.2.核定的考核指标目标值为该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的,减半扣分。核定的考核指标目标值为该行业国内先进水平的,减半扣分。二、
32、年度考核二、年度考核(一)年度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一)年度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给予降级处理:考核结果给予降级处理:1.1.发生重大以上(含重大)环境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发生重大以上(含重大)环境责任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2.2.经节能减排主管或者监管部门认定,发生节能减排重大违法违规事经节能减排主管或者监管部门认定,发生节能减排重大违法违规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件,造成恶劣影响的。(二)年度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二)年度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给予
33、扣分处理:考核结果给予扣分处理:1.1.发生较大和一般环境责任事故的,按以下方式进行扣分:发生较大和一般环境责任事故的,按以下方式进行扣分:(1 1)每发生一次较大环境责任事故(级),重点类、关注类和一般)每发生一次较大环境责任事故(级),重点类、关注类和一般类企业分别扣减类企业分别扣减 0.30.3 分、分、0.50.5 分和分和 0.70.7 分;分;(2 2)每发生一次一般环境责任事故(级),重点类、关注类和一般)每发生一次一般环境责任事故(级),重点类、关注类和一般类企业分别扣减类企业分别扣减 0.10.1 分、分、0.30.3 分和分和 0.50.5 分;分;(3 3)在当年不能认定的环境责任事故顺延处理。)在当年不能认定的环境责任事故顺延处理。2.2.被国家节能减排主管部门通报,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每通报一次被国家节能减排主管部门通报,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每通报一次扣减扣减 0.20.2 分,最多扣分,最多扣 1 1 分。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