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谈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提到的“无讼”现象 .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谈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提到的“无讼”现象 .pdf(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谈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提到的“无讼”现象社会学院社会学 王亚涛费孝通在 乡土中国 一书中谈到,中国的乡土社会中的一个很有意思的现象“无讼”,简单地说,就是中国乡土社会中很少有打官司的现象,当然这里必须强调一下,这里并不是说中国社会没有打官司的,但普遍的乡土社会来看,打官司的的现象少之又少。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这是我们接下来要讨论的问题。我们首先从中国整体社会上来探讨。中国自古以来是一个“礼治社会”,礼治社会的特点是什么?“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力,而在身内的良心”,这是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对礼治社会特点的一种描述。在西周初年,就提出一种“以德配天”的观念,何谓“德”?德的繁体字是上面一个“直
2、”字,下面一个“心”字,乃做“直心”讲,亦即靠的是人的良心来做事。对一个人来说,最重要的并不是说要怎样看到别人的不好,而是重在“修身”,“克己”。孔子言“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克己复礼为仁”,这至少是几千年来深入到中国人骨髓的一种信条。在礼治社会中,“做人,如果不知道礼,就成了撒野,没有规矩”,就“是个道德问题,就不是好人”。即使出现了逾越“礼”的行为,往往采取的手段也是“教化”,而不是什么刑罚。打官司”这一行为不符合乡土社会中大部分人们心中的那种传统规矩,即使有人真正违背了传统的规矩,侵犯了另一个人的利益,也很少会诉诸公堂,除非到了迫不得已的时候,因为诉讼则意味着双方的教化不够,是一种
3、可羞之事,因此,便会出现费孝通笔下的乡土社会中一种“无讼”的现象。退一步讲,不全然从礼治社会中道德的角度来考虑,从乡土社会中乡民的社会心理上来考虑,也有“无讼”的一种必然性,应星老师在“气与中国乡土本色的社会行动一项基于民间谚语与传统戏曲的社会学探索”文章中也指出“民间的无讼现象不全然是从道德角度来考虑,更多的是出于利害关系上的计算,是对诉讼所带来的不测,不利,甚至是灾难性后果的考虑”,在文中,应老师提到五个有打官司可能会产生的后果:一,后果不明。有很多俗语中都可以体现出来“打官司凭门多,大家靠人多”“大官司靠天地,小官司靠运气”等等二,“旷时废业”。“官司悠悠,三冬九秋”等等,(因为在科层制
4、如此严密的官僚体系中,官员的办事效率向来就很使人质疑。)三,危及未来利益。“冤家宜解不宜结”。(中国人办事注重的是什么?是人情,是面子。就如翟学伟老师在中国人行动的逻辑你说到的“中国人报的逻辑”,就如“你敬我一尺,我还你一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等等,现在给别人留面子,也是我为了以后别人能够能更好的给自己留面子。)四,身心痛苦。“打官司越打越害怕,过黄河越过越胆大”等。(打官司必定会使人夜不能寐,食不能咽,对所打的官司殚精竭虑。)五,经济成本高。“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斗大的官司,天大的银子”等等。(一般的贫苦百姓靠自己的族长,保长,或者说村里有威望的老者就可以解决,为什么还要花费那么高的经济成本去公家那里打官司呢?)或许乡土中国乡民的这些社会心理,也是“无讼”现象出现的重要原因。参考文献:费孝通:乡土中国应星:“气与中国乡土本色的社会行动一项基于民间谚语与传统戏曲的社会学探索”翟学伟:中国人行动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