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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医疗机构校验_医疗机构校验表 医疗机构校验由我整理,希望给你工作、学习、生活带来便利,猜你可能喜爱“医疗机构校验表”。 医疗机构校验结论建议填写内容 新申请或换发新证:申请的诊所、医院面积不够;申请的科目XXXX人员不足;诊疗科目XXXX;设备配置XXXX;消毒存在XXXX;制度不健全;院感方面存在XXXXX。 建议申请通过或不通过 校验时: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符合状况(申请校验的诊所、医院面积不够;申请的科目XXXX人员不足;诊疗科目XXXX;设备配置XXXX;消毒存在XXXX;制度不健全;院感方面存在XXXXX。);与医药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状况;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保障措施的落
2、实状况。 建议校验合格(注销科目XXX)或暂缓校验。 经过现场勘验,该村卫生室申请校验的科目基本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要求,建议校验通过。 2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校验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 卫医政发2022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我部在总结各地医疗机构校验管理阅历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校验管理方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医疗机构
3、校验管理方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本方法所称校验是指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医疗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执业状况进行检查、评估、审核,并依法作出相应结论的过程。 第三条 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其校验适用本方法。 第四条 卫生部主管全国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其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校验工作。 第五条 地方卫生行政
4、部门建立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对医疗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进行记录和评分,记录和评分结果作为医疗机构校验的依据。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以一年为一个周期。 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详细方法和记分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其次章 校验申请和受理 第六条 达到校验期的医疗机构应当申请校验。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 (一)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校验期为3年; (二)其他医疗机构校验期为1年; (三)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校验期为1年; (四)暂缓
5、校验后再次校验合格医疗机构的校验期为1年。 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于校验期满前3个月向登记机关申请校验,并提交下列材料(以下称校验申请材料): (一)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 (三)各年度工作总结; (四)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等执业登记项目以及卫生技术人员、业务科室和大型医用设备变更状况; (五)校验期内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结果及整改状况; (六)校验期内发生的医疗民事赔偿(补偿)状况(包括医疗事故)以及卫生技术人员违法违规执业及其处理状况; (七)特别医疗技术项目开展状况; (八)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 登记机
6、关对医疗机构提交的校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应当依据下列状况作出是否受理的处理看法: (一)校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内容及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书面告知医疗机构在规定期限内须要补正的相关材料及内容;医疗机构逾期不补正或者补正不完全的,视为不按规定申请校验; (二)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规定要求的,或者医疗机构根据登记机关初审后书面告知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及内容的,应当在5日内予以受理。 第九条 登记机关在受理校验申请后,应当刚好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机构申请校验受理通知,受理时间从作出受理确定之日算起。 第十条 医疗机构不按规定申请校验的,登记机关应当责令其在20日内补办申请校验手续;在
7、限期内仍不申请补办校验手续的,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第十一条 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日常监督管理记录和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档案是登记机关实施校验的重要依据。 登记机关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登记注册档案、日常监督管理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档案,并刚好将监督管理状况和校验结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 校验审查和结论 第十二条 医疗机构校验审查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审查两部分。 第十三条 书面审查的内容和项目包括: (一)校验申请材料; (二)日常监督管理和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状况;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校验内容和项目。 第十四条 现场审
8、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符合状况; (二)与医药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状况; (三)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保障措施的落实状况;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现场审查的方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现场审查由登记机关组织有关专家或者托付有关机构进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需进行现场审查: (一)2个校验期内未曾进行现场审查的; (二)医疗机构在执业登记后首次校验的; (三)暂缓校验后再次校验的;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校验申请之日起30日
9、内完成校验审查,做出校验结论,办理相应的校验执业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 校验结论包括“校验合格”和“暂缓校验”,暂缓校验应当确定暂缓校验期。 第十八条 登记机关作出“校验合格”结论时,应当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上加盖校验合格章。 第十九条 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当作出“暂缓校验”结论,下达整改通知书,并依据状况,赐予1-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 (一)校验审查所涉及的有关文件、病案和材料存在隐瞒、弄虚作假状况; (二)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三)限期整改期间; (四)停业整顿期间; (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机构在暂缓校验期内应当对存在的问
10、题进行整改。 其次十条 医疗机构应当于暂缓校验期满后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再次进行校验。再次校验合格的,允许接着执业;再次校验不合格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医疗机构暂缓校验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提出再次校验申请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其次十一条 对经校验认定不具备相应医疗服务实力的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机关予以注销。 其次十二条 登记机关在作出暂缓校验结论前,应当告知医疗机构有要求实行听证的权利;医疗机构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5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登记机关应当在20日内组织听证。 登记机关应当结合听证状况,作出有关校验的确定。
11、登记机关在作出暂缓校验结论时,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医疗机构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 其次十三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医疗机构校验结论通过媒体网络等方式在管辖区域内予以公示。 第四章 监督管理 其次十四条 暂缓校验期内,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未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不得执业;除急救外,设床位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门诊业务、收治新病人。 医疗机构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署的书面检查。 其次十五条 暂缓校验期内,暂缓校验的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一)违反规定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12、 (二)发布医疗服务信息和广告;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次十六条 医疗机构自注销之日起停止开展医疗活动,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应妥当做好已有病人的转、出院工作。 其次十七条 医疗机构暂缓校验或者被注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赐予或者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赐予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肯定的行政处分。 其次十八条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校验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发觉校验结论与实际状况不符,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有权变更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校验结论。 其次十九条 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干预正常校验工作的,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工作
13、人员所在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刚好订正;后果严峻的,应当赐予有关负责人和干脆责任人员行政处分。 5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方法所称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消毒管理方法 第八条 医疗卫朝气构的环境、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排放废弃的污水、污物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运输传染病病人及其污染物品的车辆、工具必需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传染病防治管理方法 其次十一条 医疗机构必需严格执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规范,防止传染病的医源性
14、感染和医院感染。 医疗机构应当确定特地的部门或者人员,担当传染病疫情报告、本单位的传染病预防、限制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担当医疗活动中与医院感染有关的危急因素监测、平安防护、消毒、隔离和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第五十一条 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建筑设计和服务流程,应当符合预防传染病医院感染的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规定对运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对根据规定一次运用的医疗器具,应当在运用后予以销毁。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实行相应措施,提高传染病医疗救治实力。 第五十二条 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供应医疗救援、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书
15、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当保管。 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医疗机 6 构不具备相应救治实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实力的医疗机构。详细方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7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凡以“医院”命名的医疗机构,住院床位总数应在20张以上。 综合医院 一级综合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室、内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
16、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三)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 洗胃器 电动吸引器 呼吸球囊 妇科检查床 冲洗车 气管插管 万能手术床 必要的手术器械 显微镜 离心机 X光机 电冰箱 药品柜 恒温培育箱 高压灭菌设备 紫外线灯 洗衣机 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 1张 床垫 1.2条 被子 1.2条 褥子 1.2条 被套 2条 床单 2条 枕芯 2个 枕套 4个 床头柜 1个 暖水瓶 1个 面盆 2
17、个 8 痰盂或痰杯 1个 病员服 2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中医医院 中医医院的门诊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85%,病房中医药治疗率不低于70%。 一级中医医院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79张。 二、科室设置: 至少设有三个中医一级临床科室和药房、化验室、X光室。 三、人员: (一) 每床至少配有0.7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 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60%; (三) 至少有3名中医师,1名中药士,4名护士
18、及相应的放射、检验人员; (四) 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中医师。 四、每床建筑面积少于30平方米。 五、设备: (一) 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 洗胃机 呼吸球囊 吸引器 必备手术刀包 显微镜 离心机 分光光度计 中药煎药设备 各类针具 紫外线杀菌灯 妇科检查台 给氧装置 X光机 针麻仪 高压灭菌设备 电冰箱 蒸馏水装置 (二)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 床 1张 被子 1.2条 被套 1.2条 枕头 2条 床头 2个 床关柜 1个 床垫 1.1条 床单 2条 枕套 4个 病员服 2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
19、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9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第三部分乡(镇)、街道卫生院基本标准 床位总数在19张以下的乡(镇)、街道卫生院 一、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抢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预防保健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信息统计室。 二、人员: (一) 定员至少5人; (二) 卫生技术人员数不低于全院职工总数的80%; (三) 从事防护工作人员不低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0%。 三、房屋: 无住院床位卫生院,建筑面积至少30平方米;每设一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
20、加20平方米。乡镇人口数少于1万的卫生院,建筑面积最少为200平方米。 四、设备: (一) 基本设备: 急诊抢救箱 氧气瓶 电动吸引器 洗胃机 心电图机 抢救床 视察床 诊查床 妇科检查床 产床 接产包 切开缝合包 新生儿体重计 新生儿保温箱 显微镜 血球计数仪 离心机 恒温箱 电冰箱 干燥箱 X光机 观片灯 开口器 舌钳 阴道检查器械 人流吸引器 上取环器械 导尿包 身高体重计 至少100支各种规格注射器 器械盘 器械柜 无菌柜 污物桶 担架车 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 (二)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
21、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床位总数20至99张的乡(镇)、街道卫生院 一、科室设置: (一) 临床科室:至少有急诊(抢救)室、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 10 预防保健科; (二) 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手术室、消毒供应室、信息统计室。 室、信息统计室。 二、人员: (一) 至少有3 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线技术人员; (二) 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三、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四、设备: (一) 基本设备: 呼吸球囊 电动吸引器 急诊抢救箱 抢救床 氧气瓶
22、 导尿包 洗胃机 心电图机 新生儿体重计 新生儿保温箱 万能手术床 麻醉机 必备的手术器械 显微镜 干燥箱 分光光度计 血球计数仪 离心机 恒温培育箱 电冰箱 X光机 观片灯 B超 身高体重计 妇科检查床 冲洗车 产床 接产包 阴道检查器械 上取环器械 人流吸引器 器械柜 药品柜 紫外线灯 无菌柜 污物桶 高压灭菌设备 担架车 洗衣机 (二) 病房每床单元设备;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综合门诊部 一
23、、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一) 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二) 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医师; (三) 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四) 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房屋: (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二) 每室必需独立。 四、设备: (一) 基本设备: 氧气瓶 人工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
24、 气管插管 洗胃机 心电图机 显微镜 尿常规分析仪 血球计数器 生化分析仪 血液粘度仪 恒温箱 电冰箱 X光机 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 B超 药柜、转台、密集架、调剂台 静脉切开包、气管切开包及规定的抢救药品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 一、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二、人员 (一)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 (二) 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 建筑面积不
25、少于40平方米; (二) 每室必需独立。 四、设备: (一) 基本设备: 诊察床 诊察床 诊察凳 听诊器 血压计 出诊箱 体温计 污物桶 压舌板 处置台 注射器 药品柜 纱布罐 紫外线灯 方盘 高压灭菌设备 (二)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12 中医诊所 中医诊所的中医治疗率不得低于85%。 一、人员: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师。经批准设置中药钦片和成药柜的,须配备具有中药士以上职称的人员共同执业。
26、二、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三、设备: 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 四、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五、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中西医结合诊所 一、科室设置: 至少设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二、人员: (一)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医师; (二) 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 每室必需独立。 四、设备: (一) 基本设备: 诊察床 诊察凳药柜 血压计 压舌板 高压灭菌设备 方
27、盘 洗手盆 诊察桌 处置台 听诊器 诊槌 注射器 紫外线灯 纱布罐 往诊包 (二) 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作。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民族医诊所 一、人员: 至少有1名民族医医师和1名民族药药士。 二、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三、设备: 13 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诊疗器具。 四、备有与诊疗科目相适应的民族药药品。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
28、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口腔诊所 一、牙椅 至少设有牙科治疗椅1台。 二、科室设置: 能开展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和口腔修复科的部分诊治工作。 三、人员: (一)设一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设二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设三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5人; (二)至少有1名以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口腔科医师。 五、房屋: (一)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二)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运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电动吸引器 X光牙片机 银汞搅拌器 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 药品柜 (二)
29、每牙椅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 1台 手术灯 1个 痰盂 1个 器械盘 1个 低速牙科切割装置 1套 医师座椅 1个 病历书写桌 1张 口腔检查器械 1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一、至少有设有诊室(体检室)、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中小学卫生保健人员编制不少于学生数的万分之三,其中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80%,并应有内、外、儿、五官、统计学等专业的人员。中级职称以上卫生技术 14 专业人员不
30、少于编制人员的20%。 三、房屋: (一) 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每专业人员15平方米; (二) 每室必需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体重称 身高坐高计 握力计 肺活量计 血压计 听诊器 胸围尺 串镜 五官科检查器械 诊察床 口腔科器械 检眼镜片箱 对数灯光视力表箱 化学消毒剂 显微镜 X光机 高速涡轮牙钻 721分光光度计 分析天平 恒温箱 离心机 电冰箱 高压灭菌设备 紫外线灯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详细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卫生站
31、 一、人员: 至少有1名护士负责业务工作。 二、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治疗、处置、消毒供应等活动相对隔开。 三、设备: 听诊器 体温计 血压计 各种规格注射器 接种包 高压灭菌设备 药品柜 四、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五、注册资金到位,详细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第六部分村卫生室(所)基本标准 一、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药房。 二、人员: 至少有1名乡村医生。 三、房屋: (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 每室必需独立。 四、设备: (一) 基本设备: 诊查床 听诊器 体温计 血压计 身高
32、体重计 接种包 出诊箱 至少50支各种规格注射器 药品柜 有盖方盘 消毒缸 高压灭菌设备 污物桶 资料柜 健康宣扬版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药品: 至少配备80种基本药物。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详细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医疗机构校验 医疗机构校验管理方法(征求看法稿)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执业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平安,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 医疗机构校验申请 校 验 申 请莲湖区卫生局: 依据医疗
33、机构管理条例,有关医疗机构年度校验的规定,我诊所在2022年度医疗机构校验工作须要申请卫生局专家组进行现场评审。现提出申请。致敬礼西安莲. 6医疗机构校验 医疗机构校验事项类型行政许可设立依据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令第35号)3、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方法(湖北省人. 医疗机构校验汇报 医疗机构校验汇报材料我院自2022年通过省中医管理局校验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来,在各级卫生局领导的大力帮助指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着力深化. 医疗机构校验总结 医疗机构校验总结石门县卫生局:为了主动协作基层卫生工作,更好地为乡村居民服务,白云乡鸡鸣桥村卫生室特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申请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现将诊所工作总结如下. 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31页 共31页第 31 页 共 31 页第 31 页 共 31 页第 31 页 共 31 页第 31 页 共 31 页第 31 页 共 31 页第 31 页 共 31 页第 31 页 共 31 页第 31 页 共 31 页第 31 页 共 31 页第 31 页 共 3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