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能力检测试卷B卷附答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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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湖南省 20232023 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能力检测试卷能力检测试卷 B B 卷附答案卷附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某大型水闸工程,工程投资 2 亿元,工期 24 个月。发包人按照规定发布了监理招标文件,招标最高限价为 480 万元,评标办法为最低价中标。【事件】在招投标及履行合同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 1:A 监理公司和 B 监理公司拟组成联合体投标,A 监理公司为牵头单位。事件 2:A 监理公司和 B 监理公司经过成本核算,成本价为 314 万元。为了抢占市场,双方一致同意投标报价为 240万元。最终 A、B 监理联

2、合体以最低价中标。事件 3:A 监理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 4:A、B 监理联合体协议中明确:B 监理公司只负责安全,工程发生安全事故与 A 监理公司无关。事件 5:监理过程中,A 监理公司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大型塔吊机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A 监理公司人员认为不属于自己的责任,因此未做任何指示。事件 6:因发包人供应的某批粗骨料含泥量过高,粒径也不满足要求,因此总监理工程师指示该批粗骨料不能用于工程。由于工期较紧,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该批骨料。【问题】1.指出事件 1?事件 6 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事件 5 中,A 监理公司正确的做法应是什么?【

3、答案】问题 1:事件 1 无不妥之处。事件 2 不妥之处:A、B 监理公司联合体低于成本价抢占市场、A、B 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理由: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其投标。事件 3 不妥之处:仅 A 监理公司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法人签订监理合同。事件 4 不妥之处:联合体协议内容不妥。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事件 5 不妥之处:A 监理公司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未做任何指示。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事件 6

4、不妥之处: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理由:项目法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更改总监理工程师指令。问题 2: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A 监理公司人员,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二、某引水隧洞工程采用城门洞形断面,断面高 7.6m,宽 5.7m,隧洞长5.32km,经设计阶段勘察为 V 类围岩,采用钻爆法施工。施工从隧洞两端相向施工。【事件】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 1:施工单位设有

5、3t 的炸药库,炸药库设置在距离村庄 100m 的空地上。事件 2:在爆破器材运输中,运输器材人员将雷管和炸药在车上码放整齐,同一辆车运输到现场,然后同时卸至施工现场。事件 3:承包人将爆破器材运至现场后,组织非爆破作业人员撤离至指定的安全地点。事件 4:由于爆破器材库距离施工现场太远,承包人将部分爆破器材临时存放于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地方,并取得了监理人的同意。第二天,承包人发现爆破器材被盗,立即报告监理人,并组织找寻。事件 5:在实施爆破完成后,有多余的爆破器材,由于第二天还要使用,因此就暂存在了施工现场,并派专人保管。事件 6:隧洞施工时,爆破完成后,监理人员首先进人洞内查看爆破效果。事件

6、 7:隧洞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 10m 时,装炮前通知另一端暂停工作,退至安全地点。事件 8: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在征得了监理人的同意后,对过期的爆破器材进行了销毁。【问题】指出事件 1?事件 8 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案】不妥之处:事件 1:炸药库距离村庄 100m 不妥。理由:炸药库距离村庄不小于 300m。事件 2:炸药和雷管同车运输、同车装卸不妥。理由:雷管等起爆器材与炸药不允许同时在同一车厢或同一地点装卸。事件 3:爆破器材运至现场后再撤离非爆破人员不妥。理由:非爆破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撤离之前不应将爆破器材运到工作面。事件 4:炸药临时储存和被盗只报给监理人不妥。理由:临时存放爆

7、破器材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处所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并报所在地公安机关批准;若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应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事件 5:多余爆破器材暂时存放在施工现场不妥。理由:领取数量不应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事件 6:监理人员首先进人洞内查看爆破效果不妥。理由:爆破后应经爆破人员检查,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能进人现场。事件 7:相距 10m 仍相向开挖不妥。理由:当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 15m时,一端应停止掘进,单头贯通。事件 8:销毁器材仅监理人同意不妥。理由: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备案,在县、市公安局指定的适当地点妥善销

8、毁。销毁工作应有专人负责组织指挥,单位领导、安全技术人员以及公安保卫人员参加,并指派有经验的人员进行销毁作业。三、2013 年 10 月 2 日,承包人 A 与发包人按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 年版)签署一引水渠道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合同约定:(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331573000 元;工期天数为 730 日历天,工期计算以发包人或其监理开工通知书为准。(2)因承包人 A 原因未按确认的工程进度完成相关工作,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3)承包人 A 应当在合同生效后 7 日内开出发包人认可的银行开具的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保函。(4)发包人在收到预付

9、款保函并审核无误后在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同等金额的预付款。预付款在期中支付证书累计支付总额超过中标合同金额减去暂定金额之差的 10%时起扣,每次扣还的金额为每份期中支付证书金额的 15%,直至扣完为止。2014 年 4 月 16 日,经承包人 A 申请,某银行向发包人开具了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中,某银行向发包人承诺:我行保证,我行将在收到你方出具的申明乙方(即承包人 A)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索赔通知的 7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偿还不超过人民币 66315000 元的全部款项。你方无须提交任何证明文件。本保函自开具之日生效,有效期至甲方(即发包人)扣完预付款之前(具体日期

10、或某一事实的发生作为或推断出保函的有效期)。任何书面索赔务必于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行柜台,或者以邮寄、电报等法定方式通知我行。保函到期后,请将正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履约保函中,除关于担保金额和期限与预付款保函有差异,其他内容与预付款保函相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3210247 元,保函有效期至乙方根据本分包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之前(具体日期或某一事实的发生作为或推断出保函的有效期)。【事件】事件 1:2015 年 10 月 2 日,发包人向承包人 A 发出第二次解约意向函,指出承包人 A 施工组织不力,资源投人不足,且多次无视发包人、监理的赶工指令。如,渠道填筑计划开展 20.

11、6 万 m3,实际完成 9.95 万 m3;7 月、8 月完成的工作量未达到目标,因为没有合理的增配资源以促进完工。7 月前两周降雨量较大,8 月的气候条件对工作极其有利,却没有好好利用,没有采取加班或增加设备等有效措施补救,相反地,却在裁员和减少设施。直接造成工程完工日期延误。事件 2:2015 年 11 月 3 日,发包人解除了与承包人A 的总承包合同,称“截至今年 10 月,承包人 A 施工进度已严重滞后且大面积停工并辞退工人,在既定工期仅剩 1 个月的现状下,已完全无法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工作义务”。事件 3:2015 年 11 月 5 日,发包人基于事件 2 中的原因,向某银行发出书面索

12、赔通知书,要求获得预付款保函项下款项66315000 元和履约保函项下款项 23210247 元款项金额。【问题】1.承包人 A 对于事件 1 中陈述的事实予以承认,但认为截至 2015 年 6 月 12 日不存在施工进度滞后,之后的停工、辞退工人和未完成合同义务等问题均是由于发包人违约造成的,因此指出发包人对保函没有付款请求权。请问:承包人A 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答案】问题 1:不正确。理由:由该案例背景所描述的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可看出,两份保函以发包人为受益人,承诺在发包人请求付款并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时,向其在保函最高金额内付款。同时,保函载明不可撤销、无条件、无需出具任何证明

13、文件。两份保函为独立保函,发包人只要提交了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就具有付款请求权。问题 2:(1)不正确。理由: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 年版)工程结算的相关规定,扣减预付款保函金额需经结算并经双方确认,预付款的使用与否并非预付款保函扣减的依据。即使预付款全部已经用于该项目,也不能得出预付款保函已经全额扣减的结论,以及预付款的支付与扣还是过程付款而非结算,总包方尚无权将其收到的预付款确认收人,更无权据此主张预付款保函应予减额。工期延误违约金是根据基础合同约定而进行计算的,但独立保函的索赔金额,无须考虑基础交易下,保函申请人因违约须赔偿的保函受益人损失金额。否则,将有悖“先赔付,后

14、争议”的基本审理原则。(2)预付款的作用是减轻承包人在工程正式开工前的资金压力,其性质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贷款,主要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实施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四、某引水工程项目,发包人经公开招标后与施工单位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施工承包合同规定:水泥、钢筋两种材料由发包人负责采购,其他建筑材料由施工单位采购。另外,发包人与监理单位签订了施工阶段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甲、乙供货商按照标准材料采购招标文件(2012 年版)分别签订了水泥采购合同和钢筋采购合同。【事件】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

15、件:事件 1:发包人负责采购的水泥到场后,发包人、监理与施工单位共同对甲供货商交付的袋装水泥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签发了收货清单,并交由施工单位保管。随后,发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安排对该批材料的规格、质量等进行检验,发现有不少袋装水泥受潮结块,于是发包人要求甲供货商进行退换,并出具袋装水泥受潮并非保管原因引起的证明材料,甲供货商虽认可该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但认为发包人已在收货清单上签字,意味着发包人对该批材料质量已经认可,因此不接受退换的要求。事件 2:发包人为了确保供货进度,在与乙供货商的采购合同中规定了延迟交货违约金(10 万元),由于乙供货方违约不能按期交货,若停工待料发包人的损失为

16、 50 万元。发包人为避免停工待料,不得不以较高价格紧急采购,为此多付价款 20 万元(无其他损失)。【问题】1.事件 1 中,甲供货商不接受退换要求的做法是否合理,说明理由。2.事件 2 中,供货方应支付的违约赔偿为多少万元?为什么?【答案】问题 1:甲供货商不接受退换要求的做法不合理。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材料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若检验和验收不合格,供货商应予以修补和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责任。问题 2:供货方应支付的违约赔偿为 20 万元。理由:因为供货方违约导致采购方发生损失,且采购方做出了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故可以要求供货方承担为防止损失扩大而采取适当

17、措施的费用。五、某大型渠道工程,主要工程量为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混凝土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签订了施工委托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事件 1:渠道深基坑开挖前,施工单位编制了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事件 2:施工单位对渠道防渗材料土工膜进行了见证取样。事件 3:渠坡抗滑桩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抗滑桩地质情况进行了地质编录。事件 4:该项目中的粗骨料由发包人提供,粗骨料进场后,承包人拒绝对粗骨料进行检测而直接使用,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提供的粗骨料质量应由发包人负责。【问题】1.请简述事件 1 中专项施工方案控制程序。2.请简述事件

18、 2 中见证取样程序。3.事件 3 中,地质编录工作程序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4.事件 4 中,承包人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5.事件 4 中,若承包人拒绝检测,请简述监理人应采取何种措施。【答案】1.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控制程序如下: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2.见证取样程序如下:(1)见证取样资料由施工单位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2)监理人对见证取样进行跟踪并填写见证取样跟踪记录。3.不正确。地质编录工作承包人应报请设代机构(设计单位)进行,并及时告知监理机构。问题 4:不正确。

19、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原材料,承包人也应进行合格性检测。问题 5:(1)监理人应下发监理通知,指示承包人进行检测。(2)若承包人未按监理机构的指示进行检测,监理机构可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承包人应为此提供一切方便并承担相应费用。六、某水利枢纽工程由电站、溢洪道和土坝组成。土坝为均质土坝,上游设干砌石护坡,下游设草皮护坡和堆石排水体,坝顶设碎石路,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一:土坝施工单位将坝体碾压分包给具有良好碾压设备和经验的乙公司承担。合同技术文件中,单元工程的划分标准是:以 40m 坝长、20cm 铺料厚度为单元工程的计算单位,铺料为一个单元工程,碾压为另一个单元工程。事件二:

20、该工程监理单位给施工单位的监理通知单如下:“经你单位申请并提出设计变更,我单位复核同意将坝下游排水体改为浆砌石,边坡由 12.5 改为 12”。事件三:土坝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结论为:本单位工程划分为30 个分部工程,其中质量合格 12 个,质量优良 18 个,优良率为 60,主要分部工程(坝顶碎石路)质量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其中混凝土拌合物质量达到优良;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外观质量得分率为 84。所以,本单位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事件四:该工程项目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由监理单位填写,土坝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由施工单位主持。【问题】1.简要分析事件

21、一中存在的问题及理由。2.简要分析事件二监理通知单存在的问题及理由。3.土坝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为优良。依据水利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的有关规定,简要分析事件三中验收结论存在的问题。4.根据水利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的有关规定,指出事件四中存在的不妥之处并改正。【答案】七、某引水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渠道、泵站、水闸等。建设单位分别与 A 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与 B 单位签订了监理合同,与 C 单位签订了设计合同。2019年 3 月开工,合同工期 18 个月。【事件】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 1:输水渠道 K1+100K1+600 段岩石渗透系数为 310-2cm/s,招标文件显示该段岩石渗透系数为

22、 210-3cm/s,A 单位就排水工程量增加向建设单位提出补偿,建设单位回复:地质条件的变化是正常的,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事件 2:由于地方政府希望可以提前供水,因此建设单位提出将合同工期压缩至 12 个月。事件 3:施工中的碎石(碎石垫层、混凝土粗骨料等)由建设单位提供,2019 年 12 月,建设单位运至现场的一批碎石经检验不合格,由于市场碎石供应紧张,建设单位暗示施工单位可以将该批碎石用于工程。事件 4:设计单位 C 在设计文件中标明泵站工程的水机、机电、金属结构设备需采购上海某水工机械厂家设备,理由是该厂家设备质量有保证。事件 5:设计文件中标明该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是 50 年。事

23、件 6:施工单位 A 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同意,将泵站工程的碎石桩基础工程分包给了 D 基础处理公司,由于 D 基础处理公司设备不足,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了 E 基础处理公司。事件 7:2019 年 10 月,由于泵站下部结构有一仓混凝土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尚未进行处理,监理工程师尚未进行签字确认,为了赶工期,施工单位直接进行了下一仓混凝土浇筑。【问题】1.指出事件 1事件 7 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事件 5 中,工程达到设计年限后应如何处理?【答案】问题 1:不妥之处如下。事件 1:建设单位回复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地勘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

24、、准确、齐全。事件 2:建设单位压缩合理工期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事件 3:建设单位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碎石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事件 4:设计单位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不妥。理由: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事件 5:无不妥之处。事件 6:D 基础处理公司将工程又分包给 E 基础处理公司不妥。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事件 7:上一仓混凝土质量

25、不合格直接进行下一仓混凝土浇筑不妥。理由: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问题 2:工程达到设计年限后处理方法如下:不再继续使用;用户需继续使用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合理使用期限。问题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违法分包包括四种情形: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将主体工程分包;分包不具备资质等级的单位;分包的工程再分包。八、某省属重点水利工程项目计划于 2014 年 12 月 28 日开工,由于坝肩施工标段工程复杂,技术难度高,一般施工队伍难以胜任,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于 2014 年 9 月 8

26、 日向通过资格预审的 A、B、C、D、E 五家施工承包企业发出了投标邀请书。该五家企业均接受了邀请,并于规定时间 9 月 2022 日购买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规定,10 月 18 日下午 4 时是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1 月 10 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A、B、D、E四家企业提交了投标文件,但 C 企业投标文件于 10 月 18 日下午 5 时才送达,原因是中途堵车。10 月 21 日下午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共由 7 人组成,其中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1人,公证处 1 人,招标人 1 人,技术经济方面专家 4 人。评标时发现

27、 E 企业投标文件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委托人授权书,但投标文件均已有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了公章。评标委员会于 10 月 28 日提出了评标报告。B、A 企业综合得分分别为第一、第二名。由于 B 企业投标报价高于 A 企业,11 月 10 日招标人向 A企业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并于 12 月 2 日签订了书面合同。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2)C 企业和 E 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3)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4)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5)招标人确定 A 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答案】1)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

28、式的做法是否妥当?说明理由。业主自行决定采取邀请招标方式,不妥。理由:地方重点水利项目中不适宜公开招标的,要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方可进行邀请招标。2)C 企业和E 企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分别说明理由。C 企业的投标文件无效。理由: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E企业的投标文件无效。理由: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的签字(或印鉴)的,可按无效标处理。E 企业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项目经理也未获得委托人授权书,无权代表本企业投标签字。3)

29、指出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开标工作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10 月 21 日下午开标,不妥。理由: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本案例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是 10 月 18 日下午 4 时。(2)由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主持进行了公开开标,不妥。理由:开标应由招标人主持。4)指出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不妥之处及理由:(1)有当地招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公证处的人员,不妥。理由: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而言,公证处人员不熟悉工程项目相关业务,也不适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2

30、)技术经济方面专家人数为 4 人,不妥。理由: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本案例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比例为 4/7,低于规定的比例要求。5)招标人确定 A 企业为中标人是否违规?说明理由。九、某跨河渡槽槽身为矩形单槽混凝土结构型式,槽身段全长 102.79m,槽身断面尺寸为 1.3m1.0m(宽高)。渡槽由桩基、排架、承台、槽身段等组成。槽架基础为 C25 混凝土灌注桩,桩径 1.0m 桩长 20m 的混凝土灌注桩 2 根,排架及承台为 C30 钢筋混凝土,排架柱高 10.34m,柱断面尺寸为0.5m0.4m,渡槽身为 C50 钢筋混凝土。连接段基础换填 1

31、5%水泥土。槽身混凝土采用现浇法施工,下部搭设满堂脚手架作为支撑体系,计算校核后采用48mm 钢管,间排距为 1.0m0.8m,为确保其整体稳定性,内设剪刀撑加固支撑。槽身混凝土模板采用组合钢模板,人仓采用 25t 汽车吊吊 1m3 混凝土吊罐人仓。【事件】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 1:搭设满堂脚手架基础为压实填土地基,立杆下部设置垫板,搭设脚手架人员具有架子工作业证书;搭设人员首先将钢管进行穿孔,然后用扣件扣上。搭设完成后,将缆风绳系于架体上。事件 2:浇筑完成后,施工单位擅自组织闲散工人拆除了满堂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层同时拆除,上层拆除的材料抛至划定固定范围。事件 3:施工钢模板安

32、装时,将模板支撑在了脚手架上。事件 4:渡槽槽身混凝土结构的承重模板,应在混凝土达到下列强度要求后才能开始拆除:跨度小于等于 2m,50%;跨度 2?8m,70%;跨度大于 8m,100%。事件 5:在拆除脚手架的过程中,由于先拆除了连墙杆,解开了缆风绳,导致脚手架倾翻,造成 3 人死亡,7 人重伤,造成 800 万元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时间为中午 12:30,事故发生后:时间 12:50,事故现场人员以电话形式向事故责任单位负责人报告了事故情况;时间 15:20,事故责任单位向县级安全监督机构报了事故发生情况;时间 16:10,县级安全监督机构向市级安全监督部门报告了事故情况。市级安全监督

33、部门接到报告后未再上报。【问题】1.请指出事件 1?事件 3 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根据事件 4 计算该渡槽底板允许拆模的混凝土强度。3.根据事件 5,判断生产安全事故等级,指出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案】问题 1:不妥之处:事件 1 中,将钢管进行穿孔不妥;将缆风绳系于架体上不妥。理由:钢管上严禁打孔。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事件 2 中,施工单位擅自组织闲散工人拆除了满堂脚手架不妥;上下层同时拆除不妥;上层拆除的材料抛至划定固定范围不妥。理由:拆除人员必须是经考核合格的架子工;严禁上下层同时拆除;拆下的材料,严禁往下抛掷,应用绳索捆牢,用滑车

34、卷扬等方法慢慢放下,集中堆放在指定地点。事件 3 中,将模板支撑在了脚手架上不妥。理由: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架体上。问题 2:槽身宽度为 1.3m,小于 2m,因此拆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C50)的 50%即可拆除,即渡槽底板允许拆模的混凝土强度为 25MPa。问题 3:属于较大安全事故。不妥之处:事故责任单位向县级安全监督机构报告属于迟报;市级安全监督机构还应报告至省级安全监督机构。原因: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 1 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

35、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一十、某引水工程主体工程包括泵站 1 座、输水管道 21km、调压设施 1 座等建设内容,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监理合同中约定,监理人不承担该工程的费用控制工作。【事件】事件 1:总监理工程师认为监理规划与监理大纲内容无区别,于是将监理大纲作为监理规划提交给了发包人。事件 2:总监理工程师授权给一位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完成后报给发包人。事件 3: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重大技术变更,发包人要求监理人重新报送监理规划,监理人认为监理规划是开工初期

36、提交的,不能进行更改。事件 4:监理人提交的监理规划中未包含费用控制内容,监理规划提交后,发包人认为必须包含质量、进度、费用控制三大目标,因此,让监理人重新修改监理规划。【问题】1.事件 1 中,你认为总监理工程师的说法正确吗?请简述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的区别与联系。2.事件 2 中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3.事件 3 中,监理人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4.事件 4 中有无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答案】问题 1:不正确。监理规划的基本作用是指导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监理规划应在监理大纲的基础上,需要结合监理委托合同、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等方面进行细化。问题2:有不妥之处。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应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问题 3:不正确。监理规划应根据其实施情况、工程建设的重大调整或合同重大变更等对监理工作要求的改变进行修订。问题4:有不妥之处。监理规划的工作范围是根据监理委托合同确定,监理委托合同已约定监理人不承担该工程的费用控制工作,因此监理规划中应不含费用控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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