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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科研究中正确地认识处理演绎与归纳的关系,社会科学论文摘 要: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 演绎与归纳是两种最为基本的逻辑思维方式方法。文章回首了演绎与归纳的历史, 梳理了近代哲学家对演绎与归纳的考察, 以为在哲学史上, 哲学家们在相当长的时间内, 都是把演绎与归纳互相割裂和孤立开来加以考察的。讨论正确地认识演绎与归纳的关系:演绎与归纳在人们的认识经过中, 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们之间有着各自的理论体系, 对人们的科学认识经过产生着不同的影响。但它们并不是截然对立、毫无关系的, 而是有着严密联络的。在认识的发展经过中, 演绎与归纳两者之间是互相作用、互相过渡和互相补充的。 本文关键词语: 社会科学; 研究
2、; 演绎; 归纳; 关系;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 归纳法和演绎法是连接理论与经历体验研究的一座双向的桥梁, 并在我们的认识经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以往, 有很多人都曾对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进行过深切进入的研究, 并提出各自不同的理论观点。针对二者的关系问题, 曾出现了演绎派、归纳派两种论争流派。前者强调演绎的作用, 以为归纳毫无可用之处, 是一种错误的推理形式, 并且更为重要的是得不出正确的结论;后者偏执于归纳, 而排挤演绎, 忽视演绎的地位和其重要意义的存在。那么我们该怎样看待和把握二者的关系呢? 针对演绎与归纳, 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具有不同的理解。前者侧重于推理形式的考察, 后者则侧重于对思维形
3、式的考察。形式逻辑以为, 所谓演绎就是从一般性前提推导关于个别或特殊的结论的推理形式;那么, 归纳则是从个别性的前提得出一般性的结论的推理形式。辩证逻辑以为, 演绎是以一般的原理、知识去认识和讲明得出个别的事物的思维方式方法;归纳是从个别或特殊的事实中概括出一般的原理、原则的思维方式方法。在社会科学研究中, 我们将归纳与演绎综合起来运用, 充分发挥二者的不同作用。运用归纳法寻求新的知识理论, 收集相关研究材料, 获取相关知识经历体验, 运用演绎推理的作用证实相关知识经历体验的真实性, 进而发挥其作用并推广之。 一、演绎与归纳的历史考察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 归纳推理和演绎推理是两种普遍使用的推理
4、方式。前者的经过是从特殊到一般, 后者的经过则是从一般到特殊。研究者通常是从他所希望得到的检验的一般性理论开场, 然后到现实中去观察、收集资料, 以检验理论的一般适用性。1在历史上, 演绎法与归纳法曾作为形式逻辑的两种不同的逻辑方式方法而被分别地提出和予以深切进入研究的, 只要到了黑格尔建立了辩证逻辑以后, 它们才有时机被作为有机体, 得以进一步的研究。 1、亚里士多德对演绎与归纳的考察 演绎的思想在亚里士多德之前就有哲学家进行了深切进入的研究, 构成了一定的思想理论体系。毕达哥拉斯学派以及其前人已有了演绎的思想, 通过演绎推理的思想推理得到了一些公理系统。亚里士多德最先对演绎与归纳进行了考察
5、, 他侧重于对演绎推理的研究, 十分是对三段论推理。 亚里士多德是观察并描绘叙述三段论法的各种形式的主观意义的首创者。他做得那样严密和正确, 以致从来没有人在本质上对他的研究成果有任何一步的增加。 2在这里黑格尔肯定了亚里士多德三段论推理, 也就是其演绎推理的研究, 但是黑格尔的断定过于绝对, 忽视了亚氏对归纳的研究。 在亚里士多德之前, 德谟克利特就对归纳有了一定程度的认识, 并构成了归纳法的初步概念。他以为: 人们由经历体验, 观察构成自然理论。 从这一点上他能够称为是归纳逻辑的奠基人。苏格拉底曾经也对归纳做出过更深层的研究, 并将归纳地方式方法运用于他的一系列理论定义之中。他将归纳法作为
6、构成概念定义的认识方式方法, 通过一系列个别事例的分析, 归纳总结出一事概念的定义。柏拉图的归纳法则是由种概念上升到属概念, 由个别到 共相 的方式方法。亚里士多德在这里基础之上, 在(前分析篇第二卷第二十三章中, 对归纳进行了比拟详尽的分析。亚里士多德对演绎与归纳的研究是作为推理的形式进行的, 除此之外, 他还提出了归纳问题, 并指出: 我们必须通过归纳获得最初的前提的知识 。3 2、近代哲学家对演绎与归纳的考察 培根批判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讲, 十分是通过对演绎推理的批判, 创立了归纳法。他指出: 三段论并不能用于科学的第一原理, 而用于中间公理也是无效的;由于它比不上自然地深奥玄妙。因而它
7、只能强人同意命题, 而不能把握事物。 在很长的历史时期里, 他对亚氏的批判都一直是人们根据归纳法来批评演绎法, 十分是对三段论思想批评的主要根据之所在。 培根通过对亚氏逻辑的批评, 创立自个的学讲, 提出了着名的 三表法 :本质和具有表, 差异表, 程度或比拟表。他是把归纳作为一种科学的认识方式方法来考察和讲明的。在这一经过中, 他分析了归纳法的基本内容、主要环节、和主要经过。但是, 他过分地强调了归纳, 却忽视和否认了演绎, 把演绎与归纳割裂开来, 从这一点上来看, 三表法 是片面的。 在培根以后的哲学家们, 他们继续割裂了演绎与归纳的辩证关系。华而不实, 理性主义者笛卡尔片面推崇演绎法,
8、以为从一些无可怀疑的, 确定的原理出发, 用类似于数学的方式方法进行演绎论证, 就能够把自然界的一切显着的特征推演出来。但是, 在其理论思想中, 他忽视了从实验中进行归纳的重要性。经历体验主义者洛克却与笛卡尔正相反, 他过于推崇强调归纳法, 进而忽视贬低三段论推理的作用。他以为, 三段论不是理性和认识的强大工具, 心灵无须用任何三段论就能确定观念之间的联络, 在科学中最有用的推论不是从一般到特殊, 而是从特殊到一般。这种重归纳而轻视演绎的观点, 在后来逐步发展为 归纳万能论 。 3、近代以后对演绎与归纳的考察 近代以后, 随着哲学的发展, 哲学史上一些哲学家提出了有关归纳的有效性问题, 即归纳
9、推理结论的可靠性问题。休谟最早提出了这一问题, 即 休谟问题 。 休谟从其唯心主义立场出发, 首先否认了归纳的本体论前提 客观事物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必然联络。在休谟看来, 两种现象即便千百次地结合在一起, 我们也不能保证这两者之间有必然的联络。 4同时, 休谟对归纳本身提出了疑问, 他以为归纳法本身的正确与否是不能依靠经历体验来证明的。对于 休谟问题 对归纳有效性的怀疑, 罗素等人对此也持肯定态度。他以为: 我还是不得不希望能够发现比休谟的体系怀疑主义气味较差的什么体系才好。 5而波普尔则在这里基础之上, 全面否认了归纳的认识作用和价值。 由以上的分析, 我们能够看出, 在哲学史上, 哲学家们在
10、相当长的时间内, 都是把演绎与归纳互相割裂和孤立开来加以考察的。从古希腊时期开场, 哲学家们并没有将演绎与归纳作为互相联络, 互相作用的两种方式方法加以考察, 而是仅仅侧重于一方, 无法全面地认识与把握演绎与归纳的关系, 经常会陷入片面的误区无法自拔。因而, 在进行社会科学研究中, 我们需要在总结前人的基础, 不断发现完善二者之间的关系。 二、正确地认识演绎与归纳的关系 作为社会科学研究重要方式方法的演绎法与归纳法, 以及同时作为推理形式的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 它们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络。他们都主要是关于个别与一般这对范畴的, 都表现着个别与一般之间的矛盾运动。不同之处在于, 作为形式逻辑的考察
11、, 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侧重于对推理形式, 也就是逻辑构造的研究分析;而作为社会科学研究方式方法的考察, 演绎法与归纳法侧重于对认识和思维工具的思维方式方法的研究。总之, 无论是从形式逻辑来讲, 还是从社会科学研究方式方法来讲。演绎与归纳之间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 它们之间既有区别又有严密的联络。 1、对立关系 演绎与归纳二者之间的区别是明显的, 它们是思维方向相反的两种推理形式和认识方式方法。就作为形式逻辑的推理形式与作为辩证逻辑的认识方式方法二者之间的区别, 首先是推理方向不同。演绎根据一般的知识前提到推出个别知识原理的方向进行, 它是由一般到个别;归纳则是通过对个别特殊事物知识原理的分析考
12、察, 揭示一般性知识原理的进程, 它是由个别到一般。其次是前提数量不同。演绎的前提数量是一定的, 有着确切的量;而归纳的前提则是不定的, 没有一定量的限制。第三是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络程度不同。演绎是一种必然性的, 其前提蕴涵着结论, 由前提的真必然地能够推出结论的真;归纳则是一种或然性的, 其前提并不蕴涵结论, 由前提不一定能够结论。第四是得出结论的根据不同。形式逻辑的归纳固然是从个别推出一般, 但是其所根据的个别与一般都是对事物数量的分析与概括, 演绎主要根据一类事物的情况推知它所包含分子的情况, 或者根据属推知种的情况;辩证逻辑的归纳主要是从事物性质方面进行的分析与概括得出, 演绎则是以一
13、类事物的一般原理或原则为指导, 并在实践的基础上, 进而分析它所包含的类中的详细个别事物的新知识、新情况, 得出他们的听我讲本质之所在。 2、统一关系 演绎与归纳互相依存和补充。演绎是从一般到个别, 但是演绎不能为自个提供一般性的知识, 需要借助归纳获得;同时演绎能够指导归纳, 为其提供论证和补充, 解决目的性和方向性问题, 揭露归纳进程中存在的错误。 演绎与归纳互相浸透和转化。演绎之中蕴含着归纳, 归纳之中蕴含着演绎。演绎的进程之中隐含着归纳的成分, 归纳之中同样隐含着演绎的成分存在, 二者互相浸透。正如恩格斯指出: 世界上的一切归纳法都永远不能把归纳经过弄清楚。只要对这个经过的分析才能做到
14、这一点。 6演绎与归纳又是互相转化的, 演绎能够转化为归纳, 通过演绎的关于个别性的知识, 进而成为新的归纳;同样, 归纳的终点正是演绎的起点之所在。 三、科学地处理演绎与归纳的关系 演绎与归纳之间存在着辩证统一的关系。社会科学研究中, 我们在分析把握演绎与归纳的关系时, 不能孤立地看待任何一方, 而是应该充分发挥归纳法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发现作用, 以及演绎法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的证实作用。在我们进行社会科学研究进程中, 我们收集经历体验材料以及整理经历体验材料必须充分发挥归纳与演绎的认识与总结作用, 将二者合理地运用研究之中。 1、辩证分析 演绎派 与 归纳派 的合理性 归纳派、演绎派两个学派之
15、间的论争, 各自拥有着自个的理论观点, 各自侧重本身的理论一方, 企图忽视对方的地位和作用存在, 将自个的理论当作是占统治地位的思维方式方法。然而, 无论归纳派还是演绎派, 都是形而上学地把相互对立起来。恩格斯曾指出: 归纳与演绎, 正如分析和综合一样, 是必然互相联络着的, 不应当牺牲一个而把另一个捧到天上去, 应当把每一个都用到该用的地方, 而要做到这一点, 就只要注意它们的互相联络、互相补充。 6因而, 我们应该看到二者之间的联络以及它们之间的互相补充, 科学地处理二者之间的关系。 2、演绎与归纳的结合 我们在运用演绎时, 注意将归纳的知识原理运用于演绎的经过之中。仅仅依靠演绎的推理,
16、我们无法获得新的知识原理, 通过归纳将新的知识前提运用于整个推理经过, 丰富演绎的经过。在运用归纳时, 同样地, 应注意将演绎运用华而不实。归纳只能获取或然性的知识, 不能得到必然性的结论。由于归纳完全是以感性经历体验为基础, 而人们的直观经历体验又是有范围的, 有着明显的局限性, 并不能够深入揭示事物的本质。另外, 归纳只能根据部分经历体验事实的部分属性去做出结论。只要通过演绎方式方法的运用, 我们才能够在扩大原有知识的前提下, 得到确证的知识原理。 总之, 在社会科学研究中, 演绎与归纳作为基本的逻辑思维方式方法, 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二者之间存在不同, 有着各自的理论体系, 对人们的认识
17、经过产生着不同的影响。在认识的发展经过中, 演绎与归纳两者之间是互相作用、互相过渡和互相补充的。在运用演绎时, 要依靠归纳推理获得结论作为演绎的前提, 进而能够反映一类事物的普遍性情况。应用归纳时, 怎样提高前提对结论的支持力度, 加强结论可靠性的程度是主要的问题, 而以演绎作为指导, 则能够论证归纳结论的可靠性。 以下为参考文献: 1刘巍, 丁云龙.社会科学研究方式方法M.大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 2021.18. 2黑格尔.小逻辑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0.360. 3苗力田.亚里士多德全集.第1卷,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0.348. 4彭涟漪.辩证逻辑基本原理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0.318. 5 英罗素着.马元德译.西方哲学史 (下) 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82.196. 67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2.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