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同步练习-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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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同步练习)一、选择题(共14小题,每小题5分,共70分)1.被告人的近亲属提出上诉,需要先征得的同意。()A.起诉的人民检察院 B.原审人民法院C.被告人 D.被害人2.小光今年15岁,涉嫌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被提起公诉,小光没有委托辩护人,其父母也未为其聘请,对此()A.小光可以自行辩护,不必请辩护人 B.小光无需聘请辩护人,自己也无权辩护C.人民法院应当为小光指定辩护人 D.人民法院不可以为小光指定辩护人3.甲、乙因买卖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审理本案的陪审员丙是甲的弟弟。对此乙可以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A.撤诉,再向别的人民法院起诉 B

2、.申请丙回避C.委托丁为自己辩护 D.上诉4.贺某因抢劫、偷盗、故意伤害罪被捕入狱。刘律师受贺某家人委托,在法庭上为贺某作了无罪辩护。对此认识正确的是()刘律师开展了申诉、控告的业务刘律师担任了诉讼代理人的角色刘律师维护了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了贺某的合法权益刘律师担任了贺某的辩护人A.B.C.D.5.甲区人民法院的陈某经小学同学孙某介绍,将父母遗留的一架名贵钢琴卖给孙某的同事李某。后来,李某因要出国定居,便将该钢琴卖给音乐教师赵某,赵某买到钢琴后,发现钢琴存在质量问题,于是以李某未讲明这一情况为由,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解除该钢琴买卖合同,并将自己购买钢琴的1万元归还自己。甲区人民法

3、院确定由陈某独立审理此案,并由与李某做了6年邻居的蔡某担任书记员。就本案所涉及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陈某应当回避,因为案件涉及他的利害关系陈某不应当回避,因为他已经将钢琴卖给李某书记员蔡某应当回避,因为他与李某已经是6年的邻居证人孙某应当回避,因为他是本案被告李某的同事A.B. C.D.6.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_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_。()A.10抗诉 B.10上诉C.15上诉 D.15抗诉7.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的主要职责有()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帮助人民法院正确、合法、及时地审理案件维护当事人的一切权益无

4、理争三分,想尽一切办法把官司打赢A.B.C.D.8.2014年11月,张某从好友王某处购买了价值800元的猪饲料,还写了一张“今欠饲料款800元,两个月内付清”的欠条给王某。张某从此没再提过欠钱的事,王某碍于情面也不好开口。直到2021年春节,王某才向张某索要饲料钱。不料,张某却说“都七八年了,你还想着那几百块钱”,并拒绝还钱。气愤的王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下列判断正确的是()A.欠债还钱是人之常理,王某肯定能胜诉B.王某在七年之后才提起诉讼,能否胜诉关键看二人的交情了C.王某的起诉时间已超过诉讼时效,故王某不能胜诉D.人民法院应该判王某胜诉,维护王某的财产权9.来自H区的王某在S区某幼儿

5、园担任小三班班主任期间,先后4次对两名幼儿采取来回拉拽、脚踢等方式进行虐待。后经家长报案,王某涉嫌虐待罪。据此可知,本案()可由受害幼儿家长向S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王某有权委托辩护人,也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王某应该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必须由S区人民检察院向H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 B. C. D.10.甲系某公司内部负责法律事务的人员,并被选任为当地基层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甲在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民事诉讼案中,作为本公司的诉讼代理人应诉时,对方当事人提出了甲应当予以回避的申请,其理由是甲系该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应当予以回避。这是因为()回避申请应由被告提出回避制度有利于保证

6、案件的公正审理回避制度有利于增加裁判的正当性回避制度能够确保司法公正A. B. C. D.11.村民王某不满区政府给予的宅基地房屋拆迁补偿,遂将区政府诉至法院,法院裁定区政府的补偿方案不损害王某的合法权益,驳回王某的起诉。王某仍然不服,可以()A.向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B.请朋友张律师作为代理人上诉C.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D.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2.江苏省试点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农村“五保”对象、社会福利机构中由政府供养的人员等15类人员不需提供特殊身份证明和经济困难证明,可直接获得法律援助。这样做()取消了对法律援助申请的审查制度能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能确保困难群众

7、都能得到便捷服务能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更快捷服务A.B. C.D.13.葛老汉平整宅基地时用推土机把邻居王大妈家宅基地的一角推掉十余立方米土方,并将推出的位置占为己有。王大妈多次要求葛老汉退还多推出的地方,村干部也屡次做工作,都被葛老汉拒绝。王大妈遂告到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王大妈无意间发现审理此案的法官是葛老汉的大侄子,遂要求换法官。王大妈行使的是哪一项诉讼权利()A.委托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的权利B.申请回避的权利C.上诉的权利 D.政治自由权利14.甲区人民法院的陈法官经小学同学孙红介绍,将父母遗留的一架名贵钢琴卖给孙红的同事陈强。后来,陈强因出国定居,便将该钢琴卖给音乐教师赵爽,赵爽买到钢琴

8、后,发现该钢琴存在质量问题,于是以陈强未讲明这一情况为由,向甲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解除该钢琴买卖合同,并将自己购买钢琴的1万元归还自己。甲区人民法院确定由陈法官独立审理此案,并由与陈强做了6年邻居的蔡敏担任书记员。就本案所涉及的回避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陈法官应当回避,因为案件涉及他的利害关系陈法官不应当回避,因为他已经将钢琴卖给陈强书记员蔡敏应当回避,因为他与陈强已经是6年的邻居证人孙红应当回避,因为她是本案被告陈强的同事A.B. C.D.二、非选择题(本题有3小题,共30分)1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8分)尚某开了一家小饭馆,生意十分红火。一天,区卫生局来检查卫生,以厨房

9、不符合卫生标准为由,没收了尚某的卫生许可证,并罚款1 000元。尚某对这一行政处罚不服,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区卫生局的处罚过重,判决将罚款数额减为800元。但尚某认为自己根本不该受罚,因此不服一审判决,要求重新审理。根据我国的现行法律,尚某的请求能获得准许吗?为什么?16.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8分)陈某与李某是邻居,2020年11月,两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陈某把自己的一套120平方米的楼房以49万元的价格卖给李某,房款分两次付清,到第二次房款交清后,陈某搬出房子,房子正式归李某。李某交了第一次房款后不久,陈某提出房价过低,要求解除买卖合同,遭到了李某的拒绝,双方最终走上

10、了法庭。在法庭审理时,陈某了解到负责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与李某的父亲是好朋友,因此申请主审法官回避。2021年3月,案件经过审理,最终裁定陈某继续履行合同的约定。陈某对此表示不服,但这时他正好有一桩生意要做便匆忙到外地去了。半个月后,陈某回到房屋所在地想再次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才发现判决已生效,他追悔莫及。材料体现了公民的哪些权利?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4分)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曾好评如潮。但它也存在不严谨的地方,那就是它忽略了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办理案件中必须坚持的回避原则。检察官侯亮平应不应去查处老师高育良和学长祁同伟涉嫌贪腐案件、发小蔡成功涉嫌犯罪案件?检察官陆亦可能不能参

11、与对姨夫高育良涉嫌犯罪的调查?检察官赵东来与祁同伟是上下级关系,他能参与对祁同伟涉嫌犯罪的调查吗?你是如何理解诉讼中的回避原则的?参考答案及解析:一、 选择题1.C 解析: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公民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剥夺或限制当事人的上诉权。本题被告人的近亲属提出上诉,需征得被告人的同意。故选C项。2.C 解析:依据刑事诉讼法,小光为未成年人,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故选C项。3.B 解析:与本案有利益关联的第三人都需要回避,乙有申请回避的权利。故选B项。4.C 解析:刑事诉讼中,律师充当的是当事人的辩护人,而不是诉讼代理人,错误。

12、故选C项。5.C 解析:本案中陈某将钢琴卖给了李某,李某又将钢琴卖给了赵某。案件涉及陈某的利害关系,因此陈某应当回避,正确,错误。书记员蔡某与李某已经是6年的邻居,有人情关系,因此应当回避,符合题意。作为证人的孙某不应当回避,错误。故选C项。6.B 解析: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7.B8.C 解析:从法律角度看,王某不能胜诉,王某在七年之后才提起诉讼,已超过诉讼时效,A、B两项错误,C项符合题意。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由于超过诉讼时效,人民法院不能判王某胜诉,D项错误。9.

13、A 解析:根据材料可知,本案属于刑事诉讼案件,被告人王某既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也可以委托他人作为辩护人。我国刑事诉讼主要是由人民检察院作为公诉人,但也可以由受害人或自诉人起诉,且我国刑事诉讼多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正确,不选;本案是刑事案件,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不选。10.C 解析:从回避制度的作用角度,说明了对方提出回避申请的原因;原告、被告均可以提出回避申请,错误;中“确保”说法过于绝对。11.B 解析:由题干可知法院一审已经作出判决,王某仍然不服,可以行使上诉的权利,向上一级中级人民法院上诉,B正确,A错误;行政复议是在法律程序之前的维权途径,

14、排除C;我国实行或裁或审制度,且本案纠纷不适用仲裁,D不选。12.D 解析:不需要提供某些证明并不意味着取消了审查制度,错误;中“确保”的说法太绝对;这样做能够更好地让法律援助制度服务经济困难群体,从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正确。13.B 解析:葛老汉与法官是叔侄关系,有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王大妈提出换法官,是在依法行使申请回避的权利,B正确。14.C 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回避制度中的法定回避情形以及回避适用的对象问题。证人不属于需要回避的人员,错误;陈法官应当回避,错误;正确。二、非选择题15.答案:尚某的请求能获得准许。公民有上诉的权利,尚某不服一审判决,他有权在规定期限内要求上级人民法

15、院对尚未生效的一审判决进行重新审理。解析:根据我国三大诉讼法的相关条款,公民有上诉的权利。16.答案:公民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公民有上诉的权利。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17.答案: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本案,这就是三大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该制度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剧中情节没有很好地处理好这一法律问题,属于不严谨的地方。7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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