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选试题及答案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西省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选试题及答案二.doc(6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山西省山西省 20232023 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选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精选试题及答案二试题及答案二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甲和乙合谋去某别墅盗窃,二人事先约定,由甲在外面放风,乙入室寻找财物,待财物售出后二人平分赃款。乙进入住宅后翻箱倒柜,结果找到信用卡一张,手机一个,现金 3,000 余元。乙正要出门时,突然该别墅的女主人丙从厨房出来,丙欲大声呼救,被乙拿刀捅伤,乙出门时,看到丙有几分姿色,顿生歹念,于是奸污了丙。乙从里面出来后,没有看到甲,便一个人走了。后来乙问甲为什么提前离开,甲说当时有警车经过,甲害怕被警车盘问就跑了。乙没有把在房间里的具体情形
2、告诉甲,给了甲 1,000 元,说是只找到了 2,000元。乙拿着信用卡将里面的 5 万元现金全部取出,后乙被公安机关抓获。问题:1.甲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2.乙的行为构成何罪?为什么?3.甲的盗窃现金的数额是多少?4.甲看到有警车经过即逃跑的行为能否成立犯罪中止?为什么?5.乙将信用卡里的现金全部取出的行为构成何罪?【答案】二、材料一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
3、法治政府。(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材料二新华网北京 2018 年 2 月 24 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 2 月 23 日下午,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行政机关是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实于法律。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
4、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预,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问题:根据以上材料,谈一谈在全司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如何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答案】三、西安市大华餐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公司)成立于 1990 年 4 月 5日。2004 年 5 月大华公司由国有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宋文军系大华公司员工,出资 2 万元成为大华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大华公司章程第 3 章“注册资本和股份”第 14 条规定“公司股权不向公司以外的任何团体和个人出售、转让。公司改制一年后,经董事会批准后可在公司内部赠予、转让和继承。持股人死亡或退休经董
5、事会批准后方可继承、转让或由企业收购,持股人若辞职、调离或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人走股留,所持股份由企业收购”第 13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 66 条规定“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认可,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该公司章程经大华公司全体股东签名通过。2006 年 6 月 3 日宋文军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退出其所持有的公司的 2 万元股份。2006 年 8 月 28 日,经大华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来锁同意,宋文军领到退出股金款 2 万元整。2007 年 1 月 8 日大华公司召开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应到股东 107 人,实到股东 104 人,代表股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
6、会议审议通过了宋文军、王培青、杭春国三位股东退股的申请并决议“其股金暂由公司收购保管,不得参与红利分配”。后宋文军以大华公司的回购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未履行法定程序且公司法规定股东不得抽逃出资等,请求依法确认其具有大华公司的股东资格。问题:?1该章程对大华公司及宋文军是否产生约束力?2有限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转让股权作出某些限制性规定是否合法?3在本案中,“人走股留”的规定是否合法?4大华公司章程第14 条关于股权转让的规定是否合法?5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具有哪些法定的行使条件?6公司法第 74 条能否适用本案?7大华公司基于宋文军的退股申请,程序是否不当?8在本案中。公司能否构成抽逃出资的主体?9
7、试总结本案的裁判要点。【答案】四、案情:2003 年 4 月 5 日,治安联防队员王某在公交车上见一青年形迹可疑,对其询问盘查,该青年拒不提供其真实姓名、住址。王某遂对其采取了拘留措施。并予以立案侦查。4 月 7 日,公安人员对其进行了讯问(该青年自报姓名为王五),认为其有多次盗窃的嫌疑,应当逮捕,遂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于 4 月 12 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7 月 2 日,人民检察院认为王五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公安机关认为该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拒不释放王五,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复议。被不起诉人王五也不服,认为自己并未犯罪,向上一级人民检察
8、院提出申诉。问题:1对该青年采取拘留措施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2侦查机关的讯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3该青年未提供真实姓名,侦查机关能否移送审查起诉,为什么?4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5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公安机关的做法有何不当之处?6王五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答案】五、2011 年 3 月 2 日,A 省某市数家企业向坐落在该市 C 区的市政府递交申请,申请在本市建设一大型商业区,市政府认为需要对这几家企业递交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于是派工作人员王某审查材料。王某审阅后,觉得材料不够完备,于是,市政府在 2011 年 3 月
9、 10 日告知这几家企业补正全部内容。2011 年 3 月 15 日,几家企业再次将材料递交,市政府综合了本市的经济发展状况,认为商业区的建设有利于本地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但是该商业区的建设需要占用本市 B 区一部分居住用地,市政府在 B 区发布公告,告知该规划内容和需要占有住宅用地的范围、补偿措施,并且在公告中告知利害关系人有提出行政许可听证的权利。该住宅区的部分居民在 2011 年 3 月 18 日向市政府提出听证申请,市政府收到申请后,在 4 月 23 日发布公告:市政府将在 2011 年 4月 25 日举行听证会,听证会由熟悉本区情况,参与审査商业区建设许可的副市长赵某主持。听证会当日,
10、为了维持现场秩序,市政府禁止记者和非 B 区居民进入听证现场旁听。听证会后,市政府根据听证笔录作出了批准建设大型商业区的决定。决定作出之后,市政府参照本机关发布的关于拆迁户行政补偿的规定确定的补偿数额,并且与相关市民就搬迁问题达成协议:由市政府按每户居民现有的住房面积,发放补偿款,并且约定了补偿款的发放时间。2011 年 6 月20 日,市政府根据各户的住宅面积发放补偿款。陈某等 10 户居民认为市政府发放的补偿款过少,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这些居民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于是向 B 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上述案例,回答下列问题。1.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市政府举行听证的程序有哪些错误之
11、处?2.若陈某等 10 户居民认为市政府发放的补偿款过少,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遂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并且申请审査市政府发布的关于拆迁户行政补偿的规定,对于该规定的审查,复议机关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3.陈某等 10 户居民向 B 区法院起诉,B 区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为什么?4.若复议机关维持了市政府的决定,陈某等人依旧不服复议决定,则被告是哪个?管辖法院是哪个?为什么?【答案】六、小贾是独子,其父母过世时为其留下祖宅一间。小贾很早就搬出去自己单独住,很少回去。房屋至今没有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后经人介绍,小贾将房屋出租给小史,供其经营服装加工厂。两人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每月1 万元,一次
12、支付一年的租金,2 年起租。小史很快投人生产,因为生产需要,需要厂房扩建,在征得了小贾同意后,小史在原来房屋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建。小史与小王签订了布料购销合同,约定由小王向其提供布匹(可供制作成衣200 套,价值总额为 60 万元),12 月 5 日交付。由小史先支付定金 1 万元,布料完全交付后付清余款。后小史又与小薛签订了服装买卖合同,约定 12 月 27日交付。小王由于库存不足,于合同签订后 12 月 17 日才开始委托承运人小李运货,结果路上遭遇山洪爆发,该批布料全部毁损。而小史因为没有原料也无法履行与小薛的服装买卖合同,共计损失 3 万元。小林曾经将一批布料暂放在小史处,小史为了能履行
13、与小薛的合同,将此布料拿来进行了应急,制作出成衣,减轻了部分损失,事后小林知道了此事,便向小史主张成衣的所有权。问题:1.对于小贾继承的祖宅,是否享有所有权?小贾可否出卖此房屋,为什么?2.小贾和小史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是否有效,为什么?3.对于布料的灭失,其损失由谁承担?4.小史可以向小王提出何种赔偿请求?5.承运人小李能否请求承运人小王支付运费,为什么?6.小史用小林的布料加工的成衣,其所有权归谁?【答案】七、【材料】2012 年,一网友发帖称,自己网购物品和卖家描述的不一样,沟通不成,遂给了卖家一个差评,卖家后来竟然寄了一套寿衣过来。后经记者调查得知,这名买家交易次数已近 400 次,在
14、其购物评价中,从 2011 年 10 月至 2012 年 4 月间,该网友给卖家的中评和差评多达数十个,其中包括付邮试用 6 元、10 元的商品。为此,有网友质疑,发帖人是不是职业差评师,通过差评来要求商家退款补偿。近年来,网购日益活跃所催生的不仅有所谓“职业差评师”,还有“专业修改中差评师”。据调查得知,如果给淘宝卖家差评,就会遭到寄忌讳物品、“登门服务”等骚扰,而这些骚扰“专业修改中差评师”的“服务”。对此,有网友表示,“职业差评师”本身就是不道德的,收到忌讳物品纯属自作自受;有人则认为,“专业修改差评师”通过威胁、恐吓的方式要求买家删除评价记录的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应当
15、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还有人认为,“专业修改差评师”的骚扰行为之所以大行其道,主要原因是缺乏职权部门的监管和处罚,有关部门应对寄送忌讳物品的行为加以严惩。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2 条:写恐吓信或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将可能被处以 5 日以下行政拘留或处以 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严重的,可能会被处以 510 日行政拘留,并处以 500 元以下罚款。问题:根据以上材料,请结合所学法理学知识,谈谈你对各方认识的看法。答题要求: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的观点和理由;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3.字数不少于 500 字。【答案】八、案情:谢某通过网络结识了身在美国的华人朱某(已被
16、美国警方羁押),两人通过网络聊天,约定由朱某从境外将枪支、子弹通过物流公司从美国发往谢某所在的 T 市。而后谢某根据买家联系地址。将枪弹快递至买家。2010 年 7月至 2015 年 8 月,谢某向买家共提供枪支 48 支、子弹 4500 余发。涉案的曾某、李某等多名买家“爱好”枪弹,因为收藏而购买。经鉴定,查获的枪支具有杀伤力,子弹亦为有效子弹。经查,买家曾某为国有医院医生。多次利用开高价处方药收受医药代表赵某(在逃)回扣(查实金额为 100 万元)。后曾某升任医院院长时,更是长期收受赵某财物(查实金额为 200 万元)。赵某利用曾某的信任,与该医院签订价值 500 万元的医疗器械合同,故意
17、将已被淘汰的器械当成进口医疗器械卖给该医院。曾某在签订合同时亦未认真审查合同,查验样品。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买家李某为某塔园公司经理,开发、销售塔位(用于殡葬)。李某将塔位分为使用型和投资型两种,承诺购买投资型的塔位2 年后可以更名或退单,并不定期提高塔位的销售价格,吸引众多群众购买。从 2010 年至 2015 年,塔园公司大肆宣传塔位的投资价值,违反国家公墓销售规定,面向 4334 人销售投资型塔位,涉及未退金额 7192 万元。经查,谢某还以万嘉公司的名义经营有偿讨债业务。2012 年,谢某接受秦某的委托向陈某追讨 230 万元欠款,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以收回欠款的 20作为报酬。随后,陈
18、某归还秦某 50 万元,秦某按约支付给谢某 10 万元报酬。国家经贸委曾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通知(国经贸综合2000568 号),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问题:1谢某向买家提供枪支、弹药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2曾某、李某等买家购买枪支、弹药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3曾某收受医药代表300 万元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4曾某签订医疗器械合同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该如何处理?为什么?5李某销售塔位吸纳资金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6谢某经营有偿讨债业务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为什么?【答案】九、【案例一】某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县工
19、商局一科长家赵彦有巨额存款及多处房产,与其工资收入明显不符。后该案在侦查过程中,收集到大量证据材料,包括320 万元的存折;三处房屋的房产证;赵彦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以及邻居王勤提供的证言,称经常看到有一些陌生人出入赵彦住宅;邻居张强证言,称赵彦生活极度奢华。赵彦辩称其存折和房产均是继承海外亲属的遗产所得。问题:1县公安局接到举报后应如何处理?2分析本案中存折和房产证分别属于证据种类和分类中的哪一种?3分析本案中两个证人证言的证据分类。4如果审查起诉阶段,王勤提出其证言是由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威胁所做,赵彦也提出其供述期间曾遭受刑讯逼供,如经查属实,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5本案中的证明责任应如何
20、分担?【答案】一十、王某系 A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在审理案件中违法认定被告人赵某构成自首从而对其予以减轻刑罚,判处其有期徒刑 10 年。事后,赵某的弟弟给王某 5 万元表示感谢,王某交其侄子王小六保管。后有人举报,A 市监察委以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对王某立案调查,调查终结移送 A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对王某以两罪向 A 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对王小六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另案起诉。A 市法院受理后,在审理期间,王某改变侦查起诉阶段不认罪认罚的态度,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法行为,愿意接受处罚,法院对王某作出了从轻处罚的判决。王某没有上诉,检察院没有抗诉。【问题】:1.本案的审判管辖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2.对王小六涉嫌的隐瞒犯罪所得罪,检察院未经过立案侦查能不能直接提起公诉?为什么?3.监察机关在立案调查中对于涉及与公安机关、检察院管辖交叉的案件,如何确定管辖?4.审判阶段王某认罪认罚,法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其予以从轻处罚,该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