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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第六章贸易保护理论贸易保护理论6.1 贸易保护理论演进的基本过程v在十五世纪到十七世纪这一西欧封建制度向资本主义制度过渡的时期,重商主义。v十八世纪后期到十九世纪中期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西欧各国和美国倡导实行自由贸易政策;德国等国家主张贸易保护政策。v二十世纪初期,维护不同社会集团利益的政府根据自己的偏好而对自由贸易与保护贸易进行相机抉择。v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贸易保护也在理论和政策上出现了新的变化。6.2 幼稚产业保护理论6.2.1 理论内容v李斯特的生产力理论是其贸易保护理论的基础。v他认为传统的自由贸易理论只重视交换价值和财富而忽视了生产力。v他主张经济落后国家应实行贸易保护政策,
2、以抵御外国竞争,促进国内生产力的成长。v他具体提出保护幼稚产业理论,并认为实行关税制度是保护国内市场的主要手段。v他的贸易保护理论具体表现在保护对象、保护手段和保护期限三个方面。6.2.2 理论拓展 v围绕着李斯特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以后的经济学家从如何确定幼稚产业、为本国失去优势地位的产业寻求保护依据及论证保护贸易的合理性等角度出发,对其作出补充和发展。v(1)关于幼稚工业的选择标准。v(2)关于国家利益和生产力。6.2.3 理论简评v发展了重商主义和汉密尔顿的保护贸易理论;v充分论证了落后国家实行贸易保护的必要性、阶段性、动态性;v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建立了贸易保护完整的理论体系,确立了
3、贸易保护理论在国际贸易理论中的牢固地位;v主张结合一国的实际情况,立足于保护和促进本国的经济增长和发展生产力,以增强本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v着眼于资源的动态优化配置,考虑经济成长的长远利益,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进行调整;v目的为保证国内经济结构调整的平稳性,维护本国经济运行的稳定性,考虑部门差异;v动静结合,考虑到贸易利益的分配的影响。v李斯特的贸易保护理论的不科学性:v1.他把政治经济学归结为国家经济学,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经济生产客观规律的普遍意义,过分强调了国家对经济发展的决定性作用;v2.他的生产力论可谓是泛生产力论,将包括政体、公共管理、自由程度、政治保障和法律的稳定性等社会各种制度,可
4、供利用的物质资源以及劳动力的素质和科学技术水平都放进生产力的定义中去。v3.他的经济发展阶段论是按一定部门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来划分的,把社会历史的发展归结为国民经济部门的变迁,而撇开了生产关系这个根本因素,因此不能反映社会经济形态变化的真实情况。6.3 新重商主义6.3.1 理论内容v凯恩斯将重商主义与传统贸易理论的分歧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v首先,重商主义的思想从未假定过有什么自行调节趋势,重商主义者关注于整个经济体制的设计和管理以及这一体制如何保障经济体系全部资源的最佳利用;v其次,重商主义的贸易差额学说具有科学成分。v两类经济学家6.3.2 理论拓展v(1)就业理论v一国的就业水平是
5、由有效需求(社会商品的总需求价格和总供给价格相等的社会总需求)决定的。v摩擦失业、自愿失业,非自愿失业 v为保护国内就业,国家应对对外贸易进行干预,采用财政政策,增加公共投资和政府开支,保持贸易顺差,以促进就业和产出的增加。v(2)乘数理论 v增加一笔投资所引起的收入增加量,并不限于增加的投资量。只要社会存在闲置的生产资料和失业的劳动者,投资变动就会使收入和产出的变动产生一种乘以倍数的扩大效果,这扩大的倍数就是乘数。v在既定的国内投资水平下,贸易顺差的作用相当于在就业不足的情况下使就业水平恢复到正常水平所需要增加的投资。v贸易顺差以及相应产生的国内就业的变化,可以由政府通过能够导致出口或进口竞
6、争产品的生产扩张的政策来实现。6.3.3 理论简评v凯恩斯实际上主张的是超保护贸易理论与政策,是为发达国家保持其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地位而采取贸易保护政策寻找理论依据的;v他的理论主要是从政策入手,认为实行超保护贸易政策的根本宗旨是保护国内先进的和发达的工业以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垄断地位;v这一政策思想还促成了世界范围内的贸易自由化。v局限性和消极作用:v只注重有效需求而忽视解决供给方面的重要性,只强调刺激需求以缓和资本主义生产过剩的经济危机;v各个国家从本国利益出发实行贸易保护政策,而一国的限制进口必然会遭到其他国家的报复,各国之间的相互限制进口及互相报复的贸易战,会使各个国家都无法扩大出口,
7、使世界贸易量减少或停滞不前,对各个国家都有害无益;v此外,它是为发达国家转嫁经济危机服务的,因而会使发展中国家的贸易条件恶化,致使南北矛盾更加尖锐。6.4 “中心外围”理论6.4.1 普雷维什“中心外围”论v普雷维什将世界经济体系划分为中心和外围两大类。v他认为,在经济发展的自主性、经济发展的结构以及技术进步带来的利益分配等方面,这两类国家都处于不平等的地位。v从经济上来讲,中心国家是由以西方七国集团为代表的高度工业化的少数发达国家组成的,外围国家则是由发达国家之外的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组成的,它们与中心国家之间进行着不平等的经济贸易往来。v从政治上来讲,中心国家实行帝国主义的霸权政策,搞乱、搞
8、跨外围国家新生的政权。v中心国家的贸易条件日益改善,外围国家的贸易条件恶化的原因:v1、技术进步引致利益分配不均;v2、进口的制成品市场结构具有垄断性、需求收入弹性较大;v3、中心国家的周期性经济危机对它们出口初级产品的需求极不稳定。v普雷维什赞成进口替代工业化战略。v在其1950年发表的拉美经济发展及其主要问题中指出:v“由有节制、有选择的保护政策刺激起来的进口替代,是取得某些合意效果,经济上明智稳妥的好办法。这种政策有助于纠正发展受外国约束的趋势,产生这种趋势的原因是中心国家对初级产品进口需求的收入弹性低,而外围国家对来自中心的制成品的收入弹性高,通过保护而实行的进口替代,可以避免把多余的
9、生产资源配置到初级产品生产,并将其转向工业生产,从而抵消贸易条件恶化的趋势。”6.4.2 阿明“中心外围”论v阿明认为,中心资本主义的形成是社会形态发展的必然结果。v他把资本主义社会再生产部门分为出口部门、群众消费部门、奢侈消费部门和设备部门。v发达国家经济结构主要由群众消费和设备部门构成,这两个部门是再生产的基本动力,因而在资本主义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v发展中国家经济则主要由出口部门和奢侈消费部门构成,处于体系的外围,外围对中心有强烈的依附倾向,这样就构成了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的中心外围结构。v阿明把发展中国家出口到发达国家的产品可以分为两类进行分析;v v结论:v财富向中心国家积累,贫困向外围
10、国家蔓延。外围的发展中国家要发展自己的民族经济以摆脱对中心国家商业依附、金融依附和技术依附,就必须加强经济合作,努力实现工业化。6.4.3 理论简评v“中心外围”理论的提出是以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为基础的,对当代国际分工体系和国际贸易体系中存在的发达国家控制和剥削发展中国家的实质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从理论和实践上揭示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不平等交换关系,指责了发达国家自由贸易政策的虚伪性。v他们关于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不断恶化的论点得到了普遍的证实。v然而,“中心外围”理论从发达国家工会组织对产品价格的影响、技术进步利益分配不均及需求收入弹性对收入转移的分析等方面出发来解释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日趋
11、恶化,这就使它具有理论上的局限性。v实际上,发达国家长期以来对本国初级产品实行贸易保护政策也是发展中国家初级产品贸易条件逐渐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v此外,虽然他们不赞成传统的贸易利益分配观点,在理论分析上就存在不全面性。6.5 战略性贸易理论v经济学家建立了在规模收益递增和不完全竞争基础上的新贸易理论,它改变了国际经济学家的思维方式(克鲁格曼,1993年),提出了三个重要创新:v其一,引入了产业组织,摆脱了完全竞争模式的束缚;v其二,摆脱了沉溺于迎合要素比例理论但却疏于考虑其他可选情形的理论与建模形式的“二维假定”;v其三,突破了人为地区分纯技术的与货币的在经验上看起来是不可把握甚至于值得怀疑的
12、外部经济做法。6.5.1 理论内容v战略贸易政策的构想基本模式为:v在不完全竞争市场上,有两个国家各有一个厂商(寡头),他们均向外界出口某产品,但它们并不消费该产品,他们都遵循古诺竞争行为模式每一个厂商都假设当自己改变产量时,另一个厂商的产量保持不变。v由于垄断和控制该产业,他们面临给定的需求曲线,将会把出口限制在利润最大化水平上,因此获取的利润远高于存在充分竞争情况下的利润(即存在垄断租金)。v这时,一国政府采取征收关税或对本国厂商进行补贴等战略性贸易政策,就可以把垄断租金从国外厂商转移到国内厂商,从而使本国总福利水平改善。v结论:v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双头垄断竞争的条件下,政府采用积极
13、的干预政策可以改变厂商的竞争行为和结果,使本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获得占领市场的战略性优势,并使整个国家获益。v而且从长远看,如果假定存在规模经济和全部产业都存在动态的外部经济,那么政府可以对其未达到规模经济的行业进行保护,在该行业达到最佳规模并拥有与国外竞争对手竞争时的优势后再转向下一个行业,从而使得本国厂商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以转移垄断租金。v这实际上为保护幼稚工业理论提供了现实基础。v战略性贸易政策:v指一国政府在不完全竞争和规模经济条件下,可以凭借生产补贴、出口补贴或保护国内市场等政策手段,扶持本国战略性工业的成长,增强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能力,从而谋取规模经济之类的额外收益,并借机劫掠他人
14、的市场份额和工业利润。v即在不完全竞争环境下,实施这一贸易政策的国家不但无损于其经济福利,反而有可能提高自身的福利水平。v结论:v1.战略性贸易政策下所保护的行业应是正面临巨大或潜在的国外竞争的行业,它有着与国外竞争行业同样高的集中度,而且其生产过程必须具有规模经济或学习效应的特征;v2.政府在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时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它必须是一个尽可能信息完备、决策独立和干预有力的政府,这样就能提供一种分散社会风险的机制,纠正市场机制的失衡,增强企业家的创新能力。6.5.2 理论运用 v日本 v美国 6.5.3 理论简评v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成功实施是在那些具有成熟市场经济体制、干预有效的政府、国内
15、产品市场需求旺盛的发达国家。v对市场机制发育不完全、公共财政制度不健全、行业集中度不高、缺乏企业家才能的发展中国家来讲,尚不具备实施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现实基础,但这并不意味着它对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贸易以及对广大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就没有借鉴意义。6.6 管理贸易论v管理贸易是指政府为了更好地“管理”本国经济和国家间的经济,而在贸易和投资领域里的直接介入,从而使政府对贸易、投资以及企业决策日益加强控制。美国经济学家瓦尔德曼v v我国经济学界对管理贸易的认识也有两类v一类认为是“有组织的自由贸易”(薛荣久,1996年)v另一类认为是“协调性的保护贸易”(杨家林,1991年)v发达国家是管理贸
16、易的最大受益者;v发展中国家实施管理贸易后,国际竞争力大为提高。v然而,发达国家实施管理贸易政策也加剧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困难,阻碍了发展中国家经济结构的调整,而且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程度越高,出口商品的加工程度越高,受到发达国家非关税壁垒的限制就越多,其中劳动密集型的低层次产品受害最大。v发展中国家应该认清国际管理贸易的大趋势,主动积极的溶入而不是被动消极地接受,研究和利用管理贸易政策将会增加贸易机会,增强应付风险的能力。6.7 公平贸易论v美国等发达国家强调:v呼吁对等开放市场、平等竞争、双边互惠的公平贸易立场v当今国际贸易环境中,无障碍自由贸易不再是一种公平贸易。v其不公平性主要表现在发展中国
17、家的低工资/劳动生产率比率与发达国家的高工资/劳动生产率比率的竞争,造成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大量的贸易逆差。v要求政府应加强干预,加强对本国企业的支持和保护,特别是保护其在传统贸易产品上日益衰退的国际竞争力。v美国的反倾销法 v实际上,对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国家来说,在国际经济交往中无所谓真正的公平可言,发达国家的以公平或者互惠的理由对发展中国家的要求本身就是不公平的。v因此国际多边协调组织(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应是力争建立起公平合理的国际经济新秩序,使各种类型的国家都能够从国际经济贸易交往中获得应有的利益,以推动世界经济稳定、有序地发展。6.6 关于贸易保护的其它依据6.6.1 促进产业多元
18、化及产业结构转换 单一的产业结构不利于国家的综合竞争优势的确立以及独立发展经济的目标的实现,不利于经济稳定,不利于产业结构的多样化和高极化,从而限制了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平衡发展和经济增长,而且难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并进行及时调整,严重的甚至会对国家的经济安全保障体系的健全构成威胁。6.6.2 改善贸易条件论v该论点主要是针对发展中国家而言的。v如果是一个大国,它在某种商品的世界进口总量中占有相当大的份额,那它就成为一个具有垄断优势的购买者。v但在实践中,由于发展中国家对世界市场价格水平的影响力小,往往是世界市场价格的接受者,而且提高关税又会遭致贸易对象的报复,所以为改善贸易条件而采取关税保护手段
19、并不具备有效性。6.6.3 保护和增加就业论v该论点主要是西方发达国家为采取贸易保护政策而寻求的依据。v贸易保护可以从两个方面影响就业:v宏观v微观v实际上,发展中国家更应该通过贸易保护来保护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因为它们市场机制不成熟,产业转移艰难,国民经济也难以适应由贸易开放引起的产业调整的需要从而导致失业的增加。6.6.4 保持国际收支平衡论v该理论认为:v保持国际收支平衡主要应通过扩大出口增加外汇收入,运用外汇管制、关税、进口数量限制等手段控制进口防止资金外流或减少外汇支出,从而增加外汇储备,实际上就是利用贸易保护来保持贸易顺差这种既直接又迅速见效的途径来改善国际收支状况。6.6.5 贸易保护的非经济依据v从非经济目标论的观点来看,作为独立利益体的国家以贸易保护政策来促进国内生产的发展,缩减对国外产品需求,可以达到以下目的:v一是调整社会收入的再分配以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v二是维护国家安全。v三是提升民族自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