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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作者简介卢成(1 9 8 4-),男,安徽巢湖人,本科,专业:经济学。收稿日期2 0 0 6!0 6!2 11 农业保险的特征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农业生产具有与其他生产不同的特点,它容易受到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的影响,经常受到干旱、洪水、霜冻和各类病虫害的袭击。同时,农业生产具有跨时特征,产品的生产周期相当长,这就导致了农业生产具有非常大的不确定性,农业生产的风险非常高。因此,建立完备的农业保险体系就显得非常重要。但是,农业保险,特别是其中最重要的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与其他类别的财产保险相比,具有自己鲜明的特征。首先由于风险主要来源于自然条件的突变,因此,这
2、种风险就带有了明显的普遍性和相关性。一旦发生风险,可能受灾的不仅仅是一户、两户农民,而是整个地区大规模、大范围成灾,这样的特征导致风险分散非常困难,不能满足保险的大数法则。其次,农业风险复杂多样,几乎每年都会出现一些不利于农业生产的条件。受地域条件的限制,一些地方甚至常年出现同一灾害,因此,农业保险的赔付率非常高,盈利能力非常弱。最后,农业保险的客户具有特殊性,广大农民对保险普遍认识不足,保险意识不强,造成农业保险的展业非常困难。同时,农民保险之后,很可能会怠于农业生产的管理,出现道德风险,而不易被保险经营者发现。2 不同农业保险模式的对比鉴于以上特点,农业保险的开展就显得尤为困难。在我国,曾
3、一度由商业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但是,由于业务成本高,同时赔付率高,导致了农业保险的费率也很高。这样,保险企业没有从中得到利润,背上了巨大的包袱,同时农民仅能获得很低水平的保障水平却需支付高额保费,双方积极性都不高,这一业务在我国逐渐萎缩,甚至有消失的可能。近年来,社会强烈呼吁政府出面,组建专业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或者给予商业保险公司资金支持,由其代办业务。前者需要重新组建大规模的营业网络,显然不合适,而后者虽然利用了商业保险公司已有的营销网络,又以国家财政支持解决了保险公司盈利困难的问题,但是,农户的道德风险依然存在,同时,商业保险公司也可能会怠于农险管理,将损失转嫁
4、给国家,从而使得国家背上许多不必要的负担,因此,政策性保险也是不经济的。要解决农业保险市场供给主体的缺失问题,可以采用另一种保险的形式,即相互保险形式。所谓相互保险,是指一些面临共同风险的人群同时投保,成为相互保险组织的会员,他们是客户,同时也是组织的所有者之一。相互保险组织利用筹集来的保费承担因风险造成的损失,在保费基金出现盈余或盈利时,可以以红利形式返还会员,也可以继续累积,从而增加相互保险组织抵御风险的能力。在农业保险领域引入相互保险形式最大的优势在于可以有效消除农民的道德风险,因为相互保险组织的运营情况与其自身利益休戚相关,更重要的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农民之间会形成相互监督的机制,道德
5、风险更容易被发现。因此,农民怠于抵抗风险的概率大大降低。当然,相互保险形式依然没有解决农业保险成本高、盈利性差的问题,但是,一旦出现利润,这种利润是被相互保险组织内部消化了的,而不会像商业保险那样被企业所占有。3 我国农业相互保险的实践虽然我国公司法和保险法没有规定相互保险形式的合法性,但事实上,长期以来受合作经济的影响,在我国许多地区都出现了以相互保险形式经营或开展农业种植险、养殖险业务的保险合作社。如河南省 2 0 世纪 9 0 年代初在新郑县试点,后推广到全省的农村统筹保险互助会、山西太原北郊的农业保险合作社、黑龙江农垦总局的农业互助保险局和广东省广州市在郊区建立的农村保险合作社。3.1
6、 具体做法和成绩河南省农业相互保险的建立是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为适应农业保险发展的趋势而专门设计的,1 9 9 0 年在新郑县试点,后来迅速推广到全省。其具体做法是,各地以县为单位,农民自愿缴纳保险费加入农村统筹保险互助会,互助会本身实行会员代表大会制,并规定农民会员代表不少于代表总数的 1/2,经代表大会选举出管理委员会,其负责互助会的资金运用、发展计划等。而互助会日常的农业保险业务却是由当地人民保险公司代办的。互助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农民缴纳的保费,政府仅给予少数困难农户保费补贴。保费形成的保险基金每年要抽出 2 0%作为商业保险公司代办业务的业务费用,并将支出保险赔款后的结余部分全
7、部留作保险基金,专户储存,逐年积累,以备大灾理赔。互助会开办的一年期短期险种,如当年的种植、养殖两业险,都会向当地人民保险公司进行再保险。互助会将短期保费的 3 0%向人保公司进行分保,若发生巨灾,互助会自身保险基金无法负担时,互助会可按比例配符,而保险公司承担的部分则不可以。河南省建立农业互助保险之后的几年里,农业保险业农业保险引入相互保险形式的可行性研究基于已有案例的总结卢 成,王雅超(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北京 1 0 0 8 7 5)摘要由于农业保险的特殊性,因此在这一领域引入相互保险,比商业保险和政策性保险都具有先天的优势。从各地已有的农业相互保险实践来看,它的确取得了很骄
8、人的经营业绩,但后来在过多的行政干预下逐渐失去了相互保险的特征,从而走向消亡。新时期,在农业领域引入相互保险,目标区域主要是各地大型农垦企业和具有特定农作物种植优势的省份,将农业相互保险与这些地区的农业协会相结合是推广相互保险的有效形式;同时,政府必要的保费补贴和合理的再保险机制也是相互保险得以发展的前提条件。关键词农业保险;相互保险;可行性;农业协会中图分类号F 8 4 0.6 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 5 1 7-6 6 1 1(2 0 0 6)1 4-3 5 2 4-0 4安徽农业科学,J o u r n a l o f A n h u i A g r i.S c i.2 0 0 6,3
9、 4(1 4):3 5 2 4-3 5 2 7责任编辑 曹淑华 责任校对 曹淑华务有了十分明显的发展。与传统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农业保险业务相比,相互保险抵御道德风险的优势显现出来。1 9 9 0 1 9 9 5 年,河南省商业保险公司开办的种养两业险总赔付率为 6 8.9%1,而同期互助保险的赔付率却始终稳定在5 0%6 0%。同时,更为重要的是,农业保险业务量迅速扩大,例如,1 9 9 1年全省 1 9个县各项农业保险保费收入49 2 2.9 万元,比改革开放之前增长 9 9.6%;1 9 9 2 年 8 4 个试点县农业保险保费收入 2 3 6 2 4.9 万元,比上年增长 1 0 5.4
10、%,各地均建立了农村专项保险基金。与河南省农村统筹保险互助会几乎同时建立的相互保险组织黑龙江农垦总局农业互助保险局在经历了 1 4年发展之后,首先成立了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并且这种形式目前也取得了十分良好的经营业绩。2 0 0 4 年,农垦总局在垦区 5 0 个农场进行种养两业险的试点,当年会员交纳保费共计 5 6 5 1 万,再加上国家财政补贴 6 0 0 万,农垦总局补贴2 3 1 5 万,共计 8 5 6 6 万,年末最终赔付额为 6 6 8 2 万,保险综合赔付率为 7 8%2。而同期黑龙江全省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的农业保险总规模只有 1 0 2 9 万,并且最终赔付 1 0 9 7万,综合
11、赔付率为 1 0 6.6%。与相互保险相比,规模小得多,赔付率却高得多。3.2 河南省和黑龙江省农垦相互保险不同发展结局的内外因解释河南省的农业相互保险曾是领先全国的创举,并在地方政府的推动下成为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网,但当年红红火火的保险互助会却在 1 9 9 6 年以后逐渐萎缩,以至最终消亡。与此对应的是,与河南保险互助会差不多同时建立起来的黑龙江农垦总局农业互助保险局却在这十几年中平稳发展,并最终在全国率先完成从保险合作社向相互保险公司的转变2 0 0 5 年 1 月,黑龙江成立了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同一模式的发展形成了两种截然相反的结果,这背后肯定隐含了许多耐人寻味和反思的问题。将黑龙
12、江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与河南省农业互助保险相比较,发现前者与上文介绍的河南农业互助保险会运作原则基本相同,但却有以下几个不同点:(1)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政府是否对保费进行补贴。河南省农业互助保险从始至终,政府财政都没有对全体参保农民实行过保费补贴,只是对少数没有支付能力的贫困户给与保费补贴,而黑龙江农垦局却几乎每年都给予大约20 0 0 万元的补贴。以 2 0 0 4 年为例,中央财政和农垦总局共对参保农户补贴保费 2 9 1 5 万元,占保费总额的 3 5%。这就使得两地农民在参与互助保险时个人承担的保费比例不同,黑龙江垦区的费率水平要低。(2)政府在保险仅仅出现亏空时态度不一样。河南省农业
13、保险互助会管理办法 约定,一旦出现巨灾使得保险基金不足赔付时,只能按剩余基金实行比例赔付。而黑龙江农垦总局却不一样,在保险基金出现不足赔付的情况时,全都是由农垦总局出面完全承担赔付责任的。因此,两地在出现巨灾风险时,农民所受到的赔偿保障是不一样的。(3)农业相互保险具体业务的经营者不同。河南省在全省范围内大规模进行农村互助保险试验,因此,其具体的业务是由各地的人民保险公司代办的。这就有效利用了人保公司完善的营销网络,尤其是众多基层的营业机构,给农民办理相互保险业务带来了许多便利。但是,这种便利却是有代价的:人保公司每年都会从农业互助保险的短期保费基金中提取 2 0%作为自己的运营费用。不同的是
14、,黑龙江垦区的农业互助保险业务是由农业互助保险局办理的,这个组织实际上是农垦总局这一大型国有企业的下属机构,它本身就是为全体入会农户服务的,其日常的开销和运营费用都是由农垦总局承担的,不会从农民交纳的保费中提取资金。这种差别使得两地保险基金的规模大不相同。黑龙江垦区的相互保险模式因其资金实力更强;其抵御农业风险的能力也更强,而河南省在抽取 2 0%的保费后,与每年 5 0%6 0%的赔付率相比,所剩不多,一旦遇到巨灾风险,互助会可能会没有能力来承担完全的赔付责任。(4)农业保险的使用范围不同。河南省农业保险互助会管理办法 约定,互助保险的保费基金,特别是其中的短期保费基金,在经过农业保险互助会
15、管理委员会的同意后,可以拿出一定比例基金供地方政府有偿使用。由于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主要是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因此地方政府能够非常轻易地抽取保险基金,资金安全面临着很大的风险。事实上,在河南省农村保险互助会建立之后,资金安全一直就受到地方政府的威胁。1 9 9 4 年,河南省人保公司专门召开会议,开展对各地保险互助会财务、帐务管理的专项检查,并对一些地方政府乱调控的问题提出严肃批评。但是,黑龙江农业互助保险则不同,总局不从保险基金中拿钱,专款专用,这就保证了农业保险基金的绝对安全。(5)两地农业保险互助会的独立程度不同。按照农村保险互助会的初衷和性质,它应该是一个农民相互帮助、共同承担和分散风险
16、的合作组织。但是由于当时所处的环境不同,河南省和黑龙江垦区的农业保险互助会都是官方推动的,只不过前者是在地方政府的推动下以行政命令的形式广泛开展的,而后者则是以大型国有农垦企业为依托的。根据对比发现,河南省农业保险互助会的独立性是相当的,首先其管理委员会的成员有一半左右是政府官员和人保公司的代表组成,农民代表在其中的话语权很少。其次,整个互助会的章程都是由河南省体改委设计的,一些条款没有充分反映农民的要求,尤其是地方政府可以使用保险基金的规定极不合理。此外,人保公司事实上成为了互助会的主管机构,一些资金赔付和使用的决定都是由保险公司决策的。但是,黑龙江农垦总局的模式却独立的多,特别是过渡到相互
17、保险公司这一更高层次后,完全是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作的,企业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由会员代表、公司法人和经营者,还有一些业界专家、学者组成,打破了传统的政府官员兼任董事,监事由上级任命的传统做法。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河南省农业保险互助会虽然是在地方政府的推动下成立并发展的,但这种支持更多的是舆论上的,真正给予互助会本身的资金支持等却很少,而且过多的行政干预使得相互保险合作性质大打折扣,这些都是制约河南省农业互助保险发展的外部因素,并最终加速了其走向灭亡。以下从两地互助保险的内部环境入手,继续探讨使得两地互助会走向不同结局的内部原因。近十几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状况有了重大改变,随着现代化和城市化进
18、程的加快,我国农业、农村、农民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民不再像以往那样,以出售粮食作物为主要的收入来源,而是更积极地参与城市化的进程中,越来越多的卢 成等农业保险引入相互保险形式的可行性研究3 4 卷 1 4 期3 5 2 5农民进入城市打工,其工资收入逐渐成为农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农民对种植业等风险的惧怕程度是与其种植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高度相关的。比重越高,说明农民对种植业的依赖程度越高,从而对种植业风险的敏感程度越高。黑龙江垦区和河南农村的状况有着明显差别,图 1 表明,在垦区,农民收入主要是来源于种植业和养殖业的,并且多年来一直稳定在很高的水平上,同时,比重的变化与同期粮食价格变化密切相关
19、。而河南省则不同,种植业收入比重多年来一直呈下降趋势。由此得到的推论是:河南农民对农业风险的敏感程度已经大不如前,而黑龙江由于垦区的特殊性,农民一直都很担心农业的风险,十分重视农业保险的存在。除了种植业收入比重高低差异造成农民对农业保险的重视程度不同以外,人均耕地规模不同也会使得农民对待种植风险的态度产生重大差异。很明显规模越大的农户面临的风险也会越大,因为一旦自然或者其他条件发生变化,其一次性承担的损失也是大。由于黑龙江垦区相互保险是在农垦地区开展的,其会员的人均耕地规模都非常大。根据 黑龙江垦区统计年鉴 2 0 0 5 的显示,人均耕地规模接近6.6 7 h m2;而河南省人均耕地仅为 0
20、.1 h m2。这反映了两地在农业生产方式上存在本质区别:河南省的农业基本还是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模式,而黑龙江垦区种植业已经进入规模化生产阶段,产品的商品化率是非常高的。后者大规模的集约化生产必定需要农业保险作为保障,而前者即使受到损失,也是非常少的,这促使河南省的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态度越来越疏远。3.3 结论造成河南省农业互助保险逐渐消亡的主要原因并不是相互保险模式本身,而是农民小规模的种植使得种植业收入在其全部收入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小,农民本身对农业保险的需求强度越来越弱;另一方面,政府缺乏对农业保险互助会的实质性支持,过多的行政干预反而使得互助会合作形式发生扭曲,相互保险模式的优势无法发挥。
21、因此,在农业生产领域,保持独立性的相互保险模式依然是农业保险的较好形式,具有非常明显的可行性。4 农业相互保险实施需要的客观环境根据以上分析,笔者认为,相互保险在农业保险领域,特别是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具有独特的优势。但是,相互保险要想在中国农业保险中扮演主要角色,还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4.1 满足特定区域条件 现阶段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快,农民对农业风险的态度已经发生重要变化。只有那些种植规模大、农产品商品化率高、种植业收入占总收入比重高的农户才会对种植业所存在的巨大风险敏感。而传统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条件下,农民对农业风险已经不是非常关心,即使受灾,损失也不会很大。因此,只有在一些集约
22、化生产的地区,农业保险才有市场,这也是相互保险进入农业保险领域的一个前提条件。目前,我国农业体系中商品化率最高的就是分布在各地的农垦企业,他们人均耕地规模大,主要依靠种植业收入生活,因此,在黑龙江垦区成功试行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后,各地的大型农垦企业也可以借鉴经验,组建相互制农业保险公司。除了农垦企业外,有些地区虽然人均耕地规模很小,但是却有着种植某种农作物的天然优势。比如山东的花生、云南的烟叶、吉林的大豆、新疆的棉花等。对于这些地区,随着城市化速度加快,土地兼并趋势会越来越明显,特别是在农村免除农业税之后,包田、租田现象越来越多,各地农村都出现了一批专门承租别人田地,种植当地特有优势农作物的种植
23、大户。对于他们,也完全可以组织起来,建立农业相互保险组织,开展针对特定农作物的农业相互保险业务。当然,这一组织也应该对中小农户敞开大门,但必须本着完全自愿的原则。4.2 完善再保险机制无论针对农垦企业,还是针对特定地区种植大户的农业相互保险,其会员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由于相互保险组织会员呈现出集中的趋势,保险的范围还是比较小的,因此,一旦发生大的自然灾害,由于农业保险的相关性特征,可能整个相互保险组织都会面临巨额赔付压力,所以合理的相互保险再保险机制就显得十分重要。目前,黑龙江农保局对阳光公司分保,实际上是国家为保险基金的亏空无偿买单,这种机制没有发挥再保险二次分散风险的作用。因此,一种合理的
24、途径就是建立全国性的农业相互保险再保险公司,通过更大范围内的分散风险,使得各地相互保险组织真正做到风险的分散化。4.3 减少行政干预相互保险的重要优势就是将客户与股东相统一,由相互保险组织的会员自己做出经营决策。但是,在我国,如何将如此分散的农户集中起来,这本身就是一个重大的难题。一个可能的途径就是由政府出面,类似河南省农业保险互助会那样,组织和鼓励农民参与相互保险组织。如果出现过多的行政干预,就会扭曲相互保险组织合作的特性,从而失去独立性,将相互保险模式间接的转变为“农民出钱、政府决策”模式,它没有相互保险会员自己做决策的优势,也没有政策性保险国家给予大量保费补贴的优势,必然走向消亡。另一个
25、能有效组织起分散农民的方式就是利用农业行业协会,将农业相互保险业务同农村行业协会已有的业务相结合。根据上文的分析,目前农业相互保险业务在我国具有可行性的地区主要是大型农垦企业和具有特定农作物种植优势的地区。特别是后者,由于相互保险业务的目标群体是这些地区的种植大户,而在这些地区,种植大户基本上都是专业性农业协会的会员,而且农业协会普遍比较发达,因安徽农业科学2 0 0 6 年3 5 2 62 5.5 6 元,而且上期专业户存量对农民人均纯收入有正的影响。区内每增加一个企业,可带动农民增收约 5 2.7 4 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对农民增收的作用不大,其效率仅为 5%,即每投入一百元仅能使农民增收
26、 5 元。这与基础建设投资对经济发展作用的间接性有关,但该变量很高的 t 值决定不能忽视基础设施投资对经济的潜在影响,尤其是从长期来看。虚拟变量 D的系数很大,且 t 值显著,表明杨凌农业示范区成立后农民收入有了很大提高,这和现实相符,即杨凌农业示范区成立后享受到了很多各级财政及政策倾斜,使得区内软件和硬件环境得到了很大改善,为其经济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由此即从实证方面验证了前面命题的正确性。R2=0.9 8 9 5 7 3 F=1 7 1.8 2 4 73 结论及政策含义理论分析和实证数据检验一致表明,随着区内交易条件的改善,农民之间以及工业企业间的分工水平逐步提高,其专业化程度也得以提高
27、,从而农民的人均收入增加。因此,对农业示范区的发展提出以下建议:3.1 改善交易条件,提高交易效率这是分工和专业化得以发展的前提条件。交易条件的改善不仅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交通条件、信息获取渠道、金融服务等,还包括高效廉洁的政府管理体系。透明公开的司法和税收体系。这些都是经济发展的软环境,农业示范区应着重在这些方面多做工作。3.2 调动农民参与专业化生产的积极性单个农民因为抵抗风险的能力较小,对现代化生产经营的风险有着本能的畏惧心理。农业示范区应通过典型示范、农业保险等方式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充分调动他们参与专业化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农业示范区经济持续发展提供不竭的动力。3
28、.3 适当引入企业农业示范区招商引资要有选择性和针对性,多引入和区内农业生产相关、入住后能带动农民参与分工和专业生产的企业,如农产品加工企业、农业生产资料产销企业等。避免引入那些只看中区内的优惠政策、入住后既不生产也不经营,只是建几个厂房做样子的“空壳”企业。参考文献 1 蒋和平,黄仁.我国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的现状与对策 J .农业经济文稿,1 9 9 9(2):4 0-5 2.2 蒋和平,孙炜琳.农业科技园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 J .农业技术经济,2 0 0 2(6):2 2-2 6.3 杨其长.我国农业科技示范园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J .中国青年科技,2 0 0 0(9):4 5-4 8.4
29、 杨其长.我国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的功能定位、技术背景与战略对策研究 J .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 0 0 1(3):1 6-1 9.5 许越先.我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的发展 J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 0 0 0(5):4-7.6 许越先.现代农业科技园与农业结构调整 J .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 0 0 1(3):5-7.表 1数据的统计描述Z YS RJ CQ YZ Y 1D均值5 8 3.9 0 0 01 2 0 1.0 3 69 1 0 6.3 3 01 7 2.0 0 0 05 1 9.7 0 0 00.3 0 0 0 0 0中值2 8 1.0 0 0 01 0 0 3.3 9 51 6
30、 9 6.0 5 08 8.0 0 0 0 02 6 3.5 0 0 00.0 0 0 0 0 0最大值3 0 0 4.0 0 03 1 6 9.0 0 06 1 2 4 0.0 07 6 0.0 0 0 02 7 4 5.0 0 01.0 0 0 0 0 0最小值8 1.0 0 0 0 04 0 3.0 0 0 09 9 0.8 0 0 04 8.0 0 0 0 06 6.0 0 0 0 00.0 0 0 0 0 0概率0.0 0 0 2 2 70.1 2 7 9 1 70.0 0 0 1 1 20.0 0 1 4 0 00.0 0 0 0 9 50.3 3 5 0 9 3样本数2 32 3
31、2 32 32 32 3表 2回归结果变量互相关t 值概率Z Y2 5.5 5 7 1 34.1 1 1 2 4 90.0 1 4 7J C0.0 4 6 6 4 94.9 3 3 2 4 40.0 0 7 9Q Y5 2.7 3 9 1 27.3 1 9 4 6 50.0 0 1 9Z Y 11 2.9 4 8 1 52.4 5 5 2 3 60.0 7D4 0 6.8 4 3 22.7 5 1 2 9 20.0 5 1 3C1 7 7 5.7 6 71 1.1 0 7 10.0 0 0 4此以当地的农业协会为载体,开展针对种植大户的农业相互保险业务,不仅可以有效避免政府干预,保持独立性,更
32、可以利用农业协会已有的会员资源和网络资源,将农业相互保险做大做强。同时,以农业协会为依托,可以做到保险、防险相结合,平时就采取积极应对措施,预防风险发生,降低赔付率。4.4 政府给予实质性支持相互保险组织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它在我国的发展必须得到政府的肯定和支持。这种支持不仅仅是给予相互保险组织相关的政策支持,还应该对农业相互保险给予保费补贴。由于农业风险的高发性,农业保险无论采用哪种模式,其综合赔付率都是很高的,如果仅仅依靠会员交纳的保费,可能是很不够的。比如目前在黑龙江垦区获得成功的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如果没有政府和农垦总局 3 5%的保费补贴,其赔付率将会超过 1 0 0%。国外的农业
33、相互保险也都是存在政府补贴的,一般可以达到 6 0%7 0%。政府的最终目标是合理把握补贴尺度,在不给财政带来巨大负担的条件下保证农业相互保险组织健康发展。参考文献 1 谢家智,林涌.论加快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技术创新 J .保险研究,2 0 0 4(5):4 2-4 3,3 4.2 庹国柱,李军.我国农业保险试验的成就、矛盾及出路 J .金融研究,2 0 0 3(9):9 2-1 0 2.3 姚海明,赵锦城.合作保险我国农业保险模式的理性选择 J .农业经济问题,2 0 0 4(9):6 8-7 1,8 1.4 李勇杰.发展农业相互保险制度 J .上海保险,2 0 0 4(1 2):2 6-2
34、7.5 郝敬开.浅谈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的发展机遇和现实选择 J .安徽农业科学,2 0 0 4,3 2(5):1 0 5 2-1 0 5 3.6 张洪涛,郑功成.保险学 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 0 0 2 年.7 河南省保险志编撰委员会.河南省保险志 M .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 0 0 1.8 中国保险年鉴编委会.中国保险年鉴 2 0 0 4 M .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 0 0 4.9 黑龙江农垦总局统计局.黑龙江垦区统计年鉴 2 0 0 5 M .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 0 0 5.1 0 河南省统计局.河南经济年鉴 2 0 0 4 M .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 0 0 4.!(上接第 3 5 2 2 页)卢 成等农业保险引入相互保险形式的可行性研究3 4 卷 1 4 期3 5 2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