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学教案》PPT课件.ppt

上传人:wuy****n92 文档编号:70304344 上传时间:2023-01-19 格式:PPT 页数:290 大小:4.48M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劳动法学教案》PPT课件.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90页
《劳动法学教案》PPT课件.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9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劳动法学教案》PPT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法学教案》PPT课件.ppt(29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劳动法学第一章第一章 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法的产生劳动法的产生劳动法的产生劳动法的产生 一、社会劳动关系是劳动法产生的社会经济基础一、社会劳动关系是劳动法产生的社会经济基础 劳动关系的变迁:不自由的劳动时代租赁劳动时代(罗马法时代)团体主义时代雇佣契约时代劳动契约时代信息化社会时代 二、劳动法的产生二、劳动法的产生二、劳动法的产生二、劳动法的产生19191919世纪初期的世纪初期的世纪初期的世纪初期的“工厂立工厂立工厂立工厂立法法法法”19世纪初,“工厂立法”形式的劳动法规。1802年英国学徒健康与道德法 三、劳动法产生的原因三、劳动法产生的原因三

2、、劳动法产生的原因三、劳动法产生的原因 1、大工业时期“人类理性”的体现。2、资本主义大工业生产的客观要求。3、国家为了稳定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需要。四、初期劳动法的特点四、初期劳动法的特点四、初期劳动法的特点四、初期劳动法的特点 1、多数是从改善女工和童工的立法开始。2、适用范围很小。3、一般缺少监督条款、责任条款。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 当代各国劳动法的发展当代各国劳动法的发展当代各国劳动法的发展当代各国劳动法的发展 一、各国劳动法的发展历程一、各国劳动法的发展历程 19世纪初开始垄断资本主义阶段二次世界大战 工厂立法全面劳动立法 二、劳动法发展的特点二、劳动法发展的特点二、劳动法发展的

3、特点二、劳动法发展的特点 1、世界各国普遍颁布适合本国特点的劳动法律、法规 2、劳动法适用范围不断扩大 3、劳动法已成为完整而系统的法律体系 4、当代各国劳动法加强了责任条款及处理劳动纠纷的机构 5、各国劳动法一般均规定了各项最低劳动标准 6、国际劳动立法的发展对各国劳动法产生影响第三节第三节第三节第三节 中国劳动立法概述中国劳动立法概述中国劳动立法概述中国劳动立法概述 一、旧中国时期的劳动立法一、旧中国时期的劳动立法 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发动和领导的劳动立法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发动和领导的劳动立法运动运动 北洋政府时期的劳动立法北洋政府时期的劳动立法 广州、武汉国民政府时期的劳动立法广州、武汉国

4、民政府时期的劳动立法 南京国民党政府时期的劳动法南京国民党政府时期的劳动法 二、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劳动立法二、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劳动立法二、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劳动立法二、革命根据地时期的劳动立法 在革命根据地、抗日根据地、解放区曾颁布过一些劳动法令。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劳动立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劳动立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劳动立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劳动立法 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劳动立法不同历史发展阶段的劳动立法 1、1949年至1966年 劳动法制定趋向计划,劳动法弱化 2、1966年至1976年 劳动法全面瘫痪 3、1976年以后至今 劳动法发展与成熟 现阶段劳动

5、法制建设的新发展现阶段劳动法制建设的新发展现阶段劳动法制建设的新发展现阶段劳动法制建设的新发展 1、基本形成了完整而系统的劳动法律体系。2、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3、初步建立了最低劳动标准。4、建立了法定的多层次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社会保险制度。5、逐步普遍实行了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制度。6、不断完善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法。第四节第四节第四节第四节 国际劳动立法国际劳动立法国际劳动立法国际劳动立法 狭义上的国际劳动立法,一般主要指国际劳工组织的章程、国际劳工公约、国际劳工建议书。广义上的国际劳动立法还包括联合国以及区域组织的有关公约和条约等。一、国际劳动立法思想的产生一、国际劳动立法思

6、想的产生一、国际劳动立法思想的产生一、国际劳动立法思想的产生 国际劳动立法思想开始于19世纪上半叶。一些政治活动家、社会活动家、社会改良主义者提出了社会改良的主张,包括在劳动上进行国际间的约束。二、国际劳动立法的开端二、国际劳动立法的开端二、国际劳动立法的开端二、国际劳动立法的开端 1880年瑞士政府提出召开国际会议。1900年,柏林会议。1900年,成立国际劳动法协会。1906年在瑞士召开了有15个国家参加的会议。1913年国际劳动法协会起草了关于女工童工工作时间公约、关于禁止童工夜间工作时间公约。三、国际劳工组织三、国际劳工组织三、国际劳工组织三、国际劳工组织 国际劳工组织的产生国际劳工组

7、织的产生 1919年6月正式成立了国际劳工组织。1919年至1939年是国际联盟的附设机构。1940年至1945年二战期间因国际联盟解体而作为一个独立性的组织继续存在。二战后成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之一直至现在。国际劳工组织的特点:国际劳工组织的特点:国际劳工组织的特点:国际劳工组织的特点:三方性原则,即国际劳工大会需有政府、雇主、劳工三方代表参加。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任务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任务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任务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任务 国际劳工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和通过国际劳工公约和国际劳工建议书。其主要依据,在二战前是国际劳动宪章的9项原则,二战后是1944年通过的费城宣言中的原则。国际劳动宪

8、章的国际劳动宪章的国际劳动宪章的国际劳动宪章的9 9 9 9项原则:项原则:项原则:项原则:1、在法律上和事实上,人的劳动不应视为商品;2、工人和雇主都有结社的权利,只要其宗旨合法;3、工人应该得到足以维持适当生活水平的工资;4、工厂的工作时间以每日8小时或每周48小时为标准;5、工人每周至少有24小时的休息,并尽量把星期日作为休息日;6、工商业不得雇佣14岁以内的童工,并限制1418岁男女青年的劳动;7、男女工人做同等工作应得到同等的报酬;8、各国法律所规定的劳动状况标准应给合法居住在该国的外籍工人以同等的待遇;9、各国应设立监察制度以保证劳动立法的实施,监察人员应有妇女参加。费城宣言提出国

9、际劳工组织的费城宣言提出国际劳工组织的费城宣言提出国际劳工组织的费城宣言提出国际劳工组织的10101010项标准:项标准:项标准:项标准:1、充分就业和提高生活标准;2、使工人受雇于他们得以最充分地发挥技能和成就,并得以为共同福利做出最大贡献的职业;3、在一切有关者有充分保证的情况下,提供训练和包括易地居住在内的迁移和调动劳动力的方便。4、关于工资、收入、工时和其他条件的政策;5、切实承认集体谈判的权利和在不断提高生产率的情况下劳资双方的合作,以及工人和雇主制订与实施社会经济措施方面的合作;6、扩大社会保障措施,以便使所有需要此种保护的人得到基本收入,并提供完备的医疗;7、充分地保护各业工人的

10、生命和健康;8、提供儿童福利和产妇保护;9、提供充分的营养、住宅和文化娱乐设施;10、保证教育和职业机会均等。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的关系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的关系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的关系国际劳工组织与中国的关系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旧中国政府时期先后批准了14年国际劳工公约,并于1944年成为国际劳工组织常任理事国。新中国自1983年第69届国际劳工大会开始,参加了国际劳工组织的活动并陆续批准了22个国际劳工公约 经济全球化对国际劳动立法的影响经济全球化对国际劳动立法的影响经济全球化对国际劳动立法的影响经济全球化对国际劳动立法的影响 在经济全球化、国际资本及各国劳动力将逐渐在世界范围

11、内互动的背景下,国际劳动标准在世界劳工运动以至国际贸易中受到关注。第二章第二章 劳动法概述劳动法概述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的概念 一、广义上的劳动法一、广义上的劳动法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二、狭义上的劳动法二、狭义上的劳动法二、狭义上的劳动法二、狭义上的劳动法 是指国家最高立法机构制定颁布的全国性综合性的劳动法,即法典式的劳动法。在我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三、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征三、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征三、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征三、劳动法中劳动的特征 1、是人们在争取与实现劳动全过程中的劳动。2、是

12、有偿性劳动。3、带有劳雇关系。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法的调整对象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是指调整劳动关系及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一、劳动关系一、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的概念劳动关系的概念 是指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关系。狭义上的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特征劳动关系的特征劳动关系的特征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是社会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关系。2、劳动关系的主体双方,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3、劳动关系双方在维护各自经济利益的过程中,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4、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劳动关

13、系的种类劳动关系的种类劳动关系的种类劳动关系的种类 从不同所有制关系、职业分类、资本的组织形式、工人运动角度、集体谈判制度等方面可以有不同的分类。个别劳动关系与集体劳动关系 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与劳动关系有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 1、劳动力管理方面的关系 2、劳动力配置服务方面的关系 3、社会保险方面的关系 4、工会活动方面的关系 5、监督劳动法律执行方面的关系 6、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关系第三节第三节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劳动法的适用范围劳动法的适用范围 一、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一、劳动法的空间适用范围

14、根据不同立法权限制定颁布的法律有不同的适用范围 二、劳动法的时间适用范围二、劳动法的时间适用范围二、劳动法的时间适用范围二、劳动法的时间适用范围 即生效和失效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4年7月5日公布,1995年1月1日起施行。三、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三、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三、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三、劳动法对人的适用范围 1、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不适用者:党政干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关系;现役军人;家庭用人等。劳动合同法对劳动法适用范围的扩充。第四节第四节第四节第四节 劳动法的地位和体系劳动法的

15、地位和体系劳动法的地位和体系劳动法的地位和体系 一、劳动法的地位一、劳动法的地位 劳动法的地位问题,实际上是指劳动法在法律体系中是否属于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劳动法是独立的法律部门 1、劳动法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 2、劳动法有自己特有的基本原则 3、劳动法有自己特定的主体 4、劳动法有自己的完整独立体系 劳动法与其他某些法律部门的区别劳动法与其他某些法律部门的区别劳动法与其他某些法律部门的区别劳动法与其他某些法律部门的区别 1 1、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劳动法与民法的区别 调整对象不同 主体不同 调整的原则不完全相同 2 2 2 2

16、、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劳动法与经济法的区别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其目的是为了对国家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和加强经营管理。3 3 3 3、劳动法与行政法的区别、劳动法与行政法的区别、劳动法与行政法的区别、劳动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机关在执行行政职务时发生的各项社会关系,行政关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二、劳动法体系二、劳动法体系二、劳动法体系二、劳动法体系 劳动法体系是指构成劳动法律部门的相互间在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劳动法体系结构劳动法体系结构第五

17、节第五节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法的渊源劳动法的渊源劳动法的渊源劳动法的渊源 一、劳动法渊源概念一、劳动法渊源概念 劳动法渊源是指劳动法在法律体系中的表现形式。二、劳动法的渊源二、劳动法的渊源 劳动法的渊源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法律规范中有关劳动问题的规定、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地方规章、国际法律文件、国际惯例。第六节第六节第六节第六节 劳动法基本原则劳动法基本原则劳动法基本原则劳动法基本原则 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所谓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指的是包含在整个劳动法体系之中,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基本精神,贯穿于劳动法的立法、执法、司法的全过程的总的指导思想

18、和根本准则,它是劳动法的核心和灵魂。二、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二、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二、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二、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标准 1、劳动法基本原则应该具有一定的抽象性和概括性。2、劳动法基本原则必须具有相对的稳定性。3、劳动法基本原则必须具有全面的覆盖性和高度的权威性。三、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作用三、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作用三、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作用三、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作用 1、劳动法基本原则指导着各项劳动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有助于劳动法制的统一、协调和稳定。2、劳动法基本原则有助于理解和解释劳动法,解决各具体劳动法律制度之间的矛盾。3、劳动法基本原则可以弥补劳动立法具体规定的不

19、足,用于解决某些实际问题。四、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四、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四、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四、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劳动权利义务相统一原则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 劳动法主体利益平衡原则第七节第七节第七节第七节 劳动者个人权利与集体权利劳动者个人权利与集体权利劳动者个人权利与集体权利劳动者个人权利与集体权利 一、劳动者的个人权利一、劳动者的个人权利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获得休息休假的权利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二、劳动者的集体权利二、劳动者的集体权利二、劳动者的集体权利二、劳动者的集体

20、权利 结社权 集体谈判权 罢工权 参与权第三章第三章 劳动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 劳动法律关系概述劳动法律关系概述劳动法律关系概述劳动法律关系概述 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与表现形式一、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与表现形式 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劳动法律关系的概念 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调整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劳动权利与劳动义务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的表现形式劳动法律关系的表现形式劳动法律关系的表现形式劳动法律关系的表现形式 个别的劳动法律关系和集体的劳动法律关系。此外:可以按照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劳动者人数、劳动者职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实际关系作不同的

21、分类。二、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二、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二、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二、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和联系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和联系 联系:劳动关系的参加者依照法律规定缔结劳动关系,所缔结的劳动关系便具备了法律关系的形式,而法律关系则以劳动关系为实际内容。区别:范畴和产生的前提不同。前者属社会物质关系,在劳动过程中产生,后者属思想关系,必须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劳动法律关系的特征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2、劳动法律关系具有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的特征。3、劳动法律关系是

22、在社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劳动法律关系的要素 一、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一、劳动法律关系主体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 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依照劳动法享有权利与承担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劳动权利能力与劳动行为能力 1 1、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是指劳动者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能够享有劳动的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能力。劳动者的劳动行为能力,是指劳动者能

23、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从而使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能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具有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具有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具有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具有以下特点:以下特点:以下特点:以下特点: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开始于16周岁。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只能由劳动者本人亲自实现。某些劳动者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2 2 2 2、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用人单位的用

24、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 用人单位用人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用人单位享有用人的资格或能力。用人单位用人行为能力是指用人单位依法行使招收录用劳动者、变更和解除及终止劳动关系等行为的能力。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二、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 劳动法律关系内容的概念劳动法律关系内容的概念 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1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定义、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

25、权利和义务的定义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是指劳动法律规范确认的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享受权利和获得利益的可能性。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义务,是指负有义务的劳动法律关系主体依照劳动法律规范,为满足权利主体的要求,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的必要性。2 2 2 2、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对应性对应性对应性对应性 劳动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互相联系的,共同存在于劳动法律关系之中,二者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一方的权利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

26、务也是另一方的权利。劳动法第劳动法第劳动法第劳动法第3 3 3 3条:条:条: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三、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 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具体而言,就是指劳动法律关系双方共同指向的劳动活动。行为?成果?人?劳动力?劳

27、动?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及消灭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及消灭 一、劳动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种类一、劳动法律事实的概念和种类 劳动法律事实的概念劳动法律事实的概念 劳动法律事实,是指劳动法律规范规定的,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劳动法律事实的种类劳动法律事实的种类劳动法律事实的种类劳动法律事实的种类 1 1、行为、行为 是指以行为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可以分为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也可以分为劳动法律行为、劳动行政管理行为、劳动仲裁行为和劳动司法行为四大类。2 2 2 2、事件、事件、事件、事件 是指不以行为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

28、包括自然现象,如各种自然灾害;也包括劳动者劳动能力的暂时或永久丧失,如患病、伤残、死亡等。二、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二、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二、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二、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 劳动法律行为产生、变更、消灭 违法行为变更、消灭 事件变更、消灭第四节第四节第四节第四节 劳动关系的变形劳动关系的变形劳动关系的变形劳动关系的变形 一、类型一、类型 隐形失业、隐形就业 二、产生原因二、产生原因 国有企业用人制度改革 三、弊端三、弊端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处于不确定状态第四章第四章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

29、第一节 劳动合同概述劳动合同概述劳动合同概述劳动合同概述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性质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性质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雇用(佣)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身份契约说?租赁契约说?劳动加工说?特种契约说?二、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二、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二、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二、劳动合同的法律特征 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性和对应性 劳动合同具有双务、有偿、诺成合同的劳动合同具有双务、有偿、诺成合同的特性特性 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

30、三人的物质利益关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系 三、劳动合同的作用三、劳动合同的作用三、劳动合同的作用三、劳动合同的作用 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 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要手段 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 四、我国劳动合同的立法概况四、我国劳动合同的立法概况四、我国劳动合同的立法概况四、我国劳动合同的立法概况 1994年颁布劳动法,全面肯定劳动合同制度。2007年6月29日通过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就业促进法 五、劳动

31、合同的分类五、劳动合同的分类五、劳动合同的分类五、劳动合同的分类 按照劳动合同期限进行分类按照劳动合同期限进行分类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第12条 劳动合同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13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14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

3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第15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

33、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68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按照劳动者身份的不同进行分类按照劳动者身份的不同进行分类按照劳动者身份的不同进行分类按照劳动者身份的不同进行分类 1、城镇职工劳动合同 2、农民工劳动合同 3、学徒工劳动合同 按照用人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按照用人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按照用人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按照用人方式的不同进行分类 1、录用合同。2、聘用合同,亦称聘任合同。3、借用合同,亦称借调合同。按照

34、劳动合同的存在形式不同进行分类按照劳动合同的存在形式不同进行分类按照劳动合同的存在形式不同进行分类按照劳动合同的存在形式不同进行分类 1、书面劳动合同,又称要式劳动合同。2、口头劳动合同,又称非要式合同。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劳动合同条款进行协商,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法第3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基本原则:基本原则:基本原则:基本原则:合法

35、原则合法原则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 平等自愿原则平等自愿原则 协商一致原则协商一致原则 诚实信用诚实信用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二、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二、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二、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 要约要约 承诺承诺 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三、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分为书面和口头两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

36、工之日起建立。第11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14条第3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69条第1款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第三节第三节第三节第三节 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的效力 一、劳动合同效力的概念一、劳动合同效力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效力,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即劳动法赋予劳动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及相关第三人的法律约束力。劳动

37、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第3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第16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无效劳动合同的概念及其确认二、无效劳动合同的概念及其确认二、无效劳动合同的概念及其确认二、无效劳动合同的概念及其确认 无效劳动合同的概念无效劳动合同的概念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或违背平等、自愿原则签订的不具有法律约

38、束力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的分类无效劳动合同的分类无效劳动合同的分类无效劳动合同的分类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具体情况包括:主体资格不合法 内容不合法 程序不合法 无效劳动合同,按其无效程度,可以分为全部无效和部分无效两种。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 无效劳动合同的确认机关,必须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无权确认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第26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

39、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三、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三、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三、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三、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 撤销合同撤销合同 修改合同修改合同 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第27条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28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

40、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第88条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26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节第四节第四节第四节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的关于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规定,具体表现为合同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一、法定条款一、法定条款一、法定条款一、法定条款 法定条款,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九项必备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要

41、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项 二、约定条款二、约定条款二、约定条款二、约定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

42、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第五节第五节第五节第五节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劳动合同的履行一、劳动合同的履行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各自义务的行为。履行劳动合同必须遵循的原则:实际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合作履行原则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二、劳动合同的变更二、劳动合同的变更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经订立的合同条款达成修改或补充协议的法律行为。第六节第六节第六节第六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劳动合同的

43、解除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签订以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事由的出现,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可分为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两大类型。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因劳动者原因解除 2、劳动者患病等非过

44、错原因解除 3、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 实体和程序方面的限制,在一定情况下不得解除,解除合同必须履行一定的程序。史上最贵清洁工史上最贵清洁工 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 期限届满,法定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经济补偿 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须给予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

45、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七节第七节第七节第七节 特别规定特别规定特别规定特别规定 一、劳务派遣一、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派遣劳工向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二、非全日制用工二、非全日制用工二、非全日制用工二、非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

46、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八节第八节第八节第八节 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指一方当事人违反法律或劳动合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第三人对于劳动合同当事人违约有过错的,也要承担相应责任。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1、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2、未按规定提供劳动合同文本 3、未按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违法约

47、定试用期 5、违法扣押证件或收取档案、财物 6、违反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的规定 7、过错造成劳动合同无效 8、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9、侵犯劳动者人身自由或损害身体健康的 10、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不出具相关证明 11、用人单位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二、劳动者的违约责任二、劳动者的违约责任二、劳动者的违约责任二、劳动者的违约责任 1、过错造成劳动合同无效 2、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密义务或竞业限制 三、第三人的违约责任三、第三人的违约责任 1、非法招用其他用人单位的劳动者 2、违反劳务派遣规定 3、个人承包经营违法招用劳动者第五章第五章 工会工会 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 工会与工会

48、立法的产生与发展工会与工会立法的产生与发展工会与工会立法的产生与发展工会与工会立法的产生与发展 一、西方国家的工会和工会立法的产生与发展一、西方国家的工会和工会立法的产生与发展 1871年英国颁布世界上第一部工会法。工人阶级为了加强内部团结,集中斗争力量,维护自身利益而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19世纪初西欧的一些资本主义国家出现最早的工会组织。二、国际劳动立法对工会的规定二、国际劳动立法对工会的规定二、国际劳动立法对工会的规定二、国际劳动立法对工会的规定 国际劳工组织在1919年的国际劳工组织章程提出促进结社自由的原则。1948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结社自由和保障组织权公约 1949年国际劳工组织通过

49、组织权和集体谈判公约 三、我国工会和工会立法的产生与发展三、我国工会和工会立法的产生与发展三、我国工会和工会立法的产生与发展三、我国工会和工会立法的产生与发展 上海海员于1914年成立了“焱益社”,上海商务印书馆工人于1916年组织“集成同志社”。1920年上海共产主义小组领导的上海机器工会标志着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工会组织的诞生。1924年孙中山以大元帅名义公布工会条例我国最早的工会法。1930年江西红色政权也颁布过工会法。1929年国民党政府颁布工会法。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工会法。1992年工会法颁布实施,2001年修正。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 工会理论概述工会理论概述工会理论概述工会

50、理论概述 一、工会的性质一、工会的性质 工会是作为工人谋求政治、经济地位的改善而团结在一起组成的群众性社会团体,具有阶级性、群众性和自愿性。二、工会的要件二、工会的要件二、工会的要件二、工会的要件 积极要件积极要件 1、自主性 2、纯粹性 3、明确团体利益意识 4、民主原则 消极条件消极条件消极条件消极条件 1、雇方代表不得参与 2、不得接受雇方在团体营运上给与经费援助 3、不得以政治运动或社会运动为主要目的 三、工会的分类三、工会的分类 职业工会、产业工会第三节第三节第三节第三节 我国现行工会法的规定我国现行工会法的规定我国现行工会法的规定我国现行工会法的规定 一、工会的性质一、工会的性质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专区 > 大学资料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