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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社会中发展自我,创造人生价值第五章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目录页第 2 页人的本质与利己利他人生价值与劳动奉献人的全面发展与个性自由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过渡页第 3 页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1.时间是我们唯一对每个人都公平的资源2.做好时间管理,不再因虚度光阴而悔恨3.做好
2、时间管理,也是一个人能力的体现4.做好时间管理,是实现人生规划的保证人的本质与利己利他人生价值与劳动奉献人的全面发展与个性自由第 4 页正文.第一节人的本质与利己利他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认知:了解自然属性是人存在的基础,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明确公 与私、义与利的内涵;理解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公与私、义与利的关系,利己与利他的关系。态度:把握人的本质,积极融入社会;正确处理人生中遇到的矛盾和挫折,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运用:正确处理好个人、集体与社会的关系,把国家
3、利益、集体利益放在 个人利益之上,正确进行人生选择。第 5 页正文.第一节人的本质与利己利他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人的本质具有社会历史性 1(一)自然属性是人生存发展的生理基础 人的自然属性是指人的生理结构、生理机能和生理需求等,主要表现为以人的生理结构为物质前提的生理活动,是人类得以生存和延续的前提条件,是人类与其他动物的相似或相通之处。人类是自然界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人类要在自然界中生存和发展,总要受到自然规律的制约。第 6 页正文.第一节人的本质与利己利他经营
4、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1(二)社会属性是人的本质属性 人的社会属性是指人在社会生活方面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人是社会的产物;第二,人的生产劳动具有社会性,从事生产的人只能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第三,人的生活具有社会性,人们对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多种需求必须依赖于社会。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的活动必然要受到各种关系的影响和制约。人只有在社会关系中生活,只有体现一定的社会关系,才是真正的人;只有在社会关系中不断地进行社会化,才能成为一个完整意义上的人。人的本质具有社会历史性 第 7
5、页正文.第一节人的本质与利己利他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1(三)人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人的本质具有社会历史性 人既有自然属性,也有社会属性,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但社会属性是人最主要、最根本的属性,其原因有二:第一,社会属性揭示了人区别于其他动物的特殊本质。人作为高级动物和其他动物一样,都具有自然属性,都是自然界的一部分,生存都离不开自然界;在自然界中生存和发展都要受到自然规律的支配和制约;都有食欲、性欲、求生欲等自然欲求。但是人还有社会属性,而且社会属性是人类特有的属性,其他
6、动物不具有。第二,人的社会属性制约着人的自然属性。人作为社会性的动物,在进行自然性活动的过程中,要受社会属性的制约,具有鲜明的社会色彩。第 8 页正文.第一节人的本质与利己利他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1(四)把握人的本质,积极融入社会人的本质具有社会历史性 每个人都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人。人们正是在这种客观的、现实的、不断变化的社会关系中改造自我,改造世界,从而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人,形成具有个性特征的自我。只有正确解决了“人是什么”或“人的本质是什么”这一重要问题,才能面对
7、现实,正确地认识和处理现实社会关系中的种种矛盾和问题,以积极的态度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从而为自己的人生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只有把握了人的本质,才能积极地融入社会之中,更好地发挥自身在改造世界中的作用,充分体现个人价值。第 9 页正文.第一节人的本质与利己利他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 个人与社会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个人是社会中的人,个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社会;社会是由个人组成的,任何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是每个人及其集体努力的结果。此外,个人活动与社会发展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8、的关系,具体表现如下:个人与社会密不可分2(一)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1个人与社会的关系01个人活动对社会发展产生能动影响02个人活动受到社会发展的制约第 10 页正文.第一节人的本质与利己利他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 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告诉我们:个人要想成才,必须具备成才的个人条件和社会条件,应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个人的兴趣爱好,充分利用社会提供的成才条件,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以便在走上工作岗位后,为社会的进步贡献个人的聪明才智。个人与社会密不可分2(一)
9、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2个人与社会关系的指导意义第 11 页正文.第一节人的本质与利己利他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 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一方面,个人依赖于集体。人是社会的人,任何人都不能离群而独居。一旦脱离社会,游离于集体之外,个人就无法生存,更谈不上发展。另一方面,个人也作用于集体。集体是由个人组成的,个人的状态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整个集体,每个个人力量的发挥是集体力量发挥的前提,个人利益满足的程度制约着集体利益的发展。个人与社会密不可分2(二)要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第
10、12 页正文.第一节人的本质与利己利他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 每个人既是社会的人,又具体归属于某一个集体。要兼顾个人、集体的利益,坚持以人为本,调动个人、集体的积极性;同时又要坚持集体主义的基本原则,顾全大局,反对小团体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以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把个人利益、集体利益与国家利益统一起来。个人与社会密不可分2(三)要正确处理个人、集体与社会的关系第 13 页正文.第一节人的本质与利己利他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
11、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正确处理公与私、义与利的关系3(一)正确处理公与私的关系 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与个人的关系就是公与私的关系。所谓的公,就是社会或社会利益;所谓的私,就是个人或个人利益。公和私是对立统一的。其对立表现在,它反映了不同的利益对象及其要求。其统一表现在,对全局而言为私的利益,在一个局部就是公的利益;对局部而言为公的利益,在全局就是为私的利益。正确对待公与私的关系,一方面要看到公与私存在的现实必然性,正视合法的私人利益,在可能的条件下,满足个人正当、合理的要求,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要树立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倡导大公无私、先人后己、公而忘私的高尚情
12、操。在公与私利益关系发生矛盾的时候,要自觉地以个人利益服从公共利益,以公为重、以公为先、舍私为公。第 14 页正文.第一节人的本质与利己利他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 所谓的义,是指正义,包括道德原则、道义等;所谓的利,是指利益、金钱。义和利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两者可以统一在公共关系上,公共利益既是利益财富,又是道德目的,在这里义和利得到统一;两者又有对立的一面:有的时候、有的情况下,义与利不能兼得。第一义与利的辩证统一关系要求我们正确对待人生过程中的义与利,树立正确的义利观。3(二)正确处理
13、义与利的关系人生目标与个人成长第 15 页正文.第一节人的本质与利己利他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 第一,明确义与利的标准。唯物史观认为,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有利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思想和行为,就是义,否则就不是义。利有正当的利和不正当的利,通过正当途径和合法手段获得的个人利益,就是正当的利,正当的利就应该努力争取。第二,坚持义利统一的原则,摆正各种义利关系。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义利统一成为必然的趋势和方向。但义利之间,国家、集体、个人之
14、间也会有矛盾,因此要坚持集体主义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反对把个人利益置于集体利益之上,反对把小团体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3(二)正确处理义与利的关系人生目标与个人成长第 16 页正文.第一节人的本质与利己利他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正确处理利己与利他的关系4 利己与利他是人生中经常遇到的一对矛盾。二者是对立的,表现为有时候坚持利己就不能利他,或者相反;它们又是统一的,对于同一件事,可以在利己的同时也利他,它们也可以因所确定的范围不同而相互转化。(一)利己与利他的关系
15、第 17 页正文.第一节人的本质与利己利他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4 在现实生活中,要坚持“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处事原则。实际上,每个人每时每刻都在享受着别人的劳动成果,即“人人为我”;而“我”作为社会的一分子,也应该努力为别人、为社会贡献力量,即“我为人人”。“我为人人,人人为我”集中体现了人的社会本质,也反映了个人的存在、发展既需要个人的努力,又需要他人的帮助和支持。在一定意义上,社会是一个庞大的服务站,个人既是服务者,又是服务的对象。个人在为社会、他人服务的同时,也在为自我服务。因
16、此,首先应强调“我为人人”,大家都为社会、为他人服务,个人才能获得自身发展所需的社会环境和条件。整个社会进步了,也就和谐了。(二)如何正确处理利己与利他的关系正确处理利己与利他的关系过渡页第 18 页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1如何理解时间?2时间有哪些特性?3如何理解时间管理?人的本质与利己利他人生价值与劳动奉献人的全面发展与个性自由第 19 页人生价值与劳动奉献正文.第二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
17、接受服务的费用认知:了解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的概念及它们之间的关系;认识人的真正 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贡献;了解苦与乐、生与死的概念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态度: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认识到人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贡献;正确看待苦与乐、生与死,树立正确的苦乐观和生死观,以提升人生价 值。运用:在诚实劳动中奉献社会,实现人生价值。第 20 页人生价值与劳动奉献正文.第二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统一1(一)人生价值是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统一 人生价值是指人的一生对社会所具有的意义和作
18、用,也就是一个人对于人类社会的延续和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人生价值包括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两个方面。其中,社会价值是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体现了个人行为对社会和他人的意义;自我价值是社会对个人需要的尊重和满足,体现了社会对个体存在和个体对自身存在的意义。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是辩证统一的。首先,二者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一方面,社会中的每个成员都应为社会创造财富,实现个人的社会价值;另一方面,社会必须根据每个人对社会的贡献程度对个人给予相应的满足,从而保证自我价值的实现。其次,社会价值是人的根本价值,是自我价值实现的基础。第 21 页人生价值与劳动奉献正文.第二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19、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1 评价一个人的人生价值不是看他从社会、他人那里得到了什么,而是看他为社会、为他人尽到了什么责任,作出了什么贡献,也就是说,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贡献。因为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要求,是衡量一个人有没有价值或价值大小的基本依据,个人是通过对社会的贡献来体现自己人生意义的。(二)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贡献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统一第 22 页人生价值与劳动奉献正文.第二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
20、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1 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是多方面的,但归根到底包括物质贡献和精神贡献两个方面。衡量一个人的价值,既要看他在物质方面的贡献,又要看他在精神方面的贡献,如个人在思想道德、文化教育、科学精神等方面对社会的贡献。人们对社会的物质贡献和精神贡献,有的表现为重大的发明创造,有的表现为惊人的英雄壮举,而大量的则表现为平凡工作中的默默奉献。对青年学生来说,在实现人生价值的过程中,要特别强调热爱劳动、承担责任、勇于奉献,在职业岗位上踏实肯干。(二)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贡献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的统一第 23 页人生价值与劳动奉献正文.第二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
21、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人生价值的实现2 实现人生价值的客观条件既包括一定社会的生产力水平、生产关系状况、社会制度及体制因素、科学文化教育等状况,又包括家庭环境、学校环境、工作环境等因素。完全脱离社会、脱离他人的“自我奋斗”是不可能实现的。因此,人们在实践活动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时,必须善于利用社会和他人提供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精神成果。(一)客观条件第 24 页人生价值与劳动奉献正文.第二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2 主观条件就是个人的素质
22、,主要包括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专业素质、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五个方面。它们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构成个人全面发展密不可分的内容,是实现人生价值的重要条件。在一定的客观条件下,个人素质越高,能力越强,对社会的贡献越大,人生就具有越大的价值。确定了正确的人生目标和价值取向之后,奋斗就成为实现人生价值的决定性的主观因素。人生就是一个不断奋斗的过程。人的先天条件是无法改变的,后天的努力和奋斗却是人人都可能做到的。青年学生要把握住人生发展的黄金时期,不断奋斗,在个人和社会的统一中实现人生价值。(二)主观条件人生价值的实现第 25 页人生价值与劳动奉献正文.第二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
23、,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在劳动创造中实现人生价值3(一)劳动是创造社会财富的活动 劳动是人类在自身智力的支配下,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创造社会财富以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物质、精神等方面需要的有目的的活动。有益的劳动不仅能够创造物质财富,还能够创造精神财富。在社会主义社会,劳动是创造人类美好生活、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重要手段。(二)劳动是体现人的本质力量、提升主体能力的活动 劳动是人类有目的的、创造性的活动,正是这种活动把人类从自然界中分离出来,又把二者统一起来。人类社会是人类实践活动的产物,劳动创造了人类社会。劳动体现了人的一
24、般本质,同时不断提升着人这一主体的各方面能力。第 26 页人生价值与劳动奉献正文.第二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3(三)在诚实劳动中奉献社会,实现人生价值 人生价值是在社会实践中积极能动的劳动创造过程中实现的。所以,只有诚实劳动才能更多地奉献社会,才能更好地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诚实劳动,就要自觉守法,不搞歪门邪道;热爱本职岗位,不见异思迁;踏实肯干,不虚荣浮躁;锐意创新,不故步自封。在劳动创造中实现人生价值第 27 页人生价值与劳动奉献正文.第二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
25、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树立正确的苦乐观和生死观4 苦与乐是辩证统一的。首先,它们相互区别:所谓苦,是指人们的物质和精神需求相悖所引起的主观体验,是人生历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挫折;所谓乐,是指人们的物质和精神需求相符合所引起的主观体验,是人生历程中获得的愉快和幸福。其次,它们互为前提:没有苦就没有乐,没有乐也无所谓苦。再次,它们互相渗透:苦中有乐,乐中有苦。苦是获得乐的过程,是手段;乐是艰苦劳动的结果,是目的。最后,它们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苦可以转化为乐,乐也可以转化为苦。(一)正确看待苦与乐第 28 页人生价值与劳动奉献正文.
26、第二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苦”与“乐”树立正确的苦乐观和生死观4 苦与乐在社会生活中都是客观存在的,因此,我们要树立正确的苦乐观。首先,要在劳动中创造快乐。人生就是劳动,只有靠劳动才能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没有劳动就没有幸福和快乐。其次,要保持乐观的态度,正确对待人生的“苦”,在困难面前乐观进取、积极向上。(一)正确看待苦与乐“苦”与“乐”第 29 页人生价值与劳动奉献正文.第二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
27、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4 人的生命是一个自然发展的过程。生是生命的起点,死是生命的终结,有生必有死。生与死是人生中的一对矛盾,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不同的人,由于利益和地位、信仰和理想不同,有着不同的生死观。要树立正确的生死观,就要做到以下两点:首先,要珍惜生命,热爱生活。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而且每个人的生命又都是有限的,因此,生命是宝贵的,我们应该十分珍惜生命。其次,生要生得有意义,死要死得有价值。生命的意义不在于时间长短,而在于价值大小。在人生的过程中,不论遇到顺利成功或者艰难挫折,都要做到既不浪费时日、虚度光阴,又不轻生厌世、自甘堕落。确立崇高的人生理想(二)正确看待生与死第
28、 30 页人生价值与劳动奉献正文.第二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4 苦乐观与生死观是现实生活的反映。辩证唯物主义苦乐观把人对物质生活的追求和对精神生活的追求高度统一起来,把苦与乐看作一定社会关系和生产力水平的产物,既反对纵欲主义,又反对禁欲主义,而主张在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中追求快乐。无产阶级生死观从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以解放全人类、实现共产主义为崇高目标,以生为人民做贡献、死为人民而献身为信念,对生与死都采取一种严肃而认真、坦荡而乐观的态度。苦乐观与生死观有正确与错误之分。正确的苦乐观
29、和生死观把基点放在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之上,它是无产阶级人生价值的体现。坚持并实践正确的苦乐观和生死观,能更好地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也能提升人生价值。确立崇高的人生理想(三)以正确的苦乐观和生死观来提升人生价值过渡页第 31 页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1基本原理2效能(EFFECTIVENESS)3效率(EFFICIENCY)4勤恳/勤奋(DILIGENCE)人的本质与利己利他人生价值与劳动奉献人的全面发展与个性自由第 32 页人的全面发展与个性自由正文.第三节经营者提供商品
30、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认知:正确理解人的全面发展;正确把握人的个性自由。态度:尊重个性,全面发展。运用:掌握科学思维方法,正确处理个性自由与全面发展的关系。第 33 页人的全面发展与个性自由正文.第三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人的全面发展1(一)人的全面发展的含义 人的全面发展是指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即人的智力和体力的充分、统一的发展,同时也包括人的才能、志趣和道德品质等多方面的发展。我们可以
31、从以下几点来理解人的全面发展的含义:(1)人的全面发展不仅指所有人的素质的全面提升和社会本质的全面丰富,还指每个人,即社会的每一个成员的发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指出,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后解放自己。(2)人的全面发展还指人的各方面发展条件在相互促进中实现和谐的、整体的发展。(3)人的全面发展强调人的丰富性、完整性和协调性,包括人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的全面改善,以及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素质的全面提高。第 34 页人的全面发展与个性自由正文.第三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1
32、(二)人的全面发展的条件人的全面发展既需要相应的社会条件,也需要个人的追求和努力。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条件,在当前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提供的不断发展的社会条件。人的全面发展的主观条件就是:树立与社会发展规律相适应的理想目标,选择与社会发展一致的发展道路,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党的教育方针的要求,孜孜不倦、刻苦努力。人的全面发展第 35 页人的全面发展与个性自由正文.第三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人的个性自由2 人的个性自由是指个人的能力和潜能按照个人的意愿得到自由而充分的发挥和发展。这种
33、自由而充分的发展意味着人的个性的丰富性和能力的多样性,意味着显示出更强的主动精神和创造力。自由是相对于约束而言的,完全摆脱约束、没有任何限制的绝对自由是不可能存在的。(一)人的个性自由的含义第 36 页人的全面发展与个性自由正文.第三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2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每个人的不同特点都应该受到尊重,也就是说,应该创造必要的条件尽可能把自己的特点和优势在社会生活中发挥出来,从而为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同时也最大限度地创造出自己的人生价值。但是,这种自由的选择和发展又必然要受到
34、社会历史的客观条件的限制,任何人都不可能随心所欲地选择和发展。(二)个性自由与社会约束的关系人的个性自由第 37 页人的全面发展与个性自由正文.第三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2 任何人都不能在社会生活中以个性自由发展为借口,不顾他人,甚至损害和阻碍他人的发展。要真正实现个人自由,就必须保证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也就是说,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以其他所有人的自由发展为前提的,任何人都不可能脱离社会,脱离他人的发展来谈自己个人的自由发展。(三)个人自由与他人自由的关系人的个性自由第 38 页人的全面
35、发展与个性自由正文.第三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最高目标3(一)全面发展与自由发展的关系 全面发展主要是就发展的完整性、统一性与和谐性而言的,自由发展主要是就发展的自主性、独特性和个别性而言的。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发展是互为前提、互相促进的。只有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才能更好地保持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人才能成为自由发展的人;只有每个人都自由发展,才能带动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第 39 页人的全面发展与个性自由正文.第三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
36、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3(二)社会进步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关系 社会进步与人的全面自由发展是相互促进的辩证关系。首先,社会进步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人的发展创造了坚实的物质条件;其次,社会进步促进了人的道德素养和文化素质的提高,为人的发展创造了主体条件;再次,社会进步促进了人民群众利益和需要的实现和满足,为人的发展创造了社会基础。同时,人们实现了全面自由发展,素质和能力就会得到提高,就能更好地发挥自觉能动性,从而推动社会进步。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最高目标第 40 页人的全面发展与个性自由正文.第三节经营者提供商
37、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3(三)在现有社会条件下积极推动人的全面自由发展 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需要一系列的社会条件,包括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世界性的普遍交往、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废除等。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有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还无法使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实现全面自由发展,但必须坚持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指导思想,以其作为教育人、培养人的目标。在全国人民中进行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育,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等,都是在社会发展中推动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指导性要求。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是社会进步的
38、最高目标第 41 页人的全面发展与个性自由正文.第三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实现美好人生4(一)美好人生把握在自己手中 在人生发展过程中,面对相同的社会条件,有的人成功了,有的人却失败了;在人生旅途上,人们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困难和坎坷,但结局却各不相同。造成这种差别的内因主要在于自己,在于每一个个体的认识、信心和行动,在于自身的选择和发展。只要在正确的目标的指引下勤奋努力,就能描绘出自己的美好人生,实现自己的全面发展。第 42 页人的全面发展与个性自由正文.第三节经
39、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坚持内外因相结合,促进自身发展4(二)正确认识自己,创造自己的美好人生 在竞争激烈的今天,只有全面认识自己,找出自身的优势和劣势,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才能适应形势,找准自己的位置,创造美好的人生。全面认识自己包括认识自己的情感、气质、能力、水平、优缺点、品德修养和处世方式等,能对自己作出较为准确的估量和恰如其分的评价。对自己估计过高,会脱离现实,守着幻想度日,怨天尤人,结果小事不去做,大事做不来,终究一事无成。对自己估计过低,会产生强烈的自卑感,导致自暴自弃,最后抱怨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