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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度 第一篇: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度 祥云县中医医院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度 一、在传染病人诊疗过程中实行首诊负责制,即第一个接诊传 染病人的医疗机构及其首诊医生对就诊病人负责的制度,具体包括 科学诊断的责任、有效治疗的责任、隔离限制以及流行病学调查的责任等。 二、首诊医生除要求对传染病病人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具体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主动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 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刚好请上级医生会诊或邀请有 关科室医生会诊,诊断明确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三、对非本科室范畴的传染病患者,首诊医生均不得拒诊,不 得推诿和刁难病人,应具体询问病史,进行必要的体格
2、检查,认真 书写门诊病历,并耐性向患者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科室。 四、在遇危重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生首先抢 救并刚好通知上级医生、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 延和拒绝抢救。诊断明确需要经住院治疗的危重病人,必需刚好收 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五、首诊医生要认真填写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簿和填写传染病报 理人员,在规定时限内向县疾病预防限制中心报告。告卡,并刚好 上报院预防保健科组及疫情报告管 祥云县中医医院防保科 其次篇:传染病首诊医生负责制度 传染病首诊医生负责制度 1、按首诊医生负责制规定,凡觉察传染病人,疑似病人病源携带者的均由首诊医生填
3、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作好记录备查。 2、转归、订正报告卡,均由经治医生确诊或解除,出院后填写报告卡,并作好记录备查。 3、凡报告责任人必需认真填写,其中有一项不合格者均按不合格卡论处。 4、凡不按规定报告时间报告卡者,均由迟报或漏报论处。 5、任何人不得接受或胁迫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第三篇:首诊负责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1、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需具体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帮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主动治疗或提出处理看法;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
4、应刚好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留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实行主动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伴或支配医务人员陪伴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支配后再予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确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确实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医疗机构
5、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视察病情转变并刚好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看法,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看法。 5、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
6、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状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看法,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6、查房内容: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察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察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看法;核查当天医嘱执行状况;赐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状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看法。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探讨;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看
7、法;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转变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看法;核查医嘱执行状况及治疗效果。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支配;确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看法;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确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三、疑难病例探讨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峻等均应组织会诊探讨。 2、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探讨,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3、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
8、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4、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探讨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探讨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探讨日期、主 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探讨目的、参加人员发言、探讨看法等,确定性或结论性看法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四、会诊制度 1、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2、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 诊医师在签署会诊看法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3、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实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 现严峻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
9、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状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探讨,明确诊断治疗看法,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4、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关心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伴,介绍病情,听取会诊看法。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5、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困难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务、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或由医务科指定并确定会
10、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务科长原则上应当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看法。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看法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6、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依据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五、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1、制定医院突发公共卫生事务应急预案和各专业常见危重患者抢救技术规范,并建立定期培训考核制度。 2、对危重患者应主动进行救治,正常上班时间由主管患者的三级医师医疗组负责,非正常上班时间或
11、特殊状况如主管医师手术、门诊值班或请假等由值班医师负责,重大抢救事务应由科主任、医务科或院领导参加组织。 3、主管医师应根据患者病情适时与患者家属或随从人员进行沟通,口头抢救时或书面告知病危并签字。 4、在抢救危重症时,必需严格执行抢救规程和预案,确保抢救工作刚好、快速、精确、无误。医护人员要亲热协作,口头医嘱要求精确、清楚,护士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需复述一遍。在抢救过程中要做到边抢救边记录,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未能刚好记录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5、抢救室应制度完善,设备齐全,性能良好。急救用品必需实行“五定,即定数量、定地点、定人员管理、定期消毒灭菌
12、、定期检查修理。 六、死亡病例探讨制度 1、死亡病例,一般状况下应在1周内组织探讨;特殊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探讨;尸检病例,待病理报揭发出后1周内进行探讨。 2、死亡病例探讨,由科主任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相关人员参加,必要时请医政务科派人参加。 3、死亡病例探讨由主管医师汇报病情、诊治及抢救经过、死亡缘由初步分析及死亡初步诊断等。死亡探讨内容包括诊断、治疗经过、死亡缘由、死亡诊断以及阅历教训。 4、探讨记录应具体记录在死亡探讨专用记录本中,包括探讨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探讨看法等,并将形成一样的结论性看法摘要记入病历中。 七、医生交接班制度 1、病区值班
13、需有一、二线和三线值班人员。一线值班人员为取得医师资格的住院医师,二线值班人员为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三线值班人员为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进修医师值班时应在本院医师指导下进行医疗工作。 2、病区均实行小时值班制。值班医师应按时接班,听取交班医师关于值班状况的介绍,接受交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3、对于急、危、重病患者,必需做好床前交接班。值班医师应将急、危、重患者的病情和全部应处理事项,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双方进行责任交接班签字,并注明日期和时间。 4、值班医师负责病区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患者临时状况的处理,并作好急、危、重患者病情视察及医疗措施的记录。一线值班人员在诊疗活动中遇到困难或疑问时
14、应刚好请示二线值班医师,二线值班医师应刚好指导处理。二线班医师不能解决的困难,应请三线班医师指导处理。遇有需经主管医师协同处理的特殊问题时,主管医师必需主动协作。遇有需要行政领导解决的问题时,应刚好报告医院总值班或医务科。 5、一、二线值班医师夜间必需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遇到需要处理的状况时应马上前往诊治。如有急诊抢救、会诊等需要离开病区时,必需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及联系方法。三线值班医师可住家中,但须留联系方式,接到请求电话时应马上前往。 6、值班医师不能“一岗双责,如即值班又坐门诊、做手术等,急诊手术除外,但在病区有急诊处理事项时,应由备班进行刚好处理。 7、每日晨会,值班医
15、师应将重点患者状况向病区医护人员报告,并向主管医师告知危重患者状况及尚待处理的问题。 八、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方法,特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血液资源必需加以爱惜、合理应用,避开奢侈,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2、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驾驭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爱惜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3、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4、输血申请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5、临床输血一次用血、
16、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输血科医师会诊,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部批准急诊用血除外。急诊用血事后应当依据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6、确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方法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部或片区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危重抢救患者紧急状况下需要用血时,时间内报医务科审批,时间外报总值班,必需由当班医生及医务科或总值班签名,医务科及总值班备案。 7、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需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
17、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精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8、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精确无误方可输血。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开猛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
18、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接着输注。 9、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马上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刚好报告上级医师,在主动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血型、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血型、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3马上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别血浆,视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马上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
19、定、干脆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觉察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10、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马上通知输血科,并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输血科每月统计上报医务部备案。 11、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至少保存一天。 第四篇:儿科 首诊负责制度 儿科首诊负责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是指凡到我科就诊的患儿,首诊的医师对患儿的检查、诊断、治疗和抢救担当责任
20、的制度。患儿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刚好对患儿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2.诊断为非本科疾患,需请其它科室会诊。若属危重抢救患儿,首诊医师必需刚好抢救患儿,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病人。 3.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会诊看法必需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4.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需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患儿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中午及晚间非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值班时,由值班人员先行会诊,并刚好报告上级医师。5.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看法不一样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21、。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样看法,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科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6.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患儿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全部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不得擅自离去。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刚好做病历记录。 7.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病人,须先抢救,同时由病人陪伴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强调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 时机。 8.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病人,在病人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医疗组长以上人员亲自察看病情及报科主任同意后,确定是否可以转院,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病人
22、(特殊状况下需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好),责任医生应对病情记录、途中留意事项、风险告知、护送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当支配。 9.首诊医师应对病人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10.凡在接诊、诊治、抢救病人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病人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第五篇:急诊首诊负责制度范文模版 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1分诊患者经分诊、挂号后,到相关诊室就诊危象患者应先入抢救室救治后挂号),分诊护士有确定分诊权力,各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尤其在对分诊有疑议时。护士分诊时应了解患者的基本状况,对于危重患者应在医师到来之前赐予基本抢救处理如吸氧、吸痰、监护等。 2如首诊医师经检查患者后,推断确
23、实为其他科疾患,亦应书写病历,做必要的检查和处理,尤其对予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必需刚好实施抢救措施,之后提请有关科室会诊或申请转科,在与有关科室当面交接患者后方可离开,在患者未正式转科前,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3凡遇到不能明确诊断或诊断、治疗上有困难的患者,首诊医师应先担当诊治责任,刚好请示上级医师。上级医师应亲临现场查看患者,提出处理看法,并刚好记录病历,必要时牵头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各科在做出“解除本专业疾病的结论时应特殊慎重,在未确定接受科室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要对患者全面负责。4如不同科室的医师会诊看法不一样时,应分别请本科上级医师直至主任会诊。如仍不一样时,由急诊科主任裁决该患者应
24、由哪科负责。急诊科主任不在或裁决有困难时,正常工作时间由医务科裁决,夜间或节假日由总值班裁决,仍有困难时刚好请示分管院长。在尚未作出裁决前,由首诊科室负责诊治,不得推诿。5凡涉及多科室的危重患者,相关科室必需以患者为中心,协同抢救,不得擅自离开,各科室所做的相应检查和处理应刚好记录。首诊科室在抢救过程中起主要协调作用。 6急诊科严格限制以“共管形式管理跨科、跨专业患者,应根据患者的主诉与病情程度分清主次,由一科为主管理患者,其他科室以会诊的形式关心诊治。若无法分清主次,则首诊科室全面负责,其他相关科室会诊。 7急诊一线医师无权将患者转院,如患者病情确需转院,必需经上级医师诊查患者,同意后方可转院。患者生命体征不平稳,或在转院途中可能出现生命危险时,不得转院,如家属强行要求转院必需履行签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