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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传染病首诊负责制度1。认真如实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工作,门诊日志为发现、检索传染病的基础资料。岁以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必须记载家长姓名、学校年级及班级。2。检验科、放射科发现传染病的阳性结果时,要询问并登记病人的详细住址和电话号码,同时电话报告防保科和临床首诊医师。3临床首诊医生在接到检验科或放射科的阳性病例报告后,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防保科。4.传染病疫情报告实行首诊负责制,任何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新的传染病报告卡,卡上标记的星号必填,同时报告防保科。对于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在短期内填写传染病订正卡,并上报防保科。5.防保科根据传染病报告
2、要求,立即进行网络直报或卡报市疾控中心,并认真填写传染病总登记簿和肺结核转诊登记簿,保存传染病报告卡3年。6。对于岁以下急性弛缓性麻痹(AF)疾病病人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求询问患儿家长姓名、住址、电话号码。报告时限:甲类和乙类甲管的传染病在小时内,乙类传染病在6小时内,丙类传染病在2小时内。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于2小时内向医院二值、医院院长及卫生局报告。9。住院部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电话报告防保科。10。日常诊治过程中发现传染病暴发苗头,应立即电话报告防保科,防保科核实后及时向防保所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歙县璜田中心卫生院二一一年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