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存款案例.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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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钱还收费?存钱还收费?-花旗策略冲击国人观念花旗策略冲击国人观念金融金融82 1638208 82 1638208 刘璐刘璐金融金融82 1638221 82 1638221 杨玉洁杨玉洁金融金融83 1638310 83 1638310 张骁张骁案案 例例20022002年年4 4月月8 8日,日,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的吴卫明先生到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准的吴卫明先生到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准备开立个人帐户,存入备开立个人帐户,存入800800美元。但是美元。但是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凡存款余额低于银行工作人员表示,凡存款余额低于50005000美元的客户,需每月缴纳美元的客户,需

2、每月缴纳6 6美元或美元或5050元人民币的理财服务费。吴卫明表示元人民币的理财服务费。吴卫明表示自己只办理储蓄业务,无需理财,可否自己只办理储蓄业务,无需理财,可否不缴纳理财服务费。但被拒绝了。一位不缴纳理财服务费。但被拒绝了。一位花旗工作人员甚至建议他不要在该行开花旗工作人员甚至建议他不要在该行开户。户。4 4月月9 9日,吴卫明以自己的消费权利受到日,吴卫明以自己的消费权利受到限制为由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限制为由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花旗银行赔礼道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花旗银行赔礼道歉并赔偿歉并赔偿3434元的路费损失。元的路费损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

3、:吴卫明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为:吴卫明关于上海花旗银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诉讼于上海花旗银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诉讼主张,缺乏事实根据;关于上海花旗银行主张,缺乏事实根据;关于上海花旗银行收费行为是对小额储户歧视且给其造成一收费行为是对小额储户歧视且给其造成一定心理伤害的诉讼主张,缺乏法律依据。定心理伤害的诉讼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故对吴卫明关于判令上海花旗银行赔礼道故对吴卫明关于判令上海花旗银行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难以支持。歉、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难以支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照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第六十四条第

4、一款的规定: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据。于于20022002年年1010月月1010日判决:日判决:原告吴卫明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原告吴卫明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案件受理费案件受理费5050元,由原告吴卫明负担。元,由原告吴卫明负担。一审宣判后,吴卫明不服,向上海市一审宣判后,吴卫明不服,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理由是: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理由是:存款有息是存款有息是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对商业银行规定的原则。行规定的原则。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向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向小额储户收取服务费的行为,违反这小额储户收取服务费的行

5、为,违反这一原则。一原则。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作为外资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作为外资银行,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在向主管部门备银行,花旗银行上海分行在向主管部门备案后,有权向小额储户收取账户管理费。案后,有权向小额储户收取账户管理费。被上诉人已将这一收费信息进行了公告,被上诉人已将这一收费信息进行了公告,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诚实信用原则。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诚实信用原则。上诉人不满意被上诉人收费,完全可以选上诉人不满意被上诉人收费,完全可以选择其他银行提供的服务,被上诉人没有义择其他银行提供的服务,被上诉人没有义务改变自己的服务条件来与上诉人缔结合务改变自己的服务条件来与上诉人

6、缔结合同。一审判决正确,应当维持,上诉人的同。一审判决正确,应当维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应当驳回。上诉请求应当驳回。依照依照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一款第一项规定(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正确的,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2003年年2 2月月2525日判决:日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二审案件受理费5050元,由上诉人吴卫元,由上诉人吴卫 明负担。明负担。本判决系终审判决本判决系终审判决。

7、社会各界:不少不少老百姓老百姓认为,我们向银行存认为,我们向银行存钱,银行怎能问我收费,如果收钱,银行怎能问我收费,如果收费那存款不越来越少?有的人则费那存款不越来越少?有的人则提出疑问,如果所有的银行都如提出疑问,如果所有的银行都如此收费,普通百姓还敢往银行存此收费,普通百姓还敢往银行存钱吗?钱吗?国内一些国内一些银行业人士银行业人士认为,银行认为,银行为了储户,尤其是小储户指出了为了储户,尤其是小储户指出了大量的费用,如果不收费,银行大量的费用,如果不收费,银行对小储户只有支出而没有收益,对小储户只有支出而没有收益,这不是市场法则。这不是市场法则。法律界法律界有人认为,花旗的收费是有人认为

8、,花旗的收费是捆绑销售,并有违反消费者权益捆绑销售,并有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嫌;也有人认为,银行保护法之嫌;也有人认为,银行对存款收费与商业银行法所规定对存款收费与商业银行法所规定的的“存款有息存款有息”原则相抵触原则相抵触。思考?思考?对存款收费是否合法?对存款收费是否合法?无息无息?捆绑捆绑?歧视歧视?存款收费是否与存款收费是否与“存款有息存款有息”原则相抵触原则相抵触?首先,银行收取费用不等于不向储首先,银行收取费用不等于不向储户支付利息。银行向储户支付利息户支付利息。银行向储户支付利息是银行使用储户资金所应付出的对是银行使用储户资金所应付出的对价,而银行向存款收费,则是银行价,而银行

9、向存款收费,则是银行需要补偿其提供储蓄存取款等服务需要补偿其提供储蓄存取款等服务所支出的成本。所支出的成本。其次,银行收取费用的性质是一其次,银行收取费用的性质是一种商业行为而不是行政行为。种商业行为而不是行政行为。再次,银行针对每一个客户所提供再次,银行针对每一个客户所提供的储蓄服务支出的成本,基本上是的储蓄服务支出的成本,基本上是相同的,如果客户在帐户保持较大相同的,如果客户在帐户保持较大的资金余额,那么银行可以通过对的资金余额,那么银行可以通过对资金的利用获取较大的经济收益,资金的利用获取较大的经济收益,但为了弥补在小储户身上所支出的但为了弥补在小储户身上所支出的成本,银行只能通过向他们

10、另外收成本,银行只能通过向他们另外收取一定的费用来实现。这在某种意取一定的费用来实现。这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对大储户的一种公平。义上也是对大储户的一种公平。银行对存款收费是否违反法定义务银行对存款收费是否违反法定义务?从我国从我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规定规定“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商业银行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吸收公众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人。“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一)

11、吸收公众存款;”从这些条文的规定从这些条文的规定来看,吸收公众存款是商业银行来看,吸收公众存款是商业银行“可以经营可以经营”而不是而不是“必须经营必须经营”的业务,更不是法律的业务,更不是法律赋予它的一种义务。赋予它的一种义务。银行向储户收费并不表明银行拒绝吸收储银行向储户收费并不表明银行拒绝吸收储户存款,也不是强制要求客户交费存款。户存款,也不是强制要求客户交费存款。从从合同法合同法的角度看,如果银行公开服的角度看,如果银行公开服务内容和相应的价格,而不强行要求客户务内容和相应的价格,而不强行要求客户接受其服务,那就没有违反接受其服务,那就没有违反合同法合同法上上的的“合同自由合同自由”原则

12、。原则。对存款收费是否属于捆绑销售或歧视对存款收费是否属于捆绑销售或歧视小储户小储户?捆绑销售,其含义是指经营者将本来没有必要联系捆绑销售,其含义是指经营者将本来没有必要联系在一起商品或者服务合并在一起提供给消费者。但在一起商品或者服务合并在一起提供给消费者。但是在储蓄业务中,储户与银行之间并非仅仅只有存是在储蓄业务中,储户与银行之间并非仅仅只有存款关系,存款、取款和结算等服务是储蓄业务必然款关系,存款、取款和结算等服务是储蓄业务必然包含的内容,只要银行提供储蓄服务,就必然要同包含的内容,只要银行提供储蓄服务,就必然要同时提供存款、取款以及结算等服务,否则,储户就时提供存款、取款以及结算等服务

13、,否则,储户就不可能得到正常的储蓄服务。因此并不是银行将存不可能得到正常的储蓄服务。因此并不是银行将存款同其他服务捆绑在一起,而是储蓄业务本身的特款同其他服务捆绑在一起,而是储蓄业务本身的特点将有关服务紧密联系在一起。至于理财服务,则点将有关服务紧密联系在一起。至于理财服务,则是部分客户对银行提出的特殊服务要求。对这种特是部分客户对银行提出的特殊服务要求。对这种特殊服务而言,只有在客户要求或者同意的情况下,殊服务而言,只有在客户要求或者同意的情况下,银行才能予以提供,不能和其它服务捆绑提供。银行才能予以提供,不能和其它服务捆绑提供。不同的待遇并非基于相同的条件。大客户账不同的待遇并非基于相同的

14、条件。大客户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多,能够给银行带来更多的户中的资金余额多,能够给银行带来更多的经济利益;小客户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少,带经济利益;小客户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少,带给银行的经济利利益就很少甚至为负数。给银行的经济利利益就很少甚至为负数。在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求小储户享受和大储户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求小储户享受和大储户一样的待遇,那么实际上就是一种对大客户一样的待遇,那么实际上就是一种对大客户的歧视。因此,大客户与小客户之间的差别的歧视。因此,大客户与小客户之间的差别待遇具有相当的合理性,是由双方在储蓄业待遇具有相当的合理性,是由双方在储蓄业务关系中所支付对价不同而形成的一种合理务关系中所支付对

15、价不同而形成的一种合理差别,其中并不包含对储户人格尊严的蔑视差别,其中并不包含对储户人格尊严的蔑视和侵犯,因而这不是一种歧视待遇。和侵犯,因而这不是一种歧视待遇。专家意家意见 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曾东红副教授认中山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曾东红副教授认为,从金融法律的角度说,花旗银行的做为,从金融法律的角度说,花旗银行的做法并没有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根据法并没有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与与储蓄管理储蓄管理条例条例,吸收社会公众存款是商业银行的,吸收社会公众存款是商业银行的权利,但不是其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商权利,但不是其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商业银行在经过

16、人民银行批准从事公众存款业银行在经过人民银行批准从事公众存款业务后,以何种方式、提供何种项目来吸业务后,以何种方式、提供何种项目来吸收公众存款拥有经营自主权。收公众存款拥有经营自主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认为: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认为:过去我们银行一直由国家规定利率、中间去我们银行一直由国家规定利率、中间业务、佣金等,现在批准外资银行进入业务、佣金等,现在批准外资银行进入后,应不应该控制得那么死?花旗银行后,应不应该控制得那么死?花旗银行这样的外资银行进入国内,把国际先进这样的外资银行进入国内,把国际先进的资金运作方式也带来了,对存款额在的资金运作方式也带来了,对存款额在一定数量

17、下的客户实行收费,区别对待,一定数量下的客户实行收费,区别对待,是国际惯例,谈不上歧视。是国际惯例,谈不上歧视。“存款收费存款收费”带来新观念带来新观念 存款收服务费在国外早就开始了,而在我国存款收服务费在国外早就开始了,而在我国却是件新鲜事。长期以来,在我国不管是却是件新鲜事。长期以来,在我国不管是银行还是储户都形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观银行还是储户都形成了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那就是念,那就是“存款一定有息存款一定有息”。外资银行在经营理念方面告诉中资银行:在外资银行在经营理念方面告诉中资银行:在商品经济环境中,银行首先是企业,不是商品经济环境中,银行首先是企业,不是福利机构,应该根据成本原则和效益追求福利机构,应该根据成本原则和效益追求选择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选择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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