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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要防住、经 济要稳住、开展要安全”的重要指示要求,加快推动扎 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和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 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在我市 落地落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财政政策(一)全面落实已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1 .严格落实国家已出台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等6个行业留抵退税政策,确保存量留抵税额全额退还、 增量留抵税额按月全额退还。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办理进 度
2、,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6月30日前集中退还微 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 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可以分别自今年5月、6月纳税申 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市税务局负责)2 .密切对接国家新增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 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 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企业 实行增量按月全额退还、存量一次性全额退还留抵税额的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保险业务,推广知识产权混合质押 融资,年内融资5亿元以上。(市市场监管局负责)37 .按照规定缩短商业汇票承兑期限,加大再贴现支持 力度。(中国人民银行
3、清远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负责)38 .催促金融机构与地方金融组织做到利率、费用公开 透明,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违 法违规收费的情况坚决予以依法查处。持续监测金融机构 2021年以来降准释放资金投向,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降 准资金加大对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中国人 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清远银保监分局、市金融局负 责)39 .强化产业基金作用,围绕重点产业,加强与投融资 机构合作,推动设立产业基金,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市 国资委、市金融局负责)(十一)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稳中有降。40 .充分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持续释放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
4、制改革效能。发挥存款利率 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将存款利率下降效果 传导至贷款端。(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市金融 局负责)(十二)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41 .依托广东省资本市场培育信息系统,加大拟上市企 业储藏,落实扶持企业上市政策,支持企业通过上市等方 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市金融局负责)42 .鼓励符合条件的平台企业依法依规到境外公开募集 股份及上市。加强与广发证券等在港设有子公司的省内优 质券商合作,强化港股IPO企业的专业指导和深度培育。(市金融局负责)43 .继续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用好“三 农”、小微企业、绿色、双创金融债券绿色通道,为重点 领域企业提
5、供融资支持。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企业 利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 等提供的“绿色通道”发行债券。支持跨境电商 平台上的中小微企业通过标准化票据从债券市场融资。(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市开展改革 局负责)(十三)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工程的 支持力度。44 .支持银行机构精准对接2022年清远市171个省市重 点工程、192个预备工程及珠三角产业梯度转移工程,在不 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灵活创新金 融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局负 责)45 .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支持保险资金通过债权计 划、股权计划、公募RE
6、ITs等多种方式,投资交通、能 源、水利、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工程。(清远 银保监分局、市开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市金融局负责)三、稳投资促消费政策(十四)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建设。46 .成立市重大工程并联审批工作专班,按照近期能开 工、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原那么梳理提出重点保障工程清 单,紧盯省、市重点工程审批的“堵点” “卡点”问题, 优化工程审批环节和时序,加强与省有关部门沟通协调, 做好与市重大工程专项指挥部协同配合,提速增效开展项 目审批。(市开展改革局负责)47 .充分发挥市重大工程总指挥部及专项指挥部统筹协 调作用,实行清单管理、“挂图作战”。各专项指挥部办
7、公室主要领导靠前指挥、挂钩联系协调,按照“省、市重 点在建工程全年完成投资计划120%以上、计划新开工工程 年底前全部开工”目标,全力加快工程建设。按照市政府 印发的重点工程统筹配置表,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各 类资源要素。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 资、重大工程前期工作经费等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市重大 工程前期工作经费作用,推开工程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市开展改革局负责)48 .国家批准我市生态保护红线成果前,建设工程涉及 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陆域)且在用地预审时已组织开展不 可避让论证的,用地报批时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类型不变且 面积不超过预审占用面积10%,原那么上可不再开展生态保
8、护红线不可避让论证。省关键工程建设所需用地用林指标 由市提请省级层面协调解决。(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 负责)49 .依法依规实施建设工程豁免环评手续、告知承诺制 审批、简化环评编制内容等措施;对具备开工条件且有条 件尽快开工的建设工程,先行受理环评,组织开展技术审 查等工作,待要件完成后予以批复。(市生态环境局、市 开展改革局负责)(十五)推进一批论证成熟的水利工程工程。50 .今年再开工一批已纳入规划、条件成熟的重大水资 源配置、骨干防洪减灾、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灌区续建配 套和节水改造等工程,切实提高水资源保障和防灾减灾能 力。积极争取上级农村集中供水激励奖补资金,推进农村 供水“三同五化
9、”提质改造工程。(市水利局、市开展改 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51 .加快澄江蓄滞洪区工程、省职教城排涝工程建设, 开工建设东部供水管网工程、市区供水设施建设工程等项 目。抓好江南水厂(二期)建设,提升城市供水质量。推 进老旧管网、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市水利局、 市开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 设局、市代建局负责)52 .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支管到户。推进 东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长隆污水处理厂建 设,新增污水处理能力6万吨/日。完成50个自然村生活污 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高至59%以上。(市水利 局、市代建局、市自
10、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十六)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53 .确保广连高速、佛清从高速清远段建成通车,加快 清远清新至广州花都高速、二广高速公路连山至贺州支线 (粤境段)工程建设,推进京港澳高速(佛冈至广州太和 段)、清连高速改扩建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完成高速公路 投资21亿元以上。加快广清城际北延线、清远磁浮旅游专 线等工程建设,积极推动“三铁工程”工程。加快国省道 工程建设。继续提升北江航道运力,推进清远新港货运枢 纽、清远旅游客运码头、北江旅游码头等工程加快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市开展改革局、市公路事务中心、北江 航道事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 局、广清城际轨道交
11、通建设指挥部、市磁浮旅游专线工程 建设指挥部负责)54 .继续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年度新改建农村公路 260公里、危旧桥梁改造17座,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 护工程212公里。(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 局负责)(十七)因地制宜继续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55 .在城市老旧管网改造等工作中协同推进管廊建设, 在城市新区根据功能需求积极开展干、支线管廊,合理布 局管廊系统,统筹各类管线敷设。(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开展改革局、市代建局负责)56 .落实入廊收费政策,多措并举解决投融资受阻问 题,推动实施一批具备条件的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开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代
12、建局负 责)(十八)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57 .紧密跟踪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开展规划布局,有 针对性抓紧谋划储藏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做深做实前 期工作。衔接推进国家和省“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涉清 工程的建设实施工作,对入库工程优化审批程序、加大金 融支持、优先配置要素指标,鼓励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 与重大工程工程。(市开展改革局负责)58 .支持攻关突破关键基础产品和技术,在供应链产业 链招投标工程中对大中小企业联合体给予倾斜,鼓励民营 企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参与攻关。推动市内有条件的企业 积极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 化局负责)59 .进一步加大技改力度,加快推动120
13、家以上工业企 业技术改造,全年新增70家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加 快数字政府建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数据 管理局负责)60 .鼓励民间投资以城市基础设施等为重点,通过综合 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领域工程建设。运用投资补助、资本金 注入等多种方式,提升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对民间投资的 吸引力。常态化推介对民间资本有吸引力的工程。支持民 间投资工程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REITs )试点,规范有序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O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投向有利于国计民生领域。(市开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 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十九)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
14、开展。61 .催促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 中小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公平竞争促进平台经济规 范健康开展。(市市场监管局负责)62 .充分发挥平台经济的稳就业作用,稳定平台企业及 其共生中小微企业的开展预期,以平台企业开展带动中小 微企业纾困。(市商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63 .引导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 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的线上线下联动,将相关平台 企业纳入保供企业白名单。鼓励平台企业开展人工智能、 云计算、区块链等领域的技术应用和研发探索。(市商务 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科技局、市开展改革局、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负责)(二十)稳定增加各重点领
15、域消费。64 .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今年6月30日前对报 废或转出个人名下广东号牌旧车,同时在省内购买以旧换 新推广车型新车并在省内上牌的给予3000-10000元/辆补 贴。(市开展改革局、市财政局负责)65 .鼓励购置新能源汽车,对个人消费者今年6月30日 前在省内购买以旧换新推广车型范围内的新能源汽车新 车,给予8000元/辆补贴。(市开展改革局、市财政局负责)66 .全面落实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取消对符合国五排 放标准小型非营运二手车的迁入限制。全面落实对一定排 量以下乘用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支持政策。(市商务局、 市开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负 责)67 .落实
16、省全面实施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全国“一证 通办”措施,推行直接凭居民身份证在全省购车上牌,放 宽流动人口在我市购车条件。(市公安局负责)68 .优化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站)投资建设运营模式, 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停车场设施配建标准,催促 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充电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所有小区和经 营性停车场充电设施全覆盖。加快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 客运枢纽等区域充电桩(站)建设,今年新增建成充电桩 超过150个。(市开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 运输局负责)69 .开展“4+N”惠民消费促进主题活动,培育全市 “产业消费” “农业消费” “文化消费” “旅游消费” “场景消费”,促进消费市
17、场平稳健康开展。重点鼓励加 大对绿色智能家电、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等的促销力 度,推动我市家电升级换代。采取企业让利一点、政府支 持一点的激励政策,加大对相关生产、销售企业的支持力 度。鼓励家电企业开展丰富多元的让利促消费活动,对促 消费成效显著的企业参考省对市奖励,给予一定比例奖 励。(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开展 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70 .鼓励生产端、贸易端、消费端联合促消费。鼓励家 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引导金融机构提升 金融服务能力,更好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市开展改革 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金融局负责)71 .安
18、排3800万元财政资金发放政府惠民消费券,用于 零售餐饮、家电、电动摩托、农文旅体领域消费;发动、 组织银联及各参与活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各类消费平台创 新金融消费产品,采取实惠有效的金融、消费服务方案, 筹措2022年社会化消费券资金用于发放社会化消费券;动 员、组织各参与活动行业协会、电商平台、商业综合体、 商农文旅体相关企业配套提供满减、满赠优惠券等各项消 费折扣或服务优惠。上述活动期限至2022年9月30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 中心支行、市开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 游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负责)72 .安排5000万元专项资金开展安居
19、消费活动,对在市 域购买90平方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且符合相应条件的购 房者,给予一次性购房支持1-5万元。消费活动按照“先申 报、先支持”的原那么发放资金,专项资金使用完毕后不再 接受申请。消费活动从2022年5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限 为5个月(至2022年9月30日止)。对购房时间的认定, 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市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负责)73 .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实施好差异化住房 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 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鼓励银行机构稳妥有序开 展房地产工程并购贷款业务,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兼 并
20、收购出险和困难大型房地产企业的优质工程。(中国人 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清远银保监分局、市住房城乡建 设局负责)四、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二十一)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74 .加快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及时发放第二批农资 补贴,弥补本钱上涨带来的种粮收益下降。贯彻落实省摞 荒耕地复耕复种有关政策,扶持专业大户等开展博荒耕地 复耕复种和适度规模化粮食种植生产,保障粮食生产稳面 积增产量。进一步加强粮食收购备案管理,全力抓好粮食 市场化收购,持续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根据市场形势及时 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落实好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相 关政策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开展改革局 负责)75
21、 .做好农资保障供应,积极配合做好钾肥进口工作。 (市开展改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供销社、 清远海关负责)(二十二)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工程。76 .推动国华清远电厂工程、广东华电清远华侨工业园 政策,提前做好工作准备,确保第一时间落实到位。加强 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市财政 局、市税务局负责)3 .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至2022年12月 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 局部,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 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
22、局部,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市税务局、市财政局负责)(二)加快财政支出进度。4 .各县(市、区)、各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快主 管资金分配下达,加快支付形成实物工作量,涉及基本建 设和政府采购的,应履行有关程序,做好相关要素保障, 确保资金一经下达即可支出。(市财政局负责)5 .加大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力度,除应急救灾、据实 结算等资金外,9月底前未分配下达的当年预算资金,以及 未使用完毕的上年结转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对结余 资金和连续两年未使用完毕的结转资金,及时清理收回。 不能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当年安排资金,由财政部门统一 办理收回或调整用于经
23、济社会开展急需支持的领域。加强 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管理,严格按规定将存量资金清理上缴 财政。(市财政局、市直各部门负责).强化库款监测,结合留抵退税、工程建设等需要做好 分布式能源站工程、佛冈协鑫燃气分布式能源站工程、清 远石角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工程和清远高新区燃气分布式 能源工程(一期)等支撑性煤电、气电共283万千瓦骨干电 源工程和清远500千伏清城输变电工程、粤港澳大湾区500 千伏外环中段工程(清远段)、500千伏国华清远电厂送出 工程等26项35千伏及以上电网建设工程加快建设。今年新 增电源装机超过15.8万千瓦。(市开展改革局、市自然资 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清远供电局负责)77 .推
24、动华润清远佛冈福音风电场、连州龙坪和西江分 散式风电等工程尽快开工,加快建设佛冈县中核水头乡村 振兴200MW农光互补光伏电站、华电清远英德英红仙桥 “农光互补”光伏发电工程等一批光伏发电工程。(市发 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清远供电局负 责)(二十三)提高能源资源储藏能力和水平。78 .密切跟踪重点企业天然气用气需求,协调省支持我 市燃气发电企业用气保障。完善成品油分销体系,增强成 品油供应能力。(市开展改革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负责)79 .积极落实国家、省级石油储藏,推进企业社会责任 储藏。(市开展改革局负责)五、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二十四)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
25、等本钱。80 .全面落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 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 策,设立6个月的费用缓缴期(具体起止时限以行业部门公 布为准),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市开展改革局、 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 法局、清远供电局负责)81 .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取消不合 理收费,规范政府定价和经营者价格收费行为,对保存的 收费工程实行清单制管理。(市开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 局负责)82 .落实国家要求,今年中小微企业宽带和专线平均资 费再降10%o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 室负责)83 .在招投标领域全
26、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现金缴纳 投标、履约、工程质量等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 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市开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 设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二十五)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84 .落实国家对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房屋租 金减免政策,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制造业 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国有房屋,今年减免3个月租 金。(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 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85 .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 土地使用税。因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在 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认可。鼓励金融机构对减免租
27、金 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市国资 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金融局、市机关事 务管理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负 责)86 .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的可同等享受上款政策优惠。 鼓励非国有房屋租赁主体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合理分担疫 情带来的损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金融局、市税务 局、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负责)87 .鼓励在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区集中建设标准厂房。 按照清远市关于鼓励工业园区建设和使用标准厂房的指 导意见(修订版)(清府函(2020) 95号)要求,对符 合建设和使用标准厂房条件的给予相应政策扶持。(市工 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负责)(
28、二十六)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 持力度。88 .用好国家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交通物流、科技 创新、普惠养老等专项再贷款,支持困难企业渡过难关。(市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负责)89 .鼓励港口企业减免特定时期内的货物堆存费。(市 商务局、市国资委、市交通运输局负责)90 .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降准资金支持文化旅游、餐 饮住宿等受疫情影响行业。住宿餐饮、批发零售、文化旅 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主管部门提出纾困企业名 单,报金融监管部门汇总,对接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合理 通过续贷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措施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市金融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交
29、通 运输局负责)91 .引导金融机构加强与餐饮行业相关管理部门信息共 享,运用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交易流水、经营用房 租赁以及有关部门掌握的信用信息等数据,提升风险定价 能力,更多发放信用贷款。鼓励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发行 公司信用类债券,拓宽餐饮企业多元化融资渠道。(市金 融局、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清远银保监分局、 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负责)(二十七)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92 .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联防联控机制明 确的疫情防控措施,县(市、区)、镇(乡)、村(社 区)在执行标准、执行力度上要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放 大、层层加码。低风险的地方不能随意限制人员流动
30、,有 疫情的地方不得在“三区”之外,随意扩大范围禁止堂 食、关停生产营业场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93 .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要按照国家要求建立完善运行保 障企业、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连续生产运行企业、产业链 供应链重点企业、重点外贸外资企业、“专精特新”中小 企业等重点企业复工达产白名单”制度,及时总结推广 绿色通道等经验做法,细化实化服务“白名单”企业措 施,协同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企业复工达产。(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94 .积极引导各县(市、区)落实属地责任,在发生疫 情时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闭环生产,保障其稳定生 产,原那么上不要求停产。企业所在地政府要
31、做好疫情防控 指导,加强企业员工返岗、物流保障、上下游衔接等方面 服务,尽量减少疫情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市发 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 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95 .支持工业企业在守住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底线的前 提下,加大排产力度,提高产能利用效率。鼓励大型企业 通过产业纽带、聚集孵化、上下游配套、分工协作、开放 应用场景等方式,将中小企业纳入产业链、供应链体系, 发布产品和服务采购计划,带动中小企业优化生产经营、 提升产品质量。(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局负 责)(二十八)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96 .全面取消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货运车辆的防疫通 行限
32、制,着力打通制造业物流瓶颈,加快产成品库存周转 进度;不得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 闸,严禁硬隔离县乡村公路,不得擅自关停高速公路服务 区、港口码头、铁路车站和民用运输机场。严禁限制疫情 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流动。(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 局负责).对工业企业涉疫地区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应 申尽申” “应发尽发“,保证重点物资物流通畅。对来自 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的货运车辆,落实“即采 即走即追”制度。(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和 信息化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负 责)97 .客货运司机、快递员、船员到异地免费检测点进行 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所
33、在地政府视同本地居民纳入监测 范围、享受同等政策,所需费用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二十九)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 度。98 .加快建设广清空港现代物流产业新城,加快开展冷 链仓储物流。引导加快推进多式联运融合开展,降低综合 货运本钱。建设市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有效保障疫情管 控条件下的物流畅通。(市开展改革局、广州对口帮扶清 远指挥部、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99 .进一步加快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流 通骨干网络,配合省加快推进广东供销公共型农产品冷链 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放心农产品直供配送网建设。(市 开展改革局、
34、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负责)100 .按照国家部署加快推进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推动 “一个上行(农产品上行)”和三个下沉(供应链下 沉、物流配送下沉、商品和服务下沉)”。支持开展县域 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101 .积极对接争取国家交通物流专项再贷款,推动我市 有关企业列入白名单并享受相关资金和政策支持。支持交 通物流等企业融资,加大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对稳定供应 链的支持。(市金融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清远 银保监分局、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负责)102 .在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支持建设一批 田头小型冷藏保鲜设施,推动建设一批产销冷
35、链集配中 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社负责)(三十)加快推进重大外资工程积极吸引外商投资。103 .全面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更 多投向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等领域,外资企业可凭在开展 改革、商务等部门获得的鼓励类工程信息确认结果到海关 办理相关减免税手续。支持外商投资设立高科技研发中 心,对经认定的外资研发中心,进口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 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市开展改革局、市 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清远海关负责)104 .对认定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博士后工作站的外资 研发机构,以及对外资研发机构通过评审的省级企业技术 中心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市财政按照
36、规定给予补助。(市 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 息化局负责)105 .研究完善境外重点人员疫情防控指引。为外资企业 派驻广东的外籍员工及家属、开展重要商务活动的全球高管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外贸企业重要海外客户来华提供 便利。(市卫生健康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委外办 负责)六、保基本民生政策(三十一)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106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 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的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 缴。经批准缓缴的企业,缓缴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市财政局、市住 房城乡建设局负责)107
37、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在2022年12月31 日前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 进行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市财政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109.2022年6月至2022年12月期间,提高住房公积金 租房提取限额。租房所在地为高新区、清城区、清新区 的,提取限额由1800元/月提高到2300元/月;租房所在地 为英德市、连州市、连南县、连山县、佛冈县及阳山县, 提取限额由1000元/月提高到1300元/月。(市财政局、市 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三十二)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 支持政策。110 .健全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机制,加大对
38、吸 纳跨省和省内跨市流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多的县(市、区)支持力度。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 住地供给机制,促进非户籍常住人口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 同等基本公共服务。(市财政局负责)111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上一年度进城落户人口数量, 合理安排各类城镇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健全住房和土 地联动机制,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完善城 镇住房保障体系。(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 责)112 .拓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按照省工作部 署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大赛,因地制宜建设乡村振兴帮扶车 间,用好村级公益性岗位,大力开展乡村服务业,鼓励农 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按照国家部署
39、拿出5%的失业保险 基金结余,支持职业技能培训,深入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 “南粤家政”三项工程,提高劳动者就业技 能,缓解企业结构性用工短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113 .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支持 高标准农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林业、农村供水等 工程工程吸纳低收入群体参与建设。(市开展改革局、市 农业农村局负责)(三十三)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114 .落实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 机制,符合条件时要及时启动,足额发放补贴,保障低收 入群体不因物价上涨而影响基本生活。(市开展改革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40、保障局、市退役 军人事务局、国家统计局清远调查队负责)115 .用好中央和省财政下拨的救助补助资金,通过财政 资金直达机制,及时足额发放到需要帮扶救助的群众手 中。合理提标扩围,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救助水平,将最低 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 开展困难家庭中特殊群体排查救助专项行动,完善救助管 理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负责)116 .统筹救助资源,针对救助对象的特点和需求精准补 贴,取消户籍地、居住地限制,对因疫因灾导致基本生活 出现困难的群众由急难发生地先行给予临时救助。(市民 政局、市财政局负责)117 .针对发生局部聚集性疫情的地区加强管控,同步推
41、进疫情防控和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做好米面油、蔬菜、肉 蛋奶等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加强对重要民生物资价格 监测。鼓励诚信良好的餐饮企业参与老年人配餐助餐服 务。各县(市、区)按“保本微利”的原那么对老年人配餐 助餐服务给予适当支持。(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 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开展改革局负 责)118 .统筹开展和安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 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燃气安全“两个集 中治理”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抓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建资金调度、加强库款保障,将支持留抵退税专项资金纳入 直达范围,确保退税资金及时
42、足额到位。(市财政局、市 直各部门负责)(三)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 围。7 .加快今年中央和省已下达专项债券发行节奏,在6月 底前基本发行完毕。按照今年专项债券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 完毕的要求,加快专项债支出进度,已发行的专项债券项 目6月底前力争全部开工。(市财政局、市开展改革局负 责)8 .加强专项债券穿透式监测,分县(市、区)分工程跟 踪资金使用情况,每月通报专项债券支出使用情况,每半 月调度专项债券工程进展,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遇到的 问题。(市财政局、市开展改革局负责)9 .对因短期内难以继续建设实施等原因形成专项债资金 闲置的工程,将闲置资金按程序调整用于其他符合
43、要求的 成熟工程。(市财政局、市开展改革局负责)10 .对专项债支出使用进度较慢的县(市、区),将未 实际支出额度按一定比例收回,调剂至管理使用良好、剩 余工程资金有效需求多的县(市、区)使用。(市财政局 负责)11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引导商业银行对 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工程建设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 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的有效衔接。(市开展改革 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工贸、非煤矿山、燃气等重点行业 领域安全风险,持续抓好三防工作,落实强预警强联动强 响应机制,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市应急管理局、市 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七、工作要求(一)落实属地责任。各县(市、
44、区)政府要守土尽 责抓落实,结合本地实际,以钉钉子精神下更大力气抓好 国家、省、市的各项部署要求落实,要靠前发力、适度加 力,推动实施方案尽快落地见效,尽快对稳住经济和助企 纾困等产生更大政策效应。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助企纾 困政策知晓度,推进惠企利民政策“精准推送” “免申即 享“,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二)加强指导协调。市各牵头单位对所牵头任务的 落实工作负总责,各配合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各 牵头单位近期要抓紧对本部门本领域的工作进行再部署再 推动再落实,加强对县(市、区)落实工作的指导,及时 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需要出台配套实施细那么的,原那么上 应于今年7月中旬前全部完成。(三
45、)加强督查督办。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督查 室)要加强动态监测,综合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 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跟 踪督办,推动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近期,要 参照国家、省做法会同市有关单位对相关县(市、区)稳 增长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反映基层一线在 落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催促有关部门及时协调支持解 决,定期向市政府汇总报告实施方案的落实进展情况。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 31日。实施方案里的政策措施有设置实施期限的,从其规 定。假设与国家和省相关政策措施实施期限不一致的,按照 国家和省实施期限执行。假设国家和省出台
46、新的相关支持政 策,我市遵照执行。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 行、清远银保监分局负责)12 .密切跟进国家适当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的政策, 在前期确定的交通基础设施、能源、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大 领域基础上,围绕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工程、公共服 务、老旧公用设施改造、消费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快谋划储 备一批专项债券工程,提前做深做细工程前期工作,及时 做好工程储藏申报工作。(市开展改革局、市财政局负 责)(四)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13 .减轻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用负担,对政府性融资担 保机构今年新增的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以下、平均年化 担保费率不超过(含)1%的小微企业
47、融资担保业务,按业 务发生额的1%申请省级专项补助。(市金融局、市财政局 负责)14 .深入落实中央财政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降费奖补政 策,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 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强化涉农信贷风险分担和补偿 机制,确保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0.8%。(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15 .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支持外贸企业拓展产业 链承保。(清远银保监分局负责)(五)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16 .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开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 工程根据工程特点、专业类型和专业领域合理划分采购 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降低中小企业
48、参 与门槛。(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17 .加强各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工程评估,对适宜由中 小企业提供的,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 额采购工程(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工程,400万 元以下的工程采购工程),原那么上全部预留给中小企业; 超过前述金额的采购工程,预留该局部采购工程的40%以 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 低于70%。(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18 .落实国家要求,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由 6%-10%提高至10%-20%o对未明确预留份额的采购工程或 采购包评审时,鼓励按上限实施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或增加 价格得分。(市
49、财政局负责)(六)落实社保费缓缴政策。19 .积极落实国家和省的政策要求,在确保各项社会保 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的前提下,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 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 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 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局部,缓缴实施期限到 2022年12月底,期间免收滞纳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负责)20 .积极落实国家和省的政策要求,在落实对餐饮、零 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 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 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受到疫情严 重冲击、行业内大面积出现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符合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