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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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新的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技术要求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深圳市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系统要求、信息采集 设计、系统传输设计、系统应用平台、系统施工、系统调试与验收和 运维管理。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民用、市 政等建设工程和既有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设计、 施工、验收及运行维护。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 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于本文件。GB/T 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2、T 5907. 12014消防词汇第1部分:通用术语GB/T 10114县级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2402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 2223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 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 26875. 1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1部分: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上1L.联网单位标准癌口协议联网单位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其他管理系统边缘计算 网关边缘计算非智能网关 网关ft独立式探测报警装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用户信息集成型信息采传愉装置 集装置其他系统in:他系统5. 4系统功能与性能5. 4.1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具有下列功能:a)应符合 GB 50440、GB

3、 26875. K GB/T 26875. 3 GB/T 26875. 4 和GB/T 26875. 8的有关规定;b)应能实时接收、存储联网单位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 管理信息;c)宜具有消防视频接入功能,并宜支持报警联动视频功能。5. 4. 2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性能指标符合下列要求:a)从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和外部供电的集成型信息采集装置获取火灾 报警信息到联网单位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接收的时间不应大于10 s,采用电池供电的集成型信息采集装置获取火灾报警信息到联网单 位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接收的时间不应大于20 s;b)除采用电池供电的信息采集装置外,压力传感器、电气火灾监控 探测、可

4、燃气体探测等传感器以及消防水系统信息装置、防排烟系统 信息装置的数据上传周期不应大于30 min;采用电池供电的信息采 集装置数据上传周期、装置与信息存储与处理平台之间的通信巡检周 期均不应大于24 h,有报警、故障等异常信息时应立即上传;c)联网单位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应对与其连接的设备进行周期性巡 检,发现通信故障应在100 s内发出警告信号;与用户信息传输装 置、外部供电的信息采集装置之间的通信巡检周期不应大于30 min; 与内置电池供电的信息采集装置之间通信巡检周期不应大于24 h; d)联网单位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向城市级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发送 经确认的火灾报警信息的时间不应大于3 s

5、;e)物联网设备应通过时间服务器自动同步时间,误差不应大于5 s; f)运行数据信息、音频和视频信息的保存时间应符合GB 50440的 相关规定。1.4.3 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供电符合下列要求:a)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采用消防电源供电;b)设置在超高层建筑内的信息采集装置应采用消防电源供电,设置 在其他建筑内的信息采集装置宜采用消防电源供电;c)应用支撑平台的数据库设备供电符合下列规定:1)应具有主电源、备用电源自动转换功能;2)备用电源的容量应能保证应用支撑平台持续工作时间不小于24 ho1.4.4 应用平台的功能与性能符合下列规定:a)应支持平台扩展和数据访问;b)应能查询建筑物或构筑物基

6、本信息、单位基本信息、人员基本信 息、消防设施基本信息、消防设施统计信息、消防设施报警信息、消 防设施联动信息、消防设施故障信息、消防设施屏蔽及物联监测信息、 消防设施维修信息、消防巡检信息、消防维保信息、人员活动信息、 消防设施物联网设备实施运行状态等;C)应提供Web、APP、数据接口、短信、语音电话等使用方式;d)应对所有操作进行日志记录;e)应在三维地图上实时展示超高层建筑的消防安全风险值、设施设 备运行状态,f)宜在三维地图上实时展现其他建筑的消防安全风险值、设施设备 运行状态;g)宜支持视频查看,宜支持报警联动视频功能,宜通过APP查看实 时视频流。1.4.5 应用支撑平台的功能要

7、求应符合下列规定:a)具有综合管理数据库、智能分析数据库、数据可视化展示功能;b)具有数据收集、处理、存储和分发功能,并对系统的访问应有身 份认证和授权;c)收到火灾报警、设备或网络故障告警、告警复位、屏蔽等信息后, 平台根据预案自动将信息通过通信网管实时推送到相关责任人;d)能分析、判断、统计、汇总消防设施的报警、故障、联动、屏蔽 等信息,自动生成消防设施运行状态报告,通过APP、Web端等方式 将报告信息推送到联网单位、维保单位。1.4.6 城市级应用支撑平台应满足GB 50440的规定,联网单位应用 支撑平台的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a)传输能力、处理能力和存储能力支持在线扩展;b)数据安全

8、和存储可靠性不小于99. 99%;c)支持动态更新、局部快速更新、动态功能扩展,并确保每日24 h 的服务可用性;d)支持5000个以上的建筑物或构筑物联网实时数据并发接入,每 秒事务处理量不低于10000TPS。1.4.7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功能与性能应符合GB 26875. 1的相关 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支持有线和无线两种传输方式,并支持TCP和UDP传输协议模 式,支持多链路的自动切换;b)内置支持市场主流报警主机的通信协议,数据传输过程中不出现 乱码,至少包含建筑名称、消防报警主机号、回路号和点位号等信息, 并支持远程升级;a)具备多个RS485接口、支持通过Modbus通信协

9、议接收感知层传 感器数据,并汇总上传至应用支撑平台。1.4.8 物联巡查应对消防设施的属性、位置、状态和人员的活动通过 电子化方式进行记录。1.4.9 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设备(含传感器)的防护等级应适应所 在环境要求:a)与消防水泵设置的同一空间的设备防护等级不低于IP55,其他设备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30;b)设置在室外的传感器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65,且有防护措施。1.4.10 在爆炸性、腐蚀性等特殊环境中应用的传感器等组件和设备 应满足国家防爆、耐腐蚀检测规定。5. 5系统安全设计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网络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a)各类装置接入系统时,网络连接安全,传输数据有加密;b)对系

10、统的访问有身份认证和授权;c)建立网管系统,设置防火墙,具有攻击防御和溯源安全措施。5.1.1 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应用安全应符合下列要求:a)数据库具有热备份功能,必要时数据库进行异地备份;b)具有系统运行和操作日志管理功能;c)火灾报警信息、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巡检巡查信息、系统运 行和操作日志记录信息等不被修改和删除。6信息采集设计1 一般规定5.1.2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优先采用自带物联网功能的消防设施。 超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应采用物联网消防给水成套机组,其他建筑 消防给水系统宜采用物联网消防给水成套机组。5.1.3 消防物联网系统数据采集应满足GB 50440的规定。5.1.

11、4 3数据采集应优先利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原有消防设施已有 的感知信息,不应重复采集。5.1.5 数据采集宜按不同的消防设施系统分别进行,并宜汇总到相应 系统的采集装置。5.1.6 消防设施物联网监控系统采集的消防设施编码应具有唯一性,编码宜符合GB/T 31866的规定5.1.7 信息采集装置的选用符合以下功能及性能要求:a)应符合GB 50440关于信息采集装置功能与性能要求。b)应支持远程软件升级,应支持远程参数配置,并应具备传感器零基准点校正功能;c)传感器宜通过消防电源或相应的信息采集装置供电。当采用内置 电池供电时,电池使用寿命不应低于3年;d)传感器的采样频率不应低于1次/分钟,

12、采用电源直接供电时,数据传输频率不应低于2次/小时,采用电池供电时数据传输频率不 应低于1次/天,报警、故障信息应实时传输。6. 1.7电子标签的选用符合下列规定:a)电子标签可采用RFID标签、NFC标签、二维码标签、蓝牙标签、 Wi-Fi标签;b)物联巡查的各巡视点应设置电子标签,电子标签宜设置在消火栓 箱、防火卷帘门、变配电柜等消防设施部件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c)电子标签的存储信息应包含设备ID,并对应唯一的消防设施部件 及场所部位信息;d)电子标签采用二维码标签时,宜选用防水性能良好的材料;e) NFC标签读取时间宜不大于2 ms,读取次数应大于100000次, 读取距离应大于20

13、mm,应小于100 mm。6. 2感知层信息接入要求6. 2.1感知信息应通过用户信息传输装置、集成型信息采集装置或边 缘计算网关接入应用层。6. 2.2有状态信息输出接口的消防设施可通过其接口接入用户信息 传输装置,将消防设施信息通过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经有线/无线网络 传输到应用层。6. 2.3无状态信息输出接口的消防设施可通过一般型信息采集装置 经有线/无线网络,将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通过用户信息传输装置 经有线/无线网络传输到应用层;或经集成型信息采集装置,将消防 设施信息直接通过有线/无线网络传输到应用层。6. 2. 4独立式探测报价装置可通过边缘计算网关直接接入城市级应 用层。6.3火

14、灾自动报警系统6. 3. 1应采集下列信息:a)火灾报警控制器的火灾报警、故障、屏蔽、关机/复位/自检等状 态信息;b)消防联动控制器的手动/自动、动作、故障、反馈、关机/复位/ 自检等状态信息;c)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剩余电流报警、线缆温度报警、故障电弧报 警、故障报警、控制器关机/复位/自检等状态信息;d)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报警、故障、控制器关机/复位/自检等 状态信息。6. 3. 2独立式探测报警装置应采集火灾报警和故障信息,采用电池供 电时,应采用低功耗设计,电池使用寿命不应低于3年。6.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4.1采集的信息符合下列要求:a)应采集高位消防水箱、转输消防水箱、减

15、压水箱和消防水池的水 位信息、水位异常报警信息;b)应采集消防水泵出水总管和各分区最不利点处压力信息、压力开 关动作信息和压力异常报警信息;c)应采集消防水泵启动/停止动作状态、故障状态信息,水泵控制柜 电源工作状态、手动/停止/自动工作状态;d)应采集高位消防水箱出水管上流量开关动作信息;e)应采集室内消火栓按钮的动作信息;f)应采集室外消火栓系统水压信息和压力异常报警信息;g)超高层建筑应采集消防信号阀启闭状态信息和消防引入管压力信 息,其他建筑宜采集消防信号阀启闭状态信息和消防引入管压力信 息。6 .4.2信息采集装置的性能符合下列要求:a)系统侧压力传感器量程宜为(0-2.4) MPa

16、,末端压力传感器量程宜为(0-1.2) MPa;b)水压信息采集装置的压力误差不应大于0. 02 MPa;c)水位信息采集装置的水位误差不应大于0. 02 m;d)当与信息采集装置连接的消防设施出现下列情况时,信息采集装置应能在100 s内准确识别,并在30 s内上传: 1)消防水箱(池)的水位异常;2)消防给水管网压力异常;3)消防水泵控制柜设置为非自动状态;4)消防水泵控制柜电源故障;5)室外消火栓系统的水压异常。6. 5自动喷水灭火系统6. 5. 1采集的信息符合下列要求:a)应满足6. 4. 1条第a)、b)、c)、d)和g)款的要求;b)应采集末端试水装置和试水阀的压力信息和压力异常

17、报警信息;c)应采集水流指示器、消防信号阀、报警阀、压力开关的工作状态 和动作信息。6. 5.2信息采集装置的性能应满足6. 4.2条第a)、b)、c)款的要 求和d)款第1)、2)、3)、4)项的要求。6. 6机械防烟和机械排烟系统6. 6. 1采集的信息符合下列要求:a)应采集风机控制柜手动/自动、启动/停止、电源和故障信息;b)应采集送风口、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和关闭的动作信号,电动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关闭的动作信号;c)宜采集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与走道之间、楼梯间与走道之间 的压差。6. 6. 2当与信息采集装置连接的消防设施出现下列情况时,信息采集 装置应能在100 s内准确识

18、别,并在30 s内上传:a)防排烟风机启动/停止异常信息;b)防排烟风机控制柜的工作状态为手动状态;c)送风口、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的开启、复位等状态异常。6.7 气体灭火系统应采集系统手动/自动工作状态、故障信息、系统启动/停止信息、紧 急停止信号、气体钢瓶压力或重量报警、压力开关动作信号等信息。6.8 其他消防设施6. 8. 1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固定消防 炮灭火系统采集的信息应符合第6.5条的规定。6. 8.2干粉灭火系统采集的信息应符合第6.7条的规定。干粉灭火 装置应采集压力开关动作信号,宜采容器的压力信息。6. 8.3建筑灭火器宜设置电子标签,并通过物联

19、巡查的方式,对其外 观、数量、压力、使用年限、灭火剂有效期、维修标示及设置位置状 况进行巡查。厨房设备灭火装置宜设置电子标签,并通过物联巡查的方式, 对其装置部件、外观标志、压力、灭火剂有效期进行巡查。6. 9视频监控系统6. 9.1宜采集下列信息:a)消防控制室值班视频信息;GB/T 26875. 3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3部分:报警传输网络通信 协议GB/T 26875. 4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4部分:基本数据项GB/T 26875. 8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第8部分:监控中心对外数据 交换协议GB/T 2818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 要求GB 29837

20、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GB/T 30269. 701信息技术传感器网络第701部分:传感器接口: 信号接口GB/T 31866物联网标识体系 物品编码EcodeGB 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257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 收规范GB 50440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技术规范GB 50462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GB/T 51243物联网应用支撑平台工程技术标准GB 5134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3术语和定义GB/T 5907. 1201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消防设施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火灾报警、灭火以及发生火灾

21、时用于人员疏散的b)消防疏散通道和疏散楼梯堵塞视频信息;C)安全出口视频信息;d)避难层视频信息;e)车库充电桩视频信息;f)消防登高场地视频信息;g)消防车通道视频信息;h)电缆井视频信息;i)超高层建筑停机坪视频信息。6. 9.2视频信息采集装置选用应符合GB/T 28181的相关规定。6. 9.3视频监控系统符合下列要求:a)应优先利用联网单位已有的视频监控信息;b)宜支持室内疏散楼梯及通道被占用报警、室外消防车通道被占用 报警;c)宜支持消防控制室人员在岗/离岗识别、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 识别;d)宜支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识别报警;e)宜支持火灾烟气识别和明火识别;f)当火灾自动报警

22、系统及控制设备动作时,宜联动相应部位的视频 监控图像。7系统传输设计1传输网络7.1.1 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通信传输网络应确保系统内、外部数据传 输交换的安全性,并应符合GB/T26875. 3 GB/T 26875. 8和GB/T 22239的规定。7.1.2 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通信传输网络优先专网,不具备条件的, 应加强信息安全防护。摄像头视频分析等带宽需求较大的场景应采用 专网。1. 1. 3传输网络可采用有线通信、无线通信或有线无线结合等多种传 输方式。有线通信宜采用以太网、PoE、RS485. CAN等;无线通信宜 采用蜂窝(4G或5G)、LoRa、NB-IoT. WiFi等通信方式

23、。7. 2传输协议与传输安全2. 1传感器的信号接口应符合GB/T 30269. 701的规定。7. 2. 2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及信息采集装置(集 成型)到应用支撑平台的传输协议应符合GB/T 26875. 3和附录A的规定。8. 2. 3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应用平台之间、应用平台与其他业务系统 之间的数据交换传输协议应符合GB/T 26875. 8和附录A的规定。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应通过身份认证、传输加密、数据校验等 方式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并应符合GB/T 22239的规定。8系统应用平台1 一般规定8. 1. 1城市级应用平台应符合GB 50440的规定,城市级应用支撑

24、平 台应符合GB 50440和GB/T 51243的规定。8. 1.2联网单位级应用平台性能要求如下:a)当应用支撑平台的设计接入容量超过1000个联网单位时,平台 至网络运营商之间的通信链路宜采用物理独立的2个或以上路由, 数据宜异地备份;b)应满足各平台应用的流量冲击要求,并能根据业务发展规模及业 务特性进行分级;c)应具备对各类应用端到端的QoS保障能力、策略控制能力和故障 自愈能力,应能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可通过网络资源调度、对不同优 先级的用户提供不同的服务质量;d)应支持各种场景下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信息采集装置、各类终端 (/接入网关)的安全接入,对其进行认证、鉴权,并提供链接配置信

25、息;e)宜具备海量终端的地址管理、拓扑管理等功能,宜同时支持IPv4 和 IPv6。8. 2城市级应用平台2. 1应符合GB 50440关于系统应用平台的规定。8 . 2. 2应支持与火灾报警信息、建筑物基本信息等数据与灭火救援和 指挥平台对接。9 .2.3应支持远程人脸识别、远程应答等远程查岗功能。1.1.1 2.4应支持对联网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社会公众等参与方进 行信用管理。8.2.5 应能查看、统计分析区域内联网单位的消防设施运行状态。8.2.6 应能查看区域内联网单位的火灾风险,并在地图显示。8 . 2.7应生成区域内火灾事故数据库,并应定期进行区域火灾风险形 势分析。9 .2.

26、8应能为联网单位、社会公众提供在线消防知识培训等服务。8. 3联网单位应用平台应能接收并显示本联网单位消防设施实时运行状态信息。8. 3. 2接收到本单位火警、故障、异常信息后,应有声音提示和文字、 图形显示,应具有在线火警确认和取消、故障与异常确认和恢复功能, 并应对处理全过程进行记录和跟踪。1.1.1 3. 3应能支持联网消防设施自动巡检功能,巡检过程中根据维保内 容下发动作指令,监测设施状态信息,并生成巡检报告。自动巡检操 作需由专业人员进行负责。8.3.4 应能录入故障信息,并具有故障处理自动分配、追踪、归档。8.3.5 应有联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8. 3.6应能录入、修改、上传和

27、查询本文件规定的联网单位消防安全 管理信息。8 . 3.7应支持移动端巡查功能,且具有管理巡查路线、巡查点位、巡 查实现,并能通过定位、文字、录音、照片、视频方式记录巡查情况 和查询本单位历史巡查信息。9 .3.8应支持远程人脸识别、远程应答等远程查岗功能。8. 3. 9应能依据值班员历史巡查、查岗数据对值班员的履职情况进行 查询和统计。8. 3. 10应能接收各级监管平台下发的通知、通告信息,并有声音和 文字提示。9. 3.11应能依据超高层建筑设计使用年限、建筑设备设施情况,制 定超高层建筑运行维护检查方案。9.1. 12应能实现对消防维保情况的第三方监管,确保维保计划有效 实施。维保计划

28、未按计划实施应能进行提示。8. 3.13应能根据本单位的消防设施运行状态、维保情况、值班情况 等,对联网单位消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并生成分析报告。应能查询 历史报告。8. 3. 14应能查询本单位的历史火警、故障、设施异常等信息,并形 成月度、季度和年度统计报表。8. 3. 15应支持查看本单位信用评级。9. 3. 16应支持移动端访问。宜通过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实现消防控制室远程操作,且远 程操作优先级应低于消防控制室操作优先级。9系统施工1 一般规定9.1.1 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或资格,应按照设计要求编写施工 方案,施工现场应有健全的施工管理体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 理单位应按照附

29、录B的规定开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9.1.2 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施工前应具备下列条件:a)设备布置平面图、系统图、网络拓扑图、网络布线连接图等技术 文件;b)设备对外输出接口技术参数、通信协议等技术文件;C)系统安装调试方案。9.1. 3施工过程中需临时停用消防设施时,施工单位应制定有效的安 全措施和专项应急预案。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a)校对、审核图纸,并复核是否与施工现场一致;b)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进行交接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再进 行下道工序;隐蔽工程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c)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开展施工过程质量检查,并应按照表C. 1 填写

30、;d)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对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安装质量进行全 数检查,并按有关专业调试规定进行调试,并应按照表C.2填写; e)调试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验收,验收合格后应向建设单位 提出书面验收申请。9. 1.5监理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质量控制 资料验收,并应按附录D填写。建设单位应组织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并应 按附录E填写。9. 1.7有爆炸危险性的场所,系统的布线和部件的安装应符合GB 50257的相关规定。9. 2进场检验9. 2.1设备、材料及配件进入施工现场应具有清单、使用说明书、质 量合格证明文件、国家法定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等文件,且规格、

31、参 数应符合设计要求。9. 2. 2传感器的设计参数应满足设计要求,产品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 和行业标准。9. 3安装施工9. 3. 1消防物设施联网系统布线安装应符合GB 50116的规定,防雷 接地安装应符合GB 50116和GB51348的规定。9. 3.2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设备的安装符合下列要求:a)无线通讯设备在安装前,应使用信号测试设备检查安装点的无线 网络信号强度,且测试点与安装点之间的距离宜不超过200 mm,安 装点无线网络信号强度应高于设备无线信号接收灵敏度,对超高层建 筑应留有至少10dB裕量,对其他建筑宜留有至少10 dB裕量; b)设备应安装牢固,并应留有检查、维护的空

32、间,便于人员操作; c)设备连线应连接可靠、捆扎固定、排列整齐,不得有扭绞、压扁 和保护层断裂等现象;d)压力传感器、流量传感器与消防给水管道连接处应无渗漏;e)消防给水管道上设置的压力传感器应在系统管道上接出支管或利 用原有压力表的连接支管,支管的长度宜不大于500 mm,并应设置 检修阀门;f)视频采集终端应安装在视角宽阔、无阻挡的位置;g)应按表E.2填写安装位置信息,并应在安装位置设置包含设备编 号和设备名称的明显标识。9. 3. 3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使用的软件涉及第三方版权时,应具有软 件使用(授权)许可证。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宜采用云部署,采用本地化部署时,应用 支撑平台施工宜符合G

33、B 50462的规定。10系统调试与验收1系统调试10. 1. 1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应在施工完成后,正式投入使用前进行 系统调试。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调试前应具备下列条件:a)系统各设备和平台软件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毕;b)系统中各用电设备分别进行单机通电检查,并检查合格;c)制定调试和试运行方案。10. 1. 3系统调试应包括下列内容:a)用户信息传输装置;b)信息采集装置;c)消防水泵信息监测装置;d)防排烟系统信息监测装置;e)系统运行平台。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调试和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a)模拟一起火灾报警,并检查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接收火灾报警信息 的完整性;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在10 s内按规定的通信

34、协议和数据格 式将信息通过报警传输网络送达到消防设施物联网数据应用平台;b)模拟建筑消防设施的各种状态,并检查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接收信 息的完整性;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在20 s内按照规定的通信协议和数 据格式将信息通过报警传输网络送至消防设施物联网数据应用平台; c)同时模拟一起火灾报警和一处建筑消防设施运行状态改变,并检 查消防设施物联网数据平台接收信息的顺序是否体现火灾报警优先 的原则;d)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进行自检操作,并报告自检情况;e)采用秒表计时方式全数检查。10.1. 5信息采集装置的调试和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a)与信息采集装置连接的消防设施触发火灾报警后,信息采集装置 在3 s内准确

35、识别并上传;b)消防设施运行数据信息与实际测试的数值一致;c)消防设施运行数据按照规定的通信协议和数据格式上传至应用支 撑平台,并满足时限要求;d)采用秒表计时方式全数检查。10.1.6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信息采集装置的 调试和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a)水压信息数值与机械压力表数值一致;b)检查设备数据发送端口、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c)查询数据库,并校验给水信息采集传感器设备水压数值、设备号 等相关信息是否成功发送并写入数据库;d)模拟水系统管网压力变化和水压过低报警,检查信息采集装置接收、传输信息的完整性,检查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识别、上传信息;e)模拟消防水箱(池)的水位变化

36、和水位过低报警,检查信息采集 装置接收、传输信息的完整性,检查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识别、上传信 息;f)设置消防水泵控制柜为手动启动状态,检查信息采集装置是否在 规定时间内识别、上传信息;g)模拟消防水泵控制柜电源故障,检查信息采集装置是否在规定时 间内识别、上传信息;h)模拟室外消火栓压力异常,检查信息采集装置是否在规定时间内 识别、上传信息;i)启动末端试水装置或试水阀,检查信息采集装置是否按要求进行 信息上传;j)采用秒表计时、信息核对方式全数检查。10.1.7 防排烟系统信息采集装置的调试和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a)检查传感器设备数据发送端口、地址等信息是否正确;b)查询数据库,校验排烟系统

37、信息采集传感器设备压差数值、设备 号等相关信息是否成功发送并写入数据库;c)设置机械防排烟风机控制柜为手动启动状态,检查信息采集装置 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识别、上传信息;d)模拟送风口、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和关闭,检查信息采 集装置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识别、上传信息;e)模拟电动防火阀和排烟防火阀关闭,检查信息采集装置是否在规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防烟排烟系统以及 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防火分隔设施、安全疏散设施等固定消防系统 和设备。3. 2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通过感知设备,按照约定协议,连接消防设施、人、系统和信息资源, 实现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的采集、

38、传输、交换、 存储、汇聚和处理的信息系统。3. 3应用支撑平台通过有线/无线网络接入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 息,实现消防信息集中处理、存储、传输、交换、管理和分析,并能 为各应用平台提供数据服务的信息系统。3. 4应用平台利用应用支撑平台汇聚的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 息,为不同用户提供应用服务的信息系统。3. 5联网单位对接入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消防设施负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单 位。3. 6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设置在联网单位,通过有线/无线网络与应用支撑平台进行消防设施 运行状态信息传输的装置。3. 7信息采集装置集成传感器件获取消防设施运行状态信息的装置。定时间内识别

39、、上传信息;f)启动机械防烟排烟系统,检查信息采集装置是否按要求进行信息 上传;g)采用信息核对、直观检查方式全数检查。10.1.8 视频信息采集装置的调试和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a)检查视频采集终端视频清晰度是否满足要求;b)检查室内消防疏散楼梯及通道被占用、室外消防车通道被占用、消防控制室人员在岗/离岗等视频图像分析功能是否满足要求;c)检查视频采集终端本机循环存储功能,实时存储视频图像时间是 否满足要求;d)应检查视频采集终端视频流、像素帧等控制情况,在支持发起指 令后的3 min内发回现场实时的一秒一帧、连续5帧视频流关键帧 或等效照片;e)通过域名远程查看实时视频采集情况;f)采用秒表

40、等仪表和直观检查方式按30%数量进行抽查,且不少于 2件。10.1.9 运行平台的调试和测试应符合下列要求:a)通过Web端和手机APP端分别访问系统,根据各应用平台说明 书进行操作,并校验平台软件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及数据准确性; b)模拟消防设施的火警、故障,对应用平台通知方式进行验证,并 进行完整的处理流程测试;c)按本文件第8章规定的平台设计功能对平台进行验证;d)采用操作使用的方式全部检查。10. 1. 10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在各项功能调试后应进行试运行,试运 行时间不应少于1个月。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调试记录应形成技术文档,保存备 查。10.2系统验收10. 2.1系统竣工后,应由

41、建设单位组织工程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应 投入使用。10. 2.2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验收不合格的应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 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不应少于1个月,复验不合格的,应再次整 改并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10. 2.3系统验收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a)竣工验收申请报告;b)系统设计文件、工程(项目)合同、设计变更通知书、平台软件 使用(授权)许可证;c)系统设备清单、产品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d)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调试报告;e)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f)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g)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h)质量控制检查资料。10. 2.4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工程验收应按附录

42、D的要求填写。10. 2. 5试验或检查的次数应符合下列要求:a)设备功能验收试验1次;b)平台功能验收检查1次;c)各项通信功能验收进行3次通信试验;d)系统集成功能验收试验2次。10. 2.6消防设施物联网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a)消防设施的接入符合第5章的规定;b)消防设施信息接入符合第6章的规定;c)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消防水系统信息采集装置、防排烟系统信息 采集装置、其他信息采集装置等数据发送正常;无线信号强度正常。10. 2.7应用平台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a)应用平台接收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消防水系统信息采集装置、防 排烟系统信息采集装置、其他信息采集装置等数据正常,平台数据显 示及

43、相关功能正常;b)具有远程控制功能的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消防水系统信息采集装 置、防排烟系统信息采集装置、其他信息采集装置等远程控制功能正 常,反馈信息正常;c)移动端数据显示及相关功能正常。11运维管理1 一般规定11.1.1 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投入使用后应进行运行维护管理。11.1.2 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应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单位承担,运行维护单位的技术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能力。11. 1.3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正式运行后,应每日24 h不间断运行, 不得随意关闭系统。当因故障或维护需要停用系统时,应提前向城市 级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提出申请。11 . 1.4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运行

44、维护的技术文档应满足GB 50440 的规定。12 .1.5对于仅安装有独立式探测报警装置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宜由 建设单位和设备供应商负责后期运行维护。11.2 运行管理.2.1联网单位应按附录F的要求对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进行定 期巡查检查。11. 2. 2当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发生变更时,联网单位应及时进行更新。12. 2. 3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网络应满足消防设施物联网设备在线监 测要求,当出现意外中断时,应及时处理。13. 2.4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软硬件设施的安装、调试、排除故障 等应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拆卸、安装任 何软硬件设施;2. 5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管理人员应

45、严格监督数据库使用权限、 用户密码使用情况,并宜定期更换用户口令密码。11.3 维护管理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维护管理应按附录F的要求进行,并 应符合GB 2520k GB 29837的规定。11. 3. 2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的消防地理信息应及时更新。11. 3, 3联网单位应及时更换使用周期超过产品说明书标识寿命的设 备组件。11. 3. 4消防物联网系统平台服务商应按下列要求定期维护数据库和 软件平台:a)每日汇总未接入设备、报警和故障情况,并及时通知联网单位; b)每月检查数据库使用情况,必要时宜对存储空间进行扩充。注1:运行状态信息包括并不限于压力、水位、流量、位置、音视频 等信息。注2

46、:信息采集装置分为一般型和集成型两类。一般型信息采集装置 需配接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上传信息,集成型信息采集装置自身具有信 息传输功能。3. 8消防水系统信息装置用于采集、交换消防给水、消火栓、水灭火系统中感知水压、流量、 水位等的信息采集装置。注:消防水系统信息装置包括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液位监测装置、末 端试水监测装置、管网水压监测装置等。3. 9防排烟系统信息装置用于采集、交换消防机械防烟和机械排烟系统或设施中感知风压和阀 门启闭状态的信息采集装置。注:防排烟系统信息装置包括压差监测装置、阀门启闭状态监测装置 等。3. 10消防水泵信息监测装置能够实时获取消防水泵的启/停、手/自动、电源和故障

47、的状态信息,并能通过网络进行数据传输的信息采集装置。3. 11消防风机信息监测装置能够实时获取消防风机的启/停、手/自动、电源和故障的状态信息, 并能通过网络进行数据传输的信息采集装置。3. 12物联监测采用物联网技术,依据相关标准,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测试性的检 查、检测和监视,并将数字信号上传。3. 13物联巡查采用物联网技术,防火巡查人员按照预先设定的路线对消防设施的各 巡查点进行巡视,对消防设施进行直观检查。3.14独立式探测报警装置独立式感温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独立式可 燃气体探测器、独立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无线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的统称。4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

48、于本文件。APP:(手机)应用软件(application)BIM: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CAN:控制器局域网络(controller area network)FioT :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internet of things for fire facilities system)loT:物联网(internet of things)IPv4:互联网协议第 4 版(internet protocol version 4)IPv6:互联网协议第 6 版(internet protocol version 6)LoRa:远距离无线电(long range radio)NB-IoT:窄带物联网(narr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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