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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基 础性工作。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推 进全县法治乡村建设,增强基层治理效能,打牢全面依法治县坚实基 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甘南州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精神, 结合县情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 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 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 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实施乡村振兴
2、战略的总体要求,坚 持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自治法治德治 “三治”融合,坚持从实际出发,以推进乡村依法治理为抓手,以增 强农牧村干部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健全完善乡 村治理体系,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探索开辟法治护农、 法治强农、法治兴农的XX法治乡村建设之路,引导农牧村干部群众 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为推进社会治 理现代化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奠定坚实的基层基础。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坚责任单位: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 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
3、县教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 县民政局,州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 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融媒体中心,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党委、 政府完成时限:每年开展长期坚持14 .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 “谁服务谁普法” “谁主管谁负责”,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和指导目录, 深入宣传乡村振兴、乡村治理、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交通安全、安 全生产、治安管理、土地承包、婚姻家庭、金融诈骗等与群众生产生 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惠农利民政策。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 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
4、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 州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水务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 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每年开展长期坚持15 .做好以案释法工作。加强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 等以案释法工作,大力运用媒体庭审直播、群众旁听庭审、案件宣讲 等有效方式,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法治宣 传教育贴近百姓、贴近生活。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党 委、政府完成时限:每年开展长期坚持16 .抓好日常涉农法治宣传。结合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制 宣传教育月、民族团结进步月等时间节点,充分利
5、用重要节点、重点 时段、重点地区,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法律进家庭、普法基层行等普 法惠民服务和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发挥农牧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 员、普法志愿者队伍等作用,开展农牧村社区日常法治宣传教育,实 现农牧村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精准化。推动落实大众传媒 普法责任,协调指导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在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 益广告,积极引导乡村法治风尚。加大农牧村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力 度,加强农牧村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配备。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 村局,县教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州生态 环境局xx分局,县水务
6、局,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 局,县融媒体中心,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党委、政府17 .加强农牧村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把法治文化阵地纳入乡村振兴 规划,建好用好法治文化阵地。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普法功能,推进乡村法治广场、法治长廊、 农家法治书屋等阵地建设,提高农牧村法治文化阵地的建设率、利用 率和覆盖面。实施法治文化“一地一品”工程,充分挖掘传统文化、 生态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文化、乡土文化等蕴含的法治元素,编写 创作具有xx乡村特色、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作品,加大法治文 化作品宣传推广力度,发挥法治文化引领熏陶的作用。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
7、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民政局,县 自然资源局,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每年开展长期坚持18 .加强农牧村干部队伍法治培训。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 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培训,建立完善村干部任前 法治培训制度,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基层事务,化解矛 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19 .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重点培养一批以村“两委”班 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老党员、老干部、驻村 帮扶队员、创业致富带头人等
8、为重点的“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法 律明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化解矛盾纠纷、参与社 会治理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每年开展长期坚持(五)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20 .健全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甘南州委 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 设的实施方案,推动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提 档升级,规范化建设甘肃“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甘 肃藏汉双语法网,推行“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完善服务功能, 提高服务
9、能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智能化、信息化供给水平,形成 “线上”“线下” 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21 .强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统筹乡镇司法所和农牧村公共法律服 务工作室服务资源,发挥法律服务热线、网络作用,为农牧村群众提 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指引、预约受理、交办转办等便捷高效 的公共法律服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向农牧村延伸。充分发挥公 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乡村治理 的作用,形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的有效补充。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每年开展长期坚持22 .加强乡村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深
10、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规 范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保障服务经费,为农牧村基层组织和人 民群众处理涉法事务提供专业优质、便捷精准的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每年开展长期坚持23 .加强涉农法律援助工作。全面落实甘肃省法律援助条例, 做好与农牧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事项的法律援助,开展贫困户“法律 体检”行动,完善农牧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法律关爱服务体系, 健全残疾人法律帮扶制度等,对有法律服务需求的群众主动开展法律 援助,保障援助经费。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妇联,县残 联,各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每年开展
11、 长期坚持(六)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机制24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源治理,畅通和规范 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 处化解综合机制,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 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有效防止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和个人极端事 件、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继续推行县级领导干部定期大接访大下访和 包案制度,有效解决信访积案和群众合理诉求。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每年开展长期坚持25 .强化对调解工作的指导。依法规范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12、完 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基层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庭对人民调解 工作的指导,依法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提高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率和 履约率。落实人民调解三项经费和“以案定补”制度,开展“枫桥式” 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创建活动,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 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中的主渠道作用。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法院,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完成时限:每年开展 长期坚持26 .加强调解队伍建设。积极发展乡村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 对人民调解员法律政策、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支持和 引导乡村民间力量参与调解。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加强对 律师调解工作室、个人调解
13、工作室建设指导力度。整合矛盾纠纷化解 资源力量,促进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有机衔接。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党 委、政府完成时限:每年开展长期坚持(七)深化平安乡村建设27 .强化农牧村综合治理。建立健全农牧村治安防控体系、公共安 全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加强基层群防群 治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完成时限:每年开展 长期坚持28 .深化平安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平安乡镇、村(社区)、单位和家 庭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推进“雪亮工程”,探索建立“互联网+网 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
14、细化水平。开展农 牧村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净化社会环境。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完成时限:每年开展长期坚持29 .加强村(社区)和学校警务建设。推行“一区一警、一村一户 长”“一校一辅警”制度,开展智慧农牧村警务建设。推进社区民警 进村社区“两委”班子,推动社区警务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推进学 校辅警参与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进一步提高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有效 维护校园正常秩序。公安派出所依靠基层党组织,发动城乡社区力量, 开展治安巡逻、邻里守望等平安守护行动。探索开展“网格化管理+ 乡村治理”工作,延伸乡村治理触角,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 人参与
15、、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科局,县民政局完成时限:每年开展长期坚持30 .加强重点人群监督管理。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等特殊人群的教育监 督和服务管理。加强乡村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经常性社会心 理服务机制。推进“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村(社区)”创建,夯实预防 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基层基础。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 县卫健局,县教科局,团县委完成时限:每年开展 长期坚持(八)推进乡村依法治理31 .深化农
16、牧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 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建 立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制度。落实村“两委”成员任职资格 县级联审机制,依法依规开展村级组织换届。深入推进“四抓两整治” 活动,通过抓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抓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抓基 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抓基础保障工作和大力整治软弱涣散村党组 织、大力整治党员信教和涉黑涉恶问题,增强农牧村基层党组织的战 斗力、凝聚力,提高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32 .健全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强化村民委员会自治功能,依
17、法开展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 畅通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渠道。落实村规民约审核备案制度,健全村 规民约落实执行机制,发挥村规民约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全面推行 村级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制度,健全村级议事协商机制,推进村 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按照甘肃省村务公开规范甘南州农牧 村服务型党组织工作规范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党务、村务、财务, 进一步提高村务公开的制度化水平。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 各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每年开展长期坚持33 .提高乡村德治水平。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作 用,深化
18、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大创建行动”,广泛开展道德讲堂、 道德评议活动,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开展“好 婆婆”“好媳妇” “好她婢”、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文明家庭、星级 文明户等选树创建活动,引导农牧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 勤俭持家。建立健全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利用农牧村大喇叭、道德“红 黑榜”等形式,引导农牧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 高。持续开展治理高价彩礼推进移风易俗行动,整治婚丧大操大办、 厚葬薄养和封建迷信等不良习俗,培育文明新风。持农牧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加强农牧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 挥农牧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
19、法治 乡村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群众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主 体地位,做到法治乡村建设为了群众、依靠群众,过程群众参与、效 果群众评判、成果群众共享,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安全感。(三)坚持法治与自治、德治相结合。以自治增活力、法治强保 障、德治扬正气,促进法治与自治、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四)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乡镇各村自然环境、经济状况、 人口结构、风土人情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开展法治乡村建设,着力 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实现法治乡村建设效益最大化。三、总体目标到20xx年底,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层执法质量 明显提高
20、,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乡村治理法治化水 平明显提高,农牧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建设实现数量和质量达标, 农牧村法治文化阵地实现全覆盖,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 全覆盖,行政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达到50%以上。到2035年,基本实 现农牧村干部带头依法办事,人人尊法守法;乡村安全感不断增强、 违法犯罪率持续下降;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乡 村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乡风文明达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各乡镇党委、政 府完成时限:每年开展 长期坚持34 .加强乡村小微权力监督。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整
21、合县、乡、村三级监督力量,发挥乡镇纪委专责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 的职能作用,全程监督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建立健全村干部廉政档案, 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和约谈提醒。大力开展农牧村基层微腐败整治, 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牧民利益 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规范 村级会计核算监督,建立健全“三资”监管平台。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 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每年开展长期坚持35 .依法管理农牧村宗教事务。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 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一廊一区一带”行动,开展和
22、谐寺院创建和 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不断提升农牧村宗教事务依法管理水平。 落实宗教教职人员学法制度,加强信教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制止非法 宗教活动,防范邪教向农牧村渗透,防止封建迷信蔓延,构建新时代 宗教事务管理体系,促进农牧村宗教和睦、社会和谐。牵头单位:县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每年开展 长期坚持36 .发挥群团组织作用。发挥工青妇、法学会等群团组织、社会组 织在联系动员群众参与乡村治理中的作用,加强对农牧村环境污染、 村容村貌、高价彩礼、乡风文明、命案防控、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 等重点问题的依法治理。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党委
23、、政府完成时限:每年开展长期坚持(九)加强基层基础建设37 .推动党管政法工作向基层延伸。配齐配强乡镇政法委员,加强 对政法委员的培训,发挥政法委员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按照“六 有”(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制度、有流程)标准,推 进乡镇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村(社区)综治中心作用,深化 网格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有效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向网格、家庭延伸。 统筹推进基层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检察室、司法所建设,夯实基 层依法治理基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党 委、政府完成时限:每年开展 长期坚持38 .加强乡村综治平台建设。依托综治信息系统,不断完
24、善协作配 合、精于高效、便民利民的实体化工作平台功能,建立健全首问负责、 协作配合、工作例会、情况报告、应急联动、网格化管理和考核评价 等制度,提供信访接待、人民调解、劳动争议调解、人口管理、政策 法律、心理咨询等“一站式服务”。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党 委、政府完成时限:每年开展长期坚持39 .加强乡村智慧司法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 技术,推进乡村“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围绕法治乡村建设需要 和群众需求,提供信息化、智能化科技支撑和精准化精细化的法律服 务。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
25、每年开展长期坚持40 .加快乡村网上政务体系建设。加快乡镇网上政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移动端的推广使用,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和便 民服务网络,推行“最多跑一次”“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等便 民举措,实现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事务等“掌上学”“掌上问” “掌上办”,让农牧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办事、办成事。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 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每年开展 长期坚持(+)深化法治乡村示范建设41 .强化典型示范。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为牵引,制 定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考评办法,提高示
26、 范创建质量,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科学化、制度化、 规范化,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每年开展长期坚持42 .强化动态管理。探索建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第三方评 价机制,定期对已获得“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进 行复核评估,对复核不合格的取消“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 完成时限:每年开展长期坚持43 .强化能力提升。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普法骨干培训, 提高村干部建设法治乡村的能力,提升示范建设工作水平。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民
27、政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每年开展 长期坚持五、有关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法治乡村建 设的组织保障,高度重视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 工作条例要求,把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县和乡村振兴的基 础工程来抓,纳入农牧村改革发展总体布局和法治建设总体规划,落 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重要职责,及时制 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靠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法治乡村建设有序推进、 落地见效。(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 同的法治乡村建设工作机制,健全县委全面依法
28、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牵 头抓总,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政法、公安、农业农村、民政、 法院、检察院、司法等部门参与的协同运行机制,采取召开联席工作 会议、集中办公办案、专项督导检查、定期提醒告示、重点督办约谈 等措施,提高法治乡村建设的整体水平。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 主动认领任务,积极发挥作用,高质量高标准做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三)加大保障力度。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要将法治 乡村建设纳入法治建设考评体系,作为高质量发展考评的一项重要指 标。会同财政部门将法治乡村建设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经费保障, 建立正常增长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统筹利 用好现有经费渠道,结合
29、优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和管理需要,加大对 法治宣传平台阵地、司法所和公共法律服务站(室)及“12348”公共法 律服务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的专项投入。(四)务求工作实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尊重群众意愿, 维护群众利益,引导群众支持和参与法治乡村建设,切实减轻基层负 担。要强化督促检查,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培育、选树、宣传法治乡 村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先进典型作用,推动我县法治乡村 建设创新发展。到新高度,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开创新局面,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基本实现现代化,法治乡村基本建成。四、主要任务和措施(一)加强涉农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和能力建设1 .加强涉农制度建设。围绕乡村振兴
30、战略实施过程中面临的新情 况、新问题,健全完善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支持保护生态 环境、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制度建设。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州生态环境局XX分 局完成时限:每年开展长期坚持2 .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体制机制。完善党委领导、人大 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格局,落实规范性 文件起草、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策、备案等工作制度。牵头单位: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完成时限:每年开展3 .加强涉农领域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涉农法律法规规章开 展涉农规范性文件清理,持续推动涉农规范性
31、文件“健身瘦身”。加 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涉农规范性文件在优化营商环 境,维护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整体效能。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完成时限:每年开展长期坚持(二)规范涉农行政执法4 .深化农牧村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细化完善已出台改革政策的配 套措施,积极推进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 系,整合力量,加强乡镇综合检查与县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做好日 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调调查取证等工作。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 州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党委、政
32、府完成时限:每年开展 长期坚持5 .加强执法制度建设。细化完善农业综合执法事项指导名录、执 法手册,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执法人员证件管理,严格执行持证 上岗、亮证执法。完善行政执法评价和考核监督等制度,制定执法权 责清单和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完善农业行政执法内部、层级和外部监督机制,建立领导干部违法违 规干预执法活动或插手具体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社会监 督员制度、责任追究和尽职免责制度。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每年开展长期坚持6 .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制定完善执法人员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 划,
33、在岗执法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30学时,新进执法人员每年 培训时间不少于60学时。组织开展执法技能竞赛、“执法标兵”评 选等活动,大力推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和示范窗口创建。执 法装备建设经费、罚没有毒有害及其他物品处置经费等纳入县级财政 预算。加快全国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平台等执法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以 “一部手机办事通”、“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等为载体推进乡镇政务便 民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全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各 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每年开展 长期坚持7 .强化农牧村市场监管。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村级协管员
34、队伍建 设,推进网格化监管。积极推进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立足重点 地区特色农业和乡镇企业,强化涉农商标、地理标志保护。强化有机 肥等农资产品质量监管,加大涉农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查处 制假售假侵权等各类违法行为。完善涉农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 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 管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供销社,各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每年开展长期坚持(三)强化乡村司法保障8 .完善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推动司法深度参与乡村治理,畅 通司法便民“最后一公里”。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因地制宜推广下沉, 实现巡回法庭、车载法庭、诉讼立案、诉求
35、反映、法治宣传、法律服 务等“一站式”便民服务,减少群众特别是边远农牧区群众的诉累。 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政法部门大数据办案 平台、移动微法院、“12309”检察服务平台、“数字法治智慧司法” 等信息化平台建设,拓展利用移动端提供服务的新形式。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乡镇党 委、政府完成时限:每年开展长期坚持9 .做好涉农案件办理工作。推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 依法妥善办理涉农纠纷案件,依法打击和处理破坏农牧村生产经营、 经济秩序、环境资源、侵占农牧村集体资产、侵犯农牧民土地承包经 营权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和惩治农
36、牧村严重刑事犯罪、黑恶势 力及其“保护伞”、邪教组织,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 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加大对拐卖妇女儿 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农牧村社会和 谐稳定、农牧民安居乐业。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司法 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各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每年开展长期坚持1。.加大对涉农案件执行和法律监督力度。健全完善多部门沟通合 作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执行强制措施,解决涉农案件执行中存 在的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查、难变现和惩戒措施难奏效等问题, 切实维护当事人的申诉
37、权益,营造良好农牧村诚信环境。加大涉农案 件执行和对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力度,做好涉农民事、行政、刑事案件 的法律监督工作,重点监督涉农问题虚假诉讼、虚假执行和违法评估、 拍卖、处置等行为,依法保障农牧民合法权益。开展涉农领域公益诉 讼检察监督活动,围绕农牧村人居环境改善、食用农产品安全、文物 景观保护等领域,重点办理农牧村生活垃圾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污 染、农业面源污染、饮用水安全、食用农产品生产、滥食野生动物以 及农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古村落保护等公益诉讼案件,加大对涉农 领域中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法行为惩治力度。探索生态环 境司法修复机制,形成乡村生态保护法治保障合力。牵头单位:县委
38、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农业 农村局,州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党委、政府完成时限:每年开展长期坚持11 .加强司法救助工作。推进困难群众执行救助体系建设,完善对 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与标准。加大刑事 司法救助力度,对生活困难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依法及时给予司法救 助。加大涉农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 责。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每年开展长期坚持12 .加强涉农司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双语法官、检察官、律师 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等队伍建设
39、,保障农牧民群众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县人社 局完成时限:每年开展长期坚持(四)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13 .多层次开展农牧村主题普法活动。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 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服务大局普法行”“扫黑除恶”等主题法 治宣传和党内法规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宪法进万家”“法律进乡村” “送法进农牧户”“进宗教场所”、“进学校”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 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扩大宪法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深入开展 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引导群众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 责任。加大传染病防治法等涉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引导群众支持依法防控,参与依法防控。切实提高农牧民群众法治意 识和法律素养。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