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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部平安消费责任制治理方法的通知2005年6月13日 大唐集团制200568号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本部各部门:现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部平安消费责任制治理方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部平安消费责任制治理方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部平安消费责任制治理方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标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本部各级领导及部门的平安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亲密配合,共同做好集团公司平安消费工作,依照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
2、部。第三条 各级行政正职是本企业和部门的平安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平安消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级行政副职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平安第一责任人,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平安消费工作负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第四条 各部门、各级人员都应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对平安工作亲密配合,互相支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各项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平安工作。第五条 落实平安消费责任制坚持职责清楚、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职责,在平安消费方面做出突出奉献的,给予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渎职造成事故的,按照责任划分,给予处分。第六条 集团公司本部对集团公司直属企业承担平安消费监视治理职责;相关职能
3、授予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承担相应的平安消费监视治理职责;集团公司本部对集团公司子公司所属发电企业的平安消费承担监视、指导和协调的职责。第二章 平安消费责任制第七条 总经理的平安职责总经理是集团公司系统的平安第一责任人,对集团公司系统的平安消费负全面领导责任。(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 (二)审批集团公司平安消费目的、有关平安消费的规章制度、集团公司严重事故应急预案;(三)建立、健全集团公司本部各级领导、各部门平安消费责任制,并监视贯彻落实;(四)负责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平安消费保证体系和平安消费监视体系,推进两个体系协调、高效运作;(五)负责正确
4、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平安与质量、平安与进度、平安与效益的关系,保证集团公司不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企业的平安根底,保证消费一线职工思想稳定;(六)在装备基层企业有关领导和公司本部部门有关负责人时,把平安消费业绩作为调整、任免的主要条件之一,并把平安消费业绩作为其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的领导签署平安消费责任书;(七)经常深化基层企业,检查指导平安工作;每半年主持召开一次集团公司平安委员会会议,处理平安消费中的严重咨询题和带有倾向性的咨询题;(八)按照有关规定,对重、特大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并如实汇报上级平安治理部门。第八条 分管消费副总经理的平安职责分管消费副
5、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集团公司消费平安工作,并承担消费平安领导责任。(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年度平安消费目的、工作重点,经总经理审批后负责施行;(三)强化平安消费保证体系,负责健全集团公司系统消费指挥系统,完善平安消费责任制,健全平安治理制度;(四)充分发挥平安监视体系的作用,完善平安监视手段,经常听取平安消费工作汇报,支持安监部门履行本人的职责和职权;(五)每年组织召开一次集团公司平安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历、表彰奖励先进、布置平安消费工作;(六)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有关部门参加的平安分析会,研究处理平安消费中存在的咨询题,布
6、置相关部门共同完成重点平安工作,检查、部署集团公司系统平安消费重点工作;(七)负责布置集团公司系统的平安大检查,经常深化基层企业,理解平安消费和各项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分析平安消费中的严重咨询题或带有倾向性的咨询题,并催促整改落实;(八)按照有关事故调查的规定,参加或主持直管企业严重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峻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九)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审批上报事故报告,对事故报告的及时性、精确性、完好性负领导责任;(十)积极推进平安质量标准化,推进清洁消费工作,探究平安消费新的治理方式和手段,建立平安消费的长效机制。第九条 分管基建副总经理的
7、平安职责分管基建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集团公司基建工程的平安工作,并承担基建平安领导责任。(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基建工程年度平安消费目的、工作重点,经总经理审批后负责施行;(三)负责布置集团公司系统对建立工地的平安大检查,经常深化基建工程施工现场,理解平安消费和各项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分析平安消费中的严重咨询题或带有倾向性的咨询题,并催促整改落实;(四)参加集团公司定期召开的平安分析会;听取基建平安治理部门关于基建平安的工作汇报,及时协调处理平安工作中存在的严重咨询题;(五)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建立中,催促有关部门
8、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平安与工业卫生设备与主体工作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六)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或主持直管工程公司工程建立的严重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性质严峻或典型的事故,应及时掌握事故情况,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七)催促有关部门监视工程公司认真落实电力工程平安措施补助费的计列与使用。第十条 其他副总经理的平安职责协助总经理分管分工范围内与平安有关的工作,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一)领导所属职能部门,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二)经常深化基层企业,理解平安消费情况,检查所属部门平安职责的履行情况;(三)参加集团公司的重要平安活动,审
9、议平安消费制度及奖惩方法;(四)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经理,应催促职能部门制定出合理的薪酬和奖惩制度;催促职能部门监视直管企业为新建、扩建工程及时培训、装备合格的各类消费预备人员;催促职能部门严格执行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治理有关规定;(五)分管财务工作的副总经理,负责调配资金,确保平安消费重点工程费用及平安奖励资金及时到位;(六)分管计划开展工作的副总经理,在组织编制年度综合计划时,要把平安消费纳入企业改革开展的总体规划和部署之中,做到统一规划、同时部署、同步推进,依照公司的平安消费才能,实事求是地制定计划,防止因计划指标过高、脱离实际而威胁平安消费;(七)分管多种运营工作的副总经理,经常深化多种运
10、营企业的消费、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平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多种运营的平安规程、制度,建立严格的平安奖惩方法;(八)分管思想政治工作的副总经理,组织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劳动平安和工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及电力行业的平安规程、制度;催促开展各种方式的平安消费竞赛和平安教育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催促开展企业平安文化建立,宣传、表彰平安消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九)分管燃料工作的副总经理,应催促职能部门按消费所需组织好燃料供给,统一编制燃煤需求计划、优化煤种构造、合理配置资源;对进厂煤的质量验收严格按照标准进展监视。第十一条 总工程师的平安职责总工程师承担平安消费工作中的技术治理方面的直截了当领导职责。(
11、一)负责健全技术治理系统,健全技术规程、治理制度,审批有关公司本部制定的消费技术规程和技术治理制度,并催促施行;(二)组织编制年度预防严重事故的技术措施计划,监视施行,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报告完成情况;(三)审定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与严重技术改造方案、计划;(四)负责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的治理,及时理解技术监控中发觉的严重技术咨询题,采取措施消除严重隐患;(五)经常深化基层企业,理解消费和基建工程中存在的共性的和严重技术难题,组织技术分析和攻关,采取措施,处理咨询题;(六)参加集团公司系统性质严峻或典型的设备事故的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技术缘故,采取技术措施,教育相关人员;(七)加强
12、平安科研工作推行,以科技进步促进平安消费。参加或主持平安技术研讨会,审定平安技术工程和成果报告,处理平安技术上的突出咨询题。第十二条 总会计师、总经济师的平安职责承担平安消费费用计划、落实方面的平安职责。(一)严格恪守国家有关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从资金治理方面处理好平安与效益的关系,落实平安消费费用,保证平安消费工作的顺利进展; (二)参加严重平安技术措施、更改工程工程的审定工作,负责提出资金、费用的落实方案或建议;(三)指导有关部门及时做好财产保险及事故损失的索赔工作。第十三条 副总师的平安职责副总师(包括副总工程师、副总经济师、副总会计师)协助总师,承担分管
13、工作的平安职责。第十四条 平安消费部平安消费部是集团公司平安监视治理归口部门,承担集团公司平安消费监视治理责任。(一)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平安消费的有关要求,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平安监视、设备治理、运转治理、环境保护及标准化治理等保障平安消费的各项治理制度,并监视各项治理制度在集团公司系统执行;(二)归口统计、上报集团公司系统消费、基建、多经等方面的平安事故;负责集团公司系统的消费、消防用车交通平安治理;(三)监视集团公司系统各级人员平安消费责任制的落实,监视集团公司系统平安消费监视和平安消费保证体系的建立,催促两个体系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作用,保障平安消费;(四)组织落实防止电力消费严
14、重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反事故技术措施及平安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组织制定相关的施行细则,并监视施行;(五)协助领导定期开展各类平安大检查,经常深化基层企业,理解企业平安消费情况,关于存在的咨询题催促整改;对基层企业存在的共性的或严重咨询题进展分析,组织攻关,采取针对措施处理咨询题;(六)会同人力资源部制定集团公司平安消费人员培训计划,监视直属企业和集团公司内部平安培训计划的落实;监视直管企业新建工程做好消费预备工作,及时培训、装备合格的各类消费预备人员;(七)收到集团公司系统电力消费人身死亡事故、恶性误操作或严重及以上设备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集团公司领导汇报,并及时派人到达现场,协调、指导或组
15、织事故处理工作。参与集团公司系统特大设备、严重人身伤亡事故调查;组织直管企业严重及性质严峻设备事故的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关于集团公司系统发生的典型事故组织进展分析,制定整改措施,监视发电企业“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消费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八)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平安性评价、可靠性治理、技术监控、平安消费危急事件治理、防汛及大坝平安监察等工作,完善制度,培训队伍,构建治理体系,及时总结分析,制定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九)制定消费信息治理制度,建立健全集团公司消费信息治理网络,及时发布消费运转治理信息,指导各企业开展信息交流。每年召开一次平安监视例会,总结分析平安消费监视工作中
16、存在的咨询题,提出处理咨询题的方法及整改措施监视执行。不定期召开本部平安联络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十)负责制定直属企业年度机组大、小修计划;合理安排检修周期和检修时间,制定检修质量考核标准;监视更新改造工程的按期完成。负责制定直管企业设备更新改造资金治理制度,监视计划施行及资金使用;(十一)对平安消费做出奉献者提出表扬、奖励的建议或意见;对负有事故责任者,提出批判、处理的建议或意见;(十二)指导推进平安质量标准化工作,施行平安设备标准化和现场作业标准化,积极开展班组标准化作业,推进平安消费。第十五条 工程治理部工程治理部是集团公司基建工程的归口治理部门,对集团公司的基建工程平安消费治理负责
17、。(一)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平安消费的有关要求,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在建立工程平安监视治理等方面的治理制度,并监视在集团公司系统执行;(二)及时理解掌握工程建立工程中的严重隐患,催促、协调处理工程建立中存在的严重平安咨询题,对工程建立中存在的严重平安咨询题,及时组织专业分析,催促施工企业制定有效的平安技术措施并监视施行;(三)负责集团公司系统直截了当收理建立工程的平安消费治理,监视有关企业认真落实电力工程平安措施补助费的计划与使用,催促工程公司做好现场平安治理、职业健康和环境治理工作;(四)制定集团公司工程建立平安工作目的和工作计划并组织施行,负责对直截了当收理工程公司进展平安治理目的
18、考核;(五)组织集团公司系统建立工程平安工作会议和平安大检查;(六)监视集团公司系统建立工程在申报、审查及工程验收中,做到劳动平安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或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同时验收;(七)收到集团公司系统建立工程人身死亡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及时派人到达现场。参加集团公司系统工程严重及以上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第十六条 总经理工作部总经理工作部是集团公司本部车辆交通、消防平安及集团公司系统公务用车交通平安和突发公共卫惹事件等归口治理部门,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平安责任负责。(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交通平安工作的规定,负责制定集团公司系统公务车辆交通治理制度
19、和防备措施。负责集团公司本部车辆及集团公司系统公务用车交通平安治理和事故的处理;(二)负责突发公共卫惹事件的预防、预控及危急事件发生后资源调配等工作。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是人员培训、领导班子选配、机构和岗位设置、劳动保护等归口治理部门,承担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平安责任。(一)会同平安消费部,制定平安消费培训计划;监视直管企业新建、扩建工程人员培训、装备各类合格的消费预备人员,做好消费预备工作;(二)监视治理集团公司系统多经企业的平安消费和交通平安;(三)掌握本部人员及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平安业绩,并把此作为干部使用的重要条件。第十八条 财务与产权治理部财务与产权治理部是平安消费资金
20、、费用的归口治理部门,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平安责任。保证各项平安消费资金落实,负责公司系统直管企业的保险索赔。第十九条 思想政治工作部思想政治工作部是企业平安文化建立、平安思想宣传、职业健康监视等归口治理部门,承担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平安责任。会同平安消费部在集团公司系统建立党员、团员责任区,党员、团员周围无违章活动;发挥党、团、工会组织的先进作用;大力宣传平安消费的法律法规、先进典型和经历,并将党、团组织的表彰奖励和平安业绩挂钩。第二十条 燃料治理中心(一)负责统一编制燃煤需求计划、优化煤比构造、合理配置资源、保障燃煤供给;(二)依照各火电厂的煤场库存、消费耗用、设备检修等动态情况以及公路、
21、铁路的供给情况,适时调整调运计划,实现各煤种合理搭配、平衡调运,保持煤场的合理库存;(三)对进厂煤的质量验收严格按照国标进展监视,确保来煤质量。第二十一条 其他部门按照规定参加事故调查等工作,承担相应的职责。第三章 奖 惩第二十二条 集团公司对认真履行平安消费职责,并做出突出奉献的本部员工给予奖励,奖励采纳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方式。第二十三条 直属企业发生特大事故或按照国务院规定需要进展行政追查的严重事故,依照事故调查结论,依照责任的划分,给予集团公司总经理20004000元的经济处分;给予相关副总经理20004000元的经济处分;按照人事治理权限由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按照事故责任划分
22、,给予集团公司有直截了当收理责任的总师、副总师、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并处以20004000元经济处分;其他相关总师、副总师、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通报至警告处分,并处以20004000元经济处分。第二十四条 分支机构、子公司或所属治理的企业发生特大事故或按照国务院规定需要进展行政追查的严重事故,依照事故调查结论,依照责任的划分给予集团公司总经理10003000元的经济处分;给予相关副总经理10003000元的经济处分;按照人事治理权限由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给予集团公司相关总师、副总师、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通报至警告处分,并处以10003000元经济处分。第二十五条 直
23、属企业发生责任性严重电网事故、设备事故、严重火灾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依照事故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给予相关副总经理10003000元的经济处分;按照人事治理权限由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给予集团公司有直截了当收理责任的总师、副总师、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通报至记过处分,并处以10003000元经济处分,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通报至警告处分,并处以10003000元经济处分。第二十六条 直属企业发生严重人身伤亡事故,依照事故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给予相关副总经理10003000元的经济处分;按照人事治理权限由上级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按照事故责任划分,给予集团公司有直截了当收理责任的总师、副总师、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通报至记过处分,并处以10003000元经济处分,其他相关总师、副总师、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通报至警告处分,并处以10003000元经济处分。第四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本方法由集团公司平安消费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本部平安消费责任制(试行)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