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关于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doc(1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黑龙江省关于实在加强危险化学品平安消费工作的施行意见 (征求意见稿)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人民政府,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省直各单位: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消费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平安消费工作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082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危险化学品平安消费工作,制定本施行意见。一、科学制订开展规划,严格平安许可条件1、合理规划化工产业规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省农垦、森工系统要制定化工行业平安开展规划。在已确定重点开展、有一定化工产业根底的县(市、区),确定化工集中区域或化工园区。2010年底前,在城乡建立总体规划的
2、根底上,完成化工行业平安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确定危险化学品消费、储存的专门区域。从2011年6月起,对没有划定危险化学品消费、储存专门区域的地区,城乡规划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消费、储存建立工程“一书两证”的申请许可,平安监管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消费、储存建立工程的平安审查申请,投资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危险化学品消费、储存建立工程的立项申请,新建化工工程必须进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运营市场专业化。各市(地、系统)、县(市、区)要逐步建立集中的危险化学品买卖中心,从事建材买卖的市场,要本着便民、平安的原则,划定专门区域,用于油漆等危险化学品的运营。2、严格建立工程平安许可。要把危
3、险化学品建立工程设立平安审查纳入建立工程立项审批程序,建立由投资主管部门牵头,安监、环保等部门参加的危险化学品建立工程会审制度。危险化学品建立工程未通过平安监管部门平安审查的,投资主管部门不予批准。从严审批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合成氨和涉及危险工艺的建立工程,不再审批涉及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的建立工程。平安监管部门组织建立工程平安设备设计审查、平安设备验收时,要严格审查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和使用危险工艺的新建化工装置,平安设备和自动操纵系统设计、投入使用情况。危险化学品建立工程,未经设立平安审查,擅自开工建立的,要依法予以查处。3、严格危险化学品平安消费、运营许可。平安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
4、关规定,认真审核危险化学品企业平安消费、运营条件。对已获得危险化学品平安消费许可证、运营许可证的企业,要及时向社会公示。对不符合平安消费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在规定期限内未进展整改的,以及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不符合平安消费条件的危险化学品消费企业,应依法撤消许可证并提请企业所在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平安治理水平4、全面落实企业平安消费责任制。危险化学品消费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平安消费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确保平安投入、治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企业具备平安消费根本条件。企业分管平安消费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平安消费治
5、理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平安消费负领导责任。企业平安消费治理机构及其人员对本单位平安消费施行综合治理;企业各级治理人员对分管业务范围的平安消费工作负责。健全企业平安消费责任体系,逐级建立企业治理人员、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各工种的岗位平安消费责任制,明确企业各层级、各岗位的平安消费职责,构成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责任体系。企业要严格执行原化工部41条禁令,标准企业操作岗位、动火作业和压力容器等平安治理,加强对消费现场监视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背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5、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危险化学品消费、运营、储存、使用单位要健全完善平安目的治理、领导带班、
6、平安例会、平安检查、平安教育培训、基层班组平安活动、特种作业人员、特种平安作业、平安设备和特种设备、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平安费用提取与使用、严重危险源监控、平安消费隐患排查治理、劳动防护用品治理、职业危害预防、消费平安事故报告和应急治理、平安消费奖惩、平安消费档案治理等制度,以及各类岗位平安操作规程等。6、建立健全企业平安治理机构。从业人员在200人以上的危险化学品消费、运营、储存、运输单位,要设置独立的平安消费治理机构;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缺乏200人的,要设置平安消费治理机构或者装备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从业人员缺乏50人的,要装备专职平安消费治理人员。7、标准从业人员资历条件。危险化学品
7、消费、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平安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危险化学品储存、运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平安负责人、平安治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或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从业人员200人以上的从业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平安消费治理人员30%的比例装备注册平安工程师;从业人员200人以下的,应当至少装备1名注册平安工程师或者委托注册平安工程师提供平安消费效劳;危险工艺岗位操作人员应当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者具有高中学历且通过专业机构培训合格。从2011年起,要把从业人员到达从业资历条件要求纳入从业单位行政许可条件
8、。8、建立施行平安消费例会和例检制度。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建立班组班前会、周平安消费活动日,车间周平安消费调度会,企业月平安消费办公会、季平安消费情势分析会、年度平安消费工作会等例会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布置平安消费工作。建立班组班前、班中、班后平安消费检查、重点对象和重点部位平安消费检查、作业区域平安消费巡查,车间周平安消费检查、月平安消费大检查,企业月平安消费检查、季平安消费大检查、复工复产前平安消费大检查等例检制度,对各类检查的频次、重点、内容提出要求。9、建立施行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平安消费隐患全员排查、登记报告、分级治理、动态分析、整改销号制度。对排查出的隐患施行登记治理,按照
9、分类分级治理原则,逐一落实整改方案、责任人员、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和应急预案“五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分管负责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的、以隐患排查为主要内容的平安检查。要建立以平安消费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整改完毕后,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组织验收。要建立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奖励制度,鼓舞从业人员发觉和治理事故隐患。对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要依法追查企业和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不得复产。10、积极开展平安消费标准化工作。2011年后对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工程,平安验收时要到达平安消费标准化三级水平。2012年底前,危险化学品消费
10、和构成严重危险源的运营、使用和储存单位,要到达平安消费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凡在2012年底前未到达三级以上平安标准化的,要依法暂扣其消费许可证、平安消费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点政府要依法予以关闭。11、建立完善平安消费情况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危险化学品消费企业和储存量构成严重危险源的运营单位要书面向所在地县级平安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平安消费工作情况。有关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要同时向省、市平安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现场核查。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要及时报告。企业进展新消费工艺的小试、中试和工业化试验,消费储存装置的开停车,关键装置的检维修
11、作业,废弃危险物料处理和废旧装置撤除等与平安消费有关的重要活动,要在施行前将有关情况书面报所在地安监部门备案。关于停产复工企业,企业要制定完善的开车方案,在复工前平安监管部门要组织专家进展现场核查,到达平安消费条件后方可复工。12、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危险化学品消费、储存、使用单位要向省化学品登记注册办公室提交登记材料,办理登记手续,获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2010年年底前,危险化学品消费企业登记率要到达100%,2012年底,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严重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危险化学品消费单位必须向用户提供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13、提
12、高事故应急处置才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都要编制操作性较强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每年至少组织2次事故应急演练。规模较小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与当地政府应急治理部门、应急救援机构及队伍建立联络机制,并就近与大中型危险化学品消费企业签定应急效劳协议,实现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点对点”全覆盖。三、保障平安科技投入,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平安水平14、完善企业平安投入保障机制。危险化学品消费运营单位要按照不低于上一年销售收入的2%足额提取平安费用,保证用于平安消费的资金投入和有效施行。危险化学品消费运营单位要按规定一次性足额缴存平安消费风险抵押金。201
13、2年底前危险化学品消费运营单位要实行全员平安风险抵押金制度。15、加强严重危险源平安监控。构成严重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消费、运营、使用、储存从业单位,要建立严重危险源档案,定期开展危险源识别、检查、评估工作。要建立并严格执行严重危险源平安监控责任制,定期检查严重危险源压力容器及附件、应急预案修订及演练、应急器材预备等情况,严重危险源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等储罐区、库区要设置平安检测报警系统、紧急迫断装置和监控装备,施行24小时实时监控和治理。2012年底前,严重危险源要完成向市(地、系统)、县(市、区)平安监管部门备案工作,各市(地、
14、系统)完成向省平安监管部门登记工作。16、提高危险化学品消费企业平安操纵水平。危险化学品消费企业要积极采纳新技术改造提升现有装置以满足平安消费的需要。2010年底前,全省所有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消费装置完成自动化改造工作,否则平安消费许可证不予延期。新建的涉及危险工艺和高温高压的化工装置必须装备自动化操纵系统,否则不予办理平安消费许可。17、不断推进平安消费科技进步和成果应用。积极应用阻隔防爆技术对平安间隔缺乏的加油(气)站的储油(气)罐进展技术改造。在危险化学品槽车充装环节,推行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代替充装软管,禁止使用软管充装液氯、液氨等液化危险化学品。指导大型化工企业开展风险评估,提高事故
15、风险操纵治理水平;组织有条件的大型化工企业应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技术(HAZOP),提高化工消费装置潜在风险辨识才能。在自来水行业积极推行次氯酸钠替代液氯消毒技术,从根本上处理自来水行业液氯平安风险咨询题。四、落实平安消费监管责任,不断完善结合执法机制18、落实地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监管部门的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责任。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平安消费工作的领导,定期研究、处理危险化学品开展规划、监管机构、平安投入、应急救援体系建立等方面的突出咨询题,对辖区内存在严重平安隐患和上级部门挂牌督办的企业,要高度注重,严格落实督办措施。各级平安监管部门要加强综合监管职能,协调负有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职
16、责的各个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强化危险化学品消费、储存、运营、运输、使用、处置废弃各个环节的平安监管。地点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条件不得超越国家有关平安消费法规的范围。19、建立和健全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2010年年底前县级以上地点人民政府要建立并逐步完善由平安监管部门牵头的,由发改委、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公安、监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环保、建立、交通、铁道、农业、卫生、国资、工商、质检、法制、民航、工会等单位参加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结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平安消费工作的协调。20、加强危险化学品的道路运输监管。推进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结合
17、执法和协查机制,认真查处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运输活动和道路运输事故。消费、储存、运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要设置专门岗位,落实人员负责对购置单位、运输承运企业、人员及车辆资质进展认真审核,不得违规销售和托运危险化学品物资。到2010年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都要安装符合标准标准要求的车载监控终端,并充分发挥其监控作用。2011年底前各地要在危险化学品主要运输道路沿线建立重点危险化学品超载车辆卸载基地,完善卸载条件,提高卸载才能。21、严格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废弃物处置。县级以上安监部门要建立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平安评价报告备案制度,平安评价报告完成后一个月内报市(地、系统)、县(市、区)安监部门备案。公
18、安、平安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剧毒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流向的监管,催促从业单位落实购置、储存和使用环节的公共平安治理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意外流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所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平安治理,防止发惹事故和丧失。各地要高度注重危险化学品处置工作,对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公安部门要做好接受工作,环保部门要及时明确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单位并进展公告,加强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视治理,积极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工作。22、加强平安监管队伍建立。各市(地、系统)要在平安监管部门设立危险化学品平安监管机构,人员不得少于3人。县(市、区)也要在平安监管部门设立危险
19、化学品平安监管机构,人员不得少于2人。五、加大执法力度,推进危险化学品平安消费情势持续稳定好转23、严峻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各市(地、系统)、县(市、区)、乡镇政府是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行为的责任主体。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峻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消费、运营、建立等妨碍平安消费的行为,进一步标准危险化学品领域平安消费秩序。24、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平安监管。各级平安监管部门要制定年度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现场检查方案,明确频次、程序、内容、标准、要求,加强对危险化学品消费、运营、储存、使用单位的平安监管。重点监视检查以下事项:(1)依法获得平安消费许可证情况;(2)建立和落实平安消费责
20、任制、平安消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3)平安费用提取和使用、全员平安消费风险抵押金执行情况;(4)平安风险抵押金或平安消费责任险缴纳情况。(5)平安消费治理机构及人员装备情况;(6)从业人员资历条件,以及从业人员平安消费教育培训,获得有关资历证书情况;(7)平安消费例会和例检制度建立施行情况;(8)平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施行情况;(9)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立工程平安许可履行情况;(10)作业场所职业卫生防治情况;(11)严重危险源备案登记以及建档、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情况;(12)危险化学品登记情况;(13)平安标准化施行情况;(14)应急预案制定、备案与演练情况,应急救援
21、组织、设备、器材装备及应急救援协议签订情况;(15)动火、受限空间、高处、盲板抽堵、设备检修、临时用电、吊装、动土、断路等特种作业票建立及执行情况;(16)平安设备及特种设备建档及检测检验情况;(17)有危险工艺自动化操纵情况;(18)各级平安监管的有关部门督查检查以及平安评价报告中发觉的平安隐患整改治理情况;(19)其他应依法监视检查事项。25、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级平安监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省平安监管局主要对各市(地、系统)和有关县(市、区)平安监管局履行执法检查情况进展督查检查,并按执法计划检查有关企业,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市(地、系统)平安监管部门主要对县(市、区)平安监管局履行执法检查情况进展督查检查,负责辖区内中央企业分公司、子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重点企业的专项督查工作,并对县(市、区)负责监管企业按不少于10的比例进展检查,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县(市、区)平安监管部门负责辖区内中央企业分公司、子公司以外企业的执法检查,每月至少1次,同时负责各类事故隐患的监视整改和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