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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健康有序发展, 规范工业互联网标识服务,保护用户合法权益,保障标识解 析体系安全可靠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通 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业互联网标识服 务应当遵守本办法。工业互联网标识是指工业互联网中使用的用于唯一识 别和定位物理对象或数字对象及其关联信息的字符。工业互联网标识服务是指从事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根 节点的运行和管理、国家顶级节点的运行和管理、递归节点 的运行和管理、标识
2、注册和管理、标识公共解析等活动。提供工业互联网标识服务的机构(以下统称标识服务机 构)包括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根节点运行机构、国家顶级节 点运行机构、标识注册管理机构、标识注册服务机构、递归 节点运行机构。工业互联网标识参照互联网域名有关规定管理。(0T)网络融合。建设工业互联网园区网络。3 .开展企业外网建设。推动基础电信企业提供高性能、 高可靠、高灵活、高安全的网络服务。探索云网融合、确定 性网络、IPv6分段路由(SRv6)等新技术部署。推动工业企 业、工业互联网平台、标识解析节点、安全设施等接入高质 量外网。探索建设工业互联网交换中心,研究互联互通新机 制。4 .深化“5G+工业互联网”
3、。支持工业企业建设5G全连 接工厂,推动5G应用从外围辅助环节向核心生产环节渗透, 加快典型场景推广。探索5G专网建设及运营模式,规划5G 工业互联网专用频率,开展工业5G专网试点。建设公共服 务平台,提供5G网络化改造、应用孵化、测试验证等服务。5 .构建工业互联网网络地图。打造覆盖全国各地市和重 点工业门类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公共服务能力,构建工业互联 网网络建设、运行、应用的全景视图,为建网、用网、管网 提供全面支撑服务。专栏1:工业互联网网络互联互通工程实施工业互联网企业内网标杆计划。支持工业企业综合运用 5G、时间敏感网络(TSN)、边缘计算等技术,提升生产各环节网 络化水平。实施工业互
4、联网园区网络示范计划。支持地方和龙头企 业建设10个工业互联网园区网络,开展面向龙头企业和中小企业的网络互联试点示范。探索建设工业互联网交换中心。选择重点区 域、重点行业探索建设工业互联网交换中心,支持企业利用交换中 心实现网络互通、平台互联。建设工业互联网网络信息模型实验室。 面向仪器仪表、数控机床、机器人等领域开发100个以上网络信息 模型。持续推进“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针对重点行业培育 30个左右典型应用场景。编制发布“5G+工业互联网”发展指数。时间节点:到2023年,打造50个企业内网改造建设标 杆,高质量外网基本覆盖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建成8个 “5G+工业互联网”公共服
5、务平台。责任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应急部、国 资委。(二)标识解析增强行动。行动内容:6 .完善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实施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 办法,建立标识编码分配协调机制。提升国家顶级节点服 务能力。引导建设运营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和递归节点。建设 兼容开放、服务全球的标识解析服务系统,推动标识解析与 区块链、大数据等技术融合创新,提升数据综合服务能力, 增强对域名等网络基础资源的支撑能力。7 .加速标识规模应用推广。深化标识在设计、生产、服 务等环节应用,推动标识解析系统与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APP等融合发展。加快解析服务在各行业规模应用,促进跨 企业数据交换,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追溯和
6、质量管理水平。 加快主动标识载体规模化部署,推进工业设备和产品加标识。 增强标识读写适配能力,推动标识在公共领域应用。8 .强化标识生态支撑培育。加快推动标识解析核心软硬 件产业化。支持标识解析中间件研制及规模化应用,加强标 识解析系统与工业企业信息系统适配。增强标识资源对接、 测试认证等公共服务能力,建立产业链供应链标识数据资源 共享机制。专栏2: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增强工程持续建设标识解析节点。加强根节点建设和对接,提升国家顶 级节点对标识、域名等网络基础资源支撑能力,打造基于标识的工 业互联网运行分析平台。引导企业建设二级节点不少于120个、递 归节点不少于20个。构建基于标识解析的区
7、块链基础设施,支持 各地部署不少于20个融合节点,提供基于区块链的标识资源分配、 管理、互操作等基础服务。加强标识规模化应用推广。培育一批系 统集成解决方案供应商,拓展冷链物流、应急物资、智慧城市等领 域规模化应用。组织开展全国工业互联网标识创新大赛,遴选100 个典型应用案例。推动主动标识载体规模部署。面向汽车、船舶、 仪器仪表等重点领域,加快推动基于5G、窄带物联网(NB-IoT) 等技术的主动标识载体规模化应用,部署不少于3000万枚,建设 各类主动标识载体可信管理平台。加强标识产业生态培育。构建软 硬件协同开发平台,研制一批高性能、高可靠专用设备。建设标识 数据服务资源池,提升行业、产
8、业数据服务效率。时间节点:到2023年,国家顶级节点具备标识、域名、 区块链等综合服务能力,标识注册总量超过150亿,日均解 析量达到千万次量级。责任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应 急部、市场监管总局。(三)平台体系壮大行动。行动内容:9 .滚动遴选跨行业跨领域综合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建立 动态评价机制,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深 化工业资源要素集聚,加速生产方式和产业形态创新变革。10 .建设面向重点行业和区域的特色型工业互联网平台。 聚焦数字基础好、带动效应强的重点行业,打造行业特色工 业互联网平台,推动行业知识经验在平台沉淀集聚。面向制 造资源集聚程度高、产业转型
9、需求迫切的区域,打造区域特 色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平台在“块状经济”产业集聚区落地。1L发展面向特定技术领域的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围 绕特定工业场景和前沿信息技术,建设技术专业型工业互联 网平台,推动前沿技术与工业机理模型融合创新,支撑构建数据驱动、软件定义、平台支撑、服务增值、智能主导的新 型制造体系。12 .提升平台技术供给质量。加强平台设备接入、知识沉 淀、应用开发等支持能力。突破研发、生产、管理等基础工 业软件,加速已有工业软件云化迁移,形成覆盖工业全流程 的微服务资源池。推动基础工艺、控制方法、运行机理等工 业知识的软件化、模型化,加快工业机理模型、知识图谱建 设。深化“平台+5G
10、”“平台+人工智能”“平台+区块链”等技术 融合应用能力。13 .加快工业设备和业务系统上云上平台。制定工业设备 上云实施指南、工业设备数据字典,培育设备上云公共服务 平台,推动行业龙头企业核心业务系统云化改造,带动产业 链上下游中小企业业务系统云端迁移。鼓励地方政府通过创 新券、服务券等方式降低上云门槛和成本,创新“挖掘机指 数”“空压机指数”等新型经济运行指标。14 .提升平台应用服务水平。开发和推广平台化、组件化 的工业互联网行业系统解决方案,培育解决方案服务商,建 立平台解决方案资源池和分类目录,开展服务商能力评价。 编制完善工业互联网平台监测评价指标体系,支持建设平台 监测分析系统,
11、提供平台产业运行数据分析服务。专栏3: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化升级工程加快平台推广应用。引导跨行业跨领域平台汇聚更广范围生产要 素资源,面向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电子信息、能源、医疗医药、 建筑等重点行业及产业集聚区,支持建设50家行业和区域特色平台, 支持建设云仿真、数字挛生、数据加工、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PHM) 等技术专业型平台,加快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深化多层次平台试验验 证。面向发展基础良好的特定区域,支持建设20家区域一体化平台, 开展技术、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的试验验证,促进区域要素资源有 序流动与协同发展,加速区域产业资源共享和设备上云,促进区域产 业协同和生态建设。培育平台创新解决
12、方案。强化平台工业数据集成 管理及工艺、控制、运维等工业机理建模能力,研发构建数字李生创 新工具,打造一批“平台+产品”“平台+模式”“平台+行业/区域”创新解 决方案。建设平台数据监测与运行分析系统。完善平台数据字典,开 展平台基础能力、运营服务、产业支撑等运行数据自动化采集,研发 平台运行监测及行业运行分析模型,编制发布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指 数。时间节点:到2023年,工业企业及设备上云数量比2020 年翻一番,打造35家有国际影响力的综合型工业互联网 平台、70个行业区域特色平台、一批特定技术领域专业型平 台。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国资委。(四)数据汇聚赋能行动。15 .推动
13、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持续提升国家中心 的数据汇聚、分析、应用能力,推进区域分中心与行业分中 心建设。研究工业互联网数据权属确定、价值评估、资源交 换、效益共享等机制,制定数据交换接口标准规范,推动国 家中心、各区域和行业分中心之间数据资源的高效流通。16 .打造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综合服务能力。面向政府 提供工业经济和产业运行监测指挥、应急事件预警协调等服 务,面向行业提供数据管理能力提升、工业资源共享、解决 方案推广等服务,为企业提供设备与业务系统上云、产融合 作、供需对接等服务。17 .培育高质量工业APP。推动共性经验知识沉淀提炼, 发展普适性强、复用率高的基础共性工业APP,以及
14、基于知 识图谱和智能算法的可适性工业APP。打造一批经济价值高、 推广作用强的行业通用工业APP。面向特定领域、特定场景 个性化需求,培育一批企业专用工业APP。发展基于数字李 生技术的工业智能解决方案,支持开源社区、开发者社区建 设,发展工业APP商店,促进工业APP交易流转。18 .推动平台间数据互联互通。构建平台数据字典互认机 制,统一工业数据、算法模型、微服务等调用接口。鼓励开 展联合攻关、互补合作,制定平台间接口规范,推动机理模 型和工业APP的跨平台调用与订阅,打造协同发展、多层次 系统化平台体系。19,持续深化“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聚焦本质安全水 平提升,针对原材料、危险化学
15、品、矿山、民爆、烟花爆竹 等重点行业领域,构建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生产感知、监 测、预警、处置及评估体系,建立风险特征库、失效数据库、 安全生产评估模型和工具集,提升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水平。专栏4: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工程建设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体系。面向能源、钢铁、石化、化工、 建材、有色、医药等流程行业及电子、汽车、装备、建筑等离散行业, 建设行业大数据分中心,加强行业数据资源管理。加强工业互联网推 广应用与银行保险机构数字化转型的联动衔接,搭建基于工业互联网 的中小微企业数据集成和共享平台,探索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在金融服 务中的应用。在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基础较好领域,建设一批统一规
16、范的区域级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分中心,汇聚数据资源达到PB级。建 设场景驱动的高质量数据集,鼓励开展工业算法创新。开展数据创新 应用,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建设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灾备中心, 开展数据灾备服务,提升应急保障服务能力。时间节点:到2023年,基本建成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 中心体系,建设20个区域级分中心和10个行业级分中心。 建设高质量的工业微服务和工业APP资源池,工业APP数 量达到50万个。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应急部、国资委、 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能源局。(五)新型模式培育行动。行动内容:20 .发展智能化制造。鼓励大型企业加大5G、大数据、 人工智能等数字化
17、技术应用力度,全面提升研发设计、工艺 仿真、生产制造、设备管理、产品检测等智能化水平,实现 全流程动态优化和精准决策。21 .加强网络化协同。支持龙头企业基于平台广泛连接、 汇聚设备、技术、数据、模型、知识等资源,打造贯通供应 链、覆盖多领域的网络化配置体系,发展协同设计、众包众 创、共享制造、分布式制造等新模式。22 .推广个性化定制,鼓励消费品、汽车、钢铁等行业企 业基于用户数据分析挖掘个性需求,打造模块化组合、大规 模混线生产等柔性生产体系,促进消费互联网与工业互联网 打通,推广需求驱动、柔性制造、供应链协同的新模式。23 .拓展服务化延伸。支持装备制造企业搭建产品互联网 络与服务平台,
18、开展基于数字李生、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 术的产品模型构建与数据分析,打造设备预测性维护、装备 能效优化、产品衍生服务等模式。24 .实施数字化管理。推动重点行业企业打通内部各管理 环节,打造数据驱动、敏捷高效的经营管理体系,推进可视 化管理模式普及,开展动态市场响应、资源配置优化、智能战略决策等新模式应用探索。专栏5:工业互联网新模式推广工程面向领先制造企业与特色中小企业组织新模式应用标杆遴选, 依托龙头企业、研究机构等制定发布新模式应用实施指南,加强智 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数字化管理等 新模式新业态探索与推广。鼓励地方开展工业互联网新模式应用宣 贯与培训I,支持建立
19、一批线上线下结合的新模式应用体验中心,鼓 励创新应用探索实践。时间节点:到2023年,面向垂直细分行业,形成100个 左右新模式应用试点示范,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 式和应用场景,实现在200家以上工业企业复制推广。责任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资委。(六)融通应用深化行动。行动内容:25 .加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支持大型企业引领推广、 中小企业广泛应用的融通发展模式,鼓励领先企业推广供应 链体系和网络化组织平台,打造符合中小企业需求的数字化 平台、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带动中小企业的数字化 能力提升和订单、产能、资源等共享。26 .加快一二三产业融通发展。支持第一产业、第三
20、产业 推广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先进生产模式、资源组织方式、创新第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境内标识服务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工业互联网标识管理政策文件、发展规划和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架构;(二)管理根节点运行机构、国家顶级节点运行机构、标识注册管理机构、递归节点运行机构;(三)管理工业互联网标识服务;(四)负责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的网络安全管理;(五)依法保护用户信息和合法权益;(六)负责与工业互联网标识有关的国际协调;(七)管理其他工业互联网标识服务相关活动。第四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标识服务实施监督管理,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标识管理政策文件、发展规划
21、和工业互 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架构;(二)管理标识注册服务机构、递归节点运行机构;(三)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标识服务机构进行管理;(四)管理工业互联网标识服务;(五)负责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系统的网络安全管理;(六)依法保护用户信息和合法权益;(七)管理其他工业互联网标识服务相关活动。第五条鼓励企事业单位依法在境内从事工业互联网标 管理和服务能力,打造跨产业数据枢纽与服务平台,形成产 融合作、智慧城市等融通生态。专栏6:工业互联网融通应用工程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以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为支撑,推 动集聚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数字化服务商,培育推广一批符合中小 企业需求的数字化平台、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
22、务,以数字化网 络化智能化赋能中小企业。实施一二三产业融通发展计划。鼓励开 展融通应用示范培训宣贯,支持建立一批面向医疗、教育、金融等 领域的融通应用展示中心。鼓励开展工业互联网融通应用大赛,探 索基于工业互联网的一二三产业融通集成应用场景,打造产融合 作、工业旅游等典型模式。持续开展行业融合应用试点示范。在流 程制造行业普及高价值设备资产管理、安全环保管理优化、全流程 一体化优化等模式,提升装备装置、控制系统的数字改造与连接水 平。在离散制造行业推广在制品质量检测、设备健康管理、规模化 定制、供应链追溯、跨领域融通服务等模式,推动企业加快生产全 过程数字化改造与精准管控。支持行业协会、研究机
23、构、龙头企业 等制定发布行业应用推广指南。时间节点:到2023年,面向重点行业形成150个左右 行业特色明显、带动效应强的融合应用试点示范。打造一批 支撑融通应用的模型资源库与服务平台,形成40个左右融 通应用典型场景。责任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 务部、应急部、国资委。(七)关键标准建设行动。行动内容:27 .强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国家工业互联网标准协调推 进组、总体组、专家咨询组作用,系统推进工业互联网标准 规划体系研究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加强跨部门、跨行业、 跨领域标准化重要事项的统筹协同。28 .完善标准体系。结合5G、边缘计算、人工智能等新 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趋势
24、,完善工业互联网标准体系,明确 标准化重点领域和方向,指导标准化工作分领域推进实施。29 .研制关键标准。加快基础共性、关键技术、典型应用 等产业亟需标准研制。强化工业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推广实施专利导航指南系列国家标准(GB/T39551-2020), 提升行业知识产权服务能力,推动工业互联网知识产权数量、 质量同步提升。30 .加强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电信联盟(ITU)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技术委员会(IEC)等国际 组织活动及国际标准研制,加强与国际产业推进组织的技术 交流与标准化合作,促进标准应用共享。专栏7:工业互联网标准化工程实施工业互联网标准引领计划。加快制定网
25、络、平台、安全体 系架构、通用需求、术语定义等基础共性标准。加快制定“5G+工业 互联网”、网络信息模型、工业大数据、安全防护等关键技术标准。 加快制定面向原材料、装备、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应用标准。 实施工业互联网标准推广计划。推进标准在重点行业和企业中应 用,开展企业工业互联网标准符合度评测,以及行业标准应用水平 评估评价工作。提升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标准公共服务能 力,推进创新技术成果向标准转化。时间节点:到2023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工业互联网标准 化工作机制,基本形成统一、融合、开放的工业互联网标准 体系,完成60项以上关键标准研制。责任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
26、卫生健 康委、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知识产权局。(八)技术能力提升行动。行动内容:31 .强化基础技术支撑。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加强工业互联 网基础理论研究,提升原始创新水平。鼓励信息技术与工业 技术企业联合推进工业5G芯片/模组/网关、智能传感器、边 缘操作系统等基础软硬件研发。加强工业机理模型、先进算 法、数据资源的积累、突破与融合。32 .突破新型关键技术与产品。支持领先企业加快网络、 标识、平台与安全的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发。推动边缘计算、 数字李生、区块链等与工业互联网的融合技术研究,加强融 合产品及其解决方案的测试验证和商业化推广。33 .以新技术带动工业短板提升突破。加强5G、智能传 感
27、、边缘计算等新技术对工业装备、工业控制系统、工业软 件的带动提升,打造智能网联装备,提升工业控制系统实时 优化能力,加强工业软件模拟仿真与数据分析能力。专栏8:工业互联网技术产品创新工程加强工业互联网基础支撑技术攻关。支持工业5G芯片模组、 边缘计算专用芯片与操作系统、工业人工智能芯片、工业视觉传感 器及行业机理模型等基础软硬件的研发突破。实施技术产品创新突 破计划。攻克5G与TSN等新型网络、新型标识与可信解析、平台 数据模型管理与应用开发、基于人工智能的安全防护等工业互联网 关键共性技术,加快研发新产品。加强对工业互联网与传统技术的 融合与带动提升。鼓励装备企业综合运用5G、人工智能等新技
28、术, 打造自主作业、云端协同作业等智能化装备。鼓励工业软件企业基 于平台打造功能组件和数据模型灵活组织复用的软件产品,带动设 计仿真、工艺优化等功能强化。支持信息技术与自动化企业打造边 缘控制器、边缘云与智能网关,推动边缘计算与可编程逻辑控制器 (PLC)、过程控制系统的融合,构建具备智能计算与实时优化能 力的边缘工业控制系统。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支撑。加快建设国 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为技术创新提供知识产权 信息支撑。时间节点:到2023年,工业互联网关键核心技术竞争力 进一步提升。工业5G芯片/模组/网关、边缘计算芯片等基础 软硬件产品基本成熟。责任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
29、部、知识产权局。(九)产业协同发展行动。行动内容:34 .培育领先企业。大力培育工业互联网技术创新企业, 带动工业互联网关键技术和前沿创新能力整体提升。培育一 批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面向重点行业与典型场 景打造整体解决方案和集成技术产品。培育工业互联网运营 服务商,提升网络运维、行业应用推广等运营服务能力。35 .强化主体协作。支持建设面向工业互联网供应商分类 分级、产业运行监测、发展成效评估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快 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安全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开展新 技术联合攻关和成果转化。做大做实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 广泛汇聚市场主体,开展产业务实合作。36 .开展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30、。充分考虑工业互联网的融合 性,持续开展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遴选,鼓励东部地区 率先发展,促进东北、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引导工业互联 网产业示范基地聚焦主业,强化基础设施支撑和融合创新引 领能力。鼓励各地建设“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探 索具有地区及产业特色的发展模式。37 .建设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面向区域产业特色,建 设一批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心,搭建线上线下结 合的创新体验环境,促进平台供需精准对接和协同创新。38 .建设工业互联网示范区。加快长三角工业互联网国家 示范区建设,鼓励各地结合区域特色和产业优势,打造一批 协同效应显著、辐射带动能力强的示范区。专栏9:工
31、业互联网产业生态培育工程培育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培育一批围绕工业互联网重点领域 的通用供应商、具备细分场景技术优势的专业供应商、与行业知识 经验及需求深度结合的行业供应商。定期发布供应商名录,打造多 类型的供应商资源池。加快解决方案应用推广,促进方案的不断丰 富完善。打造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支持科研院所、高校、企业联 合共建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开展产学研用协同技术创新、标准研 制、试验验证与产业化推广,壮大跨界协同创新生态。建设10家左 右各具特色的省级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形成覆盖全国的创新中心 网络。建设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工业互联网产业发展、 供应商能力分级、企业评估等综合服务。汇
32、集供应商资源与企业需 求,促进精准对接。打造数据资源池,提供工业数据资源分类分级、数据资产与算法库管理等服务。时间节点:到2023年,培育一批核心技术创新引领企 业,在重点行业和领域打造100个工业互联网系统解决方案。 遴选5个国家级工业互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建设10个“5G+ 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建设一批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 心,布局一批工业互联网示范区。责任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十)安全保障强化行动。行动内容:39 .依法落实企业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实施工业互联网企 业网络安全分类分级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安全责任要求和标 准规范,强化指导监督,深入开展宣标贯标、达标示范,遴 选安
33、全优秀示范企业。强化逐级负责的监督管理制度,指导 省级主管部门加快建立属地重点联网工业企业清单和重要 数据保护目录,督促企业完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供应 链安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指导地方工业和信息化、 通信主管部门建设属地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健全闭环 管理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完善态势感知、事件通报、整改 落实的闭环管理。加强对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APP的安全 检测评估。40 .加强网络安全供给创新突破。强化协同创新,针对PLC、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远程信息处理器(T-BOX)等关键核心领域,鼓励重点网络安全企业和工业 企业联合攻关,打造具备内嵌安全功能的设备产品。
34、加快密 码应用核心技术突破和标准研制,推动需求侧、供给侧有效 对接和协同创新,推动密码技术深入应用。优化服务供给, 支持云服务企业、网络安全企业在重点城市联合建设安全运 营服务中心,实施中小企业“安全上云”工程。面向装备、电 子信息等重点行业,支持工业龙头企业建设一批具有广泛影 响力的安全公共服务平台。针对流程工业、离散工业差异化 特点,加快形成优秀安全解决方案和供应商目录,实现供需 快速精准对接。41 .促进网络安全产业发展壮大。推动产业集聚发展,优 化产业园区布局,打造资源汇聚、要素共享的网络安全“双创” 环境和孵化基地。推进强链优链,培育一批网络安全龙头企 业,在智能制造、车联网等细分赛
35、道孵化一批“高精尖”特色 安全企业,带动安全产业链供应链提升。强化先进引领,开 展试点示范,遴选安全智能工厂、网络安全创新应用先进示 范区,提炼推广最佳实践。42 .强化网络安全技术保障能力。强化企业自身防护,鼓 励支持重点企业建设集中化安全态势感知和综合防护系统, 提升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能力。强化区域监测保障,指导省 级行业主管部门加快属地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在线监测等技术手段建设,扩大监测范围,丰富平台功能。支持重 点城市加快“5G+工业互联网”安全大脑建设。增强京津冀、长 三角、成渝地区等重点区域的安全联动保障能力。提升国家 平台协调服务水平,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强化态势分 析,
36、打造多方联动、运行高效的技术服务保障体系。加强工 业互联网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能力建设。专栏10:工业互联网安全综合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实施企业网络安全能力贯标计划。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分类分级 系列安全标准规范,明确企业设备、控制、网络、平台、应用、数 据等的安全防护基本要求,开展PLC等重点设备、SCADA等重要 系统、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APP动态安全检测评估。各省级(重 点城市)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企业调研,开展企业分类分级,制定重 点企业清单和重要数据保护目录。针对重点行业、企业开展宣标贯 标,企业实施达标自评估和安全改造,遴选一批贯标示范企业。实 施技术保障能力提升计划。打造“两库一机制”,围绕
37、原材料、装备、 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建设汇聚安全漏洞、恶意代码、勒索病毒等 信息的国家工业互联网安全漏洞库,完善涵盖工业协议、设备指纹、 IP/域名、重要系统等的基础资源库,搭建一批网络安全测试环境和 攻防演练靶场。健全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协同处置等闭环工 作机制。时间节点:到2023年,分类分级管理模式在全国范围深 入推广。面向原材料、装备、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遴选百家贯标示范企业。建设20个集约化安全运营服务中心、具有较 大影响力的重点行业安全公共服务平台,面向工业互联网重 点应用领域打造10个网络安全创新应用先进示范区。责任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国 资委、能源局、国
38、防科工局。(十一)开放合作深化行动。行动内容:43 .营造开放多元包容的发展环境。加强与主要国家、地 区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对接合作,建立和培育政府间、 国际组织、产业组织及企业间的多样化伙伴关系,推动多边、 区域等层面政策和规则协调,共同探索数据流通、知识产权 等领域的全球治理体系建设。44.全面推动多领域、深层次际合作。指导国内企事业单位、产业组织等与国外企业、机构在技术标准、资源分配、 业务发展等领域开展务实合作。支持国内外企业在自由贸易 试验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等区域开展新模式新业态 先行先试。鼓励有能力的单位通过设立海外分支机构等形式, 为国内工业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提供
39、专业服务。支持外 资企业平等参与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时间节点:到2023年,与欧盟、“一带一路”沿线重点国家建立工业互联网交流合作机制。 识服务,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技术创新和应用实践,加 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相关行业组织积极加强行业自律, 促进工业互联网标识服务健康有序发展。第六条标识服务机构应当根据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业和信 息化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统称电信 管理机构)的相应许可。根节点运行机构应当取得“互联网域名根服务器设置及 其运行机构“许可。国家顶级节点运行机构、标识注册管理 机构应当取得“互联网域名注册管理机构”许可
40、。标识注册 服务机构应当取得“互联网域名注册服务机构”许可。递归 节点运行机构应当取得“域名解析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 许可。未取得上述相关许可,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从事工业互 联网标识服务。第七条为保障标识解析体系稳定运行,标识服务机构应 当根据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架构制定完整的系统 对接方案,确保相关标识服务系统对接。根节点运行机构应 当与国家顶级节点运行机构同步境内解析路由数据,标识注 册管理机构应当与国家顶级节点运行机构同步境内标识注 册数据,标识注册服务机构应当与国家顶级节点运行机构同 步标识注册数据和标识解析路由数据。责任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知识
41、产权局。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实施。1 .加大统筹协调力度。进一步发挥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 组的统筹作用,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依托工业互联网战 略咨询专家委员会开展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研究咨询。2 .加强政策成效评估。健全任务督促检查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等重点工作的过程管理、 绩效评估和监督考核。定期考核试点示范项目、产业示范基 地等,做到能上能下,动态调整。3 .开展产业监测评估。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工业互联网产业统计监测体系,指导各地建立完善本地区统计监测工作 及上报机制。健全工业互联网发展成效评估机制,推动国家、 区域、产业等评估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定期发布工业互
42、联 网发展指数。时间节点:按年度发布专项工作组工作计划。滚动开展工业互联网发展成效评估和产业监测评估。责任部门:工业互联网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二)健全数据管理。4 .建立健全规则。探索建立工业数据确权、数据流通、 数据安全等规则规范,落实工业数据分类分级指南(试行), 引导数据共享与流转,充分挖掘数据价值。5 .推动开放共享。推进工业数据全生命周期处理、分类 分级、评估交易等标准制定。支持企事业单位、产业组织等 在重点行业建立工业数据空间。发布工业互联网数据共享行 动计划,引导数据有序开放共享。6 .促进交易流通。有序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 模型国家标准贯标,增加有效数据供给。研究制定工
43、业数 据交易合同指引,规范数据交易行为,促进数据交易市场健 康发展。时间节点:到2023年,推进工业互联网数据共享行动, 推动工业知识数据化沉淀,在不少于3个重点行业探索建立 工业数据空间。责任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按 职责分工负责。(三)拓宽资金来源。7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持续利用财政专项资金、产业投 资基金等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 展工程。鼓励地方通过设立工业互联网专项资金、风险补偿 基金等手段支持产业发展T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 惠政策。8 .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工业互联网企业上市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和资产
44、 支持证券融资。鼓励工业互联网企业通过知识产权、票据、 订单等动产质押融资方式融资。引导创业投资企业/基金等加 大对工业互联网初创企业投入力度。支持保险资金、符合条 件的资产管理产品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按照风险可控、商 业自愿的原则,投资工业互联网相关产业基金。9 .创新产融合作模式。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在业务范 围内与工业互联网企业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原则开展 合作。探索建立基于生产数据的增信系统,提供个性化、精 准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时间节点:按年度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持续 开展基于数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责任部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人 民银行、税务总局、银
45、保监会、证监会、知识产权局按职责 分工负责。(四)加大人才保障。10 .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建设运营“产业人才大数据平台平 定期发布工业互联网领域人才需求预测报告,编制工业互联 网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为院校加强专业建设、技术技能人才 提升业务素质和实现良好就业提供参考。11 .推动人才选拔评价。鼓励企业制定人才评价规范,开 展技术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畅通技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 通道。12 .强化专业人才培养。支持和指导高等院校、职业院校 加强工业互联网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支持高校建设一批未来 技术学院,培养工业互联网领域未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鼓 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实验室、专业研究院或交叉研
46、究中心,加强共享型工程实习基地建设,支持高校建设若干 现代产业学院,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工业互 联网技术技能人才。时间节点:2021年完成工业互联网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编 制。按年度发布工业互联网领域人才需求预测报告。按年度 开展“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 目”,继续举办全国工业互联网安全技术技能大赛。到2023 年,在全国范围内建设一批共享型工程实习基地。责任部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 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第八条标识服务机构使用的编码、网络地址、网络专线等网络资源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电信管理机构要求。第九条根节点运行机构、国家顶级节点运行
47、机构、标识 注册管理机构、标识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在显著位置公布标识 服务的内容、时限、费用,保证服务质量。第十条标识注册管理机构及标识注册服务机构面向用 户提供标识注册服务,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准确、完整 的身份信息。标识注册管理机构及标识注册服务机构应当对用户提 供的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验。用户提供的身份信息不准确、不完整的,标识注册管理 机构及标识注册服务机构应当要求其予以补正。用户不补正 或者提供不真实的身份信息的,标识注册管理机构及标识注 册服务机构不得为其提供标识注册服务。第H一条 标识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收集、存储和使用用户信息。标识服务机构在提供标识解
48、 析服务时,不得擅自篡改解析信息。第十二条 标识服务机构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电信 管理机构要求设立投诉受理机制,并在其网站首页和经营场 所显著位置公布投诉受理方式,及时妥善处理用户投诉。第十三条 标识服务机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 标准,落实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具备相应的技术、服务和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具备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网络与信 息安全专业人员,并明确专门的责任部门与责任人。标识服务机构应当建立网络安全防护技术手段,依法记录并留存标识注册日志、标识解析日志、维护日志和变更记 录,各日志留存时长不少于六个月,保障标识服务的质量和 标识服务系统安全。第十四条 标识服务机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电信管理机构要求,建立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监测技术手段和 应急制度,定期备份标识注册、标识解析、业务运行等数据, 配置必要的网络通信应急设备。标识解析系统出现重大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时,标识服 务机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预案及时进行处置,并立即向电 信管理机构和相关部门报告。第十五条电信管理机构依法对标识服务及其安全开展 监督检查工作,标识服务机构应予以配合。第十六条 标识服务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业务管理系统 和安全保障系统,建立健全的监测、处置、应急、备份等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