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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霍布斯自然法理论中的约伯一一霍布斯论自然一问题霍布斯在他的一本主要著作利维坦当中,将 作为其思索核心的自然法理论的基本原则坦率地归纳为22 条,正是在这些原则的基础上,霍布斯阐发了他关于政治生 活的构想,最终也是以这些原则为中轴,霍布斯建构起了自 己的政治哲学理论的大厦。政治哲学,当其在古希腊起源的 时候,意味的是在城邦中构建一种生活的方式。假如一种政 治不能担当起指导公民走向真正美妙生活、走向真正健康的 价值,那么这种政治必定是腐坏不堪的。可以想见的是,假 如霍布斯不想让自己的政治哲学走向坏的那个方向,那么他 就必需把自己的政治哲学论述与公民真正的美妙生活、与真 正健康的价值关联起来。事实上
2、,霍布斯的这些自然法则恰 恰就是在研讨什么是公民真正美妙的生活、什么是真正健康 的价值,霍布斯所要解决的是关于生活之道的问题,依据列 奥·;施特劳斯的推断,这个问题始终就是政治哲学的核 心问题。那么,什么是霍布斯眼中的健康的生活之道呢?很 明显,在霍布斯关于自然法则的构想最关键的有两条:1,怕 死的本能,以及因此本能而生发出的自我保存的欲望;2,信 守商定。也正是这基本的两条原则使得列奥·;施特劳斯 的-宗教的-道德的-习俗的-祖先的-法条的-革命的-启不的- 人造的意见(doxa)说";不"; ! !换句话说就是,保 持人之为自然的人,为自然的存在。恰恰在其自
3、然性上,人 要清晰自身的局限和渺小,并且要让自己自然的存在远离这 样的企图,即企图跨越那条肯定的界线,跨进所谓的非自然 的领域当中去,这种非自然,我指的是传统宗教信仰中的“超 自然”,也是指现代性背景下的"人为捏造"。要 做到这一点,基本的一点是:哲学,或者哲学化,或者哲学 的生活方式。这里的哲学就是“去思索”。在哲学的审判庭 面前,没有一种信仰可以高高在上,它只是没有经过思索和 审理的“意见"; (doxas),无论是原始的迷信、希腊荷 马的神话、基督教、儒教、伊斯兰教,还是其他的东西。在我国的神话中,卡西尔谈到了西方思想历史上的 一桩奇事,即,当城邦哲人开头凭借
4、自己的理性进行哲学思 索的时候,他们实际上引发的是一场“理智”和“神话”的 对抗。而在这场对抗中,从事哲学追问的那些人恰恰是借助“自然”的崭新观念来介入对抗并最终赢得了这场抗争。古希腊人发觉的自然乃是与艺术和诗学相对立的,首要 地是与Nomos相对立的,Nomos指涉的是特别的法规、习俗、 商定、同意、以及权威的意见等。自然以及由之而生的自然法的观念恰恰是在这种对立当中产生的,其目的是为了超越 特别人群、地域和时间中的特别的习俗和规章,转而寻求一 种普遍的、永恒的和超越的法律规范体系。“自然法理论与 哲学同样古老。正如亚里士多德认为的那样,奇怪 处 于哲学的开端,同样在自然法理论的开端处人们发
5、觉了奇 怪10奇怪作为一种人们的思维状态,不同于道德教化和宗教义务所要求的听从和谦卑,它所指称的 是哲学所特有的工作意向,这种意向一般而言就是对万物自 然理则的理智追问,是一种纯粹的爱智行为,它要求以人的 理性检省世界和宇宙。因此,哲学的目标在政治学、法理学 和伦理学上就体现为寻求一种超越特别的地域、人群、宗教 和道德的、普遍的公共生活方式。H这正是苏格拉底的先 行者们所致力的工作。在这之前,古希腊文明的智力状态基 本上处于一个由荷马史诗所营造的神话氛围当中。政治 和法律上的法律规范与由神话所衍生出来的各种宗教和道德 上的义务混杂在一起,而人们赖以生活的社会秩序也想当然 地被认为神灵所创,法律
6、被坚固地打上了各种神灵的烙印, 并附属于这些神灵。公元前六世纪,一切都发生了根本性的 变化,希腊文明经受了一场以神话到哲学的革命,它导源于 “理智”与“神话”之间的对话和抗争。哲学要求并尝试着 揭开覆盖在们理性之上的神话面纱,要求通过关于真正现实 的概念去解释阅历世界。在这场哲学与神话的对抗当中,希 腊人很快找到了 “一种全新的方法,这种方法使人们从一种 全新的视角看问题。他们在争论政治之前先争论自然。12 他们差不多硬生生地制造了自然这样一个概念,以之为据自 己的理性思维与神话对抗。“他们是这个领域里哥伦布。假 如没有这首要的一步,他们便不行能向神话思想力气挑战, 新的自然观念成了关于人类生
7、活和社会生活的共同基础”。 13以这一新的自然观念为基础,自然法的观念同哲学一道 诞生了。它与城邦旧有的神话传奇、风俗习惯、祖法伦理一 开头便处于对峙的格局当中,自然与习俗,即Physis与Nomos 的对立始终是古希腊思想的一条轴线。14在此,事物的“正 则现在已不再为权威所佑护;它们成了一个问题或者一个被 追问的对象。原初的善与祖法伦理之间的同一被它们之间的 基本性区分所取代“。15明显,自然和自然法的新观念是 哲学的产物,是在人们开头怀疑权威、怀疑城邦生活中旧有 的伦理道德,熟悉到并非怕有的法律都是永恒的神法,并以 批判的理性对之加以全面检省的时候诞生的,它成为哲学的 理知追问工作赖以进
8、行的有效工具,成为新的个人生活和社 会生活的共同基础。依据自然而生活,是解脱粗俗人民的混 乱习惯和粗野放纵而达到的较高级的行为规律。人们意识到 古老的宗法伦理的可变性,并超越自己的城邦端详其他众多 城邦的种种不同的法律和制度,这时感动人们的问题:毕竟 什么是正确的法律?什么是符合自然的法律的道德基础?法律为什么有约束力?法律怎样才能规约人的良心?我国的法 律和道德秩序强制力的伦理基础何在?这些带有根本性的问 题成了自然法理论的基本问题,从柏拉图时代起,就吸引了 几乎全部自然法理论家的留意力。这些自然法理论家所要寻 求的是关于法律秩序的具有普遍效力的道德基础,它要求以 一种统一的或者说是符合自然
9、的标准衡量不同地域、不同时 代的人们的生活。这种统一的标准之所以自命具有普遍效力, 并非基于武力,更非基于特定的道德的、宗教的或哲学的某 些教务,而是基于人类共同的理性。好玩的是,霍布斯站在现代世界的开端,站在从宗教文 明到世俗文明的转折点上,在与中世纪的宗教文明对抗的时 候,他所借助的恰恰也是“自然”的观念。通过塑造一个崭 新的“自然”的观念,霍布斯实际上是在提倡一种崭新的生 活之道。霍布斯关于“自然”的观念的基本质性尖锐体现在 下面的三个点上:1,关涉到意志问题。在霍布斯的自然观念中,我们看到 了现代世界的一个基本特征在政治生活中的初次表达,这个 基本特征就是意志(will)相对于理智(i
10、ntellect)取得了 优先地位。真假、对错、美丑都依靠人的激情、人的意志而 订,而并不象中古时代那样有着先在的客观、普遍法律规范。 因此,人可以自由地制造所需要的法律规范,而这种自由制 造是以霍布斯的新的学问论为基础的,对此,施特劳斯有过 细致的分析:霍布斯的自然观念和宇宙观念是非智性的、和 机械论的,不存在任何的超越人类的世界动因,霍布斯不信 任中古世界的目的论的宇宙观是可能的,“这意味着世界本 身不需要目的,因此,仅仅蕴涵在认知中的目的就足够了”(NaturalRightandHistory,同前,第 176 页)。这就是说, “认知本身就可以供应必要的目的论原则” (NaturalR
11、ightandHistory,同前,第 176 页)。这就产生了 一个对现代政治哲学有着深刻影响的后果,即,认知与目的 的同一。由此,霍布斯所谓的“科学学问”就不仅是对事实 的客观描述,而且也有着目的论的意涵,最终也就必定有着 价值上的关涉和目的上的关涉,由于这种关涉,认知就必定 企望行动。对于现代熟悉论的本质,施特劳斯给出了一个直 接的定义:“去理解就是去制造。”(NaturalRightandHistory,同前,第 177 页,第 11 个注释), 这使我们想起了培根关于“学问就是权力”的命题。依据施 特劳斯,现代行动化的熟悉论意味着“对深思或者理论的优 先性的屏弃,取而代之的则是实践的
12、优先性。”(NaturalRightandHistory,pl76note 11 )0 考虑到霍布斯的 思想中深刻的神学背景,这就不仅仅是理论和行动之间的关 系问题,而且在更深的层面上也是意志和理智之间的关系问 题,这恰恰整个西方政治哲学史上的一个核心问题。(参见 NaturalRightandHistory,同前,pl74177)。意志先于理智、 或者说,权利先于法律规范构成了现代政治生活的一个基本 特征。2,关涉到历史问题。施特劳斯有特地的章节论述历史问 题在霍布斯思想中的作用。在霍布斯早期的思想当中,他好 像脱离开理性主义的非历史特性,而对修昔底德表现出特别 的爱好。霍布斯从纯粹哲学向历
13、史的转向并非尚古的奇 怪 。相反,这一转向是由他剧烈的目的论关怀所驱使 的。施特劳斯指出:“霍布斯对于历史的增长的爱好乃是一 种对使用问题的关注。” (The&;nbl 2 3下一页sp;PoliticalPhilosophyofHobbes,同前,第 89 页)。而 这是以霍布斯的下述信念为基础的,即,“传统的哲学没有 方法对法律规范加以使用。”(ThePoliticalPhilosophyofHobbes,同前,第 98 页),以及 他对“传统哲学格言有效性的系统怀疑”(ThePoliticalPhilosophyofHobbes,同前,第 92 页)和他 所作出的“理性无用”的推断
14、(ThePoliticalPhilosophyofHobbes,同前,第 93 页)。初看 起来,从哲学到历史的转向好像是一个从价值、法律规范、格言、目的到关于事实的纯粹学问的转向,或者说是从应然 到实然的转向。但是,正如上面所说,霍布斯的认知和学问 有着很强的目的论意涵,这打算了霍布斯要在历史的实然当 中,而非在已经失效的传统哲学,寻求一个新的哲学的应然。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在霍布斯的晚期思想中,他又回归了哲 学,回归了他的崭新的政治哲学,说崭新是由于它有着新的 法律规范和格言的核心,并开头压迫、驱除历史。因此,霍 布斯对待历史问题的态度是比较简单的,文中所做的“历史 问题并不重要”的推断乃
15、是就其思想成熟的时期而论的。3,关涉到理性问题。在霍布斯的思想当中,尽管理性已 经转化为一种没有价值诉求的单纯的计算力量,但是理性地 位仍旧是特别低微的。由于霍布斯政治哲学中的目的论意涵、 以及他对使用的强调,霍布斯的政治哲学已经不是传统意义 上的政治哲学了,由于传统的政治哲学完全慑服于所谓的 “永恒法律规范”、“最好的政体”、善或者美德等等超越 人类意志和行动之上的目标。而霍布斯的政治哲学则仅仅寻 求效用。伴随着这种从真理到效用的转变,理性自身的角色 也必定发生转变。简洁地说,在霍布斯的政治哲学中,理性 和恐惊(fear)、自我保全等激情(passion)是同一的。 (ThePolitica
16、lPhilosophyofHobbes,同前,第 113 页)。依 据霍布斯,恐惊和虚荣是恰成相反的,虚荣使人简洁迷惑, 而恐惊则使人清晰地看到事物、从而照亮和启蒙人们。而它 所照亮和启蒙的恰恰正是理性,因此,是恐惊指导并支配着 理性,换句话说,是激情指导并支配着理性,霍布斯信任, 恐惊这种激情能够为人们恰当的行为和恰当的政体供应充分 的动因。这是霍布斯道德哲学的根基所在,在此,他将以往 的中古时代道德哲学做了个彻底的反转,以激情取代理性、 以行动取代法律规范、以意志取代理智。两个世纪之后,马克思断言霍布斯的自然观是机械论的 自然观。但是,依据施特劳斯的分析,霍布斯政治哲学的基 础并非通常认为
17、的那样是机械论的自然观。他的政治分析过 程的确贯穿了分析一一综合法的严格科学性,将政治生活分 析到最简洁、最基本的元素,即个人及其自由,再以此为基 础通过普遍同意的契约建立一整套的政治秩序。但是,再严 格的分析过程也有一个终止点,而这个点在霍布斯就是人的 最普遍,最低的日常生活阅历,比如怕死和自我保全等。反 过来,霍布斯严格的科学必最终则成为人们清晰地认知并固 守日常生活阅历的最有效工具。一切神奇的、经不起科学分 析的东西都被它排解净尽,真的,再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比契 约更不神奇,更清晰明白的了。“政治哲学,由于它的原则 并非借自自然科学,也非借自任何其它科学,而是由阅历供 应的,所以独立于自然
18、科学,而这些阅历是每个都会有的,更准确说,它可以通过每个人的自我认知和自我检查的努力 而加以发觉。” 16因此,在霍布斯“熟悉自我”是其政治 哲学的真正基础。“心敏捷动的缘由并非仅仅通过推理才可 获知,而且也可以通过每个人努力地观看自身的这些运动所 获得阅历加以认知。17人们对自身认知的努力就猎取真 正的生活阅历供应一条较之科学方法更切近的途径。但人们 必需为此作出努力,霍布斯呼吁:“让人们不要完全依据别 人的行动来了解别人吧,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他们所生疏的 人,而那是为数不多的。要统治整个我国的人就必需从内心 进行了解而不是去了解这个或那个个别的人,而是要了解全 人类”。18现在的问题是:这
19、是如何可能的呢?否认科学原则对于 霍布斯“自然”观念的达成的作用或许是不恰当的,但是, 单单科学原则能够成就霍布斯整个政治哲学体系的大厦吗? 事实上,霍布斯不但没有回避宗教问题、信仰问题而单纯去 谈论人的问题,天、地、神、人构成霍布斯思想体系中不行 分割而又相互支持的四重根。正如施特劳斯学派所分析的那 样,霍布斯最终想要成就的理论工作恰恰就是去证成这样的 一点,即,阐述于圣经中的政治哲学和阐述于他自身的 政治哲学是并行不悖的。那么最终的问题就在于:这又是怎 么可能的呢?情形是这样的。霍布斯同培根、笛卡尔一起,成为了启蒙运动的先驱人 物。启蒙运动一开头就从人或万物的普遍的永恒性质中吸取 它批判既
20、有制度和提出改革这个制度的原则,它往往倾向于 无视历史的生命力和现实的合法性,并且它信任,在既有制 度表现出违反理性的地方就有必要将之变成一块白板,以便 依据新的原则勾画出完整的社会。启蒙运动的这种无历史性 表达了关于制度形成的理性建构意向。而这种建构意向则最 终表达了对传统累积的厌恶,它要求以理性之雄心审判并解 除中世纪等级秩序加诸个人之上的种种束缚。为此目的,它 需要全新的观念和方法。培根把哲学完全局限于自然争论, 拒绝传统的形而上学争论,而只让教义去谈论神性以及人类 超自然的命运。他把目的论的自然观当作危急的种族幻像之 一,当作根本错误,正确之道则是将自然视为等待人力加以 制服的机械物。
21、霍布斯倒更情愿让人知道,他的自然观与伊 壁鸠鲁同出一辙,他在超自然的观念中看出的只是一种由于 对自然缺乏认知而产生的迷信。身居权位的教士们妄然地研 讨为人力所不及的信仰领域,将这种迷信加以曲解和发挥, 以满意其利益和权力,最终营就了一个教会的“黑暗王国”。 19与之针锋相对,霍布斯将上帝的本质特征归为任意的、武断的和不行抗的权能和意志,上帝并不供应可供的探究的 神圣理性,人企图认知上帝的企图乃是上帝的亵渎和冒犯。将霍布斯看作是现代政治哲学之父。这是为什么?二对问题的解释记得在一篇有关弗朗西斯·;培根的 争论文章中,A·;帕里-拉莫斯这样写道:“马克斯·; 韦伯生动地用之
22、以形容现代欧洲文化性格的世界之解魅体现 在多个领域当中。其中之一是宗教上的变革,重要性与此相 当的另一个领域则是有关熟悉的对象,即自然变成了一个无 灵魂的机器的成功形象,变成一个浩大的仓库或者一个没有 知觉的以最苛刻的方式被加以考问的证人”。1的确,此前 始终占据思想界支配地位的中古自然观,包括古希腊,罗马 (尤其是斯多亚里派)以及中世纪,不管在时代变任中经受 过多么大的变化和调整,但核心的一点却始终得到确认和坚 持,即自然是一个巨大的生命机体,由在空间绽开,在时空 中渗透着的运动物体所组成。整个世界具有生命,它全部的 运动都是生命运动,这些运动有目的、受理智规约和引导。 自然不仅是活的而且是
23、有理智的,不仅是一个自身有灵魂或 生命的巨大生命体,而且是一个自身有心灵的理性动物。任 一种生物依照它自身的等级,分有世界灵魂或神圣理智,分 有世界心灵的活动。不存在没有精神的物质世界,也不存在 没有物质的精神世界。物质本身是无形式的,精神作为终极 人“对于上帝是什么完全不能理解,而只知道上帝存在”。 20上帝用以统治人类的权力不能溯源于他制造人类这一 点,那就等于是说上帝要求人们听从以报答他的恩德一样。 这种权力全部源自他的肯定意志和权能。“正是由于这 一权能,统治人类的王国和任意使人类患病苦难的便自然而 然地属于无所不能的上帝,这不是作为慈爱的造物主而属于 他,而是作为全能的主而属于他。使
24、人患病苦难的权力 却并非永久来自人们的罪,而是来自上帝的权力21如 此一来,既然上帝的属性并不在于他的慈祥和理性,而在于 他的意志,那么上帝创世就没有规章可循,他是凭意志从无 中创世,并且制造是任意的,他可以凭意志随时否定自己而 创出不同的世界。世界因此不存在上帝的神圣理性,不存在 由神圣理性衍生而出的永恒秩序,换句话说,世界因此成为 偶然的了。人被切断了一切通达上帝的阶梯,而直接面对一 个变化无常、具有无限权能和肯定意志的上帝。借助这种唯 意志论的上帝观,霍布斯实际上完全消退了阿奎那经院哲学 所加诸偶然世界之中的宇宙理性和等级秩序。最终的结果和 康德所做的一样:他完全架空了信仰,将之归于不行
25、知领域, 以此为人的自然理性留下了地盘。霍布斯说:“我们不能抛 弃我们的感觉和阅历,也不能抛弃毫无疑问是上帝传谕之道 的自然理性。由于这是救主重现人世以前上帝赐给我们解决 问题的才能。所以便不能用任何暗地信仰的手巾把它包起来,藏而不用,而要用来取得正义、和平与真正的宗教“。22 在此基础上,霍布斯进一步提出了关于约伯无辜受罪的问题, 而是依据自己的权力提出的“。23借助约伯24,霍布斯 对古典的神义论提出了挑战,以唯意志论的上帝观批判了理 智论的上帝观,通过将上帝的属性归于不行知的肯定意志, 清除了阿奎那上帝观中的神圣理性以及由神圣理性所设立的 贯穿宇宙的永恒秩序。最终,霍布斯不再以形而上学或
26、神学 的论述动身,也不以对神的概念下定义为动身点,由此推演 出神的各种属性。他不再将留意力集中于研讨神的性质,而 是着手对个体自我内部的形成力气和各种激情进行完备分 析。他以第一个真正的政治科学家自称,认为只有上述因素 才能对正义的社会秩序问题作出正确的合理解释。他要求将 政治哲学完全从神学中解放出来,成为一门关于世俗生活的 科学。卡西尔用于马基雅维利的一段话同样也适用于霍布斯, 即霍布斯的“思想利刃斩断了从前使我国固着于人类存在的 有机整体的一切联系,它孤零零地存在于空荡荡的世界里”。 25总之,霍布斯重新解释了圣经,这种解释为意志对于 理智的优先地位所作的辩白带来了这样的结果。即否定在上
27、帝意志之外道德和法律还有其它的基础。把上帝视为不受限 制的任意一个力气,这观念隐含有将一切道德律都归于神明 之无所不能的力量的不理解的随心所欲。如此一来,自然的 伦理体系的存在基础便被排解净尽了,自然法也不再是上帝 与人类之间的桥梁,不再指示一个外在的不变的秩序的存在, 不再成为适用于一切有理性的造物的善恶标准。同时,一个 行为并不是由于对人类本性很相宜才是善的,而是由于上帝 意欲它这样。上帝的意志也尽可以意欲相反的一个行为,这 个行为将具有同样有效的约束力,由于上帝之肯定意志打算 了如此。法律是意志,而且这意志是纯粹的意志,在现实中 没有基础,在事物的本性中没有基础。在此,霍布斯以一种 更抽
28、象的方式将神权和人权严格分开,建立神权于天启和信 仰,建立人权于理性。宗教既无任务也不应有意图去传授真 理。宗教的实质不在于承认个别的教义,而在于人的情感意 念。我国没有责任或理由去担忧公民是否就某些教义达成全 都,我国倒应凭借手中的权力制止一切出自基督教有组织的 宗教生活形式而导致的违反良心和带识的企图。正如 Y·;C·;查尔卡所言:”霍布斯归属于神学唯意 志主义的传统,并且他的自然哲学和政治哲学也依托于这一 传统。正是霍布斯在这一传统中的位置使得我们能够把在他 的第一哲学和政治哲学中消失的两个环节联系在一起,这两 个环节是:世界的秩序并不是一个存在着事物的价值等级的 秩序,
29、和,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之间的区分只能是神圣意 志或者人类意志的产物。似非而是的是:这样的一种神学,它容许了把人作为世界的自足的生产者来加以构想,在其中, 只有社会契约才能够保证人类的共存。” 26假如说上面论 述的核心落定在霍布斯自然法则的第一个方面人们怕死 的本能,以及由此而生发出的自我保存的欲望,那么这段评 论就把我们引向了自然法则的其次个方面一一信守商定,这 是一条形式化的规章,它事实上乃是社会契约论根基所在。我以施特劳斯主编的政治哲学史中霍布斯一章的结 尾结束这篇文章:“或许从他(霍布斯)的神学中得出的最 温柔的结论是:他无畏而乐观地抨击全部那些他认为悖逆于 正确地理解的人的权利和责
30、任的观点,他旗帜鲜亮地表示, 对他而言,追求和传播哲学真理是最神圣的事业。” 27霍 布斯是否正确理解了人、理解了人的责任和权利、是否正确 理解了我国和法律,我这里无法轻下断言。但是,他直面尘 世的激情、欲望,直面尘世的偶然、善恶,他将真理奉为最 神圣的志业,以及他的坦率、诚恳,正是这些使我想到了约 伯,使我将霍布斯视为自然法理论、乃至政治哲学传统中的 约伯。结语:霍布斯身后霍布斯以一种近乎孩子气的坦率和盘 托出了他的思想,这种直率与洛克的审慎形成明显的反差; 霍布斯给予现代自然法理论所需要的全部基本形式、内容、 元素以及精神气质。略过他,我们就无法真正理解理代自然 法的来龙去脉,无法理解整个
31、现代政治哲学。但是他的怪兽 “利维坦”却受到来自王权派和自由派两方面的攻击。他为 此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用于逃亡。他的直率无论就实践而言, 还是在理论上都留下了诸多问题。有力的攻击来自历史学派。 这个学派是浪漫主义的一个结果,也是其一个面相。与霍布 斯开创的现代自然法理论针锋相对,这个学派认为,科学, 也就是说现代科学仅仅是人类理解世界的一种历史的、偶然 的形式,全部理解世界的形式都依靠于一种特定的世界观, 在每一种世界观当中,理论理解的范畴和这一理解的基本价 值是无法分别的,因此事实推断和价值推断的分别在原则上 是不行靠的。既然每一种善和正义的观念都归属于一种特定 的世界观,就不会存在一种自然
32、法,对作为人的人加以法律 规范和约束。与此相应,历史学派基本上是为生长和进展作 辩护,反对无历史的抽象理性主义。它强调:不该在个体身 上找寻法律现象的起源和因由,而该在集体中找寻。个体价 格源自集体人格。法律乃是各个民族的民族精神的产物,不 该把法律阅历冻结起来,使之化成僵硬的雕像和法典,而该 任其在各个民族的特别天才当中蓬勃生长并开花结果。历史 法学派与自然法的对抗归根究竟是民族与自然之间的对抗。 通过将民族想象为特别的精神共同体,通过将法律归源于这 个精神共同体,历史法学派实际上经受了一个与古希腊相反的道路,即由自然走向民族神话,法律重新被精神化、道德 化乃至神奇化。黑格尔的伦理我国观念只
33、不过是这场神话的 终局。对于来自历史法学派的攻击,霍布斯尽可以不加严厉 对待,由于双方的冲突与其说是学理上的,倒不如说是基于 各自不同的根本信念。论争旷日长久,真正有效的评判来自 政治实践以及人们的生活阅历。另一类辩难来自纯粹的法律 实定主义,它认为真实的学问是科学学问,而科学学问决不 会认同价值推断,但是全部断言自然法的陈述都是价值推断。 因此,在法律实定主义者看来,自然法不过是一场梦幻。很 明显,这种辩难所依据的恰恰是与自然法传统不同的对世界 的理解形式,也就是说不同的“世界观”,分歧点在于各自 最终的规律前提。倒是来自以H·;L·;A·;哈特和 凯尔森为代表的辩难
34、是应加以当心应对的,二人都明确地说, 主权者的意志和命令并不能道尽法律的全部。的确,在霍布 斯、法律最终建筑在假言律令之上,即假如我能实现自我保 全的目的,假如有一个主权者能够保证他人也同样在信守商 定,那么,我将遵守法律,否则我将有理由置身法律之外。 在此,法律只是用以达到目的的工具,人们只是在彼此发生 冲突时才想起它,法律本身没有值得人们信仰和尊崇的价值。 它之得到奉行乃是由于主权者的命令和制裁力气。然而,人们并不是由于命令、由于制裁才遵守法律,有形的力气也并 非制裁的唯一形态,有很多法律并不讲制裁,而这些法律即 使是实定论者也不会否认其为法律,比如国际法、比如宪法 之基本条款。基于上述缘
35、由,现代法律进展的一个基本趋势是:首要 地拒绝了来自任何超越人类的价值法律规范,并且越来越淡 化霍布斯所给予法律的意志成分和命令成分,否定意志有其 固有的、原始的力气转而诉求法律的基本法律规范、法律的 规律性格。型塑现代自然法的那些基本原则乃是由两个思想 家确立起来的,这两个思想家自身都不是自然法理论的系统 提倡者,他们是马基雅维利和笛卡儿。对马基雅维利来说, 传统政治哲学的特征在于:它对人应如何生活作出规定,在 他对“乌托邦”、虚幻的共和国的描述当中,这一特征达到 了顶点,马基雅维利认为这对于实践是没有用处的,真正的 动身点当是人们实际上是怎么生活的。笛卡儿从普遍的怀疑 动身开头了他的革命,
36、这种普遍的怀疑导致了 “自我”、及 其理念的发觉,它们成为了学问的肯定的基础,也导致了对 宇宙的数学一机械论的阐释,这个宇宙仅仅是人们加以认知 和采用的对象。借助笛卡儿的哲学原则和马基雅维利的政治 哲学原则,霍布斯的思想利刃切断了法律秩序与全部来自宗 教的、道德的以及哲学的实质教条的联系,从而在一个根本 的方面将笛卡儿和马基雅维利所开启的基本原则引入系统的 自然法学说。霍布斯开启了现代的自然法论说。不象传统的 自然法理论,从人类自然目的的价值等级、从超越人类之上 的法律规范开头,霍布斯是从人类自然目的中最低的部分开 头的,这一目的就是因恐惊而生自我保全,较之朝向更高目 的的乌托邦,以此为基础的
37、市民社会是更为行之有效的。人 仍旧被假设为理性动物,但是其天生的社会性被否定了,人 之趋向市民社会不是基于自然,而是基于计算。指定人的义 务的自然法是衍生性的,是从人类自我保全的自然权利中生 发出来的,权利是肯定的,而义务则是有条件的。基于自我 保全的欲望,人们是公平的、没有自然的等级,即使是全部 人对之屈从以换取和平和自我保全的主权也被以“人格”(Person)相称,也就是说,主权是全部公平的人们的代表, 从这一意义上说,个体及其自然权利并没有被触动。洛克的自然法理论可以说是现代自然法理论的顶点。事 实上,洛克的自然法是霍布斯自然法和传统自然法理论之间 的一个折中,洛克否认自然法是经由外力而
38、镌刻在人类心灵 上的,他认为,从人类的同意、人类的自然倾向之中可以获 知自然法。在这些基本点上,洛克与霍布斯是全都的。在很 大程度上,洛克的自然法学说是对霍布斯自然法学说的一个 深刻改造。霍布斯的自我保全权利在洛克则以一种更为切实 的方式体现在人们对于财产、生命和自由的自然权利之中。 洛克将这些权利做了进一步的延长,最终,人们可以凭借劳 动无限地制造价值、猎取财产。正是在洛克的这一思想当中, 我们看到了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最为根本的原则,即财产权 利神圣不行侵害的原则。卢梭同样是从霍布斯的前提开头的。霍布斯断言,对自 我保全的手段作出决断的自然权利是自我保全权利本身的一 个必定结果,并且这一自然
39、权利作为基本权利公平地属于全 部的人,不论聪慧还是愚笨。但是,与霍布斯不同,卢梭认 为对自我保全的手段作出决断的自然权利应存在于作为一种 制度的市民社会当中,这种制度和人的自然权利的全都的, 作为主权的一个部分、或者说,立法集会的一个成员,每一 个听从法律的人都应能够将自己的意志体现在立法当中。这 首要地表现在法律的普遍性格当中,包括其来源和内容:听 从法律的全部人对全部人必需做的和不能做的事情作出打 算。只有通过这种与全部人均自由和公平相融合的方式,法 律的正义性和理性才能得到保证。与霍布斯不同的另一点是, 卢梭意识到,假如人天生就是非社会性的,那么他天生就会 是非理性的;卢梭对传统的人是理
40、性动物的观念提出了质疑, 他发觉人的特性在于人的可完善性、可塑造性。这导致的结 论是:人类是我们可以期望去塑造的,关于人和人类社会应如何的问题,自然并不供应指导。从这一点动身,卢梭在现 代思想史上第一个开头了对现代性的反思和批判。最终,是康德从卢梭的划时代的革新当中提炼出了打算 性的结论:应然并不能从实然、从人的本性中得出。康德的 道德律令并不是自然法,也不是从自然法中得出的。道德律 令的准则仅仅在于它的形式、换句话说,在于它的普遍性。 依据卢梭,个别意志一旦普遍化就能够成为实在法,与此类 同,依据康德,行动的公理只要通过普遍化的考验就是道德 的,也就是说,成为普遍立法的一个可能的原则。同时,
41、康 德怜悯法国大革命,他将法国大革命中所表现出来的现代自 然权利的最激进形式予以激进化,将自然权利和自然法转化 为一种法律和一种权利,它们仍旧是理性的,但却不再是自 然的了。假如说,霍布斯仍旧是在人的自我保存的自然倾向 当中寻求行动法则的话,那么康德则以普遍性的形式规章取 代了霍布斯的自然法律规范命题。自然并不指导人类,而是 相反,人类为自然立法。但是,在关于世界的看法上,康德 与霍布斯持的是相同的意向,康德关于世界的二元论的设订 和霍布斯在理性和信仰之间所做的断然的两分在总体上是全 都的,与此相应,作为这种世界观的结果,霍布斯关于人的 终极自由的设想和上一页1 2 3下一页因和目的因引导物质
42、的变化。到了十七世纪,全部这些都发生了变化。启蒙运动思想 家们借助科学已经发觉了或者严格说来已经制造了一个不同 的物质世界;一个僵死的物质世界,范围上无限并且处处布 满了运动,但没有质的区分和等级、没有秩序、没有和谐、 更没有目的,而是由普遍而纯粹量的力所驱动。物质不再是 无形式的质料。通过被强加于自身的形式构成一切东西,而 是从量上组织起来的运动物体的整体。与自然观的变动相伴随的则是对人的看法的变动。在亚 里士多德式宇宙观和自然观为主导的古希腊、斯多亚、以及 中世纪观念当中,自然的图景与人的价值是完全相溶为一体 的。亚里十多德的自然观以质料的形式和目的论的理论为基 础。活的生命有机体是思维的
43、对象,法律规范、和价值构成 它们的本质。事物存在于一个目的论的链条当中并一步步被 引导向更为高级的生命形式,一种更有效、更布满生命力的 形式。整个过程包含着潜能与现实之间的区分,潜能是奋争 的基石,借此,潜能朝着现实的方向进步,这一进程以目的 论的意蕴贯穿于整个自然当中,最终朝向“不动的推动者”。 世界的过程不能是自因的和自存的过程,必需有一个自然之 外的动力因去解释发生在自然当中的变化。很明显,这种有康德关于人的先验自由的理论、康德关于世俗法治国的 构想和霍布斯关于世俗主权者的理论在总体上也是全都的。 应法国大革命而生的另一个思想家是埃得蒙。柏克,与康德 相反,他反对法国大革命以及这场革命的
44、理论基础,在柏克 看来,这一理论基础是现代自然权利理论的特定实践版本, 由此,柏克返回到前现代的自然法理论。在这一返回中,柏 克使得保守主义成为了主题性的东西,而在前现代的自然法 理论当中,这种保守性格只是在肯定程度上得到示意。因此, 柏克深刻地改造了前现代的自然正义理论,并预备着一个打 算性的从抽象的“人的自然权利”向描述性的“英国人的权 利”的过渡、从自然法向“历史法学派”的过渡。总之,霍布斯的自然法理论对于他之后的现代自然法理 论产生了方方面面的深刻影响,同时,霍布斯站在现代世界 的开端,继承了中世纪晚期唯名论思潮的基本倾向,并在新 的时代背景下将这一倾向系统地推动到政治哲学和法学的领
45、域里面。他身后的几乎全部自然法理论家都以他的前提为动 身点,向各自不同的方向伸展,最终形成了丰富多彩而又激 烈紧急的现代政治哲学论述。而霍布斯关于主权的观念对于 近代世界的形成是一个具有打算性的因素,但它好像动摇了 自然法思想的根基。既然主权是法律存在的基础,自然法便 不能算法律;既然命令是法律的本质,便不行能设想自然法的存在。但一个不争的事实却是:即使主权最终被当作现代 我国的先决条件被普遍接受,自然法仍安稳无恙地留存下来, 并最终进展成一个新的生命。这听起来让人困惑不已,不过 信任本文已经供应了答案的一个方面。1APerez ramos: Bacon sLegacy,in,TheCambr
46、idgeCompaniontoBacon,Ed. by M. Peltonen(CambridgeUniversityPress1996), P3302关于自然观念的从中古到现代的变迁可集中参见自 然的观念(罗宾·;柯林伍德著,吴国盛等译,华夏出版 社,1999)O3参见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译,北京:商务印书 馆,1985年,第225页。4LeoStrauss:ThePoliticalPhilosophyofHobbes: Its BasisandGenesiso(TheUniversityofChicagoPress,1947),pl56.5参见 R. Descarte: Medi
47、tationsonFirstPhilosophy, Trans. ByJohnCottingham,(Beijing:ChinaSocialSciencePub. House,1999)OF. Bacon:TheAdvancementofLearning,Ed. ByG. W. Kitchin,(L ondon:Dent,1915)o.7LeoStrauss:NaturalRightandHistory, (TheUnivers ityofChicagoPress,1953),pl7108实然/应然之间的关系问题始终就是是西方思想史、 更是政治思想史上的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中古的熟悉论模式 是以
48、应然引导并主宰实然,比如柏拉图的“理念”说、线段 比方、地窖比方、以及太阳比方,普罗提诺的“流溢”说, 奥古斯丁的“光照”说等等,这种模式同时不行避开地渗透 并塑造了与其相应的政治学说,这些学说主宰了整个中古时 代。以中世纪晚期的唯名论思潮为代表的神学的唯意志主义 首先对这种思想倾向提出了质疑。霍布斯则以以笛卡儿和培 根为代表的现代怀疑哲学为理论资源,首先在政治生活领域 当中提出了政治生活的目标问题,他认为这种目标不是中古 世界所奉行的“善”或者“美德”,而是人人自然公平状态 下的普遍“和平”。这事实上是在政治学和伦理学上反对应 然、实然不分的中古思想模式。当然,霍布斯也是首先从熟 悉论的角度
49、切入的,可参见霍布斯的熟悉论著作论物体。9美国学者昂格尔认为,17世纪形成的近代西欧社会的 深层结构是起源于霍布斯的自由主义世界观,在霍布斯的思 想当中包含着一系列的冲突:在心理学层面上,表现为理性 和欲望的纠葛;在熟悉论层面上,表现为理论和事实的二律 悖反;在政治实践层面上,表现为规章和事实的区分和紧急。 因此,可以说,霍布斯开启了现代自由主义的法律、我国和 政治观念的基本方面。(参见昂格尔:现代社会中的法律, 吴玉章等译,中国政法高校出版社,1994) o10H. A. Rommen:TheNaturalLaw:AStudyinLegalandSoc ialHistoryandPhilosophy,(B. HerderBookCo. ,1947),p3o11列奥.施特劳斯曾特地对这个问题进行过论述,这里 的看法就是取自施特劳斯,参见 LeoStrauss: FaithandPoliticalP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