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厂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十四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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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一、总则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 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 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1、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 管、谁负责”的原则,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室、各生产车间和职工 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 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2、本制度规定从厂长到各单位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 厂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3、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

2、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 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单位和责任人。4、本管理制度适合于甲醇厂各职能部室、生产车间工段。本厂 所属各部门应认真学习本制度,并严格执行。三、职能人员的责任制1、厂长责任制(1)厂长是职业危害防治第一责任人,对本厂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负全面负责。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公告栏,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12)负责参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取证、原因分析、提出改 进意见、处理和上报工作。3、安全管理科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1)负责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对本厂工作场所各种职业防护设 施的安装、调试,职业病防护设备档案的建立、健全。(2)协调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

3、目(以 下统称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评价、监督工作。(3)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费用的预算审 核。(4)负责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劳动者健康的新工艺、新技 术,替代落后的工艺技术。(5)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 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 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6)对作业现场发现职业危害因素的隐患,必须立即采取相应 的治理措施,符合标准要求后,方可进行作业。(7)负责对从业人员进行合理的配置,人员配置必须符合国家 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8)负责生产过程中,监督、检查作业现场作业人员劳动防

4、护 用品的使用情况。5、综合办公室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1)负责在职员工的劳动合同的签订,并在合同中告知员工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在作业场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以及可能造成的后 果。(2)负责提供年度职业健康体检的工种和人数。(3)对新入职的职工负责通知安全生产管理部进行职业卫生的 上岗前配合体检,待培训、体检合格后,方可安排相应的工作。(4)负责本厂的职业卫生辅助设施的配备、维护、管理,确保 职工后勤保障。6、工会组织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1)督促并协助相关部门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职 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 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2)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

5、、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 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 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 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 有关部门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6、各车间工段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1)负责本车间接触有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危 害培训,使其增强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 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2)配合职业健康科完成本单位有害因素的预防性监测和日常 监测工作。根据职业健康科的安排,积极组织本单位接触有害因素人 员按时完成

6、各项健康体检。(3)注重防护,治理职业病危害因素,对本车间职业健康病危 害防护设施提出整改意见与计划。定期检查各种防护设施的使用、维 护情况,应急救援用品、用具和设施、设备的使用保管情况。(4)结合焦化公司、分本厂的职业卫生工作要求,定期组织对 职工实施职业卫生相关知识培训。(5)负责制订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6)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劳动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 行。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目的为了加强本厂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管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本厂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7、158 200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E 本制度适用于甲醇厂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岗位和人员。三、告知制度1、告知的方式:(1)劳动合同职业危害告知新进本厂的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含聘用合同)时, 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 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告知1)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2)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 警示说明。(3)职业危害与健康告知1)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评价;监测评价结 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职工公布

8、。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 康体检,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如实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 康检查证明,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要的所有资料。3)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告知职工本人及时 通知用人单位。4)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 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生产车 间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 害因素,并签订职业病危害因素劳动变更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5)公布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及事故应 急救援预案。6)职业健康科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单位职业病

9、危害告知制度 的实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7)职业健康科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培训、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2、告知的内容(1)职业病防治制度和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2)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5)职业卫生知识评价教育(6)提供工伤社会保险待遇(7)为职工定期进行职业病体检(8)职工应履行以下义务:1)自觉遵守我本厂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2)正确使用佩戴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10、3)积极参加职业卫生知识培训,定期参加职业健康体检。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职业卫生领导小组。5)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职业病的发生。四、警示制度1、厂房内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时一,必 须按规定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讯 报警装置。2、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 警示线。(1)禁止标识:阻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2)警告标识:提示对周围环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 险的图形文字符号。(3)指令标识:提示必须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 文字符号。(4)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

11、)的 图形文字符号。(5)警示线:提示工作场所控制区、监督区或者事故现场救援 分隔的线带。3、警示标识的基本形式:(1)禁止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红色圆环加斜杠;(2)警告标识的基本形式是黄色等边三角形;(3)指令标识的基本形式是蓝色圆形;(4)提示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绿色正方形和长方形;(5)警示线的基本图形是有标识色和对比色相间的带状图形。4、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应当在醒目位置按照下列规定设 置警示标识:(1)可能引起尘肺的粉尘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防尘,必须带 防尘口罩”警示标识;(2)容易有毒有害物质积聚的场所,设置“当心中毒,必须带 防毒口罩”警示标识;(3)能引起职业性灼伤和酸蚀的化学品工

12、作场所,设置“腐蚀 品,当心腐蚀、当心化学灼伤”警示标识;(4)能产生噪声的工作场所,设置“噪声有害,必须戴防护耳 器”警示标识;(5)高温工作场所设置“注意高温,当心烫伤”警示标识;(6)能引起其它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置“注意安全”警 示标识。(7)重大危险源场所,设置“未经许可、禁止入内”警示标志。5、生产厂区内设置国家相关规定的可燃、有毒气体报警装置, 值班室设置温度感应和烟感自动报警系统,并配套有手动报警,防爆 扩音喇叭,事故电话,以上系统均传送至安全区。6、配电室电缆层设置自动干粉报警系统,以及配套的声光报警 系统。7、贮存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设备、材料场所,应当 在入口

13、处和存放处设置相应的警示告知卡。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场所除 设置警示中文说明以外,还应设置警示带提高效果。8、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应设相应的禁止标识。9、维护和检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装置时,应在工作区域设 置相应的设备检修标志和禁止标识。10、本厂所使用的警示标识、警示信号、报警装置,应当符合本 规定要求。设置的警示标识应当醒目、保持完整,使用的警示信号、 报警装置保持功能完好。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职 业健康工作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 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

14、) 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履行相应职责的部门和人员。三、职责与权限1、厂长负责指导和审批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2、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负责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有权对申报不实的现象提出和纠正。四、申报内容1、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了解和熟悉本厂范围作业场所职业病危 害因素,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健康 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 熟悉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要求。2、申报主要包括:单位的基本情况,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 产工艺或材料,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 布,职业病危害

15、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合情况等。五、申报程序:1、申报采取纸质文本申报和电子数据申报两种申报的方式;本 厂的初次申报应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日期进行后,然后每年进行一次申 报。2、初次申报批准后有以下情况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将 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再次申报。1)采用的生产技术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导致 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更后 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进行变更神吧。2)采用工艺发生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导致所申报 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 向原申报机关进行变更申报。3)采用的原料、

16、辅料等材料变更导致职业病危害因素发生改变 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变化时,应当在变更 后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进行变更申报。4)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应当在竣工 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5)单位的名称应当在改变后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办理变更手续。6)法定代表人改变应当在改变后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办理变更 手续。7)年度申报数据改变的应在改变后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办理变 更手续。8)其他原因导致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变化 的(例如: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在变更后15日内向原申报 机关进行变更申报。六、申报存档资料每年申报后,下列资料应进

17、行存档: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2、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情况;3、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的情况;4、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5、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6、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7、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方针、政策、规定和标准。切实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 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3)组织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负责设立职业危 害管理机构,并配备国家规定数量的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确保职

18、业健康管理工作有序的进行。(4)组织制定、审批本厂的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职业健康其 他规章制度和职业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5)定期召开一次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听取职业健康工作汇报,研究和制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对本单位无力解决 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6)审定职业健康工作计划,明确职业健康工作目标,确定职 业危害因素治理项目。负责职业危害因素整治项目、整改项目的资金 保障,切实保证对职业危害因素整治工作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企业 的职业健康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7)组织督促、检查本厂

19、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 危害事故隐患,对查出的隐患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间,并对整改结果 进行效果评价,并提出奖励、考核意见。(8)负责组织制订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并定期组织进行演练。(9)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9、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后,经上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的回执。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体职工的职业危害 防护意识和预防能力,正确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岗位职业卫生、安全 技术规程及本厂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熟悉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杜绝 各类事故

20、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二、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1、本制度规定了各岗位职工职业健康培训教育宣传内容、形式、 考核、管理等内容。2、本制度适用各岗位、班组、科室的职业教育培训。三、管理职责与权限1、职业健康领导组对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负有领导责任。2、职业健康科对本制度负有进行专业管理和督促检查的职责。3、综合办公室配合进行职业健康培训工作。4、各车间主任:负责组织车间级职业健康培训和班组职业健康的培训。四、培训对象1、凡进入我本厂的接触职业危害岗位的新工人或转岗工人、临 时施工人员、代培训人员、外来人员必须经过有针对性职业健康培训I。 了解我本厂工艺、主要设备、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主要场所和

21、岗位、防 护知识和防护用品的佩带及应急救援设施的使用知识,转岗或新入职 员工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2、在岗位工人及管理人员的在岗培训由职业健康科制订培训计 划,并组织实施,检查车间和各部门的培训工作,纳入我本厂职业卫 生管理制度。培训分为“三级培训”,即本厂级、车间级、班组级, 分不同层次、不同人群进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有毒有害物 质的危害及防护措施的培训,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工人的防护 意识。五、培训内容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治法中规定从业人员的权力和义务等。2、国家在关职业健康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 规、规定、制度和标准。

22、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及本企业相关职业健康管理 方面内容。4、本厂的主要生产工艺、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特点和产品理化性质及健康危害、防护等。5、个人使用的职业病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佩带;6、管理人员按照安全生产教育制度要求,纳入职业健康培训内容。7、近年来有关职业病的相关事故案例。8、我本厂接触的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 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9、所管部门或作业范围内要害岗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和 注意事项。10、各岗位职业健康防护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六、培训方式及时间1、日常教育:1)本厂级培训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由职业健康科进行职业卫 生宣传、教育、培

23、训的计划和落实,制订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 不同人群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培训教育。如专题讲座、演讲、板报、观 看录像等资料,提高全本厂职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提高管理人员的 业务素质,普及职业防治知识。2)车间级按月安全培训:将本月职业卫生培训纳入安全培训内 容中,学习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检查标准化作业落实 情况;查找班组作业范围内的职业卫生隐患及落实整改措施;讨论职 业病及伤害事故教训等。缺席人员必须进行补课。职业健康科对培训 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要求车间每月进行一次领导安全讲话,对职工 进行安全及职业卫生教育,主要内容有传达上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指 示精神,总结和分析本单位的安全工作

24、情况安排下一阶段工作。3)班组长培训:在每周的班组安全培训的会议内容为针对近日 来的生产任务特点,作业危险、有害因素强调注意事项及应注意的事 项,提醒穿戴好个人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传达本厂及本厂内发生的 伤害事故教训及车间、班组预防类似事故的对策。培训会议内容填写 在班组会议记录本上。4)每月组织一次安全职业卫生培训,对职工进行安全及职业卫 生教育,主要内容有传达上级领导对安全和职业卫生工作的指示精神, 总结和分析本单位的安全及职业卫生现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5)其它形式的职业卫生教育可根据各个阶段各个季节不同的职 业卫生工作特点,对职工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如现场标准化作 业示范表演、图片展

25、览、黑板报、演讲及知识讲座等。新方法,新工 艺,添置新的设备,制造新产品的时候,必须对工人进行新工艺,新 操作的职业卫生教育。2、入职人员教育新入职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 习、外单位调入我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本厂级、车间(科)级、 班组)级三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三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 于40学时。1)本厂级教育(第一级),由职业健康科组织,教育内容包括: 职业健康安全的重要意义,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政策、 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一般职业健康安全知识,我本厂生产特点,工艺,本厂规章制度以及入职后的职业健康安全注意事项和工业卫生 等。经考试合格,方

26、可分配到车间及单位。2)车间级教育(第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 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产品的理化性质;安全技 术规程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因素、事故教训、预防职业病 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经考试合格, 方能分配到工段、班组。3)班组级教育(第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 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及职业病防护的注意事项; 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规程;职业病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 置和工(器)具、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职业病防护用 品的使用方法等。经考试合格,方能到岗位学习。3、特殊教育1)在新工

27、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职业健 康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 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2)发生职业卫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职业健康科要组织 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职业卫生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 发生。3)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 管理人员应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I,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从事生 产经营活动,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I,取得合格证方能上LJU 冈。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经贸委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考 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 可从事特种作业。并必须进行

28、每年的复审和换证,并接受再教育。4、其他教育1)本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离、脱岗长达半年以上的 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第二级或第三级职业健康安全教育,然后进行 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2)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职业健 康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一次参观学习人数不宜 过30人。七、考核制度1、考核方式:考核方式以考试、面谈、现场观摩等形式开展。(1)本厂级干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进 行。(2)其它干部的安全技术考核,由本厂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组织进 行,每年考核两次。考核内容包括: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

29、、法规、 规定、制度和标准。2)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4)本企业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 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5)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注意 事项。6)车间(单位)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7)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3)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单位)领导负责组织,车间 安全员参加,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内容包括: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规定、制度和标准。2)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 有害物质的理

30、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3)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4)本车间(岗位)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5)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 法。6)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4)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后的文档统一纳入档案保存,对成绩优秀 和未按规定进行教育培训的,将做出奖惩处理。八、证书监督管理1、本单位管理人员和操作工必须持有企业内安全作业证,没 有取得安全作业证一律不准上岗。2、外来实习、培训人员,在本人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合格,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准实习上岗。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一、目的为认真

31、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 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经常保持良好工作 状态,及时消除设施缺陷,保证检修质量,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 害,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1、定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 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 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2、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内安装使用的所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 查维护保养工作。三、职责与权限:(1)设备科负责汇总上报防护设施的购置和维护检修计划,并 和职业健康科共同监督检查实施计划;(2)本厂主管

32、领导负责审批和上报年度购置和维护检修计划;(3)设备科应会同职业健康科、生产技术科、化验室根据生产 设备和防护设施的运行状况,制定季度或年度维护检修计划,并监督 检查车间计划实施。(4)车间负责按计划布置、和配合设备检修人员实施检修;(5)职业健康科负责将安全巡视或检查发现的设备设施隐患反 馈有关部门或车间,并负责验证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4)设备部负责职业病防护设施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审批,新 进设备的验收;以及设备的安装、维护、保养、维修。四、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检修规定:(1)任何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 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复原。(2)各车间职业危害防护设

33、施需根据各管理部门要求指定专人 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并落实到人。(3)全本厂所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统一由本厂职业健康科负责 监督检查,保证其完好备用状态。(4)各种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要建立档案编入设备检修计划,定 期检修。(5)各类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等由主管部门(职 业健康科)按有关规程,对主管的各类防护设施、应急设施定期进行 专业检查和校验,并将检查、校验情况载入档案。同时要对各车间安 全设施的日常维护进行技术指导。(6)各类职业防护设施、设备等物资,由所配置的单位进行日 常检查和管理,并对检查结果载入档案。(7)各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检修由所配置的单位提出维护检修申请。(

34、8)由设备科负责对各类防护设施、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9)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检修分为:一般检修和特殊检修。一般检修由设备科负责,对防护设施进行一般性的维护保养:特殊检修由设备科负责联系专业的检修队伍对防护设施进行检 修(如:空气呼吸器等)(10)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检修必须做好记录,明确检修的时间、 存在的问题、处理后的结果等相关内容。(11)检修完毕后由配备车间负责人、设备科负责人及职业健康 科负责人联合进行试车验收,并记录验收时的各种数据,进行校验比 对。(12)生产设备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日常例行保养由设备操作 人员负责,车间、班组应督促并检查保养情况。五、各类检修作业应当遵循的规程和规定:1

35、)设备大修或遇较复杂的及危险的检修工作,应经检修单位主 任,设备科、职业健康科等单位或本厂里有关领导批准。2)设备的中、小修任务书应经车间的技术员,安全员审查,车 间主任批准。3)动火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4)动土必须按规定办理动土许可证。5)进入设备、容器及密闭设施,密闭场所施工,必须办理进入 设备内作业许可证。6)运转的机械设备检修,必须办理“停电联系单二 职业安全健康工作情况。(10)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事故处理要坚持 “四不放过”原则,对相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2、安全生产副厂长责任制(1)在厂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厂职业卫生全面负责。(2)协助厂长搞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对

36、本厂的职业卫生工作 负具体领导责任。(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落实各级 职业卫生任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建设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和规 范的工作条件,确保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4)定期召开职业卫生会议,制定职业卫生防治计划和防患措 施的制定,并进行落实。(5)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职业卫生工作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对职业卫生工作提出整改和改进建议和意见。(6)负责组织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责任制、操作规程的制定、 审核工作,并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7)负责组织编制职业健康工作计划,确定职业健康工作目标, 职业危害因素整治项目的具体落实,编制职业健康规章制度和职

37、业安 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8)负责组织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和应急救援 预案的演练工作。(9)负责组织职业卫生事故的救援工作,如实上报职业卫生危7)电器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8)安全检修任务书,由检修负责人负责填写安全技术措施和注 意事项,保证措施切实可靠。9)安全检修任务书,只限在批准的期限内有效,如果作业条件 有变动时,必须重新办理。检修完毕后,大、中修检修任务书归入技 术资料档案。六、维护检修的程序和要求:1)各项检修都必须提前做好检修计划,经设备管理部门审批后 方可开始检修。设备、设施检修需要检修时,由设备所在车间提出检 修申请,报送设备科。2)设备科

38、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每月检查一次,了解运行状 况,检测其性能和使用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根据其性能和使用效果制定季度或年度保养检修计划,经主管领 导批准后下发车间实施。计划检修应由设备主管人员制定检修方案, 检修材料、配件由焦化公司供应人员负责,设备检修人员应认真按检 修方案实施并记录。计划检修以设备维修人员为主,设备操作或保管 人员协助实施。3)检修严格按照有关安全规定进行检修,不得冒险作业。4)检修后的设备和设施必须达到设计有求的规定标准。七、检修的记录要求和验收要求: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有关检修人员检查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器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2)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

39、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盲板抽堵情况。3)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葭子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 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4)检修所用的工器具应搬走,脚手架、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 施等应及时拆除。5)设备、屋顶、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即时清理干净。6)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 漏,调校安全阀、仪表和连锁装置,并做好记录。7)检修单位会同设备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对检修的设备进行单 体和联动试车,试运转正常在设备检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交付操作 者投入生产运行;未经签字确认的检修设备不得投入运行使用。8)检修记录由维修人员填写后交车间收集,每月初交设备管

40、理 部门保留存档。对检修保养不按规定记录、或记录丢失的,车间应给 予批评或经济处罚。9)操作者对生产设备防护设施损坏后,或不能正常使用时,操 作人员即不修理又不报告的,车间对责任人应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o 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发生故障时,车间或维修人员暂时处理不了时,应 报告设备主管部门采取临时措施,无临时措施时设备不得投入使用。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我本厂职工职业病个人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工作,合理利用 防护用品,保证职工在工作(生产)劳动中的安全与身体健康使劳动保 护用品发放标准化、制度化。根据职业病防护法和省市有关职工 劳动保护的政策规定。本着安全、经济、实用、合理发放的原则,结

41、合我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甲醇厂全体员工。三、发放原则1)劳保用品的发放是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直接伤害的一种辅助 措施。是根据劳动条件发给个人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防护品,不是发 给个人的生活福利用品,职工应当爱护,节约使用。2)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而穿 (佩)戴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鞋、安全帽、 安全带、面罩和护目镜、防酸碱用品、各类呼吸器等。3)特种劳保用品的采购,必须选择有安全防护用品生产资格的本 厂家进行采购,以保证其护品质量与防护性能。四、管理原则1)新进本厂职工必须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通过安全考试合格 后,凭本厂部

42、分配通知单到职业健康科办理有关手续,按规定领用劳 保用品。2)职工根据岗位变动,劳保用品,台帐也作相应调整,原工种劳保用品原则上要使用到期方能调换。3)凡因工作或生产需要临时增加领用劳保用品的由车间安全员 出具证明,车间主任审核,由职业健康科核准发放。4)遇抢险救灾,检修设备等特殊情况,职业健康科可根据具体 情况经主管本厂长批准后及时予以增发相应的劳保用品。5)必须建立防护器具和用品领用登记台帐,并根据有关规定制 订发放标准。6)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 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并铅封,主管人应定 期检查。五、具体领用办法1)职工的劳保用品到期,由

43、仓库保管员开据领单,经职业健康 科按工种、年限审核后本厂长签字,由库房发放。2)个人劳保用品必须由本人亲自按时间领用,不得托人代领或 过多延迟领用时间。3)劳保用品发出后,发放人员要做好记录。4)发放记录必须认真严格,妥善保管,记录内容要齐全,真实。有车间、工种、姓名、领用品、数量、时间等。5)个人防护用品在达到使用期限后归个人支配,不属于个人的 防护用品或可再利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在达到使用期限后,由上级管 理部门统一收集报废或翻新处理。六、劳保用品的维护和更换任何劳保用品的使用效率都可能随时间和重复使用而减少,为了 保证劳保用品的正常使用,正确的维护是十分必要的。1)各车间指定专人对个人劳保

44、用品的维护进行检查指导,保证 个人防护用品完好有效,起到防护作用。2)职工之间开展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知识培训,让所有使用 它的工人都知道怎样保存、定期清洗和维护、出了问题应由谁负责。3)为清洗提供物质支持,例如提供好的冲洗、清洗设施。4)为职工提供防护用品的更换附件,使职工在必要时随时更换。七、劳保用品的报废1)劳保用品因损伤、经测试防护功能失效或超过有效期时,应及 时从作业现场上交,并由专人监督销毁。2)对销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数量、来源、销毁原因等情况 要进行详细记录,经办人员和监督人员签字后存档。3)报废、待销毁的劳动保护用品要单独存放,标识清晰。4)严禁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外流,避

45、免因误用而引发事。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目的为进一步规范我本厂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的管理,掌握全本 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和浓度、危害程度和变化规律,有效地控制 职业病的发生,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 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甲醇厂三、职责与权限(一)厂长厂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卫生病危害因素监测 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主管厂长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卫生病危害因 素监测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二)职业健康科职业健康科为职业病危害监测管理部门,在本厂职业健康领导组 统一安排下进行监测工作的组织和确认。由本厂安排

46、具有卫生行政部 门颁发的检测评价资质的单位对我本厂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 及评价。(三)安全管理科负责协调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病 危害因素的调查及功能检测工作。(四)各车间配合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并对现场监(检)测进行配合及认可。四、检测内容(1)常规监测:监测单位对我本厂核定的常规职业病危害因素 监测点进行监测,本厂职业卫生专(兼)管理人员和车间安全员进行 配合协调。(2)临时监测:各车间根据本车间生产实际情况及职业病防护 设施改造情况,向职业健康科提出申请监测,由职业健康科上报焦化 公司安全管理部批准后,安排进行监测。(3)应急性检测:各车间对工作急需抢

47、修或可疑职业病危害因 素向职业健康科提出紧急申请检测,由职业健康科上报本厂在最短时 间内,本厂安全管理部安排进行检测。五、监测工作流程(1)常规检测1)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有关规范、标 准,确定监测范围和周期以及监测时间,制订监测计划报本厂安全管 理部,由安全管理部统一安排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常规监测工作。2)由本厂安全管理部统一安排,本厂职业卫生专(兼)职人员 陪同、配合人员与监测单位(具有监测评价资质的单位)监测人员, 共同核实监测项目和监测点,然后进入工作场所进行各种职业病危害 因素的监测。3)监测结束后,由监测人员与我本厂陪同配合人员进行监测工 作的再次确认,并在原始记录及登记本上签字认可;监测单位在次月 将监测结果反馈我本厂。4)接到监测评价报告后,针对监测报告中的超标作业点所提出 的整改意见,召开有关部门进行研究,提出整改方案,同时将整改方 案上报本厂安全管理部,落实整改。(2)临时性检测1)职业健康科根据我本厂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申请进行有关 职业危害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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