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AL01附表7-CL01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表.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AL01附表7-CL01质量管理体系核查表.doc(4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附表7 质量治理体系核查表本核查表依照CNAS-CL01准则要求编制,编号与准则一致,其中准则的条款1、2和3在本核查表中省略。4治理要求条 款核 查 内 容对应的质量治理体系文件名称、编号及章节/条款号自查结果说明备注4.1组织4.1.1实验室或实验室作为其一部分的组织是否在法律上是可识别的:假如实验室是独立法人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法律文件证明其有合法的效劳范围和独立机构编制?假如实验室隶属于某一法人单位,是否有独立的建制,其机构组成是否有主管部门(独立法人单位)的批准文件,实验室负责人是否得到主管部门的正式书面任命,并受权实验室独立进展规定范围的检测和/或校准工作?4.1.2实验室是否明确
2、承诺并实在履行职责,保证其检测和校准活动符合CNAS-CL01:2006的要求,同时满足客户、法定治理机构或对其提供承认的组织的需求?填表说明:1. “自查结果说明”栏应逐一条款进展描绘。 2. 本核查表只针对CNAS-CL01制订,认可准则在特别领域应用说明的核查情况请填写在相应的核查表中。条 款核 查 内 容对应的质量治理体系文件名称、编号及章节/条款号自查结果说明备注4.1.3不管实验室的工作是在固定设备内进展,依然在离开其固定设备的场所,或者相关的临时或挪动设备中进展,其组织和运作是否按实验室的治理体系要求进展?4.1.4.假设实验室的母体不是从事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的组织,是否规定了该
3、组织中涉及或妨碍实验室检测和/或校准活动的关键人员的职责,以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注:参考CNAS-CL01:2006准则4.1.4.注1,注2。4.1.5实验室是否:a) 有治理和技术人员,不考虑他们的其他职责,有履行其职责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包括施行、保持和改良治理体系的职责、识别偏离治理体系或偏离检测/校准工作程序情况,并能采取措施预防或尽可能减少这类偏离?b) 有措施确保其治理层和员工免受任何可能对他们的工作质量有不良妨碍的、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妨碍?c) 有政策和程序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包括电子储存、传输结果和所有权得到保护?4.1.5d) 有政策和程序以防止实
4、验室卷入任何可能会降低其在才能、公正性、推断或运作老实性方面的可信度的活动?e) 确定实验室的组织和治理构造、其在母体组织中的地位,及质量治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效劳之间的关系?(此内容亦可用组织机构图说明)f) 规定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妨碍的所有治理、操作和核查人员的职责、权力和互相关系?g) 由熟悉各项检测和/或校准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测和校准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展充分的监视?h) 有技术治理者,全面负责技术运作和提供确保运作质量所需的资源?i) 指定一名人员作为质量主管(或别的称谓,其可能还有何其它职务和责任),明确其责任和权力,以确保在任何时候都能保证与质量相关的治理体
5、系得到施行和遵照;其能有直截了当渠道与对决定实验室政策和资源的最高治理者有直截了当的渠道?j) 指定关键治理人员(最高治理者、技术治理层和质量经理等)的代理人?4.1.5k) 确保实验室人员理解他们活动的互相关系和重要性,理解治理体系质量目的?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4.1.5.注。4.1.6最高治理者是否能确保在实验室内部建立适宜的沟通机制,并就与治理体系有效性的事宜进展沟通?4.2治理体系4.2.1实验室是否已建立、施行并维持与其活动范围相习惯的治理体系?政策、制度、计划、程序和指导书是否适当程度地文件化,以到达确保检测和/或校准结果质量所需的程度?体系文件是否使相关人员
6、知悉、理解、可得到并执行?4.2.2实验室是否在质量手册中明确说明了与质量有关的政策,包括质量方针声明?是否制定了总体目的并在治理评审时加以评审?质量方针声明是否由最高治理者受权发布,并包括以下内容:4.2.2a) 实验室治理层关于为客户效劳的良好职业行为和为客户提供检测和校准效劳质量的承诺?b) 有关治理层对实验室提供的效劳标准的声明?c) 与质量有关的治理体系的目的?d) 实验室所有与检测和校准活动有关的人员熟悉与之相关的质量文件,并在工作中执行这些政策和程序?e) 实验室治理层对恪守CNAS-CL01:2006及持续改良治理体系有效性的承诺?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4.
7、2.2.注。4.2.3最高治理者是否提供了建立和施行治理体系以及持续改良其有效性承诺的证据?4.2.4最高治理者是否将满足客户要求和法定要求的重要性传到达组织?4.2.5质量手册是否包括或指明了含技术程序在内的支持性程序,并概述质量体系中所用文件的架构?4.2.6质量手册是否规定了技术治理者和质量主管的作用和责任,包括他们确保遵照CNAS-CL01:2006的责任?4.2.7当筹划和施行治理体系的变更时,最高治理者是否能确保维持治理体系的完好性?4.3 文件操纵4.3.1总则实验室是否建立并保持有关程序,以操纵构成其治理体系的所有(内部制订或来自外部的)文件?注:参考CNAS-CL01:200
8、6 准则4.3.1. 注1, 注2。4.3.24.3.2.1文件批准和发布作为治理体系组成部分发给实验室人员的所有文件,在发布之前是否由受权人员审查并批准使用?是否建立了以识别治理体系中文件当前的修订状态和分发的操纵清单或等同的文件操纵程序,并可随时得到、查阅,以防止使用无效和/或作废的文件?4.3.2.2所用程序是否确保:a) 在对实验室有效运转起重要作有的作业场所,都能得到相应文件的受权版本?b) 是否对文件进展定期审查和必要时进展修订,以确保持续适用和满足使用的要求?4.3.2.2c) 无效或作废的文件是否及时从所有使用或分发处撤除,或用其它方法保证防止误用?d) 出于法律或知识保存目的
9、而保存的作废文件,是否有适当的标记?4.3.2.3实验室制订的治理体系文件是否有唯一性标识?该标识是否包括发布日期和/或修订标识、页号、总页数或表示文件完毕的标记和发布机构?4.3.34.3.3.1文件变更除非另有特别指定,文件的变更是否由原审查责任人进展审查和批准?被指定的人员是否能获得进展审查和批准所依照的有关背景材料?4.3.3.2假如可行的话,更改的或新的内容是否在文件或适当的附件中标明?4.3.3.3假如实验室的文件操纵系统同意在文件再版之前手写修正文件,是否确定了此类修正的程序和权限?手写修正的文件,其修正处是否有明晰的标注、签名并注明更改日期?手写修正的文件是否尽可能快地正式发布
10、?4.3.3.4是否制订了程序,描绘保存在计算机系统内的文件如何进展更改和操纵?4.4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4.4.1实验室是否建立和保持其程序,以评审检测和/或校准的客户要求、标书和合同?该程序是否确保:a) 包括所用方法在内的要求是否被充分地规定、文件化并易于理解?(见CNAS-CL01:2006 5.4.2)b) 实验室有才能和资源满足这些要求?c) 选择适当的检测和/或校准方法,以满足客户要求?(见CNAS-CL01:2006 5.4.2)d) 工作开场前,实验室和客户对要求、标书与合同之间的任何差异是否均已处理,每份合同是否均能得到实验室和客户双方的接受?注:参考CNAS-CL01
11、:2006 准则4.4.1. 注1, 注2,注3。4.4.2是否保存评审的记录,包括任何严重变化的记录?是否有在合同执行期间,与客户进展的关于客户要求或工作结果的相关讨论的记录并保存?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4.4.2. 注。4.4.3评审是否包括实验室分包的任何工作?4.4.4.对合同的任何偏离是否均通知了客户?4.4.5工作开场后,假如需要修正合同,是否重新进展合同评审?合同修正内容是否通知到所有受妨碍的人员?4.5 检测和校准的分包4.5.1假如由于未意料的缘故(如工作量大,需要更多专业技术或临时不具备才能)或持续性的缘故(如通过长期分包、代理或特别协议),实验室进展分
12、包工作时,是否分包给有才能的分包方,例如分包给能按照CNAS-CL01:2006要求开展工作的分包方?4.5.2实验室是否将分包安排以书面方式通知客户,适当时是否得到客户的准许,是否得到客户的书面同意?4.5.3除客户或法定治理机构指定的分包方外,实验室是否就其分包方的工作向客户负责?4.5.4实验室是否保存检测和/或校准的所有分包方的注册记录,并保存其工作符合CNAS-CL01:2006的证明记录?4.6效劳和供给品的采购4.6.1实验室是否有政策和程序,以选择和购置对检测和/或校准质量有妨碍的效劳和供给品?实验室是否有程序,与检测和校准有关的试剂和耗费材料的购置、接收和存储?4.6.2实验
13、室是否确保所购置的、妨碍检测和/或校准质量的供给品、试剂和耗费材料,在经检查或以其它方式验证了符合有关检测和/或校准方法中规定的标准规格或要求后才投入使用。所使用的效劳和供给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保存了所采取的符合性检查活动的记录?4.6.3妨碍实验室输出质量的物品的采购文件是否包含描绘所购效劳和供给品的材料,这些采购文件的技术内容是否在发出之前通过审查和批准?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4.6.3. 注。4.6.4实验室是否对妨碍检测和校准质量的重要耗费品、供给品和效劳的供给商进展评价?是否保存这些评价的记录和获批准的供给商名单?4.7 效劳客户4.7.1实验室是否与客户或其
14、代表合作,以明确客户要求,并在实验室能确保其他客户机密的前提下,同意客户监视与其工作有关的操作?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4.7. 注1,注2。4.7.2实验室是否向客户寻求反应意见,不管是正面的依然负面的?是否使用和分析这些意见并应用于改良治理体系、检测和校准活动及对客户的效劳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4.7.2. 注。4.8投诉实验室是否有政策和程序处理来自客户或其它方面的投诉?实验室是否保存所有投诉记录和实验室调查投诉并采取纠正措施的记录?4.9不符合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操纵4.9.1实验室是否有政策和程序,当检测和/或校准工作的任何方面或该工作的结果不符
15、合其程序或与客户达成一致的要求时,予以施行?该政策和程序是否保证:a) 确定治理对不符合工作的人员的责任和权力,规定当识别出不符合工作时所采取的措施(包括必要的暂停工作,扣发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b) 进展对不符合工作严峻性的评价?c) 立即进展纠正,同时对不符合工作的可接受性做出决定?d) 必要时,通知客户并取消工作?e) 规定批准恢复工作的职责?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4.9.1. 注。4.9.2当评价说明不符合工作可能再次再度发生,或对实验室的运作对其政策和程序的符合性产生疑心时,是否立即执行4.11条中规定的纠正措施程序?4.10改良实验室是否通过施行质量方针和目的、
16、应用审核结果、数据分析、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以及治理评审来改良治理体系, 并使之持续有效4.11纠正措施4.11.1总则实验室是否制定了政策和程序,并规定相应的权利,以便在识别了不符合工作、治理体系或技术运作中出现偏离的政策和程序后施行纠正措施?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4.11.1 注。4.11.2缘故分析纠正措施程序是否从调查确定咨询题的根本缘故开场?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4.11.2. 注.4.11.3纠正措施的选择和施行需要采取纠正措施时,实验室是否对潜在的各项纠正措施进展识别,并选择和施行最可能消除和防止咨询题再次发生的措施?纠正措施是否与咨询题的严
17、峻程度和风险大小相习惯?是否将纠正措施调查所要求的任何变更制定成文件并加以施行?4.11.4纠正措施的监控实验室是否对结果进展监控,以确保所采取的纠正措施是有效的?4.11.5附加审核假如对不符合或偏离的鉴别导致对实验室对其政策和程序的符合性、或对CNAS-CL01:2006的符合性产生疑心时,实验室是否尽快依照该4.14条的规定对相关活动区域进展审核?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4.11.5. 注。4.12预防措施4.12.1实验室是否能识别不管技术方面的依然相关治理体系方面所需的改良事项和潜在的不符合缘故?在识别出改良时机或者需采取预防措施时,是否制定、执行和监控这些措施计划
18、,以减少类似不符合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并借机改良?4.12.2实验室预防措施程序是否包括措施的启动和操纵,以确保措施的有效性?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4.12.2. 注1,注2。4.13 记录的操纵4.13.14.13.1.1总则实验室是否建立和保持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识别、搜集、索引、存取、存档、存放、维护和清理的程序?质量记录是否包括内部审核报告和治理评审报告、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记录?4.13.1.2所有记录是否明晰明了,并存放在适宜的设备中以便于存取和防止损坏、变质和丧失?实验室是否规定了记录的保存期?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4.13.1.2. 注。4.1
19、3.1.3所有记录是否平安保护和保密?4.13.1.4实验室是否有程序来保护和备份以电子方式储存的记录,防止未经受权的侵入或修正?4.13.24.13.2.1技术记录实验室是否将原始观察、导出材料和建立审核途径的充足信息的记录、校准记录、员工记录、发出的每份检测报告或校准证书的副本按规定的时间保存?如可能,每项检测或校准的记录是否包含充分的信息,以便识别不确定度的妨碍要素,并确保该检测或校准在尽可能接近原来条件的情况下能够重复?记录是否包括负责抽样、每项检测和/或校准的操作人员和结果校核的人员的标识?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4.13.2.1. 注1,注2。4.13.2.2观察
20、结果、数据和计算是否在产生的当时予以记录?该记录是否能按照特定任务分类识别?4.13.2.3假如记录出现错误,是否对每一错误进展划改,并在旁边填写正确值,而不是擦掉、涂掉,以免字迹模糊或消失?对记录的所有改动是否有改动人的签名或签名缩写?对电子存储的记录是否采取同等措施,以防止原始数据丧失或改动?4.14 内部审核4.14.1实验室是否按预定的日程表和程序,定期对其活动进展内部审核,以验证其运转持续符合治理体系和CNAS-CL01:2006的要求?内部审核计划是否涉及质量体系的全部要素,包括检测和/或校准活动?质量主管是否按照日程表的要求和治理层的需要筹划和组织内部审核?审核是否由受过培训和具
21、备资历的人员来执行?只要资源同意,审核人员是否独立于被审核活动?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4.14.1. 注。4.14.2当审核中发觉的咨询题导致对运作的有效性,或对实验室检测和/或校准结果的正确性或有效性产生疑心时,实验室是否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假如调查说明实验室的结果可能已经遭到妨碍,是否书面通知客户?4.14.3是否记录审核的活动的领域、审核发觉的情况和因而采取的纠正措施?4.14.4跟踪审核活动是否验证和记录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施行情况及有效性?4.15 治理评审4.15.1实验室的最高治理者是否依照预定的日程表和程序,定期地对实验室治理体系和检测和/或校准活动进展评审,以
22、确保其持续适用和有效,并进展必要的变更或改良?该评审是否将政策和程序的适用性、治理和监视人员的报告、近期内部审核的结果、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由外部机构进展的评审、实验室间比对或才能验证的结果、工作量和工作类型的变化、客户的反应、投诉、改良的建议和其它相关要素,如质量操纵活动、资源及员工培训纳入考虑?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4.15.1. 注1,注2,注3。4.15.2是否记录治理评审中的发觉和由此采取的措施?治理层是否确保这些措施在适当和商定的时限内得到施行?5技术要求条 款核 查 内 容对应的质量治理体系文件名称、编号及章节/条款号自查结果说明备注5.1 总则5.1.1决定
23、实验室检测和/或校准的正确性和可靠性的要素有许多,这些要素包括人员(5.2)、设备和环境条件(5.3)、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确认(5.4)、设备(5.5)、测量的溯源性(5.6)、抽样(5.7)、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5.8)5.1.2上述要素对不同(类别)的检测和不同(类别)的校准之间的测量总不确定度的妨碍程度明显不同。实验室在检测和校准方法和程序的制定、人员培训和考核、所用设备选择和校准时,应考虑到这些要素。5.2 人员5.2.1实验室治理者是否确保操作专门设备、从事检测和/或校准、评价结果和签署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的人员才能?使用正在培训中的员工时,是否对其安排适当的监视?从事特定工作的人
24、员是否按要求依照相应的教育、培训、经历和/或可证明的技能进展资历确认?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5.2.1. 注1,注2。5.2.2实验室治理者是否制订关于实验室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技能目的?实验室是否有确定培训需要和提供人员培训的政策和程序?培训计划是否习惯于实验室当前的和预期的任务?是否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5.2.3实验室是否使用长期雇佣或签约人员?使用签约和其它的技术人员及关键的支持人员时,实验室是否确保这些人员能够胜任,而且其工作遭到监视同时依照实验室治理体系的要求进展工作?5.2.4实验室是否有对与检测和/或校准有关的治理、技术和关键支持人员的当前工作的描绘并保存
25、?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5.2.4. 注。5.2.5治理层是否受权给专门人员,以进展特定类型的抽样、检测和/或校准、发布检测报告和校准证书、提出意见和解释以及操作特别类型的设备?实验室是否保存所有技术人员、包括签约人员的相关受权、才能、教育和专业资历、培训、技能和经历的记录?这些记录,包含受权和/或才能确认的日期是否易于获取?5.3设备和环境条件5.3.1用于检测和/或校准的实验室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能源、照明和环境条件,是否有利于检测和/或校准的正确施行?是否确保实验室的环境条件不会使结果无效或对结果的质量产生不良妨碍? 在实验室的固定设备以外的场所进展抽样、检测和/或校准
26、时,是否予以特别留意?对可能妨碍检测和校准结果的设备和环境条件的技术要求是否加以文件化?5.3.2在有关标准、方法和程序有要求或对结果的质量妨碍时,实验室是否监测、操纵并记录环境条件?对有关技术活动涉及的要素,例如生物消毒、灰尘、电磁干扰、辐射、湿度、供电、温度、声级和振动水平等,是否予以适当注重?当环境条件危及到检测和/或校准的结果时,是否停顿检测和校准?5.3.3相邻区域内的不相容活动时,是否进展有效隔离,并采取措施防止穿插污染?5.3.4是否对进入和使用妨碍检测和/或校准质量的区域加以操纵,并依照实验室特定情况规定操纵范围?5.3.5是否采取措施确保实验室有良好的内务,必要时,是否制定专
27、门的程序?5.4 检测和校准方法及方法确认5.4.1总则实验室是否使用适宜的方法和程序来进展所有检测和/或校准,包括检测和/或校准样品的抽样、处理、运输、存储和预备,适当时,还包括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和分析检测和/或校准数据的统计技术?假如缺少指导书可能妨碍检测和/或校准结果,实验室是否对所有相关设备的使用和操作指导书、检测和/或校准样品的预备(或者二者兼有)编制指导书?所有与实验室工作有关的指导书、标准、手册和参考材料是否都保持现行有效并便于人员取阅?假如需要偏离检测和校准方法,是否规定只在该偏离已被文件规定、通过技术推断、受权和客户接受后才同意发生?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
28、5.4.1. 注。5.4.2方法的选择实验室是否采纳满足客户需求同时适用于所进展的测试和/或校准的方法,包括抽样方法。是否优先使用以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发布的方法?实验室是否优先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标准,除非该版本不适宜或不可能使用。必要时,是否采纳附加细则对标准加以补充,以确保应用的一致性?客户未指定所用方法时:实验室是否从国际、区域或国家标准中发布的、或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学书籍和期刊公布的、或由设备制造商指定的方法中选择合适的方法?实验室制定的方法或被实验室采纳的方法,假如满足预期用处并通过验证,是否也予以使用?实验室是否将选用的方法通知客户?在引入检测或校准前,是否确认实验室能够正确
29、地运用这些标准方法?假如标准方法有改变,实验室是否重新进展证明?假如认为客户建议的方法被认为不合适或已过期时,实验室是否通知客户?5.4.3实验室制定的方法实验室为采纳本人应用而制定检测和校准方法过程的活动,是否是一种有计划的活动?是否指定具有足够资源的有资历的人员来进展该项活动?是否随着方法制定的进度加以更新计划,并确保在所有有关人员之间中有效沟通?5.4.4非标准方法假如必须使用标准方法中未包含的方法,这些方法是否恪守与客户达成的协议,包括明晰说明客户要求及检测和/或校准目的?制定的方法使用前是否通过适当确实认?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5.4.4. 注。5.4.55.4.
30、5.1方法确实认实验室是否通过检查并提供客观证据,证明某一特定预期用处的特定要求得到满足?5.4.5.2实验室是否对非标准方法、实验室设计(制定)的方法、超出其预定范围使用的标准方法、扩大和修正正的标准方法进展确认,以证明该方法合适于预期的用处?5.4.5.2确认是否尽可能全面,以满足预定用处或应用领域的需要?实验室是否记录所获得的结果、使用确实认程序以及该方法是否适于预期用处的声明?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5.4.5.2. 注1,注2,注3。5.4.5.3对预期用处进展评价时,是否考虑了由该方法得到的数据的范围和精确性如结果的不确定度、检出限、方法的选择性、线性、重现性限和
31、/或复现性限、抵御外来妨碍的稳健度和/或抵御外来样品(或检测物)母体干扰的交互灵敏度能与客户需求紧密相关?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5.4.5.3. 注1,注2,注3。5.4.65.4.6.1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校准实验室或进展自校准的检测实验室,是否具有并应用所有的校准和各种校准类型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程序?5.4.6.2检测实验室是否具有并应用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程序?当由于检测方法的性质会阻碍对测量不确定度进展紧密的计量学和统计学的角度进展有效的计算时,实验室是否努力找出不确定度的所有分量并作出合理评定,并确保结果的报告方式不会造成对不确定度的错觉?是否在方法理解特性和测量范围
32、的根底上,并利用诸如过去的经历和确认数据建立合理的评定?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5.4.6.2. 注1,注2。5.4.6.3评定测量不确定度时,是否采纳适当的分析方法将给定情况下的所有重要不确定度分量都考虑在内?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5.4.6.3. 注1,注2,注3。5.4.75.4.7.1数据操纵是否对计算和数据的转移进展适当的和系统的检查?5.4.7.2假如利用计算机或自动设备对检测或校准数据进展采集、处理、记录、报告、存储或检索时,实验室是否确保:a)由使用者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应被制定成足够详细的文件,并对其适用性进展适当验证?b) 建立并施行数据保
33、护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数据输入或采集、数据存储、数据转移和数据处理的完好性和保密性?c) 对计算机和自动设备进展维护,以确保其功能正常,并提供保护检测和校准数据完好性所必需的环境和运转条件?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5.4.7.2. 注。5.5 设备5.5.1实验室是否装备正确进展检测和/或校准(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所要求的所有抽样、测量和检测设备?假如需要使用实验室永久操纵以外的设备,实验室是否保证满足CNAS-CL01:2006的要求?5.5.2检测、校准和抽样设备及其软件是否能到达要求的精确度,并符合检测和/或校准的相应标准要求?是否制定对结果有重要妨碍的仪
34、器的关键量或值的校准计划?投入效劳前,是否校准或核查设备(包括抽样设备),以证明其能够满足实验室标准要求、符合有关标准标准?使用前是否进展核查和/或校准?(见5.6.)5.5.3设备是否由通过受权的人员操作?设备使用和维护的最新版说明书(包括设备制造商提供的有关手册)是否方便适宜的实验室有关人员取用?5.5.4适用时,用于检测和校准并对结果有妨碍的每台设备及其软件是否有唯一性标识?5.5.5是否保存对所进展的检测和/或校准有妨碍的每台设备及其软件的记录?记录是否至少包括:a) 设备及其软件的识别?b) 制造商名称、型号标识、系列号或其他唯一性标识?c) 对设备是否符合标准的核查(见5.5.2.
35、)?d) 当前的位置(假如适用)?e) 制造商的使用说明书(假如有),或其存放地点?f) 所有校准报告和证书的日期、结果及复印件,验收准则和下次校准的预定日期?g) 设备维护计划,以及已进展的维护(适当时)?h) 设备的任何损坏、毛病、改装或维修?5.5.6实验室是否有测量设备的平安处置、运输、存放、使用和计划维护程序,以确保其功能正常并防止污染或功能退化?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5.5.6. 注。5.5.7假如设备有过载或处置不当、给出可疑结果、或已显示有缺陷或超出规定限度时,是否停顿使用。并予以隔离以防误用,或加贴明显的停用标签或标记,直至修复且通过校准或测试说明能正常工
36、作?实验室是否核查缺陷或偏离规定极限对往常的检测和/或校准的妨碍,并执行“不符合工作操纵”程序(见4.9)?5.5.8适用时,实验室操纵范围内的需要校准的所有设备是否均以标签、编码或其它标识方式来说明其校准状态,包括上次校准日期、再校准或失效日期?5.5.9不管什么缘故,假如设备脱离了实验室的直截了当操纵,实验室是否确保该设备返回后,在使用前对其功能和校准状态进展核查并能显示满意的结果?5.5.10假如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这些核查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展?5.5.11假如校准产生一组修正因子,实验室是否有程序确保其所有备份(如在计算机软件中的备份)得到正确更新?5.5.1
37、2是否保护检测和校准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防止发生致使检测和/或校准结果失效的调整?5.6测量溯源性5.6.1总则凡对检测、校准和抽样结果的精确性或有效性有明显妨碍的所有检测和/或校准的设备(如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是否进展校准?实验室是否制定设备校准计划和程序?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5.6.1. 注。5.6.25.6.2.15.6.2.1.1.特定要求校准关于校准实验室,设备校准计划的制定和施行是否确保实验室所进展的校准和测量溯源到国际单位制(SI)?校准实验室是否通过不连续的校准链与相应测量的SI单位基准连接,已建立测量标准和测量仪器对SI的溯源性?对S
38、I的链接是否通过参比国家测量标准来到达。国家测量标准能够是基准,它们是SI单位的原级实现或是以根本物理常量为依照的SI单位商定的表达式,或是由其他国家计量院所校准的次级标准?使用外部校准效劳时,是否使用能证明其资历、测量才能和溯源性的实验室的校准效劳,以保证测量的溯源性?外部准效劳的校准证书是否包含测量结果的测量不确定度和/或符合确定的计量标准的声明?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5.6.2.1.1. 注1-注8。5.6.2.1.2在某些校准目前尚不能严格按SI单位进展的情况下,校准是否通过建立对适当测量标准的溯源来提供测量可信度? 例如:是否使用有才能的供给者提供的有证标准物质(
39、参考物质)来对某种材料给的可靠物理或化学特性?是否使用规定的方法和/或有关各方接受并描绘明晰的协议标准?可能时,是否参加适当的实验室间比对计划?5.6.2.25.6.2.2.1检测关于检测实验室,5.6.2.1条的要求适用于测量设备和具有检测功能的测量。除非已经证明校准带来的奉献对检测结果的不确定度的几乎没有妨碍,实验室是否确保所用的设备能够提供所需的测量不确定度?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5.6.2.2.1. 注。5.6.2.2.2测量无法溯源到SI单位或与之无关时,是否满足与校准实验室一样的溯源要求?例如是否能溯源到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是否为商定的方法和/或协议标准
40、?5.6.35.6.3.1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参考物质)参考标准实验室是否有参考标准的校准计划和程序?参考标准的校准是否由能够提供如5.6.2.1.所述的提供溯源的机构进展?除非能够证明其作为参考标准的功能不会失效,实验室持有的测量参考标准是否仅用于校准,不用于其它目的?参考标准在进展任何调整前后,是否均予以校准?5.6.3.2标准物质(参考物质)只要可能,标准物质(参考物质)是否能溯源到SI测量单位或有证标准物质(参考物质)?只要技术上和经济条件同意,是否对内部标准物质(参考物质)进展核查?5.6.3.3期间核查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和日程对参考标准、基准、传递标准或工作标准以及标准物质(参考物质
41、)进展核查,以保持对其校准状态的置信度?5.6.3.4运输和储存实验室是否有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参考物质)的平安处置、运输、储存和使用程序,以防止污染或损坏,确保其完好性?5.7 抽样5.7.1实验室在为后续检测或校准而对物质、材料或产品抽样时,是否有抽样计划和程序?这些抽样计划和程序在抽样地点是否能够得到?可能时,抽样计划是否依照在适当的统计方法上制定,并提出抽样过程中要操纵的要素,以确保检测和校准结果的有效性?注:参考CNAS-CL01:2006 准则5.7.1. 注。5.7.2假如客户要求偏离、添加或删节文件化的抽样程序时,应详细记录这些要求和相关的抽样材料,并记入包含检测和/或校准结果的所有文件中?这些变更是否通知相关人员?5.7.3抽样作为检测或校准的一部分时,是否有程序记录与抽样有关的材料和操作?记录是否包括所用抽样程序、抽样人的识别、环境条件(假如相关)、标明抽样位置的图示或其它等效方式(必要时)、抽样程序所依照的统计方法(适用时)?5.8 检测和校准物品(样品)的处置5.8.1实验室是否有检测和/或校准物品的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管和/或清理的程序,包括为保护检测和/或校准物品完好性、保护实验室和客户利益的所需的全部条款?5.8.2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