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金东区教育高层次人才招引实施办法(暂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金华市金东区教育高层次人才招引实施办法(暂行).docx(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金区政2022)号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华市金东区教育高层次人才招引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区直属各单位:金华市金东区教育高层次人才招引实施办法(暂行)已经 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政府2022年10月 日金华市金东区教育高层次人才招引实施办法(暂行)为进一步加大教育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强金东区教育 人才队伍建设,有力推动我区教育事业高品质发展。根据金东 区基础教育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金区委办发202222号)、 关于进一步促进教育发展的十条措施(试行)方案(金区委 办发2022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制 定本实施
2、办法。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教育优 先发展地位,坚持把基础教育作为先导性、全局性、基础性的工 作,高标准、多渠道地引进教育优秀人才,高水平、阶梯式地培 养教育杰出人才,努力打造一支能够引领金东教育事业快速发展 的教育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全区基础教育质量,打造教育新高地, 为“浙中增长极,未来新中心”贡献教育力量。二、对象条件(一)第一类人才。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 秀班主任,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省功勋教师(杰出教师),省特 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培养对 象(教育类),或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省内外其他人才。(二)第二
3、类人才。省级名师名校长,省教坛新秀,省“151 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教育类),金华市321工程第一 层次培养人员(教育类),地市级拔尖人才,或经认定与上述人 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三)第三类人才。地市级名师名校长、教坛新秀,浙江省 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金华市321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教育 类),具有博士学位,或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四)第四类人才。县(市、区)名师名校长、教坛新秀, 浙江省内地市级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县(市、区)级拔尖人才, 硕士研究生(本科为全国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师范类毕业且研究生 为教育类专业),“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 业生,浙江
4、师范大学初阳学院和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全日制 本科优秀毕业生,或经认定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其他人才。上述四类人才对象以下分别简称为“第一类人才” “第二类 人才” “第三类人才” “第四类人才”。三、招引对象和程序(一)全职引进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引进对象原则上中小学教师在45周岁以下,幼儿园教师在 40周岁以下。其中第一、二类人才引进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O1 .引进程序。区教体局制定年度人才引进计划,经人社局同 意后,向社会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对报名人才的有关学历、 职称、荣誉及工作业绩等书面材料进行确认;组织专家对拟引进 人才进行考核和综合评审,提出引进人才建议名单及类别建议, 经
5、区人社局研究并提交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研究审议;通过后,对 拟引进人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 定引进人才。2 .办理手续。按照人事调动相关规定,对引进人才给予办理 人事关系接转及聘用等手续。区教体局与引进对象签订相关服务 协议(服务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0年)。如遇引进的第一、二、 三类教育高层次人才人事关系调转确有难度的,本人主动辞职后, 区人社局、区教体局负责重新认定档案及办理事业在编教师入职 手续。(二)非全职引进教育人才非全职引才是指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根据金东区教 育改革发展中,对学校管理、教师培育和学科教学等领域的需求, 以智力服务为目的,不改变原有身份和人事
6、关系。引才对象为第 一、二类人才以及由其领衔的专业团队。非全职引才由区教体局拟定方案、开展审核(考察、面谈), 确定初步入选(团队),提交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审议,由区教体 局与引进对象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三)引进优秀民办学校在岗教师对民办学校中符合第一、二、三类人才标准的在岗教师,招 引程序参照全职引进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招引程序执行,并办 理事业在编教师入职手续。(四)招引高校优秀毕业生L招引对象。硕士研究生(本科为全国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师 范类毕业且研究生为教育类专业),“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 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和杭州师范大学 经亨颐学院全日制本科优秀毕业生。3 .招
7、引程序。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发布招引公告;区教体局、 区人社局会同区纪委及有关专家组成现场招聘工作小组,在有关 院校设点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面谈、试课)、确定 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四、人才引进待遇(一)全职引进人才待遇1 .人才专项补助。引进的第一、二、三类人才,分别给予 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人才专项补助。公办学校新招入编 符合第四类人才标准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万元的人才 专项补助。后续培养经费按金东区教育奖励基金实施办法执行。2 .租房补助。全职引进人才尚未购房前,可以由区政府提供 租赁房源或享受财政租赁补助。第一、二、三、四类人才租赁补 助每月分别为4000元
8、、3000元、2000元、1600元。租房补助 金额不得高于租房金额,享受租房补助的年限最高不超过3年。3 .购房补助。全职引进人才可享受购房补助,第一、二、三 类人才购买金东(金义新区)区域房源后一次性补助分别为100 万元、80万元、50万元。购买住房为一手房源的,原有补助标 准再上浮10%。购房补助金额不得高于购房金额。金华市本级区 域已有住房的,一次性给予70%的补助。享受购房补助后不再享 受租房补助政策。4.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全职引进的第一、二类人才配偶属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按有关程序办 理调动手续,其他人员采取个人联系、组织推荐等办法协助落实 工作;引进
9、人才子女就学由区教体局根据引进人才的意愿优先统 筹安排。5,职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可不受(占)单位专业技术 人员结构比例和岗位内部结构比例限制,按其原有的技术职称予 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二)非全职引进人才待遇对非全职引进并与区教体局签订聘用协议的第一、二类人才 以及由其领衔的专业团队,设立专项服务经费。原则上每年服务 经费分别不高于25万元、10万元。在我区累计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实际在岗时间给予补助。 引进区外名师、名校长组建的名师工作室,根据金东区教育奖 励基金实施办法给予相应工作室奖励基金。五、工作保障(一)加强管理考核。对各类人才实行绩效考核制度,由区 教体
10、局会同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要本着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的原则,激发引进人才的积极性, 做到才尽所用,充分发挥名优教师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二)落实经费保障。教育高层次人才的招引经费由区教体 局提出年度招引经费预算,由区财政统筹安排。(三)强化服务管理。各类人才必须与区教体局(用人单位) 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后,方能享受人才优惠待遇。全职引进 的各类人才服务期限均为10年,服务期限自签订聘用合同或服 务协议之日起计算。全职引进各类人才在金东服务年限如不满5 年的,须全额退还已享受的各种专项补助待遇;满5年的,按总 量的50%退还已享受的补助,以后服务年限每增加1年,退
11、还的 补助按总量的10%递减。享受购房补助的在服务期内进行交易的, 不满5年交易,须全额退还已享受的购房补助;第5年满交易, 按购房补助的50%退还已享受的补助,以后服务年限每增加1年, 退还的补助按10%递减。六、其它事项(-)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本区公办学校(单位)。(二)全职引进的各类人才,如夫妻双方均引进的,人才专 项补助双方均可享受;租房补助、购房补助,高的一方全额执行, 低的一方按50%执行,但双方累计金额不得超过实际租房金额和 购房金额。(三)全职引进的各类人才取得多项荣誉的,人才专项补助 政策按就高原则享受。(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凡以前办法与本通知办法 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五)未尽事宜,由区教体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