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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施工行业账务处理及纳税申报建筑施工行业账务处理及纳税申报一、建筑施工企业的基本介绍二、建筑施工企业核算特点及账务处理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四、纳税申报表的填制五、合同签订注意问题及技巧六、具体运用的例题讲解一、建筑施工企业的基本介绍二、建筑施工企业核算特点及账务处理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四、纳税申报表的填制五、合同签订注意问题及技巧六、具体运用的例题讲解目录 总体来说增值税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共存,所得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共存。小规模和简易计税,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3%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销售额*11%-进行税额销售额:简易计税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
2、额为销售额。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 建筑服务(财务2016.36号文)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3、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 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
4、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6.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 尽管建筑服务在营改增后,计算增值税方式上,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形比较“开放”。但是如何举证是一个问题,如果在合同中未约定,依照税务机关的理解,
5、有比较难落实的地方,因此建议在合同中有相应的表述,这会保障自己的利益,也利于税收征管的判断。比如一个企业为客户安装机器设备,那设备本身是客户的甲供设备,其余的建筑服务是企业提供的,其本身就明确了提供是客户给的,而不应仅仅看给的这个服务本身是不是有甲供工程,包括用的甲方的水、电、辅助物料等,都是甲供工程。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或者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相关对的合同必须注明“清包工”或者“甲供工程”吗?答:为方便税务部门及交易双方界定应税服务实质,选择计税方法等,一般应在合同中注明。(福建国税)如何认定清包工以及甲供材,因为很多都没合同,很多有合同的都没提及相关事项?答:以合同为
6、准。(云南国税)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 总体来说增值税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共存,所得税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共存。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上期留抵上期留抵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售额销售额3%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应纳税额=销售额销售额3%简易计税方法公共交通;老设备租赁;动漫企业电影放映仓储装卸搬运收派文化体育建安(3种)10.地产老项目11.老项目租赁12.老二手房出售财税【2014】71号:月不足3万免税起征点 两种计税方法思考:做一般纳税人好,还
7、是做小规模纳税人好?应纳税额=销售额5%应纳税额=销售额5%关于界定超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偷税数额的批复税总函2015311号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界定超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偷税数额的请示(黑国税发201485号)收悉。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有关规定,批复如下: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以界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制
8、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予以告知。纳税人在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内仍未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资料的,其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届满之后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税务机关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届满之前的销售额,应按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依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你局对所属企业实施税务检查,发生的具体涉税事项,应按上述原则处理。其中,涉及滞纳金和罚款的计算等问题,仍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6月11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
9、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二)除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 现将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公告如下:一、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二、上述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规定无法办理认证或者稽核比对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一)购买方纳税
10、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的程序,由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选择“所购货物或劳务、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或“所购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二)纳税人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50号)规定的程序,经国家税务总局稽核比对相符后抵扣进
11、项税额。三、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特此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8月19日 新设立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领取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无需再次进行税务登记,不再领取税务登记证。企业办理涉税事宜时,在完成补充信息采集后,凭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代替税务登记证使用。摘自:税总函2015482号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登记新成立的房地产公司,成为一般纳税人前也要索取专用发票!(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
12、计算缴纳增值税: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5.自来水。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四)一般纳税人销售以下物品,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
13、售的物品在内);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A公司公司W公司公司境内境外W公司为A公司提供设计劳务境内境外W公司为A公司提供设计劳务纳税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A公司公司W公司公司纳税人纳税人A公司为W公司提供设计劳务A公司为W公司提供设计劳务A公司公司W公公司司租车租车抵扣进项税抵扣进项税 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是另外一会儿事!但属于应税范围。W公司公司A公司公司 广告服务 广告服务征税范围免税范围表5:预征税款总结表序号项目预征率特征适用范围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备注简易征收一般计税1 建筑3%2%空间错位异地施工总包款-分包款简易:3%换算一
14、般:11%换算依据=总包款-分包款2 房地产3%3%时间错位全部预收款简易:5%换算一般:11%换算无论简易,一般计税均要预缴。3不动产租赁5%3%空间错位异地不动产租金简易:5%换算一般:11%换算只有异地出租才预缴;其他个人出租在地税按1.5%缴税;4 二手房5%5%国地税错位全部自建房=售房款二手房=(售房款-购买款)一律按照5%换算地税缴税,国税申报小规模地税可代开发票国地税纳税申报分工表序号序号项目项目国税国税地税地税备注备注1征税范围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地税局缴税,在国税局申报。2.其他个人出售不动产,或者出租不动产直接在地税局缴税并申报。你也没有主管国税机关。3.凡是在地税机关
15、预缴税款的,不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因为信息无法传递。凡是在国税局预缴税款的,需要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1.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纳税人=单位+个人单位=企业性单位+非企业性单位个人=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即:这里的纳税人包括一切纳税人。考量因素:地税局已经有了一体化征收的系统,短时间内,无法平移到国税局。而卖房子,又以其他个人卖二手房为主,稍有不慎,容易引起舆情。2.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注意,只有其他个人出租,在地税局申报税款,否则一律在国税局申报。例如: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就是在国税局申报纳税。考量因素:财产行为税司认为,其他税种附着于出租发票上,不在地税局征收,会
16、导致其他小税种无法征收。总结:1.两种情况在地税局缴税(1)转让办过房产证的房子,无论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无论是地产企业,还是非地产企业;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无论是个体工商户还是其他个人。全包括。(2)其他个人出租房子2.地税缴税,国税申报适用于上述两种情况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无论出售,还是出租,都是直接在不动产所在地缴税。3.两种分类一是,国地税分工。二是,机构所在地和不动产所在地分工。上述分工标准是不一样的。国地税纳税申报分工表序号序号项目项目国税国税地税地税备注备注2开具发票1.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
17、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2.小规模纳税人在异地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第一,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第二,个人出租不动产,在不动产所在地地税局申请开具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4.关于所在地代开发票凡是小规模纳税人在不动产或者建筑服务所在地预缴税款的,可以在所在地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所在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分为两类:(1)地税局缴税,地税局代开(2)国税局缴税,国税局代开建筑企业营改增纳税一览表(国税总局2016年第17号公告)序号序号项目项目简易征收简易
18、征收一般计税一般计税备注备注1一般纳税人1建筑项目所在地国税局预缴税款 预缴税款=(含税价款-分包款)(1+3%)3%2.当月在机构所在地国税局申报 应纳税额=(含税价款-分包款)(1+3%)3%应补缴税额=01.建筑项目所在地国税局预缴税款 预缴税款=(含税价款-分包款)(1+11%)2%记入:借:应交税费未缴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2.当月在机构所在地国税局申报 (1)销项税额=含税价款(1+11%)11%(2)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留抵税额 (3)实缴税额=应纳税额预缴税额1.扣除分包款凭证: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
19、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2.建筑企业老项目、清包工、甲供工程三种情况可以选择简易征收。注意:一点点甲供就可以。简易征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一般纳税人在机构所在地开具专票;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建筑服务所在地申请代开发票。建筑企业营改增纳税一览表(国税总局2016年第17号公告)序号项目简易征收一般计税备注2小规模纳税人1建筑项目所在地国税局预缴税款 预缴税款=(含税价款-分包款)(1+3%)3%2.当月在机构所在地国税局申报 应纳税额=(含税价款-分包款)(1+3%)3%应补缴税额=02016年第17号公告第九条:“小规模纳税人跨县提供建筑服务,不
20、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家外费用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分期抵扣(国税总局15号公告)序号序号项目项目政策政策备注备注1适用两年抵扣的情形基本政策: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及不动产在建工程。1.直接购买;2.接受捐赠3.接受投资入股;4抵债5.自建不动产的“购进货物”、“建筑服务、设计服务进项税额6.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超过不动产原值50%的。购进货物”、“建筑服务、设计服务进项税额适用两年抵扣的考虑因素1.适用两年抵扣的情形,关键字是两个:一是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二是,会计制度上
21、按照“固定资产”核算。2.企业取得不动产有三种方式一是购买,二是自建,三是租入。购买和自建的原则上按照两年抵扣,考虑到地产企业“转固”情形不多,地产企业自建转固,也一次性抵扣。租入的租金,一次抵扣。3.企业不动产的用途有三个一是,出售;二是自用;三是出租。原则上,自用的地产是两年抵扣的,出售和出租的都可以一次性抵扣,考虑到非地产企业建造为出售的情形较少,一律分两年抵扣,如果第13个月之前就出售了,给予待抵扣税金全部抵扣的特殊政策。总结:基本规则租入的,和为出租的不动产,一次抵扣。房地产开发产品一次性抵扣非地产企业购入和自建分两年抵扣。2一次性抵扣的情形1.房地产企业开发产品(会计不按照固定资产
22、处理,即使自行开发的开发产品转为固定资产,也无需按照两年)2.投资性房地产(会计不按照固定资产处理)3.施工临建(虽然按照固定资产处理,但是寿命短)4.融资租入(虽然计入固定资产,但是进项本来就分期取得)进项税分期抵扣(国税总局15号公告)序号序号项目项目政策政策备注备注3 抵扣时间例如:购买不动产进项税额1100万1.取得专票当月:抵扣110060%=660(万)2.第13个月:抵扣110040%=440(万)难题在于自建固定资产购买的货物,取得时间不同,因此需要按照发票分别记载台账。4 会计处理案例:购买不动产进项税额1100万1.取得专用发票当月借:固定资产1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
23、税(进项税额)66万 应交税费待抵扣税额 (xx项目)44万 贷:银行存款 1100万2.第13个月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4万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税额 44万5先抵扣后挂账(常用于工程物资)案例:2016年10月,M公司购进一批材料,价税合计1170万元,已经全额抵扣进项税。1.用于自建厂房2017年3月,这批材料用于自建厂房。借:应交税费待抵扣税金(厂房项目)68万元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8万元2.2018年4月,待抵扣转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税费(进项税额)68万元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税额68万元第五条 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
24、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40%部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用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注意:服务,只包括设计和建筑服务。事实上设计和建筑服务往往是可以分得清用途的,因此先抵扣后挂账,常用于工程物资。进项税分期抵扣(国税总局15号公告)序号序号项目项目政策政策备注备注6抵扣13个月以内转让不动产(或者注销)案例:1.购买办公楼2016年5月,A公司购进办公楼价税合计1110万元,该公司做账如下:借:固定资产 10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6万 应交税费待抵扣税额 (办公楼)44万 贷:银行存款 1110万2.2017年3月,A公司出售
25、办公楼,转让价格1332万(含税)第一步:在不动产所在地地税局预缴税款 预缴税款=(1332-1110)(1+5%)5%=10.57(万)第二步:机构所在地申报 (1)销项税额=1332(1+11%)11%=132(万)(2)进项税额:待抵扣税金转入44万 (3)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132-44=88(万)(4)实纳税额=88-10.57=77.43(万)第六条 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允许于销售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十条 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时,其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于注销清算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分期抵扣(国税
26、总局15号公告)序号序号项目项目政策备注7不动产的进项税额转出案例1:待抵扣税额已抵扣完毕情形1.2016年5月,A公司购进办公楼价税合计1100万元。办公楼按照20年计提折旧。每年折旧50万元。当月抵扣进项税66万元,44万元计入待抵扣税金。2.2017年6月,44万待抵扣进项税转入到进项税额3.2018年5月,该办公楼专门用于简易征收项目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90%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90%=(110+0)90%=99(万)借:固定资产 99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99万案例2:待抵扣进项税额未抵扣完毕情形假设201
27、7年5月,该办公楼用于简易征收项目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95%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90%=(66+44)95%=104.5(万)此时,104.5万元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在已抵扣税额和待抵扣税额中间进行分配,有三种考虑:第一,进项税优先转出;第二,待抵扣优先转出;第三,配比转出。其中配比转出最为合理,但是计算复杂,因此文件采取了进项税优先转出的方式。因此:转出进项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104.5-66=38.5(万)转出待抵扣进项税=38.5万,尚剩余5.5万元进项税,在2017年6月转入到进项税额。借:固定资产 10
28、4.5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6万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 38.5万 第七条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小于或等于该不动产 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期,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大于该不动产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应于该不动产改变用途的当期,将已抵扣进项税额从进项税额中扣减,并
29、从该不动产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扣减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与抵扣进项税额的差额。注意:如果是自建不动产,转出的进项税只是与不动产有关的货物、设计服务、建筑服务三项。进项税分期抵扣(国税总局15号公告)序号序号项目项目政策备注8在建工程的进项税转出案例:A公司2016年5月开始自建办公楼,并做以下会计分录:(1)购进工程物资 借:工程物资 10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0万 贷:银行存款 1170万 (2)领用材料时:借:在建工程材料 1000万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办公楼)68万 贷:工程物资 10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68万 (3)发生设计和建筑服务,分别为106
30、万和444万,进项税合计50万元,价税合计550万元。借:在建工程设计 100 建安工程费 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万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20万 贷:银行存款 550万 (4)2017年1月,该在建工程由于是违章建筑,被有关部门强制拆除 借:营业外支出1720万元 贷:在建工程设计100万元 建安工程费400万 待抵扣进项税额98万 在建工程材料 10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22 第八条 不动产在建工程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于当期全部转出;其待抵扣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注意:由于在建工程尚未启用,因此其
31、进项税额和待抵扣进项税全部转出。而固定资产,其折旧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因此只转出固定资产净值部门。进项税分期抵扣(国税总局15号公告)序号序号项目项目政策政策备注备注9进项税额转入案例:2016年5月1日,M建筑企业目前对所有建筑项目均选择了简易征收,2016年6月,该公司购买办公楼一栋,支付价款1050万元,进项税额50万元,由于是专门用于简易征收项目,所以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该固定资产按照20年计提折旧。借:固定资产办公楼 1050万 贷:银行存款 1050万 假设:2018年5月,该公司新建筑工程选择了一般计税,该办公楼属于混用的固定资产,因此允许对净值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允许在2
32、017年6月允许抵扣60%,2018年7月允许抵扣40%。此时不动产净值率为90%。可抵扣进项税额=50万90%=45(万元)做账如下: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7万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18万 第九条 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可敌后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依照本条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本条规定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60%的部分用于改变用途的次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
33、进项税额,于改变用途的次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注意:由于不动产使用年限时间长,可能会导致企业不动产用途从简易征收等不允许抵扣项目,转化为用于应税项目。因此本条款很有创新意义!点个赞!另,需要注意的是,只要该固定资产是混用的,例如:该公司既有简易征收项目,也有一半计税项目,则不动产的进项税额全部允许抵扣。简易征收1.建筑老项目2.清包工3.甲供4.房地产老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用于”四个项目不允许抵扣购进购进购进购进共同进项老项目新项目简易征收5%一般计税11%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34、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第十三条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兼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免征增值税的房地产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建设规模”为依据进行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简易计税、免税房地产项目建设规模房地产项目总建设规模)五个项目绝对不允许抵扣娱乐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旅客运输居民日常服务餐饮服务 财税
35、【2016】36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八条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被盗”“丢失”“霉烂变质”进项税转出!“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管理不善,自作自受”,“管理到位,允许抵扣”!药品批号过期需要转出么?自然灾害,人文关怀!“市场原因,市场解决”!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
36、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
37、工程。(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第二十八条 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
38、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建筑企业工地上搭建的活动活动板房、指挥部等临时建筑物的税务处理 所谓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临时设施是指房地产企业为开发房地产而工地上临时建造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以及为了销售房屋而建造的售楼部和样板间等营销设施。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处理: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四)项第1款的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
39、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其中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而且特别强调,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基于此规定,建筑企业在施工现场修建的活动板房,工程指挥部用房等临时建筑物或不动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适用“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的规定,但并没有规定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因此,基于此分析,营改增后的建筑企业在
40、施工地修建的临时建筑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处理如下:(1)如果建筑企业施工地从事施工的项目是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情况下,则施工地上修建的临时建筑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进项税额自取得之日起的当年全部一次性抵扣。(2)如果建筑企业施工地从事施工的项目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情况下,则施工地上修建的临时建筑物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也不可以在其他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项目中销项税额抵扣。(3)施工完毕,工地上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拆除不属于非正常损失,临时建筑物已经抵扣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房产税的处理 根据
41、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第8号)第二十一条“关于基建工地的临时性房屋,应否征收房产税”的规定,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基于此规定,营改增的建筑施工企业自爱施工地修建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和活动板房等临时性房屋,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由于施工企业在工地上修建临时建筑物,在工程完
42、工后是要拆除的,因此,施工企业修建的临时建筑物不可以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只能通过“临时设施”、“临时设施摊销”和“临时设施清理”科目来核算。“临时设施”科目核算施工企业为保证施工和管理的正常进行,而购建的各种临时设施的实际成本,属于资产类科目“临时设施摊销”科目属于资产的调整科目,也是“临时设施”科目的备抵调整科目,来核算施工企业各种临时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价值损耗,即核算临时设施的累计摊销额。“临时设施清理”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用于核算施工企业因出售、拆除、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临时设施价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等。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三、税务处理的
43、特点及特殊业务“施工企业工地上修建临时建筑物的账务处理如下:(1)修改临时建筑物的会计处理。施工企业用银行存款购入的临时设施,应按购入的实际支出,借记“临时设施”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对于需要通过建筑安装才能完成的临时设施,在搭建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发生费用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工资”等科目;待到搭建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建造期间发生的实际成本,再从“在建工程”科目转入本科目,即借记“临时设施”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2)摊销时的会计处理。应在建筑期进行摊销,将按月计算的摊销额,借记“工程施工期间费用”科目,贷记“临时
44、设施摊销”科目。(3)清理时的会计处理。施工企业出售、拆除、报废的临时设施应转入清理。转入清理的临时设施,按临时设施账面净值,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按已摊销数,借“临时设施摊销”科目,按其账面原值,贷记“临时设施”科目。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4)出售、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和残料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科目,贷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清理结束后,若发生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临时设施清理”科目,若发生净收益,则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5)基于以上临时建筑物的账务
45、处理,施工企业修建的临时建筑物在施工期间进行摊销进期间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当然,最后处置临时建筑物所发生的收入也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混合销售涉税问题混合销售行为是在一项销售行为中既涉及到货物又涉及到服务的行为。既从事钢结构等的生产销售,又提供安装工程等建筑服务,判断其是否属于混合销售应该把握两个原则 问题是如何理解和认定“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呢?有没有具体的认定标准呢?在税收征管实践中,基本上是以“企业经营的主业确定”。即企业经营的主业是货物销售的则按照17%税率计算增值税;企业经营的主业是服务销售的则按照服务业的增
46、值税税率计算增值税 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财税2016.26号文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47、。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为进一步明确营改增试点运行中反映的有关征管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二、建筑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后,以内部授权或者三方协议等方式,授权集团内其他纳税人(以下称“第三方”)为发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并由第三方直接与发包方结算工程
48、款的,由第三方缴纳增值税并向发包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发包方可凭实际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三、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四、一般纳税人销售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其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五、纳税人提供植物养护服务,按照“其他生活服务”
49、缴纳增值税。六、发卡机构、清算机构和收单机构提供银行卡跨机构资金清算服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发卡机构以其向收单机构收取的发卡行服务费为销售额,并按照此销售额向清算机构开具增值税发票。(二)清算机构以其向发卡机构、收单机构收取的网络服务费为销售额,并按照发卡机构支付的网络服务费向发卡机构开具增值税发票,按照收单机构支付的网络服务费向收单机构开具增值税发票。清算机构从发卡机构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上记载的发卡行服务费,一并计入清算机构的销售额,并由清算机构按照此销售额向收单机构开具增值税发票。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三、税务处理的特点及特殊业务(三)收单机构以其向商户收取的收单服务费为销售额,
50、并按照此销售额向商户开具增值税发票。七、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八、实行实名办税的地区,已由税务机关现场采集法定代表人(业主、负责人)实名信息的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十万元的,主管国税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结,有条件的主管国税机关即时办结。即时办结的,直接出具和送达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不再出具税务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九、自2017年6月1日起,将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