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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东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海东市环境保护局 小,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河流水质差的实际问题,以维护民和 桥出境断面水质为总体工作目标,紧紧围绕水污染成因和问题, 系统推进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一是科学划分流域控制单元, 采取针对性的水污染防治措施。其中:浪水干流小峡桥至湾子桥 段(平安段)、湾子桥至老鸦峡口段(乐都段)为水质改善型优 先控制单元,老鸦峡口至民和桥段为水质维护型优先控制单元, 以确保湾子桥、老鸦峡口、民和桥断面水质达到IV类目标,各 控制单元着力削减氨氮、总磷、生化需氧量等污染物排放量,重 点做好县城污水收集管网和雨污分流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扩能 改造与村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工业园
2、区废水集中治理回用、畜 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面源生态阻隔、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 范化整治等重点水污染防治工程;科学划定规模化畜禽养殖禁养 区和限养区,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畜禽粪便、污水的 贮存处置设施。重点支流沙塘川河三其桥以上为水质维护型控制 单元,以三其桥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IV类为目标,着力削减 氨氮、总磷等污染物排放量,做好县城污水收集管网和雨污分流 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扩能和尾水人工湿地深度处理、互助绿色 产业园废水集中治理、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等重点水污染防治 工程及辖区村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城镇集 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整治保护等工程,并在河岸两侧构建生
3、态 缓冲带,实施面源阻隔。重点支流白沈沟为水质改善型优先控制 单元,以入漫口断面水质达到ni类为目标,针对流域内上游水土流失易发、农村面源污染等问题,重点实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和面源阻隔等工程;针对下 游城市段排污口多、污水收集率不高等问题,重点实施排污口综 合整治、污水收集管网和雨污分流、河岸两侧生态缓冲带建设等 工程。重点支流引胜沟为水质改善型优先控制单元,以土官口和 入遑口断面达到IV类为目标,针对农业生产、旅游、基础设施建 设等带来的环境问题,实施沿河排污口整治与截污纳管、生态护 岸与河床的修复、面源生态阻隔带建设、农村环境整治、饮用水 源保护等工程,
4、解决士官口到入漠水口段水质突变问题,提升水 体自净能力。其它一般支流以入混水口断面水质保持ni类为目标, 上游山区主要解决水土流失问题,重点实施小流域治理;下游河 谷农业区主要解决农村生活污染问题,重点实施禽养殖污染防治、 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和面源阻隔等工程。二是加强流域治污的联动 性。在继续深化已与兰州市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机制的基础上,进 一步协调西宁建立跨区域联合治污工作机制,形成“上下游一盘 棋”的治水格局,在确保跨界入市断面达标的同时,做到出市跨 界断面稳定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责任单位:互助县、平安区、乐都区和民和县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海东工业园区管委
5、会、市农业发 展委、市水务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3 .大通河流域。针对主要存在的小水电开发强度大等状况, 以确保峡塘出省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n类为目标,突出流域水电 站水量调度和生态流量管理,合理安排泄水量和冲沙清淤的泄流 时段,严格保证各水电站生态基流;实施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和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农业面源控制等工程。责任单位:互助县、民和县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建设 局、市农业发展委(二)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建设污泥处理处置设施4 .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尾水深度处理。在 沿1 皇四县(区)污水处理厂实现稳
6、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完成互 助、乐都和民和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建设,进一步净化水质; 2016年底前,化隆群科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2017年底前,循化 县污水处理厂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到2020年,全市所有县(区) 城、重点乡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 其他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85%。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部门: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环境保 护局、市财政局等.全面加强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建设和运行。以六县(区)老城区为重点,加快 对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进行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采取截
7、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提高污水收集率。新建城区均实行雨污 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到2018年,市区建成区污水全面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其他地区 和重点乡镇于2020年前达到与污水处理设施规模相适应的配套 管网建设要求。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 村延伸,实现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责任单位:各相关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财政局等5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进一步加强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 的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不达标的污泥进 入耕地。全面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2017年底前,市核心区建成
8、污泥无害化处置工程,至2020年,乐都、平安区污泥无害化处理 处置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乐都区、平安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环境保护 局、市财政局等。(三)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强化农村环境整治6 .控制面源污染。制定实施全市农牧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 案,积极调整种植业结构和布局,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开 发、整理等标准规范,创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应环保要求。积 极推进残膜回收及加工再利用。在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滨河耕 作区,结合水土保持和造林绿化等工程,设置生态阻隔带,净化 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化肥机械深施、水肥 一体化等
9、技术,做到科学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化肥用量。 到2020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 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20%以上,农作物病 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农业发展委配合部门: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资 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市场监管局等。7 .加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2016年底前完成黄河谷地和漠水流域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划定,2018 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 专业户。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 存、处理、利用设施
10、。对达不到规模的养殖专业户,要结合农村 环境综合整治,实现畜禽粪便收集后处理利用。自2016年起,新 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雨污分流、 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示范推广养殖业和设施农业的循环发 展模式,推进养殖废弃物生物质燃料的综合利用。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农业发展委配合部门:市环境保护局8 .加快农村环境整治步伐。实施家园美化行动,推进农村环 境综合整治,继续推广“平安经验”,逐步完善农村环境综合治 理体制和长效机制,加强已建成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备设 施的管理,建立政府补贴、农户付费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确 保农村环境基础设施的稳定运行。探
11、索和推广分散式污水处理和 生活垃圾处理技术,强化乡镇村庄、旅游景区和“农家乐”等 周边水环境整治工作,开展河道清淤疏浚。争取到2020年,实现 剩余H92个村庄农村环境整治拉网式“全覆盖”目标,形成以生 活垃圾、污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的农村生活污染防控体系。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第三方运行机制,在有条件的地 区进行试点。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配合部门: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发展委9 .规范整治小型餐饮服务业。于2017年底前完成辖区内重 点河流沿线、景区周边小型接待和餐饮服务业的环境整治工作。 依法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接待和餐饮服务设施
12、。黄 河干流、)皇水干流及其重点支流沿岸“农家乐”等餐饮业产生的 生活污水均纳入污水管网集中收集处理,管网未辐射到区域的 “农家乐”等餐饮业均要自行安装污水处理装置,对产生的污水 进行全面处理,达标后排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处理。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环境保护局配合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市水务局10 .推广生态绿色养殖。化隆、循化两县合理控制黄河干流 网箱水产养殖业规模,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严禁使用抗生素等 化学药品,鼓励发展生态水产养殖业,并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到 2020年,全市水库水产养殖量控制在4700吨左右。2017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
13、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 植区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施环境激素化学品淘汰、限制、 替代等措施,严防激素类化学品污染。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农业发展委配合部门:市环境保护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安监局。(四)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量11 .专项整治重点行业,推进企业废水深度治理。全面排查 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水污染物排放企业,2016年底前, 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小型水污染物排放企业。制定农副产品加工、屠宰、酿造、有色 金属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2017年底前完成互 助青裸酒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互助、民和
14、威思顿精淀粉有限公司 的清洁化改造,2020年底前完成其他企业的清洁化改造。严格按 照青海省漠水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规定,对漠水流域内涉水 企业从严执行水污染排放标准,按照行业或污水综合排放的一级 标准进行限期治理。新建、改建、扩建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主要污染物排污指标均执 行企业申购规定。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企业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 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12 .集中治理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染。加大推进工业 园区内企业废水预处理设施、集中处理设施以及配套管网、在线 监控等设施建设力度。各工业园区内的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 到纳管要
15、求和标准后,方可进入园区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 2016年底前,完成海东工业园区临空经济园平西经济区工业废水 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2017年底前,完 成临空综合经济园平北经济区、乐都工业园(西区)、互助绿色 产业园、民和工业园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并安装自动在 线监控装置。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 物排放的建设项目。责任单位: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互助县、乐都区、民和县 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五)加强饮用水源规范建设,保障人民生活用水安全13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各县(区)人民政府及供水单
16、位 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自2016年起,地级城市每季 度向社会公开,自2018年起,全市所有县(区)级城市饮用水安 全状况信息都应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市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委14 .规范建设和整治饮用水源地。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 设,2016年底前,全市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 设完成率达到95%。单一水源供水的县级以上城市应于2020年底 前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前。 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
17、护,2016年底前,完成日供水1000吨或服 务人口 100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设立 保护区界牌及警示标志,定期开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 测。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市水务局、市卫生计生委。2016年10月(六)遵循节水优先原则,提高三产用水效率16、推行节水目标考核。建立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指标等 用水效率评估体系,并将其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中,逐步将再 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中。到2020年, 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比2015 年下降
18、15%。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企业牵头部门: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城乡规划 建设局。17、推进再生水利用。沿涅四县(区)要加快实施再生水工 程建设,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在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 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方面优先使用再生水。 2016年底前建成平安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自2018年起, 单位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安装建筑中水设施。 到2020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18%。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企业牵头部门:市水务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
19、市城管综合执法局。18、推广工业节水。根据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 产品和设备目录,以及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开展节水诊 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到2020 年,食品发酵、农副产品加工、电力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 标准。制定工业水循环利用规划,推进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 高耗水企业采用节水措施。到2020年,高耗水企业耗水达到先进 定额标准,并实现废水深度处理回用。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相关企业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水务局、海东工业园管委 会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市场监管 局。19、强化城镇节水。禁止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
20、的产品、设备。 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 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 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 2017年和2020年,全市核心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分别控制在 19%、17%以内。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建设滞、渗、蓄、 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新建城区硬化路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到2020年,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 局。20、推广农业节水。积极推广渠道防渗、管道
21、输水、喷灌、 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大力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明确将 灌区末级渠系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归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及 新型生产经营主体所有。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建立优化配置 水资源、节约用水的计量体系,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促进水资 源健康可持续利用。到2020年重点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 基本完成,全市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5万亩左右,农田灌溉水有效 利用系数达到0. 546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水务局、市农业发展委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七)严格控制用水总量,保证河道生态流量21、从严控制用水总量。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县 (区)应加强相关
22、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 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对取水总量已达到或超 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 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新、改、 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运。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到2020 年,用水总量控制在7亿而之内。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城乡规划 建设局、市农业发展委、市环境保护局。22、强化地下水管理。严控开采深层承
23、压水、地热水、矿泉 水,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 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 井,一律予以关闭。2017年底前,完成地下水限采区范围的划定 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企业牵头部门: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农业发展委23、合理调度水资源。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 域纳污能力。结合水情加强浪水流域水电站水量调度管理,完善 水量调度方案,合理安排下泄水量和冲沙清淤的泄流时段,维持 流域基本水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和下游地表 饮用水源安
24、全。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水务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八)加强水体的治理保护,推进水环境治理改善24、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各县(区)于2016年9月底前完成 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现状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 标期限,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于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 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整洁、无违规排污口。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 除建成区黑臭水体,于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城乡规划建设局配合部门: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境保 护局。25、开展各类排污口取缔和整治。2016年10月底前,各县
25、(区) 组织完成辖区河道内工业、生活排污口和农灌退水口、泄洪排污 口的调查,并制定取缔和整治方案。2017年底前,全面规范整治 入河流、水库、湖泊、排水沟的工业、生活污水直排口。强化设 施农业集中区、滨河区管理,开展农灌退水口、泄洪口的综合整 治,实施生态阻隔、污水净化、地表径流蓄积等设施建设,最大 限度的减少对水体的污染负荷。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排污单位;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配合部门:市水务局、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农业发展委员会。26、保护河浪带湿地生态系统。加强湿地水源涵养和补给功 能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湿地和水源涵养空间。强化水源涵养林建 设与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努
26、力扩大湿地面积。推进河道 两侧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建设。沿浪四县要加大人工湿地建设力 度,到2020年,人工湿地保有量达到5199. 03hm2以上。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林业局配合部门:市农业发展委、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市国 土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九)开展地下水调查评估,加强地下水管理保护27、防治地下水污染。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 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做好白沈沟水质较差的调查评估工 作。2016年底前,完成全市石化贮存销售企业、矿山开采区、垃 圾填埋场等区域的地下防渗设施建设的摸底调查,公布区域内环 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场
27、地清单。报废矿井、 钻井、取水井实施封井回填。2017年底前,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 完成双层罐更新或防渗池设置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市商务局配合部门: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 市财政局(十)严格水环境准入制度,减轻水环境承载压力28、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步伐。自2016年起,根据国家汰落后 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省经信 委的具体要求,分年度制定并实施本辖区内落后产能淘汰方案, 报经信委备案。未完成淘汰、关停任务的县(区),暂停审批和 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配合部
28、门: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29、优化空间布局。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依据流 域水质保护和改善目标,结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及生态红线要求, 细化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的环境准入政策;合理确 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重大项目原则布局在重点开发区,并 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 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 区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到2020年,分流域完成县城水资源、 水环境承载力评价。严格控制混水流域发展高耗水、高污染行业。 积极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 型旅游业。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
29、门: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 局配合部门: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和建设 局30、严守生态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 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 域。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留足河道、湖滨地带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 挤占的应限期退出。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配合部门:市水务局、市环境保护局(十一)强化水环境管理,实现水环境目标31、严格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根据青海省水环境功能区划, 明确市域内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各县(区)要逐一排查地表
30、 水、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等各类水体达标状况,对不达标的水体 要完成达标方案的制定,并报市政府备案。强化跨行政区域河流 断面的水质考核,自2016年起,国控、省控和市控断面达标情况 定期向社会公布。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 取区域限批等措施。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配合部门: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32、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和总量控制“双线”管理制度。实施 区域污染物新增量与减量指标挂钩联动,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 2016年底前,完成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其他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严禁无证 排污
31、或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继续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 度改革,严格按照“等量替代、减量置换”的原则,所有涉水企 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必须通过排污权交易有偿获取。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33、强化流域水环境管理责任制。2016年10月底前,分解落 实流域水质控制目标,沿遑四县(区)人民政府也要将流域水质 控制目标层层落实到乡镇政府,实行行政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并 将水质现状、水质目标、控制范围、责任内容及责任人等以公示 牌的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其他地区要结合各自实际 将水质保护和改善目标落实到具体河段、单位及责任人。责任单位:各
32、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务局。34、严格环境执法。加强涉水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确保所 有涉水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 警示,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仍不能达标的实行“红牌”警示, 停业、关闭。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黄牌”、“红牌”企业名单,(一)总体要求(二)基本原则(三)工作目标和主要指标错误!未定义书签。二、主要工作任务及分工错误!未定义书签。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和主要指标错误!未定义书 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实施重点流域分区控制,分类分区域治理污染物 错误!未定义 书签。(二)提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建设
33、污泥处理处置设施错误!未定义 书签。(三)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强化农村环境整治.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量.错误!未定义书签。(五)加强饮用水源规范建设,保障人民生活用水安全 错误!未定义 书签。(六)遵循节水优先原则,提高三产用水效率.错误!未定义书签。定期抽查企业达标排放情况,并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35、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按照新环境保护法,重点查处 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 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 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
34、。 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查处建设项目环境 影响评价领域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 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配合部门: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36、强化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环保、国土、水务、规建和卫生等部门的协调和沟通,整合优化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源 地监测断面(点位),强化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水质全指标监测、 饮用水水源水质全指标监测、实现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客观、 准确反映水环境质量状况。2016年底前,建立健全跨界河流断面 水质自动监测网络。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
35、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配合部门: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37、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强化环境监测监察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环境监测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水平。配合省环保厅实行 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海东工业园设立由 省级垂直管理的环境监察派出机构,加大对工业园区的环境监管 力度。乡镇(街道)政府按照网格化监管模式做好辖区内水污染 防治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市编办38、健全水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水环境污染风险控制, 定期评估沿涅流域涉水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 防控措施,对重点环境风险源开展环境
36、风险评估。2016年底前完 成全部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工 作,督促企业完善应急储备物资,健全内部调度制度,定期开展 应急演练。2017年开始,按照国家公布的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 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各 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处 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市安监局配合部门: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 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农业发展委三、保障措施(一)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39、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是水污染防治的责任主 体,政
37、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制定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 案和年度实施方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策措施, 加大资金投入,将水污染防治的工作任务分解到所辖有关乡镇、 部门、单位和企业。2016年9月底前,各县区政府制定工作方案 报市政府备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40、强化部门联动。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各相关部门, 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加大沟通衔接力度,定期展开联席会议,研 究解决流域突出环境问题,建立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 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定期通报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建立 流域内跨界联防联控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海东、兰州两市跨界污染联防联控常态化
38、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协调西宁建立跨区域 联合治污工作机制,确保出境断面水质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配合部门:市直相关部门和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41、健全司法联动机制。健全市级检查和环境监督执法机制 加强环保、司法、监察等部门和单位协作,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 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 对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备案审 核。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监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 事)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市
39、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配合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42、强化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辖区范围内工业内 部环境管理机构,突出排污单位治污、减污责任主体,加强污染 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自行监测、风险防范、环境 信息公开等工作,切实落实各工业园区工业污染区内的企业环保自律职责。责任单位:海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各 排污单位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二)完善推进网格化监管,严格目标考核43、推进网格化监管。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 工作格局。各县(区)应于2016年
40、7月起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 管理。确保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44、落实责任目标考核。严格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 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 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水污染防治相关 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要约谈地方政府及 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对有关地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 批。对因工作不力或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 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因决策失误,造成水环境质量恶化和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的,要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已 经离任的也要终
41、身追究责任。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环境保护局配合部门:市级各相关部门。(三)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力度45、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民参与、全 民实施、全民监督的浓厚氛围,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生态 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全面普及全民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和 水环境的知识,全面提高全社会“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 准则。实施环境信息公开,每年定期公布各地水环境质量状况、 依法公开国、省控企业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 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主动接受监督。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
42、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配合部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 水务局、市农业发展委46、推行环境信息公开。每年定期公布各地饮用水水源地、 地表水、地下水水环境质量状况、依法公开重点监控企业超标超 总量排放情况、公开重点企业和公共环保设施运行达标情况。加 强社会监督,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宣传先进 典型,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发挥“12369” 环保举报热线和微信等网络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 环境问题。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多重 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牵头部门:市环境保护局
43、(四)发挥政府市场协同作用,形成全社会共治局面47、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和激励政策。2016年起,各县 (区)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条件的建制镇也 要积极推进。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 划累进加价制度。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工业集聚区用水效率、 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 等示范。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水务局48、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增加政府对水环境质量改善的资金投入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推 进环保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采取环境绩效合同服务、授予开 发经营权益等方
44、式,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对水环境保护投入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市水务局49、推行绿色信贷。积极发挥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水环 境保护中的作用,重点支持循环经济、污水处理、水资源节约、 水生态环境保护、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严格限制环境 违法企业贷款。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 戒机制,环保、银行、证券、保险等方面要加强协作联动,于 2017年底前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部门:人民银行海东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
45、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城乡规划 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发展委、市环境保护局。附表1:海东市水体水质考核断面清单(省考市)附表2:海东市水体水质考核断面清单(市考县)附表3:海东市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考核清单(省考市)附表4:海东市地下水质量考核清单(省考市)表1海东市水体水质考核断面清单(省考市)序号区县所属流域所属水系所在水体名称断面名称考核目标2014年水质现状2020 年目标断面类型备注1民和县黄河流域黄河黄河干流官亭青海省-甘肃省IIIm维护型断面2民和县黄河流域黄河黄河干流大河家*青海省-甘肃省IIii维护型断面3化隆县黄河流域黄河昂思多河昂思多镇具乎扎村化隆县境内mm维护型
46、断面4循化县黄河流域黄河清水河清水河入黄口循化县境内mm汇入黄河前,维护型断面5乐都区混水流域黄河混水干流湾子桥平安区-乐都区VIV改善型断面6乐都区混水流域黄河混水干流老鸦峡口乐都区-民和县VIV改善型断面7民和县注水流域黄河混水干流民和桥*青海省-甘肃省IVIV维护型断面8民和县混水流域黄河混水干流边墙村青海省-甘肃省IVIV维护型断面9互助县混水流域黄河沙塘川河三其桥海东市(互助县)-西宁市IVIV维护型断面(七)严格控制用水总量,保证河道生态流量.错误!未定义书签。(八)加强水体的治理保护,推进水环境治理改善错误!未定义书签。(九)开展地下水调查评估,加强地下水管理保护错误!未定义书签
47、。(十)严格水环境准入制度,减轻水环境承载压力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一)强化水环境管理,实现水环境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三、保障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完善推进网格化监管,严格目标考核.错误!未定义书签。(三)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力度.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发挥政府市场协同作用,形成全社会共治局面 错误!未定义书 签。四、附表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1:海东市水体水质考核断面清单(省考市)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2:海东市水体水质考核断面清单(市考县)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3:海东市县级以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考核清单(省考市)错误!未定义书签。附表4:海东市地下水质量考核清单(省考市)错误!未定义书签。10乐都区混水流域黄河引胜沟土官口引胜沟入混水河劣VIV改善型断面11互助县湿水流域黄河大通河甘冲口海北州-海东市mm维护型断面12互助县混水流域黄河大通河峡塘*互助县-乐都区iiii维护型断面注:名称后带有“*”的断面为环保部确定的控制考核断面表2海东市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