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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吉林省吉林省 20232023 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高分通关题库高分通关题库 A4A4 可打印版可打印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某大型水闸工程,工程投资 2 亿元,工期 24 个月。发包人按照规定发布了监理招标文件,招标最高限价为 480 万元,评标办法为最低价中标。【事件】在招投标及履行合同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 1:A 监理公司和 B 监理公司拟组成联合体投标,A 监理公司为牵头单位。事件 2:A 监理公司和 B 监理公司经过成本核算,成本价为 314 万元。为了抢占市场,双方一致同意投标报价为 240万元。最终 A、B 监理
2、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事件 3:A 监理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 4:A、B 监理联合体协议中明确:B 监理公司只负责安全,工程发生安全事故与 A 监理公司无关。事件 5:监理过程中,A 监理公司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大型塔吊机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A 监理公司人员认为不属于自己的责任,因此未做任何指示。事件 6:因发包人供应的某批粗骨料含泥量过高,粒径也不满足要求,因此总监理工程师指示该批粗骨料不能用于工程。由于工期较紧,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该批骨料。【问题】1.指出事件 1?事件 6 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事件 5 中,A 监理公司正确的做法应是什么?
3、【答案】问题 1:事件 1 无不妥之处。事件 2 不妥之处:A、B 监理公司联合体低于成本价抢占市场、A、B 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理由: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其投标。事件 3 不妥之处:仅 A 监理公司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法人签订监理合同。事件 4 不妥之处:联合体协议内容不妥。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事件 5 不妥之处:A 监理公司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未做任何指示。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事件 6
4、 不妥之处: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理由:项目法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更改总监理工程师指令。问题 2: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A 监理公司人员,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二、某水利工程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招标并签订合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 1:C8 号支洞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相关施工人员、施工设备进场,但是由于发包人
5、未能办理好征地手续,C8 号支洞的施工场地未能及时提供,导致 2017 年 5 月25 日至 2017 年 6 月 1 日期间无法施工,C8 号支洞已进场人员、设备处于闲置状态,造成该支洞工期延误 8 天,承包人提出索赔。事件 2:该工程 J10 号支洞控制段下游分部工程于 2017 年 6 月正式开工,2017 年 7 月 3 日 16 时,在对J10 号支洞控制段下游掌子面桩号 J34+616 进行 3m 超前探孔作业时出现大量涌水,经施工方、监理方联合实测涌水量为 1250L/min,达到了合同定义的“出水量大于 125L/min 的任何 10m 洞长”的不利物质条件。经论证后,监理下达
6、指令要求采用双液灌注(加入水玻璃进行堵水)对涌水处灌浆。2017 年 7 月 11日 20 时开始灌浆,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 15 时 20 分结束灌浆,后对掌子面进行超前探孔作业确定前方无涌水,进行了下一步正常开挖作业,至 2017 年 7 月16 日 16 时涌水事件结束。涌水灌浆期间致洞内无法开展施工作业,造成相应损失。两事件共造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员窝工2.7 万元、设备闲置费用 18.8 万元、水泵排水费用 5 万元、洞内通风增加费用1 万元、洞内照明增加 2000 元等费用合计 27.7 万元。承包人就两事件共提出27.7 万元费用及事件 1 的利润 0.5 万元,事件
7、2 的利润 1 万元,合计 29.2 万元经济索赔和 21 天工期索赔申请。1、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通用合同条款(下文简称合同条款)中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包括哪些相关义务?监理人应当如何处理事件 1 的索赔?2、合同条款中的不利物质条件是指什么?发生了不利物质条件后,承包人应如何处理?3、监理应批准承包人提出的哪些经济索赔?工期索赔应如何计算?【答案】1.根据合同条款第2.3 款(提供施工场地)的规定: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书面要求后,按合同约定,与
8、合同双方商定或确定增加的费用和延长的工期。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利的物质条件是指在施工中遭遇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造成施工受阻。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延长工期及增加费用。3.可索赔的费用包括:机械设备闲置、人员窝工、照明排水通风费用增加等费用 27.7 万元及事件 1 的利润 0.5 万元,共28.2 万元。事件 1 造成 C8 号支洞工程工期 8 天延误,事件 2 造成 J10 号支洞工期 13 天延误,要考虑两事件发生后对总工期的影响会出现改变关键路线的情况,确定最终关键路线后计算
9、整体索赔工期。三、某水利工程,施工单位通过招标将桩基及土方开挖工程发包给某专业分包单位,并与预拌混凝土供应商签订了采购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 1:桩基验收时,项目监理机构发现部分桩的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经查是由于预拌混凝土质量存在问题所致。在确定桩基处理方案后,专业分包单位提出因预拌混凝土由施工单位采购,要求施工单位承担相应桩基处理费用。施工单位提出因建设单位也参与了预拌混凝土供应商考察,要求建设单位共同承担相应桩基处理费用。事件 2:专业分包单位编制了深基坑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经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审查的同时开始了挖土作业,并安排施工现场技术负责
10、人兼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监督。专业监理工程师发现上述情况后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并建议签发工程暂停令。事件 3:在土方开挖过程中遇到地下障碍物,专业分包单位对深基坑土方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做了重大调整后继续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发现后,立即向专业分包单位签发了工程暂停令。因专业分包单位拒不停止施工,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了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以工期紧为由要求总监理工程师撤回工程暂停令。为此,总监理工程师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了相关情况。【问题】1、针对事件 1,分别指出专业分包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要求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2、针对事件 2,专业分包单位的做法有什么不妥?写出正确做法。3、针对事件 2,专业监
11、理工程师的做法是否正确?说明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议签发工程暂停令的理由。4、针对事件 3,分别指出专业分包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的做法有什么不妥,并写出正确做法。【答案】四、某大型渠道工程,主要工程量为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混凝土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签订了施工委托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事件 1:渠道深基坑开挖前,施工单位编制了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事件 2:施工单位对渠道防渗材料土工膜进行了见证取样。事件 3:渠坡抗滑桩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抗滑桩地质情况进行了地质编录。事件 4:该项目中的粗骨料由发包人提供,粗骨料
12、进场后,承包人拒绝对粗骨料进行检测而直接使用,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提供的粗骨料质量应由发包人负责。【问题】1.请简述事件 1 中专项施工方案控制程序。2.请简述事件 2 中见证取样程序。3.事件 3 中,地质编录工作程序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4.事件 4 中,承包人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5.事件 4中,若承包人拒绝检测,请简述监理人应采取何种措施。【答案】问题 1: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控制程序如下: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问题 2:见证取样程序如下:(1)见证取样资料由施工单位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应在
13、相关文件上签字。(2)监理人对见证取样进行跟踪并填写见证取样跟踪记录。问题 3:不正确。地质编录工作承包人应报请设代机构(设计单位)进行。问题 4:不正确。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原材料,承包人也应进行合格性检测。问题 5:(1)监理人应下发监理通知,指示承包人进行检测。(2)若承包人未按监理机构的指示进行检测,监理机构可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承包人应为此提供一切方便并承担相应费用。五、某水电站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投标文件时,发现投标人 C 和 E 对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列明的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分别存在漏项,即各有一处单价和合价均未填写。经査其他
14、投标人相应的最高报价分别是 5000 元和 8000 元。【事件】事件 1:投标人 c 和 E 的投标报价存在漏项,属于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重大偏差,应当否决其投标。事件 2:向投标人 C 和 E 发出澄清要求,要求其做出书面澄清、补正,按重新填写补报后的投标总价,作为新的投标价进行评标。如投标人 C 或 E 中标,合同按补报后的投标价签约。事件 3:按不利于投标人 C 和 E 的竞标来处理。在原投标报价上分别再加 5000 元和 8000 元,作为新的投标价进行评标。如投标人 C 或 E 中标,合同按新的投标报价签约。事件4:对投标人 C 和 E 在投标报价中存在的漏项,不作处理,
15、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按投标人 C 或 E 投标报价评标,如若中标,合同仍按其投标报价签约。【问题】1.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细微偏差指什么,如何处理?2.事件 1?事件 4 的处理意见是否合理,说明理由【答案】问题 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
16、件中规定。问题 2:事件 1 中,否决投标的处理意见不正确。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属于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所以不能否决其投标。事件 2 中,按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总价进行评标及签约的意见不正确。理由:投标人 C 和 E 的漏项,是单价和合价均未填写,不属于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中,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或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等可以澄清、补正投标总价的情况。事件 3 中,修改投标人 C 和 E 的原投标报价作为新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及签约是不正确的。理由:投标总价是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招
17、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澄清、说明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事件 4 中,对投标人 C 和 E 在投标报价中存在的漏项,不作处理的意见是正确的。理由:根据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对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列明的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写的,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六、【背景】某监理单位承担了一项大型水利枢纽工程施工监理任务,进驻现场后,依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及相关要求编制了监理规划。监理合同约定,本工程混凝土及土方试样的平行检测、跟踪检测数量应符合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要求。监理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18、事件 1:甲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实施细则应抄送承包人。乙监理工程师表示,监理实施细则为监理自身工作的依据,不需要抄送承包人。事件 2:监理规划明确混凝土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具备下列条件:(1)单元工程所含工序(或所有施工项目)已完成,现场具备验收条件;(2)已完工序施工质量经验收评定全部合格,有关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完毕;(3)代表单元工程的混凝土试块 28 天龄期抗压强度符合设计要求。事件 3:监理规划确定了监理平行检测的数量要求:(1)混凝土试样应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1%,重要部位最低强度等级混凝土至少取样 1 组;(2)土方试样应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2%,重要部位至少取样 1 组
19、。事件 4:监理规划确定了监理跟踪检测的数量要求:(1)混凝土试样应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7%;(2)土方试样应不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9%。【答案】1.事件 1 中甲、乙监理工程师谁的说法正确说明理由。答:1.甲监理工程师提出监理实施细则应抄送承包人的说法正确。监理实施细则是监理工作指导性文件,它反映了监理单位对项目控制的理解能力、程序控制技术水平。监理实施细则对承包人的作用:1)承包人在收到监理实施细则后,会十分清楚各分项工程的监理控制程序与监理方法。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加强与监理的沟通、联系,明确各质量控制点的检验程序与检查方法,在做好自检的基础上,为监理的抽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2)监理实
20、施细则中对工程质量的通病、工程施工的重点、难点都有预防与应急处理措施。这对承包人起着良好的警示作用,它能时刻提醒承包人在施工中注意哪些问题,如何预防质量通病的产生,避免工程质量留下隐患及延误工期。3)促进承包人加强自检工作,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提高整体管理水平。2.指出事件 2 中混凝土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条件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第(3)条不妥。监理规划明确混凝土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应具备下列条件:(1)单元工程所含工序(或所有施工项目)已完成,现场具备验收条件;(2)已完工序施工质量经验收评定全部合格,有关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完毕(或有监理单位批准的处理意见)。
21、3.指出并改正事件 3 平行检测数量要求中的不妥之处。答: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3%,重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最少取样 1 组;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 3 组。4.指出并改正事件 4 跟踪检测数量要求中的不妥之处。答:跟踪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7%,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10%。七、某水电站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投标文件时,发现投标人 C 和 E 对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列明的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分别存在漏项,即各有一处单价和合价均未填写。经査其他
22、投标人相应的最高报价分别是 5000 元和 8000 元。【事件】事件 1:投标人 c 和 E 的投标报价存在漏项,属于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重大偏差,应当否决其投标。事件 2:向投标人 C 和 E 发出澄清要求,要求其做出书面澄清、补正,按重新填写补报后的投标总价,作为新的投标价进行评标。如投标人 C 或 E 中标,合同按补报后的投标价签约。事件 3:按不利于投标人 C 和 E 的竞标来处理。在原投标报价上分别再加 5000 元和 8000 元,作为新的投标价进行评标。如投标人 C 或 E 中标,合同按新的投标报价签约。事件4:对投标人 C 和 E 在投标报价中存在的漏项,不作处理,
23、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按投标人 C 或 E 投标报价评标,如若中标,合同仍按其投标报价签约。【问题】1.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细微偏差指什么,如何处理?2.事件 1?事件 4 的处理意见是否合理,说明理由【答案】问题 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
24、件中规定。问题 2:事件 1 中,否决投标的处理意见不正确。理由: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属于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所以不能否决其投标。事件 2 中,按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总价进行评标及签约的意见不正确。理由:投标人 C 和 E 的漏项,是单价和合价均未填写,不属于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中,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或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总价之间不一致等可以澄清、补正投标总价的情况。事件 3 中,修改投标人 C 和 E 的原投标报价作为新的投标报价,进行评标及签约是不正确的。理由:投标总价是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招
25、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澄清、说明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事件 4 中,对投标人 C 和 E 在投标报价中存在的漏项,不作处理的意见是正确的。理由:根据水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对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列明的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写的,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和合价中。八、某大型水闸工程,工程投资 2 亿元,工期 24 个月。发包人按照规定发布了监理招标文件,招标最高限价为 480 万元,评标办法为最低价中标。【事件】在招投标及履行合同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 1:A 监理公司和 B 监理公司拟组成联合体投标,A 监理公司为牵头单位。事件 2:A 监理公
26、司和 B监理公司经过成本核算,成本价为 314 万元。为了抢占市场,双方一致同意投标报价为 240 万元。最终 A、B 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事件 3:A 监理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 4:A、B 监理联合体协议中明确:B 监理公司只负责安全,工程发生安全事故与 A 监理公司无关。事件 5:监理过程中,A 监理公司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大型塔吊机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A 监理公司人员认为不属于自己的责任,因此未做任何指示。事件 6:因发包人供应的某批粗骨料含泥量过高,粒径也不满足要求,因此总监理工程师指示该批粗骨料不能用于工程。由于工期较紧,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
27、用该批骨料。【问题】1.指出事件 1事件 6 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问题】2.事件 5 中,A 监理公司正确的做法应是什么?【答案】问题 1:事件 1 无不妥之处。事件 2 不妥之处:A、B 监理公司联合体低于成本价抢占市场、A、B 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理由: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其投标。事件 3 不妥之处:仅 A 监理公司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法人签订监理合同。事件 4 不妥之处:联合体协议内容不妥。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事件 5 不妥之处:A 监理公司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未做任何指示。理由
28、: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事件 6 不妥之处: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理由:项目法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更改总监理工程师指令。问题2: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A 监理公司人员,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九、某引水工程总长 2448m,包括河渠交叉建筑物 1 座(倒虹吸),左岸排水建筑物
29、 1 座(倒虹吸),渠渠交叉建筑物 1 座(倒虹吸),节制闸 1 座,退水闸 1 座,渠道 1981.9m。渠道最大挖深 6m 左右,最大填高 12m 左右,沿线岩性以壤土、黄土状壤土、砂卵石为主,全部为土质渠道。度汛设计标准采用 20 年一遇洪水。施工导流采用明渠导流。【事件】建设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 1:资格预审阶段,资格预审文件对项目经理要求为:水利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担任过大、中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事件 2:招标阶段,在工程量清单中要求安全作业环境及措施费用分摊到分类分项清单报价中,不再单独报价。事件 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编制了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方案内容
30、包括项目概况、编制依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事件 4:为了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渠坡衬砌施工时,设计单位要求采用新研制的大型混凝土衬砌设备。建设单位要求监理单位就新研制的大型混凝土衬砌设备施工工艺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事件 5:在渠道开挖施工时,有一处发生了滑坡,施工单位在滑坡处开挖时,未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监理单位首先向建设单位进行了报告。事件 6:由于工程跨越重要河道,因此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期度汛方案,报监理单位批准,并要求施工单位成立防汛指挥部。【问题】1.请指出事件 16 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请根据事件 3,补充
31、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的主要内容。3.根据事件 6,试阐述对于施工度汛,施工单位应该做哪些工作?【答案】问题 1:不妥之处:事件 1 中,对项目经理资格未设置安全生产资格或安全生产考核要求不妥。理由:项目法人在对施工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对投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进行审查。有关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的,不得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事件 2 中,安全作业环境及措施费用分摊到分类分项清单报价不妥。理由: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中应包含安全生产费用项目清单、明确投标方应按有关规定计取,单独报价,不得删减。事件 3 中,建设单位要
32、求监理单位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不妥。理由:项目法人应当组织编制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机构或者委托的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备案。事件 4 中,设计单位要求监理单位提出新型衬砌设备的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不妥。理由:对于新工艺、新设备,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事件 5 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监理单位首先向建设单位报告不妥。理由: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监理单位应首先通知施工单位停工整改。事件 6中,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度汛方案不妥;监理单位审批度汛方案不妥;施工单位成立防汛指
33、挥部不妥。理由:项目法人应根据工程情况和工程度汛需要,组织制订工程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报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机构批准或备案。防汛度汛指挥机构应由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问题 2:项目法人编制的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方案还应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工程度汛方案、措施等。问题 3:施工单位应根据批准的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制订防汛度汛及抢险措施,报项目法人批准,并按批准的措施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和防汛器材、设备等物资准备工作,做好汛期值班,保证汛情、工情、险情信息渠道畅通。一
34、十、某引水隧洞工程采用城门洞形断面,断面高 7.6m,宽 5.7m,隧洞长5.32km,经设计阶段勘察为 V 类围岩,采用钻爆法施工。施工从隧洞两端相向施工。【事件】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 1:施工单位设有 3t 的炸药库,炸药库设置在距离村庄 100m 的空地上。事件 2:在爆破器材运输中,运输器材人员将雷管和炸药在车上码放整齐,同一辆车运输到现场,然后同时卸至施工现场。事件 3:承包人将爆破器材运至现场后,组织非爆破作业人员撤离至指定的安全地点。事件 4:由于爆破器材库距离施工现场太远,承包人将部分爆破器材临时存放于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地方,并取得了监理人的同意。第二天,承包人发现爆破
35、器材被盗,立即报告监理人,并组织找寻。事件 5:在实施爆破完成后,有多余的爆破器材,由于第二天还要使用,因此就暂存在了施工现场,并派专人保管。事件 6:隧洞施工时,爆破完成后,监理人员首先进人洞内查看爆破效果。事件 7:隧洞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 10m 时,装炮前通知另一端暂停工作,退至安全地点。事件 8: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在征得了监理人的同意后,对过期的爆破器材进行了销毁。【问题】指出事件 1?事件 8 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案】不妥之处:事件 1:炸药库距离村庄 100m 不妥。理由:炸药库距离村庄不小于 300m。事件 2:炸药和雷管同车运输、同车装卸不妥。理由:雷管等起爆器材与炸
36、药不允许同时在同一车厢或同一地点装卸。事件 3:爆破器材运至现场后再撤离非爆破人员不妥。理由:非爆破作业人员和机械设备撤离之前不应将爆破器材运到工作面。事件 4:炸药临时储存和被盗只报给监理人不妥。理由:临时存放爆破器材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处所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看管,并报所在地公安机关批准;若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应及时报告所在地公安机关。事件 5:多余爆破器材暂时存放在施工现场不妥。理由:领取数量不应超过当班使用量,剩余的要当天退回。事件 6:监理人员首先进人洞内查看爆破效果不妥。理由:爆破后应经爆破人员检查,确认安全后,其他人员方能进人现场。事件 7:相距 10m 仍相向开挖不妥。理由:当相向开挖的两端相距 15m时,一端应停止掘进,单头贯通。事件 8:销毁器材仅监理人同意不妥。理由: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提出实施方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向所在地县、市公安局备案,在县、市公安局指定的适当地点妥善销毁。销毁工作应有专人负责组织指挥,单位领导、安全技术人员以及公安保卫人员参加,并指派有经验的人员进行销毁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