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太** 文档编号:69144336 上传时间:2022-12-30 格式:DOCX 页数:24 大小:52.1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4页
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docx(2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行为, 加强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 和改善营商环境,规范权力运行,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 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条例、关于印发小额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 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街道本级、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村集体经济组织 利用国有资金从事的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其监管,适用 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 实信用、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交易效率的原则,坚持投标

2、的 平等性、评标的公正性和定标的合理性,鼓励采用电子化自 主交易。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 排斥潜在投标人(竞买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竞买人) 实行歧视待遇。第五条 各业主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规避招 标、肢解项目招标,违规变更招标方式,一经发现线索的, 预算并自行确定审核方式。三、交易申请招标(采购)人应向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交易申 请,填写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申请表,提供交易项目 相关资料。由街道招标办对招标(采购)人申报的交易项目资料、 项目的合法性、前期准备工作(资金筹措、政策处理、施工 图情况)、交易方式、招标资格要求等进行初审,经街道小 额公共资

3、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进入招投标程序。 具体审批程序如下:(一)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施工项目:街道本级: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填写街道自主 交易申请表(街道级)(附件8),进入镇村平台进行公 开比选程序。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填写街道项目 招投标前业务审批表(街道级)(附件10)、街道小额 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街道级)(附件11),进入街道小 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3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 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街道级),经街道班子 会集体讨论同意后,进入县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村级:经立项的村级工程,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经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同意,公示3个

4、工作日无异议,填写街 道自主交易申请表(村级)(附件7),进入镇村平台进 行公开比选程序。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经村两委会 集体讨论同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填写街道小额公 共资源交易申请表(村级)(附件9),进入街道小额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3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经 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同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填写街 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村级),进入县电子交易平 台公开招标。1 .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项目:街道本级: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经街道小额领导 小组同意后,实行公开比选程序确定中标单位,也可通过“政 采云”平台电子卖场进行采购、询价。

5、20万元以上200万元 以下的,经街道小额领导小组讨论并报街道班子会集体同意 后,填写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申请表(街道级), 进入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村级: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经村两委会讨论并报 村民(股东)代表大会集体同意后,可实行镇村自主公开比 选程序确定中标单位,也可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进 行采购、询价。1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经村两委会讨 论并报村民(股东)代表大会集体同意后,填写街道小额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申请表(村级),进入小额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公开交易。(二)勘察、测绘、设计、监理、咨询、评估等工程服 务项目:街道本级:20万元以下的,填写街道中介服

6、务网上交 易信息申请表(街道级),进入中介超市自主交易;20万 以上100万以下的,填写街道中介服务网上交易信息申请 表(街道级),经街道班子会集体讨论同意后,进入小额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村级:10万元以下已立项的服务项目,经村两委会集体 讨论同意后,填写街道中介服务网上交易信息申请表(村 级),进入中介超市自主交易。10万元以下未立项的项目, 还需经村民(股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同意;10万元以上 100万元以下已立项的服务项目,经村两委会集体讨论同意 后,填写街道中介服务网上交易信息申请表(村级), 再经街道班子会集体讨论同意后,进入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公开招标。10万元以上100

7、万元以下未立项的服务项目, 还需经村民(股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同意。(三)国有资产产权交易项目街道本级: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经街道班子会集 体讨论同意后,通过民主决策或比选的方式确定竞买单位进 行交易。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经街道班子会集体讨论 同意后,填写产权交易申请表,进入小额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公开招标。村级: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经村两委会集体讨论 同意后,通过民主决策或比选的方式确定竞买单位进行交易。 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经村两委会讨论并报村民(股东) 代表大会集体同意后,填写产权交易申请表,进入小额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四)政府采购(货物采购、服务型采购)20

8、万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经街道班子会讨论同意后, 通过民主决策或比选的方式确定竞买单位进行交易,也可通 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采购、询价。20万以上的货物、 服务采购,经街道班子会讨论同意,报财政审批同意后,进 入县采购交易平台公开交易。(五)村级集体经济投资的货物、服务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经村两委会 集体讨论同意后,可通过民主决策或比选的方式确定,也可 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采购、询价。5万元以上的物 品、服务采购,经村两委会讨论并报村民(股东)代表大会 集体同意后,填写街道村级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申请表 (村级),进入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招标。四、编制交易文件招

9、标(采购)人自行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中介超 市自主交易)参照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招标文件范本编制交易 文件。交易文件一般采用资格后审,实现网络下载。工程施工项目应编制工程预算。五、信息发布招标(采购)人应通过县政府网站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招标(采购)人固定公开栏等媒 介向社会公开发布项目信息。招标(采购)人应合理确定投 标文件编制时间,一般工程建设项目从信息发布到组织交易 不少于7日(含节假日)且不少于3个工作日。镇村自主招 标项目可简化招标程序,招标公告报名时间不少于3工作日。六、建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由招标(采购)人组建(电子交易除外),人 数为3人及以上单数。在本

10、街道平台招标的项目,评标专家 在本街道评标专家库中选取进行项目评标(附件2) o特殊 项目评审需要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参与的,可从县级 平台专家库中抽取。街道本级项目由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领导小组 成员到场全程监督评标过程,村级项目要求村监会人员参与 评标监督。七、组织交易1 .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交易文件约定组 织交易,对交易申请文件进行评审,确定成交(中标)候选 人,监督领导小组派员进行监督。公开招标项目投标前一律 由投标人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预算书等相关资料。2 .参加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采用企业资质招标)的 投标人,必须是在公共资源招投标网办理企业及

11、人员注册的 投标企业。投标企业在县招投标服务中心(或街道招投标中 心)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可以持相关缴费证件参 加开标活动。对于未缴纳任何形式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 原则上不允许参与本街道范围内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活动。3 .建筑工匠招标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对于缴纳1 万元/年的潜在个体投标人,允许参与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 万元以下工匠能够承接的工程建设项目。4 .小额交易平台招标项目,投标人在3名及以上可进行 开标,若经评审只有1名有效投标人的,可以直接确定其为 中标候选人。二次公开交易失败后,招标人可按原条件或降 低条件重新组织交易,在不背离交易文件实质性条款和报价 不超过原有交易

12、最高限价的条件下直接邀请曾参与的单位 洽谈确定中标人。5 .镇村自主招标项目投标人在3名及以上的方能开标, 开标结果视为有效。投标人少于3名的不得开标,需二次发 布信息。经二次公开招标失败的,可以经集体讨论改为洽谈。 洽谈时不能改变原来的招标内容,否则应当重新招标。6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2)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 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项目成本的除外),或竞价最高 (高于底价)。8.经评审小组评审,认为所有投标文件都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八、中标公示成交候选人确定后,应当

13、按照原交易信息发布渠道进行 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招标人、项目 名称、中标人、项目负责人、中标价格、工程工期、公示期 限等。招标人应将项目交易结果在村级建设项目阳光公示栏 内进行覆盖式公示。公示期限3日(最后一日非工作日的, 应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 均可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投诉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存 在的问题,维护招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以单位名义 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实名和 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并 提供真实、详尽的资料和依据。投诉受理单位对投诉单位(个 人)应严格保密。公示期满无异议

14、的,方可发出中标通知书。九、签订合同小额交易双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严格按照交易文件实 质性条款的约定签订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安全协议以及廉政 合同,不得在合同之外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 协议,并将合同副本报街道招标办备案。成交(中标)人不 得向他人转让成交(中标)项目,也不得将成交(中标)项 目肢解分包。小额交易项目中标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7个工作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合同、安全协议以 及廉政合同,街道招投标中心可以协助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 订施工承包合同。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的工程名称、工程总 价、工期以及付款方式等条款必须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 内容相一致。十、招标资

15、料归档小额交易平台项目招标结束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须及 时将交易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并移交由街道小额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归档。镇村自主项目招标结束后相关的 招标资料复印一份,交由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第十四条街道交易中心可依据项目招标文件规定向中 标人收取交易服务费,具体标准:预算价在1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项目300元/个,1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项目 800元/项,县电子标项目由县标准决定,不另行收取。招标 (采购)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向投标人收取交易服务费以外的 任何其他费用。第十五条成交(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中标) 资格的,招标(采购)人应当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6、给招标 (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交易申请担保数额的,对超过部 分可以要求赔偿。第六章标后管理第十六条 街道、村两级项目的实施,业主单位须承担 起监督管理第一责任,对项目的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程 进度、资金管理负总责,同时应加强项目标后管理和标后考 勤,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安排落实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对具体 项目开展全过程日常管理,保障项目建设廉洁、高效、优质、 安全。第十七条项目监管施工单位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和工程要求进行施工,重点 工程原则上应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公示牌,公开工程概况、 项目经理、建设工期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各业务 办公室和各行政村负责对施工材料、施工质量、工程变更、 价款支

17、付等内容进行检查核实并提出意见建议,有计划地对 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并做好监督检查记录;街道小额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组织力量,督促做好工程现场监管和标后考勤工 作,确保工程项目监管到位。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小额工程项 目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实施监督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 问题,明确落实跟踪责任,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对检查 不到位,搞形式主义,不公正执法的责任人,将严肃追究责 任。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上报街道招投标中心,情况属实 的将对不良行为投标人通报批评或报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处 理。单个工程造价在10万元以下且施工技术简单、危险性 小的,是否委托监理由各建设单位自行确定;专业性较强、 施工要求较高的

18、项目(如水库、桥梁修建,房屋建造等)和 1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应委托有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 实行全程监理。预算价10万元以上的村级工程实行村级工程质量责任 制及村级工程质量评议考核制。村级工程项目由各村明确 1-2名村干部作为该工程项目的监管责任人,监管责任人须 与各村签订工程项目监管责任书,并报送街道纪工委备 案,监管责任人自工程开工建设后,全面参与监管工程项目 建设的全过程。村级工程民主评议成员由村监会、村党员代 表、村民代表组成,具体评议步骤和要求参照街道村级工 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及村级工程质量评议考核制实施细则文 件执行。第十八条工程变更严格控制街道、村级工程项目变更。建设单位、施工单

19、 位、监理单位不得任意修改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对确有必 要实施设计、施工变更或者建筑材料更换等事项,应由建设 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对变更事项的合规性、合理性、 可行性、经济性方面提出书面论证意见,按规定程序履行审 由街道纪工委调查处理。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街道建立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公共资源交 易监督领导小组和标后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对本街道的小额 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监管。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的 管理、协调,其主要职责是:(一)制订本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的相关管理规则;(二)牵头审核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三)指导和协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

20、四)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发生的争议和纠纷。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协调工作。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领导小组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事 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工作,督促交易统一进场、交易方式 合法合规,其主要职责是:(一)对公共资源交易各环节开展监督与检查;(二)到场对交易活动交易评审环节进行现场监督;(三)对项目标后实施监管与检查;(四)牵头处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出现的投诉、质疑 (异议);(五)对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批手续,填写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工程变更审批表 (附件12) o工程变更规则如下:1 .总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

21、,原则上不得进 行设计变更和概算调整;2 .由变更引起增加工程量金额累计在合同价10%以下的, 经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3 .由变更引起增加工程量金额累计在合同价10%以上15% 以下的,经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必须备 案,抄送街道纪工委后实施;4 .由变更引起增加工程量金额累计达到合同价15%以上 的,一律由街道纪工委先对相关项目责任人进行问责后再实 施。变更最终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严禁采用事后补办变更 手续或拆分变更的手段规避程序规定。工程变更没有得到审 批就实施的不予办理结算,所有责任及损失由施工方承担。第十九条考勤管理根据本街道实际,凡合同价在10万元以

22、上的项目必须 对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班子人员中的一人(五大 员之一)采用“项目标后考勤系统”进行项目到岗率的考核。 并以此作为合同履约款项支付依据。凡被纳入考勤的项目, 应保证考勤到岗率达到80%或以上,考勤签到每少一天扣500 元,原则上不超过总价的5%,不达标的按招标文件要求在验 收审计后扣除此项费用。因非施工、监理单位原因引起的考 勤率低下情况,由项目建设单位出具书面说明。第二十条完(竣)工验收村级工程项目完工后,由村两委组织验收,必要时邀请 有关专业人士参加。乡级工程项目完工后,由具体负责该工 程项目的业务办公室分管领导牵头组织验收。验收小组按照 工程的合同、图纸、预算等相关材

23、料和要求进行验收。对验 收合格的项目,出具街道工程项目验收报告表,并在公 开栏公示验收结果。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整 改到位后组织复验。第二十一条结算审计工程造价在15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各业务线或各村对 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决算书进行审核,审核后再对工程价款 进行结算;工程造价在15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必须委托有 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审计,根据审计报告结果对工程价款进 行结算。同一项目的预算编制、预算审核、结算审计应执行 回避制度,由不同的协审单位分别实施。第二十二条资金支付实行严格的项目资金支付制度,根据合同约定对建设工 程款项支付情况进行严格把关。中标单位未提供相关依据的 街道财务部门

24、一律不得支付工程款项,对违反工程支付的情 形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处理。工程验收前,进度款支付不得 超过工程合同价的80%o履约保证金必须在通过工程验收并 提交完(竣)工资料后方可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应在质量 保证期满复验合格后方可退还。各建设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对 建设工程款项支付情况进行严格把关,中标单位需提供税务 部门票据、项目编号、项目预算、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 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及资金拨付审核表等手续全部齐全的 情况下方可支付款项。村级工程款拨付前必须填写街道村 级工程项目资金拨付审核表,街道级工程款拨付前必须填 写工程款拨付申请表,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准拨 付资金:1 .未填报工程款

25、拨付申请表或应填报工程变更审批表 而未填报的;2 .应实行公开招标而未实行的,或拆分项目规避公开招 标的;.完(竣)工验收不合格的;3 .未使用正规税务发票的;.材料款发票冲抵工程款的;4 .合同未备案或档案资料不全的;5 .中标单位、合同签订单位、发票出具单位和收款单位 不一致的;.有违反其他相关规定的。第二十三条工程归档资料管理各办主任、各村报账员作为工程档案资料责任人,按照 街道工程“一项目一档案”归档清单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资 料、工程变更资料、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审计资料等工 程档案进行归档收集管理,并报街道招投标中心进行备案, 做到一项目一档案,条目清楚,清晰可查。第七章监督管理第

26、二十四条 街道、村两级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 肢解工程、规避招标、违规变更招标方式,一经发现,按照 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处理。第二十五条项目负责人管理。对50万以上的小额工程 中标单位应派项目负责人在本辖区范围内实施加锁管理。第二十六条参加交易活动的各方主体、工作人员和评标 专家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纪律的,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监 督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做出相 应处理。对违法、违规案件查实处理的情况,应当抄告县招 管办和监察机关。第二十七条交易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小额交 易活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依法向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 监督领导小组进行投诉。监

27、督领导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依法 受理并做出投诉处理决定,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第二十八条当事人对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领导 小组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监督领导小组逾期未做处理 的,可以向行业监管部门或县招管办提出申述。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未实现电子化交易的小额工程,单项合同 估算价200万元以上的施工项目以及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 万元以上的小额工程货物、服务项目,应将项目审批材料、 交易文件报送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发布。第三十条办法所称“以上”均包含本数,所称“以下” 均不包含本数,所称单项合同估算价是指预算价。货币单位 “元”均指人民币。第三十一条根据本街道实际情况,小型建设工程

28、(30万 以下)项目,企业利润少,投标积极性差。为保障农村建设, 对于工艺简单、技术要求低的简易建设工程(30万以下)项 目可采用本街道建筑工匠招标。建筑工匠管理依据农村建 筑工匠管理办法文件执行,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批认可。 街道建筑工匠需成立街道建筑工匠协会,编制协会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不得超越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规定。建筑工匠在街 道承接工程项目前,需对建立的施工队伍全员进行保险购买, 投标报名时需提供项目施工队伍人员名单及购买保险凭证, 标后新调整的施工队伍人员由业主负责督促建筑工匠做好 人员人身安全保险等问题。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试用期一年, 由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领导

29、小组负责解释。如遇与上级相以最新规章、制度和要求为准。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细则(*号)同时废止。意见建议。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标后监督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标后监 督检查,其主要职责分工为:(一)相关业务办公室:1 .对工程按期施工情况进行督查,其中包括合同的签订、 工程进场施工情况、是否按施工计划表施工等;2 .对工程按图施工情况进行监督,主要对工程的变更情 况及隐蔽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其是否按图施 工,施工方材料是否通过业主、监理签字确认才使用等。(二)街道财政所、三资中心:对工程款支付进行严格 把关。(三)纪工委:对职能科室履职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对 面上工程推进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30、。第三章交易范围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的小额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本街道行 政区域内使用财政性资金、国有(集体)资金投资(融资) 或控股的未达到法定必须交易标准的工程建设项目,国有 (集体)资产产权交易项目、国有企业、村采购货物、服务 项目以及其他可进入小额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根据项目的 不同,现行的交易限额标准确定如下(附件4):(一)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施工项目包括各类房屋建筑、室内外装饰、 市政基础设施、城市及道路照明、园林绿化、仿古建筑、土 石方及房屋拆迁、土地综合整治、地质灾害治理、小流域(河 道)治理、山塘水库除险加固、交通公路(桥梁、隧道)等 工程:村级: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以上10万元

31、以下的, 需经镇村自主平台招标,通过公开比选程序录入公共资源交 易业务管理系统后,由村组织实施。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 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必须进入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公开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 下的,实现电子化交易的进入县招投标中心实行电子化交易 流程。街道级: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需经镇村自主平台招标,通过录入公共资源交易业务管理系 统公开比选;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 原则上进入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交易,对于不进 街道平台交易的项目,由分管领导提交街道班子会集体民主 决策;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400

32、万元以下的,实 现电子化交易的进入县招投标中心实行电子化交易流程。1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项目:村级: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 实行街村自主公开比选程序确定中标单位,也可委托街道级 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进行采购、询价。单项合同估 算价在1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必须进入街道小额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街道级: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实行自主公开比选程序确定中标单位,也可通过“政采云” 平台电子卖场进行采购、询价。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 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必须进入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开招标。2 .勘察、测绘、设计

33、、监理、咨询、评估等工程服务类 项目(附件3):村级: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的,通过公共资 源中介超市进行交易。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的,需进入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 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中介优选系统无单位的项目, 按以下要求执行:5万以下的,经村两委会集体讨论通过并 经联村领导审核同意;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经村两委 会及村民(股东)代表大会集体讨论通过并经联村领导审核 同意。街道级: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下的,通过公共 资源中介超市进行交易。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100 万元以下的,进入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单 项合

34、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下中介优选系统无单位的项目, 由项目分管领导提交街道班子会集体民主决策。审计类服务 项目参照相关文件执行。3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 咨询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合同估 算价达到以上规定标准的。(二)国有(集体)资产产权交易项目单项交易资产总额(评估值)或租金总额(年租金X年 限)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村、街道级国有(集体)资 产产权交易项目包括房屋、机器设备、林木资源、山塘水库 等资产有偿使用或转让可实行镇村自主公开比选程序确定 中标单位,也可以由招标单位经集体民主决策确定中标单位。 单项交易资产总额(评估值)或租金总额(年

35、租金X年限) 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村、街道级国有(集体)资产 产权交易项目包括房屋、机器设备、林木资源、山塘水库等 资产有偿使用或转让需进入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 开招标。(三)街道政府采购(货物采购、服务型采购)预算金额在20万以下的货物、服务采购,通过民主决 策或比选的方式确定竞买单位进行交易,也可通过“政采云” 平台电子卖场采购、询价。预算金额在20万以上的货物、 服务采购,经街道班子会讨论通过并报县财政审批同意后, 进入县采购交易平台公开招标。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按照 县国资办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四)村集体经济投资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单项或年度批量预算金额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

36、下的村 (社区)集体经济投资采购货物、服务项目可实行镇村自主 公开比选或经集体民主决策程序确定中标单位,也可通过 “政采云”平台电子卖场进行采购、询价。单项或年度批量 预算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村(社区)集体经济投资采购货物、 服务项目必须进入街道小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招标。第八条小额交易活动鼓励采用电子交易。小额工程施 工项目可通过小额工程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系统进行自主 交易;交易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可通过“政采云”平台电 子卖场进行采购、询价。小额产权交易项目探索电子竞价, 小额工程服务使用中介超市自主交易。第九条招标(采购)人不得擅自提高交易申请人资格等 级要求,不得提出歧视性、排他性等不

37、合理要求。公开招标 的工程项目,其评标办法一般应当采用“合理低价法”;货 物和服务采购一般采用“公开询价”和“综合评分法”;产 权交易项目一般采用“有底价的公开竞价法”。招标(采购) 人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可根据 工作实际调整。第十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街道 级项目:涉及安全、秘密、抢险救灾等不适宜招标的项目; 在建工程追加的小型工程,原中标人具备承包能力,其他人 承担影响施工或配套的项目,经街道交易领导小组集体研究 同意后,可直接确定实施单位。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街道级项 目,因火灾、洪水、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及其他特殊原因(应 急

38、抢险类项目)客观上必须限期交付使用的项目,可由街道 交易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并提交街道班子会同意后直接确定 实施单位;30万元以上的应急项目需经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后 报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专题会议研究。第四章投标人范围第十一条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施 工项目,可以由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企业或街道范围内持有 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匠证的工匠(无承接违建建筑且 无未验收通过工程)参加投标,对中标工匠实行押证管理。 凡由建筑工匠承接的招标项目必须购买相应的“建工险”, 不购买的不予以发放“中标通知书”。预算价在30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必 须由相关专业资质的企业参加投标。第五章

39、交易程序第十二条 小额交易项目应按规定办理立项审批手续, 其中新建、扩建、拆建等涉及用地的小额工程基本建设项目, 应进入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 审批手续。第十三条小额交易程序如下:一、项目立项村级工程必须及时办理立项,不得以上级下达资金的文 件代替立项手续。各行政村要按照自身发展需要和年度预算 安排,结合本村财务及债务状况,报告资金拼盘情况的项目 方可准予立项(村级工程建设项目要确保80%以上的资金到 位,才能进入工程招投标程序)(附件6) o村级工程项目 立项申报,经村两委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预 算1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还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 过并形成

40、村级工程项目立项会议纪要,并将村级工程项目 立项公示表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3天且无异议后,按 照村级工程项目立项报批表(附件5)的要求审批同意 后予以立项。街道级小额交易项目依据三重一大原则,由街 道班子会议纪要作为小额项目交易依据。县级主管部门对立 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预算编制各类工程项目均应编制预算。在项目预算编制(审核) 过程中,根据项目特点,要求项目预算编制(审核)人员踏 勘现场,避免项目预算缺项、漏项或虚高。工程造价10万 元以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自行确定预算编制,村级预算需加 盖村委公章并经主要领导签字,街道级预算需经分管领导签 字;工程造价10万元(含)以上项目应委托中介机构编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应用文书 > 解决方案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