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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编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名称:番禺石基镇SQ18G-08市莲路北侧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发 包人:广州天地源置业有限公司 承包人:2022年 月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十一份(两正九副),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主份(一正五副),承包人执五份(一正四副)。(以下无正文)发包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 年 月日承包人:(印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电话:开户银行:账号:签订日期:年 月日和材料设备采购,对分包工程的总包管理、协调和提供
2、配合服务,承包人 必须对整个工程项目负责,对工期、质量、现场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 工全面负责、统一协调,并对分包的成品协助保护,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内容:a.将分包工程的进度、资料纳入承包人管理。承包人将明确分项工程 的完工时间并提交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工期安排(需经共同认可),并按时 为分包单位提供工作面,提供控制轴线、标高基准点等。承包人应在分包 单位提交工程资料后10天内审核、盖章完毕,并做好各分包单位技术上、 交叉施工中的管理和配合协调工作;b.按照图纸或分包单位提供洞口尺寸、大小及位置预留门、洞、孔等, 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预留预埋位置准确,管线贯通,如因结构预 埋预留误
3、差超出规范要求,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并无偿配合处理。c.向专业分包单位无偿提供正确施工所需的一切合理设施,包括但不 限于下列项目:提供工地上通道共同使用,并提供施工场地;提供工地内 现成的人货梯、脚手架等共同使用,承包人拆除货梯、脚手架的须发包人 及监理人共同书面同意方可进行(因配合需要而保留人货梯、脚手架等设 施而产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提供工地现场卫生设施共同使 用;提供工程原有的保障场地安全的围网、围板等;对工地做全面的看管 以防失窃;防止损坏已完成的专业施工工程;提供工地上现成的装置及机 械给专业施工单位卸货、水平及垂直的运输,保持设备的完好;为分包单 位提供材料、设备堆放场地
4、及垂直运输设备;因此产生的电费、机具使用 费等全部相关费用己包括在合同总价中。d.提供用水、照明及电力的接驳口,承包人有义务对分包人的水电使 用或建筑垃圾堆放等情况进行督促、管理,所需费用己含在合同总价中(水 电费由承包人与分包人装表计量或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必须装表计 量)。如水电设施保护不当,造成水电设施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损失, 接口留置应符合发包人的要求。e.电梯安装期间为电梯安装提供符合电梯技术要求的安装、调试电 源并送至电梯机房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位置;含电梯安装前所有电梯门洞 砌筑10cm高的防水反坎,电梯机房、门厅部分的洞口预留、外呼按钮预 留、厅门安装后的塞缝收口、机房内电
5、梯工字钢安装后的混泥土浇筑、找 平收口;电梯井道、底坑、集水井等部位的防水封堵和排水工作等内容。f.配合发包人销售工作,以下销售配合工作,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的 要求按时施工完毕,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1)销售展示区域(如 样板房、销售接待中心等)外施工通道的上层防护措施及安全通道、挑架、 安全挂网等,以及相关防水防污措施。(2)按发包人要求在销售展示区向 发包人直接发包单位提交相应工作面。(3)承包人在发包人对社会开放日 和销售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措施。2、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仔细审核施工图纸,对施工图纸 尺寸、标高的错误,对建筑、结构、安装等各专业图
6、纸中的互相矛盾,对 节点详图与平立面图纸之间的矛盾,及时向监理、设计、发包人提出,如 未提出,或直接按照图纸中的错误、矛盾之处施工或者擅自变更,由承包 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3、总承包服务费内包含的费用如承包人另立名目再向分包单位收取, 发包人有权在承包人的工程款中双倍扣除;4、所有重要工序都需要样板先行,样板未评审前就进行大面积施工, 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拆除重做;5、所有结构墙、板内的洞口由承包人预留,管道或桥架施工完成之 后,由承包人负责封堵。6、承包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承包人完成的合同的主要内容,次要 内容若需分包应当符合分包条件,征得发包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分包手 续。分包条
7、件:分包只能是一次分包,即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 分包出去;分包必须是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3.2项目经理2. 1项目经理:姓 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3.7履约担保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 15天内提交银行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履约保函原件或现金,担保金 额为合同价的10%,保函有效期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承包人需保证 履约保函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内有效,如遇合同超期,承包人应在原 保函失效5个工作日前完成履约保函续保手续,否则,发包人有权暂停支
8、 付工程款。4.监理人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对本工程实施监理。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 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 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 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4.1 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文明施工6 . 1. 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无死亡和重伤事 故,轻伤事故不高于国家和(或)地区标准中最严格的标准;其它按建设部 现行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7 .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负责项目
9、总体治安保卫工 作。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除负责施工场地的治 安保卫外,还应做好包括项目办公生活区在内的治安保卫工作。6. 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国家、广东省及广州市相关规定以及发包人工程管理相关规定执行。6.1. 6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除执行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现行验收评 审标准外,需达到发包人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7.工期和进度7.5工期延误7. 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可相应顺延,若发包人单次连续影 响工期不超过90日(含90)或累计影响工期不超过180日(含180),单 次顺延工期无经济补偿,若发包人单次连续
10、影响工期超过90日(承包人 必须在到期日前三日书面提醒发包人,否则视为放弃索赔权利;累计影响 工期超过180日(已索赔的影响工期不计入累计数),则承包人可向发包 人索赔工期延误超出前述时间发生的费用,索赔费用仅可计塔吊、施工电 梯、脚手架停滞期间的租赁费用和工人退场费用,其他费用均不可索赔。 工期延误按日历天数计算,均不考虑节假日等;因政策性原因,由发包人 发出停工通知的,停工期间不支付工地看护费用及其他任何经济补偿,施 工工期须发包人确认后予以顺延;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如因承 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有权做如下处罚:承包人逾
11、期竣工在30 日以内(含30日)的,每延期一天,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3万元人民 币的违约金;如承包人逾期竣工在30日以上的,每延期一天,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价的5%;如因承包人单方面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超过60天,发包人有权单方面 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全部损失。8.材料与设备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1)承包人应选择参考品牌作为实施品牌。若因特殊情况,无法采 用参考品牌时,承包人才可选择其他品牌,但应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其所 选品牌完全满足设计要求、品质不低于参考品牌,并取得发包人同意后才 能实施。品牌表中未列明的主材,承包人可自行选择品牌,但必须满足
12、 工程需要且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相关规定,并取得发包人同意。(2)承包人中标后所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图纸设计、规范及招 标文件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 用。本工程所采用的材料按广州市现行的材料检测办法执行;(3)主材的核准程序:材料使用前,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和经确认 的施工图对主要材料的具体要求(规格、色泽、纹理等)向发包人提供主 材样品相关资料,经发包人、设计人和监理人审定后,立即对主材样品相 关资料进行封存。进场材料按封存的样品(标准)进行验收;(4)达不到封存样品(标准)要求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接受。在发 包人要求更换的时间内承包人仍然无法提供与样品
13、(标准)同样质量和档 次的材料、或发包人与承包人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质量不能达成一致意 见时,发包人有权指定材料及设备,承包人应无条件执行;所有材料要至 少提前45天送样给发包人选定,提前订货,由于承包人订货、送样不及 时,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5)承包人需在项目现场搭建材料样板、施工工法展示区,展示标 准需符合发包人相关制度要求。8.6样品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 数量要求:按发包人工程管理相关规定。9.试验与检验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8. 1. 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国家、广东省及广州市相关规定执fi
14、o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国家、广东省及广州市相关规定执fio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国家、广东省及广州市相关规 定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国家、广东省及广州市相关规定执行。10.变更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4: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0. 7. 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11. 7. 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或 第3种方式确定,最终实施方式以发包人确认为准。11.价格调整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除人工、结
15、构用钢材、商品混凝土外,不调整其它材料及机械 由于市场波动、政策变动导致的造价变化。(2)所有措施项目费按投标报价包干不调整,在结算时均不作调整。 设计变更及签证不计取措施项目费,暂估价中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费另 计,发包人、监理人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为承包人的施工方案、措施(包 括实施过程的)等不能保证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及施工工期时,承包人应 按照发包人、监理人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对方案和措施进行完善和修 改。(3)在施工过程中,如人工、结构用钢材、商品混凝土有价格波动, 当本合同规定的工期期间内广州市工程造价信息的人工、材料价与投 标基期价相比:1)施工期间广州市造价信息公布的人工价与投标
16、基期价相比,按人 工价变化予以调整;2)材料价与投标基期价相比,其波动范围不超过5% 时,差价不予调整;3)当材料价格波动范围超过5%时,结算时仅调整 超出投标基期价5%的部分。人工、材料的调整在与其相关的工程完工 后一次性进行,调差比例以施工期内人工、材料加权变动幅度进行计算(措 施费中人工、材料不进行调差)。具体调整公式为:(1)当材料价格上涨时:、Qt x P,若 PtVPO,且总 XP()1,5,则:Qi X P,C增二Q总X Pt X总x & x (1+税金)、Qi X pi若 PtPO,且总 xPtL5,贝1J一! Qt X P1C增二Q总XPtX21小区(1+税金)F Qt x
17、P(2)当材料价格下跌,且2藤二耳2 Q总,贝(j: Qi X PiC 减二Q 总 XPtXO. 95-2不苞X (1+税金)X P若Ptw,* Q总,则不予调减,即:C减=0(3)当人工价格上涨时:Qi X Pi若Pt VPO,且Zq总X00 ;贝|J:T Qt x pC 增二Q 总 XPtX 2。总 x P()1 x (1+税金)Qi x Pi若ptpo,且Z*Q总xpf,i,则Qi x PjC增二Q总XPtX 2q总x匕1X (1+税金)Qi x P1(4)当人工价格下跌,且2Q总xPo2* Q总,则:*1 Qi x PC 减c 总 QPtX 1-Q总P。 X (1+税金)*|Qi X
18、Pj若ptwZ*3J,则不予调减,即:C减二0 式中:C增一调增工程造价;C减一调减工程造价;Q总一从计量开始到施工结束已完工程合格产品的该人工、材料各个 月份实际用量(即Qi )的总和;Q i 一计量的第i个月已完工程合格产品的该人工、材料实际用量, 该量为已考虑消耗量(取定额消耗量、投标人所报消耗量两者中最小值) 因素之后计量的数量。Q i以经确认的计量报表作为依据,材料已采购或 进场但不属于已完工合格产品的,不包含在当月Qi之中;如工程变更的 工程量未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计量时,则Q i还应加上当月已完成工程变 更的工程量;Pt 一承包人投标文件商务标书中该人工、材料的投标单价;P i 一
19、计量的第i个月已发布的最新一期广州工程造价信息中该人工、材料价格;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 .一般约定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 赋予的含义:1.1.1 合同1.1.1.1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 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 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 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 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 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 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
20、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 面文件。1.1. 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 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 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 附录”的文件。1.1. 1.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 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 求。1.1.1. 7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P0投标基期的广州工程造价信息中该人工、材料价格;如投标 报价中无法确认该人工、材料的单价时,可用P0替换Pt,根据上述办法 调整工程单价。当广州工程造价信息中无该种材料的价格信
21、息时,上述公式仍然 执行,但P0为招标控制价中对应材料单价,P i为计量的第i个月该材料 价格,Pi由承包人提交材料价格确认申请书和有关的证明资料,经监理 审核、发包方审批。本项目计价采用正版广联达软件,投标基期信息价采用广州市2022 年1月份信息价。11.3其他造价调整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变更(补充设计工程量增减)或工程签证可以调整 造价,调整方式为:(1)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承包人投标 报价计算,如同一规格、型号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投标报价中综合单价有 不一致的,则按最低的综合单价执行;(2)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 目,有类似项目的,单价参照类似项目单价计算;(3)招标工程量清单
22、中没有且无类似的项目,按照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原则及中标费率计算中 标费率二(中标价-暂估价-暂列金额)/ (招标控制价-暂估价-暂列金额) X 100%;该部分结算价二按招标控制价编制原则计算的造价X中标费率, 如定额及材料缺项的,则按市场行情协商确定,对于认价的材料或项目单 价不参与下浮。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1)施工阶段现场施工道路、材料堆场及其他施工现场所必须的回填石专渣、换填石专渣、硬化等所需采取的任何施工措施,后期回填、硬化的 清理外运等费用风险,发包人不另进行费用签证,包含于合同价中。(2)本工程主体结构硅采用泵送商品碎,泵送商品
23、混凝土的塌落度、 商品碎运距综合考虑,混凝土的单价不因塌落度及运距的不同而调整,本 工程所有相同项目均按此条说明考虑。(3)本工程所有型材开模费由施工单位在报价中已综合考虑,结算 不另行支付。(4)合同总价应包括完成该项目所发生的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工程量清单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绿色 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招标代理费、交易服务费、预留金以及招标文件及 施工合同约定应当由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因素等费用。承包人错计、漏报或 不报,发包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内而不予支付。(5)如承包人投标综合单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结算时,发 包人有权按“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X
24、中标费率”调整综合单价,并相应调 整总价;若承包人综合单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的,按投标人的综合 单价进行结算。中标费率二(中标价-暂估价-暂列金额)/ (招标控制价- 暂估价-暂列金额)X 100% o(6)驻地建设以及施工所需的发包人及监理人施工现场办公场所由 承包人负责建设完成(不含场地租赁费);施工场地平整、临时道路的修 建、养护、拆除及其清运,场内临时供电设施(不含变压器)、场内临时 供水及排污设施、临时工程设施、临时通讯设施(均含报装费、增容费、 设计费、电器设备费、架设费、维修费、拆除费)等各项费用由承包人承 担。(7)本项目在施工中必须确保交通道路的清洁,每天安排专人进行 道
25、路清扫及洒水,由于施工造成的污染,承包人必须在当天及时处理;必 要时,发包人可委托第三方负责清扫,费用由承包人承担。(8)承包人有对原有工程的成品保护和保管的义务,所产生的费用 包含在合同价中,不另行增加费用,施工中破坏的物品仍按原样修复或更 换,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9)如因工程本身的施工噪音及施工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或因施工 有关审批手续而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调整。(10)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保证临时交通道路的畅通,因承包人对 临时交通道路通畅保证措施不够或无力导致其他居民、企业投诉的,发包 人有权对承包人根据投诉情况进行处罚。(11)安全生产、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设施费;施工过
26、程遇到地面、 地下障碍物的处理费用,施工期间对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高压线(杆)、 各类地下管线的保护费用;各类机械的进退场费、工程完工后的清场费用, 各项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运费;由于天气及外部因素引起的为保证施工 合同内容完成而导致的一切费用的增加(包括防台风措施、防暴雨及施工 期间保证施工场地、河道沟渠正常降排水和泄洪的措施费等费用);以上 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施工场地的临时排水、排污,由承包人按发包 人及规划建设部门的要求设置;施工场地内已有的排水、排污设施,在施工期间由承包人使用、管理及维护。以上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2)施工现场由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一切事故的处理及费用。(
27、13)承包人负责清运项目现场所产生的一切垃圾,所需费用由承包 人承担。(14)承包人应负责在生产场地和施工现场对材料和工程的任何部分 进行的复验、见证送检及竣工验收需要的所有检测、试验、技术论证、专 家评审、专项验收等费用(包括主体结构、钢结构、幕墙四性实验、外墙 淋水、防水密闭、铝合金窗三性实验、室内环境污染、防雷、消防、节能、 环保、绿建等)。(基坑监测、土壤氯浓度检测、主体沉降观测、基础压板 及标准贯入试验由发包人另行委托,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5)承包人需按基础压板及标准贯入试验方案要求配合试验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试验部位的场地清理和场地平整、试验基坑开 挖回填、施工作业
28、面硬化、试验设备搬(吊)运、施工道路钢板硬化等等, 所有配合工作及费用承包人已在合同价款中综合考虑。(15)由于政府原因、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发包人将按照承包人 实际已完成的部分支付费用,由于项目终止导致承包人实际损失的,发包 人不予赔偿。由于政府原因、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规模缩减,发 包人将按照缩减之后的实际工程规模支付费用,由于工程规模缩减导致承 包人实际损失的,发包人不予赔偿;(16)本工程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承包人应充分考虑为完成本工程应 包括的全部项目及风险,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及合同条件明示和隐 含的一切风险费用。风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由于承包人与其他专业承包人之间
29、的交叉作业或配合而引起的窝 工、停工损失;以及施工作业面移交等原因导致不均衡施工对劳动力需求 的变化从而出现赶工或窝工;2、人工费、材料单价、机械费等变化引起风险(合同规定的可以调 整的除外);3、工程承包范围内有需深化设计项目的,清单项目内因施工工艺需 承包人进行深化设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4、与各专业之间的衔接、部分已完结构的拆除、隔断与原结构的连 接、水电管线安装与原有管线交叉部位的处理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5、由于承包人与其他专业承包人之间的交叉作业或配合而引起的人 工和机械的降效。(17)施工材料及建筑垃圾堆放点由承包人根据现场勘察的情况自行 解决,堆放点必须报请发包人批准,所需费用已包
30、含在合同价款中,结算 时不予调整。(18)施工用电负荷及用水不足时,承包人需自备发电机及用水预防 措施以满足施工需求,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结算时不因此增加 费用,亦不因此延长工期。(19) 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应考虑到的不可预见风险。1=1 叵1112. 3. 1计量原则计量计价原则:(1) 土石方开挖外运综合考虑土、石方、淤泥、流砂等类别;开挖 类别、开挖方式亦综合考虑,不再细分列项,投标人报价需自行考虑因地 质情况、地下水位、孤石、流砂、流泥及地下障碍物等风险及所需费用; 土石方外运距离、场外运输及排放费用综合考虑在综合单价中;(2)钢筋工程量按设计图示钢筋(网)长度(面积)乘以单
31、位理论重量 以t计算,钢筋锚固、搭接长度按照设计、规范规定计算。设计、规范规 定以外的施工损耗和搭接,已包括在钢筋制安项目综合单价内,不另计算。 钢筋连接方式必须满足设计、规范要求,钢筋电渣压力焊接头、套筒锥形 螺栓钢筋接头、冷挤压钢筋接头等机械连接接头根据现场实际施工以个计 算,计算机械接头的不计算搭接长度;(3)混凝土、砂浆单价为固定单价(其中包括了泵送费),不因运 距而调整,同时,工程所需的混凝土及砂浆均为预拌商品混凝土及砂浆;(4)梁、柱高低标号混凝土浇筑所需的快易收口网由承包人在梁、 柱混凝土构件单价中综合考虑,不再另外单独列项,结算时不能以快易收 口网缺项为由增加造价;(5)各类门
32、窗的综合单价已包括运输、制作、安装、油漆、五金、 地弹簧、拉手、门锁、启动装置、各类预埋件和固定件、防雷、防水、填 缝及框内防水砂浆塞缝等全部费用;(6)各类吊顶、墙地面、装饰面的开孔、封口、修补、收边费用已 含在其综合单价中,结算不因孔洞的种类、数量、位置、大小的变化而调 整吊顶、墙地面、装饰面的综合单价和开孔、封口、修补、收边费用;(7)各类防火卷帘门、防火门报价应综合考虑门的制作、运输、安装、调试,启动装置(手动/电动装置、中控联动及相应配置的管线)、五金件的采购及安装,刷防护材料、油漆等费用;(8)特殊环境和条件下人工降效及建筑物超高增加费,由承包人在 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得以
33、此为由调整造价;(9)专业工程暂估价是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 确定的专业工程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按实际完成的情况进行结算,剩余 部分仍归发包人所有。(10)凡在本计算规则中已明确的须按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执行,未 在招标控制价编制中明确的可参考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 范(GB50854-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 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 计算规范(GB50858-2013)等相关规定执行;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 4. 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本工程无预付款;(2)进度款:地下部
34、分:1)部分地下室施工达到结构正负零时,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该区域 工程量产值的60%;2)全部地下室施工达到结构正负零时,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地下 室部分已完工程量产值的70%;3)全部地下室达到结构正负零后,按月支付地下室部分已完成工程 量产值的70机累计支付总额不超过该部分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额)的70%;地上部分:1)单体施工超过楼栋总层数的一半时,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单体 已完成工程量产值60%;2)单体完成封顶,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单体已完成工程量产值的 70%;3)封顶后的单体按月支付已完成工程量产值的70% 累计支付总额不 超过该部分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额)的70%;(3)本工程
35、竣工验收合格后,且承包人完成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在收到承包人报表后审定核实已完工程量并按审核后工程量支付至80% 工程款。累计支付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不含暂列金额)的80%(4)结算审定完成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九(5)质量保修金为审定工程结算价的3%,保修期按国家及合同有关 约定执行。保修金由发包人视保修情况在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且竣工财务 决算后30天内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6)按形象节点支付进度款阶段,承包人于达到形象进度支付节点 时申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 和有关资料;按月支付进度款阶段,承包人每月申报工程量报告时间按通 用条款相关约定执行。(7)每
36、次进度款支付前承包人应提供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100% 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审核完成后20天内支付(对于发包人 逾期支付的进度款,承包人同意给予三个月的谅解期)。当发包人支付至 结算价的97%时,承包人应提供结算价的100%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8)水电费由发包人按总计量表在每次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 除,各分包人则按相应分支计量表向总承包人支付水电费。(9)总承包服务费根据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营销中心及样 板间装修工程(含软装)、精装修工程(含公共部位)、景观工程、铝合金 门窗及幕墙工程、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设备费不计取)、高低压变配电 工程(设备费不计取)结算价的2%
37、计取,在结算时由发包人代扣支付给 总包人(基坑支护与土石方工程、桩基础工程不计取),并在发包人书面 确认实际配合情况良好后一次性支付,除以上工程以外,承包人不得向其 他由发包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分包工程收取任何费用(水电费除外)。13 .验收和工程试车13.2竣工验收1. .2. 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逾期在30 日以内(含30日)的,每延期一天,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支付3万元人民 币的违约金;如承包人逾期在30日以上的,每延期一天,承包人需向发 包人支付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合同价的5%; 13.6竣工退场6. 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
38、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完成后15天内。14 .竣工结算竣工结算申请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结算价=施工图造价+变更 造价+签证造价+调差造价。因承包人原因逾期不报送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发包人有权根据 已有资料进行结算。14.4 最终结清4. 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五份。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2 质量保证金3. 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I)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L,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上。15. 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39、:(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 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1.1. 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 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1.1.1 . 9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 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 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进行约定。1.1.2 合同当事
40、人及其他相关方1. 1.2. 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 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 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 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 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 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1. 2. 7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
41、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15.4保修4. 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 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3年;(3)装修工程为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Z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二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按国家及广州市相关规定执行。15. 4. 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3天内。17 .不可抗力17.4因不可
42、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0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 .保险工程保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 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含在合同 价中。20 .争议解决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及种方式解决:(1)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21 .其他(1)承包人应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提 供发包人要求的配合服务;(2)总承包服务费包括的内容约定如下:1)按专业分包工程的要求按时提供合格的施工工作面并对施工现场 安全文明进行统一
43、管理,向各分包书面提出资料整理的要求,负责对各分 包及发包人部分的竣工验收资料进行统一整理汇总装订,由总包办理竣工 验收备案工作。2)为各专业分包免费提供现场现有垂直运输(塔吊、电梯、井架) 设备使用,并承担垂直运输费及电费、司机、指挥等一切费用;免费提供 焊接电源接入点和楼层二级电箱用电接入点,由各分包安装电表进行计 费,免费提供各分包的施工用水楼层接驳口,由分包安装水表计费,免费 配合第三方检测部门现场所需的配合工作。3)承包人施工电梯的拆除时间,应与正式电梯的开通时间无缝对接, 保障垂直运输连续性,正式电梯未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前,施工电梯不允许 拆除,正式电梯投入使用后,要求每栋移交一台电
44、梯给精装修单位使用和 管理,另一台由承包人自行管理使用,分包所用的电梯正常使用维修调试 由承包人负责,非正常使用导致的电梯损坏由精装修单位负责;(3)如土方外运车辆造成道路污染的,承包人自行承担相关部门的 处罚及协调责任,且工期不予顺延。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承包 人应负相应责任;(4)工程竣工后必须15天内做好清场工作并退出,工程竣工后30 天内拆除本工程施工相关的所有临建设施;(5)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必须协调好施工现场周边的村集体、单位、 个人等的关系,并协调施工中所发生的事情,如果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纠 纷、冲突,后果完全由承包人负责,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调整;(6)承包人在服务过程
45、中其企业资质、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 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不再实质上满足发包人对承包人资格要求的, 发包人可以废除承包人的资格,并解除已签订的合同,由此所引起后果应 当由承包人承担;(7)施工过程中人员配置必须按国家或广州市相关管理规定执行;(8)由于勘察人、设计人、监理人等第三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超过索赔限额导致的实际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承担。(9)承包人不得发生工人集体上访、游行、请愿、劳动纠纷及诉讼 事件。若有发生,不论任何原因,所引起的一切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全部 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0)项目组人员到位情况奖罚:1、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驻现场时间,每人每月不得少于
46、25 天,每少一天,每天每人罚款5000元;2、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现场,不 得更换。如确实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必须征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否则 按项目负责人2万元/每次、技术负责人2万元/每次进行处罚;3、发包人通知、会议通知、各种检查,现场施工人员(包括但不限 于附件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列表)应及时到位处理。若不及时到场,按项目 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3000元/人次、其他人员1000元/人次的标准罚 款,情节严重的解除合同;4、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25天内,承包人须准备齐全由承包人提 供的报建所需的一切资料,否则予以处罚10万元;若35天内未备齐,发 包人有权予以解
47、除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及相应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 担;(11)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问题而被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 的,承包人除承担行政罚金外,还应每次向发包人每次支付20万罚金; 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发生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监理人 发出警告或整改通知,承包人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发包人或其委托 的监理(若有)人有权按3-5万元/次要求承包人支付违约金或者一次性 收取合同价2%的违约金。且视情节的严重程度,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给予相应的处罚。(12)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安全达不到合同及发包人要 求的,则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整改,如承包人拒绝整改、不按期整 改或经整
48、改后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则发包人有权按0. 5-1万元/次对承 包人进行罚款,且发包人有权立即单方解除施工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 证金,同时发包人还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13)承包人要保障施工工人的正常生活,按时支付工人工资,不得 影响工程施工。若承包人未按时支付工人工资,则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给 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相应的款项代其向上述工人发放工资。(14)承包人负责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必须坚守岗 位,全面负责现场的施工组织和管理。(15)在施工过程中,若发包人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不能满足施工进 度要求,则发包人或监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承包人采取赶工措施,因 此造成的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