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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关于林地承包合同(劳务承包合同通用范本)关于林地承包合同1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就林地承包经营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一、发包方依法将坐落在本溪满族自治县高官镇村的承包林地承包给承包方,允许承包方在不破坏上层林木的条件下,利用林地发展林下中药材、山野菜等其他适合林下种植的项目。二、发包方林地具体位置及林班、小班、面积、树种等概况:承包林地地点:村组,小地名:;林班/小班:;树种:;面积(公顷):。四至:
2、东至、南至、西至、北至。三、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四、承包费用:在合同承包期限内,承包方不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发包方林地使用费,而是以承包林地经营项目所产生效益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发包方的承包费;如果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内发展的林下经营项目在合同期内没有产生出任何经营项目,则不需要向发包方支付承包林地使用费。五、发包方发包的林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发包方享有的权利1、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资源行为;2、发包方不承担承包方因经营不善而生产的损失;3、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权利。(二)、发包方承担的义务1、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
3、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2、尊重承包方的林业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义务。(三)、承包方享有的权利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有权自主组织林地生产经营,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内及合同约定内的处置权;2、所承包的林地上发展的林下经济作物所生产的经济效益,除了支付给发包方的承包费外的全部归承包方所有;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四)、承包方承担的义务1、合理利用林地,不得非法改变林地用途,要依法经营;2、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非法牟利,如遇国家征占用林地,必须服从需要,配合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但是有权得到依法的补偿;3、法律、法
4、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七、违约责任(一)、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约,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二)、发包方不经承包方同意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承包方赔偿所有投资及收益损失并支付投资总额一倍的违约金;(三)、如承包方有私自进行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发包方有权利责令其停止非法行为并恢复原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关于林地承包合同2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为加快现代林业旅游观光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
5、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绿色生德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制约性,惩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发,为确保发包方、承包方合法权益,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一、承包经营标的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发包给乙方。单位:亩、株、立方米林地座落村:组:树种树龄面积(株数)林地所有权四至东至:西至:南至:北至:承包费共计(大写)人民币 元,一次性交清30年的承包费。二、承包经营期限乙方承包期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6、 月 日止。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1)依法发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2)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林木、林地资源。(3)督促乙方植树造林,绿化所承包荒山并监开发旅游农业生态养殖。(4)监督、检查、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所承包经营林地和的行为。(5)依法依规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约定。(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1)维护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看护权,不得随意解除合同。(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3)依照承包合同
7、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4)按照统一规划或承包合同约定,组织落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承担的林业旅游观光基础设施建设。(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1)合同有效期内,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自主经营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继承权;并依法享有开发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权利。规划旅游生态放养经营权。(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依法征占用的,依合同约定依法获得全部投入赔偿补偿及社会保障费用。(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
8、原则,有权自主流转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4)有权依法制止(举报)破坏林地,毁坏林木,携带火种进山、烧荒、野炊,违法狩猎、捕鸟、破坏护林标志物及其它林业设施等违法行为。(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2、乙方承担下列义务:(1)依法合理的保护利用林业用地。做到依法经营,旅游观光等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毁坏,确保承包的森林资源改造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2)承包经营期限内,可自主流转所承包林权权属,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以外的其他经济组织或人员的,须依法经甲方同意,林权需要变更的,要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流转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之间的,须经甲方备案,并及
9、时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3)林木需要采伐时,要提出采伐申请,经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可采伐,并按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时限,负责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工作。(4)负责承包期内林木林地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对盗伐滥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负有直接责任;遇有破坏林地、毁坏林木等违法行为,在制止的同时须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5)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旅游林木生产经营、林权权属流转。(6)如遇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林地,必须服从大局需要,配合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四、违约责任:(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后即生效。承包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变更或解除合
10、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二)乙方在合同约定未向甲方按时足额交纳承包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无偿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三)在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在规划林地的旅游生态种养的项目建设发展,享有自主经营使用权,甲方及生产队村民,村委会要大力支持和配合,乙方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权属。(四)甲、乙双方其他违约责任。五、其它事项:(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变化而变更。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如遇有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事宜,由乙方选定仲裁机构或应诉法院。(二)在乙方承包经营合同期限内,国家建设依法征用、占
11、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终止合同。其项目规划发展等林木补偿费全部支付给乙方,林地补偿费由甲乙双方届时依据乙方对林地投入和立地条件改善情况及承包所剩时间等价格因素协商确定。(三)承包期满时,林权所有权交还甲方,林木及附属物的处置,由甲、乙双方自行约定(在评估作价的基础上,作价给集体,或再承包方受让),届时依约定处理,处结后甲方收回其权属。甲方在另行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四)如国家法律政策对集体林地、林木权属有新的规定时,以修改后的国家法律政策为准。(五)本合同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对合同负有法律责任。(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
12、方及乡(镇、办事处)政府、县(市、区)林业局各执一份。六、附件(一)发包时林木、林地评估材料。(二)发包时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材料。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鉴证机关(盖章):经办人(签字)日期:关于林地承包合同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 村 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一、承包范围(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三、承
13、包金额及结算办法年共计金额为 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屋以便于管理。七、其它事项八、违约责任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 %的违约金。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
14、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十、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甲方:乙方:法人代表:年 月 日关于林地承包合同4发包方(甲方):负责人:承包方(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住址: 户数: 人口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森林法等法律规定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按照 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批准的 的方案( 号),乙方以 (家庭 联户 均股 其它)形式承包甲方林地,在依法、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一、承包林地情况林地总面积 亩。具体为:1、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2、小
15、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3、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4、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5、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 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以上承包林地四至详见“林地承包、林权登记现场勘验表”。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承包林地的用途本承包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四、甲方的权利、义务1、享有林地所有权,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对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权制止乙方非法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
16、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3、协助县、乡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乙方的林业违法行为。五、乙方权利和义务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可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对其承包的林地、林木可依法开发利用。承包期内,乙方转让林地,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转包、出租、互转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的,应当报甲方备案。2、承包经营林地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
17、收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3、承包期内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毁林开垦、毁林采种、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4、承包经营期内,负责宜林地、采伐迹地的植树造林。如规划入县以上造林工程,应全力做好配合支持工作。5、森林火险期内,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措施。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和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六、承包价格及支付时间、方式(仅限其它承包形式)乙方按每亩 元支付承包费,合计 元。承包林地上原有林木,乙方支付林木 元。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1、现金方式支付,支付时间为 。2、实物方式支付,实物为 ,支付时间为 。七、违约责任1
18、、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造成对方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损失额的 %。2、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八、其他事项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代表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2)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3、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
19、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空格部分双方不做约定时应在空格年打。合同持有情况为:甲乙双方、乡(镇)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鉴证单位)各执一份。县林业局备案一份。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附件1:权利共有人名单附件2:甲方林权证复印件附件3: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转让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附件4: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意见注:联户或均股均利方式承包的应将附件1附后;承包给甲方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将附件2-4附后。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承包方(签字或盖章):签约日期: 年 月 日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鉴证日期: 年 月 日关于林地承
20、包合同5发包方:承包方: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订立本承包合同。一、承包情况二、承包期限承包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双方权利(一)甲方1、享有林地所有权。2、有权按本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林地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3、有权制上乙方擅自损害承包林地、林木行为。4、承包期满,有权依法收回承包林地,重新组织发包。(二)乙方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产品。2、享有承包林地经营权依法流转权利。承包林地经营权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经甲方同
21、意;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甲方备案。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合作林业生产。3、有权享受国家发展林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林木补偿费。4、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权利。5、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享有继续承包经营的权利。四、双方义务(一)甲方1、应当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承包合同。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二)乙方1、不得改变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将承包林地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2、。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擅自在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在承包林地内发生的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4、不得滥砍乱伐林木,如需采伐必须依法办理手续,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能采伐。5、积极预防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如一旦发生火灾或病虫害,除积极组织灭火和防治外,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五、特别约定1、承包期内乙方将承包的林地流转他人,应自流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原颁证机关作变更登记,并将流转合同报送甲方。2、承包合同期内,乙方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3、乙方承包的林地上无
23、林木或依法采伐林木后的采伐迹地,均应当在两年内完成造林,逾期未完成造林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林地。4、乙方承包林地到期时,应保留国家规定标准的蓄积量。六、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在本承包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林地评估价值的 %。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依法确认的或双方认可的损失为限。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七、其他事项1、本承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政策因素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
24、外,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影响本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2、本承包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1)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调解。(2)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承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站存档一份。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户主签名):法定代表人:签约时间: 年 月 日关于林地承包合同6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兹有 乡 村荒山一处,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研究协商,决定由 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该处荒山西起 ,东至 ,北起写,南至 。共计 亩
25、。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X棵(其中成材树 棵),李树 棵,均已挂果,其他杂树 棵。三、承包期为 年。承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得做其他经营,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内,包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每年应有计划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X棵,否则少一棵罚款 元。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元,甲方应提供开荒育林资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六、在承包期内,乙方
26、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协助执行规定的实施。若有违反规定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协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人毁林等相关责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 村委会代表人: (盖章)乙方: (盖章)关于林地承包合同7甲方、乙方、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的钢筋工施工项目达成一致,订立本
27、协议。一、乙方承包甲方邦盛现代城步行街3门市楼钢筋工程。注(包括二次结构及屋面全部工程)。二、承包方式、大包清工。三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四、承包价格、(建筑面积按实际面积为准),不包括税金。五、甲方职责、1、负责提供所需原材料。2、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六、乙方职责1、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管理,对本工程质量进度负责。2、对所属人员的安全及人员调配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将按其对工地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倍付款。3、严格按图纸文件说明及规范施工,做到下料准确,搭配合理,变更按实际费用增减;如出现质量问题无条件返修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4、对本工程中所需机械、工具、电线、扎丝、焊条、钢筋焊接、线绳等小五
28、金和梁内底梁X垫块及马XX的垫块均由乙方负责,搞好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场地清,料场整洁有序。5、夜间需加班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每个阶段不能按时完成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6、由于乙方自己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伤害他人的均由乙方负责,并处以对工地造成损失一倍的罚款。7、不准酒后进入工地,酗酒闹事,违者罚款500元。8、严禁在工地偷盗,楼内大便,违者罚款1000元。以上条款每违约一次罚款200元。七、付款方式、1、二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30%。2、四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20%。3、六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20%,八层完工付总款20%。4、屋面及二次结构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剩余款一次付清。八、施工日期_年
29、_年完工。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生效。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关于林地承包合同8订立合同双方:县 乡 村 组(以下简称甲方)县 乡 村 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83)、(84)一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座落在 的林地(山地) 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 ,北至 ,西至 ,东至 。第二条 承包期限承包期
30、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 : 分成,甲方得 成,乙方得 成。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 : 分成,甲方得 成,乙方得 成。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 : 分成,甲方得 成,乙方得 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 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
31、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
32、、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第六条 奖惩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 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偷树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 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 元给对方。2.甲方如克扣上级
33、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 %的违约金。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第七条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第八条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
34、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甲方: (公章)年 月 日乙方: (公章或签名)年 月关于林地承包合同9甲方:乙方:为了发展经济,开发林地资源,经村委会(以下简称为甲方)研究决定群众代表大会通过报请镇政府批准,将村集体所有的造林地承包给农户(以下简称为乙方)造林植树,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一、承包承包范围甲方将座落在_的林地亩,承包给乙方进行植树造林,四至为:东至_西至_南至_北至_长_米,宽_米。二、承包期限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共计_年。三、承包费共计(大写)_元,一次交请
35、。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承包期间乙方有使用权和继承权,乙方需转包必须通过甲方允许后转包。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植树造林,存活率保持_%以上,树行两侧各留_米宽不许种地。3、栽植树木的,品种由甲方决定。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定期打药、灭虫、剪侧枝,管理好树木。5、树木到砍伐期要申请,经批准后砍伐,砍伐手续由村委会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6、树林砍伐后乙方自行处理,税款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未能栽植或未达到成活率_%,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赔偿任何损失。7、乙方中途终止合同,承包的林地及树木无偿交给甲方。甲方如中途终止合同,赔偿乙方的承包费的_倍经济损失。8、其它未尽事宜出现,甲乙双方商
36、议,达成协议后执行。9、承包期满时,林地交甲方,树木由乙方处理。10、如国家法律政策对林地有新的规定时,以国家法律政策为准。甲方:_(盖章)法人代表:_(盖章)乙方:_(盖章)签证机关:_镇法律服务所(盖章)_年_月_日关于林地承包合同10甲方:xxx林场乙方: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承包甲方木营子工区1林班11小班136亩林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总则第1条:承包期限为20年,自二OO五年一月一日至二O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2条:承包地面积为136亩。四至为:东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南至林道;西至林道,国有杨树林;北至集
37、体农田坝埂。具体位置详见附图。第3条:承包费为人民币贰拾柒万贰仟元。二OO五年三月四日前付拾柒万贰仟元,余款二OO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前交清。二、双方权利、义务第4条:甲方保证对发包的136亩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第5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136亩林地另行发包或他用。第6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林地使用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7条:承包期内,该林地只能用于农、林业生产,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第8条:承包期内,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除本合同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内,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第9条: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内建管护房一座,面积不得超过1亩。合同期满后,乙方
38、应该无偿拆除,恢复林地原貌。三、违约责任第10条:因林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该予以赔偿。第11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将承包地用于搞工业生产或永久性建筑等非农、林业生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第12条:承包期内若遇国家政策性征用,本合同自行终止。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按剩余年限退回乙方承包费,双方互不负其他赔偿责任。第13条: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应该赔偿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经济损失。四、其他约定事项第14条:若遇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第15条:在合同期内,乙方若因病或意外身亡,本合同由其继承人继续履行。第16
39、条:本合同已经过甲方全体职代会讨论通过,会议记录附后。第17条:在合同履行期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动而需要改变合同条款,双方应该重新协商,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第18条:林地四至图、甲方职代会记录以及双方所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第19条: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第20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朝阳县人民法院。第21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22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甲方(章):国有朝阳县朝阳林场乙方(签字):_法定代表人:_年_月_日关于林地承包合同11甲方:住址:身份证
40、号码: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林地名称:林地所有人:甲方林权证号:坐落:林地类型:面积: 亩,共 宗。第一宗( 亩),四至界限为:东至 责任山;西至 责任山,南至 责任山;北至 责任山。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的附图。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甲
41、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二)甲方的义务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
42、合法权益。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三)乙方的权利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3、知悉甲
43、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四)乙方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转让费每年 元,合计 元,(大写: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