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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关于林地承包合同(私人林地承包合同)关于林地承包合同1发包方(甲方):负责人:承包方(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住址: 户数: 人口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森林法等法律规定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有关政策,按照 乡(镇)人民政府 年 月 日批准的 的方案( 号),乙方以 (家庭 联户 均股 其它)形式承包甲方林地,在依法、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一、承包林地情况林地总面积 亩。具体为:1、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2、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3、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4、小地名
2、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5、小地名 小班号 宗地号 面积 亩,地类 林种 主要树种 。以上承包林地四至详见“林地承包、林权登记现场勘验表”。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承包林地的用途本承包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四、甲方的权利、义务1、享有林地所有权,有权依法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对承包林地的使用,有权制止乙方非法损害承包林地和林业资源的行为。2、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3、协助县、乡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工作,
3、协助有关部门查处乙方的林业违法行为。五、乙方权利和义务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及其产品。可依法对拥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进行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或作为出资、合作条件,对其承包的林地、林木可依法开发利用。承包期内,乙方转让林地,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认可手续;转包、出租、互转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的,应当报甲方备案。2、承包经营林地的收入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3、承包期内乙方应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毁林开垦、毁林采种、采石、取土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4、4、承包经营期内,负责宜林地、采伐迹地的植树造林。如规划入县以上造林工程,应全力做好配合支持工作。5、森林火险期内,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措施。发生森林火灾、森林病虫害和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六、承包价格及支付时间、方式(仅限其它承包形式)乙方按每亩 元支付承包费,合计 元。承包林地上原有林木,乙方支付林木 元。乙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和时间支付。1、现金方式支付,支付时间为 。2、实物方式支付,实物为 ,支付时间为 。七、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 。造成对方损失
5、的,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损失额的 %。2、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依法可免除或减轻责任。八、其他事项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乙方代表的变更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2、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2)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3、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空格部分双方不做约定时应在空格年打。合同持有情况为:甲乙双方、乡(镇)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部
6、门(鉴证单位)各执一份。县林业局备案一份。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附件1:权利共有人名单附件2:甲方林权证复印件附件3: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转让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附件4: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意见注:联户或均股均利方式承包的应将附件1附后;承包给甲方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应将附件2-4附后。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名):承包方(签字或盖章):签约日期: 年 月 日鉴证单位:(盖章) 鉴证人(签名):鉴证日期: 年 月 日关于林地承包合同2发包方:承包方: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经甲乙双方
7、平等协商,订立本承包合同。一、承包情况二、承包期限承包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双方权利(一)甲方1、享有林地所有权。2、有权按本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林地用途,检查、监督乙方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3、有权制上乙方擅自损害承包林地、林木行为。4、承包期满,有权依法收回承包林地,重新组织发包。(二)乙方1、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林木产品。2、享有承包林地经营权依法流转权利。承包林地经营权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经甲方同意;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甲方备案。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合作林业生产。3、有权享受
8、国家发展林业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获得林木补偿费。4、承包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获得该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的权利。5、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享有继续承包经营的权利。四、双方义务(一)甲方1、应当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本承包合同。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3、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二)乙方1、不得改变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将承包林地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闲置荒芜。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擅自在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在承包林地内发生的毁林和乱
9、占滥用林地行为,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4、不得滥砍乱伐林木,如需采伐必须依法办理手续,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后方能采伐。5、积极预防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如一旦发生火灾或病虫害,除积极组织灭火和防治外,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五、特别约定1、承包期内乙方将承包的林地流转他人,应自流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原颁证机关作变更登记,并将流转合同报送甲方。2、承包合同期内,乙方承包的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林地补偿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3、乙方承包的林地上无林木或依法采伐林木后的采伐迹地,均应当在两年内完成造林,逾期未完成造林的,甲方有权收回乙方承包林地。4、乙方承包林地到期时,应
10、保留国家规定标准的蓄积量。六、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在本承包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林地评估价值的 %。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为依法确认的或双方认可的损失为限。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使本承包合同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不认为违约。七、其他事项1、本承包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政策因素或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外,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影响本承包合同的法律效力。2、本承包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选择以下方
11、式解决:(1)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调解。(2)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4、本承包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林业站存档一份。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户主签名):法定代表人:签约时间: 年 月 日关于林地承包合同3甲方:常宁市 镇 村 组 户主:乙方:为了大力发展油茶产业,打造油茶特有经济,推进老龄油茶山地的品种改良开发。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林地使用权、经营权租凭给乙方,用于油茶林业开发事业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一、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的有关山地使用权承包规定,签订本合同。二、甲方:常宁市
12、镇 村 组,向乙方提供适宜种植的林地使用权。林地坐落名、界址说明,乙方在取得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林地使用权后,可自主经营,或与其他单位及个人联合使用经营权,但种植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林地使用权承包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承包期内甲方无权终止合同,期满时按乙方需要可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或归还给甲方。三、甲方提供的林地必须是合法使用之林地,林地使用权承包给经营者使用期间,政府发给甲方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证及自留山使用证中的使用权已承包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山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证件为由,否定本合同的山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林地,由乙方全权负责生
13、产经营,乙方除造林外,根据生产需要,可在承包山地内开设道路及其它有关设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五、甲方提供林地使用权的报酬,每年承包租金为林地每大份人民币 元,当年承包款于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六、甲方提供的林地如发生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纠纷,由甲方理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承包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承包林地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林业基地上进行任何毁林、开垦种植作物及放牧,也不得进行建筑工程设施、采石、采矿、取土(国家征地除外)和其他毁林活动。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查处、处理和赔偿。乙方施工的过程中应保留原有的坟地,新建坟地应征
14、求甲乙双方许可,毁坏林木按株补偿。七、在承包期内乙方可请甲方协助乙方在油茶收摘期内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允许偷盗、哄抢和其他破坏行为发生,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八、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供承包使用权林地范围界线附图2承包使用林地的山界林权证或能够证明甲方山界林权的相关证明。九、本合同不受机构撤并和人事变动影响。十、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共 页,附件 页。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字: 代表签字:乙方签字:年 月 日关于林地承包合同4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加强山林的管理,盘活集体资产
15、,同时也为了通过盘活流动资金,化解不良债务。甲方经群众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 村 组的山林进行发包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协议:一、承包范围(详见合同签订后办理的林权证为准)。二、承包期限承包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三、承包金额及结算办法年共计金额为 万元整,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四、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对承包范围内的树木享有所有权,对荒山、坡地享有经营自主权,若需办理有关手续由乙方自己办理,否则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五、合同签订后,甲方应负责协助给乙方办理林权证,办理林权证费用由乙方负责。六、在承包期内,乙方可在承包范围内兴建临时性房
16、屋以便于管理。七、其它事项八、违约责任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变更而变动,若任何一方无故违约,终止合同应向另一方支付总承包金额 %的违约金。九、在承包期满后,若甲方继续发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乙方在承包期内转包山林,并经发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内,若乙方发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承承包。十、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存档一份,公证机关一份。甲方:乙方:法人代表:年 月 日关于林地承包合同5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乙方:住址: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
17、、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一、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林地名称:林地所有人:甲方林权证号:坐落:林地类型:面积: 亩,共 宗。第一宗( 亩),四至界限为:东至 责任山;西至 责任山,南至 责任山;北至 责任山。详细四至界线见本合同附件的附图。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二、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三、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1、依法转让已登记取得林权证的林地承包经营权。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
18、关情况。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二)甲方的义务1、本和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三)乙方的权利1、于本合同生产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
19、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辨,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四)乙方的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2、全面履行甲方对
20、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
21、监督、指导。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填义务。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四、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转让费每年 元,合计 元,(大写: ),自 年 月 日起以一次性付方式支付。五、违法责任甲乙双方在合同生产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且无合理事由的,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大写: );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六、争议的解决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
22、院起诉。七、其他事项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经甲乙双方确认签字后生产。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签证单位)各执一份,发包方备存一份。转让方(盖章)代表人(签名)受让方(签名)代表人(签名)签证单位(盖章)签证人(签名)年 月 日关于林地承包合同6发包人(甲方):承包人(乙方):兹有 乡 村荒山一处,因经费短缺,无力管理,经研究协商,决定由 承包。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该处荒山西起 ,东至 ,北起写,南至 。共计 亩。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点数,荒山内现有杨树X棵(其中成材树 棵),李树 棵,均已挂果,其他杂树 棵。三、承包期为 年。承
23、包期间,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树,不得做其他经营,但乙方可以自主选择种树的种类,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内,包括乙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砍伐现有树木,更不得毁林开荒,违者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四、乙方在承包期内,应严格执行“开荒育林”的方针,除加强管理、防火防盗外,每年应有计划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结束之时。荒山上的树木不得少于X棵,否则少一棵罚款 元。五、乙方每年付给甲方荒山管理费元,甲方应提供开荒育林资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间如有被偷伐、毁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六、在承包期内,乙方经有关部门批准,可间伐树木,所得收入归乙方所有。七、甲、乙双方协议制定荒沟管理规定,甲方需协助执行规定的实施。若有违反
24、规定者,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报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内履行协助义务,甲方应追究责任人毁林等相关责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务不能完成时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八、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合同内容或无故中止合同,不得违反合同有关规定,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甲方: 村委会代表人: (盖章)乙方: (盖章)关于林地承包合同7甲方:乙方:为了大力发展油茶产业,打造油茶特有经济,推进老龄油茶山地的品种改良开发。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林地使用权、经营权租凭给乙方,用于油茶林业开发事业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一、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的有关山地使用权承包规定,
25、签订本合同。二、甲方:常宁市 镇 村 组,向乙方提供适宜种植的林地使用权。林地坐落名、界址说明,乙方在取得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林地使用权后,可自主经营,或与其他单位及个人联合使用经营权,但种植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林地使用权承包期限从二0年 月 日起至二0 年 月 日止,共 年,承包期内甲方无权终止合同,期满时按乙方需要可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或归还给甲方。三、甲方提供的林地必须是合法使用之林地,林地使用权承包给经营者使用期间,政府发给甲方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证及自留山使用证中的使用权已承包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山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证件为由,否定本合同的山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四、甲
26、方提供给乙方的林地,由乙方全权负责生产经营,乙方除造林外,根据生产需要,可在承包山地内开设道路及其它有关设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五、甲方提供林地使用权的报酬,每年承包租金为林地每大份人民币 元,当年承包款于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六、甲方提供的林地如发生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纠纷,由甲方理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承包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承包林地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林业基地上进行任何毁林、开垦种植作物及放牧,也不得进行建筑工程设施、采石、采矿、取土(国家征地除外)和其他毁林活动。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查处、处理和赔偿。乙方施工的
27、过程中应保留原有的坟地,新建坟地应征求甲乙双方许可,毁坏林木按株补偿。七、在承包期内乙方可请甲方协助乙方在油茶收摘期内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允许偷盗、哄抢和其他破坏行为发生,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八、签订本合同是,1:甲方必须提供承包使用权林地范围界线2承包使用林地的山界林权证或能够证明甲方山界林权的相关证明。九、本合同不受机构撤并和人事变动影响。十、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关于林地承包合同8甲方:乙方:甲乙双方
28、在公开、平等、互利、自愿的情况下,为发展林业经济,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荒山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作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开发荒山有关精神,经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集体荒山,地名,承包给乙方管理经营。并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拥有的荒山约五十八余亩,地块四至界限为东至 ,南至,西至,北至 。如有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二、承包期限为22年。即从20 年3月1日起至20 年月3月1日止。三、承包费每亩一年共计人民币五十元整(50.00元),每年共计人民币贰仟玖佰元整(2900.00元)。付款方式为每年一付。合同签订当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租金。承包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上涨所承
29、包荒山承包费。四、对本合同条款,甲方已于 年月日召集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获得村民代表会议全票通过。甲方依据该次村民代表会议的授权与乙方签订本合同书。五、乙方因经营需要从承包地块河沟中取水,甲方不得干涉及收取任何费用,如需拉电和修路,甲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各方予以帮助,拉电和修路所占农户土地一律不予补偿,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六、荒山承包期间,所承包荒山一切管理使用权归乙方,乙方可根据需要进行开荒等经营管理,甲方不得干涉。荒山承包期内,如国家有针对荒山(耕地)造林的优惠政策,所有相关补偿(补助)资金归乙方所有。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
30、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归乙方享有。八、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九、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而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一是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二是甲乙双方名称改变;三是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小组,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小组合并为一个村民小组以及其它一些不可预见的情况等。十、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双方当事人签字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乙方中途违约,付甲方总承包款30违约金。甲方中途违约赔偿乙方总承包款30违约金外加全部成本费用。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
31、双方各持一份。甲方:村小组(签章)法定代表(签章):农户代表(签章):乙方(签章):合同签订日期:关于林地承包合同9甲方:乙方:为了发展经济,开发林地资源,经村委会(以下简称为甲方)研究决定群众代表大会通过报请镇政府批准,将村集体所有的造林地承包给农户(以下简称为乙方)造林植树,经双方协商订立合同如下:一、承包承包范围甲方将座落在_的林地亩,承包给乙方进行植树造林,四至为:东至_西至_南至_北至_长_米,宽_米。二、承包期限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共计_年。三、承包费共计(大写)_元,一次交请。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承包期间乙方有使用权和继承权,乙方需转包必须通过甲方允许后转包。
32、2、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植树造林,存活率保持_%以上,树行两侧各留_米宽不许种地。3、栽植树木的,品种由甲方决定。4、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定期打药、灭虫、剪侧枝,管理好树木。5、树木到砍伐期要申请,经批准后砍伐,砍伐手续由村委会协助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6、树林砍伐后乙方自行处理,税款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未能栽植或未达到成活率_%,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赔偿任何损失。7、乙方中途终止合同,承包的林地及树木无偿交给甲方。甲方如中途终止合同,赔偿乙方的承包费的_倍经济损失。8、其它未尽事宜出现,甲乙双方商议,达成协议后执行。9、承包期满时,林地交甲方,树木由乙方处理。10、如国家法律政策对林地有新
33、的规定时,以国家法律政策为准。甲方:_(盖章)法人代表:_(盖章)乙方:_(盖章)签证机关:_镇法律服务所(盖章)_年_月_日关于林地承包合同10甲方、乙方、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等,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的钢筋工施工项目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一、乙方承包甲方邦盛现代城步行街3门市楼钢筋工程。注(包括二次结构及屋面全部工程)。二、承包方式、大包清工。三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四、承包价格、(建筑面积按实际面积为准),不包括税金。五、甲方职责、1、负责提供所需原材料。2、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六、乙方职责1、服从工地管理人员管理,对本工程质量进度负责。2、对所属
34、人员的安全及人员调配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将按其对工地造成经济损失的一倍付款。3、严格按图纸文件说明及规范施工,做到下料准确,搭配合理,变更按实际费用增减;如出现质量问题无条件返修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4、对本工程中所需机械、工具、电线、扎丝、焊条、钢筋焊接、线绳等小五金和梁内底梁X垫块及马XX的垫块均由乙方负责,搞好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场地清,料场整洁有序。5、夜间需加班时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每个阶段不能按时完成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6、由于乙方自己管理不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伤害他人的均由乙方负责,并处以对工地造成损失一倍的罚款。7、不准酒后进入工地,酗酒闹事,违者罚款500元。8、严
35、禁在工地偷盗,楼内大便,违者罚款1000元。以上条款每违约一次罚款200元。七、付款方式、1、二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30%。2、四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20%。3、六层封顶一周内付总款20%,八层完工付总款20%。4、屋面及二次结构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剩余款一次付清。八、施工日期_年_年完工。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生效。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关于林地承包合同11订立合同双方:县 乡 村 组(以下简称甲方)县 乡 村 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
36、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83)、(84)一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座落在 的林地(山地) 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 ,北至 ,西至 ,东至 。第二条 承包期限承包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 : 分成,甲方得 成,乙方得 成。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 : 分成,甲方得 成,乙方得 成。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 : 分成,甲方得 成,乙方得
37、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1.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 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
38、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其它毁林行为。3.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第六条 奖惩1.承包期内,如果林木
39、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 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偷树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 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 元给对方。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 %的违约金。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第七条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部分林木双方均不负责。第八条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
40、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甲方: (公章)年 月 日乙方: (公章或签名)年 月关于林地承包合同12甲方:乙方:为发展林业生产,开发荒山荒地,甲方全体农户一致同意将本组无权属争议公山的林地使用权,承包给乙方
41、用于造林开发。为明确权责、便于管理,经双方协议特订立如下合同:一、承包范围甲方将山承包给乙方用于林业开发的林地四至范围如下:东起_,西至_,南上至_,北下至_,面积约_亩,造林范围详见造林规划设计地形图。二、承包期限乙方对上述范围内林地使用权的承包年限为_年。即(_年_年_月_日止)三、甲方责任1、甲方必须保证承包给乙方林地的所有权依法属本组所有,承包期内不会发生任何山林权属争议,并按要求协助乙方办好有关林权流转手续。2、承包期内,乙方对所承包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有充分处臵权,可以拍卖、出租、转让、继承、抵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预。3、承包期满后,乙方归还甲方的林地,甲方应在林地归还后
42、的当年或次年,及时组织人工更新造林,所需费甲方自理。4、甲方及其农户协助乙方处理好当地关系、做好林木管护及护林防火工作,不得在乙方的新造幼林内放养牲畜,不得毁坏乙方林木,不得水、电、路、办厂用工等事由蓄意向乙方提出不正当要求,索取不合理的费用。5、甲方及其农户如需在乙方承包林地内修筑公路、开采矿藏、挖石取土、建房造坟的,应事先征得本组同意,自觉按有关规定办好手续,并做到严防山火、不损坏乙方林木,否则造成任何损失,概由当事事主负责全额赔偿。四、乙方责任1、乙方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三年内必须全部完成承包林地的造林开发,且所需的造林及管护投入全部由乙方承担。2、乙方新造幼林,前三年必须每年组织专业班子
43、进行一次抚育,并安排专人长期进行管护。3、乙方新造林应以用材林为主,坚持适地适树、合理密植,新造松树应分两次进行合理抚育间伐,间伐后定株的松树每亩应保留50株,14cm松树,用于采脂。现有回蔸杉树树种按间伐原则留足基数。4、除间伐材外,进入采伐期后,乙方必须分年集中连片采伐利用林木,公开招标拍卖,所得利润应及时与甲方按比例分成。5、30年后,乙方应如期无偿归还承包甲方的林地(不含林地上的林木)。五、受益原则1、承包范围内,造林前现存回蔸树杂木,由乙方负责办理手续无偿采伐利用。乙方需要保留回蔸杉树成林皆伐时,按甲方三、乙方七比例分成。2、采脂收入全由乙方用于以间养间、以间养林,甲方不得要求乙方_、_分成采脂款。3、乙方在成熟林需要皆伐时的销售收入,扣除应交税费和每亩_元的造林管护成本,所得利润均按“甲方_、乙方_”的“_、_”比例双方分成受益。六、违约责任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甲方或乙方违约,除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外,另处违约金_万元。七、其他事项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_年内有效。(_年_年_月_日)2、本合同一式六份,每份四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县林业局、_镇人民政府、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