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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们常说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假如每个人都不把法院判决 当回事,那么这道防线溃堤、决堤就是早晚的事。前几年,表弟受雇给人开货车,因大雾天气,能见度低,导致发生追尾事故, 失去了一条腿。开始时车主垫付了些医药费,再后来觉得这么垫下去没个头儿, 就干脆不照面了,托人捎话说要“走法律程序,法院判多少我给多少”。不得已, 表弟只好起诉了车主,诉请赔偿各项损失八十多万元。而后,请律师,庭前调解, 开庭,经过了马拉松式的诉讼,判定车主给付表弟四十多万元。虽然最终结果和 最初的诉请之间差距很大,表弟还是表示,“打官司太折腾人了,四十多万也行, 只要把钱给了我,这个事就算了啦J表弟和车主都不上诉,
2、一审判决很快生效,可原来表示“法院判多少给多少” 的车主却没有丝毫付款的迹象。表弟只好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在这期间, 车主把自己的两辆大货车转到了其妹夫名下,可执行的财产也进行了转移。执行 法官倒是很同情残疾了的表弟,对车主还进行了司法拘留,可忙活了大半年,也 只执行了五万多元。半年前,车主向中院提出了再审申请,虽然中院最终予以驳 回,可日子早已又过去了将近半年。车主是个农民,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黑名 单”对他不起作用,因为他几乎不坐飞机和高铁。司法拘留的效果也不佳,完全 一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老赖”样儿。从一审判决作出起,一年多过去 了,表弟拿到的执行款不足十万元。执行法官也挺恼
3、火,向表弟承诺,今年春节 前“把这个事给了了”,可结果会如何,不太乐观。经常听在基层法院工作的朋友说,未执行的案子已排到了半年或一年以后, 而社会上也偶尔会听到转让判决书的消息,无法执行的判决书被老百姓称为“法 律白条”,而“执行难”似乎已成了一个难以破解的谜题。在司法实践中,许多 被称为“老赖”的人,并不是无力履行,而是不愿履行。按照常人的思维,当事 人应当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的内容,这是司法权威所在,也是法治的应有之 义。如果每个人都依自己的内心确信,以判决“不公”来抵制履行生效的法律文 书,那我们社会的基本秩序将荡然无存。人们常说司法公正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 道防线,假如每个人都不把法院
4、判决当回事,那么这道防线溃堤、决堤就是早晚 的事。在不把法院判决当回事的人中,不仅有像表弟案中的车主,有不退还彩礼的 村姑,有欠钱不还的老板,有不给赡养费的子女,有不支付抚养费的父母,还有 一些则是教授、作家等“高知”。我们关注到在一些名誉侵权案中,法院作出要 求当事人赔礼道歉的判决,而“事主”却经常会以各种方式,表达对司法“黑暗” 或“腐败”的痛心与谴责,表示一种“赔礼道歉?绝无可能!”的态度。在通常 被认为理性的人群中,甚至是在法律人群体中,也很少听到有人说“我虽然不认 同法官的观点,但我尊重法院的判决”这样的话。不唯如此,政府机关直接抵制 法院判决的事也时有发生,前几天就有报道,说广东东
5、莞寮步镇政府对东莞市第 一人民法院作出的一项判决公开“登报指责。认为该院“罔顾事实,罔顾该镇 异议,一意孤行强行拍卖土地”,且声明由此产生的风险,全部由受让人承担, 等等。法院的判决,从来不可能出现“胜败皆服”的结果。如果败诉一方均以“不 公”为由,或者没有任何理由,拒不履行判决的话,司法权威将不复存在。而在 一个人人自危的社会里,我们将何以自处?在法制史上,我们都喜欢讲苏格拉底被法庭“民主投票”判处死刑的事,也 喜欢将苏格拉底定位为西方言论自由和思想自由的第一个殉道者,而对其拒绝了 学生克力同帮他越狱的计划、“慷慨赴死”的事则表示极大的遗憾。其实,作为 要让不法分子付出高昂代价,真正有威慑力
6、,坚守问责底线,该罚个倾家荡产、 该追究刑事责任的绝不手软。另一方面,对于监管者的不作为、执法者搪塞、推 诿,有的还充当“线人”、“内鬼”与不法者狼狈为奸,甚至本身就参与其中的, 也必须严惩。环保法修正案草案拟规定不作为官员引咎辞职。问责更需要制度来 确保执行和落实,最为关键的是责任分解到人头上,哪一片区、哪些事务,各自 守护“责任田”,谁都别想坐享其成、打马虎眼。出现问题追根溯源,一查一个 准,同时问责信息也要及时、全面公开,谁都休想蒙混过关。对于“问责官员” 复出,民众并不是反对他们的再次任职,而是反对他们“悄悄地”复出。如三鹿 事件、“黑砖窑事件”、“大头娃娃奶粉事件”等被问责的干部不久
7、就重新任职或 被提拔。问责是就事问人,是要求领导干部个人为自己履行公共职责的行为承担 责任,除了法律责任、行政责任,还有道义责任。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建立了较为 完整的官员问责制度,但是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还存在问题。现在需要尽快建立 官员复出机制,通过建立规范和透明的复出制度,让民众清楚地知道什么情况下 的人可以复出,知道其复出的原因和依据是什么,这样的复出才不会因为民众的 关注热议和反对而夭折。参考文献:口向武,龚晓。试析企业发展中的底线问题J.群文天地,2012 (6)o“圣哲”的苏格拉底,留给我们的法治遗产同样弥足珍贵。他要他的学生思考, 如果雅典的法律会说话,它们一定会问,“假如城邦宣告的
8、法律裁决没有强制力, 被个人废弃或破坏,你能想象这座城市还能继续存在下去而不被颠覆吗? ”作为 一个社会成员,我们接受法律给我们带来的秩序和安全,当然也应该接受法律为 我们设置的责任和义务。也许正因为此,苏格拉底的“学生的学生”亚里士多德, 才会提出那个关于法治的著名论断吧,“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 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J良法与恶法的判断标准随时代 的不同而发生变化,而“普遍的服从”则是法治意涵中亘古不变的精髓。习惯于过群居生活的人类,每时每刻都会发生各种利益冲突,我们寻求解决 纠纷的方式,也由暴力主导下的私力救济,进化为公权介入下的法律调节,法庭 审判也成为人
9、类步入文明的标志之一。然而,正如当法律遇见爱一书的作者 所言,“审判是以人们承诺尊重审判结果为前提而成立的。一旦审判开始,审判 的结果就应获得承认,否则公共的权威和秩序必将遭到破坏尊重审判结果, 就是要把法院判决当回事。车主也好,学者也罢,包括各级政府在内,既然选择 了法庭审判,就要有尊重法院判决的心态,承认并自觉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 义务,因为普遍守法习惯的养成,是法治社会与法治国家建设的起点和归宿。论我国企业底线的失守与政府底线监管责任摘 要:企业经济、环境、社会三重底线及道德与法律底线是企业生命线, 企业底线坚守不仅对企业长远利益,且对社会底线与政府底线坚守及社会管理与 政府治理,都有
10、重大意义。通过对企业底线失守的现象分析、行业调查、动态考 察及中西方对比等现状评估,可看到目前我国企业底线失守形势极其严峻。究其 原因,企业主体责任不可逃脱,政府管理和监督责任更不可推卸。各级政府企业 底线的监管存在着认识不足、法律漏洞、监管缺位、追责不力等责任缺失。为此, 要善用底线思维,完善底线法制,加强底线管理,强化底线问责。关键词:企业底线;政府底线;企业社会责任;政府责任;底线监管。一、企业底线的多重内涵与坚守企业底线的重大意义。(一)底线、企业底线问题的广泛关注与时代赋予的多重内涵。“底线”一词近几年频频见诸于媒体,人们谈论中国时下的社会风气和腐败 现象时,也时不时地想到社会生活的
11、底线。所谓“底线”,原意是指“足球、篮 球、羽毛球等运动场地两端的界限”。后引申为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甚 至管理学等学科术语,指人们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谈判双方讨价还价时心里可以 承受或能够认可阈值的下限,或某项活动进行前设定的期望目标的最低目标和基 本要求。改革开放以来,它又承接了许多政治、社会、道德的新内涵,使用频率 明显加快。通俗地讲,“底线”是做事情的条件或限度,是不能再退的最后一道 防线,即“红线”前进道路上的红灯。任何组织与个人都有自己的底线,而组织底线又主要包括社会底线、政府底线与企业底线等。近年来国内一系列企 业危机事件,让公众视野聚焦到了中国企业和企业家“底线”上来。一般认
12、为“, 企业底线”是指企业“最起码的行为准则和边界意识” 1。其实质就是企业合 规经营的问题。我国新公司法第5条旗帜鲜明地要求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公 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 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因此,有人更确切地把企业 社会责任作为企业的底线加以重新审视2。多种“企业底线”概念是在20世纪80年代西方一些国家毒气泄漏等重大环 境灾难之后出现的。1997年,英国学者约翰埃尔金顿最早提出了 “三重底线” 概念,他认为,就责任领域而言,企业责任可以分为经济、环境和社会责任,即 创造可观利润、保证环保质量、改善人类福利。经济责任
13、也就是传统的企业责任, 是企业责任的基石。企业的环境责任就是对于环境的保护,其实包含在社会责任 之中,把它单独提出来强调,是因为我们深深体会到环境的脆弱性和对人类的重 要性。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对于社会其他利益相关方的责任。不单纯是捐赠和 慈善事业,它有更广泛的内涵:既包含遵守法律、善待员工,也包含提供优质的 产品和服务,满足社会的需求。这一理论认为,我们不能仅仅关注企业增加的经 济价值,而且还要关注企业增加或破坏的环境和社会价值。相应地,企业公民的 最核心内容是要自觉遵守经济底线、环境底线和社会底线等这“三重底线”要求。 它包含了企业的意图并考虑了利害相关者(股东、消费者、雇员、合作伙伴、政
14、 府、地方社区和公众)的不同需求。其范式背后的思想指出,“一个企业的最后 成功或兴旺不能或不应该仅仅由传统的财务底线衡量,还要由它的社会、道德和 环境业绩衡量3关于企业社会责任,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美国治理学者卡罗 尔等人所持的是广义的概念,他们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经济责任、法令责任、伦 理责任、慈善责任4个部分。卡罗尔觉得,在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中,经济责任 所占比例是最大的(尽管弗里德曼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仅仅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目标 的著名观点是有缺陷性的,但其影响却是非常深远的),法令责任、伦理责任、 慈善责任依次向上递减。狭义的企业社会责任则是一个与企业经济责任相对应的 概念。这就意味着,当企业实
15、力还很弱小的时候,它可能无力履行慈善责任,但 它必须履行法令责任和伦理责任,这是处于成长阶段的企业“固穷”所需要谨守 的底线。所以,严格说,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底线又不完全是一回事。上述企业社会责任金字塔模式实际上强调了人们常说的诚信守法问题,即道 德底线与法律底线,企业三重底线也都分别内含着德与法这两种行为底线。企业 与人一样,不能将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利己可以,但绝对不可以 损人,这就是企业的道德底线。正如各行业企业家联合发布的企业良知底线宣 言与倡议中所说,永不与恶同流;永不坑害、隐瞒消费者;永不以质量换速度; 永不以环境为代价盲目做大;永不躲避监督、掩饰错误;永不沽名钓誉虚假
16、捐助 等。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是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坚守的底线。企业履行 社会责任的强制性意义就体现在当企业行为触及到法律的底线时。止匕外,也有人 把制度底线与道德底线、法律底线一道称为“三条底线” 4。所谓“制度底线” 指严格按集体意志、按程序、按规定、按制度办事,真正把“权力装进制度的笼 子:这里主要指企业制度与政府制度及其执行的底线。总之,无论政府底线、社会底线、企业底线,还是企业经济、环境、社会三 重底线,抑或企业道德、法律、制度三条底线及其它形形色色的底线,都不仅是 一种行为准则与约束过程,也是一种思维方式与价值取向,更是一种管理与改革 方法。虽底线目标非理想目标,但却属现实目标,
17、尤其是在我们这样一个底线失 守现象频发的国度。(二)坚守企业底线对于企业、社会与政府的重大意义与深远影响。底线的坚守是对当前我国转型社会生活基础秩序的一种守卫。企业尤其是龙 头企业,必须带头坚守自己的底线,它不仅对于企业的长远利益,而且对于社会 底线与政府底线的坚守及其社会管理与政府治理,都具有重大意义与深远影响。第一,从企业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看,企业底线是企业的生命线,是企业生存 的必要条件与基本要求,是企业的立身之本及其不断发展、长盛不衰的根基。一 个企业何以能持续发展,立于不败之地?最重要的不是只想着如何实现盈利最大化,而是始终坚持三重底线原则,实现三重底线的统一。正如丹麦诺和诺德公司 总
18、裁兼首席执行官索文森所说:“在实践中你会发现,当你不把盈利作为惟一出 发点时: 它反而成了水到渠成的结果。因为单纯追求盈利,忽略社会和环境责任, 企业就有可能走向消费者和全社会的对立面,将面临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困境, 既不可能做大,更不会做强。”放眼伟大的公司均有自己的“底线” GOOGLE (谷歌)给自己设定的底线是不作恶,万科给自己设定的底线是不行 贿,微软给自己设定的底线是不剽窃。这些底线看似简单,其实做到极难,但坚 持下去企业反而会有竞争力。企业要生存与发展,从经营管理者到职工都须树立 对法律和道德的敬畏。在市场经济建立之初,中国有很多企业很“短命”,除了 不能适应市场以外,其中很重
19、要的原因是企业未承担起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没有 守住最基本的企业底线,他们过分看重了短期的局部利益。任何一个想基业长青 的企业不管在任何情况下,也不管如何变通,这些基本的底线永远不可逾越。所 以说“,坚守就是力量,唯有坚守底线,才能抵御各种诱惑,才是企业的出路” 6,更是中国企业走上世界舞台的重要一步。第二,从企业与社会的关系看,企业底线是社会容忍的底线,企业底线的坚 守可以减少乃至避免诸多社会矛盾与冲突,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可以说, 底线失守是一种很深刻的社会危机!有学者深刻地指出:“守卫底线是转型社会 生活的基础秩序” 7,企业底线,尤其是企业社会责任底线的坚守对于整个社 会底线的坚守
20、将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因为,企业在社会活动中同样扮演着重要的 角色,即企业是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一系列关乎安全、环境、诚信、质量等 “底线”的责任事件频发:火灾、爆炸、矿难、河流污染、毒胶囊、塑化剂、校 车侧翻、空气灰霾、毒生姜这些责任事件无一不关乎公众的生存发展,关乎 社会容忍的底线。只有企业坚守住了底线,才能提升企业在整个社会系统当中的 功能与作用。如此,才能尽量避免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重大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才能保证食品安全,确保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才能积极做好防 污减排工作;才能改善用工环境,凸显人性化管理等等。福特有一句名言,一个 好的企业和一个伟大的企业的区别在于,前者
21、可以为客户提供好的产品和好的服 务,而后者不仅能够提供好的产品和好的服务,还能使社会变得更美好。企业通 过提供优质的产品与服务,能够促进社会的繁荣与进步,从而避免或减少因企业 底线告急所导致的诸多社会群体事件的发生及其一系列社会矛盾与冲突。企业作 为社会经济主体,其社会责任感影响着构建和谐社会的进度,无论企业规模大小, 都有义务担当起与其相称的社会责任,守住企业社会责任的底线,这将大大促进 社会管理的创新。第三,从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来看,坚守企业底线有助于政府底线的坚守, 有利于政府监管企业底线责任的贯彻落实。坚守企业底线,不仅利于企业遵守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法律法令,更有利于促进政府
22、底线的坚守。无论从客观 上还是主观上,各级政府部门都与企业达成了利益攸关的共振。一方面,如果政 府不合规行政,是会“逼良为娼”的。但另一方面,企业如果能够合规经营,企 业底线能够坚守,下一步就会带动政府合规行政,坚守政府底线。企业如果坚守不行贿的公共关系交往底线,那么就不会把更多的官员拉下 水。铁道部部长刘志军案背后的丁书苗,就像许多追求“红顶商人”身份的前辈 们一样,最后也不能免俗地走上迷信权力、官商勾结的道路,在高铁建设项目中 非法获利近几十亿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 长刘铁男一案,也是一起突出的官商勾结的腐败案件。刘铁男以及“裙带商人” 倪日涛是案件中的两个
23、关键人物。在刘铁男案中,倪日涛在加拿大成立的那些公 司的唯一目的就是骗取贷款。其骗贷手段之复杂、细密好似变戏法一般。一位曾 追随倪日涛的知情人士透露,倪日涛与不少官员关系密切,一些位居审批链条上 的官员或其家属,不时变身为倪氏公司的股东或高管。“不行贿”这一为人准则 在公众的解读中似乎已经成为“中国地产教父”、万科董事长王石的专利,这无 异于是对道德底线的执守作出示范的一声呐喊,必将有利于政府监管企业底线责 任的贯彻落实。企业重塑、不断提高并持之以恒地坚持企业底线,甚至对政府倡 导的法治、民生、公平、民主的推动与维护都将起积极作用。二、我国当前企业底线失守的现状评估及其政府底线监管的责任缺失。
24、(一)中国企业的底线究竟是部分失守还是全线溃退?有人说“,当下中国最缺的是底线” 8,而一个人,没了底线,就什么都 敢干。一个社会,没了底线,就什么都会发生。企业底线随着近年来诸多事件的 发生而频频失守,我们从以下4个方面加以考察:首先,从现象上看,近年来,我国各类企业不断出现危机,重大事件频现。 无论国企、民企还是外资企业,也不论生产、流通还是消费领域,均出现底线退 守现象。从乳业危机到食品添加剂,从工厂爆炸到各类污染,从上市公司造假到 诈捐、冒牌,到相互设局陷害,商术横行,无底线,无边界;矿难、毒奶粉、毒 粉丝、污染、特氟龙、苏丹红、石蜡油、地沟油、外资企业“十九连跳”丑 闻不断。其中的某
25、些龙头企业首先放弃诚信经营,致使潜规则盛行。当前我国企 业底线失守突出地表现在食品药品、生产安全、环境保护以及人文关怀等4大方 面。尤其是问题食品的名单越来越长,食品问题涉及到食品行业的各个方面,而 乳制品行业的问题尤为突出,几乎每年都有问题出现。2010年6月,小康杂 志社联合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开展的公众安全感调查显示:“食品安全以 72%的比例拔得头筹,是中国消费者的最大不安,也是中国政府的一块心病 2013年上半年,问题食品添加的名字是潍坊用“神农丹”生产出来的毒姜、假 羊肉以及镉大米、毒皮蛋等等。接着,全国多个地区还接连发生了多起重特大安 全生产事故,其中吉林宝源丰禽业公司爆炸死亡
26、12。人,70人受伤。正如国家 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所说:“不能眼睛只盯着税收。没有安全,谈什么发展? 谈什么和谐社会?这是底线J 10更可怕的是,面对媒体曝光,涉事企业的态 度颇耐人寻味,往往普遍冷漠,推卸责任,缺乏对消费者和公众的起码关心。“装 聋作哑者有之,断然否认者有之,百般遮掩、抵赖者有之,上下求索公关者有之, 甚至有企业自称受害者” 11他们信誓旦旦,极力向公众表白自己的无辜。个别 企业嫌这嫌那,就是不嫌自己良知缺失,甚至有些势力还试图掩盖背后的原因, 这将把社会最后的底线和遮羞布撕裂得七零八落,把试图恢复底线的努力、避免 同样悲剧重复发生的努力付之东流。“底线”脆弱不堪,大家都
27、遵循了一条可悲 的规则:不遵守底线带来的暴利,远远大于由此带来的惩罚,也大于遵守底线获 得的收益。“本来,黑心的造假售假者应该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可如今,恰恰 相反,大行其道的是他们,无处可藏的却是消费者。”口2。其次,从不同行业、部门的调查比较来看,中国社会总体信任度中人们对商 业、企业信任度最低,认为底线基本失守或崩溃的占近九成,对未来中国企业 重塑并维护底线基本失去信心的占七成。近年来,民众对广告业、房地产、食品 制造、药品制造、旅游和餐饮等行业的信任度很低。“三鹿毒奶粉”事件已经把 食品企业的诚信缺失推向极致,接下来不断曝光的染色馒头、皮革奶、地沟油等 食品安全事件更是让消费者对企业毫
28、无信任可言。2011年,“郭美美事件”引起 轩然大波“,慈善”两个字的神圣光环也日渐消散。2013年2月19日,中国社 会科学院的社会心态蓝皮书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2012-2013发布,该书认 为中国社会总体信任度已跌破60分底线,从行业和部门来看,人们对商业、企 业信任度最低,商业的信任几近崩溃。另一项会议调查表明,只有12%的群众 认为大部分企业还能坚守底线,占近九成的群众认为底线基本失守或崩溃(其中, 45%的群众认为有底线,但标准过低,实质等于没有底线,43%的群众认为底线 已经崩溃,合计88%)。对未来中国企业重塑并维护底线的信心的调查结果显示: 只占34%的群众认为很有信心,近七
29、成的群众基本失去信心(其中,52%的群众 信心不大,14%的群众完全失去信心,合计66%) 13。再次,从动态上来考察,我国企业底线的失守处于一种不稳定的变动状态。 一方面是底线标准的变动性,即底线本身的不断退守。目前,企业、政府、媒体 以及公众对于底线的理解与认同有很大差距,甚至极为混乱,不断退守与降低。 在经济发展的同时,致富效应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到对金钱的追逐上,人们的 道德水平迅速滑坡。道德滑坡不仅反应在个体上,更多地则是反应在整个社会层 面上,是人的原生态的暴露,企业的野蛮成长。现实中,受贿办事是底线,收礼 不办事成了超越底线。社会对企业家道德的要求也在降低,不管你守法不守法, 只
30、要你能给我发工资就是好企业家,因为发工资的企业家比欠薪的企业家强得 多,比黑工厂的老板更好得多。而食品生产企业就把安全底线退守到“吃不死就 行:另一方面是坚守底线的不稳定性,即时而坚持时而失守。计划经济体制下, 很多企业其实比现在更具社会责任感。但在改革开放过程中,很多企业的社会责 任感反而被抛弃。在有些企业的生产经营中,似乎从来就没有底线,底线失守成 为常态,而守卫底线则成了吝啬之举。现实中,有更多企业不断游走在灰色地带, 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问题,不断挑战公众的心理底线。比如著名家电企业美的, 始终躲不过很多“门”的困扰。由于社会、政治、经济和环境压力、周期和冲突 等因素,企业三重底线常常
31、是不稳定的,处于持续的变动之中,不容易达到有效 的平衡,企业家挣扎于欲望与良心之间。甚至连日本“经营之神”稻盛和夫都坦 言“:有时候,我们会脱离正道” 6。最后,从中西方对比来看,中国企业在合规问题,即底线的坚守方面远远落 后于西方。与西方国家的企业相比,中国的企业更多地仍是将追求经济利益放在 第一位,而且在可持续发展观念上的意识也滞后于西方国家。既缺乏促进环境保 护和社会责任的制度环境,也缺乏督促企业观念成熟的股东、顾客、供应商等国 内利益相关者,多数企业管理高层并没有遭受到任何有影响力的威胁,考虑的仍 然是企业在下个季度利润是多少。只有当他们的商业活动严重影响环境和社会, 可能受到法律制裁
32、时,才稍稍引起一点环境关注和社会考虑。虽然在西方也有企 业底线失守现象的发生,如近儿年金融危机中暴露出来的美国企业做假账、欺诈 等问题,在有“世界上最严格食品安全制度”的欧洲,近来也遭遇了 “马肉”风 波。有些跨国公司在中国按照潜规则做事,也造成违规,如丰田公司对中国消费 者撒谎、苹果公司在华售后服务有严重缺陷以及麦当劳销售过期食品等等。但和 欧美日企业及其跨国企业相比,中国企业在合规问题上更落后。如果说别人已经 在严格治理了,那么很多中国人连什么是“合规”都没弄懂。如果说欧美偶发一 件食品安全事件就一片恐慌、金刚怒目,那么,近年来我国已经进入食品安全事 件频发期却依然固我、几近麻木。爱德曼公
33、司2013全球信任度调查报告显 示,中国企业难称有德有信,可信度比美国还低30%14。如果只统计几个发达 国家民众的看法,中国企业的得分更加可怜,只有19%。(二)企业底线失守过程中政府监管责任的缺失。底线失守,谁都难逃“互害”厄运,我国企业底线的失守已经成为制约我国 经济发展的一大毒瘤,带来了整个社会的无序与伤害,甚至牺牲许多无辜的生命, 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也严重影响了中国的国际形象。 究其根源,企业的主体责任不可逃脱,但政府的管理和监督责任也不可推卸。虽 然,每个人都有打捞失守底线的责任,但一个对公众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共事件背 后,必然有一个有缺陷的公共政策以及监管缺
34、失,作为服务者的政府应该负主要 责任。而且,政府相关部门监管缺位所隐藏的危机远远大过一个企业给消费者造 成的伤害。政府对企业底线的监管责任缺失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对企业底线失守严重性认识不足。中国政府对企业底线问题的重视大 大落后于世界。早在2000年前后,联合国安南秘书长就提出高度关注企业社会 责任和合规问题,但那时中国正忙着入世,没多少人关注到风向的改变,导致对 企业管理的重大变化反应滞后。国内不少企业,尤其是政府相关部门还没有完全 意识到我国企业底线失守问题的严重性,更没有对企业底线的失守承担起应有责 任,这使得我国企业在发展中,尤其是在经济全球化深化发展中栽了很多跟头。 20
35、05年部分中国企业在国内外发生的违规行为导致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政府 才意识到企业底线问题的严重性,号召全国行动起来。但措施不力、效果不佳,且底线的突破愈演愈烈。试想当企业只注重利益, 不讲道德与责任,大赚昧心钱,同时政府官员不履行为人民服务的天职,不对企 业进行监督而放任其发展,使得老百姓生活在水火之中,社会将会陷入怎样混乱 的局面!原因之一是底线思维的缺失。在公共管理中,底线思维起着与“最理想 境界”、“效益最大化”相对应的“最低防线”、“危机最小化”的作用。其二,企业底线失守违法成本过低。在西方社会,维系诚信的力量首先是法 律,而在目前的中国,诚信的维系主要靠道德约束,法律的威慑力还远远
36、不够。 “底线失守”凸显法治短板,暴露出我们许多人缺乏对法律起码的敬畏。当前, 我国企业底线失守的法治问题主要是法制不健全。具体而言,表现如下:一是法律滞后。法律总是在事故发生后,才逐步制定和颁布,因此法律具有 滞后性。法律法规的约束就是底线约束,法律一旦起不了作用,何谈企业底线的 维护呢? 一些企业便钻了法律这个空子,随心所欲进行经营和管理。二是惩罚力 度不够,违法成本太低。基层执法部门和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是我国现行法律 对超越企业底线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不够。三是目前虽然我国有各种各样的法 律制度,但在法律之外,还有很多模糊地带,比如地方法规和法律的交界地带, 就给很多企业可趁之机。最近
37、发生的农夫山泉“标准门”事件就是很好的典型, 企业为自己底线的失守找到了避风港。四是在执行方面也存在着由于法律不健全 而造成的执法依据不足、执法主体不明确的问题。而且将超越底线的企业犯罪人 员向司法机关的移送率很低,判刑更少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且执法过程缺乏规范 化和持续性。其三,政府监管缺位而失职。企业底线失守缘于政府监管乏力,一些政府官 员的不作为、乱作为或贪污腐败,这是直接的原因。首先,行政执行主体对政策 制度执行不严格。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对能够大量缴纳税金的企 业,即使其突破了法律和道德底线,政府也总是网开一面,或者干脆睁一只眼闭 一只眼,政府监管显得相当乏力,或者根本不会
38、用力。其次,我国行政部门目前 采用的分段监管的模式导致各个职能部门之间互相扯皮和推卸责任。每一个监管 部门的监管范围虽然很明确,还是有很多三不管地带给企业可趁之机。同时,监 管人员不足、监管手段落后。最后,少数监管者滥用权力和腐败,丧失权力责任 心。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权力的滥用和腐败时有发生。加之一些企业 认为,如果成为官商利益体,即使生产了违反道德和法律的产品,也能得到保护, 能避免受到足够的惩罚。“不讨好消费者,讨好权力就行J 15如此,基本的道 德准则也就丧失了。据悉,倒卖个人信息的“源头”大多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接触公民个人信息的工作人员。其四,未能建立起对监管系统问责的长
39、效机制。没有问责,监管就形同虚设。 近年来,高频率的底线失守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战国人的忍耐底限,同时也一 次次几乎无一例外地陷入了一个怪圈:大都是先由媒体曝光,然后是政府监管部 门急火火去查证,更有意思的是每次事件出现后,监管部门的公开表态,都是高 度相似: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严肃查处,决不姑息,举一反三,责令整改 表面功夫做足,更严格的管理条例也迅速出现,字字都有针对性,句句都很严厉, 均称史上最严厉,但是几个月后,底线告急事件媒体又曝光了,监管部门又急火 火去查证,迅速行动,严肃查处更为令人匪夷所思的是,事后很少听到有监 管部门道歉,很少看到有人被问责;我们听到了表态,但没有看到具体的解
40、决措 施;我们感受到了痛和反思,但没有看到转化成监管改革的推动。只要没有人, 特别是政府监管部门为后果担责,也许这个怪圈或将永远地存在下去。所以说, 监管部门要想走出“媒体曝光一监管查处”的怪圈,就必须建立起对监管系统严 密长效的问责机制,对监管追责形成制度上的保证。三、通过不断强化政府底线责任筑牢企业底线。企业为何没有底线?为什么没有底线的企业几乎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究竟 怎样才能震慑住它们? “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地方政府,都要对各自提供的公 共服务设立底线,并强化政府责任的落实和追究机制” 16。筑牢企业底线是 各级政府的责任,政府应该出重拳进行治理,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加强管理、 严格监管
41、。在人们道德和诚信严重缺失的关键时刻,我们尤其应当拿起法律武器。 因此,坚守企业底线,不仅要追究企业责任,更要追责政府监管者。第一,善用底线思维。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上半年的一次讲话中指出“: 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方法,凡事从坏处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做到 有备无患、遇事不慌,牢牢把握主动权J 17这就要求各级政府不要唱高调, 要守住底线。作为企业底线监管者,要承担起底线责任,就必须一方面牢固树立 企业监管中的底线思维,注重后顾之忧,防患于未然。必须明确企业底线在哪里? 到底有多少底线可以坚守?突破这些底线的后果会怎样?防范这些底线的主体 是谁?对企业底线这条不容突破的防线政府又该如何
42、监管?在反思企业底线失 守原因的同时,也必须充分警惕其背后的“发展思路”,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 为代价。另一方面也要在企业底线监管中筑牢政府底线意识。牢固树立领导干部 的底线意识,与强化领导干部的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是一致的。应该少一些“应 该如何”的要求,而多一些“禁止如何”的规定。因为政府滥用权力一直让人担 忧。为此,企业底线监管领导必须做到,一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善于确立政绩 底线。二是要树立风险意识,善于确立风险底线。三是要树立绩效意识,确立绩 效底线。四是要树立廉洁意识,善于确立利益底线。监管部门应树立不与生产企 业同流合污的底线意识。第二,完善底线法制。道德还需法律的红线管控,加强企
43、业超限监管约束必 须拿起法律利器。首先,建成真正的法治社会,事事有法可依,有据可查,让监 管制度化、透明化,尽量不让那些无良商人钻到法律的空子。要修订食品安全 法、环境保护法,同步修改侵权责任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要制定专门 针对底线的规章制度和禁令,加大立法与司法解释力度,重典治乱。食品安全 法将增加建立强制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设立最低赔偿金,但对是否加大 惩罚性民事赔偿还有待商榷。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将联防联治写入法律, 提倡公众参与环境保护,首次明确环境公益诉讼主体,加大企业偷排违法成本。 今后,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逾期不改的排污企 业受到的处罚或将按日计算
44、,且罚额无上限,突破百万元最高罚单。两高关于 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致超30人中毒即可构成污染 环境罪。依据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 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非法生产、销售“三聚氧胺蛋白粉”、“工业明胶”、 “瘦肉精”及含有“瘦肉精”的饲料等,将被依法予以严惩,最高可达死刑。2013 年6月12日,最高院下发通知称,各级法院应依法从严惩处危害生产安全犯罪, 对重大、敏感的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可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实行提级管辖。 不积极救人可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渎职、贿赂等线索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 同时要求严处事故涉及的失职渎职、权钱交易、
45、包庇纵容等腐败行为。其次,要 严格执法。只有官员依法办事,不搞情大于法、权大于法,不搞徇私枉法、执法 犯法,我们的社会、百姓才会敬畏法律。这就需要改变实际上的人情社会、官本 位社会,改变许多东西是靠权势决定,而不是法律说了算的现状。第三,严格底线监管。首先,要适时推进三重底线管理,政府应帮助企业制 定遵循三重底线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并监督执行。超出三重底线的企业都迫切的需 要调整其经营策略,寻求适合企业特性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更加注重减少固体废 物和自然资源的使用,加强员工的安全和福祉,加强公共关系等方面,注重公众 对环境和社会的关注,并对于潜在的可持续发展的利润采取更加务实的态度。其 次,要经常进
46、行底线管理的排查和防范,关键在于全面系统。全面的排查大致涉 及4个方面:一是安全的底线,考虑人身安全、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的有关问题, 如安全生产等。二是秩序的底线,考虑经济秩序、社会秩序的严肃性和规章制度 的连续性。三是绩效的底线,考虑成本效益、质量、规模的最低要求。四是利益 的底线,考虑发展会不会危及长远的利益,包括环境、生态、资源等的保护。再 次,政府在监管中要有所作为。政府在企业底线失守的情况下,尤其在处理超越 底线的恶性争斗事件中,应当有更大的作为。例如,在360和腾讯争斗中,事件 达到无法收场的地步,政府部门才介入,也只是要求双方“各退一步二一位参 与事件讨论的工信部专家透露,当时的
47、意见比较倾向于让双方尽快搁置争议,恢 复到此前的平静状态,“但是,不会有明确的解决方案”。对政府监管缺位,业界 普遍认为原因是行业主管部门多头交叉监管进而导致有法不依。360与腾讯大 战,涉嫌多个侵权违法行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执法主体为工商总局系统,反垄断法的主要执行部门为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 构,最后出面的却是工信部18。实行大部制后也难以根本解决。最后,可以设 立企业诚信评级机构,一旦企业出现不诚信行为,应当将其列入黑名单并通报, 通过罚款、整改等方法提高企业的品质,政府和相关机构更应当杜绝背信、失信 和权力滥用,建立健全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第四,强化底线问责。要想把企业牢牢控制在底线之内,需要的不仅仅是针 对违法者的法律追究,更重要的是执法者即监管部门的责任心,包括标准制定、 检验和长效而严格的执法,这才是改变企业行为方式最需要的正能量。企业底线 失守后要同时对不法者与监管者问责,承担高额与足够的风险和代价。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