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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燃气供热供水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城市(含县城,下同)燃气供热供水排水管道老化更新 改造是重要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 财产安全,有利于保障城市安全稳定运行,有利于促进有效 投资,对完善城市功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具有十 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快全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 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 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 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 为中心的发展思
2、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 筹发展和安全,推进以城市燃气管道为主的“四类管线”更 新改造,确保管线安全运行,提升城市安全韧性,促进城市 高质量发展,让人民群众生活更安全、更舒心、更美好。(二)工作原则。突出重点、守住底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突出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快更新改造城市燃气等老化(五)加强管道和设施运维养护。严格落实专业经营单 位运维养护主体责任和市、县人民政府监管责任。专业经营 单位要加强运维养护能力建设,完善资金投入机制,定期开 展检查、巡查、检测、维护,依法组织燃气压力管道定期检 验,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管道和设施带病运行; 健全应急抢险机制,
3、提升迅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能力。鼓励 专业经营单位承接非居民用户拥有的燃气等管道和设施的 运维管理。对于业主共有、更新改造后依法移交给专业经营 单位的燃气等管道和设施,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后续运营维 护和更新改造。建立健全地下管线管理法规体系,加强城市 燃气管道等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切实加强违建拆除执 法,积极解决第三方施工破坏、违规占压、安全间距不足、 地下信息难以共享等城市管道保护突出问题。(责任单位: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厅,各市、县人民政府, 各专业经营单位)(六)做好更新改造安全监管。统筹发展和安全,一体 推进更新改造和安全监管。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和设 施,在改造前要
4、加强巡查巡检,完善防护措施,确保安全运 行。对于实施更新改造的管道和设施,要依法开展燃气压力 管道施工告知和监督检验,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责 任,杜绝质量安全隐患,改造质量和进度要服从运行安全, 坚决防止因施工过程不规范等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对于更新 改造后的管道设施,要按规定做好通气、通水等关键环节安 全监控,及时进行压力管道设施可靠性检验,符合安全运行 标准后做好工程验收和移交投运。(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 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厅,各市、县人民政府,各专业经营 单位)六、组织保障(一)压实工作责任。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各类地 下管道建设改造的总体责任,把更新改造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健全
5、工作机制,积极争取相关资金和政策支持,抓好组织实 施。专业经营单位要积极主动落实更新改造主体责任,进一 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人员、资金等保障措施,做好管道普 查摸底及更新改造,严格执行设施运行安全相关技术规程, 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督 促、指导管道权属单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按要求完成更新 改造任务。(二)强化统筹协调。各地要建立健全政府统筹、行业 主管部门牵头、有关各方齐抓共管、专业经营单位实施的更 新改造工作机制,明确各有关部门、街道(城关镇)、社区 和专业经营单位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破解难题。 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统筹协调社区居民 委员
6、会、业主委员会、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用户等, 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共同推进更新改造工作。(三)严格督导检查。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 大对更新改造工作的督查检查力度,对于督查发现的问题紧 盯不放、追根溯源,推动整改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要加强统筹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共同抓 好工作落实。附件:全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责任清单附件全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责任清单部门(单位)职责任务住房城乡建设厅指导各地依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开展管道老化评估、推进更新改 造任务;加强对更新改造工作的监督检查。发展改革委联合相关部门指导各地开展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谋划 储备;
7、指导各地做好成本监审,适时适当调整价格;加强对中 央预算内投资更新改造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厅指导各地专业经营企业按照政策和标准实施信息化建设。财政厅积极协调各级财政落实出资责任,对更新改造项目给予补助。自然资源厅指导各地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管道线位图,并依据更新改造实 际,及时更新线位图;协同处理构筑物占压、相距空间不足等 问题。交通运输厅指导各地优化更新改造项目涉及穿越公路的审批,按照“成本 补偿”原则收取修复费用。水利厅指导各地优化更新改造项目涉及穿越河道水系的审批,按照 “成本补偿”原则收取修复费用。市场监管厅加强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生产企业安全监管,督促特 种设备检验机构严
8、格实施监督检验。国资委督促所监管企业落实更新改造工作。地方金融监管局引导银行及金融机构加大对更新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宁夏通信管理局指导各地协同处理通信管线与燃气管道等乱搭、安全间距不足 等问题。宁夏税务局指导监督各地落实减税等惠企政策。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贯彻执行中央关于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信贷政策。宁夏银保监局指导监督各银行落实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信贷政策。管道和设施;聚焦重点,着眼排查治理管道安全隐患,查改 结合,立即改造存在安全隐患的城市燃气管道等,促进市政 基础设施长期安全稳定运行。摸清底数、系统评估。全面普查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摸 清管道底数,科学评估更新改造需求,编制更新改造
9、实施方 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积极运用新设备、新技术、 新工艺,系统开展更新改造。科学谋划、协同推进。按照先重大隐患、后一般隐患, 充分考虑施工影响,结合管道位置布局,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严格施工审批程序和标准,协同推进燃气、供热、供水、排 水管道更新改造,统筹推进更新改造与市政建设、智能化改 造,避免“马路拉链”。建管并重、长效管理。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加强普查、 评估和更新改造全过程管理,确保质量和安全;坚持标本兼 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运维养护,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 机制。(三)工作目标。在全面摸清城市燃气、供热、供水、 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底数的基础上,健全完善常态化更新 改造配套
10、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彻底消除安全隐患。2022年 底前,完成现存重大隐患的更新改造;2025年底前,基本完成更新改造任务。二、对象范围更新改造对象,应为材质落后、使用年限较长、运行环 境存在安全隐患、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热、 供水、排水老化管道和设施。具体包括:(一)燃气管道和设施。一是市政管道与庭院管道。全 部灰口铸铁管道;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球墨铸铁管道;运 行年限满20年,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钢质管道、聚乙烯 (PE)管道;运行年限不足20年,但存在安全隐患、经评估 无法通过落实管控措施保障安全的钢质管道、聚乙烯(PE) 管道;存在被建构筑物占压等风险的管道。二是立管(含引
11、入管、水平干管)。运行年限满20年,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 的立管;运行年限不足20年,但存在安全隐患、经评估无法 通过落实管控措施保障安全的立管。三是厂站和设施。存在 超设计运行年限、安全间距不足、临近人员密集区域、地质 灾害风险隐患大等问题,经评估不满足安全运行要求的厂站 和设施。四是用户设施。居民用户的橡胶软管、需加装的安 全装置等;工商业等用户存在安全隐患的管道和设施。(二)供热管道和设施。运行年限满20年的管道,设施 设备存在故障、有泄漏隐患、热损失大等问题的管道。2005 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未进行分户改造,仍使用单管串 联供热,或长期运行、堵塞严重、影响正常供热的室外立管 等。(
12、三)供水管道和设施。运行年限满30年,存在安全隐 患的管道;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要求的给水管材、管件,如 水泥管道、石棉管道、无防腐内衬的灰口铸铁管、镀锌钢管 等;漏损严重、爆管频繁的供水管道;影响供水安全可靠的 “盲肠管道”;埋深不足、保温不到位的管道;存在安全隐 患或不符合民用建筑二次供水技术规程(DB64/T 1775- 2021)的二次供水设施;城市供水管道老化的附属设施,如 阀门及阀门井、空气阀及空气阀井、排水管及泄水井、消火 栓及消防水鹤、水表井等设备设施;配水管网中存在安全隐 患且运行问题突出的调节水池、加压泵站和消毒设施等。(四)排水管道和设施。平口混凝土、无钢筋的素混凝 土管道
13、,存在混错接等问题的管道,运行年限满50年的管 道。各地可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更新改造对象范围。基础条 件较好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更新改造标准。三、重点任务(一)开展城市燃气等管道和设施普查。城市人民政府 统筹开展管道普查,并组织符合规定要求的第三方检测评估 机构和专业经营单位开展普查。结合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 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方案及本地市政基 础设施发展规划要求,督促专业经营单位完善管线巡查和隐 患排查制度,全面摸清城市燃气等管道和设施种类、权属、 构成、规模,摸清位置关系、运行安全状况等信息,掌握周 边水文、地质等外部环境,明确老旧管道和设施底数,建立 更新改造台账。依据自治区住
14、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关 于转发城市燃气管道老化评估工作指南的通知(宁建(城) 发(202220号)开展燃气管道老化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 为制定更新改造项目清单及分年度计划、申报中央预算内投 资项目的重要依据。加强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生 产企业安全监管,督促特种设备检验机构严格实施监督检验。(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 源厅、市场监管厅,各市、县人民政府,各专业经营单位)(二)编制更新改造工作方案。各地应结合全区城镇燃 气安全排查整治、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等工作,组织编制 本地燃气供热供水排水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方案。应区分轻重 缓急,优先改造安全隐患突出的管道和设
15、施,梳理确定更新 改造项目清单和年度计划,有效衔接各类管道老化更新改造。 要将更新改造纳入本地区“十四五”重大工程,并纳入国家 重大建设项目库进行滚动储备。(责任单位:各市、县人民 政府,各专业经营单位)(三)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城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 地责任,加强管理和监督,明确各类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 造实施主体,加强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汛期防洪排涝等工 作的衔接,推进相关消防设施设备补短板,推动各类管道和 设施分片区统筹改造、同步施工并做好废弃管道处置和资源 化利用,避免改造工程碎片化、重复开挖、“马路拉链”、 多次扰民等。专业经营单位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抓紧实施 更新改造项目,有序安排
16、施工区域、时序、工期,尽可能减 少交通阻断等情况。(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水利厅、交通运输厅,宁夏通信 管理局,各市、县人民政府,各专业经营单位)(四)推进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推广应用新 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提升管道和设施本质安全以 及信息化、智能化建设运行水平。结合更新改造工作,加快 智慧燃气、智慧水务、智慧供热等建设,搭建智能调度平台, 加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设施设备的智能化改造,完善 监管系统,将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信息及时纳入, 实现动态监管、数据共享。有条件的地区可将燃气监管系统 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城市信
17、息模型(CIM) 平台等深度融合,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等平台充分衔接,提 高城市管道和设施的运行效率及安全性能,促进对管网漏损、 运行安全及周边重要密闭空间等方面的在线监测、及时预警 和应急处置。(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 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各市、县人民政府,各专业经营单 位)四、政策支持(一)落实专业经营单位出资责任,建立资金合理共担 机制。专业经营单位要依法履行对其服务范围内城市燃气管 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出资责任。建立更新改造资金由专业经 营单位、政府、用户合理共担机制。工商业等用户承担业主 专有部分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的出资责任。(责任 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
18、厅,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 宁夏银保监局,地方金融监管局,国资委,各市、县人民政 府,各专业经营单位)(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各级财政要按照尽力而 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落实出资责任。各市、县财政及专业 经营单位要补齐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缺口,自治区财政 加大对市、县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支持市、县统筹做 好更新改造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更新改造项目纳入地方政府 专项债券支持范围,不得违规举债融资用于更新改造,坚决 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专业经营单位)(三)加大融资保障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 商业可持续前提下,依法合规加大对更新改造
19、项目的信贷支 持;引导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定位和业务 范围,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合规加大对更新改造 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专业经营单位采取市场化方式, 运用公司信用类债券、项目收益票据进行债券融资。优先支 持符合条件、已完成更新改造任务的项目申报基础设施领域 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项目。(责任单位:自治 区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四)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对更新改造涉及的道路、园 林绿地开挖修复及穿越水系等补偿事项,按照“成本补偿” 原则做好统筹。对于业主共有燃气等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 后可依法移交给专业经营单位,移交之后所发生的维护管
20、理 费用,专业经营单位可按照规定进行税前扣除。(责任单位: 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水利厅、交 通运输厅,宁夏税务局,各市、县人民政府,各专业经营单 位)五、配套措施(一)加快更新改造项目审批。各地要组织相关部门精 简更新改造涉及的审批事项和环节,建立健全快速审批机制。 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更新改造方案,认可后由相关部门依 法直接办理相关审批手续,鼓励进行一次性联合验收。加快 核准规模较大、监管体系健全的燃气企业对燃气管道和设施 进行检验检测。(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 资源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各市、县人民政府)(二)科学确定更新改造标准。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
21、 立足全面解决安全隐患、防范化解风险,坚持保障安全、满 足需求,科学确定更新改造标准。城市燃气、供热、供水、排水等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所选用材料、规格、技术等 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注重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结合更 新改造同步在管道重要节点安装智能化感知设备,完善智能 监控系统,实现智慧监管,完善消防设施设备,增强防范火 灾等事故能力。(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各市、 县人民政府,各专业经营单位)(三)切实做好价格管理工作。更新改造投资、维修以 及安全生产费用等,要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有关规定进行核定,相关成本费用计入定价成本。在成本监 审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 素,按照相关规定适时适当调整供气、供水、供热价格;对 应调未调产生的收入差额,可分摊到未来监管周期进行补偿。 (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各市、县人民政府)(四)强化市场治理和监管。落实好燃气经营许可管理 办法等规定,完善实施细则,严格准入条件,设立退出机制, 严格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切实加强对燃气企业的监管。加 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相关产品、器具、设备质量 监管。支持燃气等行业兼并重组,确保完成老化更新改造任 务,促进燃气市场规模化、专业化发展。(责任单位:自治 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场监管厅,各市、县人民政府,各专 业经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