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知识》题库考点《民法》(2022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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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综合知识题库考点民法(2022年最新版)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高频 试题:1、判断题合法的行为都是民事法律行为。参考答案:错误本题解释:参考答案:错误解析: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合法行为,但合法行为不都是民事法律行为,只有民 事合法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2、单选题 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情况可授予专利权?A :甲发明了仿真伪钞机B :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C :丙发现了某植物新品种D : 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这是一个直接考查法律条文的题目。专利法第5条规 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 权。本题选项A

2、即属此种情形。依据该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对下列各项, 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 断和治疗方法。选项B即属此种情形。(4)动物和植物品种。选项C即属此种 情形。(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依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对动物和 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故选项D中丁发明了 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应当授予专利权。3、单选题 甲乙各牵一头牛于一桥头相遇。甲见状即对乙叫道: “让我先过,我的牛性子暴,牵你的 牛躲一躲 o乙说“不怕”,继续牵牛过桥,甲也牵牛上桥。结果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入桥下摔 死。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A :

3、甲应负全部赔偿责任B:应由乙自负责任C :双方按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D :双方均无过错,按公平责任处理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规定,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 财产权:(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 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因此该图书馆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 权。21、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是A:法院的判决书B :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C :建筑施工图纸D :用C+语言编写的计算机程序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A【解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院判决书属于国家机关司法性质的文 件,属于公有领域文件

4、,著作权法不予保护。没有剧本的小品表演、施工图纸和计算机程序都属于著作权保护的范畴,综上 所述,故正确答案选Ao22、单选题 甲、乙、丙依次比邻而居。甲为修房向乙提出在其院内堆放建材,乙不允。甲遂向丙提出 在其院内堆放,丙要求甲付费200元,并提出不得超过20天,甲同意。修房过程中,甲搬运建材须从乙 家门前经过,乙予以阻拦。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A :乙无权拒绝甲在其院内堆放建材B :乙无权阻拦甲经其门前搬运建材C:甲应依约定向丙支付占地费D :若建材堆放时间超过20天,丙有权要求甲清理现场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甲修房,在乙院内堆放建材并非必须,因此不能作为相邻关 系对

5、待,只能由双方通过合同设定地役权解决。因此A项应选。而甲修房时搬运建材必须通过乙家门前,此时的法律关系当属于相邻关系,因此乙无权阻 止。选项C、D按照合同关系自然可以解决。23、单选题 甲厂向乙公司去函表示: “我厂生产的彩虹牌衬衣,质量上乘,全棉面料,每件50 元,现有2000余件库存,如果贵公司需要,请与我厂联系,我厂一律送货上门。”乙公司回函: “我公 司愿向贵厂订购彩虹牌衬衣1000件,单价不变,但每件衬衣须附送一个黑色领结。”两周后,乙公 司收到甲厂发来的1000件衬衣,但这批衬衣并没有附送领结,于是乙公司拒收,乙公司的拒收行为是否 违约?A :违约B :不违约C :部分违约D :承

6、诺部分生效,合同成立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B解析合同法第25条规定: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该法第30条规 定:“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 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 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 变更。”因此乙公司的回函不应视作承诺,而是新要约,甲公司并没有对此新 要约做出承诺,故合同不成立,乙公司不构成违约。故本题应选Bo24、单选题王某和张某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同时履行,王某在自己还没有履行的情况下,请求张某履行,张某予以拒绝,这时张某所行使的权利是oA :请求权 B

7、 :绝对权 C :形成权 D :抗辩权参考答案:D 本题解释: D解析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要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 利。形成权,是指通过其单方的行为就可以使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动的 权利。抗辩权,是指对抗对方的请求权的权利。绝对权,与相对权对应,是指 其效力及于一切人,即义务人为不特定的任何人的权利。本题中,张某拒绝履 行显然只能针对王某,因此是相对权而不是绝对权。王某要求张某履行合同是 在行使请求权,张某拒绝请求权的行为则属于行使抗辩权,因此本题应选Do25、多选题下列有关著作权归属的说法,正确的是oA :著作权都属于作者B :改编、翻译、注释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

8、权由改编、翻译、注释人享有C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D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参考答案:BCD 本题解释:BCD解析著作权法第11夺第1款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故A项错误;该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 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故B项正确。该法第13条第1款规定,两 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故C项正确。该法第15 条第1款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 者享有。

9、故D项正确。26、单选题红旗中学为了迎接建校50周年庆典,特委托某工艺美术院设计校徽,双方约定校徽著作权归红旗中学所有,工艺美术院在接受委托后组织实施中,因自己的设计人员设计稿不尽如人意,遂又委 托在某广告公司工作的李某设计校徽,但对著作权的归属未约定。后工艺美术院将李某的作品交给红旗中 学,红旗中学十分满意,将其确定为校徽。但是各方对著作权的归属发生了争议。本案中著作权应归属于 何人?A:红旗中学B:工艺美术院C :李某D :三方共有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著作权法第17条:“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 著

10、作权属于受托人。”题中实际上是两个委托创作合同,在红旗中学和某工艺 美术院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约定了著作权属于委托方一一红旗中学。而在某 工艺美术院和李某之间的委托创作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著作权的归属,因此著作 权应当属于完成者李某。虽然前一合同双方约定著作权属于红旗中学,但是该 作品并非受托人所完成,而且该合同不能约束第三人,因此红旗中学不能因此 而取得著作权。因此C项是正确的。27、单选题 甲与乙于2013年3月1日签订一份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是并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 续。后来因为房价上涨,丙愿意出更高的价钱买下甲所有的房屋,甲于2013年4月1日又和丙签订了房 屋买卖合同,并且随即办理了房

11、屋过户登记手续。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oA :甲B :乙C :丙D :乙和丙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是我国房产管理的一项法律制 度,因此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是已经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丙。28、多选题明星丁某在赈灾晚会上公开承诺给灾区捐款80万元,但事后只捐了 30万元,对余款50万元的捐赠,下列说法“错误”的有oA : 丁某只是口头承诺,可以撤销捐赠B :赠与是实践合同,因丁某尚未给付,可以撤销捐赠C :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这是救灾D : 丁某不可以撤销这一捐赠,因为他是公众人物参考答案:ABD本题解释:正确答案:ABD解析:合同法规定,

12、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 立,无须交付赠与合同即成立。选项A、B错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 之前可以撤销赠与,这是赠与的任意撤销。合同法对赠与人行使任意撤销 权的范围进行了限制,即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 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行使任意撤销权。本题中明星丁的赠 与是为救灾,不可以任意撤销。故选ABDo29、多选题下列说法中符合我国收养制度的是A :收养6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必须得到被收养人同意B :收养人年龄必须达到30周岁以上C :同一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以上的孤儿D :收养关系必须经登记后才能成立参考答案:BCD 本题解释:BCD解

13、析收养法第11条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由此可知 A项说法不正确。该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 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因此B项说法正确。该法第8条规 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 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 制。”因此C项说法正确。该法第15条第1款规定: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 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因此D

14、项说法正确。本 题正确答案应选BCDo30、单选题我国法律规定社会组织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A:有自己的名称B :拥有规范的组织章程C :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D:注册资金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B【解析】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 “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 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选项A、C、D属于社会组织取得法人资格应 具备的条件,所以正确答案是Bo B项有一定的干扰性,它实际上是全民所有制 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而非社会组织。本题相关知识点:法人是具有民

15、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 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 人终止时消灭。31、单选题陈某外出期间家中失火,邻居家10岁的女儿刘某呼叫邻居救火,并取自家衣物参与扑火。在救火过程中,刘某手部烧伤,花去医疗费200元,衣物损失1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A :陈某应偿付刘某100元B :陈某应偿付刘某200元:C :陈某应偿付刘某300元 D :陈某无须补偿刘某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 理或者服务的,构成无因管理。所以本题中刘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其有权 要求

16、陈某偿付其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管理人或者服务人可以要求受 益人偿付的必要费用,包括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以及在该 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本题中刘某救火中手部烧伤花去的医疗费200元和衣 物损失100元都属于必要费用,陈某应该偿付,故选Co32、多选题赵某系全国知名演员,张某经多次整容后外形酷似赵某,此后多次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承接并拍摄了一些商业广告。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A :张某故意整容成赵某外形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B :张某整容后参加营利性模仿秀表演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C :张某整容后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的行为侵害了赵某的名誉权D :张某的行为不构成对赵某人格权

17、的侵害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答案】ABCo解析: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 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本题中,张某无论是整容与表演都 是使用的是自己的肖像,而没有直接或间接的使用赵某的肖像,因此,不构成 对赵某肖像权的侵害,因此,AB项错误,应选。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 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 利。本案中,张某在承接并拍摄商业广告时,并未使用赵某的名义,也并未对 赵某在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造成侵害,也不构成侵 犯赵某名誉权,C项错误。因此,本题应选ABCo33、多选题 A小区王某等住户

18、因车位问题与该小区的开发商B公司发生争议。B公司与王某等住户的 购房合同规定:B公司将为本楼住户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但王某等住户搬进小区后,发现B公司 已将该楼50多套房连同地下停车场卖给了C公司。C公司明确表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仅供本楼本单位 的职工使用,其他住户要停车必须按每天15元的标准缴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 :地下停车场属于业主共有部分,B公司无权转让B :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公司的违约责任c :王某等住户有权无偿使用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D : C公司是地下停车场的新的所有权人,有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参考答案:BD本题解释:【答案】BDO解析:

19、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 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 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据此,地下 停车场的所有权并不因住户购买楼上的楼房就当然取得,即地下停车场属于专 有部分。B公司有权转让,C公司合法受让地下停车场,作为新的所有权人,有 权决定停车场的使用方式。王某等住户可以根据其与B公司的购房合同追究B 公司的违约责任。34、单选题孙某丈夫外出做买卖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孙某欲改嫁,下面说法正确的是A :孙某丈夫视为死亡,孙某可

20、以直接改嫁B :孙某丈夫不论是生还是死,孙某均可以改嫁C :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孙某可以改嫁D :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孙某可以改嫁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下落不明满一 定期间的自然人为死亡人的制度。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 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法律后果。被宣告死 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本题中,孙某丈夫外出做 买卖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因此孙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且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孙某可以改嫁。故本题答案为Do35、多选题无效婚姻的

21、情形包括oA :重婚B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C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已治愈的D :一方当事人只有19周岁参考答案:ABD 本题解释:ABD解析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 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该法第6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 励。”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DO36、单选题 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出租给丙,租房期间甲欲转让自己的份额,乙和丙均表示 愿意购买,应A :在同等条存下由乙优先购买B

22、:在同等条件下由丙优先购买C:在同等条件下由甲决定卖给谁D :在同等条件下由乙、丙共同购买,各享有一份份额,形成共有关系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A根据题意,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共有权,而丙的优先购买权是基于租赁 权,共有权优于租赁权,故本题选Ao37、单选题 刘某是精神病患者,在其妻的陪伴下外出散步,顽童甲前来戏弄,刘某受刺激追赶,其妻 竭力阻拦无效,刘某将顽童甲的头打破。甲的医疗费应当。A :完全由刘某之妻承担B :主要由刘某之妻承担,但甲的监护人也应承担C :完全由甲的监护人承担D :主要由甲的监护人承担,刘某之妻也应承担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B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

23、力人、限制民事行 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 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该法第26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 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刘某是精神病患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妻作 为监护人,在刘某受刺激追赶时,竭力阻止,尽了监护责任;因甲前来戏弄而造 成损害的发生,故甲也是有过错的。因此,刘某之妻应承担主要责任。由于甲 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从而导致损害的发生,故甲的监护人也应承担部分 责任。38、单选题 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的自由,自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参加民事法 律关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这体现了oA:诚实

24、信用原则 B:民事活动自愿原则 C :民事活动公平原则 D :主体地位平等原则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B【解析】根据题干中的关键字眼“完全的意志的自由”和“自主”,可看出这 体现的是民事活动自愿原则。答案选Bo本题相关知识点:诚实信用原则,本意是要求按照市场制度的互惠性行事。在缔约时,诚实并不 欺不诈;在缔约后,守信用并自觉履行。民法规定该原则,使法院在审理具体案 件中,能主动干预民事活动,调整当事人利益摩擦,使民事法律关系符合正义 的要求。民事活动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在民事主 体之间发生利益关系摩擦时,以权利和义务是否均衡来平衡双方的利益。主体地位平等

25、原则是指主体的身份平等。身份平等是特权的对立物,是指不论 其自然条件和社会处境如何,其法律资格亦即权利能力一律平等。39、单选题 下列不属于合同一般生效要件的是A :合同必须经过公证B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C :意思表示一致I):行为人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合同生效一般要件为:(1)主体适格,即当事人有民事行 为能力。(2)行为合法,指所进行的民事行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3)意思表示真实,指在行为表示上没有瑕疵,即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B、 C、D属于一般生效要件。A排除。40、判断题法人的权利能力范围与责任能力一致。参考答案:错误本题解释:

26、参考答案:错误解析:企业法人的行为能力以其权利能力为前提并与权利能力相一致,法人的 责任能力是法人行为能力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41、单选题认定公民的出生时间,其证明依据的效力顺序依次为一A :其他相关证明、医院出生证明、户籍证明B :户籍证明、医院出生证明、其他相关证明C :医院出生证明、其他相关证明、户籍证明D :医院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其他相关证明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B解析民通意见第1条规定: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自出生时开始。出生 的时间以户籍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 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由此可知,本题正确答案为Bo42、单选题因产品存在缺陷

27、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 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不承担民事责任;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第三人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本题中,甲明知其牛的性子暴, 如果与乙的牛相遇会打架而未采取措施避免;而乙在明知二牛在桥上相遇会打架 的情况下也未采取避免措施。因此甲乙二人对于“二牛在桥上打架,乙的牛跌 入桥下

28、摔死”都有过错;应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故选项 C为正确答案。4、单选题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A:必须选择定金B:必须选择违约金C :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D :必须同时选择两者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 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硬性记忆,定金 和违约金只能选其一。答案C项。5、单选题陈某与陆某是邻居。陈某家建房挖地基,导致陆某房屋墙面出现裂缝。陆某遂找陈某要求修缮,遭到陈某拒绝。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陈某不可以挖地建房,因为挖地建房会损坏邻居陆

29、赢房屋B :陆某家墙面出现裂缝,属于意外事件,陈某不需要承担责任C :陈某可以挖地建房,但对邻居陆某房屋造成的损害应当给予赔偿D :陈某在自家的地基上建房,造成陆某家的墙面出现裂缝,不需要承担责任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的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限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 延付或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除以上情形之外,一般 的诉讼时效均为2年。另外,产品质量法第45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 受到损害时起计算。”故选

30、Co43、多选题 甲要出售自己拥有的一栋商品房。乙得知此消息后,与甲联系,双方谈妥了条件后以100 万成交,并进行了过户登记。就在登记后第二天,丙也联系了甲,希望以120万的价格买下此楼。出于价 格的诱惑,甲又将楼卖与丙。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 :若丙是善意的,则由甲选择是将房屋卖给乙还是丙,因为债权具有平等性B :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C :若丙是善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D :若丙是恶意的,则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也不能追究甲的违约责任参考答案:BC本题解释:【答案】BCo解析:根据物权法第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

31、的设立、变更、 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故本题中,乙已经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不管丙是善意还是恶意,丙都不能 根据其与甲的合同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但如果其是善意的,在不能取得该房 屋的所有权的情况下,其可以追究甲的违约责任。44、单选题张大来的原户籍所在地在杨村,1994年张大来从杨村开出迁住证,迁往李村。但在李村登记前,张大来得病,在县城医院住院一年零三个月。病愈后张大来前往北京市打工,并在某区办理了暂 住证,居住期限为6个月,现住在某区某街道某号。现问,张的住所应确定为何处?A :杨村B :李村C:县城医院D :北京某区某街道某号【答案】Ao解

32、析:民通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 迁出后到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可见A选项为正确答案。45、单选题 下列情况,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的是oA :甲1980年参加卫国战争,战争期间失去音讯,1989年战争结束2年后仍无踪影B :乙三年前在攀爬珠穆朗玛峰的途中遭遇雪崩,至今下落不明C : 丁患有老年痴呆,三年前与家人走失D :戊于10年前外出打工,不久后即与家人断绝联系,不断有村民在某市见到他,但其家人几次寻找未果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B【解析

33、】本题考查法律常识。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 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民通意见第27条规定,战争 期间下落不明的,申请宣告死亡的期间为4年。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46、多选题小学生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2004年6月10日,小甲在上课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的数学老师丙未及时制止。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严重骨折以及眼 球破裂,花去医药费1000元。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的父母、学校及丙为被告,要求赔偿

34、。本案侵权赔偿 责任如何承担?A :小甲之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B :小甲之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C :学校有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D :丙应承担连带责任参考答案:AC本题解释:【答案】ACo解析:民法通则第133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 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 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 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所以应当选Ao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对未

35、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 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 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 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所以应当选C。民通意 见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 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因此B不选,小甲之父承担 的是补充性责任。丙是学校的老师,其行为代表的是学校,故行为的责任应当

36、 由学校来承担。D选项错误。47、多选题 张某旅游时抱着当地一小女孩拍摄了一张照片,并将照片放在自己的博客中,后来发现该 照片被用在某杂志的封面,并配以“母女情深”的文字说明。张某并未结婚,朋友看到杂志后纷纷询问张 某,熟人对此也议论纷纷,张某深受困扰。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 :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肖像权B: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C :杂志社侵害了张某的隐私权D :张某有权向杂志社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参考答案:ABD本题解释:【答案】ABD。解析:本题中,杂志社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了张某的肖像,所以侵 害了张某的肖像权,A的说法正确;另外,张某是未婚女子,却被配以“母女 情深”的文字说明,且受到熟人

37、对她的纷纷议论,其名誉权也受到了侵害,B 的说法正确。至于隐私权,因为杂志社的行为并未对张某的隐私进行侵害,C 的说法错误;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 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 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D的 说法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是ABDo48、单选题 甲(男,22周岁)为达到与乙(女,19周岁)结婚的目的,故意隐瞒乙的真实年龄办理了结 婚登记

38、。两年后,因双方经常吵架,乙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起诉,请求宣告婚姻 无效。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A :以办理结婚登记时未达到法比婚龄为由宣告婚姻无效B :对乙的请求不予支持C :宣告婚姻无效,确认为非法同居关系,并予以解除D :认定为可撤销婚姻,乙可行使撤销权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 B解析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 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 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

39、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 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题中乙以结婚登记时未达 到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提出认定婚姻无效时已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因此法 院应不予支持,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o49、单选题甲有一套商品房欲出售,经人介绍,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丙知道后找到甲,表示愿意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甲便与丙订立合同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 :房屋应归乙,甲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B :房屋应归丙,甲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C :房屋产权登记有误,应重新登记为甲D:甲与丙订立的合同无效,甲与乙协商房屋的归属权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物权法第15条规定,当

40、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 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 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本题中,甲与 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以及甲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都具有效力。又根据第9条规 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 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与丙之间由于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 故丙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即房屋应归丙。由于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也具有效 力,但甲已不再拥有房屋所有权,因此甲应向乙承担违约责任。本题答案为 Bo50、多选题小宋受朋友之请去某饭店吃饭,中途去洗手间时,因地面油滑不慎摔倒,致使腿

41、骨骨折。对小宋受到的损害,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 :小宋与饭店没有形成合同关系,所以质居不承担责任B :小宋不是消费者,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C :小宋是消费者,所以饭店应当承担责任D :小宋是自己不注意摔倒的,饭店并无加害行为,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参考答案:ABD本题解释:【答案】ABD。解析:本案中,小宋是否为消费者不是看小宋是否真正消费。小 宋受朋友的宴请属于合同法规定中的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即小宋属受益 一方,当然可以要求饭店承担责任。A、B错误。注意,合同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责任主体承担责任的前提并不是看主观上是否有过错, 而是看有没有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比如不可抗力。否则就要

42、承担责任。D项 错误。51、多选题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对此,下列说法是正确的是A :甲有追认权B:丙有催告权C:丙有撤销权D:构成表见代理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答案】ABCo解析:依据合同法第48条第1款的规定,受托人超越代理 权与他人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具有追认权,一经被代理人追认,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就有效。因 此,A项正确。依据合同法第48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相对人丙来说,其 既可以行使催告权,要求被代理人甲追认乙与丙签订的合同,又可以在被代理 人甲追认乙的无权代理行为以前行使撤

43、销权,使这个无权代理的效力待定合同 确定的不发生效力。因此,B、C项正确。依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表见 代理要求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而本题中,相对人丙未问乙的代 理权限,便与之订立合同,表明丙没有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不属于有理由相 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因此,乙的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故D项错误。所 以,本题答案为A、B、Co52、单选题 某甲共育有三儿一女,2010年甲在公证机关公证下立a遗嘱将其财产给予其小儿子所 有,后因小儿子关系恶化,甲又自书b遗嘱决定将财产给予二儿子所有。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 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oA : a遗嘱因经公证而疑另初先,故应以a遗嘱为准B :

44、 b遗嘱为后立遗嘱,故应以b遗嘱为准C : a、b遗嘱均因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无效D : a、b遗嘱均因可能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利而效力待定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A【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 见第42条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 准。”本题中,a遗嘱是公正遗嘱,因此应当以a遗嘱为准。故正确答案为Ao53、多选题王某骑自行车被一违章车辆撞倒,王某当时未感到损伤,只是自行车被撞坏,通过协商,司机赔偿了自行车费300元。但两年后王某感到经常头晕,

45、经过医院检查确诊为中度脑震荡,原因就是上 次的撞车事件。王某为此花了 3000元治疗费。王某出院后要求当时的司机赔偿,司机不同意,于是王某 起诉至法院。下列说法错误的是OA :原告2年后才向法院起诉,诉讼正效已过B :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伤势确诊时开始计算,因此诉讼时效未过C:原告向法院起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D :该案的诉讼时效应当从撞车之时开始计算参考答案:AD本题解释:AD解析民通意见第168条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 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本案中的情况,即应从王某伤势被确诊后 开始计算,因此王

46、某起诉司机并未超过诉讼时效。B、C项说法正确,而A、D 项说法错误,本题答案选ADo54、单选题法人的有限责任是指A :法人只承担一定范围内的责任B :法人只承担一定数额上的责任C :法人只以其所有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D :法人只以其一定的财产承担责任【答案】c。解析:法人的有限责任制是法人以自己的独立财产承担清偿债务的 直接责任,其创立人和成员仅以自己投资的财产对法人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制 度。55、单选题 甲、乙各以20%与8096的份额共有一间房屋,出租给丙。现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请问 下列表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乙有优先购买权,丙没有优先购买权 B:丙有优先购买权,乙没有优先购买权

47、C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两人处于平等地位D :乙、丙都有优先购买权,乙的优先购买权优先于丙的优先购买权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 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者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 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此外,依据民通意见第118条规定, 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 优先购买权。因此,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时,就存在两个优先购买权,即基 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和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但 基于按份共有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实际是基于财产所有权而产

48、生的,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原则,效力优于基于租赁合同关系产生的优先购买权。故 只有选项D为正确答案。56、多选题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属于注册商标类型的是_A:商品商标B :服务商标C:证明商标D :集体商标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ABCD解析商标法第3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 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 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 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 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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