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大纲考点巩固《刑法》(2022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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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考试大纲考点巩固刑法(2022年最新版)随着各地事业单位招聘 考试陆续展开,小编特地为大家准备了最新事业单位考试必考题库中各考点常 考高频试题,并按照考点分类编写,方便大家根据各地招考简章公布的考试大 纲及自己的实际情况查漏补缺,强化复习。相信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您定能 够金榜题名,实现您的梦想。1、单选题对正在进行中的下列哪一种行为可以进行正当防卫?A :殴打行为B:诽谤行为C:诬告陷害行为D:贪污行为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正当防卫必须具备以下要件:(1)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指存在着具有社会危害和侵害紧迫性 的不法侵害行为。(2)时间条件。正当防卫的时间

2、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 不法侵害正在进行之时实行,不能实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3)对象条件。 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不能及于 第三者。(4)主观条件。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主观上必须出于正 当防卫的目的,即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 权利免受不法侵害。因此选Ao2、单选题甲某精心准备窃取银行客户密码,晚上在家中利用互联网将客户账上的10万元转入自己的账户。其妻发觉后极力劝阻,甲某悔悟,又将10万元转入客户的账户。甲某的行为属于 OA :犯罪中止B :犯罪未遂C :犯罪既遂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

3、解析: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 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为一般自然人【答案】Ao解析:刑法第65条规定: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 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 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 除外。”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 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属于刑罚执 行完毕,所以A项不构成累犯。21、单选题某甲

4、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某日,某甲喝醉了酒,把某酒店老板打成重伤,在群众抓捕他时,某甲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则某甲OA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处罚B :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可以从轻处罚C :不负刑事责任,因其是精神病人D :应当负刑事责任参考答案: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解析:刑法第18条第2款规定:”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o因此选Do22、单选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占有公共财物的,构成oA :挪用公款罪B :贪污罪C :挪用资金罪D :受贿罪参考答案:B木题解释: 参考答案:B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5、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 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23、单选题 下列不适用减刑的是_A :死缓B :无期徒刑C:有期徒刑D :管制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 分子。故A为正确答案。24、单选题 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A :只能独立适用B:只能附加适用C :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D:只能并科适用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25、单选题以下可能构成共同犯罪的是A :甲是故意,乙是过失B :甲、乙都是过失C :甲无意中帮助乙完成了犯罪D :甲、乙共同故意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

6、故意犯罪。26、单选题甲在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被法院依法判处罚金并赔偿被害人损失,但甲的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罚金和承担民事赔偿。下列关于如何执行本案判决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A :刑事优先,应当先执行罚金B :应当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C :按比例执行罚金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D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后减免罚金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刑法第36条第2款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 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所以,B选项正确。27、单选题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张某,故意指使他人虚报保险事故,并由自己亲自理赔骗

7、取保险金20万元与他人私分。张某构成A :保险诈骗罪B:虚假理赔罪C :贪污罪D :职务侵占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贪污罪的认定。刑法第183条规 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 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 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 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 罪处罚。”刑法第271条规定的是职务侵占罪,刑法第382条、第 383条规定的是贪污罪。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o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

8、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 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 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 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 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受贿罪的区分1 .主体要件不同,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 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 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

9、切 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贪污罪的主体则只限于国家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 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 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单位 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2 .犯罪行为不同,本罪是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而贪 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3 .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必须是自己职权范围内或者是工作范围内经 营的本单位的财物。它既可能是公共财物,也可能是私有财物。而贪污罪则只 能是公共财物。4

10、.情节要件的要求不同。本罪的构成必须是侵占公司、企业财物数额较大 的行为,数额较小的不构成犯罪。但法律对贪污罪没有规定数额的限制。当然 如果犯罪数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贪污行为不应认为是犯罪。5 .法定刑上有所不同。本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十五年有期徒刑,而贪污罪 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6 1999年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立案标 准的规定(试行)中分别对贪污罪、受贿罪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涵义进 行了解释,其第一条第二款规定: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 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方便条件。”由于贪污罪和职务侵占罪只是 主体和侵犯客体的不同,故其重合部分

1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解释基本可为 职务侵占罪所用。具体说来,职务侵占罪中的“职务上的便利”可理解为根据法律、法令、 政策、单位章程以及单位有关负责人员赋予特定权力的人员利用主管、管理、 经营、经手单位财产的便利条件。28、单选题现,其行为属于李某属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私自动用了一笔数额较大的公款去炒股,一个月后被领导发A :贪污罪B :挪用公款罪C :滥用职权罪D:职务侵占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 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 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李某是国有企业

12、的财务人 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挪用数额较大,用于炒股,构成挪用公款罪,所 以选Bo29、单选题 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涉及()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 以不公开审理。A:国家秘密B :个人隐私C :商业秘密D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参考答案:C30、多选题下列有关刑事诉讼中回避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oA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B :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C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D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诉一次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AB

13、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0条规定: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 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 判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故 应选ABCo31、单选题 一般来说,以下犯罪行为不属于腐败犯罪表现的是A :遗弃罪B:权钱交易犯罪C :滥用职权罪D :以权谋私犯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 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遗弃罪属于侵犯公民 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一个罪

14、名,应选。32、多选题下列选项中属于主刑的是A :拘役B :刑事拘留C:死刑缓期执行D :逮捕参考答案:AC本题解释:AC解析刑事拘留与逮捕均属于刑事强制措施,故应排除B、D项。拘役与死刑 缓期执行都是主刑。33、单选题金融犯罪的表现形式不同。下列属于金融犯罪的是oA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B :由于外部事件造成的操作风险C :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流程造成的操作风险D :由于银行自身不完善的系统漏洞造成的操作风险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A解析金融犯罪,是指发生在金融活动过程中,违反金融管理法规,破坏金融 管理秩序,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刑法第189条第1款规定,银行或 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

15、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 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 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B、C、D三项不构成金融犯罪。故本题选 Ao34、多选题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判须满足的条件包括一A :案件事实清楚B:证据充分C :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D :公诉人或自诉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AB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208条第1款规定: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

16、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 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故应排除D项。35、单选题 某甲,男,16岁,因与其父共同涉嫌贪污而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在审查起诉过程中, 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讯问某甲时,下述正确的做法是oA :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B :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 C :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D :应当通知其聘请的律师到场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 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

17、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 为,有权提出控告。”36、多选题 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导致丙身受一处重伤,但不能查明该重 伤由谁的行为引起。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 :由于证据不足,甲、乙均无罪B :由于证据不足,甲、乙成立故意伤害(轻伤)罪的共犯,但都不对丙的重伤负责C :由于证据不足,认定甲、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较为合适D :甲、乙成立故意伤害(重伤)罪的共犯参考答案:ABC本题解释:【答案】ABC。解析:共同犯罪的特点是须两个人以上,有共同的故意、有共同 的行为。“甲、乙共谋伤害丙,进而共同对丙实施伤害行为”,因此甲乙属于 共同犯罪。

18、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犯罪行为是由每个犯罪人的单个的犯罪行为 所组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犯罪的危害结果是由共同的犯罪行为所引起的,因 此在共同犯罪中共同的犯罪行为作为一个整体和犯罪的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 关系。每一个单个的犯罪人的行为也和犯罪的危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 此,作为共同犯罪人的甲乙2人均应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选ABC三项。37、单选题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 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对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不负刑事责任 不负刑事责任 应当负刑事责任 应当负刑事责任A :属于正当防卫,

19、B :属于意外事件, C :属于防卫过当, D :属于故意杀人,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已经丧失了攻击能力,张某已经不存在 进行防卫的前提条件了,此时他再去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 王某死亡,显然是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38、单选题犯罪嫌疑人甲在押期间患严重疾病需办理取保候审,下列主体中无申请权的是.A :甲本人B :甲聘请的律师C :甲所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D :甲的父亲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参考答案:C解析:六部委刑事诉讼规定第20条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 审

20、。第九十六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 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 取保候审,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同意取保候审 的,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 意的理由。”39、单选题甲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在审查期间,甲又主动交代曾实施抢劫犯罪。甲交代出抢劫案件的行为属于_A :自首B :坦白C :立功D :悔改表现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的

21、,以自首论。40、单选题甲深夜潜入乙家行窃,发现留长发穿花布睡衣的乙正在睡觉,意图奸淫,便扑在乙身上强脱其衣。乙惊醒后大声喝问,甲发现乙是男人,慌忙逃跑被抓获。甲的行为A:属于强奸预备 B:属于强奸未遂 C:属于强奸中止 D :不构成强奸罪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因事实认识错误,不可能达到既遂的未遂称为不能犯的未 遂。其中对于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所导致的未遂是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甲误认 为乙是妇女而意图强奸,发现乙是男人后逃跑,符合对象不能犯的未遂的特 征,属于强奸未遂,B选项正确。41、单选题 下列哪一种情形,尚不能认为是犯罪?A :甲打电话邀约其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B :乙向

22、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C :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D : 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选项A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罪预备;选项 B只是犯意表示,不构成犯罪;选项C属于为了盗窃制造条件的行为,构成犯 罪预备;选项D属于为了抢劫制造条件的行为,也构成犯罪预备。42、单选题关于刑事强制措施的批准和执行,下列表述正确的是A :取保候审只能由人民法院执行B :监视居住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C :必要时可由人民检察院执行逮捕D :批准逮捕权专属于人民法院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B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2条第3款规定

23、,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故B 项应选。取保候审和逮捕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故A、C项应排除;批准逮捕 权专属于人民检察院,故D项应排除。主体,根据刑法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可能成为盗窃罪的主体。在 一般情况下,主观方面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多次窃取他人财物或窃取他人 财物数额较大,是盗窃罪的客观方面的主要特征。本罪的直接客体在一般情 况下是为刑法所保护的所有权制度。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 时,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该财物的目 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3、单选题 某晚,甲潜入乙家中行窃,被发现后携所窃赃物(价值90

24、0余元)逃跑,乙紧追不舍。甲见 杂货店旁有一辆未熄火摩托车,车主丙正站在车旁吸烟,便骑上摩托车继续逃跑。次日,丙在街上发现自 己的摩托车和甲,欲将甲扭送公安局,甲一拳将丙打伤,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本案不能以下列哪一罪名 追究甲的刑事责任?A :抢劫罪B :抢夺罪C :盗窃罪D:故意伤害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甲盗窃后为了逃跑,趁丙不备,夺取丙的摩托车,分别构成盗窃罪和抢 夺罪。次日为抗拒抓捕而实施的故意伤害行为构成单独的故意伤害罪。此题考 察的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时空限制。盗窃、诈骗、抢夺转化为抢劫罪的, 必须是“当场”使用暴力。“当场”指犯罪现场以及犯罪分子刚一离开现场就

25、 被及时发觉而立即追捕的过程(被视为犯罪现场的延伸)。本题中被害人丙于 次日抓捕甲的行为已不属于犯罪现场的延伸,所以甲的暴力行为不能转化为抢 劫罪,而是单独的故意伤害罪。4、单选题对偷盗婴儿的行为以绑架罪论处的,必须是行为人A:导致婴儿死亡的B:出于出卖目的C:以勒索财物为目的D:已完成该犯罪行为43、多选题强奸未遂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区别是A:主体不同B:客体不同C :犯罪客观方面不同D:目的不同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强奸罪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的界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强奸罪都表现为对女性的身心健康的侵犯, 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使用

26、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但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 罪和强奸罪具有如下的区别:(1)犯罪客体不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客 体是妇女的人格尊严和性自由的权利,而强奸罪的客体是强奸罪的客体不仅是 女性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还应当包括幼女的身心健康;(2)犯罪对象不完 全相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14周岁以上的女性,而强奸 罪的犯罪对象不仅仅是14周岁以上的女性,还可以是14周岁以下的幼女;(3)犯罪客观方面不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是对妇女实施性交以外的猥 亵、侮辱行为,没有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强奸罪则是对妇女实施性交行 为,即使由于行为人的自身的原因而致性交行为未能完成,也应认定

27、为强奸(未遂)罪;(4)犯罪主体不完全相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犯罪主体只 能是年满16周岁的人(通常是男性),而强奸罪的主体是年满14周岁的人(也通常为男性),(5)犯罪主观方面不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观方 面不是以奸淫为目的,而强奸罪的主观方面就是为了奸淫的目的。所以,本题 的正确答案是ABCDo44、单选题张大妈于某日清晨在路边捡到一名弃婴,带回家中抚养十几天后,将该弃婴以8000元价格卖给邻村刘某。张大妈的行为构成A :遗弃罪 B :诈骗罪 C :拐骗儿童罪 D:拐卖儿童罪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拐卖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或者 中转

28、儿童的行为。行为人只要明知是拐卖儿童的犯罪活动,而实.施了上述六种 行为中任何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拐卖儿童罪。45、单选题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一A : 14周岁B : 16周岁C : 18周岁D : 20周岁参考答案:B 本题解释: 【答案】Bo46、单选题 赵某乘一女工深夜行走至无人处时,大喝一声“放下包”,该女工听到喊声,扔包便跑,赵某的行为构成A :抢劫罪B :抢夺罪C :诈骗罪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赵某构成抢劫罪,因为在深夜无人处对一单身女工大喝已经 对其人身安全形成了实质的威胁,所以应定抢劫罪。47、单选题某甲在公共汽车上窃取某乙人民币300

29、0元,下车时被某乙发现,要将其扭送派出所途中,甲猛地将乙打倒在地,窜入一死胡同,被群众抓获,某甲的行为应认定为oA:构成抢劫罪 B:构成盗窃罪 C:构成抢夺罪 D :尚未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解析:甲的行为构成转化抢劫罪。参见刑法第269条:犯盗窃、诈骗、抢 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 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48、单选题 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可能A :都是主犯B :都是从犯C:都是胁从犯D :有的是主犯,有的是从犯参考答案:D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D解析:根据刑法第29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 所起的作用处罚。共同犯罪中行为

30、人有两人以上,因此教唆犯可能是主犯,也 可能是从犯。49、单选题贾某骑摩托车违章撞伤田某,造成田某腿部表皮破裂。贾某送田某到医院治疗,护士未作皮试,即给田某注射破伤风针,田某因药物过敏而死。贾某的行为对田某死亡而言属于A :过失杀人罪 B :过失致人重伤罪 C :交通肇事罪 D :意外事件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贾某撞伤田某,但无法预见到田某因医生失职而死亡。贾某 撞伤田某并送其至医院的行为于田某的死亡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属于意外事 件。50、单选题小张犯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决并处罚金5000元,小张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对小张并处罚金的执行机关是 oA:一审法院

31、B:二审法院C :监狱D :公安机关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注意执行权的划分,罚金、没收财产和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机关是法 院。监狱对有期徒刑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有执行权,公安机关对管制、 剩余刑期不足一年的罪犯有执行权。因此c、D错误。注意无论在刑事还是在民 事程序中,一般都由一审法院执行,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由上级法院执行。A 正确,B错误。51、单选题在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前受刑事追诉的涉嫌犯罪的人被称为一A :人犯B :被告人C :犯罪嫌疑人D :犯人参考答案:C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C解析:提起公诉前叫“犯罪嫌疑人”,审判阶段叫“被告人”,判决之后叫 “

32、罪犯”。52、单选题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司法机关查获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曾经伙同他人盗窃财物价值达3万元,对李某应当如何处理?A :不撤销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B :撤销缓刑,以惯犯从重处罚C :不撤销缓刑,以盗窃罪从重处罚D :撤销缓刑,前后罪数罪并罚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开IJ法第77条第1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 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 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53、单选题 派出所长陈某在“追

33、逃”专项斗争中,为得到表彰,在网上通缉了 7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 罚法并且已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虽然陈某通知本派出所人员不要“抓获”这7名人员,但仍有5名人员 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关押。关于陈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陈某的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B :陈某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C :陈某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D :陈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参考答案:A解析: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 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超越职权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务,或者故意违法 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罪的构成 要件是:犯罪

34、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 知自己超越职权或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可能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 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客观方面表现 为滥用职权处理事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社会公务的正常管理秩序。玩忽职守罪(刑法第397条)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 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 过失。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玩忽职守的行为,并对公共财产、国家 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

35、损失。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8条)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 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其构成要件是: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 16周岁,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这一犯罪。主观方 面是出于故意,并且行为人具有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客观方面表 现为非法拘禁他人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本题中派出所所长陈某为得到表彰,在网上通缉了 7名仅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并且已受过治安处罚的人员,致使5名人员被外地公安机关“抓获”后关押。 其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符合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故本题中 选项A为正确答案

36、。54、单选题张某的次子乙,平时经常因琐事滋事生非,无端打骂张某。一日,乙与其妻发生争吵,张某过来劝说。乙转而辱骂张某并将其踢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 追。张某的长子甲见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张某顺手拿起地上 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死亡。对本案中张某、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A :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B :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C :张某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构成故意杀人罪,甲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D :张某和甲的行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

37、解析:本题的考点是正当防卫问题。本案中“乙辱骂张某并将其踢 倒在地,并掏出身上的水果刀欲刺张某,张某起身逃跑,乙随后紧追” o乙对 张某实施不法侵害,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和时间条件。“张某的长子甲见 状,随手从门口拿起扁担朝乙的颈部打了一下,将乙打昏在地上。”甲为维护 他人的合法权益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打击,符合正当防卫的对象条件和防 卫目的的要求。虽然将乙打昏在地,但从侵害行为和防卫行为的强度对比来 看,甲并未超出必要限度。所以甲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而张某在乙失去侵害能 力时,却侵害乙的生命权,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一一不法侵害正在进 行。张某拿起地上的石头转身回来朝乙的头部猛砸数下致乙

38、死亡的行为构成故 意杀人罪。55、单选题甲将车停在银行门口,到银行办事,办完事出来倒车时,将蹲在汽车尾部玩耍的两岁男孩轧死。甲的行为属于 oA :疏忽大意的过失 B:间接故意 C :过于自信的过失 D:意外事件参考答案:A 本题解释:A解析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 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过于 自信的过失,是指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 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本题中甲并没有预见到结果的发生,故 A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错误。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 社会的结果,并

39、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 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 见的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这是与疏忽大意的过失的区别。56、单选题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A : 8小时B : 12小时C : 16小时D : 24小时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参考答案:D解析:2013年1月1日施行的新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 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 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

40、讯问笔 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 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不得以连 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 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57、多选题我国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包括A:罪刑法定原则B :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C: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D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参考答案:ABD本题解释:【答案】ABD。解析:我国刑法总则明确规定的原则只有三个,即罪刑法定原 则、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 绳原则是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58

41、、单选题药店营业员李某与王某有仇。某日王某之妻到药店买药为王某治病,李某将一包砒霜混在药中交给王妻。后李某后悔,于第二天到王家欲取回砒霜,而王某谎称己服完。李某见王某没有什么异 常,就没有将真相告诉王某。几天后,王某因服用李某提供的砒霜而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A :犯罪中止 B :犯罪既遂 C :犯罪未遂 D :犯罪预备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此题情形属于犯罪既遂而不属于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必须是 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行为人虽然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采取措 施防止结果发生,但如果发生了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就不成立犯罪中 止。59、单选题下列与不作为犯罪相关的表述,哪一

42、选项是正确的?A :甲警察接到报案:有歹徒正在杀害其妻。甲立即前往现场,但只是站在现场观看,没有采取任何措 施。此时,县卫生局副局长刘某路过现场,也未救助被害妇女。结果,歹徒杀害了该女子。甲和刘某都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没有履行救助义务,均应成立渎职罪B :甲非常讨厌其侄子乙(6岁)。某日,甲携乙外出时,张三酒后驾车撞伤了乙并迅速逃逸。乙躺在血泊 中。甲心想,反正事故不是自己造成的,于是离开了现场。乙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由于张三负有救助义 务,所以甲不构成不作为犯罪C :甲下班回家后,发现自家门前放着一包来历不明、类似面粉的东西。甲第二天上班时拿到实验室化 验,发现是海洛因,于是立即倒入厕所

43、马桶冲入下水道。甲虽然没有将毒品上交公安部门,但不构成非法 持有毒品罪D :消防法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过路人甲发现火灾后没有及时报警,导致火灾蔓 延。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不作为是指在能够履行自己应尽义务的情况下,不履行该义 务。成立不作为犯罪必须具备以下客观要件:(1)行为人具有某种特定的义 务。义务的来源通常包括: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上要求的义 务?,法律地位或者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先行行为造成的。(2)行为人 能够履行特定义务。(3)行为人不履行特定义务。据此a项中县卫生局副局长 刘某虽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对阻止犯罪

44、行为并不具有法律或职务上的义 务,不成立犯罪。同理d项中路人也不构成不作为犯罪。b中甲携6岁的侄子 乙外出,由于这一先行行为,甲对乙便负有救助的义务。甲构成不作为。故 ABD三项表述均有误。60、单选题下列犯罪中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是A:诬告陷害罪B:强迫职工劳动罪C :非法搜查罪D :侮辱罪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侮辱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61、单选题 李某系A市建设银行某储蓄所记账员。2002年3月20日下午下班时,李某发现本所出纳 员陈某将2万元营业款遗忘在办公桌抽屉内(未锁)。当日下班后,李某趁所内无人之机,返回所内将该2 万元取出,用报纸包好后藏到自己办公桌下面的垃

45、圾箱中,并用纸箱遮住垃圾袋。次日上午案发,赃款被 他人找出。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既遂B :李某的行为属于贪污未遂C :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既遂D :李某的行为属于盗窃未遂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贪污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 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 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客观方面 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 物的行为;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还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贪污罪与盗窃罪的区别是:前者除侵犯财

46、产外还侵犯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后 者只侵犯了财产;前者的对象仅限于公共财物,后者的对象既可以是公共财 物,也可以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物;前者的行为包括利用职务之便的侵吞、 窃取、骗取及其他手段,后者的行为分别是特定的窃取、骗取与侵占行为,不 存在利用职务之便的问题;前者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 体。本题中李某虽然在行为方式上是窃取,似乎符合贪污罪客观方面的特征, 但李某所窃取的2万元营业款并没有利用其记账员的职务便利,因为营业款是 出纳员保管,所以其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 就是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最终达到了非法占有并任意处置

47、该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既遂的成立。本题中李某已经将营业款藏到垃圾袋中,在事实上已经脱 离了银行的控制,因此,其行为已经构成盗窃既遂。62、单选题卡车司机甲在行车途中,被一吉普车超过,甲顿生不快,便加速超过该车。不一会儿,该车又超过了甲,甲又加速超过该车。当该车再一次试图超车行至甲车左侧时,甲对坐在副座的乙说我要吓 他一下,看他还敢超我。”随即将方向盘向左边一打,吉普车为躲避碰撞而翻下路基,司机重伤,另有一 人死亡。甲驾车逃离。甲的行为构成 A :故意杀人罪 B:交通肇事罪 C:破坏交通工具罪D :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的想象竞合犯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答案】Bo解析: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

48、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 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题中, 甲并无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的故意,也无破坏交通工具的故意。63、单选题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个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然后继续在柜台边假装观看。几分钟后售货员发现少了一个戒指并怀疑陈某,便立即报告保安 人员。陈某见状,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后逃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陈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B :陈某的盗窃行为属于未遂C :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预备行为D :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中止行为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o解析:盗窃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区别是: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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