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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型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及科目编号发布部门: 财政部部 发布文号号: 一、会计科科目总则(一)本制度适适用于中央央和地方各各级工业主主管部门和和非工业主主管部门所所属的国营营工业企业业。(二)本制度统统一规定会会计科目的的编号,以以便于编制制会计凭证证,登记帐帐簿,查阅阅帐目。各各部门、各各企业不要要随便改变变或打乱重重编。在某某些会计科科目之前留留有空号,供供企业主管管部门和企企业增设会会计科目之之用。企业在填填制会计凭凭证、登记记帐簿时,应应填列会计计科目的名名称,或者者同时填列列会计科目目的名称和和编号,不不应只填科科目编号,不不填科目名名称。(三)本制度对对企业的记记帐方法,不不作统一规规
2、定。在保保证把帐记记清楚、不不错不乱的的原则下,企企业可以根根据实际情情况自行规规定;也可可以由企业业主管部门门根据本系系统的具体体情况统一一规定。鉴于目目前多数国国营工业企企业采用借借贷记帐法法和增减记记帐法,本本制度在会会计科目的的设置、使使用说明和和主要会计计事项分录录举例中,同同时阐明这这两种记帐帐方法的记记帐方向。但但这些记帐帐方向是指指记入总帐帐科目的方方向。在采采用借贷记记帐法时,总总帐科目与与其所属各各明细科目目的记帐方方向(借方方或贷方)是一致的的。在采用用增减记帐帐法时,有有的总帐科科目与其所所属各明细细科目的记记帐方向(增方或减减方)并不不完全一致致,各明细细科目的记记帐
3、方向,应应根据各该该明细科目目的性质分分别确定。(四)本制度中中引用的现现行有关计计划、财务务、统计等等方面的规规定,是为为了说明会会计科目的的设置依据据和使用方方法。今后后,这些规规定如有修修改、废,企企业应按新新的规定办办理;如果果会计科目目需要作相相应的变更更时,由财财政部统一一修改。(五)国务院各各主管部门门和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财政政厅、局在在符合本制制度统一要要求的原则则下,可以以根据本部部门、本地地区的具体体情况,对对本制度作作必要的补补充规定,并并报财政部部备案。国务院院各主管部部门对本制制度的补充充规定,如如果要求地地方国营工工业企业统统一执行,应应先征得财财政部同意意,并
4、抄送送各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财政政厅、局。(六)企业应按按本制度和和上级部门门的规定,设设置和使用用会计科目目。本本制度规定定的会计科科目,企业业没有相应应会计事项项的,可以以不设。在在不违反计计划、财务务、统计制制度的规定定,不影响响会计核算算要求和会会计报表指指标汇总的的前提下,可可以根据实实际情况,报报经主管部部门同意后后增设、合合并某些会会计科目。对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企业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二、会计科科目名称和和编号(略略)三、新旧科科目对照表表(略)附注:企业业可以根据据实际需要要,经主管管部门同意意,对上列列会计科目目作如下增增减和补充充:11.在国外外有
5、被冻结结存款和其其他资产的的企业,可可以增设“103国国外冻结资资产”科目。2.有长长期负债的的企业,可可以增设“412长长期负债”科目。3.统一一核算的专专业公司或有独独立核算的的附属工业业企业的企企业,可以以增设“107拨拨付所属资资金”科目(下下设“拨付所属属固定资金金”和“拨付所属属流动资金金”两个明细细科目);附属工业业企业可以以在“401固固定基金”和“403流流动基金”科目中分分别增设“上级拨入入固定基金金”和“上级拨入入流动基金金”明细科目目。44.有外购购商品的企企业,可以以增设“163外外购商品”科目。5.国家家拨给特准准储备资金金的企业,可可以增设“139特特准储备物物资
6、”科目和“404特特准储备基基金”科目。6.经常常收取包装装物押金或或其他保证证金的企业业,可以增增设“444存存入保证金金”科目。7.采用用实际成本本进行材料料日常核算算的企业,可可以不设“111材材料采购”和“129材材料成本差差异”科目,增增设“130在在途材料”科目。8.单独独核算废品品损失、停停工损失的的企业,可可以增设“146废废品损失”“1477停工损失失”科目。9.企业业在不影响响会计报表表指标汇总总和会计核核算要求的的前提下,可可以适当合合并某些会会计科目。如如生产业务务比较简单单的企业,可可以将“141基基本生产”“1422自制半成成品”“1433辅助生产产”“1444车间
7、经费费”“1455企业管理理费”科目合并并为“140生生产费用”科目。10.为为了适应各各种记帐方方法的特点点,企业可可以合并或或分设一些些会计科目目。如采用用借贷记帐帐法的企业业,可以将将“151待待摊费用”和“431预预提费用”合并为“150待待摊和预提提费用”科目,将将“189其其他应收款款”和“449其其他应付款款”合并为“190其其他往来”科目。采采用增减记记帐法的企企业,可以以将“123包包装物”科目分设设为“123包包装物”和“433包包装物摊销销”两个科目目,将“124低低值易耗品品”科目分设设为“124低低值易耗品品”和“434低低值易耗品品摊销”两个科目目,将“611利利润
8、”科目分设设为“611利利润”“6044营业外收收入”“3044营业外支支出”和“305资资源税”四个科目目。四、会会计科目使使用说明第1001号科目目固定资资产(一)本科科目核算企企业的各种种固定资产产的原价。企业拥有的各种劳动资料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为固定资产:1.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2.单位价值在规定的标准以上。不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为低值易耗品。有些劳动资料,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为企业的主要劳动资料,也应列作固定资产。有些劳动资料单位价值虽然超过规定标准,但更换频繁、容易损坏的,经财政部门专项批准后也可以不列作固定资产。具体如何划分应按照主管部门制订的“固定资产目录”确定
9、。(二)企业的固定资产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土地和融资租入固定资产7大类。1.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1)房屋:指生产车间和为生产服务的行政管理部门所使用的房屋,以及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各种机器设备的基座应列入各该设备的价值,不包括在本类之内。生产和非生产共同使用的房屋,可按其主要用途列为生产用固定资产或非生产用固定资产。(2)建筑物:指除房屋以外的各种建筑物。如矿井、坑道、铁路、公路、桥梁、涵洞、码头、船坞、停车场、油库、水库、水塔、防波堤、烟囱、围墙等。(3)动力设备:指用以产生电力、热力、风力或其他动力的各种设备。如
10、蒸汽锅炉、发电机、电动机、水泵、变压器、整流器、涡轮机、空气压缩机等。(4)传导设备:指用以传送电力、热力、风力、其他动力和液体、汽体的各种设备。如电力网、输电线路、电话和电报网、暖气网、上下水道以及蒸汽、煤气、石油的输送传导管等。(5)工作机器及设备:指具有改变材料属性或形态功能的各种机器和设备。如平炉、高炉、转炉、电炉、熔炉、加热炉、干燥炉、炼焦炉、鼓风炉、轧钢机、粉碎机、各种机床、气锤、铸造机、电焊机、电解槽,以及化学工业、轻纺工业、建材工业的机器等。(6)工具、仪器及生产用具:指具有独立用途的各种工作用具、仪器和生产用具。如切削工具、压延工具、模压器、铸型、风镐,检验、实验和测量用的仪
11、器,以及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包装容器等。(7)运输设备:指载人和运货用的各种运输工具。如铁路运输用的机车、罐车,水上运输用的汽艇、驳船、渡船,公路运输用的汽车、拖车、曳行车,空中运输用的飞机等。所有作为运输设备组成部分的附属装置,都应列入运输设备的价值。(8)管理用具:指计量用具(如地磅等)、消防用具(如救火车等)、办公用具(如打字机、卷柜等)等经营管理用的器具、设备。(9)其他生产用固定资产:指不属于以上各类的其他生产用固定资产。2.非生产用固定资产。包括:职工宿舍、招待所、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俱乐部、食堂、浴室、理发室、医院、疗养院、专设的科学研究试验机构等单位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12、3.租出固定资产。指按规定出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4.未使用固定资产。指尚未使用的新增固定资产,调入尚待安装的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以及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于季节性生产、大修理等原因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在车间内替换使用的机器设备,都应作为在用的固定资产。5.不需用固定资产。指本企业不需用、业经上级批准准备处理的固定资产。6.土地。指过去已经估价单独入帐的土地。因征用土地而支付的补偿费,应计入与土地有关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内,不单独作为土地价值入帐。7.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指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机器设备。在租赁期内应视同国家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三)企业应按照下列规定
13、,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1.用基建拨款或用基建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应根据建设单位交付使用财产明细表中所确定的价值记帐。已经动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帐,待建设单位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2.用专用拨款、专用基金和专项借款(包括各种专用借款、应付引进设备款、应付债券等,下同)等自行购建的固定资产,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成本记帐。3.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调出单位的帐面原价减去原来的安装成本,加上调入单位发生的安装成本后的价值记帐。调入单位支付的包装费和运杂费,应用更新改造基金开支,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如果调出调入双方的固定资产与低值易耗品的划分标准不同,可各按本单位的标准记帐
14、。4.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按现行调拨价格或双方协议价加上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成本以后的价值记帐。5.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应按投出单位的帐面原价记帐,如联营双方按质论价确定的固定资产净值大于投出单位原价的,以按质论价确定的数字记帐。6.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入设备的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记帐。7.在原有固定资产的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固定资产的价值,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增加的支出记帐。8.固定资产大修理工程一般不增加固定资产的价值,但在大修理的同时进行技术改造的,属于用更新改造基金等专用基金以及用专用拨款和专用借款开支的部分
15、,应当增加固定资产的价值。企业进行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因资金不足而按照规定使用大修理基金的,也应增加固定资产价值。9.在清查财产中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即重新购建这项固定资产的全部价值)记帐。(四)企业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价值,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能任意变动: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重新估价;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五)建设单位转来用基建拨款购建的固定资产,以及企业用专用基金、专用拨款、专项借款等购建的固定资产和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借(增)记本科目,贷(增)记“固定基金”科目。建
16、设单位交来用基建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借(增)记本科目,贷(增)记“基建借款”科目。 无偿调入的固定资产,借(增)记本科目(调出单位的帐面原价减去原安装成本后的价值),贷(增)记“固定基金”科目(固定资产的净值)和“折旧”科目(已提折旧)。调入企业的安装成本,应加入调入固定资产的价值。有偿调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应于验收使用时,按现行调拨价格或双方协议价和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借(增)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包装费、运杂费,贷(增)记“固定基金”科目,按现行的调拨价格与实际支付的价款的差额,贷(增)记“折旧”科目;同时,按实际支付数,借(减)记“专用基金”科目,贷(减)记“专项存款”等科目
17、。有偿调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通过“专项物资”和“专项工程支出”科目核算。安装完成交付生产验收使用时,应按现行的调拨价格或双方协议价加上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成本,借(增)记本科目,按工程的实际成本(包括支付的价款、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成本)贷(增)记“固定基金”科目,将其差额贷(增)记“折旧”科目;同时,借(减)记“专用基金”科目,贷(减)记“专项工程支出”科目。其他单位投资转入的固定资产,应按投出单位的帐面原价,借(增)记本科目,按联营双方按质论价确定的价值,贷(增)记“其他单位投入资金”科目,按帐面价值与双方确定的价值的差额,贷(增)记“折旧”科目。如果联营双方按质论价确定的固定
18、资产净值大于投出单位帐面原价,应以按质论价确定的数字,借(增)记本科目,贷(增)记“其他单位投入资金”科目。企业为开发研制新产品、新技术所购置的单台价值在5万元以下的测试议器、试验装置、试制用关键设备、微型电子计算机,以及经批准购置用于会计电算化的单个系统在5万元以下的微型电子计算机,按规定可以一次或分次摊入成本,不再提取折旧。购入时,按其原价,借(增)记本科目,按估计残值减去估计清理费用后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净值,贷(增)记“固定基金”科目,按原价减去净值后的差额作为已提折旧,贷(增)记“折旧”科目;同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净值后的差额,借(增)记“待摊费用”科目,按固定资产净值,借(减)
19、记“专用基金”科目,按支付的价款,贷(减)记“银行存款”科目。盘盈的固定资产,借(增)记本科目(重置完全价值),贷(增)记“待处理财产盘盈”科目(重置完全价值减去估计折旧后的净值)和“折旧”科目(按新旧程度估计的折旧数)。(六)有偿或无偿调出的固定资产,借(减)记“固定基金”科目(净值)和“折旧”科目,贷(减)记本科目(帐面原价)。收到调入单位的价款,借(增)记“专项存款”科目,贷(增)记“专用基金”科目。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应按投出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已提折旧,借(增)记“长期投资”科目,按已提折旧,借(减)记“折旧”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帐面原价,贷(减)记本科目。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如按质论价
20、确定的价值与帐面净值有差额的,应按双方确定的价值,借(增)记“长期投资”科目,按已提折旧,借(减)记“折旧”科目,按确定的价值低于帐面净值的差额,借(减)记“固定基金”科目(如确定的价值高于帐面净值的,应贷(增)记“固定基金”科目),按投出固定资产的帐面原价,贷(减)记本科目。不能继续使用,需要清理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借(减)记“固定基金”科目和“折旧”科目,贷(减)记本科目。盘亏的固定资产以及由于毁损或遭受非常损失等原因,需要清理报废的固定资产,借(增)记“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净值)和借(减)记“折旧”科目,贷(减)记本科目(帐面原价),然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清理
21、报废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变价收入,借(增)记“专项存款”等科目,贷(增)记“专用基金”科目;发生的清理费用,借(减)记“专用基金”科目,贷(减)记“专项存款”等科目。所有清理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在备查簿中应详细记录被清理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开始使用日期、预计使用年限、实际使用年数、批准清理日期、开始清理日期、清理完竣日期、原价、已提折旧、变价收入和清理费用等资料。(七)改建、扩建中的固定资产,应作为未使用固定资产处理。待改建、扩建完成时再转为在用固定资产。由于改建、扩建而净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即为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减去变价收入后的净额),借(增)记本科目,贷(增)记“固
22、定基金”科目。(八)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人防工程,应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按工程实际成本,借(增)记本科目,贷(增)记“固定基金”科目。企业内部纯属人员防护用的人防设施,应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不在本科目核算。(九)租入的固定资产,应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不在本科目核算。在租入固定资产上进行的改良工程,应按实际发生的工程支出,列作固定资产,并按租入固定资产的用途进行分类。租约期满,随同租入的固定资产交给出租单位时,应依租约的规定,按照有偿调拨或无偿调拨处理。(十)固定资产经领导批准在企业内部各车间、各部门间的转移,以及将生产用固定资产转为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或将在用固定资产转为未使用或不需用固定资产,不需
23、要进行总分类核算。但为了如实反映财产的实存情况和正确计算各车间、各部门的折旧,应在有关的明细科目之间进行转帐。企业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租赁期满,如按合同规定,将设备所有权转归承租企业时,应进行转帐,将固定资产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科目转到“生产用固定资产”明细科目中。(十一)各种重要的技术资料,不论是否包括在固定资产价值之内,也不论其资金来源如何,都应分类编号,在备查簿内进行登记,妥善保管。(十二)本科目应设置下列明细科目:1.生产用固定资产;2.非生产用固定资产;3.租出固定资产;4.未使用固定资产;5.不需用固定资产;6.土地;7.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明细科目下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
24、和“固定资产卡片”进行明细核算。“固定资产登记簿”应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和明细分类开设帐页,并按保管、使用单位设置专栏,按各项固定资产的增减日期序时登记,每月结出余额,以反映各单位、各部门各类固定资产的增加、减少和结存情况。“固定资产卡片”应按固定资产每一独立登记对象分别设置,每一对象一张。各类固定资产的登记对象规定如下:1.房屋:以每所房屋(连同附属建筑物及设备)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2.建筑物:以每一独立建筑物(连同附属装置)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3.动力设备:以每一动力机器(连同基座和附属设备)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4.传导设备:以在技术上能够构成一个完整的传导系统的设备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
25、。5.工作机器及设备:以每一独立的机器(连同基座、附属设备和工具、仪器等)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6.工具、仪器及生产用具:以每一工具、仪器、用具(连同便于操纵控制的各种附具)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7.运输设备:以每一独立的运输工具(如一辆汽车、一艘船、一架飞机等)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8.管理用具:以每件管理用具作为一个独立登记对象。“固定资产卡片”应按固定资产的类别和保管、使用单位顺序排列,妥善保管。在每一张卡片中,应记载该项固定资产的编号、名称、规格、技术特征、技术资料编号、附属物、使用单位、所在地点、建造年份、开始使用日期、中间停用日期、原价、预计使用年限、购建的资金来源、折旧率、大修理
26、基金提取率、大修理次数和日期、转移调拨情况、报废清理情况等详细资料。“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的格式和使用方法,由主管部门或企业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规定。第1002号科目目待核销销基建支出出(一一)本科目目核算实行行基本建设设贷款的企企业由建设设单位转来来不应计入入财产价值值的各项支支出,包括括应核销的的投资支出出(如生产产职工培训训费、样品品样机购置置费等)和和应核销的的其他支出出(如基建建器材处理理亏损等)。(二)企业业根据建设设单位转来来的各种应应核销支出出,借(增增)记本科科目,贷(增)记“基建借款款”科目。基建借款款项目建成成投产后的的利息支出出,在规定定还款期限限内支付的的,
27、借(增增)记本科科目,贷(增)记“基建借款款”科目。超超过规定还还款期限应应由企业留留用资金支支付的逾期期借款利息息和加收的的利息,借借(减)记记“专用基金金”科目,贷贷(增)记记“基建借款款”科目,不不通过本科科目核算。企业接到建设单位通知已用应交财政的基建收入、基建投资包干节余分成等偿还基建借款时,借(减)记“基建借款”科目,贷(减)记本科目。企业用利润偿还基建借款时,借(减)记“基建借款”科目,贷(减)利润”科目,贷(减)记本科目。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用减免的税款偿还待核销的基建支出占用的基建借款,借(减)记“基建借款”科目,贷(减)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减)记“应交税金”科目,贷
28、(减)记本科目。按规定用专用基金偿还这部分基建借款时,借(减)记“基建借款”科目,贷(减)记“专项存款”科目;同时,借(减)记“专用基金”科目,贷(减)记本科目。第1004号科目目无形资资产(一)本科科目核算企企业专有技技术及专利利权、商标标权、特许许权等各种种无形资产产的价值。(二)各种无形资产应按规定的使用期限,分期摊销。(三)企业购入或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各种无形资产,应按实际支出数,借(增)记本科目,贷(减)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其他单位作为投资投入的各种无形资产,应按联营双方确定的价值,借(增)记本科目,贷(增)记“其他单位投入资金”科目。企业按规定的使用期限摊销无形资产时,借(增)
29、记“企业管理费”等科目,贷(减)记本科目。(四)本科目应按专有技术及专利权、商标权、特许权等各种无形资产的类别设置明细科目核算。第1005号科目目长期投投资(一)本科科目核算企企业投资于于其他单位位(包括中中外合资企企业)的资资金。(二)企企业与其他他单位联合合经营向其其他单位投投资转出的的资金。应应按下列情情况进行处处理:1.企业业将闲置未未用的厂房房、设备等等向其他单单位投资,应应按投出固固定资产的的帐面净值值(原价减减已提折旧旧),借(增)记本本科目,按按已提折旧旧,借(减减)记“折旧”科目,按按投出固定定资产的帐帐面原价,贷贷(减)记记“固定资产产”科目。2.企业业按规定以以场地使用用
30、权作价投投资,借(增)记本本科目,贷贷(增)33.企业将将多余的材材料、物资资等资产向向其他单位位投资,应应按投出资资产的帐面面价值,借借(增)记记本科目,贷贷(减)记记“原材料”、“低值易耗耗品”等科目(计划成本本),贷(减)记“材料成本本差异”科目(实实际成本小小于计划成成本的差异异用红字)。44.企业将将结余的更更新改造基基金、生产产发展基金金等专用基基金向其他他单位投资资,应按投投资转出的的专用基金金数额,借借(增)记记本科目,贷贷(减)记记“专项存款款”等科目。5.企企业用银行行借款向其其他单位投投资,借(增)记本本科目,贷贷(增)记记“投资借款款”科目。企企业按规定定用投资分分得的
31、利润润归还借款款本金时,借借(减)记记“投资借款款”科目,贷贷(减)记记“银行存款款”科目;同同时,借(增)科目目。投资借借款的利息息支出按规规定由投资资分得的利利润核销,不不增加投资资数额,支支付的借款款利息不通通过本科目目核算,可可先在“专项应收收款”科目核算算,利润”科目(三)企业业收到吸收收投资单位位分来的投投资利润,应应借(增)记“银行的部部分,作相相反的分录录。(四)企业业根据吸收收投资单位位的通知,按按吸收投资资单位归还还技措借款款利润中属属于增加本本单位投资资的数额,借借(增)记记本科目,贷贷(减)记记“利(五五)企业投投出的各项项资产如按按质论价确确定的价值值与帐面价价值有差
32、额额时,企业业应按双方方确定的价价值记入本本科目,差差额部分报报经批准后后作为增减减“国家固定定基金”“国家流流动基金”和有关的的“专用基金金”处理。(六)联联营期满,企企业收到吸吸收投资单单位以银行行存款、固固定资产等等发还的投投资,借(增)记“固定资产产”“银行存存款”等科目,贷贷(减)记记本科目、贷贷(增)记记“折旧”科目。企业投出出的资金数数额与收到到发还的投投资有差额额时,差额额部分报经经批准后作作为增减“国家固定定基金”“国家流流动基金”和有关的的“专用基金金”处理。但如由于于联营企业业的盈亏在在联营期满满前未作分分配处理而而使收回的的投资数额额与投出资资金有差额额时,其差差额应作
33、为为长期投资资的利润或或亏损处理理。(七)本科科目应按吸吸收投资的的单位设置置明细科目目。第1111号科目目材料采采购(一)本科科目核算企企业购入材材料的采购购成本。委托外外单位加工工材料的加加工成本和和专项物资资的采购成成本,应直直接在“委托加工工材料”“专项物物资”等科目核核算,不在在本科目核核算。(二)材材料的采购购成本由下下列各项组组成:1.买价价;22.外地运运杂费;3.运运输途中的的合理损耗耗;44.入库前前的整理挑挑选费用(包括整理理挑选中发发生的损耗耗,并扣除除下脚、废废料价值)。企企业自筹外外汇购入材材料应分摊摊的调进外外汇价差以以及支付的的进口关税税等,也应应计入材料料的采
34、购成成本。烧油企业业购入燃料料油所支付付的烧油特特别税也通通过本科目目核算。以上第第1项应直直接计入各各种材料的的采购成本本,第2、33、4项,凡凡能分清的的,可以直直接计入各各种材料的的采购成本本;不能分分清的,应应按材料的的重量或买买价等比例例,分摊计计入各种材材料的采购购成本。采采用计划成成本核算材材料的企业业,计入材材料采购成成本的运杂杂费等间接接费用,可可以根据材材料成本差差异的核算算要求,按按照材料类类别或品种种分摊。采购人人员的差旅旅费,专设设采购机构构的经费,市市内运输费费,企业供供应部门和和仓库的经经费(包括括入库后,对对材料的整整理挑选费费用),可可列作企业业管理费,不不包
35、括在材材料采购成成本内。但但大宗材料料的市内运运输费应计计入材料采采购成本。购入材料在运输途中的损耗,除合理损耗(定额内的损耗)以及按规定应由供应单位、运输机构负责赔偿的以外,凡因遭受意外灾害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损失,应先转入“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然后按照规定报经批准核销或按损耗原因进行处理。(三)本科目的使用方法:1.根据发票帐单支付材料价款和运杂费时,借(增)记本科目,贷(减)记“银行存款”“现金”“其他货币资金”等科目;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的,购入材料,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借(增)记本科目,贷(增)记“应付票据”科目。2.材料已经收到、尚未办理结算手续的,可暂不作会计分录;待办
36、理结算手续后,再根据所付金额或发票帐单的应付金额,借(增)记本科目,贷(减)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或贷(增)记“应付票据”科目。3.企业根据有关规定预付货款时,借(减)记“应付购货款”科目,贷(减)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材料验收入库后,再根据发票帐单的应付金额,借(增)记本科目,贷(增)记“应付购货款”科目。4.由企业运输部门以自备运输工具,将外购的大宗材料运回企业,应计算购入材料应负担的运输费用,借(增)记本科目,贷(减)记“辅助生产”科目。5.应向供应单位、运输机构等收回的材料短缺或其他应冲减材料采购成本的赔偿款项,应根据有关的索赔凭证,借(减)记“应付购货款”或借(增)记“其他应收款”科目
37、,贷(减)记本科目。需要报请批准后转销或尚待查明处理的途中损耗,借(增)记“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贷(减)记本科目;其中,经批准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的超定额损耗,借(增)记本科目,贷(减)记“待处理财产损失”科目。6.月份终了,应将仓库转来的外购材料收料凭证,按照材料科目并分别下列不同情况进行汇总:对于已经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收料凭证(包括本月付款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上月收料凭证),应按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分别汇总,并按计划成本借(增)记“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科目,贷(减)记本科目。将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额,借(增)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贷(减)记本科目;将实际
38、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额,借(增)记本科目,贷(减)记“材料成本差异”科目。对于尚未付款或尚未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收料凭证,应分别材料科目,抄列清单,并按计划成本暂估入帐,借(增)记“原材料”“燃料”等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以便下月付款或开出、承兑业汇票后,按正常程序借(增)记本科目,贷(减)记“银行存款”或贷(增)记“应付票据”等科目。7.经过以上记录以后,本科目的月末余额,即为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材料”。(四)本科目应设置材料采购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为了加强对材料采购的付款、到货和在途情况的核算和监督,材料采购明细帐一般可按材料科目(“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设置
39、帐页,采用横线登记法逐笔登记。各帐页可分设以下专栏进行登记:1.付款或转帐的日期;2.付款凭证或转帐凭证的编号;3.发票帐单的编号;4.收料日期;5.收料凭证编号;6.供应单位名称或采购人员姓名;7.购入材料的简要说明;8.借(增)方金额(实际成本,下面再分价款和运杂费等小栏);9.贷(减)方金额(分设计划成本、成本差异和其他三栏)。材料采购明细帐,应按照记入借(增)方的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的编号先后,逐笔逐行进行登记,每笔付款(或转帐)业务与其相应的收料业务,必须在同一行内登记。转出的金额(如应向供应单位、运输机构收取的赔款等),在贷(减)方金额的“其他”栏内登记。月份终了,对于已按发票帐单付
40、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收到或尚未全部收到的在途材料,应逐笔逐行转入下月的材料采购明细帐。(五)材料的日常核算,可以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计划成本,也可以采用实际成本。具体采用哪一种方法,由企业主管部门统一规定,或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材料品种繁多的企业,一般可以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额在“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核算,按月分摊,将全月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材料计划单位成本应尽可能接近实际。有统一调拨价格的材料,应按调拨价格加上一定比例的运杂费,作为材料的计划单位成本。没有调拨价格的,可按上年实际采购成本(平均成本或
41、最后一次实际采购成本)作为材料的计划单位成本。计划单位成本除有特殊情况(如国家统一调整调拨价格,实际单位成本与计划单位成本相差在10以上)应随时调整外,在年度内一般不作变动。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企业,对于某些品种不多,但占产品成本比重较大的原料或主要材料,也可以单独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在这种情况下,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加权平均、移动平均或先进先出等方法确定。规模较小,材料品种简单,采购业务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全部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材料的日常核算。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不设置“材料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科目。但应设置“130在途材料”科目。在一般情况下,收到材料时,根
42、据发票帐单、付款凭证等,借(增)记“原材料”等科目,贷(减)记“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或贷(增)记“应付购货款”“应付票据”等科目。如果在支付货款和运输费或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时材料尚未到达,则借(增)记“在途材料”科目,贷(减)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或贷(增)记“应付票据”科目。待收到材料后,再借(增)记“原材料”等科目,贷(减)记“在途材料”科目。第1112号科目目原材材料(一)本本科目核算算企业库存存的各种原原材料,包包括原料及及主要材料料、辅助材材料、外购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用备件(备备品备件)等的计划划成本。 (二)购入并已已验收入库库的原材料料,按计划划成本借(增)记
43、本本科目,贷贷(减)记记“材料采购购”科目;实实际成本大大于计划成成本的差额额借(增)记“材料成本本差异”科目,贷贷(减)记记“材料采购购”科目(实实际成本小小于计划成成本的差额额作相反的的会计分录录)。已经经验收入库库但月终尚尚未付款或或尚未开出出、承兑商商业汇票的的外购原材材料,按计计划成本借借(增)记记本科目,贷贷(增)记记“应付购货货款”科目,下下月初用红红字冲回。自自制、委托托外单位加加工完成和和由建设单单位购置转转入并已验验收入库的的原材料,按按计划成本本借(增)记本科目目,按实际际成本贷(减)记“辅助生产产”“委托加加工材料”或贷(增增)记际成成本与计划划成本的差差额借(增增)记
44、或贷贷(减)记记“材料成本本差异”科目。清查盘点点中盘盈的的原材料,按按计划成本本借(增)记本科目目,贷(增增)记“待处理财财产盘盈”科目。车间和部部门领用的的原材料,借借(增)记记“基本生产产”“辅助生生产”“车间经经费”“企业管管理费”等科目,贷贷(减)记记本科目。发发出委托外外单位加工工的原材料料,借(增增)记“委托加工工材料”科目,贷贷(减)记记本科目。销销售发出的的原材料,借借(增)记记“发出商品品”或借(减减)记“销售”科目,贷贷(减)记记本科目。对对于已按托托收承付结结算方式销销售发出,尚尚未办理托托收手续的的原材料,视视同库存原原材料,留留在本科目目不予结转转。清查盘盘点中发现
45、现的材料盘盘亏和毁损损,借(增增)记“待处理财财产损失”科目,贷贷(减)记记本科目。月月末再按各各种发出材材料的计划划成本,计计算应负担担的成本差差异借(增增或减)记记有关科目目,贷(减减)记“材料成本本差异”科目(实实际成本小小于计划成成本的差异异用红字)。(三)本科科目的月末末余额反映映月末库存存原材料的的计划成本本。(四)本科科目应按照照材料的保保管地点(仓库)、材材料的类别别、品种和和规格设置置材料明细细帐(或材材料卡片)。材料明明细帐根据据收料凭证证和发料凭凭证逐笔登登记。一个个企业至少少应有一套套有数量和和金额的材材料明细帐帐。这套明明细帐可以以由财务会会计部门登登记,也可可以由材
46、料料仓库的管管理人员登登记。在后后一种情况况下,财务务会计部门门对仓库登登记的材料料明细帐,必必须定期稽稽核,以保保证记录正正确无误。(五)企业主管部门可以根据资金管理的需要将本科目分为“113原料及主要材料”“114外购半成品”“115辅助材料”“116修理用备件”等科目。(六)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不在本科目核算,但应单独设置“受托加工来料”备查科目和有关的材料明细帐,核算其收发结存数额。第1221号科目目燃料料(一一)本科目目核算企业业库存的各各种燃料,包包括煤、汽汽油、液化化气等各种种固体燃体体、液体燃燃料和气体体燃料,以以及可以作作为燃料使使用的废料料的
47、计划成成本。烧油油企业按规规定支付的的烧油特别别税也在本本科目核算算。库库存的各种种燃料,不不论其用途途如何(即即不论作为为产品的原原料使用,或或在生产工工艺过程中中使用,或或生活取暖暖使用等),都在本本科目核算算。(二)烧油油企业应在在本科目下下增设“烧油特别别税”明细科目目。企业购购入燃料油油所支付的的烧油特别别税,应随随同燃料油油的价款借借(增)记记“材料采购购”等科目,贷贷(减)记记“银行存款款”等科目。企企业收到所所购燃料油油在按计划划成本借(增)记本本科目(“燃料油”)的同时时,按实际际支付烧油油特别税数数额,借(增)记本本科目(“烧油特别别税”),贷(减)记“材料采购购”科目;实际成本本(不含烧烧油特别税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