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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总则第一条条 为了加强强对建设工工程质量的的管理,保保证建设工工程质量,保保护人民生生命和财产产安全,根根据中华华人民共和和国建筑法法,制定定本条例。第二条条 凡在中华华人民共和和国境内从从事建设工工程的新建建、扩建、改改建等有关关活动及实实施对建设设工程质量量监督管理理的,必须须遵守本条条例。本条例例所称建设设工程,是是指土木工工程、建筑筑工程、线线路管道和和设备安装装工程及装装修工程。第三条条 建设单位位、勘察单单位、设计计单位、施施工单位、工工程监理单单位依法对对建设工程程质量负责责。第四条条 县级以上上人民政府府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和其他有有关部门应应当加
2、强对对建设工程程质量的监监督管理。第五条条 从事建设设工程活动动,必须严严格执行基基本建设程程序,坚持持先勘察、后后设计、再再施工的原原则。县级以以上人民政政府及其有有关部门不不得超越权权限审批建建设项目或或者擅自简简化基本建建设程序。第六条条 国家鼓励励采用先进进的科学技技术和管理理方法,提提高建设工工程质量。第二章 建建设单位的的质量责任任和义务第七条条 建设单位位应当将工工程发包给给具有相应应资质等级级的单位。建设单单位不得将将建设工程程肢解发包包。第八条条 建设单位位应当依法法对工程建建设项目的的勘察、设设计、施工工、监理以以及与工程程建设有关关的重要设设备、材料料等的采购购进行招标标
3、。第九条条 建设单位位必须向有有关的勘察察、设计、施施工、工程程监理等单单位提供与与建设工程程有关的原原始资料。原始资资料必须真真实、准确确、齐全。第十条条 建设工程程发包单位位不得迫使使承包方以以低于成本本的价格竞竞标,不得得任意压缩缩合理工期期。建设单单位不得明明示或者暗暗示设计单单位或者施施工单位违违反工程建建设强制性性标准,降降低建设工工程质量。第十一一条 建设单位位应当将施施工图设计计文件报县县级以上人人民政府建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或或者其他有有关部门审审查。施工工图设计文文件审查的的具体办法法,由国务务院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部门会同国国务院其他他有关部门门制定。施工图图设计文件件未经审查
4、查批准的,不不得使用。第十二二条 实行监理理的建设工工程,建设设单位应当当委托具有有相应资质质等级的工工程监理单单位进行监监理,也可可以委托具具有工程监监理相应资资质等级并并与被监理理工程的施施工承包单单位没有隶隶属关系或或者其他利利害关系的的该工程的的设计单位位进行监理理。下列建建设工程必必须实行监监理:(一)国国家重点建建设工程;(二)大大中型公用用事业工程程;(三)成成片开发建建设的住宅宅小区工程程;(四)利利用外国政政府或者国国际组织贷贷款、援助助资金的工工程;(五)国国家规定必必须实行监监理的其他他工程。第十三三条 建设单位位在领取施施工许可证证或者开工工报告前,应应当按照国国家有关
5、规规定办理工工程质量监监督手续。第十四四条 按照合同同约定,由由建设单位位采购建筑筑材料、建建筑构配件件和设备的的,建设单单位应当保保证建筑材材料、建筑筑构配件和和设备符合合设计文件件和合同要要求。建设单单位不得明明示或者暗暗示施工单单位使用不不合格的建建筑材料、建建筑构配件件和设备。第十五五条 涉及建筑筑主体和承承重结构变变动的装修修工程,建建设单位应应当在施工工前委托原原设计单位位或者具有有相应资质质等级的设设计单位提提出设计方方案;没有有设计方案案的,不得得施工。房屋建建筑使用者者在装修过过程中,不不得擅自变变动房屋建建筑主体和和承重结构构。第十六六条 建设单位位收到建设设工程竣工工报告
6、后,应应当组织设设计、施工工、工程监监理等有关关单位进行行竣工验收收。建设工工程竣工验验收应当具具备下列条条件:(一)完完成建设工工程设计和和合同约定定的各项内内容;(二)有有完整的技技术档案和和施工管理理资料;(三)有有工程使用用的主要建建筑材料、建建筑构配件件和设备的的进场试验验报告;(四)有有勘察、设设计、施工工、工程监监理等单位位分别签署署的质量合合格文件;(五)有有施工单位位签署的工工程保修书书。建设工工程经验收收合格的,方方可交付使使用。第十七七条 建设单位位应当严格格按照国家家有关档案案管理的规规定,及时时收集、整整理建设项项目各环节节的文件资资料,建立立、健全建建设项目档档案,
7、并在在建设工程程竣工验收收后,及时时向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部门或者其其他有关部部门移交建建设项目档档案。第三章 勘勘察、设计计单位的质质量责任和和义务第十八八条 从事建设设工程勘察察、设计的的单位应当当依法取得得相应等级级的资质证证书,并在在其资质等等级许可的的范围内承承揽工程。禁止勘勘察、设计计单位超越越其资质等等级许可的的范围或者者以其他勘勘察、设计计单位的名名义承揽工工程。禁止止勘察、设设计单位允允许其他单单位或者个个人以本单单位的名义义承揽工程程。勘察、设设计单位不不得转包或或者违法分分包所承揽揽的工程。第十九九条 勘察、设设计单位必必须按照工工程建设强强制性标准准进行勘察察、设计,并并对
8、其勘察察、设计的的质量负责责。注册建建筑师、注注册结构工工程师等注注册执业人人员应当在在设计文件件上签字,对对设计文件件负责。第二十十条 勘察单位位提供的地地质、测量量、水文等等勘察成果果必须真实实、准确。第二十十一条 设计单位位应当根据据勘察成果果文件进行行建设工程程设计。设计文文件应当符符合国家规规定的设计计深度要求求,注明工工程合理使使用年限。第二十十二条 设计单位位在设计文文件中选用用的建筑材材料、建筑筑构配件和和设备,应应当注明规规格、型号号、性能等等技术指标标,其质量量要求必须须符合国家家规定的标标准。除有特特殊要求的的建筑材料料、专用设设备、工艺艺生产线等等外,设计计单位不得得指
9、定生产产厂、供应应商。第二十十三条 设计单位位应当就审审查合格的的施工图设设计文件向向施工单位位作出详细细说明。第二十十四条 设计单位位应当参与与建设工程程质量事故故分析,并并对因设计计造成的质质量事故,提提出相应的的技术处理理方案。第四章 施施工单位的的质量责任任和义务第二十十五条 施工单位位应当依法法取得相应应等级的资资质证书,并并在其资质质等级许可可的范围内内承揽工程程。禁止施施工单位超超越本单位位资质等级级许可的业业务范围或或者以其他他施工单位位的名义承承揽工程。禁禁止施工单单位允许其其他单位或或者个人以以本单位的的名义承揽揽工程。施工单单位不得转转包或者违违法分包工工程。第二十十六
10、条施工单单位对建设设工程的施施工质量负负责。施工单单位应当建建立质量责责任制,确确定工程项项目的项目目经理、技技术负责人人和施工管管理负责人人。建设工工程实行总总承包的,总总承包单位位应当对全全部建设工工程质量负负责;建设设工程勘察察、设计、施施工、设备备采购的一一项或者多多项实行总总承包的,总总承包单位位应当对其其承包的建建设工程或或者采购的的设备的质质量负责。第二十十七条 总承包单单位依法将将建设工程程分包给其其他单位的的,分包单单位应当按按照分包合合同的约定定对其分包包工程的质质量向总承承包单位负负责,总承承包单位与与分包单位位对分包工工程的质量量承担连带带责任。第二十十八条 施工单位位
11、必须按照照工程设计计图纸和施施工技术标标准施工,不不得擅自修修改工程设设计,不得得偷工减料料。施工单单位在施工工过程中发发现设计文文件和图纸纸有差错的的,应当及及时提出意意见和建议议。第二十十九条 施工单位位必须按照照工程设计计要求、施施工技术标标准和合同同约定,对对建筑材料料、建筑构构配件、设设备和商品品混凝土进进行检验,检检验应当有有书面记录录和专人签签字;未经经检验或者者检验不合合格的,不不得使用。第三十十条 施工单位位必须建立立、健全施施工质量的的检验制度度,严格工工序管理,作作好隐蔽工工程的质量量检查和记记录。隐蔽蔽工程在隐隐蔽前,施施工单位应应当通知建建设单位和和建设工程程质量监督
12、督机构。第三十十一条 施工人员员对涉及结结构安全的的试块、试试件以及有有关材料,应应当在建设设单位或者者工程监理理单位监督督下现场取取样,并送送具有相应应资质等级级的质量检检测单位进进行检测。第三十十二条 施工单位位对施工中中出现质量量问题的建建设工程或或者竣工验验收不合格格的建设工工程,应当当负责返修修。第三十十三条 施工单位位应当建立立、健全教教育培训制制度,加强强对职工的的教育培训训;未经教教育培训或或者考核不不合格的人人员,不得得上岗作业业。第五章 工程监理理单位的质质量责任和和义务第三十十四条 工程监理理单位应当当依法取得得相应等级级的资质证证书,并在在其资质等等级许可的的范围内承承
13、担工程监监理业务。禁止工工程监理单单位超越本本单位资质质等级许可可的范围或或者以其他他工程监理理单位的名名义承担工工程监理业业务。禁止止工程监理理单位允许许其他单位位或者个人人以本单位位的名义承承担工程监监理业务。工程监监理单位不不得转让工工程监理业业务。第三十十五条 工程监理理单位与被被监理工程程的施工承承包单位以以及建筑材材料、建筑筑构配件和和设备供应应单位有隶隶属关系或或者其他利利害关系的的,不得承承担该项建建设工程的的监理业务务。第三十十六条 工程监理理单位应当当依照法律律、法规以以及有关技技术标准、设设计文件和和建设工程程承包合同同,代表建建设单位对对施工质量量实施监理理,并对施施工
14、质量承承担监理责责任。第三十十七条 工程监理理单位应当当选派具备备相应资格格的总监理理工程师和和监理工程程师进驻施施工现场。未经监监理工程师师签字,建建筑材料、建建筑构配件件和设备不不得在工程程上使用或或者安装,施施工单位不不得进行下下一道工序序的施工。未未经总监理理工程师签签字,建设设单位不拨拨付工程款款,不进行行竣工验收收。第三十十八条 监理工程程师应当按按照工程监监理规范的的要求,采采取旁站、巡巡视和平行行检验等形形式,对建建设工程实实施监理。第六章 建建设工程质质量保修第三十十九 条建设工工程实行质质量保修制制度。建设工工程承包单单位在向建建设单位提提交工程竣竣工验收报报告时,应应当向
15、建设设单位出具具质量保修修书。质量量保修书中中应当明确确建设工程程的保修范范围、保修修期限和保保修责任等等。第四十十条 在正常使使用条件下下,建设工工程的最低低保修期限限为:(一)基基础设施工工程、房屋屋建筑的地地基基础工工程和主体体结构工程程,为设计计文件规定定的该工程程的合理使使用年限;(二)屋屋面防水工工程、有防防水要求的的卫生间、房房间和外墙墙面的防渗渗漏,为55年;(三)供供热与供冷冷系统,为为2个采暖期期、供冷期期;(四)电电气管线、给给排水管道道、设备安安装和装修修工程,为为2年。其他项项目的保修修期限由发发包方与承承包方约定定。建设工工程的保修修期,自竣竣工验收合合格之日起起计
16、算。第四十十一条 建设工程程在保修范范围和保修修期限内发发生质量问问题的,施施工单位应应当履行保保修义务,并并对造成的的损失承担担赔偿责任任。第四十十二条 建设工程程在超过合合理使用年年限后需要要继续使用用的,产权权所有人应应当委托具具有相应资资质等级的的勘察、设设计单位鉴鉴定,并根根据鉴定结结果采取加加固、维修修等措施,重重新界定使使用期。第七章 监监督管理第四十十三条 国家实行行建设工程程质量监督督管理制度度。国务院院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对全国的的建设工程程质量实施施统一监督督管理。国国务院铁路路、交通、水水利等有关关部门按照照国务院规规定的职责责分工,负负责对全国国的有关专专业建设工工程
17、质量的的监督管理理。县级以以上地方人人民政府建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对对本行政区区域内的建建设工程质质量实施监监督管理。县县级以上地地方人民政政府交通、水水利等有关关部门在各各自的职责责范围内,负负责对本行行政区域内内的专业建建设工程质质量的监督督管理。第四十十四条 国务院建建设行政主主管部门和和国务院铁铁路、交通通、水利等等有关部门门应当加强强对有关建建设工程质质量的法律律、法规和和强制性标标准执行情情况的监督督检查。第四十十五条 国务院发发展计划部部门按照国国务院规定定的职责,组组织稽察特特派员,对对国家出资资的重大建建设项目实实施监督检检查。国务院院经济贸易易主管部门门按照国务务院规定的的职
18、责,对对国家重大大技术改造造项目实施施监督检查查。第四十十六条 建设工程程质量监督督管理,可可以由建设设行政主管管部门或者者其他有关关部门委托托的建设工工程质量监监督机构具具体实施。从事房房屋建筑工工程和市政政基础设施施工程质量量监督的机机构,必须须按照国家家有关规定定经国务院院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或者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人民民政府建设设行政主管管部门考核核;从事专专业建设工工程质量监监督的机构构,必须按按照国家有有关规定经经国务院有有关部门或或者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人民民政府有关关部门考核核。经考核核合格后,方方可实施质质量监督。第四十十七条 县级以上上地方人民民政府建设设行政主管管部门
19、和其其他有关部部门应当加加强对有关关建设工程程质量的法法律、法规规和强制性性标准执行行情况的监监督检查。第四十十八条 县级以上上人民政府府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和其他有有关部门履履行监督检检查职责时时,有权采采取下列措措施:(一)要要求被检查查的单位提提供有关工工程质量的的文件和资资料;(二)进进入被检查查单位的施施工现场进进行检查;(三)发发现有影响响工程质量量的问题时时,责令改改正。第四十十九条 建设单位位应当自建建设工程竣竣工验收合合格之日起起15日内,将将建设工程程竣工验收收报告和规规划、公安安消防、环环保等部门门出具的认认可文件或或者准许使使用文件报报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或者其他他有关
20、部门门备案。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部门或者其其他有关部部门发现建建设单位在在竣工验收收过程中有有违反国家家有关建设设工程质量量管理规定定行为的,责责令停止使使用,重新新组织竣工工验收。第五十十条有关单单位和个人人对县级以以上人民政政府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部门和其他他有关部门门进行的监监督检查应应当支持与与配合,不不得拒绝或或者阻碍建建设工程质质量监督检检查人员依依法执行职职务。第五十十一条 供水、供供电、供气气、公安消消防等部门门或者单位位不得明示示或者暗示示建设单位位、施工单单位购买其其指定的生生产供应单单位的建筑筑材料、建建筑构配件件和设备。第五十十二条 建设工程程发生质量量事故,有有关单位应应当在
21、244小时内向向当地建设设行政主管管部门和其其他有关部部门报告。对对重大质量量事故,事事故发生地地的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部门和其他他有关部门门应当按照照事故类别别和等级向向当地人民民政府和上上级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部门和其他他有关部门门报告。特别重重大质量事事故的调查查程序按照照国务院有有关规定办办理。第五十十三条 任何单位位和个人对对建设工程程的质量事事故、质量量缺陷都有有权检举、控控告、投诉诉。第八章罚则则第五十十四条 违反本条条例规定,建建设单位将将建设工程程发包给不不具有相应应资质等级级的勘察、设设计、施工工单位或者者委托给不不具有相应应资质等级级的工程监监理单位的的,责令改改正,处550万元
22、以以上1000万元以下下的罚款。第五十十五条 违反本条条例规定,建建设单位将将建设工程程肢解发包包的,责令令改正,处处工程合同同价款百分分之零点五五以上百分分之一以下下的罚款;对全部或或者部分使使用国有资资金的项目目,并可以以暂停项目目执行或者者暂停资金金拨付。第五十十六条 违反本条条例规定,建建设单位有有下列行为为之一的,责责令改正,处处20万元以以上50万元以以下的罚款款:(一)迫迫使承包方方以低于成成本的价格格竞标的;(二)任任意压缩合合理工期的的;(三)明明示或者暗暗示设计单单位或者施施工单位违违反工程建建设强制性性标准,降降低工程质质量的;(四)施施工图设计计文件未经经审查或者者审查
23、不合合格,擅自自施工的;(五)建建设项目必必须实行工工程监理而而未实行工工程监理的的;(六)未未按照国家家规定办理理工程质量量监督手续续的;(七)明明示或者暗暗示施工单单位使用不不合格的建建筑材料、建建筑构配件件和设备的的;(八)未未按照国家家规定将竣竣工验收报报告、有关关认可文件件或者准许许使用文件件报送备案案的。第五十十七 条违反本本条例规定定,建设单单位未取得得施工许可可证或者开开工报告未未经批准,擅擅自施工的的,责令停停止施工,限限期改正,处处工程合同同价款百分分之一以上上百分之二二以下的罚罚款。第五十十八 条违反本本条例规定定,建设单单位有下列列行为之一一的,责令令改正,处处工程合同
24、同价款百分分之二以上上百分之四四以下的罚罚款;造成成损失的,依依法承担赔赔偿责任;(一)未未组织竣工工验收,擅擅自交付使使用的;(二)验验收不合格格,擅自交交付使用的的;(三)对对不合格的的建设工程程按照合格格工程验收收的。第五十十九 条违反本本条例规定定,建设工工程竣工验验收后,建建设单位未未向建设行行政主管部部门或者其其他有关部部门移交建建设项目档档案的,责责令改正,处处1万元以上上10万元以以下的罚款款。第六十十条 违反本条条例规定,勘勘察、设计计、施工、工工程监理单单位超越本本单位资质质等级承揽揽工程的,责责令停止违违法行为,对对勘察、设设计单位或或者工程监监理单位处处合同约定定的勘察
25、费费、设计费费或者监理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的罚款;对对施工单位位处工程合合同价款百百分之二以以上百分之之四以下的的罚款,可可以责令停停业整顿,降降低资质等等级;情节节严重的,吊吊销资质证证书;有违违法所得的的,予以没没收。未取得得资质证书书承揽工程程的,予以以取缔,依依照前款规规定处以罚罚款;有违违法所得的的,予以没没收。以欺骗骗手段取得得资质证书书承揽工程程的,吊销销资质证书书,依照本本条第一款款规定处以以罚款;有有违法所得得的,予以以没收。第六十十一条 违反本条条例规定,勘勘察、设计计、施工、工工程监理单单位允许其其他单位或或者个人以以本单位名名义承揽工工程的,责责令改正,没没收违法所
26、所得,对勘勘察、设计计单位和工工程监理单单位处合同同约定的勘勘察费、设设计费和监监理酬金11倍以上2倍以下的的罚款;对对施工单位位处工程合合同价款百百分之二以以上百分之之四以下的的罚款;可可以责令停停业整顿,降降低资质等等级;情节节严重的,吊吊销资质证证书。第六十十二条 违反本条条例规定,承承包单位将将承包的工工程转包或或者违法分分包的,责责令改正,没没收违法所所得,对勘勘察、设计计单位处合合同约定的的勘察费、设设计费百分分之二十五五以上百分分之五十以以下的罚款款;对施工工单位处工工程合同价价款百分之之零点五以以上百分之之一以下的的罚款;可可以责令停停业整顿,降降低资质等等级;情节节严重的,吊
27、吊销资质证证书。工程监监理单位转转让工程监监理业务的的,责令改改正,没收收违法所得得,处合同同约定的监监理酬金百百分之二十十五以上百百分之五十十以下的罚罚款;可以以责令停业业整顿,降降低资质等等级;情节节严重的,吊吊销资质证证书。第六十十三条 违反本条条例规定,有有下列行为为之一的,责责令改正,处处10万元以以上30万元以以下的罚款款:(一)勘勘察单位未未按照工程程建设强制制性标准进进行勘察的的;(二)设设计单位未未根据勘察察成果文件件进行工程程设计的;(三)设设计单位指指定建筑材材料、建筑筑构配件的的生产厂、供供应商的;(四)设设计单位未未按照工程程建设强制制性标准进进行设计的的。有前款款所
28、列行为为,造成工工程质量事事故的,责责令停业整整顿,降低低资质等级级;情节严严重的,吊吊销资质证证书;造成成损失的,依依法承担赔赔偿责任。第六十十四条 违反本条条例规定,施施工单位在在施工中偷偷工减料的的,使用不不合格的建建筑材料、建建筑构配件件和设备的的,或者有有不按照工工程设计图图纸或者施施工技术标标准施工的的其他行为为的,责令令改正,处处工程合同同价款百分分之二以上上百分之四四以下的罚罚款;造成成建设工程程质量不符符合规定的的质量标准准的,负责责返工、修修理,并赔赔偿因此造造成的损失失;情节重重的,责令令停业整顿顿,降低资资质等级或或者吊销资资质证书。第六十十五条 违反本条条例规定,施施
29、工单位未未对建筑材材料、建筑筑构配件、设设备和商品品混凝土进进行检验,或或者未对涉涉及结构安安全的试块块、试件以以及有关材材料取样检检测的,责责令改正,处处10万元以以上20万元以以下的罚款款;情节严严重的,责责令停业整整顿,降低低资质等级级或者吊销销资质证书书;造成损损失的,依依法承担赔赔偿责任。第六十十六条 违反本条条例规定,施施工单位不不履行保修修义务或者者拖延履行行保修义务务的,责令令改正,处处10万元以以上20万元以以下的罚款款,并对在在保修期内内因质量缺缺陷造成的的损失承担担赔偿责任任。第六十十七条 工程监理理单位有下下列行为之之一的,责责令改正,处处50万元以以上1000万元以下
30、下的罚款,降降低资质等等级或者吊吊销资质证证书;有违违法所得的的,予以没没收;造成成损失的,承承担连带赔赔偿责任:(一)与与建设单位位或者施工工单位串通通,弄虚作作假、降低低工程质量量的;(二)将将不合格的的建设工程程、建筑材材料、建筑筑构配件和和设备按照照合格签字字的。第六十十八条 违反本条条例规定,工工程监理单单位与被监监理工程的的施工承包包单位以及及建筑材料料、建筑构构配件和设设备供应单单位有隶属属关系或者者其他利害害关系承担担该项建设设工程的监监理业务的的,责令改改正,处55万元以上上10万元以以下的罚款款,降低资资质等级或或者吊销资资质证书;有违法所所得的,予予以没收。第六十十九条
31、违反本条条例规定,涉涉及建筑主主体或者承承重结构变变动的装修修工程,没没有设计方方案擅自施施工的,责责令改正,处处50万元以以上1000万元以下下的罚款;房屋建筑筑使用者在在装修过程程中擅自变变动房屋建建筑主体和和承重结构构的,责令令改正,处处5万元以上上10万元以以下的罚款款。有前款款所列行为为,造成损损失的,依依法承担赔赔偿责任。第七十十条 发生重大大工程质量量事故隐瞒瞒不报、谎谎报或者拖拖延报告期期限的,对对直接负责责的主管人人员和其他他责任人员员依法给予予行政处分分。第七十十一条 违反本条条例规定,供供水、供电电、供气、公公安消防等等部门或者者单位明示示或者暗示示建设单位位或者施工工单
32、位购买买其指定的的生产供应应单位的建建筑材料、建建筑构配件件和设备的的,责令改改正。第七十十二条 违反本条条例规定,注注册建筑师师、注册结结构工程师师、监理工工程师等注注册执业人人员因过错错造成质量量事故的,责责令停止执执业1年;造成成重大质量量事故的,吊吊销执业资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第七十十三条 依照本条条例规定,给给予单位罚罚款处罚的的,对单位位直接负责责的主管人人员和其他他直接责任任人员处单单位罚款数数额百分之之五以上百百分之十以以下的罚款款。第七十十四条 建设单位位、设计单单位、施工工单位、工工程监理单单位违反国国家规定,降降低工程质质量标准,造造
33、成重大安安全事故,构构成犯罪的的,对直接接责任人员员依法追究究刑事责任任。第七十十五条 本条例规规定的责令令停业整顿顿,降低资资质等级和和吊销资质质证书的行行政处罚,由由颁发资质质证书的机机关决定;其他行政政处罚,由由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门门或者其他他有关部门门依照法定定职权决定定。依照本本条例规定定被吊销资资质证书的的,由工商商行政管理理部门吊销销其营业执执照。第七十十六条 国家机关关工作人员员在建设工工程质量监监督管理工工作中玩忽忽职守、滥滥用职权、徇徇私舞弊,构构成犯罪的的,依法追追究刑事责责任;尚不不构成犯罪罪的,依法法给予行政政处分。第七十十七条 建设、勘勘察、设计计、施工、工工程监理单
34、单位的工作作人员因调调动工作、退退休等原因因离开该单单位后,被被发现在该该单位工作作期间违反反国家有关关建设工程程质量管理理规定,造造成重大工工程质量事事故的,仍仍应当依法法追究法律律责任。第九章附则则第七十十八条 本条例所所称肢解发发包,是指指建设单位位将应当由由一个承包包单位完成成的建设工工程分解成成若干部分分发包给不不同的承包包单位的行行为。本条条例所称违违法分包,是是指下列行行为:(一)总总承包单位位将建设工工程分包给给不具备相相应资质条条件的单位位的;(二)建建设工程总总承包合同同中未有约约定,又未未经建设单单位认可,承承包单位将将其承包的的部分建设设工程交由由其他单位位完成的;(三
35、)施施工总承包包单位将建建设工程主主体结构的的施工分包包给其他单单位的;(四)分分包单位将将其承包的的建设工程程再分包的的。本条例例所称转包包,是指承承包单位承承包建设工工程后,不不履行合同同约定的责责任和义务务,将其承承包的全部部建设工程程转给他人人或者将其其承包的全全部建设工工程肢解以以后以分包包的名义分分别转给其其他单位承承包的行为为。第七十十九条 本条例规规定的罚款款和没收的的违法所得得,必须全全部上缴国国库。第八十十条 抢险救灾灾及其他临临时性房屋屋建筑和农农民自建低低层住宅的的建设活动动,不适用本条例。第八十十一条 军事建设设工程的管管理,按照照中央军事事委员会的的有关规定定执行。第八十十二条 本条例自自发布之日日起施行。附刑法法有关条款款第一百百三十七条条 建设单位位、设计单单位、施工工单位、工工程监理单单位违反国国家规定,降降低工程质质量标准,造造成重大安安全事故的的,对直接接责任人员员处五年以以下有期徒徒刑或者拘拘役,并处处罚金;后后果特别严严重的,处处五年以上上十年以下下有期徒刑刑,并处罚罚金。 建筑工程程质量管理理条例已已经20002年1月10日国务务院第255次常务会会议通过,现现予发布,自自发布之日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