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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4.1 计计算建筑面面积的条件件能够计算建建筑面积的的房屋一般般应具备以以下普遍性性的条件:1)应具有有永久性上上盖。2)应有围围护结构。3)结构牢牢固,属永永久性的建建筑物。4)层高在在2.200米以上(含2.220米,以以下同)。5)可作为为人们生产产或生活的的场所。4.2 计计算全部建建筑面积的的范围4.2.11永久性结结构的单层层房屋,按按一层计算算建筑面积积;多层房房屋按各层层建筑面积积的总和计计算建筑面面积。4.2.22房屋内的的夹层、插插层、技术术层、结构构转换层及及其梯间、电电梯间等高高度在2.20米以以上部位计计算建筑面面积。4.2.33穿过房屋屋的通
2、道,房房屋内的门门厅、大厅厅,均按一一层计算建建筑面积。门门厅、大厅厅内的回廊廊部分,层层高在2.20米以以上的,按按其水平投投影计算建建筑面积。4.2.44室内楼梯梯、楼梯间间、电梯(含观光梯梯)井、提提物井、垃垃圾道、管管道井、通通风井、排排气井等均均按房屋自自然层计算算建筑面积积。4.2.55房屋天面面上,属永永久性建筑筑,层高在在2200米以上的的楼梯间、水水箱间、电电梯机房、设设备用房及及其附属用用房、斜面面结构屋顶顶高度在22.20米米以上的部部位以及经经主管部门门批准的有有明确使用用功能的非非装饰性建建筑空间,按按其外围水水平投影计计算建筑面面积。4.2.66挑楼、封封闭的挑廊廊
3、、封闭的的阳台按其其外围水平平投影计算算建筑面积积。4.2.77属永久性性结构有上上盖的室外外楼梯,按按各层水平平投影计算算建筑面积积。4.2.88与房屋相相连的有柱柱走廊(剪剪力墙视为为有柱),两两房屋间有有上盖和非非单排柱的的走廊,均均按其柱的的外围水平平投影计算算建筑面积积。4.2.99房屋间永永久性的封封闭的架空空通廊,按按外围水平平投影计算算建筑面积积。4.2.110地下室室、半地下下室及其相相应出入口口,层高在在2.200米以上的的,按其外外墙(不包包括采光井井、防潮层层及保护墙墙)外围水水平投影计计算建筑面面积。4.2.111与房屋屋相连属永永久性的且且有非独立立柱或有围围护结构
4、的的门廊、门门斗按其柱柱或围护结结构的外围围水平投影影计算建筑筑面积。有有柱又有围围护结构的的门斗按围围护结构的的外围水平平投影计算算建筑面积积。4.2.112玻璃幕幕墙、金属属幕墙以及及其它材料料幕墙等作作为房屋外外墙的,按按其外围水水平投影计计算建筑面面积。同一一楼层外墙墙,既有主主墙,又有有玻璃幕墙墙,以主墙墙为准计算算建筑面积积。4.2.113属永久久性建筑有有非单排柱柱的车棚、货货棚等按柱柱的外围水水平投影计计算建筑面面积。4.2.114依坡地地建筑的房房屋,利用用吊脚做架架空层,有有围护结构构的,按其其高度在22.20米米以上部位位的外围水水平投影计计算建筑面面积。4.2.115与
5、室内内任意一边边相通,具具备房屋的的一般条件件,并能正正常利用的的伸缩缝、沉沉降缝应计计算建筑面面积。4.2.116图书馆馆的书库,其其层高在22.20米米以上的,均均按一层计计算建筑面面积。4.2.117有围护护结构的舞舞台灯光控控制室,按按其围护结结构外围水水平投影计计算建筑面面积。4.2.118室内体体育馆按实实际层数计计算建筑面面积。体育育馆(场)看台下方方空间加以以利用的,净净高在2.10米以以上(含22.10米米,以下同同)的部位位,按其外外围水平投投影计算建建筑面积(多层的按按多层计)。4.2.119房屋的的飘窗,其其窗台台面面结构板不不高于房屋屋地面、具具有房屋同同等使用功功能
6、、净高高在2.110米以上上,按外墙墙的外边线线与飘窗围围护之间范范围内的水水平投影计计算建筑面面积。4.2.220层高在在2.200米以上的架空空层,按柱柱外围水平平投影计算算建筑面积。4.3 计计算一半建建筑面积的的范围4.3.11与房屋相相连有上盖盖无柱的走走廊、檐廊廊,按其围围护结构外外围水平投投影面积的的一半计算算建筑面积积。4.3.22未封闭的的阳台、入入户花园、庭庭院、空中中花园等(不不论其是否否有柱),未未封闭的挑挑廊,按其其围护结构构内上盖水水平投影面面积的一半半计算建筑筑面积。4.3.33独立柱、单单排柱的门门廊、车棚棚、货棚等等属永久性性建筑的,按按其上盖水水平投影面面积
7、的一半半计算建筑筑面积。4.3.44无上盖的的室外楼梯梯按各层水水平投影面面积的一半半计算建筑筑面积。4.3.55有上盖不不封闭的永永久性的架架空通廊,按按外围水平平投影面积积的一半计计算建筑面面积。4.3.66有上盖、具具有围护结结构、独户户使用的平平台,上盖盖在围护结结构内水平平连续投影影面积大于于或等于其其二分之一一的,不论论其是否有有柱,按其其围护结构构内上盖水水平投影面面积的一半半计算建筑筑面积。4.4 不不计算建筑筑面积的范范围4.4.11层高低于于2.200米的房屋屋、架空层层、楼梯间间、电梯间间、水箱间间、走廊、檐檐廊、阳台台、挑廊、地地下室、半半地下室、架架空通廊等等。4.4
8、.22突出房屋屋墙面的构构件、配件件、装饰柱柱、装饰性性的幕墙、垛垛、勒脚、台台阶、无柱柱雨篷等。4.4.33阳台、挑挑廊、入户户花园、庭庭院、空中中花园、雨雨篷、外走走廊、檐廊廊、架空通通廊、穿过过建筑物的的通道等,以以下情况视视为无上盖盖:阳台、挑挑廊、入户户花园、庭庭院、空中中花园等与与其上盖相相距超过一一个自然层层的;雨篷篷、外走廊廊、檐廊、架架空通廊、穿穿过建筑物物的通道与与其上盖超超过二个自自然层的;阳台、挑挑廊、入户户花园、庭庭院、空中中花园等的的上盖在围围护结构内内水平连续续投影面积积小于其二二分之一的的。4.4.44房屋的天天面、挑台台、露台,天面面上的花园园、泳池。4.4.
9、55建筑物内内的操作平平台、上料料平台及利利用建筑物物的空间安安置箱、罐罐的平台。4.4.66骑楼、过过街楼的底底层用作道道路街巷通通行的部份份。4.4.77利用引桥桥、高架路路、高架桥桥、斜坡道道、桥面作作为上盖建建造的建筑筑空间。4.4.88活动房屋屋、临时房房屋、简易易房屋。4.4.99检修、消消防等用途途的室外爬爬梯。4.4.110独立烟烟囱、亭、廊廊、塔、罐罐、池和地地下人防干干、支线等等。4.4.111与房屋屋室内不相相通的伸缩缩缝、沉降降缝。4.4.112与室内内不相通的的类似阳台台、挑廊、檐檐廊等的建建筑。4.4.113楼梯已已计算建筑筑面积的,其其下方空间间不论是否否利用的部
10、部分。4.4.114宽度大大于0.330米的楼楼梯梯段水水平间隙。4.4.115宽度大大于0.440米的自自动扶梯安安全间隙。4.4.116窗台台台面结构板板高于房屋屋地面的飘飘窗。4.4.117上层阳阳台在公共共晒台、露露台上的投投影部分。4.4.118室外台台阶、走廊廊外的台阶阶踏步、底底层室内楼楼梯延伸出出室外的部部分。4.4.119跃层式式房屋上层层挑空部位位(含外墙墙体)。4.4.220斜坡式式人行或车车行通道等等无永久性性上盖的建建筑。4.5 特特殊情况下下的建筑面面积计算4.5.11复式、跃跃层式房屋屋预留的楼楼梯间,根根据主管部部门许可的的设计图纸纸,按自然然层计算建建筑面积。
11、4.5.22阳台、挑挑廊、入户户花园、庭庭院、空中中花园、架架空通廊等等的外围水水平投影超超过其底板板外沿的,按按底板水平平投影计算算建筑面积积。4.5.33未封闭的的阳台、挑挑廊、入户户花园、庭庭院、空中中花园等,其其上盖在围围护结构内内水平连续续投影面积积大于或等等于其面积积二分之一一的,按上上盖在围护护结构内水水平投影面面积的一半半计算建筑筑面积。4.5.44 屋顶为为斜面结构构的房屋,外外墙高度小小于2.220米时不不计算外墙墙面积。4.5.55对倾斜、弧弧状等非垂垂直墙体房房屋,外墙墙体向内倾倾斜的,净净高在2.10米以以上的部位位计算建筑筑面积。房房屋墙体向向外倾斜,超超出底板外外
12、沿的,以以底板水平平投影计算算建筑面积积。4.5.66上层室外外楼梯水平平投影能覆覆盖下层室室外楼梯,下下层室外楼楼梯视为有有上盖,按按有上盖的的室外楼梯梯计算建筑筑面积。4.5.77雨篷仅有有一边与墙墙相连,由由墙支撑着着的雨篷为为悬挑雨篷篷,不计算算建筑面积积;一边与与墙相连,另另一边由一一根柱子支支撑的为独独立柱雨篷篷,按上盖盖水平投影影面积的一一半计算建建筑面积;一边与墙墙相连,另另一边由两两根或两根根以上柱子子支撑的为为有柱雨篷篷,按柱外外围计算建建筑面积。当雨篷由两两面墙支撑撑的(如图图41),不不计算建筑筑面积;当当雨篷除由由两面墙支支撑外,还还设置有一一根柱子支支撑(如图图42
13、),则则以柱外围围向墙作垂垂线并与墙墙围成的矩矩形面积的的一半计算算建筑面积积。当雨篷由三三面墙支撑撑,其建筑筑面积按如如下情况(如如图433)计算:雨篷外边边线与左、右右两面墙相相交的,按按上盖水平平投影面积积的一半计计算建筑面面积;雨篷篷凸出左、右右两面墙而而使其外边边线悬空的的,按左、右右两面墙最最外处的盖盖板支撑点点(P1与与P2)连连线与墙围围成部分的的盖板水平平投影面积积的一半计计算建筑面面积(即悬悬空部分不不计算面积积)。图4-1 图4-22图4-34.5.88 建于坡坡地的建筑筑物利用吊吊脚楼空间间设置架空空层或对深深基础地下下空间加以以利用的,当当架空层的的地面为斜斜面且四周
14、周有围护结结构(如图图44),围护结结构内、净净高在2.10米以以上的计算算建筑面积积;当架空空层的地面面修整成平平地时,不不论有无围围护结构,其其层高在22.20米米以上的,按按柱外围水水平投影计计算建筑面面积;当架架空层的地地面一部分分为平地,另另一部分为为坡地的,平平地部分的的面积按柱柱外围和坡坡地交界线线计算(如如图455)。 图图4-4 图图4-54.5.99 建筑物物第一层的的出入口设设于凹进的的外墙且其其顶部为上上层建筑所所盖(如图图46)。凹凹进部分的的进深a等等于或大于于其长度bb者,凹进进部分计全全部建筑面面积,若其其顶部高度度大于一楼楼层时,仍仍按一层计计算建筑面面积;当
15、上上述凹进部部分的进深深小于其长长度时,按按有盖无柱柱外走廊、檐檐廊情况处处理。 图4-664.5.110房屋的的有盖无柱柱外走廊、檐檐廊,其两两端由非剪剪力墙所封封闭、正面面无围护结结构的(如如图477),按上上盖水平投投影面积的的一半计算算建筑面积积。 图4-774.5.111室外楼梯与台阶阶室外楼梯须须同时满足足以下两个个条件:a)室外楼楼梯的起点点(地面)至至终点(进进门)的高高差(高度度)应不小小于一个楼楼层的高度度。b)室外楼楼梯的下面面不是与山山坡连成一一体的实体体,而是室室外楼梯的水平平投影范围围内可形成成一个建筑筑空间。如图488所示,该该建筑的下下部分利用用山坡建成成台阶,
16、而而上部分架架空后进房房屋门而形形成的桥,则则不应作为为室外楼梯处理。但但如图49所示,该该建筑的下下部分紧靠靠山坡,且且其最低部部分属人工工砌填而形形成实体,其其余不足一一楼层高度度部分为架架空,则该该建筑仍作作为室外楼楼梯处理。 图图4-8 图4-94.5.112室外楼楼梯和室内内楼梯4.5.112.1室室外楼梯:a)设置于于建筑物主主体结构以以外、仅有有扶手栏杆杆、没有墙墙体封闭的的楼梯视为为室外楼梯梯。b)设置于于建筑物外外墙之外的的有墙体封封闭的专用用楼梯为室室外楼梯。c)直通顶顶层的观光光电梯视为为室外专用用电梯。4.5.112.2室室内楼梯:a)设置于于建筑物主主体结构以以内的楼
17、梯梯、电梯视视为室内楼楼梯。b)设置于于建筑物外外墙之外的的有墙体封封闭的非专专用楼梯视视为室内楼楼梯。c)各层使使用兼向外外观光的电电梯,视为为室内电梯梯。4.5.113通风井井、烟道的的面积计算算4.5.113.1地地下室或半半地下室使使用的通风风井、烟道道,地下部部分按其通通过的地下下室或半地地下室的楼楼层数计算算建筑面积积;独立于于建筑之外外的地面部部分,有围围护结构或或柱和上盖盖,且高度度在2.220米以上上的,按围围护结构或或柱外围水水平投影面面积计算,并并计入地下下室或半地地下室的建建筑面积中中;在地面面且位于建建筑物内部部或附着于于建筑物外外墙时,按按以下情况况分别计算算建筑面
18、积积:a) 若通通风井、烟烟道的高度度在2.220米以上上,地面部部分按一层层计算建筑筑面积,并并计入地下下室或半地地下室的建建筑面积中中,其通过过的地面以以上各层应应除去该部部分的面积积值; b)若通风风井、烟道道的高度小小于2.220米,则则不计算其其建筑面积积,其所占占用的建筑筑面积从所所在地面建建筑空间的的建筑面积积中扣除。4.5.113.2烟烟道按其通通过的使用用层的层数数计算建筑筑面积,通通过的其它它不使用楼楼层,不计计算建筑面面积。4.5.113.3一一户专用的的内置烟道道计入该户户的套内建建筑面积,一一户专用的的外置烟道道计入该户户的分摊建建筑面积,层层内多户共共用的烟道道列为
19、其服服务范围的的共有建筑筑面积。4.5.114多排柱柱的车棚、货货棚、站台台等,若柱柱为斜柱(如如图4-110)。以以柱外侧离离地面2.20米处处(垂距)的的连线水平平投影范围围内(虚线线范围)有有盖部分计计算全面积积(斜线部部分)。图4-1004.5.115没有结结构层的立立体车库,以以传动式的的机械设备备作为停车车位,在车车库的中间间部位未设设固定停车车位或多个个汽车进出出口的,该该建筑按一一层计算建建筑面积(如如图4-111所示)。以传动式的的机械设备备作为汽车车载体并在在车库中间间部位设置置多层(结结构层)固固定停车位位的,或使使用传动式式机械设备备间使汽车车垂直升降降到达多层层停车库
20、的的,该设备备间按立体体车库层数数计算建筑筑面积(立立体车库层层高在2.20米以以上)(如如图4-112所示)。 图44-11 图4-124.5.116一栋建建筑物围合合形成的院院子,其闭闭合走廊为为非独立柱柱时,均属属一条有柱柱走廊(如如图4113)。 44-13当房屋设有有外走廊或或檐廊时,则则非独立柱柱部分按有有柱走廊计计算,其余余部分按无无柱走廊或或檐廊计算算。走廊两两端有剪力力墙的,视视为走廊的的柱,按有有柱走廊计计算。一栋栋独立房屋屋的四面设设有外走廊廊或檐廊时时,也按此此原则处理理。如图4414所所示,房屋屋的长边一一面有柱,两两柱之间按按有柱走廊廊计算,其余余部分为无无柱走廊;
21、若图中柱柱立于走廊廊的A、BB处,则长长、短边的的外走廊均均为有柱走走廊。 44-144.5.117骑楼底底层与临街街走廊4.5.117.1骑骑楼底层的的柱子立于于该房用地地红线之外外,且其底底层为道路路街巷通行行的,骑楼楼底层不计计算建筑面面积(如图图4-155)。 4.5.117.2建建设用地范范围内的临临街走廊不不计算建筑筑面积(如如图4116)。图4-155 图图4-1664.5.118穿越建建筑的公共共通道4.5.118.1穿穿越建筑的的公共通道道属于市政政道路的一一部分时,该该通道不计计算建筑面面积。 4.5.118.2穿穿越建筑的的公共通道道高度不超超过两个自自然层且不不属于市政
22、政道路时, 则通道道应计算全全部建筑面面积。 4.5.119屋面上上的建筑空空间房屋天面上上未经主管管部门批准准的以及装装饰性建筑筑空间等不不计算建筑筑面积。4.5.220 楼梯梯、电梯前前室计算全全部建筑面面积。第六章 共有建筑筑面积分摊摊规则异产毗连房房屋权属分分割清晰,不不存在共有有共用部位位的,各户户面积在各各自范围内内单独计算算;异产毗毗连房屋存存在有无法法分割的共共有共用部部位的应进进行共有建建筑面积分分摊计算。6.1 公公用建筑面面积的分类类公用建筑面面积分为被被分摊的公公用建筑面面积和不被被分摊的公公用建筑面面积。被分分摊的公用用建筑面积积又称为共共有建筑面面积。6.1.11不
23、被分摊摊的公用建建筑面积1)地下室室或半地下下室中设计计作为人防防工程及中中高层以上上建筑的消消防避难层层(室)、 屋面上计算面积的消防通道的建筑空间的建筑面积。2)独立使使用的地下下室、半地地下室,地地下室或半半地下室中中独立的车车位、车库库(包含自自行车库)、杂杂物间等的的建筑面积积。3)建在栋栋内,为他他栋或多栋栋服务的设设备用房、值值班警卫室室、管理用用房、附属属配套设施施用房、市市政设施用用房、为社社区服务的的公用房屋屋及通道等等公共配套套房屋的建建筑面积。4)按规划划批建,层层高在2.20米以以上的技术术(结构)转换层,架架空层中用用作停放车车辆、公共共休憩、绿绿化等公共共开放空间
24、间的建筑面面积。5)建设、开开发单位自自留、自用用房屋的建筑筑面积。6)用作公公共休憩的的亭、走廊廊、绿化等等建筑物的的建筑面积积。6.1.22 共有建建筑面积1)栋内共共有的楼梯梯间、电梯梯间、电梯梯井、观光光井(梯)、提物井井、管道井井、垃圾道道、室外楼楼梯等垂直直通道的建建筑面积。2)栋内共共有的门厅厅、大厅、过过(走)道道、门廊、门门斗等水平平通道的建建筑面积。3)栋内共共有的突出出屋面有围围护结构的的水箱间、电电梯机房、楼楼梯间、设设备用房及及其附属用用房、工具具间等的建建筑面积。4)仅为本本栋服务且且设在本栋栋地下或地地上的变(配配)电室、消消防控制室室、水泵房房、设备间间、工具间
25、间、值班警警卫室、管理用房房等的建筑面面积。5)套与公公共建筑之之间的分隔隔墙墙体面面积的一半半、外半墙墙水平投影影面积。6.2 共共有建筑面面积的分摊摊原则1)共有建建筑面积的的分摊,应应以栋为单单位进行。非非本栋的共共有建筑面面积不在本本栋分摊,本本栋共有建建筑面积不不分摊到他他栋。2)产权各各方有合法法权属分割割文件或协协议的,按按文件或协协议规定执执行。3)无产权权分割文件件或协议的的,根据相相关房屋的的套(单元元)内建筑筑面积按比比例进行分分摊。4)共有建建筑面积分分摊后,不不划分各产产权人在共共有建筑面面积上的产产权界。6.3 共共有建筑面面积分类根据共有建建筑面积的的使用功能能及
26、服务范范围可划分分为:1)整栋共共有建筑面面积:指为为整栋服务务的共有共共用的建筑筑面积,此此类共有建建筑面积由由整栋进行行分摊。2)功能区区共有建筑筑面积:指指专为某一一功能区服服务的共有有共用的建建筑面积,例例如某栋楼楼内,专为为某一商业业区,或办办公区服务务的警卫值值班室、卫卫生间、管管理用房等等。这一类类专为某一一功能区服服务的共有有建筑面积积,应由该该功能区分分摊。3)层共有有建筑面积积:当各层层的共有建建筑不同时时,应区分分各层的共共有建筑面面积,由各各层分别进进行分摊。例例如各层的的卫生间、公公共走道等等各不相同同时,按层层各自分别别进行分摊摊。4)其他共共有建筑面面积。6.4
27、共共有建筑面面积计算及及分摊的若若干细则6.4.11列为不被被分摊的公公用建筑应应视为一个个产权单元元,并参与与分摊该栋栋相应的共共有建筑面面积。6.4.22设在栋内内的会所、储储蓄所、娱娱乐活动室室、健身房房、阅览室室、托儿所所、老人活活动中心以以及居委会会、派出所所等独立使使用的房屋屋,应为一一个产权单单元,参与与分摊该栋栋相应的共共有建筑面面积。6.4.33有附属层层(结构转转换层、技技术层、避避难层、架架空层等层层高在2.20米以上)的的房屋,附属层应应划分为独独立的功能能区。6.4.44一栋由裙裙楼相连的的、有多个个塔楼的房房屋,裙楼楼、各塔楼楼应划分为为不同功能能区。6.4.55单
28、一功能能房屋存在在多个单元元时,按单元元划分功能能区。6.4.66地下室通通道的建筑筑面积处理理 1)建在地地面楼栋内内的地下室室出入口,按按以下方式式处理:a)当地面面楼和地下下室为一栋栋房屋时,若若该出入口口仅为地下下室服务,列为为地下室应应分摊的共共有建筑面面积;若该该出入口同同时为地面面楼和地下下室服务,列为为其服务范围应应分摊的共共有建筑面面积。b)地面多多栋楼共用用一个地下下室时,若若该出入口口仅为地下下室服务,列为为地面楼不不被分摊的的公用建筑筑面积;若若该出入口口同时为地地面楼和地地下室服务务,列为地地面楼应分分摊的共有有建筑面积积。2)建在地地面楼栋外外的地下室室出入口,列列
29、为地下室室应分摊的的共有建筑筑面积。3)车道和和专门服务务于车位的的其它公共共走道面积积,由地下下室各车位位分摊。4)地下室室功能用房房和服务于于本功能用用房的专用用走道,由由使用该功功能用房的的各户进行行分摊。6.4.77室外楼梯梯处理1)仅供一一户使用的的,全部计计入该户分分摊建筑面面积。2)为不同同功能区服服务的,其其面积列为为相应功能能区的共有有建筑面积积;为同一一功能区服服务的,计计入该功能能区共有建建筑面积。6.4.88室内楼梯梯处理 1)为整栋栋服务的楼楼梯或电梯梯,整栋分分摊(在个个别楼层或或部分楼层层有门不开开的,不影影响整栋分分摊)。2)共有的的屋顶楼梯梯间列为整整栋的共有
30、有建筑面积积。3)因各层层用途不同同,在不同位位置设置高高、低不同同的楼梯,但但各楼梯之之间所在某某一层互通通的,如图图6-1中中的1梯至至3梯,这这些楼梯的的梯间共有有面积可合合并为区间间共有面积积。如果某某一层还设设有专用梯梯,则按室室内专用梯梯处理。如图6-2的第4层层。 图6-1 图6-224)室内专专用梯(楼梯、电电梯),其通过过“不使用用”建筑的梯间间共有面积积,列为“不不使用”和和“使用”两两部分建筑筑的区间共共有面积;通过“使使用”建筑筑的梯间共有有面积为“使使用”部分分建筑的区区内共有面积。6.4.99穿过房屋屋的通道处处理若此通道只只为本栋服服务,则列为本栋栋应分摊的的共有
31、建筑筑面积;否则则,列为不不被分摊的公用用建筑面积积。6.4.110走廊的的处理1)房屋除除第一层(地面)外的其他他各层的内内、外走廊廊,列为本本层的共有有建筑面积积。2)位于建建筑物第一一层(地面面)、计算建筑筑面积的内内、外走廊廊,列为其服服务范围的的共有建筑筑面积。6.4.111当商场场需要分割割成通道和和若干铺位位时,通道道的建筑面面积由各相相关铺位按按其建筑面面积比例分分摊。6.4.112架空通通廊1)两栋独独立建筑物物之间的架架空通廊列列为不被分摊的公公用建筑面积。2)塔楼之之间的架空空通廊建筑筑面积列为为相关功能能区应分摊摊的共用建筑面面积。6.4.113 门廊廊、雨蓬1) 为一
32、一户独立设设置的门廊廊、雨蓬,计计算建筑面面积的,其其建筑面积积计入该户户的分摊建筑面面积中。 2) 设置置于公共大大门口或楼楼梯口等处处的门廊、雨雨蓬,计算算建筑面积积的,建筑筑面积列为为共有建筑面面积。6.5 共共有建筑面面积确认在一栋建筑筑的计算数数据进入计计算系统之之前,可按按如下步骤骤对公用建建筑面积进进行分析确确定:1)确定一一栋房屋中中所有公用用建筑面积的的范围和名名称。2)将公用用建筑面积划划分成应分分摊的和不不分摊的两两类。3)分析每每一部分的的应分摊公公用建筑的服务务范围,并按共有有建筑服务范范围确定其其服务功能能区。仅服服务于某一一功能区的的共有建筑筑面积为区区内共有建建
33、筑面积;服务于多多个功能区区的共有建建筑面积为为区间共有有建筑面积。4)将区间间共有建筑筑面积分摊摊后各区所所得的分摊摊面积,分别加到到相应的区区内共有建建筑面积中中,然后按按本区内的的套内建筑筑面积的比例进行行分摊。即即,先将从从高级别分分摊得到的的共有建筑筑面积加到到低级别的的共有建筑筑面积中,分分别计算分分摊系数,逐逐级分摊。6.6 共共有建筑面面积分摊6.6.11分摊公式式按相关建筑筑面积进行行共有建筑筑面积分摊摊,按下式式计算:Si=KKSi K=SSi/Si 式中:K为面积的的分摊系数数,分摊系系数取位至至0.00000011;Si为为各单元参参加分摊的的套内建筑筑面积;Si为各单
34、元元分摊所得得的共有建建筑面积;Si为需要要被分摊的的共有建筑筑面积总和和;Si为参加分分摊的各单单元套内建建筑面积总总和。6.6.22分摊方法法1)整体分分摊使用功能单单一、各户户对共有建建筑面积共共有共用情情况基本一一致的房屋屋适用于整整体分摊的的方法。分户分摊的的共有建筑筑面积共共有建筑面面积分摊系系数套内内建筑面积积共有建筑面面积分摊系系数共有有建筑面积积套内建建筑面积之之和2)多级分分摊不适用于整整体分摊的的房屋采用用多级分摊。多级分摊摊应遵循从从整体到局局部,从大大到小逐级级分摊的原原则。a)第一级级分摊。根根据房屋的的使用功能能和各共有有建筑部位位的服务范范围划分若干功功能区,一
35、一般按住宅宅、办公、商商业、地下下车库、仓仓库等不同同的使用功功能或共有有部位不相相同的区域域进行划分分。各功能能区间共有有建筑面积积,即栋共共有建筑面面积,按各各功能区范范围内的自自有建筑面面积依比例例分摊至各各功能区。功能区分摊摊的共有建建筑面积第一级分分摊系数该功能区区自有建筑筑面积第一级分摊摊系数功功能区间共共有建筑面面积各功功能区自有有建筑面积积之和各功能区自自有建筑面面积为功能能区内各层层外围水平平投影面积积之和减去去作为第一一级分摊的的功能区间间共有建筑筑面积部分分。b)第二级级分摊。某某一功能区区通过第一一级分摊得得到的共有有建筑面积积加上本功功能区内各各层之间的的共有建筑筑面
36、积,即即为该功能能区的共有有建筑面积积,依照第第一级分摊摊的方法,按按各层套内内的建筑面面积依比例例分摊至各各层。层分摊共有有建筑面积积第二级级分摊系数数该层套套内建筑面面积第二级分摊摊系数(第第一级分摊摊得到的共共有建筑面面积+层间间共有建筑筑面积)各层套内内建筑面积积之和层套内建筑筑面积为各各层外围水水平投影面面积减去层层内的层间间共有建筑筑面积和作作为第一级级分摊的功功能区间共共有建筑面面积部分。c)第三级级分摊。第第二级分摊摊得到的共共有建筑面面积加上各各层的层内内共有建筑筑面积,按按层内各套套房屋的套套内建筑面面积依比例例分摊至各各套。分套分摊共共有建筑面面积第三三级分摊系系数该套套内建筑面面积第三级分摊摊系数(第第二级分摊摊得到的共共有建筑面面积+层内内共有建筑筑面积)各套内建建筑面积之之和3)其它分分摊a)房屋需需要进一步步分割时,参参照上述方方法在上一一级分摊的的基础上再再进行分摊摊计算。b)非成套套房屋中的的厅堂、壁壁柜、厨房房、卫生间间等由部分分房屋产权权人共同使使用的部位位,有协议议的,以协协议为准进进行分摊,无无协议的,参参照上述方方法按建筑筑面积依比比例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