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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城市居住区物业管理,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条 本条例例适用于于本市行行政区域域内城市市居住区区的物业业管理。 第三条 本本条例所所称居住住区是指指以住宅宅为主,具具有相应应配套的的市政、公公用和生生活服务务设施,相相对独立立的住宅宅区。 本条例所称称物业是是指居住住区内已已建成投投入使用用的建筑筑物、构构筑物及及其相关关的设施施设备和和场地。 本条例所称称业主是是指居住住区内物物业的所所有人。 本条例所称称使用人人是
2、指居居住区内内自用、承承租、借借用房屋屋的单位位和个人人。 第四条 业业主依据据本条例例规定成成立业主主委员会会。业主主委员会会代表居居住区全全体业主主实施自自治管理理。 物业管理企企业受业业主委员员会的委委托,依依照本条条例的规规定和物物业管理理服务合合同实施施管理服服务。 第五条 居居住区物物业管理理实行业业主自治治与物业业管理企企业服务务相结合合的原则则。 第六条 西西安市房房产行政政管理部部门是本本市城市市居住区区物业管管理的行行政主管管部门,负负责本市市城市居居住区物物业行政政管理工工作。 阎良区、临临潼区和和市属各各县房产产行政管管理部门门负责本本辖区内内的城市市居住区区物业行行政
3、管理理工作。 建设、规划划、市政政、公用用、民政政、市容容环卫、园园林、公公安、物物价、工工商等行行政管理理部门,按按照各自自职责协协同管理理。 第二章 业业主自治治组织与与管理 第七条 居居住区商商品住宅宅入住百百分之五五十以上上或者公公有住宅宅出售百百分之三三十以上上,具备备物业管管理条件件的,物物业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应当当会同开开发建设设单位或或者公有有住宅出出售单位位,组织织召开第第一次业业主大会会或者业业主代表表大会。 业主大会会或者业业主代表表大会召召开会议议时,可可以邀请请当地政政府有关关部门、居居民委员员会参加加。 第八条 业业主大会会由居住住区内全全体业主主组成。业业主人数数超
4、过二二百户的的,按全全体业主主人数百百分之五五至百分分之十的的比例,以以所住区区域为单单位由业业主推选选业主代代表,组组成居住住区业主主代表大大会。业业主代表表每届任任期三年年,可以以连选连连任。 业主大会或或者业主主代表大大会作出出的决定定,应经经全体业业主过半半数票或或者业主主代表过过半数通通过。 业主大会由由业主按按照一定定产权计计票行使使表决权权。住宅宅房屋为为一套一一票;非非住宅房房屋按产产权证书书,一百百平方米米以下为为一票,一百平方米以上的每一百平方米为一票。房屋产权共有的,由产权共有人协商行使表决权。 第九条 业业主大会会或者业业主代表表大会每每年至少少召开一一次,会会议由业业
5、主委员员会召集集。经三三分之一一以上业业主或者者业主代代表联名名提议,可可以临时时召开业业主大会会或者业业主代表表大会。 第十条 业业主大会会或者业业主代表表大会行行使下列列职权: (一)选举举、罢免免业主委委员会组组成人员员; (二)审议议通过业业主委员员会章程程和业主主公约; (三)听取取和审议议业主委委员会工工作报告告和财务务报告; (四)改变变或者撤撤销业主主委员会会不适当当的决定定; (五)决定定物业管管理的其其他重大大事项。 第十一条 业主委委员会由由业主大大会或者者业主代代表大会会从业主主中选举举产生。业业主委员员会由主主任、副副主任、委委员五至至九人组组成,每每届任期期三年,可
6、可以连选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会组成人人员应当当认真负负责,办办事公道道,遵纪纪守法,热热心公益益事业,有有一定的的工作能能力和工工作时间间。 第十二条 业主委委员会自自选举产产生之日日起十五五日内,向向物业行行政主管管部门登登记,并并由物业业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在该居居住区予予以公告告。 第十三条 业主委委员会应应当维护护全体业业主的合合法权益益,履行行下列职职责: (一)召集集业主大大会或者者业主代代表大会会,报告告物业管管理情况况; (二)起草草业主委委员会章章程和业业主公约约,提交交业主大大会或者者业主代代表大会会通过; (三)招聘聘、选聘聘物业管管理企业业,订立立、变更更或者解解除委托托管
7、理服服务合同同; (四)筹集集和管理理居住区区共用部部位、共共用设施施设备维维修基金金; (五)审定定物业管管理企业业提出的的物业管管理年度度计划、财财务预算算和决算算; (六)监督督物业管管理企业业的管理理服务活活动; (七)监督督居住区区共用部部位、共共用设施施设备的的合理使使用; (八)听取取和反映映业主、使使用人的的意见和和建议;(九)业主主大会或或者业主主代表大大会赋予予的其他他职责。 第十四条 业主委委员会会会议每季季度召开开一次。经经业主委委员会主主任提议议或者三三分之一一以上业业主委员员会组成成人员提提议,可可以临时时召开会会议。会会议作出出的决定定必须经经全体组组成人员员过半
8、数数通过。 业主委员会会召开会会议时,可可以邀请请当地政政府有关关部门、居居民委员员会参加加。 第三章 物物业管理理服务 第十五条 物业管管理企业业实行资资质认证证、资质质年检和和管理人人员持证证上岗制制度。 设立物业管管理企业业,必须须具有相相应资金金、专业业技术人人员和固固定场所所;向物物业行政政主管部部门提出出申请,经经资质审审查合格格,办理理有关手手续后,方方可从事事物业管管理经营营。 物业管理企企业从业业人员上上岗,必必须持有有物业行行政主管管部门核核发的岗岗位证书书。 第十六条 居住区区的物业业管理,由由业主委委员会委委托物业业管理企企业实施施。业主主委员会会代表全全体业主主与受委
9、委托的物物业管理理企业签签订委托托管理服服务合同同。 委托管理服服务合同同生效之之日起十十五日内内,物业业管理企企业应当当报物业业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备案。 第十七条 委托管管理服务务合同主主要内容容: (一)委托托管理事事项; (二)委托托管理期期限; (三)双方方权利义义务; (四)物业业管理服服务质量量; (五)物业业管理服服务费用用; (六)违约约责任。 第十八条 物业管管理企业业应当根根据委托托管理服服务合同同和下列列要求对对居住区区物业实实施管理理; (一)按照照有关技技术标准准和规范范以及物物业管理理年度计计划,实实施物业业管理; (二)业主主或者使使用人自自用部位位、自用用设施设设
10、备损坏坏要求维维修时,应应当提供供有偿服服务; (三)如实实记录物物业维修修、更新新费用收收支,妥妥善保管管物业档档案资料料和账务务; (四)每半半年向业业主委员员会报送送一次物物业维修修、更新新费用的的收支账账目; (五)维护护居住区区生活秩秩序; (六)配合合居民委委员会做做好社区区管理、社社区服务务的有关关工作; (七)物业业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和物业业管理服服务合同同规定的的其他物物业管理理事项。 第十九条 居住区区管理服服务费、日日常维修修养护费费、车辆辆停放管管理费的的收取标标准,由由市物价价行政主主管部门门会同市市物业行行政主管管部门以以居住区区为单位位核定。核核定物业业管理收收费标
11、准准时,应应当听取取业主委委员会和和物业管管理企业业的意见见。 为业主、使使用人提提供其他他特约服服务的收收费,由由物业管管理企业业和业主主、使用用人商定定。 第二十条 物业管管理收费费的项目目和标准准,应当当向业主主、使用用人公布布。 物业管理服服务费应应当按月月收取。需需要预收收的,预预收费用用不得超超过三个个月。 委托管理服服务合同同未约定定或者未未经业主主、使用用人同意意,物业业管理企企业自行行提供的的服务,不不得收取取费用。 第二十一条条 居住区区内水、电电、气、暖暖等费用用,供应应单位应应当按户户计量收收取。因因特殊情情况不能能按户计计量收取取的,可可以委托托物业管管理企业业代收代
12、代缴。委委托办法法由市人人民政府府制定。 第二十二条条 委托管管理服务务合同终终止或者者解除后后十五日日内,物物业管理理企业应应当向业业主委员员会移交交下列资资料财物物,并报报物业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备备案; (一)结算算物业管管理服务务费用; (二)移交交全部物物业管理理档案资资料和账账务; (三)移交交物业管管理用房房、经营营用房和和场地; (四)应当当移交的的其他物物业资料料、设施施设备。 物业管理企企业在移移交上述述资料财财物时,不不得损坏坏、隐匿匿、销毁毁。 第二十三条条 物业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应应当加强强对物业业管理企企业的监监督管理理,定期期对居住住区物业业管理情情况进行行检查,协协调
13、处理理物业管管理中的的问题,对对居住区区的综合合管理水水平和配配套设施施进行考考核,评评定等级级。 第二十四条条 物业行行政主管管部门接接到对物物业管理理服务方方面的投投诉后,应应当调查查处理,七七日内答答复投诉诉人;涉涉及其他他行政主主管部门门的应当当会同相相关的行行政主管管部门进进行处理理,并在在十五日日内答复复投诉人人。 第四章 前前期物业业管理 第二十五条条 前期物物业管理理是指居居住区房房屋出售售后至业业主委员员会成立立前的物物业管理理。 前期物业管管理由开开发建设设单位或或者公有有住宅出出售单位位自行管管理,也也可以委委托物业业管理企企业进行行管理。 第二十六条条 新建居居住区竣竣
14、工后,建建设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应当当会同物物业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及有有关部门门进行综综合验收收。综合合验收不不合格的的,不得得投入使使用和实实施前期期物业管管理。 第二十七条条 已投入入使用的的居住区区经过治治理改造造,具备备下列条条件的方方可实施施物业管管理: (一)新建建居住区区入住百百分之五五十以上上,公有有住宅出出售百分分之三十十以上; (二)居住住区公用用设施设设备及其其他配套套设施完完善; (三)具有有物业管管理用房房、经营营用房; (四)居住住区环境境符合城城市建设设规划要要求; (五)经物物业行政政主管部部门验收收合格。 第二十八条条 开发建建设单位位应当在在居住区区投入使使用前制
15、制定住宅宅使用公公约,与与其委托托的物业业管理企企业签订订前期物物业管理理服务合合同,并并报物业业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备案。 开发建设单单位与业业主签订订住宅出出售合同同或者发发出拆迁迁安置回回迁通知知时,应应当将住住宅质量量验收合合格证、住住宅使用用公约、前前期物业业管理服服务合同同,作为为住宅出出售合同同或者拆拆迁安置置回迁通通知的附附件同时时交付业业主。 第二十九条条 开发建建设单位位应当按按照国家家规定的的保修期期和保修修范围,承承担住宅宅的保修修责任。前前期物业业管理期期间,不不得使用用共用部部位、共共用设施施设备维维修基金金,不得得转让居居住区住住宅的共共用部位位、共用用设施设设备的所
16、所用权和和使用权权。 第三十条 前期物物业管理理适用本本条例有有关物业业管理服服务范围围、服务务质量要要求的规规定。前前期物业业管理费费用,由由入住的的业主或或者使用用人按本本条例规规定的项项目和标标准交纳纳,不足足部分由由开发建建设单位位承担。 第三十一条条 前期物物业管理理合同终终止后,开开发建设设单位或或者公有有住宅出出售单位位应当向向业主委委员会完完整的移移交居住住区物业业,并向向业主委委员会或或者其指指定的物物业管理理企业移移交居住住区规划划图,竣竣工总平平面图,单单体建筑筑、结构构、设备备竣工图图、地下下管网竣竣工图等等有关工工程建设设资料。 第三十二条条 开发建建设单位位或者公公
17、有住宅宅出售单单位应当当按照规规定提供供必需的的管理用用房和经经营用房房,其费费用列入入开发建建设成本本,产权权属全体体业主共共有。业业主委员员会应当当将管理理用房提提供给物物业管理理企业有有偿使用用,其收收入和经经营用房房的收入入用于居居住区住住宅共用用部位、共共用设施施设备的的日常维维修养护护和其他他物业管管理。 业主委员会会、物业业管理企企业不得得将管理理用房和和经营用用房出售售或者改改作他用用。 第三十三条条 业主委员员会成立立后应当当及时委委托物业业管理企企业进行行居住区区的物业业管理,在在同等条条件下应应当优先先委托开开发建设设单位和和公有住住宅出售售单位委委托的物物业管理理企业。
18、 第五章 物物业的使使用 第三十四条条 业主、使使用人应应当遵守守业主公公约和物物业管理理规定,爱爱护居住住区内的的共用部部位、共共用设施施设备和和花草树树木。 第三十五条条 居住区区内使用用物业禁禁止下列列行为: (一)损坏坏房屋承承重、抗抗震结构构或者房房屋外貌貌; (二)私自自占用、损损坏住宅宅区的共共用部位位、共用用设施设设备; (三)违反反居住区区规划搭搭建建筑筑物、构构筑物; (四)侵占占绿地、毁毁坏花草草树木; (五)乱设设摊点、乱乱停车辆辆; (六)乱倒倒垃圾、堆堆放杂物物; (七)擅自自在建筑筑物、构构筑物上上张贴、涂涂写、刻刻画; (八)影响响其他住住户采光光、通风风及其他
19、他生活便便利; (九)排放放或者堆堆放有毒毒有害物物质,堆堆放易燃燃易爆物物品或者者排放超超过规定定标准的的噪声; (十)从事事危害公公共利益益的活动动; (十一)法法律、法法规禁止止的其他他行为。 第三十六条条 住宅的的共用部部位、共共用设施施设备维维修养护护时,相相邻的业业主、使使用人应应予配合合。因相相邻业主主、使用用人阻挠挠维修养养护造成成其他业业主、使使用人财财产损失失的,责责任人应应当负责责赔偿。 因维修养护护造成相相邻业主主、使用用人的自自用部位位、自用用设施设设备损失失或者其其他财产产损失的的,责任任人应当当负责修修复或者者赔偿。 第三十七条条 业主或或者使用用人装修修住宅,应
20、应当事先先告知物物业管理理企业。物物业管理理企业应应当将装装修住宅宅的禁止止行为和和注意事事项告知知业主或或者使用用人,并并进行指指导和监监督。 第三十八条条 业主、使使用人不不得改变变住宅使使用性质质。因特特殊需要要改变使使用性质质的,不不得违反反城市规规划管理理要求,并并应征求求相邻业业主、使使用人和和业主委委员会的的书面意意见,报报物业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同同意。 物业管理企企业不得得改变居居住区内内共用部部位、共共用设施施设备的的使用性性质。 第三十九条条 任何单单位和个个人不得得占用居居住区的的道路、场场地和绿绿地。因因物业维维修或者者公共利利益需要要临时占占用或者者挖掘道道路、场场地和
21、绿绿地的,应应当与业业主委员员会签订订协议,并并在约定定的时间间内恢复复原状。 第四十条 利用物物业设置置广告和和进行其其他经营营性活动动,应当当征得相相关业主主、使用用人和业业主委员员会的书书面同意意,并向向有关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办办理审批批手续。 前款经营性性收入应应当用于于居住区区共用部部位、共共用设施施设备的的维修养养护。 第六章 维维修养护护资金的的管理与与使用 第四十一条条 居住区区物业维维修养护护资金包包括住宅宅共用部部位、共共用设施施设备维维修基金金和日常常维修养养护费。 住宅共用部部位、共共用设施施设备维维修基金金专项用用于住宅宅共用部部位、共共用设施施设备保保修期满满后的大大
22、修、更更新和改改造。 日常维修养养护费专专项用一一居住区区共用部部位、共共用设施施设备的的日常维维修养护护。 第四十二条条 住宅共共用部位位、共用用设施设设备维修修基金按按下列规规定交纳纳和提取取: (一)开发发建设单单位出售售商品住住宅时,多多层住宅宅的购房房者按购购房款百百分之二二的比例例交纳,高高层住宅宅的购房房者按购购房款百百分之三三的比例例交纳; (二)公有有住宅出出售单位位出售公公有住宅宅时,购购房者按按购房款款百分之之二的比比例交纳纳; (三)公有有住宅出出售单位位出售公公有住宅宅时,多多层住宅宅按不低低于售房房款百分分之二十十的比例例提取,高高层住宅宅按不低低于售房房款百分分之
23、三十十的比例例提取。 住宅共有部部位、共共用设施施设备维维修基金金不敷使使用时,经经物业行行政主管管部门或或者业主主委员会会研究决决定,按按业主占占有的住住宅建筑筑面积比比例向业业主续筹筹。 第四十三条条 住宅共共用部位位、共用用设施设设备维修修基金应应当在银银行专户户存储。业业主委员员会成立立前,由由物业行行政主管管部门代代管;业业主委员员会成立立后,由由业主委委员会管管理,物物业行政政主管部部门监督督使用。 第四十四条条 住宅共共用部位位、共用用设施设设备维修修基金的的使用,应应当建立立使用计计划报批批管理制制度、财财务预决决算管理理制度、审审计监督督制度以以及业主主查询对对账制度度。 第
24、四十五条条 日常维维修养护护费由物物业管理理企业按按物价行行政主管管部门核核定的标标准按月月向业主主、使用用人收取取,专款款专用,由由业主委委员会监监督使用用。 第四十六条条 物业管管理企业业应当定定期向业业主公布布住宅共共用部位位、共用用设施设设备维修修基金和和日常维维修养护护费的管管理使用用情况,接接受业主主、使用用人监督督。 第四十七条条 住宅自自用部位位和自用用设施设设备的维维修养护护由业主主负责;业主与与使用人人另有约约定的,从从其约定定。业主主或者使使用人也也可以委委托物业业管理企企业进行行维修养养护,并并承担相相应的费费用。 第四十八条条 业主转转让住宅宅时,住住宅共用用部位、共
25、共用设施施设备维维修基金金、日常常维修养养护费和和物业管管理服务务费中剩剩余部分分随房屋屋所有权权同时转转让。 第七章 法法律责任任 第四十九条条 物业管管理企业业违反本本条例规规定,有有下列行行为之一一的,由由物业行行政主管管部门给给予警告告;拒不不改正的的,处以以五百元元以上三三千元以以下的罚罚款;情情节严重重的,可可以降低低资质等等级; (一)委托托管理服服务合同同生效、终终止、解解除未按按规定报报物业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备备案的; (二)从业业人员未未持有物物业行政政主管部部门核发发的岗位位证书上上岗的; 第五十条 物业管管理企业业违反本本条例规规定,有有下列行行为之一一的,由由物业行行政
26、主管管部门给给予警告告,没收收违法所所得,并并可处以以二千元元以上二二万元以以下的罚罚款;情情节严重重的,可可以降低低资质等等级,直直至吊销销资质证证书: (一)未取取得物业业管理资资质证书书或者未未按规定定进行资资质年检检从事物物业管理理的; (二)擅自自改变居居住区内内共用部部位、共共用设施施设备使使用性质质的; (三)委托托管理服服务合同同终止或或者解除除后十五五日内,未未向业主主委员会会移交或或者损坏坏、隐匿匿、销毁毁应当移移交的资资料财物物的; (四)擅自自占用、挖挖掘居住住区道路路、场地地的。 未取得或者者已被吊吊销物业业管理资资质证书书以及委委托管理理服务合合同终止止、解除除后,
27、非非法占用用物业管管理用房房、经营营用房、场场地和物物业管理理资料财财物的,除除按前款款规定处处罚外,物物业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可以以作出责责令限期期移交的的决定,拒拒不履行行移交决决定的,物物业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可以以强制执执行或者者申请人人民法院院强制执执行。 第五十一条条 开发建建设单位位违反本本条例规规定,有有下列行行为之一一的,由由物业行行政主管管部门给给予警告告,并可可处以三三千元以以上三万万元以下下的罚款款: (一)未承承担前期期物业管管理责任任的; (二)未将将住宅质质量验收收合格证证书、住住宅使用用公约和和前期物物业管理理服务合合同,作作为住宅宅出售合合同或者者拆迁安安置回迁迁通知
28、的的附件同同时交付付业主的的; (三)未承承担前期期物业管管理费用用不足部部分的。 开发建设单单位违反反本条例例规定,未未制定住住宅使用用公约或或者前期期物业管管理合同同未报物物业行政政主管部部门备案案的,由由物业行行政主管管部门给给予警告告,并可可处以五五百元以以上三千千元以下下的罚款款。 第五十二条条 开发建建设单位位和公有有住宅出出售单位位违反本本条例规规定有下下列行为为之一的的,由物物业行政政主管部部门给予予警告,没没收违法法所得,并并可处以以一万元元以上五五万元以以下的罚罚款: (一)新建建居住区区未经验验收或者者验收不不合格实实行前期期物业管管理的; (二)已投投入使用用的居住住区
29、,未未经物业业行政主主管部门门验收合合格实施施物业管管理的; (三)前期期物业管管理期间间,擅自自使用维维修基金金或者转转让共用用部位、共共用设施施设备的的所有权权和使用用权的; (四)前期期物业管管理合同同终止后后,未向向业主委委员会完完整移交交居住区区物业和和有关工工程建设设资料的的;(五)向业业主委员员会移交交居住区区时,未未同时移移交物业业管理用用房和经经营用房房的。 第五十三条条 业主、使使用人或或者其他他单位、个个人违反反本条例例规定,损损坏房屋屋承重、抗抗震结构构、房屋屋外貌或或者私自自占用、损损坏居住住区的共共用部位位、共用用设施设设备的,由由物业行行政主管管部门责责令恢复复原
30、状、赔赔偿损失失,并可可处以五五百元以以上五千千元以下下的罚款款。 第五十四条条 业主大大会或者者业主代代表大会会、业主主委员会会作出的的决定违违反法律律、法规规和本条条例规定定的,由由物业行行政主管管部门责责令限期期改正,并并通告全全体业主主。 第五十五条条 违反本本条例规规定的其其他行为为,由有有关行政政主管部部门按照照各自职职责和相相关法律律、法规规的规定定处罚。 第五十六条条 当事人人对行政政主管部部门的行行政处罚罚决定不不服的,可可以依法法申请复复议或者者提起诉诉讼。逾逾期不申申请复议议,也不不起诉,又又不履行行处罚决决定的,作作出行政政处罚的的部门可可以依法法申请人人民法院院强制执
31、执行。 对个人处以以三千元元以上,对对单位处处以三万万元以上上的罚款款和吊销销资质证证书的处处罚,当当事人有有权要求求举行听听证。 第五十七条条 拒绝、阻阻碍物业业行政主主管部门门工作人人员执行行公务的的,由公公安机关关依照中中华人民民共和国国治安管管理处罚罚条例处处罚;构构成犯罪罪的由司司法机关关依法追追究刑事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条 物业行行政主管管部门工工作人员员滥用职职权、徇徇私舞弊弊、玩忽忽职守的的,由其其所在单单位或者者行政监监察部门门给予行行政处分分;构成成犯罪的的,由司司法机关关依法追追究刑事事责任。 第八章 附附则 第五十九条条 西安市市行政区区域内非非居住区区写字楼楼、商住住
32、楼的物物业管理理,参照照本条例例执行。 第六十条 本条例例中有关关专业用用语的含含义: (一)自用用部位,是是指一套套住宅内内部,由由住宅的的业主、使使用人自自用的卧卧室、客客厅、厨厨房、卫卫生间、阳阳台、天天井、庭庭院以及及室内墙墙面等部部位; (二)自用用设备,是是指一套套住宅内内部,由由住宅的的业主、使使用人自自用的门门窗、卫卫生洁具具和通向向总管的的供水、排排水、燃燃气管道道、电线线以及水水、电、气气户表等等设备; (三)共用用部位,是是指住宅宅主体承承重结构构部位(包包括基础础、内外外承重墙墙体、柱柱、梁、楼楼板、屋屋顶等),户户外墙面面、门厅厅、楼梯梯间、走走廊通道道等; (四)共用用设施设设备,是是指住宅宅小区或或单幢住住宅内,建建设费用用已分摊摊进入住住宅销售售价格的的共用的的上下水水管道、落落水管、水水箱、加加压水泵泵、电梯梯、天线线、供电电线路、照照明、锅锅炉、暖暖气线路路、煤气气线路、消消防设施施、绿地地、道路路、路灯灯、沟渠渠、池、井井、非经经营性车车场车库库、公益益性文体体设施和和共用设设施设备备使用的的房屋等等。 第六十一条条 本条例例具体应应用中的的问题,由由市人民民政府负负责解释释。 第六十二条条 本条例例自公布布之日起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