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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诉讼调解制度完善研究诉讼调调解制度是是指人民法法院在审理理案件的过过程中,由由审判人员员主持,本本着自愿、合合法的原则则,对当事事人之间的的权益等争争议进行调调解,促成成他们平等等协商、达达成协议、解解决纠纷的的法律制度度。我国的的诉讼调解解制度经过过了大半个个世纪的发发展,显示示出了巨大大的价值,但也暴露露了不少问问题,很多多方面有必必要改革。一、我我国诉讼调调解制度的的作用作为饱饱受赞誉的的“东方经经验”,诉诉讼调解制制度有以下下作用:(一)在法律实实践上,调调解有利于于加快整个个审判流程程,并较好好地解决“执执行难”的的问题。11. 它可可省略限期期送达的麻麻烦。诉讼讼调解一般般都是
2、直接接约双方当当事人到庭庭协商,既既可以马上上完成限期期送达的工工作,又可可以立即进进行磋商和和解,还可可以节省一一定的送达达费用,可可谓一举多多得。2. 它可为为法官节省省更多的时时间。一份份调解书的的制作一般般只需200分钟,而而一份判决决书的制作作一般需要要2小时,法官节省省了时间,可以把精精力投入到到疑难案件件的审理中中去。3. 它可免免除“执行行难”的问问题。调解解的案件一一般都是当当庭执行,或在调解解后的短期期内执行,很少存在在“执行难难”的问题题。4. 它可及时时的归档存存档。调解解的案件一一般都是当当庭送达,当天生效效,这有利利于案件的的及时整理理归档。(二)在政治设设计上,调
3、调解能够平平衡好现代代法的精神神与当地的的社会生活活状况和文文化观念的的冲突,能能够成为一一个有效的的工具渗透透到乡村社社会的治理理当中,在在解决法律律问题的同同时解决社社会问题,从而改变变着乡村,使现实生生活逐步符符合现代法法的规范和和要求。1特别别是在我国国目前新类类型案件的的法律缺位位和乡村社社会中习惯惯法盛行的的情况下,这一点更更显得重要要。调解达达成的协议议一般是双双方当事人人都在场见见证并自愿愿签收,这这也有利于于减少当事事人的顾忌忌,减少地地方保护主主义,减少少腐败的机机率。(三)在文化引引导上,中中国传统文文化是一种种强调和追追求和谐的的和合文化化,传统的的调解制度度与我国古古
4、代的社会会思想特别别是占统治治地位的儒儒家思想有有着密不可可分的联系系。儒家思思想倡导的的这种和合合文化对于于调节人际际关系、促促进社会稳稳定发展具具有不可低低估的作用用。2调解不但但鼓励当事事人互相接接受和尊重重,并对他他人的处境境和困难产产生同情与与关注;调调解还能恢恢复当事人人对自身价价值、潜能能及力量的的信心,尤尤其是解决决问题和处处理人际关关系的能力力。因此,调解不仅仅对人际关关系有复和和的作用,而且能朝朝积极方向向改变当事事人,有助助于当事人人更好地做做人,有助助于其个人人和道德的的成长,也也有利于社社会道德体体系和信用用体系的重重建。(四)在经济效效益上,与与判决相比比,调解是是
5、实现社会会成本最小小化的有效效方式。总总体上看,诉讼成本本可从时间间角度、经经济角度和和伦理角度度来衡量。从从时间角度度看,要经经过起诉、立立案、调查查、庭审、判判决、履行行、执行等等阶段;可可能有一审审、二审、再再审等程序序,短则数数月,长则则数年。从从经济角度度看,有案案件受理费费、勘验费费、公告费费等直接支支出费用;有证人、鉴鉴定人、翻翻译人出庭庭等间接支支出费用;还可能产产生异地诉诉讼的住宿宿伙食费、昂昂贵的律师师代理费以以及审理错错误的犯错错成本。3从伦伦理角度看看,当事人人还要承受受短则数月月长则数年年的心事牵牵挂与精神神折磨,还还有因诉讼讼产生的机机会成本丧丧失和人格格关系紧张张
6、对立或交交流障碍。而而调解就是是把矛盾解解决在萌芽芽阶段,省省去了正常常审判程序序的大部分分流程,最最大限度地地压缩了成成本。(五)在社会效效果上,调调解在解决决法官的能能力不足与与人手不足足方面也有有其独特的的作用。在在全国法院院系统255万名干部部中,本科科层次只占占5. 66% ,研研究生只占占0. 225%。法法官在法律律知识方面面的不足,通过其在在调解中发发挥社会实实践的多元元、生活阅阅历的丰富富以及风土土人情的熟熟悉,同样样起到圆满满解决案件件的效果。而而对于“案案多人少”的的东部沿海海城市,调调解平均只只要22 天比起判判决平均需需要90 天的优势势, 44无疑使使得法官的的工作
7、效率率有了大幅幅度提高,在一定程程度上弥补补了人手不不足的问题题。二、我我国诉讼调调解制度的的弊端(一)在制度设设计层面上上1. 调审合一一的模式存存在弊端。我我国诉讼调调解实行的的是调审结结合模式,即调解和和审判可以以动态转换换、交互运运行。开庭庭审理之前前可调解;法庭辩论论以后可调调解;调解解不成可判判决;判决决以前都可可调解;案案件办到哪哪里承办法法官的调解解工作就可可做到哪里里。由于立立法上调审审合一,调调解人员的的角色冲突突使得常常常自觉或不不自觉地对对当事人以以劝压调、以以判促调、以以拖促调、以以利诱调,以促调解解成功。5这种种随意性容容易破坏司司法的严肃肃性,失去去诉讼调解解应有
8、的公公平正义的的追求。同同时,调解解相对于判判决而言具具有的自愿愿性、和解解性、协商商性、开放放性、保密密性、程序序的简易性性、处理的的高效性、结结果的灵活活性、费用用的低廉性性等比较优优势在调审审合一的诉诉讼体制中中得不到充充分发挥。62. 事实清楚楚、分清是是非的规定定过于绝对对。调解的的精髓在于于当事人处处分自己的的合法权利利,因此达达成的调解解协议应有有一定的弹弹性,案件件事实是否否清楚实际际上与调解解的合法性性或有效性性并没有必必然联系。如如果强调事事实清楚则则必须进行行严格调查查,从而耗耗时耗资耗耗力,牺牲牲程序利益益。审判实实践中,在在案件事实实清楚,是是非分清的的情况下,无过错
9、方方或优势方方是很难做做出让步的的;即使做做出让步,也难免有有法院强迫迫之嫌。很很多案件的的调解都是是在事实不不甚清楚,是非不太太分明的情情况下,当当事人基于于诉讼继续续的风险而而作出妥协协让步,进进而达成调调解协议的的。调解之之核心在于于当事人双双方合意,调解人之之作用仅在在为双方沟沟通信息,增加对话话之可能,而非查明明事实真相相,因而对对案件查明明事实、分分清是非并并不必然构构成调解的的前提。73. 赋予当事事人反悔权权的规定不不合理。我我国民事事诉讼法第第9条规定定:“调解解未达成协协议或者调调解书送达达前一方反反悔的,人人民法院应应当及时判判决。”根根据这一规规定,当事事人在诉讼讼中达
10、成的的调解协议议,对当事事人并无任任何约束力力,调解书书送达时任任何一方当当事人都可可以反悔,而无需任任何理由。这这一规定有有悖于市场场经济条件件下的诚信信原则。平平等民事主主体之间一一旦达成协协议,只要要不违背法法律,协议议就具有法法律约束力力,不得反反悔,否则则就要承担担违约责任任。赋予当当事人对调调解协议的的反悔权不不仅对当事事人在调解解中的草率率行为起到到了鼓励作作用,而且且否定了法法院所做的的调解工作作,损害了了司法尊严严,危害了了对方的守守法行为,加剧了整整个社会的的“诚信危危机”。(二)在司法操操作层面上上1. 程序法实实体法约束束的双重软软化,导致致程序法、实实体法约束束的失范
11、。8从程程序法约束束的失范看看,由于调调解的随意意性,软化化了程序法法的约束,给了法官官一定的“操操作”空间间,易造成成法官行为为失范和审审判活动无无序,甚至至产生司法法腐败。从从实体法约约束的失范范看,由于于调解是以以权利人做做出牺牲为为代价的,而确认这这种牺牲是是有隐性违违法之嫌的的。2. 片面强调调调解结案案率产生调调解偏好。我我国的审判判实务表明明,调解在在实践中的的主导地位位并未有实实质性的改改变。据统统计,调解解结案率虽虽有所降低低,但与判判决结案率率比较,仍仍占相当优优势。99与判决决相比,调调解至少可可给法官带带来三方面面的益处:它可使法法官在相同同的时间内内办更多的的案件;它
12、它可使法官官回避做出出困难的判判断;它是是一种风险险较小的处处理案件方方式。所以以,只要法法律仍然把把调解与判判决共同作作为法院行行使审判权权的方式,并使两者者合一,那那么调解的的扩张和判判决的萎缩缩就不可避避免。1103. 调解与法法官须保持持中立的职职业道德相相悖。法官官是在当事事人纠纷中中的居中裁裁判者,但但是在调解解过程中,主持调解解的审判员员或者合议议庭往往是是积极地参参与,甚至至直接确定定调解方案案。在调解解实践中,审判人员员提供的调调解方案容容易被当事事人所接受受。原因在在于:首先先审判人员员在当事人人心目中有有着天然的的威严;其其次他们所所提出的方方案比较公公允;最后后在“审调
13、调不分”的的制度下,即使当事事人不接受受这一调解解方案,最最终这一方方案很可能能就是判决决书的主旨旨。审判中中法官保持持中立的职职业道德标标准,由于于法官在调调解过程中中的积极参参与而受到到极大挑战战。111三、我我国诉讼调调解制度的的完善调解在在当代的中中国和西方方都有顽强强的生命力力,西方学学者对调解解作为“解解决纠纷的的另类选择择”质疑提提出了多种种理论依据据,其中不不少与儒家家传统的睿睿见不谋而而合,经过过“创造性性转化”后后的调解理理论与实践践同样能对对现代文明明做出贡献献。122(一)实行庭前前调解、调调审分离制制度目前我我们可以利利用已经划划分好的庭庭前准备程程序和庭审审程序这两
14、两个阶段进进行调审分分离:庭前前调解工作作由庭前法法官或经授授权有调解解权的法官官助理或书书记员主持持,庭审法法官则负责责案件审理理并不再参参与庭前调调解程序。调调解人员在在双方当事事人自愿的的基础上进进行调解,如当事人人意见一致致就立即制制作调解书书送达结案案;如当事事人意见不不一致就将将案件排期期送达转入入庭审程序序。133通过这这种模式的的建立能有有效地将调调解权与审审判权分离离开来,使使得当事人人的合意免免受审判权权的干涉,从而有利利于实现调调解结果的的公正,保保护当事人人的合法权权益,同时时可让有限限的高素质质法官专门门从事庭审审程序中的的审判工作作,将其从从日益增多多的诉讼中中解脱
15、出来来,以真正正实现“精精审判”。14这这样就能够够一劳永逸逸地解决或或明或暗的的强制调解解问题;也也能强化实实体法和程程序法的双双重约束;还能使法法官保持中中立、公平平、正义的的职业形象象;同时使使得法官无无法对调解解或判决的的模式做出出规避从而而达到抑制制片面追求求调解结案案率的效果果。(二)取消查明明事实、分分清是非原原则如前所所述,查明明事实、分分清是非是是判决的前前提条件,而调解对对事实是非非的要求远远不如判决决那样严格格和全面,而且在法法庭调查前前就做到查查明事实、分分清是非这这本身也是是难以做到到的。调解解协议的形形成基本上上是以当事事人自己关关于是否有有利、是否否有理的评评价标
16、准为为基础,法法官自以为为事实清楚楚、是非分分明的调解解方案未必必就能反映映当事人诉诉讼之外的的心理活动动,如谋求求关系的和和谐。因此此,这一原原则无疑扼扼杀了调解解固有的属属性,抑制制了调解功功能的发挥挥,在时空空结构上混混淆了调解解与判决的的界限。15因因而,此原原则在民诉诉法修改时时可考虑删删除或不做做明确规定定。(三)增强调解解协议的执执行力,取取消当事人人的反悔权权调解是是双方本着着互谅互让让的精神进进行的,双双方都应该该诚信地对对待调解,在调解过过程中,一一方不愿意意调解了,可以随时时终止调解解,步入庭庭审程序。只只要双方在在调解协议议笔录上签签字了,调调解协议就就应该生效效。对法
17、院院来说,法法院可以在在当事人达达成调解协协议时当场场制作调解解书并送达达,这样既既节省了送送达的时间间和费用,又避免了了当事人把把调解当儿儿戏;没有有条件当场场送达的,在调解协协议笔录上上签字或按按捺手印时时起开始生生效。116取消消当事人的的反悔权,对双方当当事人来说说,既显得得都有公平平的处分权权,也避免免了夜长梦梦多久则生生变。(四)强化程序序法实体法法约束,提提高调解效效率当事人人在诉讼过过程中自行行达成和解解协议的,人民法院院可以根据据当事人的的申请依法法确认和解解协议、制制作调解书书。双方当当事人申请请庭外和解解的期间,不计入审审限。当事事人在和解解过程中申申请人民法法院对和解解
18、活动进行行协调的,人民法院院可以委派派审判辅助助人员或者者邀请、委委托有关单单位和个人人从事协调调活动。为为了避免调调解员久调调不决和当当事人借调调缠讼,法法律应对调调解期限进进行明确规规定。调解解期限届满满,不管调调解协议是是否达成,都要转入入审判程序序。人民法法院对受理理的第一审审、第二审审和再审民民事案件,可以在答答辩期满后后裁判作出出前进行调调解;在征征得当事人人各方同意意后,人民民法院可以以在答辩期期满前进行行调解。在在答辩期满满前人民法法院对案件件进行调解解,适用普普通程序的的案件在当当事人同意意调解之日日起15天天内,适用用简易程序序的案件在在当事人同同意调解之之日起7天天内,未达达成调解协协议的,经经各方当事事人同意,可以继续续调解,延延长的调解解期间不计计入审限。如如果能够严严格按照这这些规定来来调解,那那调解员的的恣意是能能够得到有有效约束的的。社会变变迁的要求求和各国的的发展趋势势表明,调调解等“解解决纠纷的的另类选择择”将扮演演越来越重重要的角色色。调解并并非“次等等”的正义义,即使在在享有人们们信赖的能能干和独立立的法院的的法治社会会中,与诉诉讼和审判判相比,调调解甚至能能够提供更更高素质的的公义,更更能满足人人类的需要要和利益,使调解进进一步规范范化、制度度化将是今今后相当长长时期内的的一个重要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