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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定计量检检定机构考考核规范引言法定计计量检定机机构是政府府计量行政政部门依法法设置或授授权的,为为政府计量量行政部门门实施计量量监督提供供技术保证证,并为国国民经济和和社会生活活提供技术术服务的计计量技术机机构。为加加强对法定定计量检定定机构的管管理,确保保其为国民民经济和计计量监督依依法提供公公正、准确确、具有法法律效力的的计量检定定和检测结结果,根据据中华人人民共和国国计量法及及其相关规规章的规定定,以及国国际法制计计量组织(OIMLL)对法制制计量实验验室的要求求,制定本本考核规范范。本规范范主要适用用于政府计计量行政部部门依法设设置或授权权建立的法法定计量检检定机构的的考核。由由于法
2、定计计量检定机机构主要是是以计量检检定工作为为主,因此此在本规范范中,把计计量检定、计计量校准和和计量检测测工作简称称为检定定、校准和和检测。本规范范规定的考考核内容,是以我国国计量法律律、法规对对法定计量量检定机构构的要求为为前提,以以国际法制制计量组织织对法制计计量实验室室的要求和和国际标准准化组织(ISO)对检验和和校准实验验室能力的的通用要求求为基础。在在结构上参参考了ISS090000族标准准关于质量量体系的结结构和原则则。本规范范规定的考考核程序和和考核结果果的评定方方法,是以以国家标准准GB/TT154886-19995校校准和检测测实验室认认可体系一一运作和认认可的一般般要求为
3、为基础,并并吸收了近近年来政府府计量行政政部门对法法定计量检检定机构考考核的成功功经验。本规范范也符合国国际计量委委员会(CCIPM)为实现国国家之间计计量基准与与校准似/测量的相相互承认以以及国际法法制计量组组织为实现现计量器具具型式批准准证书的相相互承认,而对法制制计量实验验室提出的的认可要求求。1范围围1.11本规范规规定了法定定计量检定定机构取得得政府计量量行政部门门授权所必必须满足的的要求,以以及对法定定计量检定定机构考核核的程序和和考核结果果评定的要要求,适用用于政府计计量行政部部门对法定定计量检定定机构的考考核和监督督检查。本规范范的要求,覆盖了法法定计量检检定机构依依法从事的的
4、以下各项项活动:(1)建立计量量基准及社社会公用计计量标准;(2)进行量值值传递,执执行强制检检定、非强强制检定、仲仲裁检定等等法律规定定的检定任任务;(3)进行定型型鉴定、样样机试验等等法律规定定的其他检检测任务;(4)开展计量量校准;(5)起草计量量技术规范范。1.22本规范的的要求是通通用的,适适用于各级级政府计量量行政部门门依法设置置或授权建建立的法定定计量检定定机构。当当一个机构构不从事计计量校准或或定型鉴定定、样机试试验等检测测工作时气气可以对要要求进行裁裁剪。这种种裁剪仅限限于条款77检定、校校准和检测测的实施中那些相相应的条款款。1.33本规范适适用于法定定计量检定定机构建立立
5、和运行质质量体系,但并不要要求法定计计量检定机机构按本规规范的结构构更改其质质量体系的的结构或文文件。机构构的质量体体系文件的的组成应适适合于其特特有活动方方式。2引用用文献本规范范引用下列列文献:JJFF10011-19998通用计计量术语及及定义JJFF10599-19999测量不不确定度评评定与表示示JJFF10333-19992计量标标准考核规规范JJFF10155-19990计量器器具定型通通用规范JJFF10166-19990计量器器具定型鉴鉴定规范的的编写导则则ISOO/IECC导则2:19966标准化及及其相关活活动的基本本术语及其其定义ISOO/IECC170225:1999
6、9检测测和校准实实验室能力力的通用要要求GB/T190001-11994质质量保证体体系设计/开开发、生产产、安装和和服务质量量保证GB/T190022.11-19995测量设设备的质量量保证要求求第一部分分:测量设设备的计量量确认体系系IS00100112-2:19977测量设备备的质量保保证要求第二部分分:测量过过程控制指指南GB/T65883-19994质量量管理和质质量保证术语GB/T190021-11993质质量体系审审核指南GB/T154486-11995校校准和检测测实验室认认可体系-运作和认认可的一般般要求GB/T154483-11999利利用实验室室间比对的的能力验证证试验使
7、用本本规范时应应注意使用用上述引用用文献的现现行有效版版本。3术语语和定义JJFF10011-19998通用用计量术语语及定义、GGB/T66583和和ISO/IEC导导则2中的的有关定义义适用于本本规范。下下面引用了了一些最相相关的定义义,并列出出一些适用用于本规范范的其他定定义。3.11法定计量量检定机构构各级政政府计量行行政部门依依法设置的的计量检定定机构,以以及由其授授权的计量量检定机构构。注:在在本规范中中法定计量量检定机构构简称机机构。3.22检定查明和和确认计量量器具是否否符合法定定要求的程程序,它包包括检查、加加标记和(或)出具具检定证书书。3.33检定证书书证明计计量器具已已
8、经过检定定,并获得得满意结果果的文件。3.44检定结果果通知书声明计计量器具不不符合有关关法定要求求的文件。3.55校准在规定定条件下,为确定测测量仪器或或测量系统统所指示的的量值,或或实物量具具或参考物物质所代表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的由标准所所复现的量量值之间关关系的一组组操作。注:1校准准结果既可可给出被测测量的示值值,又可确确定示值的的修正值。2校准准也可以确确定其他计计量特性,如影响量量的作用。3校准准结果可以以记录在校校准证书或或校准报告告中。3.66校准方法法为进行行校准而规规定的技术术程序。3.77检测按照规规定的程序序,为了确确定给定的的产品、材材料、设备备、生物体体、物理现现象
9、、工艺艺过程或服服务的一种种或多种特特性或性能能的技术操操作。注:1检测测结果通常常被记录在在称之为检检测报告或或检测证书书的文件中中。2规范范中所指的的检测,主主要是对测测量仪器(计量器具具)的定型型鉴定或样样机试验等等。3.88能力比对对检测利用实实验室之间间的比对,对实验室室的检定、校校准或检测测工作进行行判定。3.99测量以确定定量值为目目的的一组组操作。注:1操作作可以是自自动地进行行的。2测量量有时也称称计量。3.110计量为实现现单位统一一、量值准准确可靠的的活动。3.111最佳测测量能力通常提提供给用户户的最高测测量水平,它用包含含因子k=2的扩展展不确定度度表示。注:有有时称
10、为校校准测量能能力。3.112定型鉴鉴定对在全全国范围内内从未生产产过的(含含对原有产产品在结构构、性能、材材料、技术术特征等方方面做了重重大改进的的)计量器器具新产品品样机的全全部性能进进行全面试试验、审查查和考核。3.113样机试试验政府计计量行政主主管部门对对属于全国国范围内已已经定型,而在该单单位首次生生产的计量量器具新产产品投产前前所进行的的试验、评评审和确认认。注:样样机试验由由当地省级级人民政府府计量行政政部门负责责,试验工工作由其授授权的技术术机构进行行。3.114质量体体系为实施施质量管理理所需要的的组织结构构、程序、过过程和资源源。3.115质量手手册阐明一一个组织的的质量
11、方针针、质量体体系和质量量实践的文文件。注:质质量手册可可以列出与与机构质量量工作有关关的其他文文件。4组织织和管理4.11法律地位位4.11.1依法法设置的法法定计量检检定机构,必须是一一个能独立立承担法律律责任的实实体,具有有政府计量量行政部门门依法设置置的文件?其负责人人应具有法法人资格证证明和相应应的政府计计量行政部部门的任命命书。4.11.2被授授权建立的的法定计量量检定机构构,必须具具有政府计计量行政部部门同意授授权的文件件,其负责责人应具有有法人资格格证明和其其主管部门门的任命书书。如授权权建立的法法定计量检检定机构是是某个组织织的一部分分,则应有有独立的建建制,其负负责人应有有
12、法人代表表的委托书书。4.22法律责任任4.22.1机构构必须严格格遵守国家家有关的计计量法律、法法规,认真真履行计量量法律、法法规所赋予予的职责。4.22.2机构构必须全面面完成政府府计量行政政部门下达达的为实施施计量法提提供技术保保证的各项项任务,并并自觉接受受政府计量量行政部门门的监督和和管理。4.33基本条件件4.33.1无论论是在固定定的设施,还是在远远离固定设设施的场所所或在有关关的临时或或移动的设设施中开展展计量检定定、校准和和检测工作作,机构都都应以满足足本规范要要求的方式式组织和运运作。4.3.22机构应.a)有有相应的管管理人员,他们有履履行其职责责所必须的的能力、权权力和
13、资源源;b)有有相应的措措施,以保保证其管理理和技术人人员的工作作质量不受受任何内部部和外部的的商务、财财务或其他他压力的影影响;c)有有文件化的的政策和程程序,以确确实保护顾顾客的机密密信息和所所有权;d)有有文件化的的政策和程程序,以避避免参与任任何可能削削弱其能力力、公正性性、诚实性性、独立判判断力或影影响其职业业道德的活活动;e)采采用组织机机构图,明明确机构的的组织和管管理结构,以及管理理工作、技技术工作、支支持机构和和质量体系系之间的关关系;f)明明文规定所所有对检定定、校准和和检测质量量有影响的的管理人员员、执行人人员或验证证人员的职职责、权力力及相互关关系;g)由由熟悉检定定、
14、校准和和检测方法法及程序,了解每项项检定、校校准和检测测的目的,并懂得如如何评审结结果的人员员对从事检检定、校准准和检测人人员的工作作实施有效效的监督;h)配配有技术负负责人和质质量负责人人,并有明明确的职责责和权力,全面负责责机构的技技术和质量量工作;i)任任命关键管管理人员的的代理人,如质量负负责人的代代理人。5质量量体系5.11管理职责责机构负负责人应通通过以下活活动对其检检定、校准准和检测工工作满足本本规范要求求的承诺提提供依据(包括但不不限于):a)向向机构传达达满足法律律、法规、规规范和顾客客要求的重重要性;b)制制定质量方方针和质量量目标;c)建建立质量管管理体系,并确保其其有效
15、运行行;d)实实施管理评评审;e)确确保获得必必要的资源源。5.22体系文件件5.22.1,总总则机构负负责人应建建立一个文文件化的质质量管理体体系,作为为确保检定定、校准和和检测工作作符合规定定要求的依依据。所建建立的质量量管理体系系应与该机机构所承担担的检定、校校准和检测测活动及其其规模相适适应。5.22.2质量量手册机构应应编制质量量手册。质质量手册应应包括(但但不限于):a)机机构基本情情况概述;b)质质量方针和和质量目标标;c)机机构对顾客客的承诺;d)确确定的质量量管理体系系;e)组组织机构的的描述;f)技技术负责人人和质量负负责人的作作用和职责责;g)包包括或引用用所使用的的程序
16、文件件。5.22.3程序序文件机构应应编制程序序文件。程程序文件与与质量手册册一起共同同构成对整整个质量管管理体系的的描述。程程序文件的的范围应覆覆盖本规范范的要求,其详略程程度应取决决于工作的的复杂程度度、使用的的方法,以以及开展相相应工作所所涉及的人人员技能和和培训。5.22.4质量量记录5.22.4.11机构应制制定和实施施关于质量量记录的识识别、收集集、检索、存存取、储存存、维护和和处理的程程序。5.22.4.22所有的记记录应字迹迹清楚,并并应保存在在具有合适适环境的设设施中,以以免损坏或或丢失,并并易于检索索。5.22.4.33机构应规规定记录的的保存期限限,并确保保记录的安安全和
17、可信信。5.22.4.44机构应具具有保护和和合理调用用计算机中中的数据的的程序,预预防非授权权人员存取取或修改数数据。5.33文件控制制机构应应建立质量量管理体系系运行所需需文件的制制、修订控控制程序,并应控制制适用的外外来文件,如法规、检检定规程、校校准规范、检检测方法等等。这些程程序应确保保:a)文文件得到批批准,并确确保其清晰晰、适宜、并并易于标识识;b)对对文件进行行定期评审审,必要时时予以修订订;c)修修订应予以以控制,除除非有专门门指定,文文件修订应应由原审查查和批准人人员审查和和批准;d)有有序地保存存文件,在在需要的场场所,都可可以得到相相关文件的的有效版本本;e)从从所有发
18、放放和使用场场所及时撤撤出作废的的文件,以以防止误用用;f)对对需要保留留的任何已已作废的文文件予以适适当标识。5.44管理评审审5.44.1机构构负责人应应根据预先先制定的计计划和程序序,定期对对机构的质质量管理体体系以及检检定、校准准和检测活活动进行评评审,并记记录评审的的结果。5.44.2评审审应充分收收集并重视视内部的监监督和审核核报告、外外部机构的的评审、顾顾客的反馈馈、实验室室之间的比比对和能力力验证的结结果等有关关信息,并并包括诸如如质量控制制设施、资资源、职工工培训等其其他因素。6资源源配置和管管理6.11总则机构应应提供所开开展的检定定、校准和和检测服务务项目一览览表(包括括
19、诸如执行行的规程、标标准或规范范、项目名名称、测量量不确定度度或允许误误差、量程程或测量范范围等)。确确定并提供供履行其检检定、校准准和检测任任务,以及及建立和改改进质量管管理体系所所需要的资资源。6.22人员6.22.1机构构应根据工工作的需要要配备足够够的管理、监监督和检定定、校准和和检测人员员。6.22.2与计计量检定、校校准和检测测等服务项项目直接相相关的人员员,应经过过必要的培培训,具备备相关的技技术知识、法法律知识和和实际操作作经验。检检定、校准准和检测人人员必须按按有关规定定经考核合合格,并被被批准后持持证上岗。6.22.3机构构应对人员员的教育和和技能素质质提出明确确的要求,并
20、有方针针和程序确确定培训需需求和提供供人员培训训。培训计计划应符合合机构当前前需要和今今后的发展展,并得到到实施。6.22.4机构构应建立所所有技术人人员的有关关能力、教教育培训和和任职资格格、技能和和经历的档档案。6.33设施和环环境条件6.33.1用于于检定、校校准和检测测的设施,包括(但但不限于)能源、照照明和环境境条件,应应符合所开开展项目的的技术规范范规定的要要求,并应应有利于检检定、校准准和检测工工作的正确确运行。对在固固定的实验验室设施之之外的场所所进行的检检定、校准准和检测工工作,应建建立相关工工作程序,以便对人人员、设备备环境条件件、检测数数据等加以以有效的控控制。6.33.
21、2机构构必须按有有关规范的的要求,对对环境条件件进行监测测、控制和和记录。当当环境条件件危及检定定、校准和和检测工作作及其结果果时,应停停止检定、校校准和检测测工作。6.33.3应采采取措施防防止交叉污污染,对互互不相容的的活动区域域应进行有有效的隔离离。6.33.4对进进入和使用用影响检定定、校准和和检测工作作质量的区区域应加以以控制。6.33.5应制制定实验室室管理程序序并采取有有效措施,确保良好好的实验室室工作秩序序。6.4测量量设备6.44.1机构必须须配备能准准确进行检检定、校准准和检测的的各种设备备。应列出出所建立的的计量基(标标)准名称称及设备一一览表,并并注明设备备名称、型型号
22、、测量量范围(或或量程)、测测量不确定定度(或准准确度)、量量传或溯源源关系等。6.44.2用于检定定及校准的的计量标准准必须具有有有效期内内的计量量标准考核核证书、社社会公用计计量标准证证书和计计量检定证证书或校准准证书;用用于检测的的测量仪器器(计量器器具)应具具有有效期期内的计量量检定证书书或校准证证书。6.44.3设备必须须由合格的的并经批准准的人员进进行操作。使使用和维护护设备的最最新说明书书(包括设设备的生产产厂提供的的任何相关关的手册),应应可以随时时提供给实实验室人员员使用。6.44.4用于检定定、校准或或检测的每每台测量仪仪器,以及及对结果有有明显影响响的设备,应应有设备的的
23、唯一性标标志,如设设备编号。6.44.5应保存对对检定、校校准或检测测有重要影影响的每台台设备的档档案。档案案至少应包包括以下内内容:a)设设备的名称称;b)制制造厂名称称、型号和和编号,或或其他唯一一性标识;c)接接受日期、启启用日期、接接受时的状状态和验收收记录;d)目目前存放地地点;e)制制造厂提供供的资料或或使用说明明书;f)历历次的检定定或校准证证书和调试试报告,验验收准则和和下次检定定或校准的的日期;g)历历次维修的的日期和今今后的维修修计划(必必要时);h)设设备的损坏坏、故障、改改进或修理理记录。6.44.6机构构应具有关关于测量设设备安全处处置、运输输、贮存、使使用和维护护的
24、程序,以保证设设备的完好好和功能正正常,防止止损坏。6.44.7对无论是是过载还是是误操作、给给出可疑结结果、已表表明有缺陷陷或超出规规定极限的的设备,应应撤离使用用现场(或或与使用现现场隔离),给给予明显的的标识或标标记,并适适当储存直直到修好并并经检定或或校准合格格,表明运运行正常。机机构应检查查因设备的的缺陷或偏偏离规定极极限而对以以前的检定定、校准和和检测造成成的影响,并并应制定不合格工工作的控制制程序。6.44.8机构所有有的受控设设备和需要要检定或校校准的设备备应有标签签、编号或或其他标识识以表明其其检定或校校准状态和和下一次检检定或校准准的日期。6.44.9当设设备在某一一段时间
25、内内不在机构构的直接控控制之下时时,机构应应确保设备备的功能及及检定或校校准状态是是能受到检检查的,并并表明在设设备恢复使使用前是满满足要求的的。6.44.10当使用计计算机或自自动化检定定、校准或或检测设备备来采集、处处理、记录录、报告、储储存或重新新得到检定定、校准或或检测数据据时,机构构应确保满满足本规则则的第7.3.8的的要求。6.44.11在在设备的检检定或校准准周期内,需要用核核查的方法法保持其置置信度时,应按机构构规定的程程序定期进进行。6.44.12如经检定定或校准给给出一组修修正因子,机构应有有程序保证证其副本(如计算机机软件中的的数据)得得到及时修修正。6.44.13检检定
26、、校准准或检测设设备,包括括硬件和软软件,应被被安全防护护,以防止止发生使检检定、校准准或检测结结果无效的的调整。7检检定、校准准和检测的的实施7.11总则机构应应确定检定定、校准和和检测实施施的过程,以提供所所要求的检检定、校准准和检测服服务。应确确定、计划划并控制这这些过程的的顺序和相相互作用,以确保其其有效运行行;应对检检定、校准准和检测的的实现过程程,规定有有关过程运运行和监督督的职责;确保这些些过程的运运行受控,并并确保检定定、校准和和检测的结结果符合计计量法律、法法规的要求求,以及与与机构的质质量方针和和目标相一一致。7.22与顾客有有关的过程程7.22.1申请请书、标书书和合同的
27、的评审7.22.1.11机构应建建立和执行行对申请书书、标书和和合同的评评审程序。应应以实际和和有效的方方法法对签签订的每项项合同书、申申请书和标标书进行评评审,以保保证:a)明明确顾客的的要求,包包括使用方方法,并形形成使人易易于理解的的文件;b)机机构具有满满足顾客要要求的资格格、能力和和资源;c)选选择适当的的并能满足足顾客要求求的检定、校校准和检测测方法。对申请请书、标书书和合同理理解上的任任何差异应应在进行工工作之前得得到解决。每每项合同既既要符合法法律、法规规规定的要要求,又要要得到机构构和顾客双双方的认可可。7.22.1.22应保存评评审记录,包括任何何更改的记记录。在合合同执行
28、期期间与顾客客就要求或或工作结果果进行的讨讨论记录也也应保存。7.22.1.33评审也应应包括由机机构分包的的任何任务务。7.22.1.44如果在工工作开始后后需要修改改合同,应应重新进行行同样的评评审过程,任任何修改都都应通知所所有有关人人员。7.22.2对顾顾客的服务务7.22.2.11机构对顾顾客开展计计量检定、校校准和检测测等服务时时,必须遵遵守政府计计量行政部部|门或相相关法律法法规对有关关工作质量量、完成时时间和收取取费用等方方面的规定定。7.22.2.22机构应能能保持与顾顾客的有效效联系与合合作,以便便明确和满满足顾客的的要求,并并让顾客能能在所进行行的有关工工作方面监监督机构
29、的的工作。7.22.3顾客物品品的处置7.22.3.11机构应具具有运输、接接受、处置置、保护和和(或)处处理顾客物物品的程序序,包括保保护送检物物品所必须须的所有措措施。7.22.3.22机构应建建立识别送送检物品的的系统。送送检物品在在机构运转转的全过程程中,其识识别应保持持不变。适适当时,该该系统应适适用于物品品组的分支支在实验室室内部及对对外的传递递。7.22.3.33在接受顾顾客的送检检物品时,应记录任任何不正常常现象及对对有关的检检定、校准准或检测方方法中规定定条件的偏偏离。当对对送检物品品是否适宜宜检定、校校准或检测测不能确定定,与所提提供的描述述不符合,或所需的的规定不够够详细
30、时,机构应在在工作前要要求顾客作作进一步的的说明,并并作文字记记录。7.22.3.44机构应具具有对顾客客送检物品品在储存、处处置和准备备期间避免免损坏或发发生危险的的程序和相相应设施;顾客提供供的说明书书应跟随送送检物品。当当送检物品品必须被储储存在规定定的环境条条件下时,应保持、测测量和记录录这些条件件。7.33检定、校校准和检测测方法7.33.1总则则机构在在其授权的的范围内所所进行的所所有检定、校校准和检测测应使用适适当的方法法和程序,包括抽样样、处置、运运输、储存存和被检物物品的准备备,必要时时还应包括括测量不确确定度的评评定及分析析检定、校校准或检测测数据的统统计技术。机构人人员在
31、使用用和操作所所有相关的的设备及在在处置和准准备被检物物品时,应应有使用说说明书或必必要的操作作规程。所所有与实验验室工作有有关的说明明书、标准准、规程、规规范、手册册和参考数数据应保持持现行有效效版本,并并能使工作作人员迅速速得到。与与检定、校校准或检测测方法的偏偏离只有在在已有文件件规定的、技技术上认为为合理的、经经授权并取取得顾客认认可的情况况下才允许许发生。7.33.2方法法的选择7.33.2.11开展计量量检定时,机构必须须使用计量量检定规程程。检定规规程必须使使用国家计计量检定规规程,如无无国家计量量检定规程程,则可用用部门或地地方计量检检定规程。计计量检定规规程必须是是现行有效效
32、版本。7.33.2.22开展校准准时,机构构应使用满满足顾客需需要的、对对所进行的的校准适宜宜的、国家家制定的校校准规范。如如无国家校校准规范,应尽可能能使用公开开发布的如如国际的、地地区的或国国家的标准准或技术规规范,或参参考相应的的计量检定定规程。机机构应确保保其使用的的标准或技技术规范是是现行有效效版本。当顾客客未规定所所用的校准准方法时,机构应选选择适当的的已公布的的标准方法法或由制造造厂说明的的方法。机机构也可以以使用自己己制定的适适用于预期期用途并经经批准的方方法。应将将选用的方方法通报顾顾客。当机构构认为顾客客所提出的的方法不适适用或已过过时,机构构应通知顾顾客。7.33.2.3
33、3开展计量量检测,进进行计量器器具新产品品定型鉴定定或样机试试验时,应应使用国家家统一制定定的定型鉴鉴定大纲或或样机试验验大纲。没没有国家统统一制定的的定型鉴定定大纲或样样机试验大大纲的,机机构可以根根据计量量器具定型型通用规范范和计计量器具定定型鉴定规规范编写导导则的要要求拟定鉴鉴定大纲或或样机试验验大纲。大大纲应经科科学论证,并由机构构的主管领领导批准。7.33.3方法法的制定机构受受政府计量量行政部门门的委托制制定计量检检定规程或或校准规范范,或为其其自己使用用而制定校校准方法的的工作应是是一项有计计划的活动动,应委派派有资格的的并配备有有适当资源源的人员进进行。当制制定工作中中情况发生
34、生变化时,应应根据情况况更新计划划,并确保保与所有相相关的人员员取得有效效联系。7.33.4非标标准的方法法当必须须采用在校校准规范中中未覆盖的的方法时,应征得顾顾客的同意意,并应包包含一份有有关顾客要要求及校准准目的的详详细说明。已制定定的方法应应在使用前前以适当的的办法使其其合法化,并可提供供给顾客及及其他有权权接受者进进行检查。7.33.5方法法的合法化化7.33.5.11合法化是是指用检查查和提供有有效证据的的方法,由由机构对非标准方方法已满满足特定的的预期使用用要求加以以确认,并并承担相应应责任。7.33.5.22机构应使使非标准的的方法,机机构自行设设计、制定定的方法,超超出预期使
35、使用范围的的校准规范范的扩充部部分合法化化,以确认认该方法适适宜于预期期的用途。机机构应记录录合法化确确认的结果果、用于使使之合法化化的程序,以以及方法是是否适宜于于预期用途途的声明。7.33.5.33由合法方方法获得的的量值的范范围和准确确度如结结果的不确确定度、检检测极限、方方法的选择择性、线性性度、重复复性和(或或)复现性性、抗外部部影响的强强度及抗来来自样品(被被测件)干干扰的相互互敏感性当评价其其是否满足足预期用途途时应与顾顾客的要求求相适应。7.33.6校准准测量能力力(最佳测测量能力)7.33.6.11从事校准准工作的机机构应具有有计算其最最佳测量能能力的程序序。这种计计算应适用
36、用于机构所所开展项目目的所有参参数和量程程。7.33.7评定定测量不确确定度7.33.7.11从事检定定、校准和和检测的机机构通常应应具有并使使用对所有有各种类型型的检定、校校准和检测测进行测量量不确定度度评定的程程序。7.33.7.22当评定测测量不确定定度时,应应采用国家家计量技术术规范JJJF10559-19999测测量不确定定度的评定定和表示所所推荐的方方法或其他他法规、规规范规定的的方法进行行评定和表表示。7.33.8数据据的控制7.33.8.11应采用一一种系统的的方法对计计算机及数数据的传递递进行适当当的核查。7.33.8.22当使用计计算机或自自动化设备备进行检定定、校准和和检
37、测数据据的采集、处处理、记录录、报告、储储存或重新新获得时,机构应保保证a)由由使用者开开发的计算算机软件应应形成充分分详细的文文件并适当当地合法化化,否则要要核验其是是否适合使使用。b)制制定和实施施保护数据据真实性的的程序。该该程序应包包括(但不不限于)数数据输入或或采集、数数据储存、数数据传递和和数据处理理的真实性性和可信性性。c)要要维护计算算机和自动动化设备以以保证其功功能正常,并提供必必要的环境境条件和运运行条件,以维护检检定、校准准和检测数数据的真实实性。7.44采购服务务和供应7.44.1对影影响检定、校校准和检测测工作质量量的采购服服务和供应应,机构应应制定相应应的方针和和程
38、序。程程序应包括括与检定、校校准和检测测有关自古古耗材料的的采购、验验收、储存存和使用情情况。7.44.2机构构应只使用用具有良好好信誉并满满足检定、校校准和检测测所需质量量的服务和和供应方。所所用的服务务和供方应应符合本规规范的要求求。应保存存为检查符符合性所采采取措施的的记录。7.44.3采购购文件中,对影响工工作质量的的项目,应应包含所定定购产品的的数据资料料,包括型型号、准确确度等级、技技术指标、验验收标准和和方法等。在在文件发放放前应对这这些采购文文件的技术术内容进行行评审和批批准。7.44.4机构构应保证对对质量有影影响的采购购品、试剂剂和易耗材材料经过检检验、检定定或校准,在在符
39、合有关关的检定规规程、校准准规范或检检测方法规规定的要求求后方可使使用。7.44.5机构构应对影响响检定、校校准和检测测质量的关关键服务的的供方进行行评价,并并保存这些些评价的记记录和列出出已批准的的供方清单单。7.55校准和检检测工作的的分包7.55.1机构构必须在授授权范围内内开展计量量检定工作作,不得将将检定工作作的一部分分进行分包包。7.55.2当机机构有意向向将某项校校准或检测测工作的一一部分分包包给另一个个法定计量量检定机构构或其他有有资格的实实验室时,机构应以以书面形式式通知顾客客并获得顾顾客的同意意。7.55.3机构构应确保并并能证明其其分包方有有资格、有有能力开展展工作并符符
40、合本规范范的要求。7.55.4对分分包方所做做的工作,始终由机机构向其顾顾客负责。7.55.5机构构应保存所所有校准和和检测的分分包方的名名录,及对对其所做的的评审记录录和由分包包方完成的的校准或检检测记录。7.66量值溯源源7.66.1总则则所有用用于检定、校校准和检测测的测量设设备,包括括辅助测量量设备(例例如,用于于环境条件件测量),凡对检定定、校准和和检测的准准确度或有有效性有明明显影响的的,均应有有有效的检检定或校准准证书。机机构应具有有设备检定定或校准的的程序并制制定实施计计划。7.66.2检定定/校准机构应应编制和执执行设备的的周期检定定、校准计计划,以确确保由机构构进行的检检定
41、及校准准和检测是是溯源到国国家基准的的。测量的的溯源性应应是由能出出示其资格格、测量能能力和溯源源性证明的的法定计量量检定机构构的(或授授权的社会会公用计量量标准的)检定/校校准服务来来保证的。由由这些机构构出具的检检定/校准准证书应表表明通过一一个不间断断的校准链链与国家基基准或自然然常数相联联系。检定定证书和校校准证书应应包含包括括了测量结结果及其不不确定度和和(或)一一个是否符符合检定规规程或校准准方法中规规定要求的的结论。7.66.3当向向国家基准准的溯源不不可能和(或)不适适用时,应应采用另外外一些程序序及合法化化办法以确确保测量结结果的可靠靠性,例如如:a)使使用有证标标准物质给给
42、出的可靠靠的材料特特性;b)由由有关各方方一致同意意并明确规规定的协议议标准或方方法;c)参加适适当安排的的实验室之之间的比对对或能力测测试。7.66.4计量量标准和标标准物质7.66.4.11计量标准准.机构应应具有计量量标准量值值传递框图图、周期检检定的程序序和计划。计计量标准应应由能提供供如7.66.2条所所述的溯源源性的机构构检定。机机构所持有有的计量标标准只能用用于检定、校校准和检测测,不能用用于其他目目的,除非非能表明其其作为计量量标准的性性能不会失失效。7.66.4.22标准物质质可能时时,标准物物质应溯源源到国际单单位制单位位,或国际际或国家的的有证标准准物质。内内部标准物物质
43、应检查查其技术和和经济的实实用性。7.66.4.33中间核查查对计量量基准、标标准和标准准物质,在在相邻的两两次检定或或校准间隔隔内,为保保持其准确确可靠需要要进行核查查时,应按按照规定的的程序和计计划实施。7.66.4.44运输和储储存机构应应具有安全全处置、运运输、储存存和使用计计量基准、标标准和标准准物质的程程序,以防防止污染或或损坏,保保护他们的的完整性。7.77抽样7.77.1当机机构为实施施检定、校校准或检测测而对物质质、基体、材材料或产品品进行抽样样时,机构构应具有抽抽样程序和和抽样计划划。7.77.2如顾顾客对机构构所使用的的文件化的的抽样程序序要求偏离离、增加或或例外时,必须
44、详细细记录在相相应的抽样样数据和记记录中,包包括检定、校校准和检测测结果的文文件中。也也应记录有有关责任人人员的姓名名。7.77.3机构构对与检定定、校准和和检测的有有关抽样应应具有操作作和数据记记录程序。这这些记录应应包括所用用的抽样程程序、抽样样者的识别别、环境条条件(如果果有关)、以以及图样或或其他识别别抽样位置置(必要时时)的等效效方法,适适当时还记记录抽样程程序所依据据的统计技技术。7.88检定、校校准和检测测的质量控控制7.88.1检定定、校准和和检测的执执行7.88.1.11检定必须须以检定规规程为依据据,并应有有检定前后后的检查记记录。7.88.1.22校准应执执行有关规规范和
45、要求求,如有需需要可编制制必要的操操作规程。7.88.1.33检测应执执行鉴定大大纲、样机机试验大纲纲或有关的的技术标准准。7.88.1.44应有在实实验中出现现异常现象象或受到突突然的外界界干扰时的的处理办法法(如设备备故障、损损坏、人身身安全等)。7.88.2检定定、校准和和检测结果果的监督|机机构应有对对检定、校校准和检测测结果实施施监督的程程序,以保保证结果的的质量。这这种监督应应该是有计计划和经过过评审的,并可包括括(但不限限于)以下下方面:a)采采用统计技技术的内部部质量控制制图;b)参参加实验室室之间比对对或能力测测试计划;c)经经常使用有有证标准物物质和(或或)用二级级标准物质质进行内部部质量控制制;d)用用相同或不不相同的方方法进行复复检或复测测;e)对对保留的被被检、被校校或被测件件重新检定定、校准或或检测;f)被被检、被校校或被测件件的不同特特性的相关关性。7.99原始记录录和数据处处理7.99.1机构构应按规定定的期限保保存原始观观测数据和和导出数据据,以及为为建立审核核追踪线索索所需要的的足够信息息,检定、校校准和检测测记录,人人员记录和和出具的每每份检定证证书、校准准证书或校校准报告和和检测报告告的副本。